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 · 二十七

雷蒙·錢德勒 《小妹妹》
我躡手躡腳地走向車庫,試圖打開兩扇大門中的一扇。門上沒有把手,所以肯定是由開關操控的。我用鉛筆型小手電筒在門框上照了照,但沒找到開關。 我離開車庫,潛行到那些垃圾桶旁。木製台階向上通到一個工作人員入口處,我想它肯定不會為了給我行方便而特意沒鎖。在門廊下方有另一扇門,這扇門沒鎖,裡面看上去一片漆黑,還傳出刺鼻的桉木氣味。我進去後關上門,再次打開了小手電筒。在角落裡有一段樓梯,旁邊有個像是升降運貨機的東西。它還沒有那麼傻,所以不願意發動起來把我這個大活人送上去。我抬腿走上樓梯。 遠處的什麼地方傳來嗡嗡聲。我停住腳步。嗡嗡聲停止了。我再次起步。這回嗡嗡聲沒跟來。我繼續上樓,走到一扇沒有把手的門前——大門緊閉著——又是一個機關。 不過我這次找到了開關,是一個卡在門框裡的橢圓形可移動金屬片。已經有太多髒兮兮的手碰過它。我按下開關,門咔嗒一聲響,彈簧鎖打開了。我動作輕柔地把門推開,堪比年輕的實習醫生頭一回接生嬰兒。 裡面是個門廳。透過被窗簾攏住的窗戶,月光照亮了爐子的白色一角和上面一口鍍鉻淺鍋。這間廚房大得足夠容納一堂舞蹈課。一道拱門引向茶水間,那裡的東西堆到了天花板。還有一個水槽,一台大冰櫃靠牆而立,另有不少電動用具,不必實驗就可用來調酒。只要選好你要的毒藥,按下按鈕,四天後你就會在康復中心的橡膠床上醒來了。 茶水間前面是一道彈簧門。彈簧門再往前是一間黑漆漆的餐廳,餐廳盡頭有個開口通向一間四壁玻璃的休息室,月光傾瀉其間,就像大壩閘口上的洪水般奔流涌動。 一條鋪了地毯的過道通向什麼別的地方,從另一道公寓拱門可以看到懸空的樓梯向上延伸入更深的黑暗裡;但它又閃著微光,好像進入的空間是由玻璃磚和不鏽鋼築造的。 最後我走進了一個應該是客廳的地方。屋裡拉上了窗簾,非常幽暗,讓人覺得這裡空間很大。這裡的黑暗令人感到沉重壓抑,我抽抽鼻子,聞出不久前有人來過,留下的氣味久久不散。我屏息傾聽,可能正有一隻老虎在黑暗中對我虎視眈眈;也沒準是個扛著大槍的傢伙,因我的闖入而措手不及地站在那兒,輕輕用張開的嘴呼吸著。也或許沒什麼東西,也沒什麼人,只是我自己在錯誤的地方浮想聯翩。 我側身走到牆邊,胡亂摸索著電燈開關。總得有個電燈開關,家家戶戶都得有個電燈開關,通常在進門的右手邊。你走進一間黑漆漆的房間,想要點光線,那好,你就會在那個順手的地方、順手的高度摸到電燈的開關。這個房間卻沒有。這是一棟與眾不同的房子,他們處理門和燈光的方式非常古怪。這次的機關可能非常炫酷,比如用高八度的音調唱首歌,或是踩動地毯下的某個扁平按鈕;或者可能你只需要大喊:「給點光!」麥克風就會接收到信息,把音波震動變成低能量電波,當變壓器達到一定電壓時,便會觸發一個水銀按鈕。 我今晚有些通靈的能力。我置身於一個黑暗的地方,願意不惜高昂代價去換取一個同伴。腋下的魯格槍加上手裡的點三二讓我頓覺自己厲害起來。馬洛小子,來自氰化物峽谷的雙槍俠。 我抹平了嘴唇上的褶皺,大喊道:「喂喂,這裡有人需要個偵探嗎?」 沒有回答,甚至連個回音都沒有。我的聲音墜落於寂靜之中,就像疲憊的腦袋陷進了天鵝絨枕頭。 然後琥珀色的亮光從環繞這個巨大房間的飛檐後面漸漸升起,那光芒亮起得很慢,仿佛是被劇院裡的電阻屏控制的。厚重的杏色窗簾遮住了窗戶。 牆壁也是杏色的。遠遠那端有個側向一邊的吧檯,一個略微傾斜的小角伸入了茶水間的一方空間。有個壁龕里擺了些小桌子和配了坐墊的椅子。