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 · 十一

雷蒙·錢德勒 《小妹妹》
一個紅頭髮的實習醫生填好死亡表格,把圓珠筆夾在了他白色夾克的胸前口袋上。他臉上帶著淡淡的微笑,啪的一聲合上了筆記本。 「據我的診斷,是枕骨下方的脊髓被刺傷了。」他波瀾不驚地說,「這個地方脆弱不堪,要是你們知道怎麼找到它的話,我想你們也能做到。」 警探克里斯蒂·弗倫奇粗聲嘟噥一句:「你以為我是頭一回見嗎?」 「不,我覺得不是。」實習醫生說道,又快速地看了死者最後一眼,然後轉身走出了房間。「我會給法醫打個電話。」他頭也不回地說。門在他身後關上了。 「這種傢伙看到屍體就跟看到一盤熱騰騰的白菜似的。」克里斯蒂·弗倫奇對著關上的門酸溜溜地說。他的同伴——一個叫弗雷德·貝福斯的警官,正單膝跪在電話盒子旁。他在上面撒上粉末用來採集指紋,然後將多餘的粉塵吹掉。他拿出一面小型放大鏡,透過它細察著盒子上的一點污漬,然後搖了搖頭,從盒子的螺絲釘上取下一樣東西,隨後站了起來。 「是殯儀館的灰色棉手套。」他厭惡地說,「批發價大概四分錢一雙。這上面留下不少指紋。他們想在電話盒裡找到什麼東西,是吧?」 「很明顯是能藏在裡面的東西,」弗倫奇說,「我沒指望能找到指紋,這種冰錐殺人案幹得相當專業。我們很快就會請專家來查看,現在只是了解下大致情況。」 他將死者的口袋掏空,把裡面的東西攤平在床上,陳列在那具一動不動、蠟像一般的屍體旁。弗拉克坐在窗邊的一把椅子上,愁眉苦臉地望著窗外。旅館的經理助理剛剛上樓來過,他也滿臉憂心忡忡的神色,一言未發又離開了。我斜靠著浴室的牆壁,玩著自己的手指。 弗拉克突然說話了:「我看用冰錐殺人這事像是女人幹的。任何地方都能買得到冰錐,十分錢而已。方便起見,還可以把它藏在長襪里,掛在吊襪帶上。 克里斯蒂·弗倫奇立刻瞟了他一眼,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貝福斯說:「你成日都和什麼樣的女人混在一起啊,寶貝兒?這年頭長絲襪多貴啊,我看女人寧可把鋸子塞在短襪里。」 「這我倒是沒想到。」弗拉克說。 貝福斯說:「動腦子的事就讓我們來做吧,小甜心,這可需要有兩下子才行。」 「沒必要這樣挖苦人吧。」弗拉克說。 貝福斯摘下帽子,鞠了個躬:「就請你別剝奪我們這點小樂趣了,弗拉克先生。」 克里斯蒂·弗倫奇說:「再說了,要是個女人的話,她一定會亂刺一氣的,很可能連該刺幾下都弄不清楚,很多新手都是這樣。但這次作案的是個老手——他一下就刺中了脊椎。還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這種作案方式,只有在對方安靜的時候才能得手,這說明不只是一個人幹的。除非死者當時被下了迷藥,或者兇手就是他的朋友。」 我說:「我可想不清楚他這種謹慎的人怎麼會被人下迷藥,如果他確是給我打電話的那人。」 弗倫奇和貝福斯一起看著我,臉上都帶著強忍厭倦的表情。「如果,」弗倫奇說,「你不認識這個傢伙——就像你說的——那麼總有極小的可能你沒法準確辨認出他的聲音。我說的應該沒超出一般人的理解範圍吧?」 「不知道,」我說,「我還沒讀過你的追捧者們的來信呢。」 弗倫奇聽了,嘴邊浮起一抹微笑。 「別跟他浪費時間了,」貝福斯告訴弗倫奇,「你這些話就留到『星期五清晨俱樂部』演講用吧,那裡有幾個鼻子發亮的老女人,就愛聽人從一些新奇的角度分析謀殺案。」 弗倫奇給自己卷了根煙,在椅背上擦了根火柴點上。他嘆了口氣。 「這種作案技巧起源自布魯克林,」他解釋到,「桑尼·莫·斯坦的手下非常擅長此道。