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 · 二十六
這是一輛黑色的福特敞篷轎車,輕巧的敞篷合上了。我探頭向車裡看時,多洛蕾斯·岡薩雷斯順著皮椅靠到我的身邊。
「請你來開吧,阿米哥。我一向不愛開車。」
雜貨店的燈光照在她的臉上。她又換了衣服,但依然是一襲黑衣,只有襯衫是火紅色的,她穿著的長褲松松垮垮,那件寬鬆的大衣頗像男士的休閒夾克。
我斜靠著車門,「為什麼不是她給我打電話?」
「她沒法打,她沒你的號碼,時間也不夠。」
「什麼意思?」
「她像是趁人離開房間時,抓緊時間打給我的。」
「她從哪兒打來的?」
「我不知道街名,但我能找到房子,所以才過來接你。請上車吧,我們得快點趕去。」
「好吧,」我說,「不過也可能我不想上車。上了年紀還得了風濕,我現在凡事都很小心。」
「你就愛耍嘴皮子。」她說。
「能耍則耍。」我說,「我是個普通人,只有一顆腦袋——這顆腦袋有時候沒準會慘遭不測。這個『有時候』往往就是這麼開始的。」
「今晚你會和我做愛嗎?」她柔聲說。
「這是個開放式問題,可能沒有正確答案。也許不會。」
「保證你不會浪費時間的。我可不是那種假人一樣的金髮妞兒,皮膚粗糙得能用來劃根火柴;也不是那些干過粗活的丫頭,一個個手腳粗大、膝蓋突起,胸部也很拿不出手。」
「就這半個小時,」我說,「我們先別談這種事。這玩意很棒,就跟巧克力聖代一樣。不過有時候我寧可割喉也不想做。我現在就想割喉。」
我繞過車頭,滑到方向盤旁,發動了引擎。
「我們往西走,」她說,「穿過比弗利山莊,一直開。」
我鬆開離合器,繞過轉角,向南往日落大道開去。多洛蕾斯又掏出了她的褐色長香菸。
「你帶槍了嗎?」她問。
「沒有,我帶槍幹嗎?」我的左臂內側壓了壓套在肩上的魯格槍。
「也許不帶最好。」她用那把金色小鑷子夾住香菸,掏出金色打火機點著,映照在她臉上的火光好像被她深不見底的黑色眼睛吞噬了。
我向西轉,開上了日落大道,仿佛將自己陷於三條賽車道中間,賽車司機們既不知所往,也不明其行,只是一味踩足了油門狂奔。
「韋爾德小姐遇到了什麼麻煩?」
「我不知道。她只說有麻煩了,她很害怕,需要你在身旁。」
「你應該把故事再編得更好些。」
她沒回答。我在交通信號燈前停下,扭過頭看她。她正在黑暗裡輕輕啜泣。
「我連梅維斯的一根頭髮都不會傷害,」她說,「我本來也沒指望你會相信我。」
「不過話又說回來。」我說,「你不編故事可能更有幫助。」
她又開始從座椅里靠到我這邊。
「在你那邊坐好,」我說,「我還得開這傢伙。」
「你不要我把頭靠在你肩上?」
「這種路況就算了。」
我在費爾法克斯路的綠燈前停下,讓一個男人先左轉,身後的喇叭按得震天響。我再次開動時,緊跟在身後的車子猛地從旁岔出,和我平行而駛。一個穿著運動衫的胖子沖我大喊:「喂,買個吊床睡在馬路上算了!」
他向前開,一個猛子躥到我前頭,我只得趕快剎車。
「我以前挺喜歡這個小鎮。」我說,說點什麼總比生悶氣強一點。「很久以前,威爾榭大道兩邊都是樹。比弗利山莊是個鄉下小鎮。西木區全是光禿禿的山丘和空地,地價相當便宜卻沒人買。好萊塢是城與城之間的一片木屋子。洛杉磯其實就是一方又大又乾燥的陽光地帶,房子很醜,也沒什麼風格,但日子還算舒心愜意,有段時間天氣好得讓人叫絕。人們以前就睡在外面的走廊上。還有一些自詡知識分子的小群體,稱它是美國的雅典呢。倒也沒那麼好,但也不像現在,成了個充斥著霓虹燈的貧民窟。」
我們開過拉謝納加大道,駛入斯特里普街。舞者餐廳里燈火通明,露台上擠滿了人,停車場像一塊爬滿了螞蟻的腐爛水果。
