西方英雄譜 · 林肯總統

連士升 《西方英雄譜》
一 假如你相信沒有經過正式的結婚手續所生的兒女是特別聰明,特別壯健,那麼林肯就是這麼一個人。她的母親是個私生女。他從遺傳上得到充沛的體魄,分析的能力,擅長邏輯,雄心萬丈,博聞強記,嫻於辭令,這些條件是使他成為美國有史以來,文治武功兼而有之的大人物。 林肯的母親沒有受過什麼教育,父親是個目不識丁的流浪漢。當他的母親於二十二歲那年和托瑪斯·林肯結婚之後,他才從肯塔基(Kentucky)的鄉下搬到城裡來,以做木匠為生。他雖然很愚蠢,但他卻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算是森林裡的人,所以不久之後,他便帶著他的妻子回到森林的邊緣的崎嶇不平的農場上去做農夫,始終保持著泥土的氣息。 1808年,托瑪斯在荒蕪地帶買到一片地,到了隆冬,寒風凜冽,滿目淒涼。就在1809年2月12日,雄才大略的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呱呱墜地。九年之後,他的母親因為吃不消拓荒者的艱苦緊張的生活,同時,也受不了一般長舌婦譏笑她為私生女,含辛茹苦,鬱鬱不樂,她便與世長辭。她怎麼也沒有想到,將來有一天,她的心肝寶貝的兒子林肯·亞柏拉罕會成為偉人,千年萬代之後,仍被人崇拜。 1816年,當林肯才八歲的時候,他的父親把原有的一塊地換回四百加侖威士忌酒,然後舉家搬到印第安那州(Indiana)的偏僻荒涼的鄉村。森林遍地,草長齊肩,最近的鄰居是個獵熊者。在這兒,林肯一住十四年,黃金時代的童年就斷送於印第安那州的鄉村。 當時他所住的木屋,等於「三面的露營」,這是說,三面用木板圍住,一面敞開,既沒有地板,又沒有窗和門,屋頂僅用木棒和柴蓋住。當風雪交加的時候,這種木屋實在冷不堪言。目前印第安那州的農夫,絕對不會用那種簡陋的木屋來飼養牲畜,可是一百五十年前的林肯的家屬卻覺得心滿意足。 住的地方既然這麼壞,吃的東西更是少得可憐。牛油、牛奶、雞蛋、水果、蔬菜,固然很少見到,連番薯也是不可多得。他們一家人主要的是靠打獵得來的禽獸和各種核仁來充飢。 那時,鄉村流行一種病,叫做「牛奶病」。原來那兒有一種草,名叫「白蛇根」,無論牛、羊、馬吃了白蛇根,即刻會中毒。凡是喝了中毒的母牛的奶的人,就會得到牛奶病,有時整個鄉村的居民會死個精光。 1818年,即林肯九歲那一年,這種可怕的疾病,不料傳到印第安那州,許多家族慘遭病故。林肯的鄰居,即那位住在半里外的獵熊者的妻子,不幸染到這種病,很快就一命嗚呼。接著,林肯的母親因為細心看護鄰居,也被波及。她的頭部腫起來,腹部痛得有如刀割,口部嘔吐不休,手腳有如冰冷。她整天口渴得要命,到了臨終前,她把林肯和他的妹子召到床邊,上氣接不了下氣地叮囑他們要相親相愛,要照她的教訓做人,要信奉上帝。說完,她便陷於昏迷的狀態,前後僅病了七天,便溘然長逝,這是1818年10月5日的事情。 林肯的母親死後,他和他的妹子薩拉(Sarah)相依為命。妹子擔任家務,他須負起挑水、砍柴的責任。家裡不見陽光,更不知道肥皂是怎麼一回事。到處藏垢納污,讓蚤子滿布他們的襤褸的衣服和稻草敗絮的床鋪。他的父親眼看這個家庭簡直是三不像,所以到了第二年便續弦。繼室是個寡婦,彼此早就相識。她帶來三個兒女。 當林肯十五歲那年,他才懂得英文字母,他也可以看書,不過相當困難。他不會寫。那年秋天,有一位名叫道西(Aael Dorsey)的傳教士,在距離林肯的住家4英里的地方,創辦了一間學校,林肯和他的妹子便成為走讀生。