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戰爭的黎明 · 第二篇 宗教戰爭時期

德爾布呂克 《現代戰爭的黎明》
1 騎士向現代騎兵的過渡1 我們已經發現,中世紀戰爭與現代戰爭的基本區別就在於現代步兵的創立,也就是組成戰術單元的步行士兵。 在16世紀,類似的過程也發生在了騎馬部隊身上,也就是騎士向現代騎兵的轉變。 前文已經反覆說明,兩者在概念上的區別是:騎士以精銳單兵為基礎,現代騎兵則是由騎手組成的戰術單元。儘管這一區別確實在騎兵和步兵身上都存在,但個體與團體的兩級對立在騎兵身上表現得不那麼極端。與步兵單位相比,騎兵單位建立和維持外在凝聚力的難度更大,而且騎兵間的單挑總是比步兵間規模大得多。對步兵來說,與整體步伐和壓力相比,單挑往往只扮演次要的角色。比如,對於亞歷山大大帝的騎馬部隊到底是中世紀式的騎士還是現代式的騎兵這個問題,我們只能存而不論。 我們在過渡期首先觀察到的變化就是騎兵的兵種劃分更鮮明了,這是我們已經知道的。中世紀的主流配置是騎士為主要戰力,輕騎兵和射手是騎士的輔助,各兵種很少獨立行動,而現在這三個兵種獨立編組,獨立作戰的情況頻繁得多了。以1512年的拉文納會戰為例,雙方的重騎兵在一側交鋒,輕騎兵在另一側交手。 文明民族中不容易找到大量高素質的合用輕騎兵。威尼斯人率先招募阿爾巴尼亞人做輕騎兵(stradioti),阿爾巴尼亞人也是為不同領主效勞。到了16世紀下半葉,他們就遍布各地了。 15世紀出現的匈牙利驃騎兵(hussar)與阿爾巴尼亞輕騎兵類似,他們在16世紀更常受到點名表揚,甚至在德意志地區的戰爭中也是如此。2他們裝備矛和盾。 因此,重騎兵的戰力由騎士的地位保障,而輕騎兵則招募自野性未馴、天生好戰的半野蠻民族。 射手逐漸將弓弩換成了火器,一種2.5英尺至3英尺(約0.76米至0.91米)長的鉤銃。卡米洛·維泰利被認為是專門組建騎馬鉤銃手的第一人,時為1496年。我們後來在瓦爾豪森(Wallhausen)和其他文獻中發現了全速衝鋒的騎兵用鉤銃開火的圖畫,實在難以想像他們能擊中目標。 杜貝萊寫於1548年的《軍紀指南》(Discipline militaire)中區分了四類騎兵:重騎兵(men-at-arms)、輕騎兵(chevaux légers)、巴爾幹僱傭騎兵(stradioti,estradiots或ginetères)、鉤銃騎兵(har-quebuisiers)。3作者補充道,年輕人直到17歲才可以當騎兵,之後可以按照規定的順序逐級晉升,每一級2年到3年。他還說所需馬匹質量同樣是逐級升高。騎士必須多服役3年到4年,然後准予回到封地,但必須隨時響應徵召。 不過,除了這種截然區分的騎兵兵種以外,我們在16世紀下半葉還發現了騎士、射手、輕騎兵混編的情況,與當年的敕令軍團如出一轍。杜貝萊的《軍紀指南》中說100名重騎兵、100名輕騎兵、50名鉤銃騎兵和50名巴爾幹僱傭騎兵編為一隊,由一名隊長指揮。1552年,擊敗梅斯(Metz)市後的法國國王亨利二世在城門前舉行了一場盛大閱兵。目擊者拉布廷(Rabutin)在日記中寫道: 1000名至1100名騎士騎著法國、西班牙或土耳其種、披著各隊隊長旗幟的高頭大馬,從頭到腳都是盔甲,帶著騎槍、長劍、短劍或戰錘。騎士後面是起輔助作用的射手和兵卒,長官們身穿最華貴的鏤空鍍金盔甲,上面還繡著金銀圖案。射手騎在輕馬上,帶著輕矛,手槍放在馬鞍上。所有人都儘量擺出氣派的樣子。 次年(1553年),拉斯廷明確寫道(第594頁)當時沒有組建專門的騎射手連隊,但國王曾要求每個重騎兵連的長官招募同等數量的騎馬鉤銃手。據說,鉤銃手在騎士遇到不利地形時特別有用。但他們在會戰中會分離出去,組成專門的單位(第600頁)。 如果將鉤銃和手槍替換成弩,那麼這段16世紀的描述完全可能出現在13世紀。我們從中找不到任何直接的進步跡象。 騎兵兵種劃分之所以更加鮮明,只是因為軍隊更需要輕騎兵了。與笨重的騎士相比,輕騎兵能夠通過突襲和追擊對行軍中的強大步兵、炮兵造成更多殺傷。而且輕騎兵的數目更多,那麼相應地,他們在會戰中的行動獨立性也提高了。 與我們觀察到的騎兵兵種分化現象相反,當時還出現了另一種拉平的過程。隨著騎士、類似騎士的軍人、普通士卒以同樣的方式編入了同樣的單位,具有了一定的集體性,於是騎士與輔助騎士的部隊逐漸合流,武器裝備逐漸趨同。我們從查理五世皇帝對抗法國國王弗朗索瓦一世的最後一場戰爭(1543—1544年)中動用的軍隊中就能看到這一點。 據伊奧韋斯記載,1543年皇帝軍在攻打迪倫(Düren)期間編成了兩個德意志步兵方陣和兩個「騎兵縱陣」(quadrata equitum agmina)來抵擋援軍。4他在另一段中強調了德意志騎兵走得慢(無疑是密集陣形的緣故)。5威尼斯使節納瓦吉羅(Navagero)向上級匯報說,德意志騎兵(cavalleria)的穩步推進嚇壞了法國人。6 在3年後的施馬爾卡爾登戰爭中,這一現象甚至更明顯了。 親歷此戰的威尼斯使節莫塞尼戈(Mocenigo)區分了皇帝軍的兩類騎兵——重騎兵和騎射手(archibusetti)。他說後者穿盔甲,持輕矛和簧輪手槍,密集列陣,秩序嚴整。7 記載了上述事件的西班牙史家阿維拉寫道,皇帝的騎兵排成縱深只有17人的方隊(squadron)[24]。他寫道: 這使正面非常寬闊、顯得人多、氣勢甚盛。按照我的判斷,只要地形允許的話,這是更好的陣形,更安全。因為寬大的方隊不容易被包抄,窄長的方隊則容易被包抄。另一方面,17排縱深的衝擊力是足夠了,也經得起對面方隊的衝擊。1543年在錫塔德(Sittard)發生的尼德蘭與克萊夫的重騎兵對戰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縱深只有17人的說法表明,當時甚至還有縱深更大的騎兵方隊。如前所述,皮倫勞伊塔會戰(1450年)中的騎士及輔助士兵擺出了寬約14人、深約20人的方隊。81532年有一部理論著作建議6000名騎兵應擺出縱深為83名騎兵的隊形。9 中世紀騎兵有兩種基本陣形:要麼是騎士一字排開,後面跟著步卒和射手(上前擔當散兵時除外),要麼是排成窄長的方隊。儘管兩種陣形看似有根本區別,但現實中並非如此,因為這裡談的不是戰鬥陣形,而是接敵陣形。窄長方隊在戰鬥時會自動展開,而騎士數量比較多,從一開始就一字排開是不現實的。 前面引用過一本題為《一位久經考驗的百戰老兵的真誠建議與反思》的書,它寫於1522年前後,作者可能是弗隆斯貝爾格。10書中建議採用「多個寬陣」,「這樣真正交手的人就多,可以從前後四面進攻敵人」。普魯士公爵阿爾布雷希特的一本內容全面的「兵書」(成書於1555年)中也有類似表述,要求軍隊「正面寬大,眾立小陣」11。 有人可能會認為,與查理五世那些令人驚詫的17人縱深的方隊相比,這些表述比較早地體現了現代騎兵的發展方向。但事實並非如此。弗隆斯貝爾格與阿爾布雷希特的多設小陣仍然屬於騎士陣形,只是接近敵人時用的陣形而已,而17人騎兵縱深的方隊則包含了日後演化的種子。 17人騎兵縱深據說是阿爾瓦公爵算出來的結果12:一名騎兵占據的縱向空間大約是橫向的3倍,那么正面為100人、縱深為17人的騎兵方隊的長寬比就是一比二。所以,此陣是用心遵循了伊奧韋斯所提到的大大扁平化了的且所有文獻一致強調的「縱陣」。為了做到這一點,騎兵必須像步兵早就在做的那樣進行操練,而通過操練取得了一定的團結性和自信心之後,陣形就可以進一步攤薄。塔瓦訥(Tavannes)會戰有10排縱深的記載,13而德拉努似乎認為六七排縱深是騎兵方隊的常態。14因此,16世紀末的騎兵陣形已經接近當代騎兵了。15如果淺陣這麼好,它怎麼沒有一開始就採用呢?原因大概與步兵相同。騎兵和步兵的陣形最初縱深都很大,後來才逐漸扁平化——換言之,原因是大縱深的陣形不容易散。直到操練和相關的軍紀達到了更高的水平,方隊才有可能在秩序不失的情況下變得更寬大。之所以施馬爾卡爾登戰爭中的17排縱深方隊比弗隆斯貝爾格的「多個寬陣」在歷史發展上更進步,原因正在於此。 施馬爾卡爾登戰爭中反抗皇帝的德意志諸侯軍隊中仍然出現了徵召附庸和隨從裝備五花八門的貴族募兵。16黑森領主腓力認為儘可能提高貴族胸甲騎兵在騎士中的比例很重要,但與皇帝麾下騎兵相當的普通僱傭騎兵的數目還是更大。儘管封建底色尚在,但施馬爾卡爾登同盟的騎兵還是以素質高、守秩序聞名,尤其是謹遵吹號指令。17 這些進步看起來仍然不大。如果我們在中世紀騎兵身上發現了類似的記載,從中是得不出任何結論的。但後續發展表明,這裡確實是某種嶄新之物的種子。 就像國土傭僕一樣,早在施馬爾卡爾登戰爭中就有此名號的「黑衣騎兵」繼續存在。以劫掠譁變聞名的黑衣騎兵參加了德意志的各種內戰和外戰,時而為阿爾布雷希特·阿爾喀比亞德(Albrecht Alcibiades)[25]效力18,時而為薩伏伊領主伊曼紐爾·菲利貝爾(Emanuel Philibert)服役,時而為施瓦茨堡領主金特(Günther of Schwarzburg)打仗。黑衣騎兵的繼承者是「德意志騎兵」(German Horsemen)。德意志騎兵在胡格諾戰爭中曾為雙方效力,被法國人叫作「reîtres」,被義大利人叫作「raitri」[26]。他們應當被視為歐洲現代騎兵之父,正如與德意志人同族的瑞士人被視為歐洲現代步兵之父。新式兵力是由德意志人組成的,卻不是在德意志的土地上。當時的德意志正處於歷史上最長的和平時期,承平達60餘年,法國卻經歷了胡格諾戰爭[27]的30多年混亂期。正如法國在16世紀上半葉主要憑藉國土傭僕和瑞士步兵作戰,到了胡格諾戰爭時期,天主教和新教陣營的主戰力量還是德意志騎兵。在法國的土地上,德意志人發展出了新的騎兵戰法。 以德意志騎兵為榜樣,西班牙也建立了由國民組成的騎兵力量,以軍裝得名「斗篷騎兵」(herreruelos或ferraruoli)。他們取代了直到當時還在使用的阿爾巴尼亞騎兵。19 莫克爾荒原會戰(battle of Mooker Heide)(1574年)的親歷者西班牙將軍門多薩(Mendoza)寫道,此戰中的騎兵排成密得看不穿的方隊推進。20 當然,中世紀騎兵進入戰鬥時也會排成深且密集的陣形,而方隊隊形的重要性取決於能否保持密集狀態。新武器手槍大大提高了保持密集的可能性,儘管只是間接作用。16世紀50年代的「黑衣騎兵」用的還是騎槍,但之後這種武器就消失了,德意志騎兵只用手槍和劍。法國騎士則依然使用舊式的騎槍。 德意志騎兵使用的簧輪手槍又名「小拳頭」,又長又重,點火也不可靠。簧輪用不了多久就會卡住,清潔也困難。燧石會逐漸消耗。但手槍的巨大優勢在於單手使用,點火不可靠的問題只要一人多帶幾把槍就能彌補。手槍不僅掛在懸帶上,靴子裡也有。