「現在我們有了斯蒂爾格雷夫這樣的人物來經營餐廳,有了跟剛才對我破口大罵的胖子一樣的傢伙們。我們有大把的錢,有神槍手,有抽佣金的工人,有揮霍如流的富翁,有各色黑幫匪徒,分別來自紐約、芝加哥、底特律——還有克利夫蘭。我們有這幫人經營的時髦餐廳和夜總會,有他們開的旅館和公寓,還有一群住在裡面的騙子和女劫匪。這裡像所有典型的大城市一樣,還不如一次性紙杯有自己的個性,奢侈的交易、男同性戀室內裝潢師、女同性戀服裝設計師……到處充斥著這些不三不四的烏合之眾。在五光十色的郊區外,親愛的老父親脫掉鞋子,正坐在觀景窗前閱讀報紙體育版,他因為有個能停三輛車的車庫就想當然地認為自己來自上流社會;母親坐在公主梳妝檯前,想用脂粉遮住眼睛底下像行李箱一樣鼓出來的眼袋;青少年抱著電話,一個接一個地打給高中女生,她們說著一口蹩腳的英文,化妝盒裡都裝著避孕藥。」
「大城市都一樣啊,阿米哥。」
「真正的城市會有些不一樣,就像糞便底下總有各自的獨特架構。洛杉磯擁有好萊塢,但又嫌棄它。不過它真他媽的該為此感到慶幸,因為沒了好萊塢,洛杉磯就只是個郵購城市而已,商品名錄里的那些東西你在別處都能買到更好的。」
「你今晚真憤世嫉俗,阿米哥。」
「我惹上了不少麻煩。我現在跟你開車上路的唯一原因就是我的麻煩實在太多,再多一點就掉進冰窟窿了。」
「你犯了什麼錯嗎?」她問道,身體向我靠攏。
「噢,只是收集了幾具屍體而已。」我說,「要看怎麼想了。警察不喜歡我們這些業餘的插手,他們有自己要做的事。」
「他們會把你怎麼樣?」
「他們可能要把我趕出城去,不過我壓根不在乎。別壓得我這麼緊行不行?我要用這隻胳膊換擋。」
她氣鼓鼓地挪開。「你這人真難相處。」她說,「在洛斯特峽谷路右轉。」
過了一會兒,我們駛過了洛杉磯大學。城裡所有的燈現在都亮了起來,如同一張巨大的發光地毯,從山坡一直向南延伸,直到無窮的遠方。空中一架飛機嗡嗡作響,兩盞信號燈交替閃爍。我在洛斯特峽谷路右轉,繞過通往貝萊爾的大門,道路開始蜿蜒上行。這裡車輛太多,車前燈憤怒地照射在蜿蜒曲折的白色水泥路上,發出刺眼的強光。微風吹過隘口,空中浮動著野鼠尾草的芳香、桉樹的刺鼻味道,還有淡淡的塵土氣息。山坡上的窗戶里亮著燈光。我們經過一個很大的白色兩層樓房,看起來一定花費了不止七萬美元,房前有個圖案形狀的標誌,上面醒目地寫著:凱恩·泰瑞斯。
「下個路口右轉。」多洛蕾斯說。
我右轉過去,路變得漸陡漸窄。在牆壁和灌木叢後面全是住房,但你什麼都看不清。然後我們來到一個岔路口,一輛亮著紅燈的警車停在那裡,岔路口右邊還停著兩輛成垂直角度的車子。一個手電筒在上下晃動著。我放慢車速,和警車並排停在了一起。兩個警察正在警車裡抽菸,一動沒動。
「怎麼回事?」
「阿米哥,我什麼也不知道。」她的聲音有些低沉而退縮,也許是有點害怕,但我不知道她害怕什麼。
一個高個子男人——拿著手電筒的那個,繞到車旁照了照我,然後放下手電筒。
「今晚這條路不能走。」他說,「你們要去哪兒?」
我拉起手剎,伸手接過多洛蕾斯從車內儲物箱裡拿出來的手電筒。我啪地打開手電筒照向這個高個子。他穿著一條看著挺昂貴的褲子,一件口袋上繡了姓名首字母的運動衫,脖子上系了條圓點圍巾,戴著一副框架眼鏡,一頭波浪形黑頭髮很有光澤。渾身他媽的好萊塢派頭。
我說:「為什麼不讓走,難道你們剛剛立法了?」
「法律就坐在車裡,如果你願意和他談談的話。」他的聲音裡帶著輕蔑的腔調。「我們只是附近的居民,我們住在這兒。這邊是居民住宅區,我們要保護它不變質。」
一個扛著獵槍的男人從陰影里走出來,站在高個子男人身旁。他把槍夾在左臂彎里,槍口朝下。但他看起來可不像只是拿槍做做樣子。
「這我沒意見,」我說,「我也沒什麼別的打算,我們只是要去個地方。」