那裡還有幾盞落地燈,幾張軟椅子,幾張雙人沙發,還有一些客廳通常會有的家具。在地板正中央擺著幾張用布蓋住的長桌子。 那些擋著我們上山的人倒也不是毫無道理。不過賭場已經關張了。這房間裡沒有生命。它幾乎是空的。但也不完全是空的。 一個穿著淡可可色皮毛外套的金髮女郎斜靠著站在一張老爺椅背後,她的手插在外套口袋裡。她的頭髮蓬鬆凌亂,臉並不是粉筆那樣慘白——因為燈光不是白色的。 「就算你喂喂地叫,」她用死氣沉沉的聲音說,「我還是覺得你來晚了。」 「什麼晚了?」 我向她走去,這個動作總是讓人愉悅,即便此時,即便在那個過於安靜的屋子裡。 「你還挺可愛的,」她說,「我本來不覺得你可愛。你能找到辦法進來,你——」她的聲音戛然而止,把剩下的話咽回喉嚨。 「我得喝一杯,」她停頓片刻後說,「不然我會倒下的。」 「外套很好看。」我說。我現在走到了她的身邊。我伸出手摸摸她的外套。她沒動,嘴一張一合地顫抖著。 「是石貂,」她低聲說,「四萬美元。租來的,拍電影用。」 「這裡也是電影的一幕嗎?」我用手指指房間。 「這是所有電影的最後一幕——對我而言。我——我確實得喝一杯。如果我抬腳走路的話……」她清晰的聲音變成低語,繼而無聲。她的眼皮上下跳動著。 「走兩步暈倒吧,」我說,「我會第一時間接住你。」 一抹笑容掙扎著浮上她的面龐。她緊閉雙唇,費力想站穩腳跟。 「為什麼我來晚了?」我問,「什麼太晚了?」 「來晚了,沒被開槍打死。」 「呸!我一晚上都在等著這個。岡薩雷斯小姐帶我來的。」 「我知道。」 我又伸出手摸摸她的皮毛外套,四萬元的東西摸上去真是不錯,即使是租來的。 「多洛蕾斯會他媽的失望至極。」她說,唇邊發白。 「不會的。」 「她想置你於死地——跟她以前對付斯坦一樣。」 「或許她原本這麼打算,不過後來又改了主意。」 她笑了起來。那是一種非常疲憊的笑容,就像小孩子努力在遊戲室的茶話上想努力顯得清高傲慢些一樣。 「你是怎麼拿下這些女孩的?」她低聲道,「你他媽是怎麼辦到的,白馬王子?用下了迷藥的香菸?不可能是你的穿衣打扮、你的錢或是性格,你一樣都沒有。你既不年輕也不英俊,你的巔峰時期已經過去了,而你——」 她的語速越來越快,就像失控的馬達。到最後她像連珠炮一樣喋喋不休。等她停下時,她發出一聲元氣耗盡的嘆息,雙膝一軟,直直地撲倒在我的懷裡。 如果這是演戲的話就實在太精彩了。就算我身上九個口袋都揣著槍,現在也只像生日蛋糕上擺設的九根粉紅小蠟燭罷了。 但什麼事都沒發生。沒有凶神惡煞的傢伙手握自動手槍、眯眼看著我,沒有掛著殺手冷漠微笑的斯蒂爾格雷夫找上我,沒有鬼鬼祟祟的腳步聲躡手躡腳地靠近我。 她靠在我的臂彎里,柔弱無力得如同一條濕毛巾,沒有奧林·奎斯特那麼重,也沒有那麼死,卻沉得足以讓我膝蓋隱隱作痛。我把她的頭從我胸前推開時,她緊閉著雙眼,呼吸微弱無聲,張開的嘴唇泛著青色。 我把右手放到她膝下,把她抱到金色的沙發上,讓她橫臥在上面。我直起身子,走向吧檯。吧檯角落裡有一部電話,但我找不到入口進去拿酒。於是我只好翻過吧檯跳進去。我拿到一瓶看上去還不錯的酒,上面貼了藍色和銀色的標籤,印著五顆星,瓶塞已經被鬆動過。我把深色而辛辣的白蘭地隨手倒進不是用來裝白蘭地的杯子,再拿著酒瓶跳過吧檯出來。 她躺著的姿勢沒變,但已經睜開了眼睛。 「你能握得住杯子嗎?」 她能,但需要一點小幫助。她喝了口白蘭地,把嘴唇緊緊地抵在杯口上,好像想止住顫抖。我看著她對著杯內緩緩呼吸,杯壁一片水汽。一絲微笑緩緩地浮上她的嘴角。 「今晚很冷。」她說。 她把雙腿移開沙發邊緣,雙腳踏在地上。 「再來點。」她說道,伸出杯子。