21 儘管在馬上開槍並不容易,22但需要的練習還是比騎士長矛少多了。此外,手槍騎兵也不像騎士那樣需要健馬。 瓦爾豪森說騎槍是進攻武器,手槍只是防禦武器。只要回想一下騎槍長達18英尺至21英尺(約5.5米至6.4米)23而手槍的有效射程非常近,瓦爾豪森的界定就很明白了。教材在手槍上的建議都是幾乎能碰到敵人時再開火。因為盔甲不容易打穿,所以射手應該瞄準對方騎兵的腰部或戰馬的頭肩。德拉努說手槍的有效射程只有3步遠。 在薩克森選帝侯莫里斯(Maurice of Saxony)和布蘭登堡藩侯阿爾布雷希特·阿爾喀比亞德之間的錫沃斯豪森會戰(battle of Sievershausen)(1553年)中,選帝侯在會戰當日寫給維爾茨堡主教的一封親筆信中寫道,雙方的騎兵接近到了連敵人的眼白都能看見的距離,24然後手槍(sclopetos)開火,殺入敵陣。沙特林·馮·布爾滕巴赫在自傳(第103頁)中寫道:「騎馬射手在此戰中造成了重大殺傷。」 為了讓手槍發揮最大的威力,騎兵發展出了一種自己的「蝸牛」(Schnecke或limaçon)機動方式——前面講到步行射手也有一種同名步法——用在騎兵語境中的叫法通常是「迴旋」(caracole)。錫沃斯豪森會戰中顯然尚未應用此法。我能找到的最早記載是塔瓦訥元帥回憶錄中對10年後的德勒會戰(battle of Dreux)(1562年)的記述。25他說自查理五世時期手槍發明以來,當年與國土傭僕並肩作戰的德意志貴族轉為騎兵,組成15排和16排的方隊作戰。他們以方隊進攻,卻不會穿透敵陣。「第一排向左轉,露出第二排開火」,接著立即組成蝸牛陣裝填。但作者又說,德意志騎兵在德勒會戰中其實用不著往邊上拐,因為他們只需要對付排成淺楔形陣的法國騎士。法國騎士也學會組建方隊後輕易擊敗了德意志騎兵,因為他們是直接殺入敵陣,並不迴旋轉向,而敵軍的後排只有普通士卒。 還有記載說德意志騎兵受到了薩克森選侯莫里斯和布蘭登堡藩侯阿爾布雷希特的訓練。26他們的首領黑森領主說,為了軍餉,他們會進攻一次,為了國家,他們會進攻兩次,而為了宗教,他們會進攻3次。但在德勒會戰中,他們據說為了法國的胡格諾教徒進攻了整整4次。 下一場有記載提到迴旋戰術的會戰是1569年的蒙孔圖爾會戰(battle of Moncontour)。記述出自胡格諾教徒波普里尼(de la Popelinière)1571年出版於科隆的法國內戰史。27他的記述與塔瓦訥略有不同。波普里尼說騎兵可以向左或向右迴旋,具體取決於哪邊有空間,塔瓦訥則只提到向左迴旋,因為騎兵是用右手射擊,在後面的一段話里更是聲稱他們只能向左迴旋。28 波普里尼還指出,前排是選出來最優秀的騎兵,只要有傷亡,後面的人馬上會遞補。 迴旋戰術一直用到了三十年戰爭。與有人可能會以為的不同,當時已經發展成一個獨立門類的操典中對迴旋戰術並無詳盡規定,因為與眾多人為構想的機動方式一樣,迴旋戰術在操練場上或許很威風,但幾乎沒有實戰可行性。29德拉努《軍政論集》第18章中有言,騎兵前後排通常會在同一時間開火,也就是放空槍,「只為了製造響聲」。因此,我要提出一個假說:常常被提及的迴旋戰術的意義主要不在於實戰直接殺傷,而在於操練過程本身,也就是任何一種規範操練都會附帶的紀律性提升。但騎士向現代騎兵的轉折正是紀律性的提升。顯然,一名能讓部下精準做出迴旋動作的騎尉是有掌控力的,他的單位是確實有紀律的。要想達到這個目標,非要騎手和坐騎共同付出巨大努力,非要全神貫注和意志力,非要熟練掌握武器和養成習慣不可。如果一隊騎兵能憑藉精湛騎術和精準火力做出迴旋動作,那麼隊里的所有人就必然結合成了一個整體,而這個整體的頭腦和靈魂是他們的首長——騎尉。 下述因素便是迴旋戰術實際適用範圍有限的明證。 如果一隊迴旋騎兵撞上了一支企圖貼身近戰,直接衝上來的騎兵,那麼複雜的逐排輪轉動作就無法施展,戰鬥會演變成混戰——肉搏戰。波普里尼寫到了這種情況。就連德拉努都取笑過這種戰鬥,說它讓人不禁想起抓俘虜遊戲[28],而不適合打仗(《軍政論集》第18章)。 迴旋騎兵對密集步兵方陣能造成很大殺傷,比如1562年德勒會戰中的瑞士方陣。但步兵肯定是有步行射手相隨的,這些射手的火繩槍彈在射程和可靠性上要強得多,遠勝於射程近的手槍,常常能讓騎兵不敢近身。1588年遇刺的吉斯公爵亨利(Duke Henry of Guise)[29]對布朗托姆說的話證明了這一點:「要想擊敗德意志騎兵,必須要有秩序井然的優秀火繩槍手和鉤銃手……;一招足以制敵,就像一勺醬能毀掉一盤菜。」他解釋說,儘管他當時只有少數步行射手,但是1575年他在蒂耶里堡(Château-Thierry)不遠處的多爾芒(Dormans)就是用此法擊敗了德意志騎兵。30 因此,迴旋戰術最適用於雙方都是迴旋騎兵的情況下。這時勝負自然取決於哪一邊的迴旋更精準和流暢,換句話說,哪一邊的騎兵訓練得更好,哪一邊的手可靠性更高,維護得更好。 由於騎兵是用右手開火,所以迴旋時天然偏向左邊。塔瓦訥因此說道(第118頁),將騎兵置於右翼是錯誤的,因為迴旋時會對左邊的士兵造成混亂,而在左翼執行迴旋就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裝備手槍的騎兵被叫作「胸甲騎兵」(cuirassiers),從而帶來了詞義的轉變。31「胸甲騎兵」一詞過去指的是騎士或採用騎士裝備的人,現在的意思則是輕騎兵,也就是人馬都披重甲的騎士的對立面。後者現在被稱為重騎兵(men-at-arms或gendarmes)。於是,軍隊被分成了重騎兵、輕騎兵和步兵。32 儘管也有不少胸甲騎兵是貴族,但大部分還是平民僱傭兵,還有一部分是以前的騎士隨從,他們裝備鎧甲、進攻時用的重盔和手槍。方隊的前排和外側是貴族和最靠得住的士兵。但由於方隊的緊密性,方隊逐漸均一化。33 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將軍任命團長和隊長,授予其募兵權時仍然對步騎有所區別。步兵是逐個招募,騎兵則保留了封建色彩,仍然是以一名騎士及其隨從為一個單位。34 與胸甲騎兵一樣,騎馬鉤銃手也是組成方隊,也採用迴旋戰法,在施馬爾卡爾登戰爭時就是這樣了。 到了16世紀中期,龍騎兵也成為專門的兵種。火器畢竟只有士兵站在地上才能發揮全部威力,而為了結合火器的優勢與馬匹的速度優勢,步兵配上了不適於進攻、丟了也不心疼的廉價駑馬。35因此,龍騎兵的本意就是騎馬步兵,而且儘管他們已經逐漸向騎兵轉化,但是直到今天還是戴著步兵盔。 當然,騎兵兵種的劃分並非涇渭分明。正如前面提到的胸甲騎兵,同一個稱呼在不同時期的意義不總是相同的。36 瓦爾豪森在《騎兵戰的藝術》(Kriegskunst zu Pferd)第2頁中寫道,槍騎兵和胸甲騎兵是重騎兵,騎馬鉤銃手和龍騎兵是輕騎兵。但槍騎兵其實可輕可重。 就我所知,第一場史有明載的手槍騎兵取勝的大型會戰於1552年10月28日發生在南錫不遠處的聖樊尚(Saint-Vincent)。阿爾布雷希特·阿爾喀比亞德手下的德意志騎兵遭遇了奧馬勒(Aumale)指揮的法國騎兵。在德意志騎兵的手槍彈丸面前,法國的輕騎兵和騎馬鉤銃手都敗了,最後就連重騎兵也敗了。許多戰馬被殺。肉搏戰中有一大批大領主被殺或被俘。奧馬勒本人也吃了幾發手槍,最後當了俘虜。37 1572年,威尼斯使節孔塔里尼(Contarini)在回國的報告中聲稱,法國重騎兵的戰鬥力有所衰退。他說,在與手槍騎兵對戰的過程中,他們起初試圖增強盔甲,以至於人和馬都承受不住重量。但後來有一大批重騎兵採用了敵人的戰法。孔塔里尼又說,從前威名赫赫的德意志國土傭僕水平大減,「新式騎兵」的聲望則日漸升高。38 作為火器的新發展和新用法,手槍引起了時人的反感,與當年的火炮和鉤銃手如出一轍。德拉努有「惡魔般的手槍」之語,塔瓦訥則控訴手槍讓戰場變成了殺戮場。39塔瓦訥之前寫道,過去一場仗要打三四個小時,500人里被殺的不到10人,如今所有戰鬥都是一個小時內解決。 儘管如此,手槍騎兵方隊並沒有直接取代騎士及其輔助兵力。相反,兩種戰法在理論和現實層面都展開了長期的鬥爭。這是一場彼此糾纏的雙重對抗:一重是窄長方隊與單排線形陣,也就是「楔形陣」的對抗;一重是手槍與騎槍的對抗。文獻中經常將兩者分別稱為德式戰法和法式戰法。40 18世紀末再次出現了槍騎兵,被稱為「烏蘭」(Uhlans)。由於他們使用騎士的主要武器,所以有人可能將他們視為騎士的繼承者。但事實並非如此;他們來自波蘭。世事變遷之下,幾代人不用的騎槍又被撿了起來,只是情勢已經完全不同。 我們現在來考察一下關於騎士戰法向現代騎兵戰法過渡過程的主要言論,這些言論有的出自胡格諾戰爭的記述,有的出自軍事理論著作,其中的紛繁牴牾生動地體現了騎兵領域探索中的不確定性。 第一位論述當時騎兵戰法的重量級作者是加斯帕爾·德索-塔瓦訥(Gaspard de Saulx-Tavannes)(出生於1505年)。他當騎士侍從時就在弗朗索瓦國王麾下參加過帕維亞會戰,後來在胡格諾戰爭中擔任天主教一方的元帥。他去世於1573年。他的侄子以傳聞(可能還有元帥的筆記)為基礎出版了《一位真正的軍事統帥的教誨》(Instruction d』un vrai chef de guerre),該書沒有多少價值。他的兒子讓(Jean)依據父親口述寫成的回憶錄是有價值和意義的,但可惜對軍事問題的零散評述不似出自父子二人的手筆。這是一個巨大的缺憾,因為老元帥去世的1573年正是騎兵轉折如火如荼的時代。 塔瓦訥(第203頁)中寫道,為了抵禦手槍子彈,騎士的盔甲越來越重。但騎槍對重甲是無用的。槍輕則會斷裂,毫無效果;槍重則危及自身,以至於持槍者往往寧願棄槍也不願戳斷。 騎槍只有在平地全速衝鋒,而且騎手和坐騎都體力充沛時才有威力。過重的盔甲會讓戰士無力戰鬥。因此,塔瓦訥反對騎槍,主張騎兵用手槍。 《塔瓦訥回憶錄》中稱,他於1568年率先改變了天主教軍的戰術陣形,仿照德意志騎兵編成了手槍騎兵方隊,還要求重騎兵連隊從原先的30人擴大到80人至100人,從「楔形」陣改成方隊。他認為400人規模的方隊是最佳的。他說,德意志騎兵的方隊規模為1500人至2000人,但3個400人方隊能擊敗一個這樣的大陣。他相信方隊過大會造成混亂,而且能用上武器的人也太少。他解釋說,德意志騎兵組成特大方隊的原因是普通士卒的比例占到四分之三。因此,一旦前兩排被打穿,大陣中剩下的人就沒有多少威脅。41 他在第291頁寫道,德意志騎兵起初憑藉方隊陣形擊敗了法國重騎兵。但重騎兵一旦採用方隊陣形就擊敗了德意志騎兵,方法是趁後者迴旋時發起猛攻的。42 因此,塔瓦訥主張方隊陣形和使用手槍,但反對迴旋。他認為進攻要打肉搏戰,要打穿敵陣。 儘管如此,他還是覺得騎槍多餘。