「什麼地方?」高個子男人冷冷地問。
我轉頭看多洛蕾斯:「什麼地方?」
「是山坡上的一棟白房子,很高。」她說。
「你們打算去那兒幹嗎?」高個子問。
「住裡面的人是我的朋友。」她尖酸地說。
他往她的臉上照了照。「你看上去棒極了。」他說,「不過我們不喜歡你的朋友。我們不喜歡這種在住宅區里開賭場的傢伙。」
「我一點也不知道這兒有什麼賭場。」多洛蕾斯厲聲說。
「警察也不知道。」高個子說,「他們都懶得查。你朋友叫什麼名字,親愛的?」
「這與你無關。」多洛蕾斯朝他啐了一口。
「回家織襪子去吧,親愛的。」高個子說。他轉向了我。
「今晚這條路不能走,」他說,「現在你知道為什麼了。」
「你以為你說的就算嗎?」我問他。
「光憑你可沒法讓我們改變計劃。你應該看看我們繳的稅,還有巡邏車裡的兩隻猴崽子——市政廳里還有更多像他們一樣的人——當我們要求確保法律實施時,他們就只會坐著發獃。」
我擰開門鎖,把車門甩開。他退後幾步讓我出來。我走到巡邏車前,裡面的兩個警察懶洋洋地靠在座位上,他們將音響聲調小了,只能含糊聽到嗡嗡的聲音。其中一個警察正頗有節奏地嚼著口香糖。
「讓開這條路,讓市民過去怎麼樣?」
「沒接到上頭命令不行,朋友。我們來這兒只是要維護安定。有人鬧事我們才會插手。」
「他們說從那邊上去有家賭場。」
「他們是這麼說的。」警察回答。
「你不相信他們?」
「想都沒想過,朋友。」他說著,朝我身邊吐了口口水。
「可我有急事要上那兒。」
他面無表情地看著我,打了個哈欠。
「多謝了,朋友。」我說。
我回車裡拿錢包,從中掏出張名片遞給高個子。他拿手電筒在上面照照,說:「怎麼?」
他關掉手電,靜靜站著。他的臉在黑暗中漸漸顯出蒼白的輪廓。
「我有正事要做,對我來說很重要的事。讓我過去,或許明天你就不用在這兒擋路了。」
「你真會說大話,朋友。」
「我像是有錢進私人賭場賭上一盤的人嗎?」
「她——倒有可能。」他瞟了一眼多洛蕾斯,「她可能是帶你來做保鏢。」
他轉向持獵槍的男人:「你認為呢?」
「碰個運氣吧。他們只有兩個人,也都沒醉。」
高個子又打開手電筒,朝前後晃了晃。一個引擎發動,一輛擋路的車退到了路邊。我回到車上發動車子,駛過被空出的窄路,從後視鏡里看著那輛擋路的車又開回原位,並打開了遠光燈。
「這是從那裡進出唯一的路嗎?」
「他們以為是,我的朋友。另外還有條路,不過是私人道路,要穿過私家住宅。要走那裡,我們還得繞山谷一圈。」
「我們差點過不來。」我說,「不過還不算太糟糕。」
「我就知道你有辦法的,阿米哥。」
「什麼味兒?」我厭惡地說,「可不是野紫丁香。」
「真是個多疑的人。你都不想吻我嗎?」
「你這一套應該用在剛才路口那兒。那位高個子看起來很寂寞,你可以把他拖到灌木叢里。」
她用手背扇了我一個嘴巴。「你這個狗娘養的,」她漫不經心地說,「可以的話,前面路口左轉。」
我們爬了個坡,道路突然到了盡頭,前方出現了一個周邊圍著白洗石的黑色大圓環。正前方出現了一面鐵絲網,中間有一扇寬大的門,門前掛著告示:「私人道路,不得擅入。」大門敞開著,門柱上一條鐵鏈的尾端吊著一把掛鎖。我開車繞過一叢白色夾竹桃,開進了一棟房子的停車場中。房子又長又矮,屋頂鋪著瓦,角落裡有一個四車位車庫,車庫正上方是陽台。車庫兩扇寬大的大門都緊閉著。屋子裡沒有燈光。一輪高懸的明月照在白色的泥灰牆上,發出幽藍色的清光。有幾扇矮窗的窗簾被拉上了。四隻裝滿垃圾的箱子排成一列擺在台階下,一個大垃圾桶橫倒在地,裡面空無一物。還有兩隻鐵鼓,裡面有些廢紙。
屋子裡沒聽到半點聲響,也沒有生命的跡象。我停下車,關掉車燈和引擎,只是靜靜坐著。多洛蕾斯挪到角落裡。車座好像在顫動。我伸過手去碰碰她。她在發抖。