道西注重朗誦,這樣他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哪位學生用功或不用功。事實上,林肯從這時候起,就養成朗誦的習慣。著名的聲調鏗鏘的文學作品和演講詞,他固然朗誦得津津有味,甚至報紙上的好文章,他也要擇要朗誦,而這種習慣對於他本人後來的寫作和演講都有很大的關係。 主要的功課為《聖經》。這部書他讀得爛熟,一生受用不淺。他把美國的開國元勛華盛頓和傑斐遜的書法當做範本,所以他的書法也很簡潔秀麗,那些目不識丁的鄰居,往往從幾英里外跑來請他代寫家信。 他求學的熱誠達到白熱的程度。那時紙張缺乏,而且價錢很貴,所以他用炭在木板上寫字,到了整塊木板密密麻麻地堆滿了字的時候,他就用小刀子把木板刳光,以便繼續寫字和算數。 他所受的正式的教育,前後不過一年。此後他之所以能夠馳騁政壇和文苑,完全靠自修的功夫。他大量的閱覽,細心的咀嚼,把古人的菁華,化為自己的血液,取精用宏,難怪他會成為一代偉人。 他的後母剛來的時候,帶來五部書:《聖經》、《伊索寓言》、《魯濱遜飄流記》、《天路歷程》、《船夫星拔》。他把這五部書當做無價之寶,反覆研讀,結果,在文體上、談吐上、辯論方法上,他多少受了它們的影響。 上述五部書給他奠定鞏固的基礎。接著,他的胃口大開,他要博覽群書,可惜家貧,沒能力買書,所以他不得不到處借書。他借到一部《華盛頓傳》,這對他簡直是稀世之寶。他夜以繼日地研讀這部書,到了臨睡前還沒看完,於是把它塞在木板的夾縫裡,希望第二天一早起身的時候,就可以伸手取書來看。有個晚上,狂風暴雨大作,把這部書濕透,書主拒絕接受,他只好忍氣吞聲地替他割了三天飼料,作該書的代價。 在他所借的書籍里,有一部名叫《司各特課本》(Scott's Lessons),對他後來的演講術有極大的幫助。它介紹希臘和羅馬時代的偉大演講家如西塞羅(Cicero)和德摩斯梯(Demosthenes)的有名的演講詞,同時,也介紹莎士比亞的劇本里的幾位重要人物的演講詞。他在這些偉大的演講詞上做些揣摩的苦功夫,直至他能夠脫口而出而後止。 他並不一定是一本正經,他也很喜歡說笑話。當他到田野去工作的時候,他時常帶了一部《金氏笑林廣記》在身邊。他把兩腳跨在木頭上,高聲朗誦笑談的片段,從森林裡往往會發出他的聽眾的大笑的回音。 1830年,「牛奶病」又光顧到印第安那州。他的父親在恐懼和失望之餘,決定把豬、穀物、田地完全賣掉,得到八十元,然後舉家搬到伊利諾伊州的一個鄉村,名叫三家望(Sangamor),據說,這是個擁有豐富的食物的地區。 二 林肯一家人在伊利諾伊州特卡德鎮(Decatur Illinois)附近的一塊森林地區住下來,該地沿著懸崖絕壁,俯瞰三家望河。 林肯幫忙家裡砍伐木材,建築木屋,清除田地,駕馭著一對牛,開墾了十五英畝地,種穀、劈欄杆,把產業圍起來。 第二年,他給鄰居的農夫做散工:犁田、安頓稻草、劈欄杆、宰豬。簡單說一句,農村里任何工作,他都願意做。 第一年的隆冬,天氣冷得要命,平原的積雪,深達15尺;家畜死光,鹿兒和火雞絕跡,有些窮人甚至凍死。 林肯曾替人劈了一千條欄杆,換回一條用白鬍桃樹皮染的棕色斜紋布褲。他每天要步行3英里,才抵達工作地點。有一次,當他橫渡三家望河的時候,失足墜到冰冷的河裡,把他的雙腳凍僵了。他差不多有一個月工夫不能步行,但他卻充分利用這段時間,閱覽一冊伊利諾伊州的法令全書。 當林肯還在印第安那州的時候,他曾幫忙人家撐平底船,直下紐奧良(New Orleans),這的確是個新奇、刺激、冒險的事情。