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英雄譜 · 林肯總統
一
假如你相信沒有經過正式的結婚手續所生的兒女是特別聰明,特別壯健,那麼林肯就是這麼一個人。她的母親是個私生女。他從遺傳上得到充沛的體魄,分析的能力,擅長邏輯,雄心萬丈,博聞強記,嫻於辭令,這些條件是使他成為美國有史以來,文治武功兼而有之的大人物。
林肯的母親沒有受過什麼教育,父親是個目不識丁的流浪漢。當他的母親於二十二歲那年和托瑪斯·林肯結婚之後,他才從肯塔基(Kentucky)的鄉下搬到城裡來,以做木匠為生。他雖然很愚蠢,但他卻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算是森林裡的人,所以不久之後,他便帶著他的妻子回到森林的邊緣的崎嶇不平的農場上去做農夫,始終保持著泥土的氣息。
1808年,托瑪斯在荒蕪地帶買到一片地,到了隆冬,寒風凜冽,滿目淒涼。就在1809年2月12日,雄才大略的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呱呱墜地。九年之後,他的母親因為吃不消拓荒者的艱苦緊張的生活,同時,也受不了一般長舌婦譏笑她為私生女,含辛茹苦,鬱鬱不樂,她便與世長辭。她怎麼也沒有想到,將來有一天,她的心肝寶貝的兒子林肯·亞柏拉罕會成為偉人,千年萬代之後,仍被人崇拜。
1816年,當林肯才八歲的時候,他的父親把原有的一塊地換回四百加侖威士忌酒,然後舉家搬到印第安那州(Indiana)的偏僻荒涼的鄉村。森林遍地,草長齊肩,最近的鄰居是個獵熊者。在這兒,林肯一住十四年,黃金時代的童年就斷送於印第安那州的鄉村。
當時他所住的木屋,等於「三面的露營」,這是說,三面用木板圍住,一面敞開,既沒有地板,又沒有窗和門,屋頂僅用木棒和柴蓋住。當風雪交加的時候,這種木屋實在冷不堪言。目前印第安那州的農夫,絕對不會用那種簡陋的木屋來飼養牲畜,可是一百五十年前的林肯的家屬卻覺得心滿意足。
住的地方既然這麼壞,吃的東西更是少得可憐。牛油、牛奶、雞蛋、水果、蔬菜,固然很少見到,連番薯也是不可多得。他們一家人主要的是靠打獵得來的禽獸和各種核仁來充飢。
那時,鄉村流行一種病,叫做「牛奶病」。原來那兒有一種草,名叫「白蛇根」,無論牛、羊、馬吃了白蛇根,即刻會中毒。凡是喝了中毒的母牛的奶的人,就會得到牛奶病,有時整個鄉村的居民會死個精光。
1818年,即林肯九歲那一年,這種可怕的疾病,不料傳到印第安那州,許多家族慘遭病故。林肯的鄰居,即那位住在半里外的獵熊者的妻子,不幸染到這種病,很快就一命嗚呼。接著,林肯的母親因為細心看護鄰居,也被波及。她的頭部腫起來,腹部痛得有如刀割,口部嘔吐不休,手腳有如冰冷。她整天口渴得要命,到了臨終前,她把林肯和他的妹子召到床邊,上氣接不了下氣地叮囑他們要相親相愛,要照她的教訓做人,要信奉上帝。說完,她便陷於昏迷的狀態,前後僅病了七天,便溘然長逝,這是1818年10月5日的事情。
林肯的母親死後,他和他的妹子薩拉(Sarah)相依為命。妹子擔任家務,他須負起挑水、砍柴的責任。家裡不見陽光,更不知道肥皂是怎麼一回事。到處藏垢納污,讓蚤子滿布他們的襤褸的衣服和稻草敗絮的床鋪。他的父親眼看這個家庭簡直是三不像,所以到了第二年便續弦。繼室是個寡婦,彼此早就相識。她帶來三個兒女。
當林肯十五歲那年,他才懂得英文字母,他也可以看書,不過相當困難。他不會寫。那年秋天,有一位名叫道西(Aael Dorsey)的傳教士,在距離林肯的住家4英里的地方,創辦了一間學校,林肯和他的妹子便成為走讀生。道西注重朗誦,這樣他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哪位學生用功或不用功。事實上,林肯從這時候起,就養成朗誦的習慣。著名的聲調鏗鏘的文學作品和演講詞,他固然朗誦得津津有味,甚至報紙上的好文章,他也要擇要朗誦,而這種習慣對於他本人後來的寫作和演講都有很大的關係。
主要的功課為《聖經》。這部書他讀得爛熟,一生受用不淺。他把美國的開國元勛華盛頓和傑斐遜的書法當做範本,所以他的書法也很簡潔秀麗,那些目不識丁的鄰居,往往從幾英里外跑來請他代寫家信。
他求學的熱誠達到白熱的程度。那時紙張缺乏,而且價錢很貴,所以他用炭在木板上寫字,到了整塊木板密密麻麻地堆滿了字的時候,他就用小刀子把木板刳光,以便繼續寫字和算數。
他所受的正式的教育,前後不過一年。此後他之所以能夠馳騁政壇和文苑,完全靠自修的功夫。他大量的閱覽,細心的咀嚼,把古人的菁華,化為自己的血液,取精用宏,難怪他會成為一代偉人。
他的後母剛來的時候,帶來五部書:《聖經》、《伊索寓言》、《魯濱遜飄流記》、《天路歷程》、《船夫星拔》。他把這五部書當做無價之寶,反覆研讀,結果,在文體上、談吐上、辯論方法上,他多少受了它們的影響。
上述五部書給他奠定鞏固的基礎。接著,他的胃口大開,他要博覽群書,可惜家貧,沒能力買書,所以他不得不到處借書。他借到一部《華盛頓傳》,這對他簡直是稀世之寶。他夜以繼日地研讀這部書,到了臨睡前還沒看完,於是把它塞在木板的夾縫裡,希望第二天一早起身的時候,就可以伸手取書來看。有個晚上,狂風暴雨大作,把這部書濕透,書主拒絕接受,他只好忍氣吞聲地替他割了三天飼料,作該書的代價。
在他所借的書籍里,有一部名叫《司各特課本》(Scott's Lessons),對他後來的演講術有極大的幫助。它介紹希臘和羅馬時代的偉大演講家如西塞羅(Cicero)和德摩斯梯(Demosthenes)的有名的演講詞,同時,也介紹莎士比亞的劇本里的幾位重要人物的演講詞。他在這些偉大的演講詞上做些揣摩的苦功夫,直至他能夠脫口而出而後止。
他並不一定是一本正經,他也很喜歡說笑話。當他到田野去工作的時候,他時常帶了一部《金氏笑林廣記》在身邊。他把兩腳跨在木頭上,高聲朗誦笑談的片段,從森林裡往往會發出他的聽眾的大笑的回音。
1830年,「牛奶病」又光顧到印第安那州。他的父親在恐懼和失望之餘,決定把豬、穀物、田地完全賣掉,得到八十元,然後舉家搬到伊利諾伊州的一個鄉村,名叫三家望(Sangamor),據說,這是個擁有豐富的食物的地區。
二
林肯一家人在伊利諾伊州特卡德鎮(Decatur Illinois)附近的一塊森林地區住下來,該地沿著懸崖絕壁,俯瞰三家望河。
林肯幫忙家裡砍伐木材,建築木屋,清除田地,駕馭著一對牛,開墾了十五英畝地,種穀、劈欄杆,把產業圍起來。
第二年,他給鄰居的農夫做散工:犁田、安頓稻草、劈欄杆、宰豬。簡單說一句,農村里任何工作,他都願意做。
第一年的隆冬,天氣冷得要命,平原的積雪,深達15尺;家畜死光,鹿兒和火雞絕跡,有些窮人甚至凍死。
林肯曾替人劈了一千條欄杆,換回一條用白鬍桃樹皮染的棕色斜紋布褲。他每天要步行3英里,才抵達工作地點。有一次,當他橫渡三家望河的時候,失足墜到冰冷的河裡,把他的雙腳凍僵了。他差不多有一個月工夫不能步行,但他卻充分利用這段時間,閱覽一冊伊利諾伊州的法令全書。
當林肯還在印第安那州的時候,他曾幫忙人家撐平底船,直下紐奧良(New Orleans),這的確是個新奇、刺激、冒險的事情。有一天晚上,他的船停在岸邊,突然間,有一批黑人,手拿刀子和棒子,爬上船來。他們打算打死水手,把他們扔到河裡,然後把整船貨物開到新奧里安的賊巢總部。
說時遲,那時快,林肯搶到一枝棒子,靠著他的又長又有力的手臂,一連把三名黑人打到河裡,其餘的人被他趕上岸。在對打的過程中,他的前額給一名黑人刺傷,所以終他一生,右眼上老是留下一個疤痕。
就在他製造木筏,搬運貨物,航行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的時期,他對於黑奴問題,留下極深刻的印象。他親眼見到一批又一批黑奴被人用鐵鏈綁住,任人鞭打腳踢,這種慘絕人寰的景象,好像一塊烙鐵,刺痛他的心窩。有一天早晨,他和朋友們跑到黑奴拍賣場去參觀,那時,剛好有一位黑奴的女孩被拍賣;買主們細心考驗這位女孩,捻著她的肉,要她上下來回的走,看看她的姿態怎樣,直至買主非常滿意之後,這才成交。這種情形使林肯觸目驚心,他痛恨至極,不忍再看下去。臨別時,他告訴同伴們說:「天呀,讓我們廢除這制度罷,假如有朝一日我有機會攻擊這制度,我一定盡力攻擊。」
那位雇林肯前往新奧里安的主人,名叫鄔發德(Dentun Offut),這個人對林肯的印象極佳。鄔發德喜歡林肯說笑話,講故事,同時,又喜歡他很誠實。於是林肯被雇,回到伊利諾伊州去伐木,建築一間木屋的雜貨店,地點就在新沙藍村(New Salem),這村僅有十五到二十間木屋。林肯在雜貨店裡做書記,同時,也經營一間水車磨坊。他在這兒一連住了六年,這六年的埋頭苦幹,對於他的前途有極大的影響。
這鄉村有一批好勇鬥狠的野孩子,他們自誇能夠喝不醉之酒,能夠口出惡言,長於摔跤,比較伊利諾伊州任何團體都強勝一籌。