「你怎麼了?」
「出——出去,求你。」她的牙齒好像在咯咯打戰。
「你呢?」
她打開她那側的車門,跳了出去。我從我這邊下車,沒關車門,鑰匙留在鎖孔里。她從車尾繞過來,在她向我走來還沒碰到我時,我都能感覺到她的身體在顫抖。她緊緊靠在我身上,腿貼腿,胸貼胸,她的雙臂環住了我的脖子。
「我真的太傻了,」她柔聲說,「他會為此殺了我的——就像他殺斯坦一樣。吻我。」
我吻了她,她的嘴唇又熱又干。「他在裡面嗎?」
「對。」
「還有誰?」
「沒別人了——除了梅維斯,他也會殺了她。」
「聽著——」
「再吻我一次,我沒多久好活了,阿米哥。出賣那樣的人——就活不了太久。」
我推開她,但很溫柔。
她倒退幾步,迅速抬起右手。她的手裡現在拿了一把槍。
我看著那槍,上面閃著來自高空明月的幽光。她穩穩地舉著槍,手已經不再發抖。
「如果我扣下扳機的話,他可能就會對我推心置腹。」她說。
「下面路上的人會聽到槍聲的。」
她搖搖頭。「不會,中間隔了一座小山。我相信他們聽不到的,阿米哥。」
我想,槍應該會在她扣下扳機的那刻跳起來,如果我正好能在恰當的時刻倒地的話——
可我沒那麼厲害。我沒說話。舌頭在我的嘴裡脹大。
她繼續說著,聲音柔軟而疲憊。「我根本不在意斯坦死掉,我本想親手殺了他,愉快地殺掉他。那個流氓。死掉沒什麼,殺人也沒什麼。不過要把人引上死路——」她頓了一下,好像哽咽了。「阿米哥,我就是喜歡你,也不知道為什麼,按理我早已過了這樣稀里糊塗的年紀。梅維斯把他從我手中搶走,可我也不想讓他殺她,這個世界上多得是有錢男人。」
「他看上去是個挺不錯的人。」我說,眼睛依然盯著那把拿槍的手。手現在很穩,毫不顫抖。
她輕蔑地大笑起來,「當然,所以他才是個厲害角色。你以為自己夠狠的了,阿米哥,比起斯蒂爾格雷夫你就是個軟柿子。」她放低了手槍,現在該是我撲上去的時候。但我還是沒那麼厲害。
「他殺的人都有一打了,」她說,「每次都帶著微笑。我認識他很久了,從克利夫蘭就認識他。」
「用冰錐嗎?」我問。
「如果我把槍給你,你能幫我殺了他嗎?」
「我要是答應的話,你會相信嗎?」
「會。」山下不知什麼地方傳來了車子的聲音,但聽起來就像火星一樣遙遠,像巴西叢林裡的猴子一樣沒有意義,對我來說毫無用處。
「必要時我會殺了他。」我舔舔嘴唇說。
我身體微微後傾,膝蓋彎曲,隨時準備撲過去。
「晚安,阿米哥。我穿黑衣服是因為我美麗又邪惡——還很迷茫。」
她把槍遞給我,我接過來。我只是呆站在那裡拿著槍。在這個靜默的時刻,我們好一會兒都沒動。然後她微微一笑,甩甩頭,跳進了車裡。她發動引擎,砰的一聲甩上車門。她讓引擎空轉著,坐在那兒朝外看著我。現在她的臉上浮起一抹笑容。
「剛才我的表演還不錯吧?」她輕聲說。
然後車子刷地一下向後倒退,輪胎「嘎吱」一聲猛擦過瀝青路面。車燈驟然亮起。車子打了個彎,駛過那片夾竹桃花叢,左邊的車燈亮起,開上那條私人道路。車燈在樹叢間逐漸隱去,車聲逐漸遁入拖長音的樹蛙聲。然後聲音消失了,周圍一片闃寂。除了疲憊蒼老的月亮外,沒有一絲光亮。
我拉開彈匣,裡面有七顆子彈,後膛里還有一顆。離滿膛還少兩顆。我嗅嗅槍口,上次清理後開過火。開過兩次,也許。
我又把彈匣推回原位,把槍托放在手掌上看。它有著白色的槍柄,點三二口徑。
奧林·奎斯特身上中了兩槍。我從房間地板上撿起的那兩枚彈殼也是點三二口徑的。
而那天下午在凡努斯旅館的三三二號房間,那個用毛巾遮住面容的金髮女孩,手裡正是拿著一把白色槍柄的點三二指著我。
有時候你的奇思異想未免太多。但有時候,又想得太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