有一天晚上,他的船停在岸邊,突然間,有一批黑人,手拿刀子和棒子,爬上船來。他們打算打死水手,把他們扔到河裡,然後把整船貨物開到新奧里安的賊巢總部。 說時遲,那時快,林肯搶到一枝棒子,靠著他的又長又有力的手臂,一連把三名黑人打到河裡,其餘的人被他趕上岸。在對打的過程中,他的前額給一名黑人刺傷,所以終他一生,右眼上老是留下一個疤痕。 就在他製造木筏,搬運貨物,航行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的時期,他對於黑奴問題,留下極深刻的印象。他親眼見到一批又一批黑奴被人用鐵鏈綁住,任人鞭打腳踢,這種慘絕人寰的景象,好像一塊烙鐵,刺痛他的心窩。有一天早晨,他和朋友們跑到黑奴拍賣場去參觀,那時,剛好有一位黑奴的女孩被拍賣;買主們細心考驗這位女孩,捻著她的肉,要她上下來回的走,看看她的姿態怎樣,直至買主非常滿意之後,這才成交。這種情形使林肯觸目驚心,他痛恨至極,不忍再看下去。臨別時,他告訴同伴們說:「天呀,讓我們廢除這制度罷,假如有朝一日我有機會攻擊這制度,我一定盡力攻擊。」 那位雇林肯前往新奧里安的主人,名叫鄔發德(Dentun Offut),這個人對林肯的印象極佳。鄔發德喜歡林肯說笑話,講故事,同時,又喜歡他很誠實。於是林肯被雇,回到伊利諾伊州去伐木,建築一間木屋的雜貨店,地點就在新沙藍村(New Salem),這村僅有十五到二十間木屋。林肯在雜貨店裡做書記,同時,也經營一間水車磨坊。他在這兒一連住了六年,這六年的埋頭苦幹,對於他的前途有極大的影響。 這鄉村有一批好勇鬥狠的野孩子,他們自誇能夠喝不醉之酒,能夠口出惡言,長於摔跤,比較伊利諾伊州任何團體都強勝一籌。 平心而論,這些野孩子的心腸倒不壞,他們是忠實、坦白、慷慨、同情,他們唯一的毛病就是愛出風頭。因此,當林肯的老闆鄔發德到城裡來公幹的時候,偶爾提到林肯的臂力過人,這些野孩子就準備向林肯挑戰,給他顏色看。 但是,林肯卻有一套真本領。無論賽跑、跳遠,他都是棋高一著。此外,他的手臂特別長,他能夠把大木槌或者炮彈扔得很遠。他能夠講一般人都能夠聽得懂的故事;他所講的故事能夠使他們笑了幾個鐘頭。 摔跤的日子到了,全村男女老幼都集中於白橡樹下,看看林肯和他們的領袖阿姆斯特郎(Jack Armstrong)比賽。林肯靜如處子,動如脫兔,毫不費力地把阿姆斯特郎摔倒。從這時候起,那些野孩子佩服他到五體投地,大家一致尊他為領袖。以後無論賽馬和鬥雞,林肯老是被選為評判員。當林肯失業或者無家可歸的時候,他們很願意領他到他們的木屋裡去長住,供應他膳宿。 就在新薩藍村里,林肯找到他多年求之不得的好機會,這個好機會讓他克服恐懼,學習公開演講。遠在印第安那州時代,他僅能在隴畝之間對著少數勞動者講話,現在他來到新薩藍村,這兒有「文學會」,每星期六晚上在旅館的餐廳聚會。林肯趕快加入這個會,積極擔任節目,講故事,朗誦他自己所寫的詩篇,並且對於三家望河的航運問題,以及當時所發生的各種問題,從事即席演講和辯論。 這種活動是無價之寶,它擴大他的思想的境界,喚醒他的野心。他發現他有特殊的能力,能夠運用他的演講來影響人家,那種認識比較什麼更能夠增加他的勇氣和自信心。 過了幾個月,鄔發德的鋪子收盤,林肯又失業。州的選舉就要來臨,大家都熱衷於政治。因此,他準備一顯身手,想法子表現他的演講的才能。 他得到當地的一位教師的幫忙,花了幾星期去準備他的第一次公開演講。他宣布自己要做州立法會議的候選人。