但他們做得太過火了,就沒有一片空地上找不見他們的痕跡。然後他們就到了這兒。看看他們都留下些什麼。我真納悶他們為什麼這麼幹。」 「可能因為我們這兒空地太多了。」貝福斯打趣說。 「不過說來也有意思,」弗倫奇夢囈般地說著,「威皮·莫耶今年二月找人在富蘭克林大道上幹掉桑尼·莫·斯坦的時候,兇手用的卻是一把槍。斯坦一定對此相當不爽。」 「估計這就是為什麼在洗掉他的血後,他們在他的臉上發現了那麼失望的表情。」 「誰是威皮·莫耶?」弗拉克問道。 「他是組織里位列斯坦之下的第二號人物,」弗倫奇告訴他,「很可能就是他的傑作,不過也可能不是他親自動的手。」 「為什麼?」弗拉克沒好氣地說。 「你們這些人都不看報紙嗎?莫耶現在可是個紳士,結識的都是最上層的人士,他還多了一個名字。再說桑尼·莫·斯坦被害時,我們剛好把莫耶弄進監獄裡,因為他賭場作弊。但我們最後沒找到證據,倒是給了他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總之就像我說的,他現在是紳士了,紳士是不會拿著冰錐到處扎人的。他們會僱人去做。」 「你們找到莫耶什麼把柄了嗎?」我問。 弗蘭克目光尖銳地盯著我:「什麼意思?」 「我剛好有個想法,但還很不成熟。」我說。 弗倫奇緩緩地打量著我,「就當我們是兩個妞兒在閨房裡說悄悄話。」他說,「我們還沒法證明抓到的人到底是不是莫耶。不過請不要外傳,還沒什麼人知道這消息呢,除了他和他的律師、地方檢察官、巡警、市議會,可能還有其他兩三百個人。」 他拿死者的空錢包抽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然後坐到床上。他漫不經心地斜靠著死屍的腿,點了根煙,拿它指著我們。 「既然嘴皮子耍夠了,那就讓我們言歸正傳,弗雷德。首先,躺在這兒的傢伙不算太聰明。他用著G.W.漢布爾頓醫生的名字,卻在名片上印著埃爾森特羅城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只用兩分鐘就能查出來,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地址,也根本沒有這樣的電話號碼。一個聰明人不會這麼快就露出馬腳。其次,這個傢伙顯然沒什麼錢。他有十四張一美元的鈔票,疊得整整齊齊的,外加兩塊錢的硬幣。他的鑰匙環上沒有任何的汽車鑰匙、保險箱鑰匙或是住宅鑰匙,只有一把行李箱鑰匙和七把耶魯萬能鑰匙。我猜,他是想在旅館干點小偷小摸的事。你說這些鑰匙在你們的破旅館能不能派上用場,弗拉克?」 弗拉克走過去,盯著那些鑰匙看。「這裡面有兩把鑰匙,尺寸倒是合適,」他說,「不過光這麼看看,我也說不好它們派不派得上用場。如果我要用萬能鑰匙,必須去辦公室拿才行,我隨身帶的只有普通鑰匙,客人外出時才能用。」他從口袋裡拿出一把掛在一串長鏈子上的鑰匙,和那些鑰匙比對著看。看完他搖了搖頭,「不加工的話基本用不上,」他說,「礙事的金屬部分太多了。」 弗倫奇把菸灰彈到手掌上,然後像灰塵一樣吹掉。弗拉克又坐回到窗邊的那把椅子上。 「另外一點,」克里斯蒂·弗倫奇宣布說,「他沒有駕照或任何身份證明文件。他的外套全都不是從埃爾森特羅城買的。他有可能是個騙子,而且看他的行頭和個性,也不像有本事能開空頭支票的人。」 「那是因為你沒看到他最有本事的時候。」貝福斯插嘴道。 「而且不管怎麼說,他在這家旅館裡也沒法大展身手,」弗倫奇繼續說,「這裡早就臭名昭著了。」 「你等等!」弗拉克開口說話了。 