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愛米麗的一朵玫瑰花 · 路喀斯·布香

他認識路喀斯·布香——跟任何白人一樣知道他。也許除了卡洛瑟斯·愛德蒙茲以外(路喀斯就住在愛德蒙茲離鎮十七英里外的農場上),他比別人更認識路喀斯,因為他在他家吃過一頓飯。那是四年前的初冬;當時他才十二歲,那事是這樣發生的:愛德蒙茲是舅舅的朋友,他們在同一個時候在州立大學上學。舅舅是從哈佛和海德堡大學回來以後去州立大學的,為的是學到足夠的法律知識以便當選做縣政府律師。出事的前一天,愛德蒙茲進城來看舅舅談一些縣裡的事務並且在他們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飯的時候,愛德蒙茲對他說: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接著對他母親說,「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來。他拿著槍出去的時候我會派個童僕跟著他。」接著又對他說:「他有條好狗。」 舅舅說:「我們可以保證他不會跟你那個搗亂的。」 於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著愛德蒙茲回家。那天早上天氣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場寒流;灌木樹籬掛了霜顯得硬邦邦的路邊排水溝里的死水結了一層薄冰就連九里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會碎從他們經過的第一個農家場院和後來經過的一個一個又一個的場院裡傳來不帶風的強烈的木柴煙味他們可以看見後院裡的黑鐵鍋已經在冒熱氣還戴著夏天遮陽帽的女人或戴著男人的舊氈帽穿著男人的長外套的女人在往鍋底下塞柴火而工裝褲外面圍著用鐵絲繫著的黃麻袋片做的圍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經在豬圈附近走動圈裡的豬呼嚕嚕地咕噥著不時尖叫著,它們不太驚慌,沒有張皇失措只是有點警覺仿佛已經感覺到儘管是模模糊糊地感覺到它們豐富多彩而又與生俱來的命運;到了傍晚時分整個大地將會掛滿它們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蕩蕩的屍體它們是在腳跟處被固定起來其姿態猶如在瘋狂地奔跑,仿佛筆直地撲向地球的中心。 「不,」母親說,「他沒有親自送來。他是派人送來的。一個白人孩子騎著頭騾子送來的。」 那就是發生的一切。他們又回到他們開始的地方;一切又要從頭做起;這一次情況更糟糕因為這一次路喀斯命令一個白人孩子把他的錢撿起來還給他。接著他意識到他根本不可能從頭做起因為要是他把那桶糖蜜送回去扔進路喀斯的前門的話,那只不過是把硬幣事件重演一遍讓路喀斯再指揮某個人撿起來還給他,更何況他還得騎上那匹小孩子才騎的設得蘭矮種馬他已經太大了不好意思再騎了(只不過他母親還不同意讓他有一匹完全長大的大馬或者至少是他想要的舅舅答應給他的那種像個模樣的大馬)走十七英里的路到他家門口把桶扔進去。事情只能是這樣了;任何可以或可能解救他的辦法的不僅是他力所難及而且還超越了他的知識範圍;他只能等待著如果解救那一天會來到的話,如果沒有那一天的話他也只好在沒有的情況下如此這般地過日子。 四年後他幾乎已經自由了十八個月他以為事情就那樣了結了。老莫莉死了她跟路喀斯生的女兒跟著丈夫搬到底特律去了他現在終於通過偶然的間接的遲到的傳聞聽說路喀斯一個人住在那房子裡,孤身一人無親無故倔強而難以對付,顯然沒有朋友不僅沒有他自己那個種族的朋友他甚至還頗以此自豪。他又見到過他三次,在鎮上廣場裡而且並不都是在星期六——事實上他在最後一次見到他以後又過了一年才發覺從來沒有看見他在星期六進城來而鄉下其他所有的黑人還有大多數白人都是在星期六到鎮上來的,甚至連他見到他的那幾次中間的間隔都差不多是整整一年他能見到路喀斯並不是因為路喀斯的到來是種巧合正好趕上自己偶爾穿過廣場而是因為他220正好趕上路喀斯每年必須進城來的時候——但不是在周末而是跟那些不是農民而是種植園主,那些像商人醫生和律師那樣穿馬甲打領帶的白人一樣是在工作日裡,仿佛他拒絕,他不肯接受某個不單是黑人而且是鄉下黑人的行為方式中哪怕是小小的規範,他總是穿著描金畫架上那張照片——肖像里的那套顯然當年很昂貴但現在已經破舊然而刷得很乾淨的細平布做的黑西服還有那頂歪斜的做工精細的帽子他外公時代的上過漿的白襯衫沒有領帶的活領很粗的表鏈以及那根跟外公放在馬甲前胸口袋裡的牙籤一模一樣的金牙籤。