他說明自己贊成內政的改良,三家望河的航運,良好的教育,公平和正義等事情。他的結論說: 我生於寒微的家庭,一輩子從事卑賤的工作,我沒有富裕或權貴的親戚朋友給我介紹。但是,善良的人們如認為我最好是限於暗中活動,那麼飽經失望的我,絕不會因為這事情而煩惱。 那時黑鷹黨造反,州長要招募義勇軍,林肯剛好過著貧窮和失業的日子,所以他就應徵,被選為隊長。這三十天的軍隊生活,他覺得很輕鬆愉快。他並沒有遭遇一個紅印第安人,他只好和蚊子鬥爭。 從戰地回來之後,他又參加政治活動。他挨戶拜訪人家,對他們講故事,跟他們打交道。第一次選舉,他完全失敗。過了兩年,他又參加競選,這一次,他居然中選。為了出席立法會議,他只好向人借錢去買一套新衣來穿;以後他又被連選三次。 新薩藍村有一個人名叫克爾蘇(Jack Kelso),他是個吊兒郎當的不務正業的人物。他的太太開了一間寄宿舍,他自己整天釣魚,彈四弦琴,朗誦詩歌。一般人把他當做不可救藥,但是,林肯卻喜歡他,和他做摯友,並且受他的影響。當林肯沒有認識克爾蘇以前,他僅知道莎士比亞和彭斯的大名,至於這兩位大詩人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他是茫然無知。現在他靜聽克爾蘇朗誦莎翁的名著《哈姆雷特》(Hamlet)和《麥克白》(Macbeth),所以他才第一次嘗到英國文學的滋味。它是無限的優美,而且內容充滿著思想和感情。 莎士比亞使他敬畏,彭斯卻使他喜愛和同情。他覺得自己和彭斯很有關係。彭斯像他一樣,都是出身於貧窮的家庭,彭斯生於木屋,那種木屋並不比林肯的木屋好多少。彭斯曾經犁過田,不過他能一夠把田園生活寫成美妙的詩篇。通過莎士比亞和彭斯的詩篇,林肯才大開眼界,知道什麼叫做文學,同時,也展開意義、感情、愛情這個新境界。 從研讀英國文學名著所得到的最大的鼓勵,就是莎士比亞和彭斯都沒有進過大學。事實上,他們所受的教育並沒有比他好了多少。 有時,他暗自揣度,他的父親目不識丁,自己所受的教育也極有限,但他仍舊可以做大事情。換句話說,他並不一定終身要賣雜貨或者做鐵匠。 從那時起,莎士比亞和彭斯變成他所最喜愛的作家。他所研讀的莎士比亞的作品,比較他所研讀的其他作家的作品的總和還多。由於時常研讀名著,所以他的文體也大受影響。當他進了白宮,而且在內戰緊張的時期,他還能夠忙裡偷閒地花了很多時間來玩味莎士比亞。他和莎士比亞專家討論戲劇,甚至寫信和他們分析某些片段。當他被刺的那一星期,他曾對一班朋友朗誦《麥克白》兩個鐘頭。 林肯曾做過鄉村郵政局的局長,郵車每星期送來兩次郵件,分量也不多。那時,郵件的取費,看路程的長短而定,平均一封信要收六分錢又四分之一,到二角五分。林肯經常把信件塞在他的帽子裡邊,當人們在路上遇著他,問他是否有信件給他們的時候,他馬上把帽子脫下來,看看自己所帶的一堆信件是否有他們的東西。 三 「青年男子,誰個不善鍾情;妙齡女郎,誰個不善懷春。」德國的大詩人歌德在《少年維特之煩惱》里,早就把男女的關係一下子指點出來。 林肯愛上一個女郎,她的名字叫做安·盧德勒(Ann Rutledge)。從這時候起,他什麼書也看不下去,日思夜想,過的是夢幻的生活,他僅牢牢記住昨晚和她的談話,他現在活著就為著一件事情,這是說,和她過著幾個鐘頭愉快的時間。 當時流行著制被俱樂部,安時常被邀請參加。她的纖纖的十指,在穿針引線的時候,比較別人更敏捷,更巧妙,林肯時常在早晨騎馬送她上班,到了傍晚接她下班。有一次,他很大膽地闖進她的工作場所——這地方男人極少敢進去——坐在她的旁邊。