弗倫奇一揮手打斷了他的話,「這座城市裡的每一家旅館我都一清二楚,弗拉克,這是我的工作。只要給我五十塊錢,我就能在這家旅館的任何一個房間裡組織一場持續一小時的脫衣舞晚會,還能弄成法國范兒。別糊弄我。你過你的日子,我討我的生活,但別糊弄我。好了,現在說正事。這傢伙有樣東西不敢放在手邊,說明他知道有人正在跟蹤他、設法接近他。所以他願意付給馬洛一百塊錢,來替他保管這件寶物。但他隨身又沒帶那麼多錢,所以他一定是做好了打算,讓馬洛和他一起賭上一把。那麼,那東西一定不是什麼棘手的贓物,多半是個半合法的東西。對吧,馬洛?」 「你可以去掉『半』字。」我說。 弗倫奇微微一笑,「所以他那玩意兒一定可以被放平,或者捲起來——裝進電話盒、帽邊的緞帶、《聖經》或者是爽身粉罐子。我們不知道這玩意兒有沒有被找到,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用來找的時間不多,不會多於半個鐘頭。」 「問題是,剛才那個電話到底是不是漢布爾頓打來的?」我說,「你剛才已經質疑這一點了。」 「不像是有什麼別的可能。兇手肯定不會急著讓別人找到他,又怎麼會讓其他人來他的房間?」他轉身看著弗拉克,「能查出拜訪過他的人有誰嗎?」 弗拉克垂頭喪氣地搖搖頭,「上電梯不一定要經過前台。」 貝福斯說:「也許,這就是他投宿在這兒的原因之一吧。除此以外,還有舒服自在的氣氛。」 「好吧。」弗倫奇說,「不論誰是殺手,只要知道他的房間號碼,他們都可以做到不被質詢、來去自如。這就是目前我們所知的全部。對吧,弗雷德?」 貝福斯點點頭。 我說:「不只是這些。那副假髮不錯,不過也就是個假髮而已。」 弗倫奇和貝福斯一起迅速轉身。弗倫奇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取下死者的頭髮,吹了聲口哨。「我還納悶那個他媽的實習醫生在笑什麼呢。」他說,「那個混蛋提都沒提一句。知道我看見什麼了嗎,弗雷德?」 「我只看到一個沒頭髮的傢伙。」貝福斯回答。 「也許你從不知道他那副樣子——他就是麥爾威·馬斯頓,以前專門給埃斯·德沃爾跑腿的。」 「嗬,果真是他。」貝福斯輕笑出聲。他俯身輕輕拍了拍死者光禿禿的腦袋,「最近過得怎麼樣,麥爾威?多久沒見你我都記不得了。但你一定知道我,老兄。真是一朝做笨蛋,一世是笨蛋。」 沒了他的假髮,床上那個男人看上去蒼老、僵硬而乾癟,死亡讓他戴上了黃色的面具,開始將他的臉塑出僵硬的線條。 弗倫奇平靜地說:「好吧,我可算是鬆了一口氣,再也不用沒日沒夜地追蹤這傢伙了,讓他見鬼去吧。」他把假髮蓋在死者的一隻眼睛上,然後從床邊站了起來。「這裡沒你們什麼事了。」他對弗拉克和我說。 弗拉克站起身來。 「感謝你們這兒提供的謀殺案,寶貝兒。」貝福斯對他說,「貴旅館以後還有這種事的話,別忘了我們的服務——即使它不算特別出色,但絕對夠快。」 弗拉克走過短小的過道,猛地一拉門出去了。我也跟著他走了出去。在去往電梯的路上,我們彼此默然無言,電梯下行時也是如此。我陪著他走到他小小的辦公室門口,跟著他進屋,然後關上了門。他對此好像非常驚訝。 他坐在書桌旁,伸手去拿電話。「我得和助理報告情況。」他說,「你還有什麼事嗎?」 我卷了一根香菸,用火柴點著,吐出的一口煙霧拂過書桌。「一百五十塊。」我說。 弗拉克面無表情的臉上,一雙凝神的小眼睛突然圓睜了起來,「這兒可不是開玩笑的地方。」他說。 「都見識過樓上那兩個喜劇演員的表演了,我說個笑話又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不過,我現在確實沒開玩笑。」