他第一次見到路喀斯是在第二年冬天221是他先開的口雖然路喀斯馬上就認出他來;他謝謝他送的糖蜜而路喀斯的回答跟外公在這種場合上說的話一模一樣,只是用詞和語法有點差別: 「今年的糖蜜做得不錯。我做的時候想起來男孩子總是喜歡吃甜的東西喜歡好的糖蜜的。」他繼續往前走,又扭頭說,「這個冬天別再掉到小溪里去。」後來他又看見過他兩次——還是那黑西服、那帽子、那表鏈,但再一次見到他時沒有了那根牙籤這一次路喀斯筆直地看著他,從五英尺外筆直地看著他的眼睛然後走了過去他想他已經把我忘記了。他甚至不再記得我了一直到差不多又過了一年舅舅才告訴他莫莉在一年前去世了。他當時沒有花心血沒有費時間去考慮舅舅怎麼那麼巧會知道這件事(顯然是愛德蒙茲告訴他的)因為他已經在飛快地往回計算時間;他抱著一種被證明無罪的感覺一種解脫幾乎是一種勝利的心情,想:當時她剛去世。那就是他沒看見我的原因。那就是他為什麼不帶牙籤的原因懷著一種驚訝的心理想他在傷心。你並不一定非得不是黑鬼才會傷心悲哀接下來他表現自己在等候,經常去廣場就像兩年前老在找愛德蒙茲要給他那兩件聖誕節禮物請他轉交,他白等了那以後的兩個月三個月四個月才忽然想到他以前總是一年在鎮上看到路喀斯一次總是在一月或二月然後他第一次明白這是什麼道理:他是來付一年一度的土地稅。於是那是在一月末,一個明亮而寒冷的下午。他在微弱的陽光下站在銀行的拐角看見路喀斯從縣政府大樓里走出來穿過廣場對著他走過來,穿著那黑西服那無領帶的襯衫那趾高氣揚地歪戴著的做工精緻的舊帽子,走路時腰板挺得如此筆直使得外套只是在肩部垂下來的地方才碰到他的身體他已經能夠看見那根翹起來的歪斜的金牙籤的亮光他感覺到自己面部的肌肉開始緊張,他等候著後來路喀斯抬起眼睛又一次筆直地看著他的眼睛大約有四分之一分鐘然後往別處看他筆直走過來甚至為了從他身邊走過去而往邊上繞了幾步走了過去又繼續前進;他也沒有回視路喀斯的目光,只是站在微弱的陽光下站在馬路牙子邊沿心想這一回他甚至沒有去想我是誰。他甚至不知道我是誰,他甚至沒有費心思去忘掉我。甚至帶著平和的心情想:事情過去了。就是這樣了因為他自由了那個三年來使他無論醒著還是睡著都心神不安的人已經走出他的生活。當然他還會再見到他;毫無疑問在路喀斯的餘生里他們還會像這樣每年一次在鎮上的街道里相遇並且擦肩而過但就是這麼回事了。其中一個不再是那個人而只不過是命令兩個黑孩子撿起他的錢還給他的那個人的鬼魂;另外一個只不過是那個孩子心中的記憶他拿出錢來要給他後來把錢扔在地上,他帶入成年時期的只有那日漸淡卻的一鱗半爪的有關那古老的一度使他幾乎瘋狂的恥辱痛苦與不是報仇雪恨而是重新肯定他的男子氣概和白人血統重新平等化的需要的記憶。到了某一天其中一個甚至不再是那個叫人撿起那些硬幣的人的鬼魂而對另外那一個來說那恥辱和痛苦不再是想得起來可以回憶的事情而只不過是一次呼吸一句悄悄話就像那男孩在消逝的童年裡所吃過的小酸模的又苦又甜又酸的味道,只是在品嘗的一瞬間才記得在它被想起來被回憶起來以前就已經被忘卻了;他能夠想像他們兩個人成為老人,在很老的時候的某次相遇,到了人們稱之為活著的痛苦的某個時刻相遇,由於缺乏更好的言詞人們只好如此這般地稱呼那赤裸裸的無法麻醉的神經末梢的痛苦那時候不僅他們度過的歲月就連他們那年齡相差的半個世紀都跟煤堆里的沙子一樣難以區別無法統計他對路喀斯說:我就是那個孩子當年你分給我一半你的飯而我想用那時候大家稱之為七角錢的錢幣來付給你為了挽救面子我能想到的只是把錢扔在地板上。你還記得嗎?而路喀斯說:那是我嗎?或者換個方式,倒過來是路喀斯說我就是那個在你把錢扔在地板上不肯撿起來的時候讓兩個黑鬼撿起來還給你的人,你還記得嗎?這一回他說那是我嗎?因為現在一切都過去了。他把另一半面孔也轉了過去並且被接受了。他自由了。 (陶潔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