平心而論,這些野孩子的心腸倒不壞,他們是忠實、坦白、慷慨、同情,他們唯一的毛病就是愛出風頭。因此,當林肯的老闆鄔發德到城裡來公幹的時候,偶爾提到林肯的臂力過人,這些野孩子就準備向林肯挑戰,給他顏色看。
但是,林肯卻有一套真本領。無論賽跑、跳遠,他都是棋高一著。此外,他的手臂特別長,他能夠把大木槌或者炮彈扔得很遠。他能夠講一般人都能夠聽得懂的故事;他所講的故事能夠使他們笑了幾個鐘頭。
摔跤的日子到了,全村男女老幼都集中於白橡樹下,看看林肯和他們的領袖阿姆斯特郎(Jack Armstrong)比賽。林肯靜如處子,動如脫兔,毫不費力地把阿姆斯特郎摔倒。從這時候起,那些野孩子佩服他到五體投地,大家一致尊他為領袖。以後無論賽馬和鬥雞,林肯老是被選為評判員。當林肯失業或者無家可歸的時候,他們很願意領他到他們的木屋裡去長住,供應他膳宿。
就在新薩藍村里,林肯找到他多年求之不得的好機會,這個好機會讓他克服恐懼,學習公開演講。遠在印第安那州時代,他僅能在隴畝之間對著少數勞動者講話,現在他來到新薩藍村,這兒有「文學會」,每星期六晚上在旅館的餐廳聚會。林肯趕快加入這個會,積極擔任節目,講故事,朗誦他自己所寫的詩篇,並且對於三家望河的航運問題,以及當時所發生的各種問題,從事即席演講和辯論。
這種活動是無價之寶,它擴大他的思想的境界,喚醒他的野心。他發現他有特殊的能力,能夠運用他的演講來影響人家,那種認識比較什麼更能夠增加他的勇氣和自信心。
過了幾個月,鄔發德的鋪子收盤,林肯又失業。州的選舉就要來臨,大家都熱衷於政治。因此,他準備一顯身手,想法子表現他的演講的才能。
他得到當地的一位教師的幫忙,花了幾星期去準備他的第一次公開演講。他宣布自己要做州立法會議的候選人。他說明自己贊成內政的改良,三家望河的航運,良好的教育,公平和正義等事情。他的結論說:
我生於寒微的家庭,一輩子從事卑賤的工作,我沒有富裕或權貴的親戚朋友給我介紹。但是,善良的人們如認為我最好是限於暗中活動,那麼飽經失望的我,絕不會因為這事情而煩惱。
那時黑鷹黨造反,州長要招募義勇軍,林肯剛好過著貧窮和失業的日子,所以他就應徵,被選為隊長。這三十天的軍隊生活,他覺得很輕鬆愉快。他並沒有遭遇一個紅印第安人,他只好和蚊子鬥爭。
從戰地回來之後,他又參加政治活動。他挨戶拜訪人家,對他們講故事,跟他們打交道。第一次選舉,他完全失敗。過了兩年,他又參加競選,這一次,他居然中選。為了出席立法會議,他只好向人借錢去買一套新衣來穿;以後他又被連選三次。
新薩藍村有一個人名叫克爾蘇(Jack Kelso),他是個吊兒郎當的不務正業的人物。他的太太開了一間寄宿舍,他自己整天釣魚,彈四弦琴,朗誦詩歌。一般人把他當做不可救藥,但是,林肯卻喜歡他,和他做摯友,並且受他的影響。當林肯沒有認識克爾蘇以前,他僅知道莎士比亞和彭斯的大名,至於這兩位大詩人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他是茫然無知。現在他靜聽克爾蘇朗誦莎翁的名著《哈姆雷特》(Hamlet)和《麥克白》(Macbeth),所以他才第一次嘗到英國文學的滋味。它是無限的優美,而且內容充滿著思想和感情。
莎士比亞使他敬畏,彭斯卻使他喜愛和同情。他覺得自己和彭斯很有關係。彭斯像他一樣,都是出身於貧窮的家庭,彭斯生於木屋,那種木屋並不比林肯的木屋好多少。彭斯曾經犁過田,不過他能一夠把田園生活寫成美妙的詩篇。通過莎士比亞和彭斯的詩篇,林肯才大開眼界,知道什麼叫做文學,同時,也展開意義、感情、愛情這個新境界。
從研讀英國文學名著所得到的最大的鼓勵,就是莎士比亞和彭斯都沒有進過大學。事實上,他們所受的教育並沒有比他好了多少。
有時,他暗自揣度,他的父親目不識丁,自己所受的教育也極有限,但他仍舊可以做大事情。換句話說,他並不一定終身要賣雜貨或者做鐵匠。
從那時起,莎士比亞和彭斯變成他所最喜愛的作家。他所研讀的莎士比亞的作品,比較他所研讀的其他作家的作品的總和還多。由於時常研讀名著,所以他的文體也大受影響。當他進了白宮,而且在內戰緊張的時期,他還能夠忙裡偷閒地花了很多時間來玩味莎士比亞。他和莎士比亞專家討論戲劇,甚至寫信和他們分析某些片段。當他被刺的那一星期,他曾對一班朋友朗誦《麥克白》兩個鐘頭。
林肯曾做過鄉村郵政局的局長,郵車每星期送來兩次郵件,分量也不多。那時,郵件的取費,看路程的長短而定,平均一封信要收六分錢又四分之一,到二角五分。林肯經常把信件塞在他的帽子裡邊,當人們在路上遇著他,問他是否有信件給他們的時候,他馬上把帽子脫下來,看看自己所帶的一堆信件是否有他們的東西。
三
「青年男子,誰個不善鍾情;妙齡女郎,誰個不善懷春。」德國的大詩人歌德在《少年維特之煩惱》里,早就把男女的關係一下子指點出來。
林肯愛上一個女郎,她的名字叫做安·盧德勒(Ann Rutledge)。從這時候起,他什麼書也看不下去,日思夜想,過的是夢幻的生活,他僅牢牢記住昨晚和她的談話,他現在活著就為著一件事情,這是說,和她過著幾個鐘頭愉快的時間。
當時流行著制被俱樂部,安時常被邀請參加。她的纖纖的十指,在穿針引線的時候,比較別人更敏捷,更巧妙,林肯時常在早晨騎馬送她上班,到了傍晚接她下班。有一次,他很大膽地闖進她的工作場所——這地方男人極少敢進去——坐在她的旁邊。她的心跳個不停,她的臉龐即刻露出紅暈。就在她興奮的時候,她的針路顯著零亂,那些年老的比較鎮定的婦女們即刻發現這事情。被單的所有者把這東西保留下來,以後林肯當選為總統,她很驕傲地把這東西向林肯展示,並且指出他的愛人的零亂的針路。
夏天的晚上,這對愛侶時常在河邊散步,靜聽鳥音,閒觀螢火蟲,回味無窮。到了秋天,他們在森林裡見到「楓葉紅於二月花」,聽到核仁落地的聲音。到了隆冬,萬里雪飄,整個大地變成銀的世界,他們也親嘗踏雪賞花的滋味。
現在他們沉沒於愛中。當林肯站在她的旁邊,俯視她的藍色的眼睛的時候,她的心坎便和他起了共鳴;當她的雙手撫摸他的時候,他渾身都酥了。他很驚奇地發現世界上居然有這麼快樂的事情。
不久以前,林肯和一位名叫柏萊(Berry)的人合作做生意。這個人是牧師的兒子,整天爛醉如泥。那時,新薩藍村已經陷於不景氣的狀態,所有商店都在苟延殘喘。但是,林肯和柏萊根本不知道怎麼一回事,所以他們便糊裡糊塗地把三間雜貨店買下來,經過調整之後,便創辦了一間新店。
有一天,有個客人行色匆匆,在他們的店前下馬。因為人疲馬倦,所以他決定把隨身帶來的一桶東西賣給林肯。林肯根本不要這些東西,但他覺得那匹馬很可憐,所以他就付出五角,把這桶東西收下來。
過了兩星期,林肯把桶里的東西倒出來,看看自己所買進來的到底是什麼東西。出乎意料,他在桶底里找到黑石氏所著的《法律釋義》全集(Blackstone's Commentaries on Law)。那時,農民忙著種田,顧客寥寥可數,所以林肯得充分利用這段閒工夫從事研究工作,他越讀越覺得有興趣。他讀了一本又一本,直到全集四本都讀完,才告一段落。
接著,他來個斷然的決定;他立志要做個律師,他要把自己造成安女士的理想的對象。安贊成他的計劃,只要他一成為律師,他們便宣告結婚。
他把《法律釋義》讀完後,便跑到二十里外的春田鎮(Spring field),向一位律師借法律書籍。在歸途中,他一面走,一面看書,偶爾遇著難解的片段,他便停下來,聚精會神地來研究,直至他完全明白而後止。
現在他繼續不斷地看書,白天躺在榆樹下看,晚上在制桶匠的鋪子旁邊,靠著廢物的燃料的微光下看。他時常高聲朗誦,他也時常把書本放下,將自己的心得記錄下來。寫完之後,他又一再修改和潤色,直至幼童的讀者也能夠明白,這才甘心。
現在他無論跑到什麼地方,例如在河邊或森林裡散步,在上班和下班的路程中,他總要攜帶一本法律書。有一次,有個農夫雇他來砍木材,農夫發覺他在工作時間內,仍在埋頭研讀法律的書籍。
有一個人名叫格拉罕姆(Mentor Graham),他教導林肯說,假如他要精通政治和法律,他應該懂得文法。
「我應該到什麼地方去借這種書呢?」林肯問。
格拉罕姆告訴他說,距離六里外的一個農夫,他家裡藏有一本文法。林肯聽了之後,馬上戴著帽子,前往借書。
林肯精通文法的條例,他進步的神速,使格拉罕姆大為驚奇。三十年之後,這位教師對人說,在他前後所教導的五千名學生中,沒有一位青年對於一般知識和文學的追求,能夠像林肯那麼專心和努力。
林肯把文法讀通之後,接著,他就博覽群書,如吉本的《羅馬帝國衰亡史》,羅林的《古代史》,還有一部美國軍人傳,以及傑斐遜、克萊、韋斯特(Jefferson, Clay, and Webster)的傳記,另外還有潘恩(Tom Paine)著的《理性的時代》。