她的心跳個不停,她的臉龐即刻露出紅暈。就在她興奮的時候,她的針路顯著零亂,那些年老的比較鎮定的婦女們即刻發現這事情。被單的所有者把這東西保留下來,以後林肯當選為總統,她很驕傲地把這東西向林肯展示,並且指出他的愛人的零亂的針路。 夏天的晚上,這對愛侶時常在河邊散步,靜聽鳥音,閒觀螢火蟲,回味無窮。到了秋天,他們在森林裡見到「楓葉紅於二月花」,聽到核仁落地的聲音。到了隆冬,萬里雪飄,整個大地變成銀的世界,他們也親嘗踏雪賞花的滋味。 現在他們沉沒於愛中。當林肯站在她的旁邊,俯視她的藍色的眼睛的時候,她的心坎便和他起了共鳴;當她的雙手撫摸他的時候,他渾身都酥了。他很驚奇地發現世界上居然有這麼快樂的事情。 不久以前,林肯和一位名叫柏萊(Berry)的人合作做生意。這個人是牧師的兒子,整天爛醉如泥。那時,新薩藍村已經陷於不景氣的狀態,所有商店都在苟延殘喘。但是,林肯和柏萊根本不知道怎麼一回事,所以他們便糊裡糊塗地把三間雜貨店買下來,經過調整之後,便創辦了一間新店。 有一天,有個客人行色匆匆,在他們的店前下馬。因為人疲馬倦,所以他決定把隨身帶來的一桶東西賣給林肯。林肯根本不要這些東西,但他覺得那匹馬很可憐,所以他就付出五角,把這桶東西收下來。 過了兩星期,林肯把桶里的東西倒出來,看看自己所買進來的到底是什麼東西。出乎意料,他在桶底里找到黑石氏所著的《法律釋義》全集(Blackstone's Commentaries on Law)。那時,農民忙著種田,顧客寥寥可數,所以林肯得充分利用這段閒工夫從事研究工作,他越讀越覺得有興趣。他讀了一本又一本,直到全集四本都讀完,才告一段落。 接著,他來個斷然的決定;他立志要做個律師,他要把自己造成安女士的理想的對象。安贊成他的計劃,只要他一成為律師,他們便宣告結婚。 他把《法律釋義》讀完後,便跑到二十里外的春田鎮(Spring field),向一位律師借法律書籍。在歸途中,他一面走,一面看書,偶爾遇著難解的片段,他便停下來,聚精會神地來研究,直至他完全明白而後止。 現在他繼續不斷地看書,白天躺在榆樹下看,晚上在制桶匠的鋪子旁邊,靠著廢物的燃料的微光下看。他時常高聲朗誦,他也時常把書本放下,將自己的心得記錄下來。寫完之後,他又一再修改和潤色,直至幼童的讀者也能夠明白,這才甘心。 現在他無論跑到什麼地方,例如在河邊或森林裡散步,在上班和下班的路程中,他總要攜帶一本法律書。有一次,有個農夫雇他來砍木材,農夫發覺他在工作時間內,仍在埋頭研讀法律的書籍。 有一個人名叫格拉罕姆(Mentor Graham),他教導林肯說,假如他要精通政治和法律,他應該懂得文法。 「我應該到什麼地方去借這種書呢?」林肯問。 格拉罕姆告訴他說,距離六里外的一個農夫,他家裡藏有一本文法。林肯聽了之後,馬上戴著帽子,前往借書。 林肯精通文法的條例,他進步的神速,使格拉罕姆大為驚奇。三十年之後,這位教師對人說,在他前後所教導的五千名學生中,沒有一位青年對於一般知識和文學的追求,能夠像林肯那麼專心和努力。 林肯把文法讀通之後,接著,他就博覽群書,如吉本的《羅馬帝國衰亡史》,羅林的《古代史》,還有一部美國軍人傳,以及傑斐遜、克萊、韋斯特(Jefferson, Clay, and Webster)的傳記,另外還有潘恩(Tom Paine)著的《理性的時代》。 蘇東坡的《水調歌頭》說得好:「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的確,長於此者難免短於彼,很不容易達到兩全的地步。