他的侄子補充說,他之所以在最前一排和最右一列保留了槍騎兵,只是出於血氣和榮譽(sa vogue)的考慮。 塔瓦訥(第116頁)提出了一個問題:快步出擊和待敵來攻哪個好?進攻能給騎手和戰馬提氣,但也更容易讓不願肉搏的人逡巡不前。他由此認為,至少對新兵和可靠性存疑的部隊來說,陣列嚴整地等待敵人進攻更好,就算要進攻,也要到20步距離時再轉快步或襲步,因為這樣膽怯者就不能擅離職守,騎校也能迫使他們勇敢起來,哪怕不符合他們的意願。43 塔瓦訥在其他幾段話(第122頁、第123頁、第203—205頁)中重申了不要快步進攻,以免懦夫掉隊的告誡,結合其他觀察作了詳細闡發。用襲步速度[30]跑了15步而不觀察士兵的騎校有孤身沖入敵陣、結果被包圍的危險。懦夫會在離敵6步遠的敵方停下。但如果用慢步或低速快步前進,他們就沒有躲避的機會了,後排會推著他們往前走。以襲步接敵則人寡而陣亂。因此,方隊應該徐徐前行,經常停下,隊伍前面和四角的騎校應該呼喊手下的姓名,後排的一等軍士應該驅策膽怯者前進。手下靠得住的長官可以在15步距離發起襲步衝鋒。先緩緩前進,直到10步距離時才以高速快步或低速襲步出擊的人永遠不會獨自接敵。 作為塔瓦訥生動描繪的緊密方隊進攻的對立面,我們來重溫一下賴斯納《弗隆斯貝爾格傳》筆下比克卡會戰中的一段情節。它證明塔瓦訥的話絕無誇大。 交戰開始後,一名法國胸甲騎兵一直衝到了弗隆斯貝爾格騎兵方隊的第三排,正當士兵要將其砍殺時,弗隆斯貝爾格高喊:「放了他吧。」他通過譯員問那人為何要魯莽地衝進來,又是如何做到的。答曰:他是一名貴族,之前有70名貴族發誓會追隨他攻敵,他只想著眾人緊隨自己身後。 塔瓦訥還在多處建議騎兵列陣於自然屏障之後,比如水溝,然後等著敵人進攻。 胡格諾陣營中的隊長德拉努與天主教統帥塔瓦訥有許多相似之處。 德拉努(生於1531年)在一場戰鬥中失去左臂後換成了鐵臂,於是士兵們稱他為「鐵臂」(bras de fer)。在被西班牙人俘虜的5年(1580—1585年)里,他寫下了著名的28篇政治與軍事論文,1587年在巴塞爾出版。 他說,職業軍人都認為一隊槍騎兵必然擊敗一隊手槍騎兵。他宣稱西班牙人、義大利人、法國人都認同這個觀點,但德意志人有異議。就算是在貴族組成的一隊重騎兵中也總會有膽小的人,如果以「楔形」陣進攻,陣線上很快就會出現窟窿。即便勇士——他們通常占少數——奮力進攻,心無鬥志的其餘人也會落在後面。這個鼻子流血了,那個馬刺斷了,還有個人的戰馬蹄鐵脫落了。簡言之,往前走了200步,長長的隊伍會越來越稀疏,出現一個個大窟窿。這會大大激勵敵人。100名騎兵中往往只有不到25人真正接敵。看到後面再無援兵時,他們會折斷騎槍,用劍刺幾下。接下來,如果他們沒有被打垮,肯定就掉頭跑了。 因此,德意志騎兵的長處在於陣形緊密。據德拉努說,他們好像被膠粘起來似的。經驗告訴他們,堅陣總能擊敗弱陣。哪怕被打退了,他們也不會散開。但當他們實施迴旋,為了手槍齊射而在20步外將側翼暴露給敵人,然後回到後方裝填或換槍時,他們常常會被擊敗。畢竟,手槍的有效射程只有3步,要想擊退一整隊敵人,進攻必須要取得決定性勝利才行。 德拉努接著說,不僅戰鬥時必須保持良好隊形,行軍時也一樣。法國人在這方面有欠缺,德意志人也堅持認為,就連行軍時也要各就各位。44 有人可能反駁道,「楔形」陣可以包抄敵軍方隊的側翼,但這樣做的意義不大,因為深深楔入厚實的方隊是不可能的。 如果槍騎兵組成縱深更大的陣形,那麼能用得上騎槍的還是只有前幾排。後排在肉搏中用不上騎槍,只能棄槍拔劍。但到了肉搏戰中,手槍騎兵最是危險;槍騎兵刺出一槍的同時,手槍騎兵能開六七槍,而且方隊能發出密集火力。 上述言論可能會讓我們認為德拉努建議拋棄騎槍,以較大的隊形縱深確保隊伍行進途中的緊密,手槍在近戰中能取得決定性勝利,且不應採取迴旋。但從他反覆具體的觀察結果中得不出如此清晰的結論。不管他如何強調手槍比騎槍可怕得多,但他依然重視騎槍,並明確抗議說他不打算拋棄騎槍。他尤其不建議法國貴族使用手槍,因為他們會將手槍保養和裝填的工作交給僕人,於是手槍免不了在關鍵時刻掉鏈子。 我下面要引用德拉努第15篇論文中對同時代盔甲的評述,原文出自1592年雅各布·拉斯格本(Jacob Rathgeben)的德文譯本。他說法國貴族好誇張: 我要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他們目前通常是如何用盔甲護身的。如果說因為手槍和火繩槍的威力和威脅,所以他們將盔甲做得比以前更堅固,用上更優質的材料或許不無理由的話,但他們的做法還是超出了合理的範圍,大部分人簡直不是穿盔甲,而是帶了一整個鐵砧在身上。於是,騎馬披甲的瀟灑形象變成了醜陋的怪物。頭盔形同鐵鍋。左臂是延伸到肘部的碩大鐵手套。右護臂很是寒酸,只能護住肩膀。胸甲通常是不穿的。罩衫讓位於鐘形短上衣。槍矛都不用。在其他時候,亨利國王麾下的胸甲騎兵和輕騎兵都要瀟灑雅觀得多。他們戴著自己的頭盔、臂甲、手套和罩衫,手持頂端有旗幟飄揚的槍矛。全身盔甲輕便靈活,24小時穿著也是輕輕鬆鬆。但現在常用的盔甲極其沉重不便,以至於35歲的貴族穿上後肩膀就壓得動不了了。我當年親眼見過兩位生命卓著的長者埃圭伊閣下(Sire Eguilli)和匹格豪菲爾騎士(Puigreffier)從頭到腳穿著盔甲,率領連隊騎了一整天的馬。換作現在的一位年輕得多的隊長,他是不願或者說不能如此堅持區區兩個小時的。 在《軍政論集》第15篇第345頁,德拉努說有一種反對意見認為「楔形」陣中的每個人都能參戰,而方隊中最多只有六分之一的人——也就是前幾排的人——能與敵軍接觸。但德拉努說,問題不在於個人戰功,而在於突破敵陣,這就要用到方隊。方隊會擊退敵方戰線上軍旗、隊長或精銳所在的位置,接著全陣就會瓦解。最勇猛的人會放在方隊的第一排,第二排也是勇士。其餘人會有安全感,於是跟著往前沖,因為取勝時危險由前排承擔,但所有人都能沾光。100名裝備完善、指揮得力的士兵組成的方隊會擊敗100名貴族組成的「楔形」陣。 但就連德拉努也主張在兩種特殊情況下保留「楔形」陣:一是小隊獨立作戰;二是面對步兵時分成小隊四面夾擊。 布萊茲·蒙呂克(Blaise Monluc)(死於1577年)起於行伍,最後做到法國元帥。他在1569年的回憶錄中稱讚了德意志騎兵的軍事素養。他們會規避可能遭遇的奇襲,會妥善保養馬匹和武器,戰鬥力也不俗。他們作戰時全員持冷熱兵器上陣,每一名小馬夫都會發給裝備,鍛煉成為戰士。 當時最重要的西班牙軍事理論家是貝爾納迪諾·門多薩(Bernardino Mendoza)。他在1592年寫了一部尼德蘭戰史。1595年《戰爭理論與實踐》(Theorie und Praxis des Krieges)面世,該書有多個德文譯本。 門多薩沒有確切規定方隊的深度,而認為指揮官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或深或寬的陣形。但無論如何,長寬比不得超過三比一。(《戰爭理論與實踐》第1卷,第42章)。 在騎槍和手槍孰優孰劣的問題上,門多薩偏愛騎槍(第1卷,第44章和第49章)。據他稱,一個100人或120人的槍騎兵連隊若從多個方向猛攻,可擊敗400名到500名斗篷騎兵。但他補充道,在槍騎兵左翼部署鉤銃或手槍騎兵為輔助是有益的(第43章)。如果有許多人偏好手槍騎兵,那是因為手槍騎兵及其坐騎所需的訓練遠遠少於槍騎兵。45 在他對1574年莫克爾荒原會戰的記述中——他的記述在其他方面並不完全清晰——門多薩解釋道,一隊槍騎兵的規模不應超過100人至120人,而且進攻必須兇猛;那樣一來,德意志騎兵的手槍在肉搏戰中就派不上用場了。46 格奧爾格·巴斯塔(Georg Basta)1550年出生於義大利,是一名伊庇魯斯貴族的兒子。早年在亞歷山大·法爾內塞(Alexander Farnase)帳下統領一支阿爾巴尼亞兵,後來成為西班牙將領,指揮皇帝軍隊對抗土耳其人。除了一本關於一線指揮官的著作《行軍大總官》(il maestro di campo generale),他還寫了一本關於輕騎兵的著作(1612年),該書也有多個德文譯本。 與塔瓦訥相仿,巴斯塔相信在戰鬥中保持陣形穩固不止要靠勇氣,也要通過嚴格的紀律。他在第4卷第5章中規定,在接敵過程中,隊長應當在連隊前方兩三個馬身遠的地方,尉應當持劍在隊尾,如有必要,則當場斬殺「任何行為不端者」。 巴斯塔在書的末尾專辟一章比較胸甲騎兵和槍騎兵的優劣,認為胸甲騎兵更好。他寫道槍騎兵需要精良馬匹、大量操練和堅實地面。槍騎兵只有前兩排能發揮武器的威力,因此必然要分成多個小隊分別進攻。但我們不清楚胸甲騎兵為何優於槍騎兵。作者多次自相矛盾,最後甚至不清楚他講的是類似騎士的重裝槍騎兵,還是無甲的輕裝槍騎兵。 巴斯塔論述的欠缺招來了當時最著名的軍事理論家、但澤城衛隊團長約翰·雅各比·馮·瓦爾豪森(Johann Jacobi von Wallhausen)在《騎兵戰的藝術》(1616年)一書中的尖刻嘲諷。他輕蔑地嘲笑優秀騎兵巴斯塔(巴斯塔當了40年騎兵,以騎兵為業)的理論,而且旗幟鮮明地站在騎槍一邊。兩位作者都認為槍騎兵應該以不超過兩排的小隊進攻,且兩排之間要留出距離。瓦爾豪森說(第21頁): 槍騎兵適合小隊,最多兩排,而且要留足間隙,不可密集。如果一匹馬進攻時絆腳或倒地,它不會干擾或拖累後排騎兵,卻還能起身後趕上隊伍。 但胸甲騎兵必須保持密集的大方隊,與後面和側面的人貼得很緊,若是前兩排的馬絆腳或受傷,騎手是不能自行復原的。即便騎手本人沒受傷,後面同列的人都會撞上他,人馬都壓到他身上。因此,對許多槍騎兵來說,被後方戰友踐踏的威脅比敵人還要大得多。只要前中排有人倒下,後面的人便不能進,不能退,不能左,不能右,因為他後面的人看不到或不知道有人倒下了,於是會推著他往前走。因此,許多健全的、沒有受傷的人和馬會被砸死和踩死。換句話說,踩踏造成的殺傷更大,因為這種倒霉事往往比敵人更能打亂隊形,讓隊伍先入混亂。我親眼見過這種情況,所以才能描述出來,而巴斯塔先生經歷和目睹這種事肯定有一千次不止了。因此,我認為槍騎兵在這種情況下也優於胸甲騎兵。 瓦爾豪森接著說(第31頁),如果把槍騎兵的良馬和騎槍收走,換上體格小一點的馬,他就成了胸甲騎兵。因此,胸甲騎兵不過是半個槍騎兵。 之後(第32頁),瓦爾豪森甚至聲稱第二排騎兵會妨礙第一排騎兵,因為一旦進攻失利,前排就不能從左側或右側撤出了。因此,如果空間不夠讓全隊排成一線,前後排應該保持20步至30步的距離。 在這場爭論中,雙方都漏掉了一個重點——迴旋。為了評判手槍和騎槍的優劣,我們必須考慮槍騎兵是真正的進攻力量,而手槍騎兵只是擾敵。因此,後者肯定打不過前者,但不僅巴斯塔隻字不提,就連瓦爾豪森也不講,明明這一點正是他最有力的論據。