蘇東坡的《水調歌頭》說得好:「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的確,長於此者難免短於彼,很不容易達到兩全的地步。林肯學識的淵博,談吐的幽默,待人的誠懇,當地識和不識他的人,個個有定評。只因他整天醉心學問,而他的夥伴柏萊又時常酗酒,所以他們合股經營的雜貨店,終於關門大吉。那時,他一文不名,連膳宿都發生問題。為著謀生,他不惜擔任各種勞役,如砍柴、挑草、蓋籬笆、碾谷、鋸木,有一度,他還做過鐵匠呢。
他的生活雖然貧困,但他的努力向上的決心絕對不會動搖。在格拉罕的指導下,他開始研究三角、對數表,以便準備做測量的工作。他買到一匹馬,一副羅盤,開始給人家測量地段,測量一次,僅得三角七分五錢。
在這期間,林肯的愛人安女士也因為她家裡所經營的旅店失敗,迫得給一個農夫做廚房裡的雜役。就在同一農場上,林肯擔任犁田的工作。到了晚上,當他的愛人在廚房裡忙著洗碗碟的時候,他也幫忙她把這些東西擦乾。他一想到和她見面的時候,就覺得心花怒放。他從來沒有經過這麼興奮這麼快樂的生活。當他死前不久的時候,他曾對一個朋友說,他在伊利諾伊州的農場,赤著雙腳做苦工;比較後來住在白宮裡的生活更見愉快。
真是「歡娛苦日短」,當他和他的愛人攪得火熱的時候,她忽然染著傷寒,全身好像火燒,雙腳又完全冰冷。那時,醫藥不大發達,沒有幾天工夫,她終於與世長辭,這是1835年的事情,那時他已經二十六歲。
愛人死後,他痛不欲生。他吃不下,睡不著。他時常對人說,他再也不想活下去了,他準備自殺。因此,他的朋友們把他的刀子拿走,同時,細心提防他,免得他會投河自盡。
他窮居獨處,避免跟人家接觸。他每天要步行五里,到她的墳場去憑弔。有的時候,他在墳場坐得太久,弄得他的朋友們非常擔心,只好把他硬拉回家。當狂風暴雨來臨的時候,他往往會潸然淚下,因為他覺得雨點會打到她的墳墓。
自此以後,他時常鬱鬱寡歡。這種悶悶不樂的情緒,一直籠罩著他的一生。
四
1837年,即安女士死後兩年,林肯和新薩藍村告別,遷居到春田鎮。他從朋友處借到一匹馬,他的全部財產都放到鞍囊裡邊,其中最重要的還是那幾本法律的書籍。
當他抵達春田鎮的時候,他不但一貧如洗,而且還欠人家一千一百元的債務,這筆錢是他那間倒盤的雜貨店所欠下來的。照道理,他至多僅需負擔半數,可是富有正義感的他,寧願吃了虧,替他的夥伴負擔另一半。這數目雖不大,但他需要花了十四年工夫,才陸續償清。
最初定居於春田鎮的五年間,他寄宿於斯彼德(Speed)的鋪子的樓頂,而衣食又由巴德勒(William Butler)供給。對於這兩位朋友的支持,他沒齒難忘。假如他沒有遇著他們,恐怕他實在沒法子在法律界一顯身手。
起初,他和一位名叫斯圖亞特(Stuart)的律師合作。斯圖亞特醉心於政治,所以他把律師館的事務完全委託他去辦理。事實上,這間律師館正是門可羅雀,生意一點也不興隆,收入也極有限。在失望之餘,他只好抽空做木匠和鐵匠,以便增加一點額外的收入。
1839年,他認識一個女人,名叫杜德(Mary Todd)。杜德自誇世代簪纓,她出身於修道院女校,說得一口漂亮的法文,同時,還會跳舞。她性情高傲,自命不凡,而且自信有一天,能夠嫁給美國大總統。她這種大言不慚的論調,誰都覺得好笑,可是她還是那麼自信,一點也不動搖。
假如她真是決心要嫁給美國未來的總統,那麼全世界沒有另一個地方可以比伊利諾伊州春田鎮更適宜。那時,該地算是一塊骯髒的邊界的鄉村,周遭都是不毛之地,人行道、電燈、陰溝等設備都沒有。牲畜在城裡跑,豬在通衢大道的泥洞亂滾,堆積如山的污腐的糞弄得臭氣衝天。全鎮的人口不過一千五百名,可是其中有兩位成為1860年的總統候選人的青年,於1839年同時住在春田鎮。他們就是民主黨北區候選人杜格拉斯(Stephen A. Douglas)和共和黨的林肯。
這兩位青年都和杜德女士相識,兩人都和她在一起玩耍,兩人都曾向她求婚。她的主意是,誰做總統的希望更大,她就準備嫁給他。這無異說明,她要嫁給道格拉斯,因為那時道格拉斯的政治前途比較林肯遠勝百倍。不料杜格拉斯酗酒滋事,在公共場中亂舞亂跳,隨便打碎酒杯酒瓶以及拋擲各種食品。杜德於失望之餘,只好專心和林肯戀愛。事實上,在戀愛的過程中,杜德是採取主動,林肯卻是被動。
政黨的鬥爭是卑鄙齷齪的。林肯所屬的政黨被人誣衊為貴族階級,穿著漂亮的衣服,要求平民投他們的票。因此,林肯便起來答覆:
我以窮苦的、陌生的、無親無戚的,沒有受過教育的小孩的身份來到伊利諾伊州。我開始在平底船工作,每月僅賺到八元。我僅有一條用牛皮做的褲子。當褲子弄濕了,由陽光曬乾了之後,它會縮短;事實上,我的褲子繼續會縮短,直到後來褲子的下截和襪子的上截之間露了好幾寸肉。當我長高,褲子弄濕了之後,它變得又短又緊,直到後來我的雙腿留下一條藍色的痕,到今天還可以見到。現在,假如你們把這當做奇裝異服的貴族,那麼我要說這是冤枉。
聽眾大聲呼嘯,表示同情。
當林肯和杜德抵達愛德華大廈的時候,她告訴他說,她非常賞識他,因為他是個演講家,遲早將成為總統。
他們定於1841年元旦結婚,那時,林肯是三十二歲。
五
「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句話倒可以應用於林肯的身上。婚期快近,林肯發現自己和杜德之間矛盾重重,無論教養、家庭背景、脾氣、嗜好、人生觀,兩人都處於對立的地位。他們時常彼此互相刺激,林肯本人也知道婚約將破壞,他們的婚姻將是一種悲劇。
杜德的姐姐和姐夫也這樣勸告她,他們教她毀除婚約,因為結婚之後,恐怕沒有快樂可言,但杜德一點也聽不進去。
有一天,林肯跑到友人斯彼德的鋪子去閒談,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封信給他看。這封信是寫給杜德的。內容是說,經過冷靜地仔細地考慮之後,他認為他對她戀愛的程度還不夠濃厚,最好不要結婚。他本來希望斯彼德替他轉交這封信,後來因斯彼德婉辭拒絕,他這才改變念頭,準備請另外一位朋友替他轉交。這時,斯彼德很鄭重地告訴他說,私人談話,很快便被忘記,但是用文字記載下來,這將永遠洗不掉。說完,他把林肯的信付之一炬。
斯彼德教導林肯,要鼓起勇氣,親自往見杜德,並且很坦白地告訴她說,他不想和她結婚。但他須少說話,須快快離開。
那晚,斯彼德獨自在樓下等待林肯回來,等到十一點多鐘,才見到林肯。斯彼德問林肯是否有按照計劃進行,林肯點了點頭。但是,當林肯告訴杜德說,他不愛她的時候,她的眼淚一直往下流。在女人唯一的武器的進攻下,他把她抱起來,親吻她一下。這樣一來,二人便言歸於好,雖然這僅是暫時的。
1841年元旦,結婚佳期到了,親戚朋友們興高采烈地來慶祝他的婚事。傍晚六時三十分,嘉賓雲集;六時四十分,教堂的牧師也光臨。愛德華大廈,喜氣洋溢。到了七時三十分,還沒見林肯的影子。
時間一分一分的過去,教堂的大鐘,每隔十五分鐘響了一次,可是林肯還是姍姍來遲。親戚朋友們紛紛跑到門前去張望,看看他到底是否遇著意外。到了夜闌人靜,佳賓們陸續回家,杜德再三再四跑到窗口,有時看鐘,有時凝視街頭。她的手掌和額頭,一直流著冷汗,但林肯始終沒有露面。這時,杜德的心情,複雜萬分。一會兒,她希望他能夠擁抱她;再過一會兒,她又想殺死他,為的是他給她帶來無限的恥辱和傷害。
逃婚後三星期,林肯給他的好友寫了一封畢生最痛苦的信,他說:
現在我是活在世間上最痛苦的一個人。假如我所感受的心情平均分配到整個人類,恐怕世間就沒有一副快樂的臉龐。我是否會復元,連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很害怕地預知自己不能復元。要我維持現狀,實在做不到。我一定要死,不然,就要復元,我以為。
這封信充分證明他是神思昏昏。他很害怕自己會發生神經病。
林肯時常給《春田報》寫文章。該報主筆法蘭士(Simeon Francis),算是他的一個密友。法蘭士的太太,年過四十,膝下沒有兒女,愛管閒事,她算是春田鎮的月下老人,專門替人撮合婚事。
有一天,她寫信給林肯,請他於第二天下午到她家裡喝茶。當他到達時,他被招待到客廳。出乎意料,客廳里已經有一個客人,這個人不是陌生客,而是二十二個月來沒有見過面的杜德。
久別重逢,兩人各有一番心事。至於他們談話的內容,誰也不知道。
此後,他們時常在法蘭士家裡幽會,因為他們嘗過失敗的滋味。所以他們的談情說愛,儘量在暗中進行,避開人家的耳目,免得那些長舌婦加油加醋,致功敗垂成。
這次的婚期,定於1842年11月4日,那天剛好是星期五。林肯知道她很迷信,特地問她這日期是否有關係。她深知夜長夢多,再事遲延,恐怕又發生什麼變卦。因此,他們匆匆跑到珠寶店,買到一顆結婚戒指,上邊刻著「愛是永久的」。那天,剛好是杜德二十四歲的生日。
他的婚事完全是被動的。據他的伴郎說,他的表情和行動,好像他是被趕到屠場一樣。
六
林肯的家庭生活是不大愉快的。據卡乃基(Dale Carnegil)親自到伊利諾伊州新薩藍村調查所得的資料,充分證明他自結婚後,足足受了二十五年活罪。
