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譯註 · 五刑章第十一

佚名 《孝經譯註》
本篇導讀 「五刑」,是古代的五種刑罰。本章篇幅短少,主要講述什麼是「大不孝」。 所謂「大不孝」,當然是指子女侍奉父母上行為的偏差,但原來藐視和非議君主和聖人也被視為「不孝」。《孝經》的作者認為:「不孝」不是個人的事,而是國家動亂的根源所在。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1] ,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2] ,非聖者無法[3] ,非孝者無親[4] 。此大亂之道也[5] 。』 1 五刑:指包括墨、劓、剕、宮、大辟等五種刑罰。 2 要(yāo):以暴力要挾、威脅。無上:反對或侵凌君長。 3 非:責難反對,不以為然。無法:藐視法紀。 4 無親:藐視父母,即對父母沒有親愛之心。 5 此:指「無上」、「無法」、「無親」三者。道:根源之意。 譯文 孔子說:「應當處以墨、劓、刖、宮、大辟五種刑法的罪有三千種,最嚴重的罪是不孝。以暴力威脅君王的人,叫作目無君王;非難、反對聖人的人,叫作目無法紀;非難、反對孝行的人,叫作目無父母。這三種人,是造成天下大亂的根源。」 賞析與點評 我們發現不論是在亞洲,還是歐洲,法律通常都會抹上神聖的色彩。但在中國的儒家傳統里,「刑」或「法」卻是「邪惡」的象徵。據《呂刑》記載,「刑法」的出現源於蚩尤作亂,人民為非作歹,於是蚩尤的後代苗民用「五虐之刑」來管治人民。因為無辜入罪的人越來越多,所以人民紛紛向上天祈禱。最後,上帝滅絕了三苗,使苗族不再傳國。孔子就曾明明白白地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所以《五刑章》的主旨並不是「刑」,而是提醒大家「要君」、「非聖」、「非孝」是國家「大亂」的根源。在君主專制的年代,「要君」當然是不可原諒的,但今天「非聖」和「非孝」又與社會穩定有什麼關係呢?所謂「非聖」,是指反對傳統,藐視社會規範,而「非孝」就是指目無父母。試想一想,如果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無視社會傳統和規範,又不去考慮父母、親人的感受,大家純粹依「自己的意志」行事,那樣的社會最終會變成什麼樣?無怪《孝經》的作者說:「此大亂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