不過,雙方的邏輯都經不起推敲,因為兩人都沒有真正理解事態的發展。 在瓦爾豪森寫下這些話的1616年,槍騎兵基本上已經被廢棄了。事實上,早在1595年門多薩倡導騎槍時就是如此了。 即便瓦爾豪森的反對意見無疑是有客觀依據的,但我們還是要問:為什麼騎槍被廢棄了,胸甲騎兵在歷史上取得了勝利?瓦爾豪森本人不得不承認,同時期的偉大統帥奧蘭治領主莫里斯(Maurice of Orange)已經拋棄了繼承自父親威廉一世的槍騎兵。瓦爾豪森卻不知原因何在。 於是,我們又發現有不少優秀實幹家試圖從理論上把握自身時代的問題但卻不能如願。他們還無法清晰合理地解釋自己的見聞和認識。當巴斯塔說胸甲騎兵的耗費遠遠少於槍騎兵,因為胸甲騎兵只需要會穿盔甲、會跟著隊伍行動時,他已經走近了真相。瓦爾豪森回應道:「會騎馬的莊稼漢比訓練有素的紳士騎士多得多。因此,莊稼漢優於騎士。」按照巴斯塔本人的措辭,他的論證確實不合邏輯。但他本來可以得出符合歷史與邏輯的結論,假設雙方數目相等,那麼組成兩排陣形的槍騎兵,尤其是同時裝備騎槍和手槍的槍騎兵確實優於組成大縱深方陣的胸甲騎兵。但槍騎兵依賴於貴族或其他武藝高手,這種人總是很少的。而胸甲騎兵對人馬的要求都低得多,能召集的人多得多。於是,即便槍騎兵素質更高、陣形更優,胸甲騎兵還是可以憑藉數量優勢擊敗槍騎兵。 因此,「楔形陣」與方隊,騎槍與手槍不只是技術之間的對抗,更是兩個時代的碰撞。在這一點上,中世紀被火器打敗的神話里包含著一點真相。但歷史發展往往不是一往直前,而是緩慢曲折的。若要從騎士直接發展到現代騎兵,就需要輕甲、快馬和紀律。但我們發現端平長槍出擊這種真正的騎士戰法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戰法似乎與今天的騎兵完全相悖:許多排人密密麻麻地擠在一起,用手槍而不用冷兵器,行動緩慢甚或等著敵人進攻。47儘管看起來絲毫不像今天的騎兵,但這仍然是做到騎士做不到也不可能直接從騎士發展出來的事情——組成有紀律的戰術單元——的唯一方法。現在,讓我們從這個角度來回望一下中世紀,好明白那些聲稱從騎士團中看出現代騎兵的人錯得有多麼離譜。 通過比較,我們清楚地看到了現代騎兵史的起點為什麼是縱深極大的方隊。隊形越密集,行動越不便,但組成隊形所需的能力水平也越低。隨著士兵能力和紀律水平的提高,隊形也逐漸變薄。現代騎兵不是騎士戰法的完善,而是取而代之的一套新體系。 當然,大縱深隊形在中世紀就有了,而且只要有一定數目的騎士領著披甲騎馬隨從上陣,他們自然就會組成這樣的陣形。因此,將變遷過程追溯到我提出的時間點很久以前也是可以的。但直到16世紀中期至1575年前後,轉折才真正發生,新戰法取代了舊戰法。 《塔瓦訥回憶錄》第204頁中對騎術的一點觀察充分反映了時代的變化。此語似乎出自小塔瓦訥。他說,與過去一樣,結成「楔形陣」以槍矛刀劍作戰的騎兵依然需要掌握「六藝」[31],但現在的普通士兵已經不用掌握了。人和馬只需要訓練3個月就能上戰場。在他看來,騎術只會將人引入歧途,而且除了騎馬決鬥以外毫無用處。就連耶穌會士的學習時間都從10年減到了3年,後來連3年都不到。 兩種戰法一度發生激烈衝突。在胡格諾戰爭中,法國人沿用騎士戰法,但天主教和新教陣營都將德意志騎兵引為支援,於是德意志人在法國土地上發展出了新的騎兵戰法。法國騎士太頑固,無力開創新境界。文獻一致指出,傲慢的法國騎士不肯組成方隊,因為每個人都想到第一排,沒有人想跟在別人後面,而且他們全都對手槍深惡痛絕。紀律和武器都與騎士相矛盾。但平民傭兵願意組成隊列,而且憑藉人數打垮了騎士。 隨著緊密方隊的形成,騎士為主、步卒為輔的混編戰法自然就消失了。據我所知,這種戰法最後一次見於史冊是伊奧韋斯筆下的1543年朗德勒西(Landrecy)城下戰鬥。48 在胡格諾戰爭的最後兩場會戰——1587年的庫特拉(Coutras)會戰和1590年的伊夫里(Ivry)會戰中,我們所說的新式騎兵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以至於自瑞士人登場以來一直占據主導的步兵地位回落。作為一名將軍,法國國王亨利四世稱得上正確理解和充分利用了新式騎兵。在庫特拉會戰中,儘管亨利四世手下的騎兵較少,但還是憑藉火槍手的配合、緊密的陣形、恰當的指揮取得了勝利,天主教陣營的貴族則依然採用沒有人指揮的騎士戰法。在伊夫里會戰中,亨利表現出了同樣的戰術優勢,而且追擊敵軍數里,進一步擴大了戰果。 200多年後,騎士與現代騎兵再次交鋒。1798年,波拿巴將軍率法軍計劃征服埃及,當時尼羅河流域的統治者是世代從軍的馬穆魯克。馬穆魯克騎馬作戰,身穿鏈甲衫和頭盔,裝備一支卡賓槍和兩對手槍,每人都有數名僕從和好幾匹馬。因此,儘管他們有火器,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將其稱作騎士。拿破崙有言,兩名馬穆魯克能打過3名法國騎兵,但100名法國騎兵不必懼怕100名馬穆魯克,300名法國騎兵勝過300名馬穆魯克,1000名法國騎兵必能擊敗1500名馬穆魯克。這一理論沒有經過實踐檢驗,因為法國根本沒有把真正的騎兵運到海外,但其中的描述卻很生動地表現出了騎士與現代騎兵、單打獨鬥的精銳武士與戰術單元之間的區別。 2 射手數量的增加與步兵戰術的完善 瑞士戰術傳遍歐洲後就陷入了停滯。按照只要發現敵人就擺出三個方陣出擊的戰法,取勝的先決條件是即便某個方陣一開始遇到了似乎不可逾越的障礙,但寬大的攻勢總能在某個點突破敵軍戰線,從而為其他方陣掃清道路。但如果敵軍占據了一處既不能正面突擊,又不能側面包抄的陣地,那麼再勇猛的進攻也是無能為力。比克卡會戰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在帕維亞會戰中,作為法軍一部的瑞士人自己找了一處被認為牢不可破的掩護陣地。隨著火器的逐漸傳播與改進,找到易守難攻的陣地越來越容易了。我們後面會了解若干導致大戰極少發生的戰略因素。但以長矛聞名的大型方陣只有在會戰中才能發揮全力。但如果不能發動決戰,或者統帥認為決戰無益,那麼戰爭就僅限於彼此試圖通過小型戰鬥、突襲、奪取城堡和圍城戰來耗死對手。於是,遠程武器就比長矛更有用處和必要。除了射手應用更廣,輕騎兵行動的可能性也提高了。 因此,世事變遷之下,射手數量不斷增多,武器也越來越好。 與此同時,騎士逐漸轉化為現代騎兵。 16世紀初,射手的比例大概是近戰步兵的十分之一。1526年弗隆斯貝爾格的部隊是八分之一。據記載,1524年的西班牙射手比瑞士射手多,訓練也更好。在施馬爾卡爾登戰爭中,國土傭僕的射手比例達到了三分之一,黑森領主腓力徵兵時要求射手占到一半。多梅尼科·摩羅(Domenico Moro)(1570年)和蘭多諾(Landono)(1578年)認為射手占一半是正常比例。1588年,迪克海軍上將(Adr.Duyk)估計是60名射手配40名槍騎兵,後來也是這個比例。1 理論家反對過分增加射手。德拉努(《軍政論集》第14篇)主張將射手比例控制在四分之一,矛兵(corcelets)的軍餉應該更高。蒙呂克相信士兵寧願開槍,不願肉搏。無論如何,趨勢是不可逆的。1570年將一本書獻給奧塔維奧·法爾內塞(Ottavio Farnese)的多梅尼科·莫羅預言道,未來戟兵的比例會減少到三分之一,組成兩個並排而立的6排方陣。2 古典時代與中世紀的射手本質上都是散兵。有紀律的英格蘭弓手和土耳其耶尼切里在技藝層面已經達到了密集火力的水平,比散兵要優越,但並沒有產生有機的發展,那不是弓箭的威力所能達到的。就連新式火器在早期很長一段時間裡也只能提高散兵效力而已。只要能擊中目標,鉤銃的威力就很強大,火繩槍的威力還要更強大——但火器的精度還是太差了,而且除非有掩護,射手要很久以後才具備獨自對付騎兵、斧槍兵和矛兵的能力。那麼,掩護要從何而來呢? 第一種辦法是射手要相互保護。早在1477年阿爾布雷希特·阿喀琉斯(Albrecht Achilles)征討漢斯·馮·薩根(Hans von Sagan)[32]的命令中就規定鉤銃隊應交替開火,確保隨時都有一隊可以開火。1507年,一名威尼斯使節送回國的報告中稱交替開火是德意志人的慣用戰法。31516年,希梅內斯樞機(Cardinal Ximenez)在西班牙組建了一支民兵,規定周日訓練「列陣和迴旋」,4也就是射手開火後退到其他士兵後面裝填,如此往復。 據伊奧韋斯記載,在1515年的馬里尼亞諾會戰中,法國國王的射手從掩護陣地中用「蝸牛」戰法對付瑞士人,效果很好。5據目擊者拉布廷的記述,「蝸牛」戰法在1532年的維也納閱兵6和1551年出任香檳總督的訥韋爾公爵舉行的閱兵中多次使用。7 不過,這種射擊方法還不足以讓射手在開闊地帶面對敵方騎兵,甚至連近戰步兵都打不過。在會戰中保持有序迴旋是很難的。至於射手相信敵人聽到開槍聲就會被嚇倒,還有最後排的射手等不及上前瞄準就朝天射擊的說法,我們當坊間傳言聽聽就好。8 德拉努說,密集陣形的步兵只有用長矛才能擋住騎兵進攻,「因為沒有掩護的鉤銃隊容易被打敗」。9射手大膽上前迎戰騎兵的例子無疑是存在的,比如1524年佩斯卡拉率領法軍發起追擊,用火繩槍擊斃巴亞爾。10射手獨自抵擋騎兵的情況也是有的,比如據阿維拉記載,施馬爾卡爾登戰爭中就有一例。11但這些都只是例外。射手通常必須有其他兵種掩護才行,要麼是騎兵趕上來驅逐敵軍,12要麼是射手退入矛兵大陣中,可以一開始就把射手布置在大陣四周,也可以將射手編成小蝸牛陣,像「翼」或「袖」似的附在大陣旁邊,13一旦火力擋不住敵人就撤到矛兵裡面。14 上述觀念在16世紀和17世紀上半葉的理論和實踐中占據一邊倒的地位,土耳其軍隊的配置則與其有所不同。土耳其人沒有長矛兵,只有騎兵和棄弓改用火繩槍的耶尼切里。儘管如此,他們依然遠勝於西方,以至於征服匈牙利並於1529年兵臨維也納城下。但在1526年莫哈奇(Mohacz)會戰中輕取匈牙利人之後,他們在這一時期再沒有取得決定性勝利。15土耳其人迴避決戰,皇帝與各大王國也無法長期集結軍隊,逼迫敵方決戰。雙方的戰爭耗在了圍城戰、強攻城堡和掠奪敵境上。在1568年至1664年的百年間,除了1593年到1606年有過一場戰爭外,皇帝和蘇丹相安無事。從1578年至1639年——也就是三十年戰爭的大部分時間裡——土耳其都在與波斯大戰。等到1664年土耳其人與德意志人再興戰端時,長矛方陣已經幾乎消失了。 但現在還是回到16世紀和射手與矛兵關係的問題上來。能退回矛兵大陣的射手數目自然是有限的。長寬相等、總數1萬人的方陣正面只有100人。就算四邊各有兩排射手可以退入,那麼也只有800人能受到掩護。按照西班牙理論家的說法,至多有5排士兵可以爬回矛兵裡面,但那也不過是2000人,而且執行起來難度很大。