有一天,林肯和他的太太正在家裡吃早餐,不知道什麼緣故,他的太太大發脾氣。就在盛怒之下,她把一杯熱咖啡潑到他的臉上,這事情她是在各位親友面前乾的。
林肯很羞恥地寂默地坐在那兒,一聲不發,有一位親友的太太拿了一條濕手巾,替他的臉兒和衣服擦乾淨,這僅是林肯所受的恥辱和委曲的一個例子。
春田鎮有十一個律師,他們並不能完全靠做律師來謀生。因此,他們迫得要騎馬到處去發展業務。其他律師,一到星期六,便要回家,和眷屬度周末,只有林肯一人算是例外。他不敢回家。春秋兩季,他照例在各地巡迴,足跡不敢靠近春田鎮。
當時鄉下的旅店的設備,簡陋不堪;雖然如此,林肯願意住在破破爛爛的旅店,而不喜歡回到自己的家庭,因為他的太太的嚕嚕囌蘇,以及時常亂發脾氣,這簡直使他沒法子忍受。
林肯的太太的嗓子又大又尖銳。當她發脾氣的時候,她的聲音隔街可以聽見。除了用粗言惡語來咒罵以外,她恐怕還會用其他辦法來處罰和折磨丈夫。
她時常憤憤不平地批評丈夫,說他一文不值。她笑他肩膀低垂,走路的樣子很笨,把雙腳直起直落,好像印度人一樣。她又訴說他走路時一點彈性也沒有,動作毫不莊嚴。她模仿他走路的姿態,嚕嚕囌蘇地迫他要用腳尖走路,像從前她學跳舞的時代,老師所教她那一套的樣子。
她不喜歡他的耳朵和頭部的位置成個正角形。她甚至告訴他說,他的鼻子不夠直,他的下唇凸出。她又說,他似乎有肺病,他的手腳都太大,頭部又太小。但是,一向不修邊幅的林肯,對於服裝從來不考究。有時,他的一隻褲腳塞在靴子裡,另一隻褲腳又在靴子外頭搖擺。他的靴子永遠不塗油,也沒有刷過。至於硬領帶和外衣,他當然不暇顧及。此外,他頭也不梳,鬍子也不刮,這些事情都使他的太太看不順眼。
她的醋味固然很重,占有欲更濃厚得可怕。上文曾說過,林肯有個好朋友,名叫斯彼德。為著報答斯彼德的恩情,他決定把自己的長子來紀念他,用斯彼德的名字來做兒子的名字。當她發覺有這麼一回事的時候,她便大發雷霆。她說這個兒子是她生的,所以她有權給兒子命名。因此,她的兒子的名字叫做羅伯特·杜德(Robert Todd),以便紀念她自己的父親。雖然林肯有四個兒子,不過其中三個都是幼殤,僅有長子活到八十三歲,而他的姓名卻和林肯沒有絲毫關係。
林肯時常沉思默想,魂不守舍,對於周遭的事物漠不關心。到了星期日,他會把他的小孩放在小車裡,拉到門前去散步。有的時候,小孩從車上滾下來,可是他仍目不轉睛地把車子拉著走,一點也沒有注意到背後小孩的哭聲。事實上,他根本不知道有怎麼一回事,直到後來他的太太伸出頭來看,並且用尖銳的憤怒的聲音來叫喊他,這才使他恍然大悟。
有的時候,他離家一兩天才回來,可是他回到家裡後,既沒有和太太打招呼,又一聲不響。他對於食物一點也不覺得興趣。當她把飲食預備停當之後,她往往要三請四請,才請得他到餐廳來。她大聲叫喊,他似乎沒有聽見。他坐在桌邊,雙眼瞪著上空,等到她提醒了他,這才會進食。
飯後,他有時會雙眼瞪著火爐,在半小時內,沉默無言。小孩們爬到他的身上,抓他的頭髮,和他談天,但他似乎忘記他們的存在。事實上,他非常鍾愛他的孩子,所以他對於孩子的過失,根本不聞不問。
有時,當星期日早晨,林肯帶著孩子們到他的律師館去玩耍。這些孩子們野性大發,把書架上的書籍燒掉,把抽屜里的東西搶走,把林肯的同事的金筆尖弄壞,把鉛筆扔在痰盂裡邊,把墨水瓶翻倒在紙張上,把信件扔到滿地板,然後在上邊跳舞。
這種事情,林肯從來不責備他們,甚至連眉頭也不會皺一下。的確,他是個最寬容的父親。
林肯的太太不常跑到他的律師館。偶爾她去參觀一趟,她大感驚奇。她發現那兒毫無秩序,毫無系統,到處都堆著東西。林肯曾把文件綁在一起,上邊寫著:「假如你在別的地方找不到,那麼請你到這兒來找罷。」
一般說來,林肯的太太治家還算儉樸,可是在社交上,她卻要表現豪華的氣派。她要購置最奢侈的衣服,她用錢從來不量入為出。當她從公寓搬到自置的屋子的時候,她似乎是進了天堂。但是,不久之後,她會覺得這屋子什麼都不行。她覺得最難過的,就是她的妹子住在兩層樓的大廈,而她自己的屋子僅有一層樓和一個閣仔。事實上,她的屋子足夠小家庭居住,何況林肯是個窮人,當他結婚時,他的全部存款僅有五百元,多年來並沒有增加分文。她也知道林肯的經濟狀況,但是,虛榮心十足的太太老是要訴苦,這實在使他難堪。
為著緩和太太的嚕嚕唆唆,林肯曾請個建築商來估價。他請建築商把屋子的價錢提高一些,這樣一來,她也瞠目結舌,不敢再開口。但是,當林肯再度出外從事巡迴法庭的工作的時候,她馬上請到另一位建築商來估價,因為價錢比較便宜,所以她就下令即刻開工。等到林肯從外邊回到春田鎮的時候,新屋已經落成,那種堂皇富麗的日子,連他也認不得。
林肯的收入不多,時常有寅吃卯糧之嘆。現在又多了一筆建築費要還,他難免會有苦說不出。他的太太是個精明的女人,她知道,要避免批評,最好是採取攻勢。她譏笑他絲毫也沒有金錢的觀念,他不懂得怎樣經營,他所收的律師費未免過少。她所提出的理由,其他律師一致表同情。但是,林肯總覺得,他的顧客多數像他一樣貧苦,他實在開不出口,向他們多收律師費。
「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林肯一面沒有多收普通的顧客一文錢,一面對於親戚故舊的關懷,永遠要感恩圖報。假如他們來光顧他的律師館,他照例分文不取。這種慷慨好義的精神,雖然給他帶來美譽,但這對於他的收入毫無幫助。因此,他的太太時常咒罵他,刺激他。當其他律師大發洋財,麵團團作富家翁的時候,他卻是一貧如洗。她一想到自己一輩子要過貧苦的生活,丈夫半年不在家,讓她冷冷清清地在家裡守活寡,沒有愛情,沒有人照顧,這和她年輕時在跳舞學院所做的美夢,相去何止十萬八千里!
七
家庭的不和,政治前途的黯淡,使林肯患著憂鬱症。他的憂鬱症是嚴重到那種地步,簡直沒法子用文字來形容。據他的親友說,在他們共事和相識的二十年間,他差不多沒有一天過著快樂的日子。
為著解憂,他只好拚命用功。自他精通幾何學後,他又研究代數學、天文學。他曾預備一篇演講稿,討論語言的源流和發展。然而他最感覺興趣的還是莎士比亞。
但是,「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當林肯發覺自己是走投無路的時候,他便下個最大的決心,鼓起最大的勇氣,要在政治舞台上和他的勁敵杜格拉斯一決雌雄。
他廢寢忘食地準備他的演講。他花了幾個星期工夫到州立圖書館去研究歷史,掌握事實,並且把所有重要的演講詞加以分類和澄清,以便在議會場中一顯身手。
十月三日,伊利諾伊州展覽會在春田開幕。成千成萬農民爭先恐後地跑到春田鎮來;男人帶著他們得獎的豬和馬,牲口和穀物;女人帶來她們親制的果子醬和蛋糕。除了參觀展覽會外,人們的注意力集中於杜格拉斯的演講,因為報紙上早就宣傳杜格拉斯定於那天發表演講。
那天下午,杜格拉斯一口氣講了三個鐘頭。他一面詳加解釋,一面採取攻勢。他竭力否認自己要把奴隸制度成為合法的東西,或者乾脆把它廢除掉。他要讓當地人民按照自己的興趣隨便處置奴隸問題。
林肯坐在講台的前排,靜聽他的一切言論,考慮每個論點。當他講完之後,林肯宣布:「明天我要把他吊死在籬笆上邊。」
第二天早晨,傳單早已在春田鎮和展覽會裡分發,內容是宣傳林肯要答覆杜格拉斯。社會人士對於這事情具有濃厚的興趣,時間還沒到兩點鐘,會場裡已經擠得水泄不通。
就在這場合里,林肯發表了他有生以來第一次最重要的演講。他先提綱絜領地敘述奴隸制度的歷史,然後提出強有力的理由來反對這種非人的制度。他說:
但是,由於崇高的寬容態度,我對於南方的人民毫無偏見。假如我們設身處地,我們也會像他們那樣。假如那兒根本沒有奴隸制度,他們不會採用它。假如這兒已經有這種制度,我們也不會即刻廢除它。
當南方的人民告訴我們說,他們並不比我們要多負創立奴隸制度的責任,我承認這事實。當有人說這制度已經存在,很難相當滿意地把它除掉,我能夠了解和欣賞這言論。我的確不會責備他們不履行連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辦的事情。假如我真是很有力量,我也不知道怎樣處置現存的制度。
有一天晚上,他和另一位律師同宿在一個鄉下旅店的床上。他的夥伴黎明醒來,發覺林肯穿著睡衣,坐在床邊沉思默想,他的意志消沉,口中念念有詞,最後,他大聲說出一段話,而開頭的一句,現在已成為名言:
我告訴你,這個國家不能夠永遠忍受半奴隸、半自由的狀態。
那時堪薩斯州(Kansas),不顧法律的尊嚴,硬要加入南方那些實行有奴隸制度的州府。這事情使反對奴隸制度的北方的州府沒法子忍受。雙方劍拔弩張,時常發生暗殺和槍殺的事件。就在這時候,州選參議員正要舉行。林肯代表共和黨,杜格拉斯代表民主黨。兩人再三舉行辯論會,這些辯論會使林肯成名,同時,也給他後來競選總統的工作鋪了康莊大道。
