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新語 · 「曼依帕」

曹聚仁 《小說新語》
我曾經借用過法國傳記文學家莫洛亞的一個現成名詞:「曼依帕」,他也是從拉丁文借來的,其意便是「幻想之境」。他假設一個女孩子,當她從自己的父母、奶媽以及老師們那兒找不到自己的心愿,她就到「曼依帕」中去,那兒事事稱心如願。他說:小說、戲曲、詩詞,這都是文藝作家的「曼依帕」。他的話,大意就是如此。 舊的章回小說中,有一部叫作《野叟曝言》的,清康熙江陰夏敬渠所作。全書一百五十四回,以「奮武揆文,天下無雙正士,鎔經鑄史,人間第一奇書」二十字編卷。其中內容,凡「敘事、說理、談經、論史、教孝、勸忠、運籌決策,藝之兵詩醫算,情之喜怒哀懼,講道學、辟邪說……」無所不包。小說中主人公是文白,字素臣。其人是: 錚錚鐵漢,落落奇才,吟遍江山,胸羅星斗。說他求宦達,卻見理如漆雕(開)。說他不會風流,卻多情如宋玉。揮毫作賦,則頡頏相如,抵掌談兵,則伯仲諸葛。力能扛鼎,退然如不勝衣;勇可屠龍,凜然若將隕谷。旁通曆數,下視一行(名僧),閒涉岐黃,肩隨仲景(醫家)。以朋友為性命,奉名教若神明。真是極有血性的真儒,不識炎涼的名士。他生平有一段大本領,是止崇正學,不信異端。有一副大手眼,是解人所不能解,言人所不能言。 然而明君在上,君子不窮,超擢飛騰,莫不如意。書名辟鬼,舉手除妖,百夷懾於神威,四靈集其家囿,文功武烈,並萃一身,天子崇禮,號曰「素文」。而仍有異術,既能易形,又工內媚,姬妾羅列,生二十四男。男又大貴,且生百孫,孫又生子,復有曾孫。其母水氏年百歲,既見六世同堂,來獻壽的七十國,皇帝賜聯,稱為「文母水太君」。 這是文士的「曼依帕」,凡人生榮顯之事,意想所及的,書中都已寫過了。這種人,仿佛文藝復興的雷屋拿德·文西(Leonardo da Vinci) ,多才多能,而其所住人間樂園,曠世所難得。但正代表著一部分中國文士的意願,蔣百里年輕時,他便以文素臣自況;只是文素臣只能夢周公,不敢夢文王,還是逃不出如來的掌心,依然是舊時代的文士。 魯迅有一回在上海演講《洋場的文藝》,他說:「那時的讀書人,大概可以分他為兩種:就是君子和才子。君子是只讀四書五經,做八股,非常規矩的。而才子卻此外還要看小說,例如《紅樓夢》,還要做考試上用不著的古今體詩之類。才子原是多愁多病,要聞雞生氣,見月傷心的。一到上海,又遇見了婊子。去嫖的時候,可以叫十個二十個的年輕姑娘雲集在一處,樣子很有些像《紅樓夢》;於是他就覺得自己好像賈寶玉,自己是才子,那麼婊子當然是佳人。於是才子佳人的書,就產生了,內容多半是唯才子能憐這些風塵淪落的佳人,唯佳人能識坷坎不遇的才子,受盡千辛萬苦之後,終於成了佳偶,或者都成了神仙。佳人才子的書,盛行好幾年,後一輩的才子的心思就漸漸改變了。他們發現了佳人並非因為愛才若渴而做婊子的,佳人只為的是錢。然而佳人要才子的錢,是不應該的。才子於是想了種種制伏婊子的妙法,不但不上當,還占了她們的便宜。這些書裡面的主人公,不再是才子加呆子,而是在婊子那裡得了勝利的英雄豪傑,是才子加流氓。」這一段,關於「洋場文士」的「曼依帕」的勾畫,使我們明白摩登文素臣是怎麼一種角色;我們看《九尾龜》《海上花》這類小說,就可以會心一笑了。(這種小說,正如今日在海外流行著的傳奇。) 最近,我特地把文康的《兒女英雄傳》仔細再看了一遍,這部小說可以說是滿洲文素臣大展經綸的場面。看看他的「曼依帕」是有趣的。