據說在一場會戰中,火槍手開火後從長矛底下往回鑽,結果讓長矛抬起,敵軍騎兵趁勢破陣,整個方陣都被打散屠殺。16 多設小陣會帶來一定程度的緩解。縮小矛兵方陣自然可以掩護更多射手,同時面對越來越多、越來越好的火炮時目標也更小。17但方陣數目一直不多,仍然只能掩護少量射手,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方法越來越不能令人滿意。 理論家們發明了交錯布陣、空心方陣、八角陣和類似的其他陣法,全是為了保護射手,但當然全都不可行。18步兵作戰陣形一直是方陣,同時上陣的方陣數很少,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這些被西班牙人稱作「三陣」(terzios)的步兵陣形是怎樣部署的呢?19馬基雅維利就稱讚瑞士三陣特別精妙,因為三陣既不橫排,又不豎排,而是排成品字形。這種刻板描述並無內在價值;瑞士方陣的數目、布局、推進方式完全取決於實際情況和地形。在比克卡會戰中,因為沒有包抄的可能性,於是瑞士人就擺出了左右布置的兩個方陣,「因為哪個方陣都不想在後面」(安斯赫爾姆,Anshelm)。 但方陣數目更多的話,比如在平原列陣向敵軍進發,或者等著敵軍來攻,那我們就必然要問,各陣是一字排開,還是用其他排列方式。簡單的一字長蛇陣可確保全體部隊同等協力,而且接近古羅馬軍團方陣。但我們知道完全的平推是很難的,而且還有一點必須考慮:方陣的任務不只是進攻,還有掩護人數眾多、遠程威力巨大的射手的重任。引領當時戰術的西班牙人發現,正確的做法是棋盤式布局,將方陣排成兩線或三線,方陣之間留出相當大的距離。我認為這還算不上梯隊。呂斯托用「西班牙旅」(Spanish brigade)來稱呼它。這個詞在文獻里沒有,是呂斯托自己造的。第一線方陣的可觀兵力足以發起會戰,卻不足以戰鬥到底。因此,後面的方陣必須跟進,而且與其一開始就站在一線,從後方推進更能達成目的,因為他們可以去最需要的地方,也能根據地形和敵方動向展開最有效的攻勢。這樣一來,各個方陣很快就會進入同一戰線。因此,「西班牙旅」並非戰鬥過程中要保持的一種陣形。它其實並不重要,只不過意味著每個方陣要因地制宜,因勢制宜,儘可能獨立行動,而且各個方陣要互相支持。 分割原始的步兵大方陣再次提出了步兵和騎兵孰強孰弱的問題。舊式大方陣守可擊退騎士,攻可打垮騎士。西班牙三陣這樣的單位也能做到嗎?利普修斯(Lipsius)明言,騎兵衝散步兵的情況在羅馬時代很少見,在他的時代卻司空見慣。德拉努也表示利普修斯的說法是主流觀點,但他依據古羅馬的情況並引用當時西班牙人的兩個例子來證明,密集陣形的步兵能夠抵禦數量更多的騎兵。但他又說,當時的法國步兵可不能冒險抵擋騎兵,因為他們既無長矛,又無紀律。20 既然騎兵愈發火器化,與矛兵配合的射手也越來越多,所以這個問題也就不再具有現實意義,利普修斯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或者說,問題本身還在,但形式變了。 騎士變成現代騎兵,戰術可控性提高了。除了擊破步兵陣、清掃單個步兵,騎兵多了一個新任務:從兩側夾擊步兵,使其動彈不得。後面會詳細講這一點。達維拉(Davila)在《胡格諾戰爭史》(Geschichte der Hugenottenkriege)第十一篇第3章中記述了伊夫里會戰(1590年),說亨利四世將騎兵分成小隊,從四面攻擊國土傭僕。 3 奧蘭治領主莫里斯 在與尼德蘭開戰的前20年里,西班牙在軍事上占據上風。儘管奧蘭治領主威廉(William of Orange)[33]和他的兄弟們集結了一支僱傭兵,但這些傭兵要麼缺乏紀律性,打不贏野戰,要麼就是湊不起軍餉,一次又一次解散。尼德蘭人之所以能繼續作戰,只是因為堅城對西班牙人緊閉城門,而且儘管入侵者奪取了不少城市並進行了嚴酷的懲罰,但依然並未拿下所有城市。阿爾瓦最後不得不在小城阿爾克馬爾(Alkmar)面前撤軍,於是被撤職。經過一番複雜的且戰且談,再加上英法兩國的干涉,起義各省的城鎮和鄉村成立了同盟,有能力維持一支常備野戰軍。1585年,沉默者威廉遇刺後,西班牙人將全部兵力用來圍攻安特衛普(Antwerp)。接著,西班牙又將全部資源投入到無敵艦隊和1588年的對英作戰上。亨利三世遇刺,改宗天主教的亨利四世登基在法國造成了一場危機,立即招來了西班牙和尼德蘭聯軍對法國內鬥的干涉。低地地區南部最終留在了西班牙手中,但北部各省愈發團結,要爭取自由,而且找到了一位能將現有軍事資源熔鑄為新的形態從而取得更大成就的領袖,他就是沉默者威廉之子,年輕的莫里斯。 回想馬基雅維利,他立志要通過復興古人的偉大遺產來更新當時的軍事體系。不管是實踐還是理論,他都失敗了。但他去世後過了兩代人時間發生的軍事改革不僅與古代相關,更與他、他的思想、他的研究直接相聯。於是,我們顯然必須要承認他的天才。 1575年,奧蘭治領主威廉特許萊頓城(Leyden)成立大學,作為英勇抵抗圍城軍隊的報償。萊頓大學吸引了一批當時的傑出語文學家,其中就有於斯特斯·利普修斯(Justus Lipsius)。他於1589年出版了《政治六論》(Civilis doctrina),其中第五論題為《論軍事智慧》(「De militari prudentia」)。1595年,已經移居魯汶的利普修斯又發表了《羅馬兵制論》(De militia Romana)。這些著作純粹是語文學性質的,但作者身為馬基雅維利的門徒,免不了也要觀察當下。照利普修斯看,他所處的時代簡直不能說是紀律渙散,壓根就是毫無紀律。但他說,一個人只要懂得如何建立起當時的軍隊與古羅馬戰爭藝術的聯繫,則必將統治世界。「我們不能制定規範,只能給予鼓勵」(「gustum dare potuimus,praecepta non potuimus」),他補充道,「於是事情就發生了。」1 1590年應當被視為現代步兵史上的關鍵年份。在那一年,本來只是荷蘭和澤蘭兩省總督的莫里斯兼任了海爾德蘭、烏特勒支、上艾瑟爾三省的總督。 尼德蘭聯省首腦莫里斯身邊還有他的堂兄,擔任弗里斯蘭總督的拿騷伯爵威廉·路易(William Louis of Nassau)。威廉似乎比莫里斯還要熱衷於復古軍改,這兩位有血緣關係且關係友善的領主在改革事業中相互影響。藉助保存至今的兩人通信和忠實同僚的著述,我們得以了解他們的事業。2 奧蘭治家族的兩兄弟特別仰賴利奧皇帝的經典著作《戰術》,該書拉丁文譯本於1554年面世,之後出了義大利文本,1612年默爾修斯(Meursius)在萊頓出版了希臘文原版。318世紀有了法文本,後來有了德文本。利涅領主(Prince of Ligne)稱其為「不朽之作」,說利奧皇帝與腓特烈大帝相當,優於愷撒。這本書以系統摘錄前人著作為主,尤其是埃里安的,尼德蘭人也一直在直接研究和運用埃里安的著作。 現在回想一下,富有哲學氣質的古代理論家們對軍事實務的了解是多麼少,尤其是李維(8:8)著作中關於羅馬支隊戰術的重要段落,這段話基於完全不懂軍事的史家的一項嚴重誤解,直到現在還在擾亂人們的觀念。那麼問題就來了,十六七世紀之交的軍人們怎麼可能從這些混亂錯謬的文獻中得出切實的教益呢?但其實是有可能的。當然,他們不會單純照著書里的內容去實踐操作。儘管古代文獻有種種不足,但宏觀層面的真理還是有的。問題在於如何發現和運用這些真理,莫里斯和威廉做到了。事實上,他們與馬基雅維利相比是有優勢的,因為他們既無須也無意創造新軍制,只要完善繼承來的軍制即可。憑藉優秀的洞察力,他們從古代文獻中發現了可資當下之用的要素。 外在的關鍵是操練,內在的關鍵是紀律。馬基雅維利認為古代軍制在於普遍兵役,他相信只要偶爾操練武器用法,拉來的老百姓就能變成可用的軍隊。奧蘭治兄弟從古代作者獲得的教訓是通過持續訓練達到陣形穩固,兩人更以古代文獻為基礎開創了新的操練法。如果復興失傳技藝是有可能的,那麼此處就是了。誠然,創立方陣的瑞士人已經習慣了某種秩序。據伊奧韋斯說,1494年,瑞士人是踩著鼓點開進羅馬城的,也就是說,他們努力做到一定程度的步調一致。西班牙人大概更重視保持方陣隊形,4而且步兵和騎兵的「蝸牛步法」都需要一定量的操練,但那只是維持人群秩序的必要手段。新兵只要領會了基本步法就被認為萬事俱備,無須再練了。直到奧蘭治的部下開始組成淺陣、實施千變萬化的機動動作為止,他們當然只知道極其簡單的方陣。據記載,奧蘭治方陣的縱深通常為10排,但也有五六排的說法。5奇怪的是,除了不見於別處的「鶴舞」(Kranendans),它指的是像鶴一樣僵硬地走路,應該理解為「步調一致」,文獻中從未直接說動作是分步的。6 淺陣是一項影響深遠的變革。之前已經有人將舊式方陣增加到3個以上,此舉自然會導致一開始有的方陣要留後,不能使所有方陣從同一個正面出發。新式淺陣則可以在一線後有序地布置二線,甚至可能還有三線——也就是真正意義上的梯隊。如果所有單位都在一個正面上,那么正面就太容易被擊破或擊穿了,而在缺乏縱深的情況下,打穿正面的單位可以輕鬆席捲整條戰線。射手配置更強化了這種趨勢,莫里斯將射手與矛兵的比例提升到了二比一左右。7我找不到直言採用新陣形的原因是難以融入方陣的射手增多的文獻記載。但從整體來看,我們必然要認為射手增多至少是創設新陣形的一個重要因素。無論如何,新陣形帶來的結果是矛兵能夠為大量射手提供支援。射手分為火繩槍手和鉤銃手,分別部署於長矛陣左右。呂斯托稱之為「尼德蘭旅」。射手開火後從長矛陣旁邊進行迴旋,在某些情況下還會在矛兵前面散開。8但若受到敵軍騎兵或矛兵的直接攻擊,他們就會撤到長矛陣後面,同時第二或第三梯隊的矛兵上前堵住空隙,抵擋敵軍。9因此,從這裡也能看到淺陣需要部署後方梯隊。 操練中包括先散開然後聽鼓號迅速重新集合的內容,因為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位置。尼德蘭人以只用22分鐘到23分鐘就能組成2000人的隊伍聞名,而其他人要用一個小時才能讓1000人列隊完畢。10 除了矛兵,軍中還有斧槍手和盾牌手(Rondhartschiere)。但他們很快就消失了,因此無須贅述。 新陣形有一個比編排方式本身更具決定性的因素,那就是每一個新式小型戰術單元都有極佳的機動性,而且哪怕在激烈的戰鬥過程中,長官依然能確實掌握部下。因此,長官隨時能將部隊帶到任何需要的地點並保持良好秩序,用拿騷領主約翰(John of Nassau)[34]的話說,「目的是救援友軍,迅速轉向和迴轉,同時從兩三處出乎意料地攻擊敵軍」11。 我們越是熟悉這些因素,就越會意識到要想讓新的戰爭藝術變成現實,所需要做的遠遠不是認清形勢、做一個決定、下一道命令那麼簡單。威廉·路易的傳記中寫道,他不辭辛苦、不避花費地研究了古希臘和古羅馬人運用過的所有軍事技藝。