這兩個人代表兩種截然不同的性格和作風。杜格拉斯五短身材,僅有5英尺4英寸高。林肯魁梧奇偉,高達6英尺4英寸。前者說話帶低聲,後者說話用高音。前者態度莊嚴而又溫和,後者儀表醜陋而笨拙。前者舉止漂亮,成為群眾的偶像;後者臉色蒼白,滿臉皺紋,而且帶著憂鬱的樣子,他可以說是絲毫沒有吸引力。前者衣冠楚楚,後者完全不修邊幅。
以上幾個條件,在證明林肯不如杜格拉斯。
但是,一談到演講術,情形剛好兩樣。杜格拉斯說話索然無味,聽眾昏昏欲睡;林肯演講卻娓娓動聽,使所有聽眾完全受他的催眠。杜格拉斯的言論一再重複,形成雜亂無章的狀態;林肯的演講深入淺出,簡單明了,而且每次演講都有新材料,絕對不炒冷飯。
還有一層。杜格拉斯是個機會主義者,沒有固定的政治主張。相反的,林肯卻有偉大的原則,只要公平正義的目標能夠達到,任何人當選都沒有關係。
簡單說一句,杜格拉斯是口是心非的政客,林肯卻是能說又能行的政治家。
用林肯自己的話來說:
無論杜格拉斯法官或我自己被選為美國參議院議員,這無關重要,絲毫也不重要;但是,我們今天向你們所提出的問題,比較個人的利益或任何人的政治命運重要得多。那個問題將存在、呼吸、燃燒,當杜格拉斯法官和我自己的貧乏、脆弱、口吃的言論,早已無聲無臭地埋葬於墳墓裡邊。
在辯論的過程中,杜格拉斯主張,任何一州隨地隨時都擁有奴隸制度的權利,假如多數公民會投票。至於投票贊成或反對,他根本不理會。他的有名的口號是:「讓每個州管理自己的事務,不要干涉鄰州的事務。」
林肯剛好持相反的立場。他說,杜格拉斯法官以為奴隸制度是公平的,我卻認為奴隸制度是錯誤的。這是全部辯論所根據的扼要的事實。林肯說:
我為黑人請命的全部理由是,假如你們不喜歡他,那麼你們不干涉他就算了。假如上帝僅給他一點東西,那麼你們就讓他享受那一點東西罷了。在許多方面,他不能和我等量齊觀,但是,在享受「生命、自由、快樂」的權利上,在他把親手賺來的麵包放在嘴裡的權利上,他卻是和我平等,和杜格拉斯平等,和全體人類平等。
杜格拉斯語無倫次,提不出大道理來,於是林肯下結論說,杜格拉斯的主張,好像餓死的鴿子的影子所煮成的托那樣稀薄,不值識者一駁。
八
當1860年春天,新成立的共和黨在芝加哥開會,提名總統候選人的時候,誰也想不到林肯有被提名的機會。不久以前,他曾對報館編輯先生表示,他不以為自己適合做總統。
那時,大家公認他的對手斯華德(Seward)是再適當不過的候選人。斯華德一表人才,在紐約很有地位。提名的一天,剛好是斯華德的五十九歲生日。他知道這事情是十拿九穩,所以他準備很熱烈地慶祝雙重喜事。
但是,事與願違。斯華德的後台老板得罪了一位印刷廠的廠長格里利(Greeley)。格里利趁這機會來報復,故意把選票的印刷工作遲延了十七個鐘頭。雖然時間不算長,可是錯了一著,輸了全盤。格里利不辭任何辛苦,逐戶登門拜訪各區代表,請人家不要選斯華德,同時,他還充分利用北美最有力的報紙《紐約論壇報》替他宣傳,以便轉移選民的視聽。
斯華德的聲譽一落千丈,林肯的名望如日東升。轉瞬之間,二人形成劇烈的對照。林肯的朋友和擁護者到處替他奔走運動,鼓勵各區代表反對斯華德,支持林肯。他們的理由是,民主黨既然推出杜格拉斯做總統候選人,那麼要打敗杜格拉斯,莫如林肯,因為前者是後者的手下敗將。此外,林肯是西北各省所喜愛的人物,因為他是從砍柴掘土出身,深知人民的疾苦。
選舉的日期到了。四萬人很熱烈地蜂擁芝加哥,其中一萬人擠到會議廳,另外有三萬人站在街頭。會議廳內,人們興高采烈地大聲呼喊,歡欣跳躍,彼此互拋帽子。教堂的大鐘齊鳴,山頭的禮炮並響,至於火車、輪船、工廠等處的汽笛,更是整天響個不停。
當幾萬人正在狂歡地慶祝他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的時候,他本人還在春田鎮的報館等候消息。忽然間,電報局的職員從樓上衝下來,很興奮地說道:「林肯先生,你被提名了!你被提名了!」
自上次州議會選舉失敗後,十九年來他嘗遍失敗的滋味。現在他居然被提名做總統的候選人,這事情不消說使他非常興奮。
但是,被本黨提名為候選人,僅算是一半工作,另一半工作,就是怎樣打敗民主黨的候選人。
上文已經說過,民主黨的候選人是杜格拉斯。杜格拉斯把民主黨攪得四分五裂,選票分散到三個人,這無形中給林肯以一個好機會。
那時,有一位女作家名叫斯陀(H. B. Stowe),她寫了一本暴露黑奴的內幕的書《黑奴籲天錄》(Uncle Tom's Cabin),內容很深刻地描寫黑奴怎樣被虐待的情形,除了說明黑奴被白種的主人用滾水來燙手,用熱鐵來烙印,用獵狗來咬人,用藤鞭來毒打,連牙齒也全部被敲掉外,最難堪的,就是白種的主人隨便強姦黑奴的婦女,因為混血兒的代價比較純粹的黑奴婦女高得多。
自這本書出版後,廢除黑奴的聲浪響徹雲霄。這樣一來,林肯變成眾望所歸,高據總統的寶座,成為白宮的主人。
在動身赴首都之前,林肯要勞心苦思來準備他的就職演講,同時,他還須拍賣家私,料理雜務。在百忙中,他還抽空去拜訪他的老搭檔亨頓律師。他曾和亨頓合夥經營了一間律師館,前後達十六年。現在他要脫離律師的崗位,榮膺總統,但他仍念念不忘舊交,堅決地請亨頓把原有的招牌「林肯·亨頓律師館」的名稱保留住,因為將來有一天,他如卸任,他就再回到春田鎮,重操律師業,和亨頓繼續合作。
臨行之前,感慨萬端。他本來不想多發表意見,但是,他眼看親戚朋友這麼熱烈地來送行,所以他情不自禁地流著熱淚向大家道別。
我的朋友們:
沒有一個人,假如不站在我所處的地位,能夠領略這次離別時我所嘗的苦痛的感覺。對於這個地方,對於這些慈愛的人民,我受惠很多。我在這兒生活了二十五年,而我也從青年變成老年。我的兒女都在這兒生長,其中有一位還埋葬在這兒。我現在要離開,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回來,或者是否能夠回來,因為目前我所負的責任,比較華盛頓所負的責任重得多。假如沒有得到上帝的幫忙——上帝時常幫忙他——我不會成功。假如得到上帝的幫忙,我不會失敗。我信賴上帝,他將和我同行,而且也和你們在一起,甚至無所不在,我們很有信心地希望諸事如意。在他的愛護下,……我誠懇地向你們告別。
九
林肯一進白宮,公私雜務,紛至沓來,簡直使他沒法子應付。更麻煩的是,北方主張廢除黑奴制度,南方堅持實施黑奴制度,雙方的怨恨和仇視越來越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戰事一發而不可收。
林肯下動員令,要招募七萬五千人。這樣一來,全國鼓起瘋狂的熱烈的愛國情緒。成百成千的公共場合,都舉行群眾大會,樂隊吹打,國旗飄揚,爆竹燃放,演講家發表演講。大家願意放下犁頭和筆桿,響應總統的號召,在短短的十星期內,政府已經招募九萬名新兵。
但是,這些軍隊應該由什麼人來領導呢?當時有個全國公認的軍事天才,他的名字叫做羅伯特·李(Robert E. Lee),他是個南方人,不過林肯非常賞識他的才幹,準備請他做統帥。假如李會接受他的邀請,那麼全部戰史將改觀。有一度,他曾很認真地考慮接受。他和林肯有許多意見都相同。他恨黑奴制度,像林肯恨黑奴制度一樣;因為他本人早就釋放自己所擁有的黑奴。他擁護聯邦,像林肯那麼擁護聯邦一樣;他相信聯邦是「永久的」,而分離是「革命的」;他不希望國家會發生大災禍。
可惜李是弗吉尼亞州人(Virginian)。該州人士擁護本州多過擁護國家。因此,當弗吉尼亞州決定和南方各省採取同一立場的時候,李就暗中表示:「我不能領導一支充滿著敵意的軍隊來反抗我的親戚、兒女、家庭。我要和我的人民同甘共苦。」只因這麼一個決策,內戰無形中要延長兩三年。
聯邦所招募的七萬五千名大軍,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所擁有的大軍。可是這些軍隊都是生手,沒有經過嚴格的訓練。當七月底內戰發生的時候,這些軍隊一聽見敵人的炮聲,馬上棄甲曳兵,節節退卻。他們顯著十分混亂的狀態。麥克杜威將軍(Mac Dowell)想盡方法來阻止他們,不過這是白費精力。那些膽小如鼠的軍人,把槍支、制服、帽子,皮帶、刺刀扔掉,大家爭先恐後地作鳥獸散,其中有一部分軍人,筋疲力盡地躺在公路上,讓往來的車馬把他們活活地壓死。
林肯通宵不能睡覺,靜悄悄地恭聽報館通訊員和平民敘述軍隊潰敗的情形。一般社會人士,面對這鐵的事實,心裡大起恐慌。格里利希望在任何條件下,趕快結束戰事。他肯定地認為南方是沒法子征服。
就林肯本人而論,失敗並不是新經驗。他一生不知道經過多少次失敗;但他對於自己的主張的最後勝利的信念,一點也沒有動搖。他親自訪問那些垂頭喪氣的兵士,跟他們握手,一再對他們說道:「上帝祝福你,上帝祝福你。」他鼓勵他們,和他們坐在一起吃豆,恢復他們的精神,和他們討論光明的前途。
這是個長期的戰爭。現在他知道了。因此,他請國會徵兵四十萬人。國會僅把人數增加到十萬人,批准半數服務三年。但林肯的困難問題還沒有過去。事實上,他的困難問題正在開頭。
十
