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譯註 · 庶人章第六
本篇導讀
「庶人」是指天下一般百姓。自古而言,中國社會分為「士」、「農」、「工」、「商」四等,除了「士」以外,其餘三者皆可以稱為「庶人」。本篇為「五孝」之末,它上承了前四章(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綱領式的討論。本章表面上說明了庶人行孝的原則,同時亦揭示中國文化里「天」、「地」(宇宙)和「人」(個體/群體)一體化的世界觀,以及「孝」的普遍性和超越性。
用天之道[1] ,分地之利[2] ,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1 用天之道:用天道、按時令變化安排農事。天道,指春、夏、秋、冬季節變化等自然規律。
2 分地之利:分別情況,因地制宜,種植適當的農作物,以獲取地利。
譯文
利用春、夏、秋、冬節氣變化的自然規律,分別土地的不同特點,使之各盡所宜;行為舉止,小心謹慎;用度花費,節約儉省;以此來供養父母。這就是庶民大眾的孝道。所以,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孝道是不分尊卑,超越時空,永恆存在,無終無始的。孝道又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如果有人擔心自己做不來,做不到,那是根本不會有的事。
賞析與點評
作為「五孝」之末,《庶人章第六》重申「孝」的總綱。通常「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的解釋有二:一、庶人(專指農民)要順應四季變化,認識和運用不同的土地種植,並謹言慎行,節約用度,以供養父母。二、所有平民百姓(包括農、工、商)應該順應自然秩序(天之道),利用自然資源(地之利),努力工作,以作為供養父母之資。然而,若我們細讀《孝經》,便會發現本經講「天」、「地」和「人」的時候,實質在述說預設的「宇宙秩序」。在儒家學說里,「宇宙秩序」就是「社會秩序」,所以在中國傳統的社會裡,長幼尊卑有序,天子就是天子,諸侯便是諸侯,大夫還是大夫,不同的人就要遵守不同的禮法,這便是「殊」;但不論是什麼階層的人,面對「孝道」卻是「平等」的,這就是「一」。雖然人人身份「分殊」,但大家遵循的「孝道」卻是「一致」的。所謂「一」就是社會的「共同價值」。對於國家和社會而言,這個「一」恍如一根定海神針,只要它深植人心,國家和社會便不會陷入分崩離析的狀態。
所謂「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中國古人孝順父母,講求的不僅是物質上的供養,最重要的還是顧念父母的感受。為了不讓父母傷心難過,為人子女做任何事都不可太「自我中心」。有時候,就是多了這一點考慮和顧念,我們便不會因一時衝動而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