他的秘書雷德(Reyd)和團長科爾皮(Cornput)協助他研究古代軍藝,一起將理論轉化為實踐。在訓練部下之前,他們首先用鉛兵在桌面上編排陣形。為了確知長矛無盾好,還是古羅馬的劍盾裝備好,莫里斯於1595年進行了一場實驗。12口令是從希臘語和拉丁語翻譯過來的,士兵在操練過程中必須保持靜默,免得聽不到口令。他們從古人那裡學到並實行了口令中的特殊性內容(預令)必須放在一般性內容的前面(要說「向右——轉」,不能說「轉向右」),因為如果不這樣的話,動作執行不可能準確。操練不僅在戍守期間進行,還在野戰營地中,在敵人眼皮底下,在惡劣天氣里也要進行。13有的士兵因為要求太高而逃亡。 老兵們嘲笑和譏諷這些技術,認為在實戰中無法貫徹,就連莫里斯領主的軍學教師霍恩洛爾伯爵(Count Hohenlohe)也一樣。但奧蘭治的兩位領主不為所動。在冬季,軍官要巡察各處駐軍。新制度啟用於1590年,我們有一封1594年威廉·路易寄給莫里斯的長篇報告。他建議不要讓長矛陣太淺,因為長矛兵必須隨時能夠抵擋騎兵進攻。他說利奧皇帝為此制定的規範是正確的(16排縱深)。他還指出了利奧《戰術》一書中包含應當遵循的規範的各章,14最後列出了他以埃里安為依據創製並已經實行的口令。口令約有50條,其中有幾條他自稱尚不明確,還有不少沿用至今。他補充道,口令數應以必要為限,以便士兵充分掌握執行。他說讓士兵理解橫排與豎列的區別,保持間距,列陣行進時儘量密集尤為重要。因此,他們必須學會緊靠著走步、排列合併、向左轉、向右轉、左轉彎走和右轉彎走。15報告中類似的內容還有很多,前文已經部分討論過。信中最後表示,如果莫里斯要笑話這封信,請務必限制在「四壁之內,朋友之間」(inter parietem ende amicos)。16 用瓦爾豪森的話說,莫里斯是一名「操練探索者」,但他不僅與堂兄攜手創製了新操術,而且認真貫徹操術的先決條件:按時發餉。從國土傭僕誕生之初,這套體系最陰暗的一面就一直是軍餉問題。 巴斯塔將軍一本論騎兵的專著中說道:「只要給我一支擁有全部這些資源(軍餉、口糧、分享戰利品)的軍隊,哪怕它再敗壞,我也能努力整頓,使其恢復戰鬥力。反之,如果一支精兵沒有這些必要的資源,我就實在保證不了軍紀。」 我們已經明白,就連戰略決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否按約發餉。如果士兵的軍餉還欠著,那便不可能要求他們賣力進行這些老兵們所認為的毫無必要的且只是可笑把戲的艱苦操練。聯省總督具有審慎專業的商人精神,他明白按時支付的重要性。戰亂期間發展起來的商貿,以及嚴厲的、將一切奢侈視為罪惡的加爾文教派的節儉又讓他有了支付的資本。西班牙國王坐享美洲金銀,卻仍然無力完成他為自己制定的無數政治使命。1574年的莫克爾荒原會戰之後,3年沒拿到一分錢的西班牙軍隊拒絕服從命令,選出一名統帥,自行駐紮在安特衛普城內,直到市民願意支付40萬枚克朗金幣為止。士兵們終於拿回了欠餉,部分是錢幣,部分是實物。這種事發生過多次,造成了駭人聽聞的混亂與暴行。士兵常常要過幾個月才會重新聽命。在1576年的安特衛普「暴行」中,全城慘遭劫掠,部分城區被夷為平地,大批市民被殺。當然,這與戰爭也有關係。 尼德蘭軍隊沒有這樣做。聯省總督建立了有序的經濟體系,這一點特別重要,因為他的軍隊開銷極大。一隊舊式國土傭僕通常是300人至400人,經常高達500人。莫里斯將一隊減到了100人出頭,但沒有裁撤軍官。瓦爾豪森在《騎兵戰的藝術》(第97頁)中對這項變化的重要性有精彩論述: 莫里斯領主是最出色的戰爭英雄。他的一個連隊人數常不滿百,17配置的軍官如下:隊長、副隊長、掌旗官、2名或3名軍士、3名一般軍士長、3名傳令兵、1名軍械官、1名指揮貴族士兵或一等兵的小隊長、1名文書、1名憲兵、10名一等兵和2名鼓手。這些軍官的月薪幾乎和全連士兵加起來一樣多。因此,如果將連隊規模擴大到200人或300人,軍費就能節約一半,所以這麼小的連隊似乎不合道理。但我們要知道,這位出身高貴的領主在意的不是讓連隊和團隊兵力達到別處的通常水平,而是決心讓1000人的團頂住3000名敵人。他經常以這種陣形出擊,百戰百勝,做到了看似不可思議的以一敵三,這就省下了大筆費用。兵少官多則指揮靈便。 舊式國土傭僕的隊長走在前列,是領頭人和一線戰士的角色。尼德蘭隊長有其他高階士兵的輔佐,成為現代意義上的軍官。他們不只是領頭,更要創造;先練兵,後領軍。作為操術改革家和真正意義上的軍紀之父,奧蘭治領主莫里斯也是軍官地位的創立者,儘管軍官在很久之後才具有了特殊的排外性。 基於操練的新式軍紀本意是讓小縱深、小規模的矛兵陣和射手陣能夠在同等條件下迎戰舊式方陣(他們確實做到了),同時也立即賦予了尼德蘭士兵另一項能力。從實踐角度看,這項能力一開始甚至比戰術水平提高更有意義。那就是:軍官要求士兵挖掘工事變成可能的了。這種事之前無疑就偶有發生,但如今被提升到了制度。古代榜樣也發揮了作用。利普修斯的文字中專門強調了「設防營地」(castrametatio)。當然,羅馬人自己懂得也說出來過,他們戰勝敵人除了勇氣(virtus)和武器(arma),還有勤奮(opus)。以前的國土傭僕太高傲,太把自己當回事了,不願屈尊挖溝。兩位尼德蘭領主則意識到憑藉足額軍餉和軍紀,士兵們應該願意幹這種活。他們也貫徹了這一點。1589年威廉·路易將自己的計劃呈獻給聯省總督,強調最要緊的事是按時發餉,同時提出高額軍餉一定會打消士兵以挖溝為恥的錯誤觀念。他說,挖好壕溝能保護士兵免受伴隨著戰爭的種種危險。他說,設防營地中的士兵不會被迫出戰,如果營地臨河的話,補給也不會被切斷。如此一來,他們應該圍攻要塞——他點名了奈梅亨(Nijmegen)、海牙(The Hague)、芬洛(Venlo)、魯爾蒙德(Roermond)、代芬特爾(Deventer)和聚特芬(Zutphen),可以不戰而取,免於厄運風險。他說,士兵以工事自保,帕爾馬(Parma)[35]根本想不到解圍之法。如果首先奪取了沿河的城市,其他城市因為缺乏補給也堅持不了多久。18 我們從三十年戰爭中能得出上述言論的一個反例。1620年夏,本來應該修建營地工事的波希米亞軍人覺得苦工貶低身價,拒不出力,還要求付清軍餉。19 莫里斯發起攻勢,通過突然炮擊奪取了奈梅亨和一批小城鎮,又採用塹壕和地道的正規圍城手段拿下斯滕韋克(Steenwyk)、庫福爾登(Coeworden)、海特勒伊貝赫(Gertruidenborg),最後將格羅寧根(1594年)也收入囊中。據說圍攻斯滕韋克期間,威廉·路易本人日夜守在城下工事中。20被困守軍用輕蔑的語言嘲諷那些「工人」,說他們將自己從士兵貶低成了種田刨溝之徒,不用長矛用鐵鍬。但無論是他們的言辭,還是他們的射擊或出城突襲都沒有延緩工程進度。 據說,莫里斯曾讓士兵帶著木樁沿河行軍,每人扛兩根或三根。在木樁的幫助下,他很快就在敵人近前將陣地保護了起來。21 1593年,儘管沼澤地形大大提高了施工難度,莫里斯還是在海特勒伊貝赫城下用內外兩圈壕溝保護陣地。曼斯費爾德(Mansfeld)率領9000人來解圍卻無計可施,只能眼睜睜看著城市投降。勝負已分之際,威廉·路易給贏家莫里斯寫信說: 這次圍城戰堪稱阿萊西亞會戰第二。它意味著我們已經恢復了至今被無知之人看輕和嘲笑、就連當代最了不起的將軍也不理解或至少沒有踐行的古代兵藝與兵術的一大部分。22 在奪取代爾夫宰爾(Delfzyl)之際,莫里斯絞死了兩名士兵,分別是因為偷了一頂帽子和偷了一把匕首。在圍攻許爾斯特(Hulst)期間,他在全軍面前槍斃了一名搶劫婦女的士兵。 過了一代人的時間,威尼斯使節吉羅拉莫·特雷維薩諾(Girolamo Trevisano)從尼德蘭回報稱,聯省總督甚至在平時也養著3萬名步兵和約3600名騎兵,皆為善戰之士。23他說不管情況如何,發餉連一個小時都不曾拖延,軍紀極其威嚴。他接著記述了城市搶著駐紮軍隊,市民爭著留宿士兵,因為他們都指望著由此賺一大筆的奇景。一間雙床空房可以住6名士兵,因為隨時都有兩人在外執勤。他說市民會毫不猶豫地讓妻女和士兵獨處,這是別處都沒有的現象。 莫里斯打過的唯一一場野戰是1600年7月2日的尼厄波爾(Nieuport)會戰。呂斯托詳細討論了此戰,但還是不能完全令人滿意,也有未盡之處。參加我的研討班的庫爾特·格貝爾(Kurt Göbel)對此展開了專門研究。1914年10月底,他在迪克斯邁德(Dixmuyden)為國捐軀,那裡與尼厄波爾戰場離得很近。 4 古斯塔夫·阿道夫 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完善了莫里斯的戰爭藝術,他不僅繼承發揚了新戰術,還建立一套為宏大戰略打下基礎的新制度。 中世紀末期,就像同時期的卡斯蒂爾和阿拉貢,瑞典幾乎與丹麥、挪威合併為一個國家,但瑞典人抵制統一,並在爭取國家獨立的過程中形成了一個實力前所未有的軍事國家。瑞典全國包括芬蘭和愛沙尼亞在內的人口不超過100萬(大致不超過薩克森選侯國和布蘭登堡之和),但平民、議會(estates)和國王團結一心。而德意志地區卻由於領主與議會的對立而處於完全癱瘓的狀態,哈布斯堡家族與霍亨佐倫家族的領地都是如此;平民則是麻木不仁,漫無目的。瑞典瓦薩(Vasa)王朝的源頭與德意志領主觀念完全不同,不是封建世襲權利,而是人民的選擇。與君主一樣,瑞典議會與歐洲其餘的德意志列國和羅曼列國中常見的代議制等級會議也有很大不同。瑞典國會是一個職業代議機構,它不代表自身的權利,而是為了支持國王而由國王自行召集的。為此,國王不僅會召集貴族、教士和市民,也會召集農民,此外,軍官、法官、文官、礦工和其他行業都有代表出席。1後面的這些團體最終退出了國會,軍官代表與貴族代表合併,於是形成了四院定製。議會與君主關係密切,一致對外。1611年,古斯塔夫·瓦薩之孫古斯塔夫·阿道夫踐阼,時年17歲。在與俄國、波蘭的戰爭中,他奪取了卡累利阿(Karelia)、因格曼蘭(Ingermanland)和利沃尼亞(Livonia),軍隊增至7萬人以上,軍隊占人口的比例遠遠超過1813年的普魯士。2為了維持大軍,貧困的瑞典必然已經將財力搜刮到了極限。這並非長久之計,但戰能養戰。瑞典軍隊一旦存在,便在被征服的國家就地自養,甚至規模還擴大了。 國民兵員不止源於自願應募,在教士協助下,瑞典編制了全國所有15歲以上男丁的名錄,徵兵由地方官酌情處理。因此,瑞典是第一個組建國民軍隊的民族。瑞士人尚武,有國民兵而無國民軍。國土傭僕具有鮮明的德意志色彩,但與德意志國民無關。法國「軍團」的分量不足以稱之為國民軍。西班牙軍隊倒是近了一些,尼德蘭軍隊又是純粹的萬國派傭兵。