當內戰的頭幾星期內,有一位青年將軍名叫麥克里蘭(MaClellan),載運二十門大炮和手提印刷機,鞭打南方少數軍隊。這僅是短兵相接的肉搏戰,算不得怎麼一回事。但是,這總算是北方的第一次勝利。麥克里蘭充分利用這機會來宣傳,說自己是不可一世的人物。那時,一般人對於戰事毫無經驗,所以他們對這位自誇自大的青年將軍有莫大的期望,甚至稱他為「青年拿破崙」,而林肯也請他到首都,特地委任他為司令官。
那時,群情憤激,個個秣馬厲兵,準備採取行動。林肯本人也再三請麥克里蘭開火,但他不干。他時常遊行示威,說了一大堆關於戰爭的前途等問題,可惜他僅限於空談。他提出種種理由來延遲和耽擱,不過要他進軍,他卻搖頭。
有一次,他說他不能進軍,因為他的軍隊要休息。林肯問他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弄得他的軍隊那麼疲乏。
還有一次,麥克里蘭的軍力比較李的軍力強勝幾倍。李快要潰不成軍;假如麥克里蘭乘勝追奔逐北,他也許會打敗南方,把戰爭提前結束。林肯花了幾星期工夫,用信件、電報、專使去鼓勵他窮追李軍,可是麥克里蘭卻一動也不動,理由是,他的馬匹已經疲憊到不能動彈。
麥克里蘭是個懦夫,不敢面對現實,這事情林肯知道,國防部長斯坦頓(Stanton)也知道。斯坦頓說:「假如麥克里蘭擁有百萬大軍,他一定會發誓,說敵人有兩百萬大軍,然後坐在泥土中,大聲呼喊地要三百萬大兵。」
這位「青年拿破崙」,隔夜之間成為名人。勝利沖昏了他的頭腦。他的唯我獨尊的心理濃厚得可怕。他看不起任何人。他把林肯及其閣僚當做一群大傻瓜。
夏去秋來,秋去冬來,轉眼之間,春到人間。但是,麥克里蘭仍碌碌無所表現,他整天訓練士兵,遊行示威,清談誤國。這樣一來,全國人都注意這事情,大家群起指摘批評林肯,為的是麥克里蘭懦弱無能。
孫子說得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南方的統帥李將軍,深知麥克里蘭將軍懦弱無能,所以他便採取以逸待勞,以靜制動的辦法,等候北方的軍隊蠕蠕而動地抵達里士滿,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勢,在短短的七天內,把北方的軍隊擊退,同時,還殺死一萬五千人。
這是北方的軍隊所遭遇的一個大失敗,可是麥克里蘭還不認輸,他老是把責任推給他人。他恨透林肯及其閣僚。他批評他們的行動是最不光榮。
事實上,麥克里蘭所擁有的軍隊比較他的敵人多得多。但他從來不充分運用他的軍力。他只是繼續不斷地要求增加,再增加。他起初要求再加一萬兵,然後要求再加五萬兵,最後又要求再加十萬兵。這事情是做不到的。他知道,林肯也知道他知道。林肯曾坦白地告訴他說,他的要求「簡直是荒謬絕倫」。
麥克里蘭野性大發,出言不遜。他控告林肯及其閣僚蓄意毀壞他的軍隊。只因他的控詞說得太過火,連電報生也拒絕替他發電報。
全國震動了。華爾街陷於恐慌的狀態。林肯傷時憂國,憔悴不堪。麥克里蘭的岳父馬西(P. B. Marcy)兼任參謀總長。他正式提議投降。林肯聽了之後,怒不可遏。他老實告訴馬西說:「將軍,我明白你用『投降』這個字的用意。就我們的軍隊而論,這個字絕對不可使用。」
經過多年椎心泣血的生活,林肯深知,要招募五十萬名視死如歸的兵士很容易,要籌劃億萬金元來充實軍火和糧秣也不難,但是,在戰場上要出奇制勝,卻需要出類拔萃的領導人才,而領導人才卻是踏破鐵鞋無覓處。
林肯決定擢升朴甫(Pope)來代替麥克里蘭,這事情使麥克里蘭懷恨在心,他不但不通力合作,而且不服從總統的命令,讓朴甫將軍慘敗,雖然他仍擁兵三萬名,坐視不救。
李的軍隊乘勝窮追,北方一再失敗,林肯相信首都將淪陷。國防部長電知北方各州州長,請他們迅速派遣大軍和志願軍來幫忙。那時,市容蕭條不堪,咖啡館關門,教堂敲鐘;人們誦經祈禱,希望上帝能夠拯救他們的城市。
國防部長準備把政府從華盛頓搬到紐約。他曾下令破壞兵工廠,把所有軍火往北遷移。財政部長也下令把國庫里的金銀搬到華爾街。一切恐慌的氣氛和悲觀的景象,使林肯陷於走投無路的境地。林肯一再更換司令官,可是一蟹不如一蟹。因此,軍心渙散,許多官員和士兵都要開小差,往安定的地方逃避。
整個內閣不和,各位部長彼此互相攻擊,誰也不願意接受總統的指揮,因為他們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比較林肯更高明。由於林肯出身低微,所以有的人說他沒有主張,又說他沒有指揮的才能。他們更譏笑他僅開個雜貨店,而且辦得一塌糊塗,結果,關門大吉。他們又指摘他僅當個郵政局長,把所有信件塞在他的高帽子裡邊。簡單說一句,林肯是無能透頂。
在一般閣僚中,譏笑林肯最露骨的莫如財政部長齊斯(Chase)。齊斯自命不凡,可是到頭來,他僅坐第三把交椅,這事情使他非常不高興。有人向林肯建議,把齊斯趕出去,但他覺得齊斯很有才幹,而且一向寬宏大度的他,對於排除異己這事情,老是覺得不大妥當。直至最後,齊斯自動地提出辭呈,林肯這才讓他辭職。
在白宮裡,林肯苦惱萬分,度日如年,所以他曾對友人表示,他寧願回到故鄉伊利諾伊州,拿起犁頭和斧頭來謀生,而不願再度忍受目前他所處的地位。雖然林肯十分不滿意齊斯,但他仍很賞識他的才華。因此,齊斯辭去財政部長後,林肯卻請他擔任最高法院的院長。
財政部長齊斯既然對他不斷笑罵批評,冷嘲熱諷,國防部長斯坦頓更是盡侮辱的能事。他把林肯叫做「痛苦的白痴」。他說林肯是個道地的猩猩,他還說一位法國人為什麼不辭跋山涉水的辛苦,跑到非洲去找猩猩,而一位現成的猩猩卻坐在白宮裡搔癢。至於斯坦頓和前任總統的通訊里,對於林肯更是儘量誣衊,出言鄙俗,誰也覺得不好意思把它轉載下來。
然而以國家前途為重,不計個人的得失的林肯卻重用斯坦頓。他給斯坦頓以全權,讓他指揮所有軍隊。他深知斯坦頓的個性是最不喜歡人家來干涉他的事務,所以他往往給他以最大的自由。林肯說:
我不能增加斯坦頓先生的麻煩,他所處的是全世界最困難的地位。軍隊里有幾千人罵他,因為他們沒有升官;另外有幾千人罵他,因為他們得不到職務。他所受的壓力是無法衡量的,無窮無盡的。他是我們國家的海洋的岸邊的岩石,所有激浪向它衝擊,繼續不斷地向它衝擊。它打退滔天的巨浪,免得大陸受毀壞和淹沒。我不知道他怎樣活下去,為什麼他不會被打得粉碎。假如得不到他的支持,我一定被毀滅。
這一段知心話,使斯坦頓感激涕零。起初,斯坦頓咒罵他,輕視他,後來卻佩服他到五體投地。上文曾說過,他罵林肯為「痛苦的白痴」,最後,他卻把林肯捧到天上,說林肯是全世界最完善的領袖。
十一
美國南方和北方所發生的內戰,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單純為著解放黑奴麼?答案是:唯唯否否。
事實上,內戰足足打了十八個月之後,林肯才發表他的《解放黑奴宣言》。在這宣言沒有發表前,一般過激分子及主張解放黑奴的人,曾慫恿他趕快採取行動,同時,他們曾通過報紙和公開場合,一再攻擊他。
起初,林肯對於這些惡意的攻擊,完全置之不理。最後,他實在忍無可忍,所以他很坦白地作個簡明的有力的答覆如下:
在這次戰爭里,我的主要的目標,是要保存聯邦,至於保存或廢除黑奴制度,那倒不在乎。假如我能夠保存聯邦,而不能解放黑奴,這事情我會幹;假如我能夠保存聯邦,同時又能夠解放一切黑奴,這事情我也會幹;假如我能夠保存聯邦,而我僅能夠解放一部分黑奴,另外還有一部分我無能為力,這事情我也會幹。關於黑奴和有色人種這問題,我採取行動,因為我相信這辦法會保存聯邦;我不採取行動,因為我不相信這辦法會保存聯邦。無論什麼時候,我如相信我會傷害這主張,我就少干一點;無論什麼時候,我如相信多做事情會幫忙這運動,我就會多干一點。假如有人會指出我的錯誤,那麼我就要改正錯誤;只要某些意見是真知灼見,我就會很快地採用新的意見。
換句話說,林肯深信,假如他能夠保存聯邦,而不使黑奴制度流行,那麼黑奴制度遲早會自動消滅。相反的,假如聯邦毀滅了,那麼黑奴制度將延長到幾世紀之久。
關於美國的黑奴制度,林肯認為北方和南方須負同樣的責任;同樣的,關於取消黑奴制度,雙方也有同樣的責任。因此,他所起草的計劃,自己覺得很滿意。按照他的計劃,邊疆幾省的黑奴的主人,對於每個黑奴可收回四百元,黑奴就逐漸予以解放。因為解放的手續比較緩慢,好像露水慢慢濕透一樣,使有關方面不會覺得十分難過。
當南北戰爭打得難解難分的時候,一班無法的唯利是圖的商人,曾鼓勵他們的政府趕快承認南方。林肯洞悉歐洲人的心理,深知時機已經成熟,所以他就準備發表他的傑作《解放黑奴宣言》。那時,歐洲已經有整百萬讀者看過《黑奴籲天錄》那本書,他們深惡痛絕黑奴制度的不公平。因此,當他們再看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他們便起了共鳴作用。這樣一來,歐洲各國才打斷承認黑奴制度的念頭,因而不會承認南方。