他是滿洲人,對漢人文化羨慕到了極點,安公子(海)當然是他自己的化身;他那麼對科舉制度眼熱,把他所愛好的八股名文,以及他自己的窗課,都在安公子的科場生活中帶了出來;還不夠,還把「科場果報」的傳說,說得神之又神。他在三十四回中,寫安公子在「成字第六號」熟睡,一個老號軍眼見那第六號的房檐上掛著碗來大的一盞紅燈;他走到跟前,卻早不見了那盞燈。到了三十五回里,那位同考官婁養正夢中恍惚看見檐櫳動處,進來了一位清癯老者,把拐杖指定方才他丟開的那本卷子說道:「此人當中。」婁主政還不肯信,窗外又起了一陣風。這番不好了,竟不是做夢了。只聽那陣風頭過處,門外明明地進來了一位金冠紅袍的長官。只聽那神道說道:「吾神的來意,也是為著成字六號,這人當中!」科舉時代說科場果報,本是常事。我們看了《儒林外史》,那位梅相公說他中秀才那一年,「正月初一日,我夢見在一個極高的山上,天上的日頭,不差不錯,端端正正掉了下來,壓在我頭上,驚出一身的汗。……如今想來,好不有準!」那位王舉人,說他那兩段中了舉的得意文章:「雖不是我作的,卻也不是人作的。那時頭場初九日。天色將晚,第一篇文章還不曾做完,自己心裡疑惑,說:『我平日下筆最快,今日如何遲了?』正想不出來,不覺瞌睡上來,伏著號板打一個盹。只見五個青臉的人跳進號來,中間一人,手裡拿著一支大筆,把俺頭上點了一點,就跳出去了。隨即一個戴紗帽、紅袍金帶的人,揭帘子進來把俺拍了一下,說道:『王公請起。』那時我嚇了一跳,通身冷汗,醒轉來,拿筆在手,不知不覺寫了出來,可見貢院裡恩神是有的。」這都是一篇鬼話。但,寫在吳敬梓的筆底是寫實,他是在諷刺那些科場中人。寫在文康的筆底,是「曼依帕」,他以羨慕的心懷接受那些科場的幻覺。 在文康的「曼依帕」中,產生了一位女英雄「十三妹」,《兒女英雄傳》的前半部,專寫「十三妹」,幾乎等於施耐庵筆下的林沖、魯智深、武松,就占了那麼多的篇幅。這位女英雄(俠客),她「挽了挽袖子,把那石頭撂倒在平地上,用右手推著一轉,找著那個關眼兒,伸進兩個指頭去勾住了,往上只一悠,就把那二百多斤的石頭碌碡單撒手兒提了起來。一手提著石頭,款動一雙小腳兒,上了台階兒,那隻手撩起了布簾,跨進門去,輕輕地把那塊石頭放在屋裡南壁根兒底下;迴轉頭來,氣不喘,面不紅,心不跳」。這就像女的武松模樣了。(武松威震安平寨,就有這麼一段文字。)十三妹到了能仁寺,那是戲台上最熱鬧的場面。她片刻之間彈打了一個當家的和尚,一個三兒;刀劈了一個瘦和尚,一個禿和尚;打倒了五個打工的僧人,結果了一個虎面行者;一共整了十個人。她這才抬頭望著那一輪冷森的月兒,長嘯了一聲,說:「這才殺得爽快。」她又是女的魯智深了。(花和尚單打二龍山,也有這麼一個場面。)這位女俠,她的那張弓,就是威震天下的鏢旗,她比梁山泊的好漢還要武藝超群,她不是一丈青,而是紅線女,她不是「人」而是「超人」。 我們且把這位滿洲文士的「曼依帕」拆開來看,他一定要讓十三妹裹起小腳來,變成紮腳穆桂英,表現了當時滿洲文士羨慕漢人文化的變態心理。他一定要讓十三妹替張金鳳和安公子成全了姻緣,又要張金鳳替十三妹和安公子成全了姻緣;安公子呢?並不是一妻二妾,而是二妻數妾。他和香港文人寫怪論一樣,十三妹和張金鳳口中的正理,其實都是歪理。十三妹曾對張金鳳說:「你我不幸托生做女孩兒,不能在世界上烈轟轟做番事業,也得有個人味兒。有個人味兒,就是乞婆丐婦,也是天人,沒些人味兒,讓她紫誥金閨,也同狗彘。小姐又怎樣?大姐又怎樣?」這位超人的紅線女,仿佛是遺世獨立的思想了;哪知並不如此,她嫁給安公子,就要安公子去爭科場功名,榮宗耀祖。