但瑞典軍隊是一支訓練有素,服務於本國防衛、本國疆土、本國榮譽的軍事組織。平民子弟充實行伍,本土貴族組成軍官團。當然,即便國民性在戰時無法保持,軍隊也會招募大量外國士兵。就連戰俘都有大批入伍,外族軍官也被接納。古斯塔夫·阿道夫進軍德意志時手下有許多蘇格蘭人,而且隨著在德戰爭的拉長,瑞典軍中的德意志官兵也逐漸增多。 瑞典軍隊採用了尼德蘭式的軍紀和訓練方法。陶皮茨(Traupitz)在1633年出版的《瑞典王國軍隊的戰爭藝術》(Krieg-skunst nach königlich schwedischer Manier)一書中寫道,儘管「士兵在德意志像牛群豬群一樣四處遊蕩」,但隊列必須整齊,間距必須精確。他和其他作者描述的瑞典軍陣往往很假,不可能在實戰中執行。不過,只要有人認為瑞典軍人能做出這樣的動作,這就已經表明了積極操練蘊涵的能量。 蘇格蘭人門羅(Monro)這樣描述古斯塔夫·阿道夫在布賴滕費爾德(Breitenfeld)和呂岑(Lützen)兩場會戰中麾下的一個蘇格蘭團:「全團紀律嚴明、如同一體、行動一致,每一雙耳朵都以同一種方式聽從口令,每一雙眼睛都順著同一個方向移動,每一雙手都像同一雙手那樣動作。」 呂斯托在《步兵史》中生動描繪了「瑞典陣形」。每個團都是一個由長矛手和火繩槍手組成的戰術單元,名為「旅團」(brigade)。旅團的基礎是6排縱深的線形陣,長矛手和火繩槍手左右交替排布。這樣就解決了如何讓長矛手保護火繩槍手的問題:有騎兵來攻時,火繩槍手就退到矛兵線的後面,正面暴露的空檔由一線矛兵後面的第二梯隊矛兵填補。 但經過準確比對,我們會發現呂斯托的文獻依據並不支持他的描述,其他記載的說法也很不一樣。從客觀角度來看,火繩槍手面對來襲的敵軍迅速退到旁邊的長矛手後面,然後第二梯隊的長矛手上前填補空檔,這種操作的可能性是很值得懷疑的。此外,在初始陣形中,第二梯隊的火繩槍手被第一梯隊擋住,武器派不上用場,我們也看不出他們要如何、在哪裡發揮作用。 不過,我此處不會深入這些問題,因為它們畢竟是技術性問題,而且瑞典軍陣在軍事史和世界史上的要點是毋庸置疑的:火繩槍手增多加上武器進步,我們在莫里斯軍制那裡已經看到了的這一點。火繩槍重量大大減輕,用不著木叉支撐了,這意味著射速的提升。今天還有人認為火繩槍手自身擋不住騎兵進攻,但純火繩槍團已經出現的事實反駁了這一看法。早在1630年,鈕邁爾·馮·拉姆斯拉(Neumair von Ramssla)就在《軍制回憶錄與規範》(Erinneurngen und Regeln vom Kriegswesen)3中寫道:「長矛更像是削弱敵人的工具,而不是戰爭的脊樑。火器賦予長矛以力量。」4 蘇格蘭中校馬斯卡姆(Lieutenant Colonel Muschamp)參加過布賴滕費爾德會戰,擔任一個火繩槍營的指揮官。他這樣描述步兵戰鬥:5 我首先命令我前方的3門小炮開火,還命令火繩槍兵必須等到進入敵軍手槍射程內再齊射。然後,我讓前3排士兵齊射,再讓後3排齊射,接著發起衝鋒,用火繩槍或彎刀殺傷敵人。 儘管我們已經與敵軍展開肉搏,但敵軍還是齊射了兩三輪。我們剛出擊時,敵軍步兵前方有4隊鬥志昂揚的騎兵攻擊了我方長矛兵,衝到近前齊射了一兩輪手槍,射死了所有蘇格蘭旗手,於是許多軍旗一下子同時落到地上。我們的人適時發起反擊。一名身穿繡金紅衣的勇敢軍官就在我們正前方。我們看著他用彎刀敲打手下的腦袋和肩膀,催促他們前進,因為他們不願意往前走。這位紳士讓戰鬥堅持了一個多小時,但他被殺的時候,我們看見所有矛兵和單位全都發生動搖,彼此踩踏,他的人紛紛逃亡。我們一直追到了天黑。 一份英格蘭文獻也清晰描繪了類似的步兵戰鬥場景,出自詹姆斯二世國王的傳記,內容如下: 在1642年的埃奇希爾(Edgehill)會戰中,當王軍進入敵軍火繩槍射程內時,兩邊步兵開火了。王軍推進,叛軍嚴守陣地,雙方離得非常近,以至於有幾支部隊的長矛都能刺到對面了,尤其是威洛比勳爵(Lord Willoughby)統領的禁衛團和其他幾個團。威洛比勳爵親手用長矛殺死殺埃塞克斯勳爵團軍官各一名。當步兵展開激烈近戰時,有人可能會覺得一方會潰敗,但這種情況並未發生,因為雙方好像商量好了似的,交替後退幾步,站穩腳跟後繼續開火,就這樣一直打到夜裡。此舉實在是不同尋常,若非有許多目擊者在場,簡直難以置信。6 步兵採用線形陣之後,火槍兵最初仍然是迴旋戰法。火繩槍兵線分為幾隊,隊與隊之間有一條「走廊」。第一排開火後從「走廊」退到後方裝填火繩槍,第二排上前開火,如此往復。當推進時就是把迴旋方向倒過來:前排開火後不動,後排上前。這套流程發展到了兩排可以一邊後退、一邊開火的程度。當然,邊退邊開火需要很高的裝填速度。在布賴滕費爾德會戰中,蘇格蘭部隊通過兩排並一排的方式將6排的陣形減為3排,然後第一排跪下,3排就可以同時齊射。我們不能假定初始陣形的寬度達到了允許直接並排的程度,因此他們一開始肯定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來拉大間隔。7 長矛單位已經變得太小了,不復雷霆萬鈞之力,但這並非全部。騎兵戰術的發展對長矛產生了反作用。靈活的騎兵方隊現在可以輕易衝擊推進中的矛兵側翼,通過兩面夾擊逼停對手。接下來,長矛陣就會暴露在騎兵的手槍火力下,幾乎無抵禦之力。於是,長矛兵降低成了火槍手的輔助兵種。 古斯塔夫·阿道夫不僅增加了步兵火器,還增加了火炮數量。他引入一種用皮帶加固的輕便火炮,名為「皮炮」(leather cannon)。皮炮何時出現,使用了多久沒有確切記載。無論如何,瑞典國王在布賴滕費爾德會戰中有大量輕型火炮。8 古斯塔夫·阿道夫也重組了騎兵。如前所述,16世紀騎兵是將之前的騎士和騎馬兵卒組成明確的單位,以手槍為主要武器進行迴旋作戰。這樣一來,騎兵就放棄了進攻。將方隊縱深減到5排或6排的尼德蘭軍隊同樣使用迴旋戰法。現在,古斯塔夫·阿道夫規定騎兵只有3排,以襲步速度和冷兵器攻擊敵軍,最多是前兩排先抵近射擊一輪後再進攻。呂岑會戰之後,華倫斯坦也廢除了迴旋。9 古斯塔夫·阿道夫的軍隊,以及三十年戰爭時期軍隊整體的紀律狀況還需要進一步研究。軍隊對土地人民肯定是極其殘暴的,但純粹從軍事角度來看,他們的軍紀要比國土傭僕更好更嚴。當然,這是軍人常年服役、長官嚴厲約束的自然結果。古斯塔夫·阿道夫據說發明了夾道鞭笞的刑罰,目的是施加嚴懲又不至於讓受罰者不能服役,因為被行刑官施加肉刑的士兵會「丟盡顏面」,不被戰友們待見。但夾道鞭笞是由戰友們實施的,所以不被認為是丟人的刑罰。10 正如祭祀卡彼托山諸神的儀式與嚴苛的刑罰在羅馬軍隊中並行不悖,古斯塔夫·阿道夫軍中士氣的基礎也不只是長官權威,更有宗教觀念的滋養。如前所述,這支軍隊以瑞典國民為根基,但更重要的是官兵有一種特殊的路德新教的心態。據一位英格蘭目擊者的詳細描述,維特施托克(Wittstock)會戰勝利後,巴納將軍(General Baner)舉行了持續3天的謝神儀式,用軍鼓、風笛、小號、火槍齊射和雷霆般的炮聲代替管風琴奏樂。11 布賴滕費爾德之於古斯塔夫·阿道夫,正如坎尼之於漢尼拔:藝術打敗了技術,技術儘管水平很高,但過於笨拙。坎尼會戰與布賴滕費爾德會戰甚至在一些具體細節上也有相似性。於是,我們從對戰鬥過程的一系列描述中得出了對這場決戰的一種敘事,這一敘事在世界歷史中極為重要,通過新式瑞典軍制與舊式西班牙軍制的碰撞讓兩者完全明晰了起來。我們之後會結合戰略發展的總體語境來探討古斯塔夫·阿道夫戰略家的一面。 最後談一談這位瑞典國王的非凡品性,出自腓力·博吉斯拉夫·開姆尼茨(Philip Bogislav Chemnitz)[36]所寫專著的第1卷第四篇第60章: 因為他不僅關心國王的威嚴和權力,而且更加看重王國和臣民的福祉,所以他掃除了一切內亂和不團結的根由,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將兩個相異乃至幾乎相反之物合為一體,即臣民自由與國王威嚴。 此外,他的軍制遠勝於前代統帥的地方不只是戰功赫赫,而同樣在於他更懂得戰爭藝術,創立了良好的法度。我們不要以為他的功績全是靠單純的、盲目的運氣,除了上帝恩典,他靠的是美德、智慧和善行。他能夠精妙地營造有利的對敵態勢,從敵人面前全身而退,在野地里安心駐紮,迅速地建起設防軍營。沒有人比他更擅長修建或攻打工事。沒有人比他更擅長評估對手,正確判斷戰爭中的偶然狀況,在緊要關頭迅速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尤其在列陣方面更是無人能及。他對騎兵的原則是不後轉、不迴旋,擺出3排陣勢,一往無前,直插敵陣。只有第一排,最多是前兩排會在能看到敵人眼白的距離開火,然後抽出佩劍。最後一排根本不開火,直接拔劍衝擊,兩把手槍都是留著肉搏時用的(前兩排騎兵也有一把備用)。步兵分成團(regiment)和連(company),連又分成明確的隊(squad)和列(file),各有長官和副官。編制井井有條,每一名士兵提前就知道自己的站立和戰鬥位置,甚至不需要軍官下令。國王發現,以前那種窄長的營(battalion)中的前排士兵會妨礙後排作戰,而且能打穿一線的炮火也會對他們造成重大殺傷,所以他的步兵陣形只有6排,交火時還要兩排並一排,於是就只要3排了。這樣一來就削弱了敵方火炮的威力,末排士兵也能像前排一樣發揚火繩槍的火力。這是通過第一排跪地、第二排俯身、第三排直立的方式實現的,每個人都搭在前排的肩膀上開槍。他發明了一種長矛兵掩護火槍手、火槍手支援長矛手的特殊步兵陣法。同理,各隊、各旅都能相互支援,如同一個個小型移動要塞,正面和側面都有掩護,各部守護彼此。於是,各旅也形成了明晰的梯隊,旅側有旅,旅後有旅,旅與旅之間留出了充分的距離。類似地,步兵旅的側後方也有騎兵保護。騎兵也與精銳火槍手混編,一方可以退到另一方身後,也可以去救援另一方。國王創造性地使用了獵野豬矛,儘管瑞典軍隊在德意志作戰中沒有用這種武器,但在與大隊兇悍波蘭騎兵對戰時取得了優勢。他還用皮炮對付普魯士地區的波蘭人,也占據了上風。他在德意志戰爭期間使用了炮身短、炮口粗的輕便團炮,主要用榴霰彈,而非實心彈。在瑞典軍擊敗蒂伊[37]軍的萊比錫會戰中,團炮的威力尤其顯著。 從其他方面看,他也是一名戰鬥英雄,不僅是因為他的決策,更因為他的行動。他思維縝密、決策果斷、心志沉穩、精通武藝,既能號令指揮,又可披堅執銳。他既是英明統帥的榜樣,也是勇猛無畏的士兵典範。於是,許多人幾乎認為他品性不佳,特別是那些既無見識,又沒有充分思考的人,他們看不到國王不避危險、不懼死亡的品性源於他對祖國的熱愛,這種熱愛是超越凡人的,所以眼裡容不得凡人的弱點和罪行,而大英雄的品格是卑賤平凡的靈魂永遠都比不上的。 