我用手指在桌沿上有節奏地敲擊著,等待著。 弗拉克的小鬍子上方,細小的汗珠從他的嘴唇上滲出來。「我還有事要辦,」他說,這回嗓音更沙啞了,「你趕緊給我滾得遠遠的。」 「你小子可夠厲害的啊,」我說,「在我給漢布爾頓醫生搜身之時,他的錢包里有一百六十四塊錢。他答應給我一百塊作為佣金,記得嗎?現在,在同一個錢包里,卻只剩下十四塊。此外,當我第一次離開他的房間時,我確實沒鎖門,是另有他人把門鎖上了。門是你鎖的,弗拉克。」 弗拉克緊緊抓著椅子扶手,他的聲音像是從深井裡飄出來的:「你他媽什麼證據都沒有。」 「一定要我試試嗎?」 他一把從腰帶里抽出手槍,放在了面前的桌面上。他低頭盯著槍,上面不像有什麼他想要的東西。再次抬起頭時,他說道:「五五開,怎麼樣?」他的聲音都變了。 我們之間陷入一陣沉默。他掏出破舊的錢包,在裡面翻著,然後將一沓鈔票甩在桌上,把它們分成兩堆,再把其中一堆推到我的面前。 我說:「我要全部,一百五十塊錢。」 他縮在椅子裡的身子弓了弓,瞅著書桌一角。過了半天,他嘆了口氣,把兩堆鈔票攏在一起,然後把它們推到桌上我這一邊。 「這錢沒讓他有好下場。」弗拉克說,「你拿著趕緊滾吧。我會記住你的,夥計。我看見你們這種人就想吐。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拿走他五百塊?」 「要是我的話就把錢全拿走,兇手也是這樣。為什麼還留下十四塊?」 「我為什麼留下十四塊?」弗拉克問道,聲音很疲憊,手指在桌沿上無聊地來回動著。我拿起錢數了數,然後又扔回給他。 「因為干你這行的一眼就能看穿他。你知道他至少會帶著房租,還有幾塊零錢。警察也會做出同樣的判斷。拿走,我不要這錢,我要點兒別的東西。」 他看著我,嘴巴張得老大。 「趕緊把錢收起來,別在這兒礙事。」 他拿起錢塞進錢包里。「什麼別的東西?」他的眼睛很小,似乎蘊藏著深思,舌頭把下嘴唇頂得凸了出來,「依我看,你講價可不占什麼優勢地位。」 「那你的判斷可能就出了點小毛病。如果我回到樓上,跟克里斯蒂·弗倫奇和貝福斯坦白說我之前到過那裡,還給死人搜過身,我確實免不了被他們罵上幾句。但他們會明白,我隱瞞實情其實是種聰明的做法,我實則是為了保護一位幕後客戶的權益。我要領教的只是他們的一些冷嘲熱諷和憤怒咆哮,但你可就不一樣了。」我不再說話,看著他的前額上開始冒出細密的汗珠。他艱難地咽了一下口水,眼睛黯然無神。 「少在這兒誇誇其談,想談什麼生意就開口。」他說,忽地咧嘴一笑,笑容相當猙獰。「來晚了一步,沒法保護她了,是不是?」他一貫帶著的那種冷笑又回來了,不過來得很慢,得意揚揚。 我捻滅了香菸,又掏出一根,用一般人為了保全臉面的那套裝模作樣的動作,慢悠悠地點著煙、扔掉火柴、側著臉吐出一口煙,然後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仿佛眼前這間小破辦公室是座小山丘,正俯視著波光粼粼的海洋——這都是干我這一行的人老掉牙的表演套路。 「好吧,」我說,「我承認是個女的,我承認那傢伙死的時候她正好就在房間裡——如果這讓你感到滿意的話。我猜,她是因為受到驚嚇才逃之夭夭的。」 「哦,當然,」弗拉克惡毒地說,不屑的冷笑已經在他臉上一展無餘,「或許是她一整月都沒用冰錐戳人,手有點生了。」 「可她為什麼要拿他的鑰匙呢?」我自言自語地說,「又為什麼要把它留在桌子上?為什麼不乾脆棄一切於不顧,一走了之?就算她非得鎖上門,為什麼不把鑰匙丟進沙桶里埋起來,或者直接帶走扔掉?為什麼非要做點和鑰匙有關的蠢事,把自己扯進這件案子裡?」