她行過這麼一個酒令: 賞名花,名花可及那金花? 酌旨酒,旨酒可是瓊林酒? 對美人,美人可得作夫人? 還不是和世俗婦人一樣的富貴想頭?安老爺、安公子中了舉人的情形,和《儒林外史》中的周進、范進,完全一樣,這些超人,一點人情味也沒有了。 拿《兒女英雄傳》的安家父子(學海和安驥)來和作者文康身世對比一下是頗有意味的:作者本人是身歷富貴而敗落的,小說中的安家卻是一個作善而興旺的家庭,書中情節正是他的家世的反面。文康是捐官出身的,而安家父子都是科甲出身。文康做過大官而家道敗落;安學海只做了一任河工知縣,並且被參追賠,後來教子成名,家道日盛。文康的言行,以後有過過失的,安學海是個理學先生,是個好官,是個一生無疵的完人。文康晚年諸子不肖,家道中落。安學海夫妻壽登期頤,子貴孫榮,安驥竟是政聲載道,位極人臣。作者是在晚年窮極無聊時期,住在美滿的「曼伊帕」中的。(凡是他家中所缺乏的東西,在幻境中都已齊全了。他這個滿洲人,一心一意要做漢族文士,而且要做文素臣;他這部《兒女英雄傳》,可以說是滿洲版的《野叟曝言》。) 再把曹雪芹的《紅樓夢》和文康的《兒女英雄傳》來對比一下,也是頗有意義的。這兩部小說,都是用頂道地的北京話作對白,長於說話的生動與風趣,那是一樣的。兩人都是滿洲貴族世家,身經榮華富貴,到晚年窮愁才來發憤著書的。馬從善《兒女英雄傳》序文中說:「文鐵仙先生(康)為故大學士勒文襄公(保)次孫,少席家世餘蔭,門第之盛,無與倫比。晚年諸子不肖,家道中落。先時遺物外賣略盡。先生獨處一室,筆墨之外無長物,故著此書以自遣。」但曹雪芹在《紅樓夢》雖有太虛幻境,幻想之筆,卻是暴露了貴族人家的黑暗面,他筆下的女子,也富有才情,卻不酸腐,命運都是可悲的。(王崑崙先生說:「作者曹雪芹卻深深看透在他所處的社會中,任何女性都一概逃不出痛苦的命運;試看全書中那麼多的婦女,有幾個不是為煩惱所折磨而歸於悲慘的結局?所以似乎是精神上勝利的黛玉,固然是失望而死,似乎現實上成功的寶釵,也亦爭到了一個活不得死不得的地位。這樣,才完成了這一部封建時代婦女生活寫實的大悲劇。」)但《紅樓夢》中的女人,是有血有肉有靈魂可愛可恨可以捉摸得到的。所以《紅樓夢》是寫實主義的作品。至於《兒女英雄傳》的女人,不論十三妹或張金鳳,都是不存在的,沒有血肉,不可捉摸的,所以《兒女英雄傳》只能算是幻想的傳奇,不足為訓的。 《儒林外史》的結尾,吳敬梓也創作了四個理想人物;這四個人,一個是會寫字的季遐年,一個是賣火紙筒子的王太,一個是開茶館的蓋寬,一個是做裁縫的荊元,他們都是和他在卷首所引的王冕一流人物。最合理想的,是開裁縫鋪的荊元,他每日替人家做了生活,餘下來工夫,就彈琴寫字,也極喜歡作詩。朋友們和他們相與的,問他道:「你既要做雅人,為什麼還要做你這貴行?何不同些學校里人相與相與?」他道:「我也不是要做雅人。也只為性情相近,故此時常學學。至於我們這個賤行,是祖父遺留下來的,難道讀書、識字,做了裁縫就玷污了不成?況且那些學校中的朋友,他們另有一番見識,怎肯和我們相與?而今每日尋得六七分銀子,吃飽了飯,要彈琴,要寫字,諸事都由得我。又不貪圖人的富貴,又不侍候人的顏色,天不收,地不管,倒不快活!」這當然是吳敬梓的「曼伊帕」,但荊元這樣不做空頭文學家,不脫離生產的知識分子,畢竟隨著時代進步而實現了。文康所羨慕而吳敬梓所諷譏的科舉制度,畢竟沒落進入博物館去了。所以一個小說家,應該有他們的理想,而不是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