林肯學識的淵博,談吐的幽默,待人的誠懇,當地識和不識他的人,個個有定評。只因他整天醉心學問,而他的夥伴柏萊又時常酗酒,所以他們合股經營的雜貨店,終於關門大吉。那時,他一文不名,連膳宿都發生問題。為著謀生,他不惜擔任各種勞役,如砍柴、挑草、蓋籬笆、碾谷、鋸木,有一度,他還做過鐵匠呢。 他的生活雖然貧困,但他的努力向上的決心絕對不會動搖。在格拉罕的指導下,他開始研究三角、對數表,以便準備做測量的工作。他買到一匹馬,一副羅盤,開始給人家測量地段,測量一次,僅得三角七分五錢。 在這期間,林肯的愛人安女士也因為她家裡所經營的旅店失敗,迫得給一個農夫做廚房裡的雜役。就在同一農場上,林肯擔任犁田的工作。到了晚上,當他的愛人在廚房裡忙著洗碗碟的時候,他也幫忙她把這些東西擦乾。他一想到和她見面的時候,就覺得心花怒放。他從來沒有經過這麼興奮這麼快樂的生活。當他死前不久的時候,他曾對一個朋友說,他在伊利諾伊州的農場,赤著雙腳做苦工;比較後來住在白宮裡的生活更見愉快。 真是「歡娛苦日短」,當他和他的愛人攪得火熱的時候,她忽然染著傷寒,全身好像火燒,雙腳又完全冰冷。那時,醫藥不大發達,沒有幾天工夫,她終於與世長辭,這是1835年的事情,那時他已經二十六歲。 愛人死後,他痛不欲生。他吃不下,睡不著。他時常對人說,他再也不想活下去了,他準備自殺。因此,他的朋友們把他的刀子拿走,同時,細心提防他,免得他會投河自盡。 他窮居獨處,避免跟人家接觸。他每天要步行五里,到她的墳場去憑弔。有的時候,他在墳場坐得太久,弄得他的朋友們非常擔心,只好把他硬拉回家。當狂風暴雨來臨的時候,他往往會潸然淚下,因為他覺得雨點會打到她的墳墓。 自此以後,他時常鬱鬱寡歡。這種悶悶不樂的情緒,一直籠罩著他的一生。 四 1837年,即安女士死後兩年,林肯和新薩藍村告別,遷居到春田鎮。他從朋友處借到一匹馬,他的全部財產都放到鞍囊裡邊,其中最重要的還是那幾本法律的書籍。 當他抵達春田鎮的時候,他不但一貧如洗,而且還欠人家一千一百元的債務,這筆錢是他那間倒盤的雜貨店所欠下來的。照道理,他至多僅需負擔半數,可是富有正義感的他,寧願吃了虧,替他的夥伴負擔另一半。這數目雖不大,但他需要花了十四年工夫,才陸續償清。 最初定居於春田鎮的五年間,他寄宿於斯彼德(Speed)的鋪子的樓頂,而衣食又由巴德勒(William Butler)供給。對於這兩位朋友的支持,他沒齒難忘。假如他沒有遇著他們,恐怕他實在沒法子在法律界一顯身手。 起初,他和一位名叫斯圖亞特(Stuart)的律師合作。斯圖亞特醉心於政治,所以他把律師館的事務完全委託他去辦理。事實上,這間律師館正是門可羅雀,生意一點也不興隆,收入也極有限。在失望之餘,他只好抽空做木匠和鐵匠,以便增加一點額外的收入。 1839年,他認識一個女人,名叫杜德(Mary Todd)。杜德自誇世代簪纓,她出身於修道院女校,說得一口漂亮的法文,同時,還會跳舞。她性情高傲,自命不凡,而且自信有一天,能夠嫁給美國大總統。她這種大言不慚的論調,誰都覺得好笑,可是她還是那麼自信,一點也不動搖。 假如她真是決心要嫁給美國未來的總統,那麼全世界沒有另一個地方可以比伊利諾伊州春田鎮更適宜。那時,該地算是一塊骯髒的邊界的鄉村,周遭都是不毛之地,人行道、電燈、陰溝等設備都沒有。牲畜在城裡跑,豬在通衢大道的泥洞亂滾,堆積如山的污腐的糞弄得臭氣衝天。全鎮的人口不過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