我把酒倒進去。「你的呢?」 「我不喝,我的情緒已經受夠刺激了。」 第二杯酒讓她打了個顫。但她嘴上的那抹青色已經褪去,嘴唇也不再如紅燈般閃著光,眼角的皺紋也舒展了許多。 「誰刺激你的神經了?」 「哦,好多女人拿胳膊摟著我的脖子,暈倒在我懷裡,吻我之類。對於我這種穿著破爛運動鞋、也沒有遊艇的窮光蛋,這兩天真是享盡了艷福。」 「沒有遊艇,」她說,「那不行。我可是在榮華富貴里長大的。」 「是啊,」我說,「你一出生嘴裡就含著凱迪拉克。而且我猜得出在哪兒。」 她眯著眼睛說:「真的?」 「沒想到這是個公開的秘密,是不是?」 「我——我」她磕磕絆絆地,打了個無助的手勢,「我今晚想不到任何台詞。」 「這對白也太炫目了,」我說,「你被嚇壞了。」 「我們看上去是不是像一對瘋子在講話?」 「我們可以回復理智。斯蒂爾格雷夫在哪兒?」 她只是看著我。她遞過空杯子,我接過來隨手放在了什麼地方,眼睛始終沒有離開她。她的也沒離開我。感覺像是度過了非常非常漫長的一分鐘。 「他剛才在這裡。」她最後開口,說得很慢,仿佛在親自發明每個字眼。「給我一根煙好嗎?」 「真是個老煙攤。」我說。我掏出兩根煙,放進嘴裡點上,然後身子前傾,往她的兩片朱唇中間塞了一根。 「沒什麼比這更俗套了。」她說,「也許除了蝴蝶之吻以外。」 「做愛是件令人樂不可支的事,」我說,「在你不想回答問題的時候。」 她懶洋洋地吸了口煙,眨眨眼睛,然後抬起手來調一下香菸的位置。過了這麼多年,我還是沒法把香菸放到女孩正好想要的位置上。 她甩甩頭,讓柔軟蓬鬆的頭髮輕覆在臉頰上,然後靜靜看著這一招有沒有重重擊中我的要害。她臉上的所有蒼白都已褪去,現在雙頰泛起紅暈。但在她的眼睛裡,有些什麼東西在觀望著,等待著。 「你這人很不錯,」在我做出聳人聽聞的事情之前,她說,「在你們這一類人里。」 我依然好好地站著。 「不過其實我也不知道你是哪一類人,對吧?」她突然笑起來,一滴眼淚不知從哪兒流了出來,滑過她的臉頰。 「在我看來,不管你是哪一類人,都是個不錯的人。」 她慵懶地取下香菸,把手放進嘴裡咬著,「我是怎麼回事?喝醉了嗎?」 「你在拖延時間,」我說,「不過我還不能確定,你是為了等誰到來,還是為了讓誰有時間逃跑。不過也有可能是白蘭地加上過度驚嚇造成的。你是個小女孩,想撲到媽媽的圍裙里放聲大哭。」 「用不著我媽媽,」她說,「我甚至可以躲進排水管里去哭。」 「好吧,不說這個。所以說了半天,斯蒂爾格雷夫在哪裡?」 「不管他在哪兒,你都該感到慶幸。他本來是非要殺了你的。」 「是你要我來這兒的,對不對?你有那麼喜歡他嗎?」 她吹掉手背上的菸灰,有一絲飄進了我的眼睛。我眨眨眼。 「我肯定很喜歡他,」她說,「曾經。」她把一隻手放在膝蓋上,伸直手指,研究著上面的指甲。她慢慢抬起眼睛,頭沒動。「想想可能是一千年前,我遇到這麼個安靜和善的男人,他懂得在公眾面前舉止得體,也不會在鎮上的每一個小酒館裡擺闊。對,我喜歡過他,非常喜歡。」 她把手放到嘴上,咬著手指關節。隨後她把同一隻手伸進貂皮外套的口袋裡,掏出一把白色手柄的自動手槍,和我身上那把是一對。 「到頭來我用這個表達對他的愛。」她說。 我走上前,從她手裡接過槍。我聞聞槍口,沒錯,這兩把槍都開過火。 「你不用手帕把它包起來嗎,像電影裡那樣?」 我只是把槍丟進我的另一個口袋,讓它沾上些菸草,外加一些種子,它們只在比弗利山莊市政廳東南方的斜坡上生根發芽。也許這能讓警察局的化驗師忙上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