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人雜記 · 談判應有的態度
根據冤讎宜解不宜結的古訓,任何戰爭,到頭來都是和解。
歷史上最長久的戰爭,無過於三十年戰爭,百年戰爭,這些戰爭最後還是和平解決,對立的國家,把敵愾化為友誼。
但是在戰爭爆發之後,和平沒有恢復之前,雙方須時常保持談判。這些談判,無論是秘密的或公開的,它們的目的,就是以圓桌來代替戰場,以杯酒來代替武器。
談判是雙方的。單方不是談判,而是求和、請罪、投降、輸誠。在這種情形下,失敗的方面,只好俯首帖耳地聽從勝利方面的支配,予取予求,對方無話可說。
至於談判,那是指雙方覺得勢均力敵,誰也沒有絕對勝利的把握,與其曠日持久,徒苦生靈,不如言歸於好,大家從事休養生息。在這種情形下,誰也不能以勝利者自居,逼得對方無地自容。
在談判的過程中,我認為有幾點值得雙方代表遵守:
第一,平等對立。參加談判的人,須把對方平等看待,既不高攀,又不藐視,這樣,才能夠心平氣和地從事談判。假如參加談判的人,心裡有點錯覺,以為對方是高不可攀,或者以為對方早已筋疲力盡,毫無作為,那麼他的談話的態度馬上顯出兩樣。須知言為心聲,心裡如懷鬼胎,許多話都不知不覺地會透露出來。說的人也許自鳴得意,聽的人可受不了。
第二,誠心誠意。參加談判的人,須抱定一個目標,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在談判的過程中,自己的實力如何,陣容又如何,對方已經增加了幾成把握。在未有談判前,對方對於自己的實力只有非正式的估計,經過幾次談判,對方很可能找到較近事實的數字。到了這時候,參加談判的人,必須努力促進談判成功,這樣才免得弱點暴露之後,加強對方的攻勢。
第三,好聲好氣。古人說,「不誠無物」。參加談判的人,既然具備滿腔熱誠,那麼他們的談吐必須好聲好氣,不能操之過急,致流於暴躁。須知「相罵無好言」,甲罵乙為土匪、為暴徒,乙罵甲為流氓、為強盜,這根本是潑婦罵街,不是參加談判的人應有的態度。
根據本文的分析,我覺得在國際會議里,負責談判的人,首先注意的是態度問題。他們須自問一聲:「為什麼要舉行談判?」談判的目的既然要結束戰爭,要避免百萬千萬生靈陷於水深火熱的苦境中,那麼什麼意氣都可以平抑下去,什麼眼前的既得利益都可以犧牲。
用平等對立、誠心誠意、好聲好氣的態度來參加談判,雙方代表一見面便笑嘻嘻,在那種精神愉快的環境中開談判,天大的問題都可以解決了。
195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