我的目光向下遊走,直直地盯著弗拉克,「除非——當然是,她離開房間時被人盯梢——握著那把鑰匙——然後被跟蹤到旅館外。」 「為什麼會有人跟蹤她?」弗拉克問。 「因為看到她行蹤的人立馬就能進入房間。他有鑰匙。」 弗拉克的眼神閃爍了一下,向上瞟了我一眼,又垂了下去。 「所以他一定看到了她。」我說,「他一定看到她把鑰匙留在桌子上,之後溜出了旅館。他一定至少跟蹤到她出了旅館之後。」 弗拉克嘲弄地說:「你怎麼就這麼有把握?」 我俯身把電話拿過來。「我最好打電話給克里斯蒂,把話說清楚。」我說,「這事我越想越害怕。沒準真的是她殺了人。我可不能替一個殺人兇手打掩護。」 我取下話筒。弗拉克猛地把他潮乎乎的爪子按在我的手上。電話蹦躂一下,掉落在桌上。「放手。」他的聲音幾乎帶了哭腔,「我跟蹤她走到一輛停在街邊的車前,記下了車牌號。老天,兄弟,你就饒了我吧。」他在口袋裡玩命翻找著。「知道我幹這份工作能掙幾個錢嗎?除去買香菸和雪茄就沒剩幾個錢了。等一下,我想——」他低下頭,翻來覆去地倒騰著手上幾個髒兮兮的信封,最後找出一個扔給我。「車牌號。」他疲憊地說,「如果這讓你滿意的話,我甚至可以當作壓根不記得上面寫著什麼。」 我低頭看看信封,上面潦草地寫著個車牌號,字跡很淡,歪歪扭扭的,像是一個人在街上手拿著紙片匆匆寫下的:6N333,加州1947。 「滿意了嗎?」這是弗拉克的聲音,或說是從他嘴裡冒出來的聲音。我撕下號碼,把剩下的信封扔還給他。 「4P327。」我盯著他的眼睛說。他的眼神沒有閃爍,也沒有嘲弄和隱瞞的痕跡,「但我怎麼確定這不是別人的車牌號?」 「你只能信我的話。」 「描述下那車長什麼樣。」我說。 「凱迪拉克敞篷車。不是很新,車篷敞開著。大概是一九四二年的款式,灰藍色那種。」 「描述下那女人長什麼樣。」 「想用你那點兒錢買來不少東西啊,是不是,大偵探?」 「是漢布爾頓醫生的錢。」 他瑟縮了一下。「好吧。她金頭髮,穿著有繡花的白色外套,戴著寬邊藍色草帽和墨鏡。大約有五英尺二英寸高。長得像高級時裝模特。」 「你能認出她來嗎——沒戴眼鏡的話。」我謹慎地問。 他假裝在思考,然後搖搖頭,不能。 「車牌號是多少來著,小弗拉克?」我冷不丁地問他。 「哪個車牌?」 我俯身貼近書桌,在他的槍上彈了彈菸灰,又更用力地盯著他的眼睛一會兒。看得出他已投降,他自己似乎也明白這一點。他拿起槍,吹掉上頭的菸灰,然後把它放進書桌抽屜。 「走吧,快滾。」他咬牙切齒地說,「告訴警察我搜了屍體,摸走了錢。那又怎樣?也許我會丟了飯碗,也許我被丟進監獄。那又怎樣?等出來後我還是好漢一條。小弗拉克可從不會為了咖啡和煎餅發愁。別以為戴著個墨鏡就能糊弄小弗拉克,我看的電影可多了去了,足以認出那個可愛的小妞。如果你問我,我會說那個寶貝兒將來還長著呢,她前途十分光明——況且誰知道呢——」他洋洋得意地瞟了我一眼,「說不準她以後還需要帶個保鏢在身旁,替她料理事情,擺脫麻煩。找個熟門熟路、價錢也合適的……怎麼了?」 我把頭歪向一側,身子前傾。我在傾聽。「我想我聽見了一聲教堂鐘響。」 「這附近可沒教堂。」他不屑地說,「是不是你那白金做的大腦袋上裂了個縫兒?」 「只有一聲,」我說,「敲得很慢,我想是喪鐘。」 弗拉克和我一起聽。「我什麼都沒聽到。」他厲聲說。 「哦,你是聽不到。」我說,「你將是這世界上唯一聽不到的人。」 他坐在那裡瞪著我,惡毒的小眼睛半眯著,惡毒的小鬍子閃閃發亮。他的一隻手在書桌上抽動著——一個無意識的動作。 我把他留在那裡獨自苦想,他的想法大概和他本人一樣——矮小,醜陋,驚恐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