林肯對於時機的選擇,非常考究。他一直在期待,直到有一天,戰事好轉,勝利的消息傳來的時候,他這才發表他的宣言。
關於這個宣言的簽字,還有一個小小的故事。1863年元旦,林肯費了幾個鐘頭在白宮裡和所有貴賓握手。到了中午時分,他跑到辦公室,準備拿起筆來簽字。突然間,他把筆桿放下來,回頭對國務卿斯華德說:「假如黑奴制度不是錯誤,那麼什麼也不是錯誤。事實上,有生以來,沒有一件事情比這件事情做得更對。但是,從今天早晨九時以來,我一直接見貴賓,並且和他們握手,把我的手臂弄僵硬和麻木了。現在這個宣言將被人仔細研究。假如他們覺得我的手在震動,他們將說,『他表示良心不安』」。
軍隊發生暴動,那些被招募來保護聯邦的新兵,他們很不願意解放黑奴,使黑奴和他們處於同等的地位。幾千名新兵開小差,招募的成績一落千丈。甚至林肯最倚重的平民,也完全使他拆台。秋季的選舉對他大不利,連他的故鄉伊利諾伊州的人民,也反對共和黨。
由於戰爭的節節失利,全國人民陷於絕望的狀態,到處都有人譴責他,甚至參議院裡的共和黨參議員也起來攻擊,要求罷免他的職務。他們來拜訪他,要求他改變政策,把全體閣員革職。
這無疑地是個大恥辱。林肯承認,在他的政治生命上,這次的打擊比較任何一次還來得嚴重。
1863年春天,南方的軍隊在李將軍的領導下,一連打了幾次勝仗。因此,他們決定採取攻勢,要侵略北方。李將軍計劃要奪取北方的製造廠,搶到糧食、醫藥、衣服,在可能範圍內,還要占領華盛頓,因而強迫英法兩國承認南方政府。
在戰爭期間,蓋特斯堡(Gettysburg)一役,在歷史上占了重要的地位。在最初的兩天內,聯邦軍損失兩萬人;到了第三天,李將軍希望一鼓作氣地把北方打垮。這是李將軍的新戰略。在過去,他的軍隊作戰的時候,老是躲在戰壕或森林裡。現在他卻想在露天作戰。只因戰略上的錯誤,所以南方的軍隊轉勝為敗,因為他們的軍隊是毫無遮攔地暴露他們的陣地,長達1英里,這兒他們大受北方的軍隊的鐵筒彈和子母彈的攻擊。在眾寡懸殊下,南方的軍隊只好開始轉進。那時,大雨傾盆而下,潮水又繼續高漲。李將軍前無去路,後有追兵,北方的軍隊大有滅此朝食的可能性。
林肯曾命令他的司令米德將軍窮追南方的軍隊,可是米德是個優柔寡斷,膽小如鼠的人物。他不想打仗,他只是躊躇不決。他打電報給總統,提出他不進攻的理由。他要召集一個戰事委員會,直接反抗上峰的命令。只因他一再耽誤戎機,所以當潮水下退的時候,李將軍趁機會溜之大吉。
林肯看到這情形,他實在怒不可遏。他說:「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天呀!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和敵人近在咫尺,只要我們肯伸出手,就可以把他們抓來;然而我無論怎麼講,怎麼幹,軍隊老是一動不動。在那種環境下,差不多任何一位將軍都能夠打敗李將軍。假如我親上前線,我也能夠親自用馬鞭來打他。」
當七月第一星期,蓋特斯堡戰役就展開;戰場上有六千人死亡,兩萬七千人受傷。教堂、學校、穀倉變成醫院;到處充滿著受苦受難的人的呻吟。每小時都有幾十人死掉;在酷熱的氣候里,死屍腐爛得很快。埋葬的隊伍必須趕快工作。連挖掘墳墓都沒有時間;因此,在許多場合里,死屍所陳列的地方覆上一些泥土就算了事。經過一星期豪雨後,死屍有半數都暴露出來。聯邦的兵士,從他們的臨時的墳墓里聚集起來,在一個地方埋葬。到了秋天,墳場委員會決定要紀念這墳場,並且邀請當時美國最著名的演講家埃韋烈(Edward Everett)來演講。
為著要舉行這盛大的典禮。墳場委員會曾發出很多請柬,邀請總統、內閣部長、社會名流、外交使節來觀禮。可是反應並不熱烈,其中多數人連信也沒有回。
墳場委員會連做夢也沒有想到總統會親自光臨。事實上,他們僅發出一封普通印就的請柬,另外並沒有加上特別的私人的信件。他們以為總統的秘書將把這種普通的請柬扔在字紙簍里,沒有讓總統過目。
當總統回信說,他要親自參加這典禮的時候,墳場委員會大感不安。他們應該怎麼辦呢?請總統演講麼?有人說,總統太忙,恐怕抽不出時間來準備。又有人說,姑定他有時間,恐怕他也沒有那種才幹。無論如何,總統既然答應要來,那麼他們總得想法應付。他們老實告訴總統說,埃韋烈先生要發表演講,請總統也說幾句有關於這紀念會的話。
這種冷淡的邀請,可以算是一種侮辱。但是,胸襟闊大的林肯,一向是逆來順受。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充分利用零零碎碎的空閒時間來準備他的演講,直至無懈可擊,他這才放心。
舉行典禮的前夕,蓋特斯堡的人口忽然間增加了一倍以上,從一千三百人增加到三千人,許多人找不到宿舍,寧願露宿街頭,或者在街上閒蕩通宵。
到了典禮要舉行的時分,埃韋烈犯了兩重錯誤。一來,他遲到一個鐘頭;二來,他的演講長達兩小時,使聽眾非常不耐煩。
接著,林肯上台,許多人慕名而來,想看看總統的風采,誰料總統的演講,寥寥十句,一共二百六十八個字,前後僅兩分鐘。人們還沒有聽清楚他在講什麼,可是他已經坐下來。
對於這次演講,林肯非常痛惜,他認為這是大失敗。事實上,他一點也沒有失敗。他這篇演講是一篇絕妙的散文詩,文字漂亮,內容深刻,和歷史有名的史詩相較,是未遑多讓。現在將林肯的演講詞照錄如下:(按:這篇演講詞的中譯文是採用何祖紹先生的,我只更動了五個字):
八十七年前,我們的祖先在這個大陸上建立了一個新國家,崇奉自由,並以人類生來平等的信念,作為立國的基礎。
現在,我們正從事一項大規模的內戰,以考驗這個國家,或其他任何崇奉自由,致力平等的國家,能不能維持久遠。今天我們在一個大戰場上開會紀念,以戰場一部分獻給犧牲生命維護國家的將士們,作為他們最後安息的所在。這是全屬正當而應有的舉動。
不過,在更廣泛的意義上說,我們不能獻奉這塊土地。在這裡作戰的英勇將士們,無論仍舊生存或已死亡,已把他們的一切貢獻國家。我們力量薄弱,對於他們的功業,實在不能有所增損。我們在這裡所講的話,世界人士很少注意,也不會永久記憶,可是,他們在這兒的英勇行為,絕不會被人遺忘。我們後死的人不如在這裡誓志,繼承他們已有良好進展而未竟全功的偉業;我們不如在這裡誓志,努力從事留在我們面前的巨大任務。這些烈士們為主義而獻奉了他們最後一滴熱血,我們應步著後塵,加深對主義的信仰;我們又須在這裡下一堅定的決心,使他們的壯烈犧牲,不是徒然無功,使這個在上帝保佑下的國家,將得到新生的自由,而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將永遠存在於地球之上。
意志誠懇,文字簡潔,百年之後的今天,重讀這篇演講詞,仍覺得回味無窮。
十二
「千軍易得,一將難求。」林肯非常不高興戰爭,但是,當戰爭爆發後,他當然希望得到勝利。年來他招募新兵,成績還不算太壞,可是要找個勝任愉快的將領,卻難若登天。經過長期的注意後,他居然找到一位。只因這一著,戰事逐漸好轉,終於得到最後的勝利。
這位旋乾轉坤的大將,不是別人,而是格蘭特(Grant)
格蘭特年輕時,是個無賴,無論做什麼事情,他都失敗,在故鄉沒有法子立足。但是,他是美國西點軍官學校出身,這個文憑對他很有用處。在短短的三年內,他能夠控制一支大軍。到了第四年,他就打敗李將軍,結束南北戰爭。到了第八年,他就踏進白宮,成為美國總統。此後,他周遊列國,到處受人歡迎。回想當年在故鄉受人凌辱,親戚朋友在路上遇著他,都假裝沒有看見,不願意和他打招呼,這簡直是恍同隔世。
說來誰也不相信,這位從西點軍官學校出身的軍官,既沒有專心研究拿破崙的戰爭原理,又不懂佛烈特力大帝的戰術,他在學校里僅愛讀著名小說。到了他成名後,波士頓人曾組織一個委員會,替他籌備一間圖書館。誰也想不到,這位名聞遐邇的大將軍的私人藏書里,連一本軍事學名著也找不到。
他不喜歡西點軍官學校,也不喜歡軍隊,以及和軍他有關的東西。當他成名後,他曾到德國閱兵,他親自對俾斯麥說:
我對於軍事沒有多大的興趣。事實上,我是個農夫,而不是士兵。雖然我曾經過兩次戰爭,我每次進入軍隊時,總是免不了會懊悔,每次退出軍隊時,免不了會高興。
普通人僅以為在南北戰爭中,北方主張解放黑奴,南方堅持保留黑奴。事實上,南方的統帥李將軍認為黑奴制度是錯誤的,遠在戰爭沒有爆發前,他早已解放他家裡的黑奴;但是,當北方的軍隊長驅直下,準備廢除黑奴制度的時候,北方的統帥格蘭特將軍的妻子卻擁有大批黑奴。這是歷史的諷刺。
格蘭特從軍十一年,可是他總是沒有機會一顯身手。他曾毛遂自薦,寫信給軍部,請軍部派他當一名上校,不過這封信一直被擱置下來。英雄落魄,無路請纓,中外都是如此。
湊巧伊利諾伊州的志願軍不服從上司的管制,他們宣言要殺死軍官。在這種情形下,伊利諾伊州長才考慮要提拔格蘭特為軍官,因為他多少是個西點軍官學校畢業生。
格蘭特一上台,馬上整頓軍紀,賞罰分明。假如有人不服從命令,這個人就被抓來,綁在竹竿上一天。假如有人開口咒罵,這個人就被用木塞把他的嘴塞住。假如有人遲到,這個人就得挨餓二十四小時。因為紀律嚴明,士氣大振,不用幾天工夫,他就被擢升為準將。他一鼓作氣地攻下頓納爾遜炮台(Fort Dondlson),生擒一萬五千人。南方的將領,眼看情形不對,他們就給他一個照會,要求和談,格蘭特很乾脆地答道:「除了無條件行立刻投降外,什麼都別提。」
格蘭特一戰定江山。自他攻下頓納爾遜炮台後,他的軍隊所向無敵。因為他連戰皆捷,所以南方的陣營馬上形成一團糟。兩相比較之下,北方顯然占上風。這樣一來,軍威大振,連歐洲各國也另眼相看。
格蘭特的頂頭上司何力克(Halleck)的酸味很重。他眼看格蘭特戰績彪炳,到處受人歡迎,心裡非常不愉快,所以他想盡辦法來阻撓他。幸虧林肯知人善任,一心一意地支持他。經過八個月的苦鬥後,格蘭特終於在威克斯堡(Vicksburg)生擒四萬名南方的兵士,使北方得以完全控制密西西比河流域。林肯聽到這個好消息,再度擢升格蘭特,給他以中將的名義,讓他做總司令。
格蘭特的成功,是得力於下列幾個要素:紀律嚴明,士氣旺盛,只有前進,絕不後退。此外,北方人數眾多,以眾克寡,毫不費力,終於得到勝利。
十三
由於傷時憂國的緣故,林肯一下子老了許多。他的朋友們看見他的外表突然改變,就勸他休息。他答道:「兩三星期的休息,對我沒有什麼用處。我不能夠趕掉我的思想。我不懂得怎樣休息。我所感覺疲乏的,是隱藏在內心裡,而這東西是沒法子趕掉的。」
據林肯的秘書說:「寡婦孤兒的呼聲,時常在林肯的耳朵里動盪。」
那些被判處死刑的士兵的母親、愛人、妻子,時常哭哭啼啼地跑去找總統,請他赦罪,無論他覺得多麼疲乏,他老是聚精會神地聽取她們的訴苦。大體上,他還准許她們的要求,因為他不忍聽到婦女們的哭哭啼啼的聲音,尤其是當她們的手裡抱著嬰孩。
一班將領們都大肆攻擊,他們指出,林肯的過分寬容,將會破壞軍紀,他應該不要干涉才行。事實上,他非常喜歡那些志願軍,一來,志願軍能夠打勝仗;二來,志願軍像他本人一樣,都是從森林和農場出身。
假如一個志願軍犯著懷鄉病,偷偷地開小差,那麼這就算了,因為把他打死,對他也沒有好處。
假如一個年輕小伙子,在值勤的時候,因為疲勞過度,突然要睡了一覺,那麼這也是很平常的事情,為的是他本人也很可能犯著同樣的過失。
林肯找出種種理由,給那些要處死刑的青年士兵赦罪。簡單說一句,他實在不忍看一位十八歲以下的青年被處死刑。
林肯不但時常接見寡婦孤兒,而且要撥冗給他們寫信。其中有一封致俾克斯彼夫人(Mrs. Bixby)的信,近情近理,可算是千古名文之一。
致馬薩諸塞州波士頓城俾克斯彼夫人:
親愛的夫人:
從軍部的卷宗里,見到馬薩諸塞州的副將軍的一項聲明,說你是五個孩子的母親,而他們都很光榮地在戰場上失掉他們的生命。你的損失是這麼嚴重,所以我覺得,要用文字來安慰你,使你免受悲痛,這辦法是多麼脆弱而又不會發生效果,然而我不能不安慰你,而這種安慰是來自他們捨身救回的共和國的謝意中。我祈求天父能夠安慰你由損失所得來的焦慮,讓你只記憶那些可愛的已經過世的人,讓你只記憶那種光榮,因為你曾在自由的祭壇上,獻出那麼寶貴的犧牲品。
你的忠實和敬愛的朋友林肯
1864年11月21日
華盛頓行政大廈
林肯的將領們,現在勝利了;林肯的政策,現在得到證明了。北方的民心多是興高采烈。因此,當十一月大選來臨,林肯又當選為連任總統。他並不以為這是他個人的勝利,他只簡潔地說道:「人們以為中途不換馬罷了。」
雖然經過四年的血戰,林肯對於南方人士絲毫沒有敵意。他時常勸告別人,不要隨便批評人,因為設身處地,誰也會那麼干。
1865年2月,距離南方統帥李將軍投降的日期不過兩個月,林肯向聯邦政府提議,拿出四億元來賠償南方,但他的內閣部長們並不贊成他的意見,所以他就不再提。
三月,他舉行第二屆就職典禮,他照例發表就職演講,他的結論是:
對誰都沒有惡意;對誰都有善意;堅信正義,像上帝使我們見到光明一樣,讓我們努力完成我們手頭的工作;綁住國家的傷痕;照顧那位在戰場上作戰的人,以及他的寡婦、孤兒——盡力在我們中間,以及各國中間,達到和維護公平永久的和平。
理論正確,意味深長,這是歷史上不可多得的文章。
十四
主張分離派的人,宣告失敗;黑奴制度,再也不能存在了。李將軍知道這事情,他的士兵也知道這事情。他的逃兵超過十萬名,其餘的士兵也隨時準備逃走。在無可奈何的狀態下,他們只好信仰宗教,以求片刻的安慰和希望。
李將軍知道大勢已去,所以親自上門來求和。他們兩人以前都在正規軍里服役,舊友重逢,免不了要話家常,把正經的事情反而置在腦後。經過李將軍的再三提醒後,格蘭特將軍才提起筆來,寫下一些條件。一來,不必舉行受降禮,二來,南方的士兵不必繳械遊行;三來,絕不報仇。此外,南方的士兵可以照常回到農場或棉花場去工作,不受任何干擾。投降的條件這麼寬大,這完全是林肯的主意。
這次戰爭,一共死了五十萬人,結束的日期是在復活節前一星期的下午。林肯辦完公事後,即匆匆坐船回到華盛頓。誰料五天之內,他竟被人暗殺。
早在1863年,弗吉尼亞州有一批黑奴的主人曾組織和支持一個秘密會社,它的目的是要暗殺林肯。到了1864年冬,阿拉巴馬州的報紙竟發表新聞,公開徵求人們來贊助,其他南方的報紙也刊載賞格,要林肯的命。
但是,刺殺林肯的兇手布思(J. W. Booth)的動機,既不為愛國,又不為牟利,他是個頗有名氣的戲子,很得一般婦女的歡心。但他志不在小,他認為一個人不能流芳百世,也應該遺臭萬年。他知道林肯當時已經名滿天下,所以他想在一夜之間,成為新聞人物。
起初,他想用綁票的方式,把林肯綁起來,然後強迫北方接受南方的條件。後來,他又想在半路埋伏,乘機把林肯殺掉。這幾次計劃都不能實現。接著,南方已經投降,所以他不得不改變計劃,實行暗殺。
湊巧,林肯應邀前往觀劇,布思知道這是千載一時的機會,所以他預先買通戲院的管理人,把林肯所坐的搖椅,放在靠近戲台的前邊,然後,他在後房的木板上鑿穿一個小洞,以便瞄準。等到各種手續辦妥後,他就回到旅店,寫了一封信給報館的主筆,說明他這種行動完全出於愛國的熱誠。
那晚剛好是星期五,即耶穌受難節。在平時,星期五看戲的人不算太多,今晚是個例外,為的是總統及許多貴賓都來觀劇。時間一到,整個戲院坐得滿滿,差不多沒有虛席。
十時十分鐘,兇手布思進場,徑自跑到廂房,總統的衛兵阻止他。他很大方地拿出自己的名片,說總統特地約他來談話。說時遲,那時快,他沒有等衛兵回話,即刻跑到後房,由小洞裡對準總統的頭部,槍聲起處,總統受了致命傷。
總統被刺後,兇手布思即刻跳到舞台上,然後由後門溜走。一般觀眾對於這意外事件莫名其妙,他們還以為這是劇中應有的插曲。誰也沒有想到,他們最愛護的總統已經被人刺死。
接著,劇場的秩序大亂,婦孺的叫喊聲,男人的咒罵聲,加上椅子移動的聲音,把整個劇場鬧得亂七八糟。
觀眾中有些醫生來急救,但他們都搖搖頭,說總統已經回生乏術。於是總統的屍體,便由四位兵士抬走。一代英雄,就這樣結束了他的寶貴的生命。
十五
幾年前,美國哈佛大學的一位著名的歷史教授斯勒辛格(A. M. Schlesinger, Sr.),徵求五十名史家的意見。他們異口同聲地說道,美國最有名的總統是下列三位:(一)林肯,(二)華盛頓,(三)羅斯福。
這兒引用哥倫比亞大學歷史教授尼文斯(A. Nevins)的話,作這篇小傳的結論。
他的公開演講——從「分家」的演講到「葛底斯堡」的演講——他的重要文告——從「第一次就職演講」到最後的「建設宣言」——在證明稀有的智力。他的主要公開行動的聰明,他對公私一切敵人的寬大,他對不幸遭遇的鎮定,他的精神的高尚,他的加強最好的目標,以及壓制民主制度里廣泛的混亂的本能的力量,使他成為近代政治家中首屈一指的人物。
沒有祖宗的遺產,沒有任何學歷,沒有社會關係,光靠自己苦心焦思,勤學苦練,從默默無聞的砍柴掘土的農夫,木匠鐵匠的粗工,破破爛爛的雜貨店的主人,吃不飽餓不死的倒霉律師,一躍而為美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總統,同時,也是全世界文明史上不可多得的大人物,林肯的受後人馨香膜拜,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1967年4月9日誌於雲海樓
按:本文取材於Lincoln the Unknown, by Dale Carnegie; Abraham Lincoln, a Biography, by Benjamin Thomas; Abraham Lincoln, by Carl Sundbury; the Life of Abraham Lincoln, by Stefan Lorant.其中卡乃基一書,文筆輕鬆,讀來非常有趣。
著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