5 克倫威爾 有人可能會懷疑克倫威爾是否應該在戰爭藝術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因為在戰爭藝術連續發展的鏈條中說不上有他的名字。但他作為一名戰士的威猛煊赫,他的軍隊的不同凡響,實在不容略過。1 如前所述,英格蘭憑藉強勢集中的王權在中世紀建立了一套高效的軍事制度。而在玫瑰戰爭中[38],這套制度耗盡了自身的能量。大軍閥們同歸於盡。終結內戰,君主幾乎有無限權力的都鐸王朝的根基不是強大的軍隊,而是完善的警察和密探。 當時出現了常備募兵軍隊的萌芽,尤其是為了鎮壓愛爾蘭人,但這種軍製得不到發展,因為國會擔心會進一步強化國王的專權,所以不給軍隊批錢。 在三十年戰爭中,英格蘭本來可以成就援助德意志新教徒的大業。但正如伊麗莎白女王當年為了不讓臣民背上過重的稅負,所以只為尼德蘭反抗西班牙的鬥爭提供了少量援助,如今她的繼承者們也沒有干涉德意志,儘管波希米亞人專門將英王詹姆斯一世的女婿普法爾茨選侯立為國王,指望著以此獲得英格蘭援助。但英格蘭只提供了少量援軍,裝備還是募捐來的。 前面討論中世紀時就說過(第3卷第二篇第5章),英格蘭有保衛國家和維持國內秩序的民兵。每個郡都有與規模對應的一支民兵,有建制和軍官。武器存放在專門的倉庫里。他們也有一定的訓練,夏季每個月抽一天進行。但如前所述,這些民兵單位被稱作「練軍」主要是因為他們應該訓練,而不是他們真的練了。與我們了解的德意志多處的地方民兵一樣,他們的軍事價值很小。 法理上講,這些民兵不應該出國作戰,在可能的情況下,他們甚至不應該離開本郡。大約150年間,英格蘭無疑偶爾會發動戰爭,但戰功寥寥。儘管與德意志和法國一樣,英格蘭貴族身上還留存著先輩的武士傳統,但現在靠徵召騎士已經打不贏戰爭了。如果要招募傭兵,英格蘭又缺少賦予國土傭兵戰鬥力的德意志傳統。儘管英格蘭冠絕所有新教國家,但由於欠缺軍事組織,不管是胡格諾戰爭,尼德蘭獨立戰爭,還是三十年戰爭,它都不能在歐洲政局中發揮顯著作用。結果在三十年戰爭期間,新教領袖的位子終於被物質資源較少的瑞典奪走。 缺乏高效軍事組織的現狀當然也主導著內戰進程。不管是聚集在查理一世國王身邊的軍隊,還是國會徵召的軍隊,儘管他們勢不兩立,但組織性還是太差,打不了大決戰。雙方大概各有六七萬兵力,但絕大部分都駐紮在城市和城堡里,參加野戰的人數不過一兩萬。兩邊都有參加過三十年戰爭、在尼德蘭或瑞典軍中服役過的軍官和士兵。他們把歐洲大陸發展起來的陣形帶到了英格蘭,但沒過幾年就被大眾同化了,於是正如世界史中的其他時期(前有胡斯戰爭,後有法國大革命)一樣,真正的軍隊是在戰爭本身中鍛煉出來的。 完成軍隊改革、用精兵取代鬆散的徵召民兵和志願兵的核心人物是克倫威爾(Cromwell)。他之所以成為世界史上的重要人物,正因為他懂得如何在戰術上運用又如何在戰略上領導這支他手創的軍隊。作為國會議員,他曾提議將民兵指揮權從國王轉到國會。當內戰因此爆發時,時年43歲的克倫威爾自封為騎兵隊長,在本郡組織了一個騎兵方隊。他之前沒當過兵。1642年10月23日,國會軍在第一場大型會戰埃奇希爾會戰中失敗。撤退途中,克倫威爾對漢普登[39](Hampden)說: 你的部隊大多是年老力衰的僕人、酒鬼和類似的廢物。敵軍則是紳士子弟和有身份的青年。你覺得這些平庸無能的人能比得上內心有榮譽、勇氣和決心的人嗎?你必須去找那些心志單純的人——請不要怨恨我說的話——那些心志不亞於紳士的人。 他接著說,講榮譽的人只能被有信仰的人打敗,他還說自己知道那些人生活在哪裡。他還有一次說義人未必在上層,在這一點上,律師比軍人更有發言權。 他按照上述精神先編練了一個騎兵隊,然後發展成騎兵團。在戰爭的第四個年頭(1645年),他決定以此為模範建立一支新野戰軍。之前完全沒有一支統一的國會軍,只有多股由某個郡或某幾個郡組成的同盟維持的部隊。最強大的同盟由東部的幾個郡組成,之前就已經與克倫威爾和他出身的郡聯手,現在則提供了「新模範軍」的骨幹力量。國會承諾為新軍定期發餉,軍餉不再由各郡負責,改由國庫承擔。儘管新軍人數不過兩萬人,但國會還是湊不齊軍需,於是將餘額攤派給了地方當局。 如前所述,直到目前為止,雙方的軍隊還是非常相似的。雙方都有在尼德蘭軍中或古斯塔夫·阿道夫麾下的軍官,雙方軍官團都是由貴族組成的。隨著時間推移,國會軍偶爾有表現突出的士卒被任命為軍官,但還是無關宏旨。新軍共有37名團長和將軍,其中9人是大領主,21人是鄉紳,只有7人出身平民。直到後來,接替先前因為政治宗教觀念而拿起武器的貴族的職業軍人才多起來。因此,兩軍的區別不在於一方是貴族派,一方是平民派。「騎士黨」(Cavaliers)和「圓顱黨」(Roundheads)的稱呼會誤導人,好像後者在嘲笑對面的老爺們用來裝點自己的假髮似的。「圓顱黨」領袖和軍官在畫像里全都是長發,包括克倫威爾在內。清教徒剃光頭出征的事只發生在內戰初期,用當時的一位貴婦人的話說,他們好像要等頭髮長回來才會再次出征。 內戰前幾年,反抗軍的統帥是兩位地位崇高的國會議員埃塞克斯伯爵和曼徹斯特伯爵。隨著新軍的組建,一位新統帥也上位了。國會一方的將領一直指望打著打著,最後能與國王達成和解。曼徹斯特伯爵說過:「哪怕我們打敗了國王99次,他還是國王,他的繼承者也會是國王。但如果國王擊敗了我們一次,我們都會上絞刑架,我們的後代會淪為奴隸。」於是,國會通過了「棄權法案」(self-renunciation acts),內容是議員不得統軍,將軍務和政務分離。國會應任命一位最高統帥,國會選擇了托馬斯·費爾法克斯將軍(General Thomas Fairfax)。他被賦予委任所有軍官、團長和隊長的權利,但仍然需要國會批准。假如克倫威爾和其他人一樣的話,這些手段必定會葬送他的前程。他是一名議員,本來是必須放棄軍職的,但他當時已經升到了副將。結果恰恰相反,克倫威爾在軍中有崇高威望,沒有人敢讓他棄權。但費爾法克斯是一名純粹的軍人,不關心政治。克倫威爾身兼議員與軍職,對小自己12歲的費爾法克斯將軍具有極大的影響力,以至於儘管克倫威爾名義上是二把手,卻是實際上的大帥。 新模範軍的基礎是徹底革除民兵習氣,建立一支紀律嚴明的正規軍。但他們的軍紀的基礎是宗教。我們必須時刻牢記,這支軍隊只占人口的很小比例。它是一個志同道合者的共同體,既是軍隊,也是教派。有人恰當地將其比作十字軍或騎士團。因此,我們打個比方,英國革命軍與後來的法國革命軍完全不同,與德意志國土傭僕也完全不同。它與法國革命軍的共同點是通過一種特殊的宗教政治觀念而團結在一起,但它恰好是後者的反面,因為它不是被徵召起來的大眾,而是選民的團體。國土傭僕也是選出來的團體,但他們是最低下的那一種戰士,徒有蠻勇,毫無理想,而獨立派(the Independent)[40]的軍隊是服務於理念的。法國的胡格諾戰爭期間從來沒有形成像克倫威爾那樣的統一軍隊。這場戰爭經常被和平協議和停戰協議打斷,交戰的軍隊仍然屬於貴族或市民徵召兵和傭兵團。 與三十年戰爭後期的軍隊一樣,克倫威爾軍中的騎兵比例在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間,大多自備馬匹裝備。豐厚的薪水讓他們能過上紳士的生活,而且他們中有許多受過教育的人,認為當騎兵是一個好差事。 一位保皇黨的老軍官曾對一名清教徒軍官說:「我們的人,有男人的罪,愛喝酒,愛追逐女人;你們的人有魔鬼的罪,也就是高傲和叛逆的精神。」 由於軍官來自委任,而非選舉,所以軍中一直保持著服從命令的原則。克倫威爾說過,「我下令,所有人都要聽命令,不聽就解職」,「我不會容忍任何人的反駁」,「制服統一」——這裡討論的是制服問題——「是必要的,因為我們的人經常因為制服不一樣而打架」2。就連最高層也要服從命令。儘管統軍將領經常與手下團長開軍事會議,但會議得出的結論不具有約束力,下令還是將軍自己看著辦。 用克倫威爾的話說,軍紀「根植於信仰的激情和真理」。通過操練和演習,軍紀被用來組建牢固的騎兵戰術單元。內戰之初,埃塞克斯伯爵相信自己不必全面操練,他覺得士兵了解最基本的內容就足夠了。克倫威爾則不僅要求校官由能者擔任,還要求給校官操練部下的時間。 為國王效勞的騎兵並不缺少勇氣。查理一世手下還有一員曾長期參與三十年戰爭的著名騎兵將領——普法爾茨領主魯普雷西特(Prince Ruprecht of the Palatinate)。他是查理一世的外甥,也是「一冬之王」(Winter King)[41]的兒子。埃塞克斯伯爵一度灰心喪氣,覺得永遠都組建不成一支能與國王匹敵的騎兵。但是,克倫威爾「鐵騎軍」(Ironsides)最終占據了優勢地位。這不僅基於勇氣,也基於紀律,紀律讓他們能夠在進攻後立即重新集結。赫尼希(Hoenig)[42](II,2,435)提出,在魯普雷西特統領騎兵的最後一戰內斯比會戰之前的4場戰役中,他的騎兵一直有進攻後不能立即重新集結的弱點。赫尼希的結論是,魯普雷西特不理解重新集結的必要性。我們能相信這個結論嗎?一名騎兵將領反覆在同一個地方跌倒,怎麼會不知道進攻後收攏部隊是何其必要,散亂追擊乃至劫掠又是何其兇險呢?我相信他是明白的,但明白不等於貫徹。問題在於練兵,這是一項需要持續努力的艱苦工作,清教徒憑藉宗教帶來的精神力量做到了,保王黨就不行了。在馬斯頓荒原和內斯比兩場會戰中,決定勝負的正是雙方騎兵的這一點差別。當然,與早先的估算相反,國會軍在納斯比還有巨大的數量優勢。3 對於克倫威爾的具體戰役和會戰記述可以略過。他的長才不在於統軍,而在於前面講到的建軍。4不過,我還是要講幾個有趣的細節,放到當時的整體軍制上同樣成立。 內戰爆發時,長矛陣和火槍陣還是挨著的。我在文獻中沒有找到兩者具體位置關係的記載。長矛兵在戰鬥中擊退騎兵進攻和長矛兵互沖的記述經常出現。與歐洲大陸一樣,火繩槍在英格蘭也漸漸超越了長矛。經常有記載說火槍兵在近戰中把槍當棍子用。弗思(Firth)在其著作[43]第108頁指出,火槍兵不穿盔甲,所以行軍能力更強,這是他們占據主導地位的一個重要因素。在內戰的第一年,強度最大的行軍距離不超過10英里到12英里(約16千米到19千米),最遠的一次是13英里(約21千米),也就是不到20千米。後來行軍時不穿盔甲了,行軍路程遠了一些,但還是不超過3德里,也就是23千米左右。 英格蘭直到1705年才最終棄用長矛。 支撐火槍的木叉在內戰初期還在用,但新模範軍已經不用了。 在內戰的第一階段,每次會戰前雙方都會公布區分敵我的戰場標識和口號。在埃奇希爾,國會軍的標誌是橙色頭巾;在鈕伯里(Newbury)是帽子上插嫩綠樹枝;在馬斯頓荒原是帽子上的白布或白紙。由於這些標識物在激烈的戰鬥中很容易丟失,所以士兵們還有口號,比如「神與我們同在」(與布賴滕費爾德會戰中的瑞典軍一樣);馬斯頓荒原會戰中的王軍口號是「神與國王」。 克倫威爾在戰爭期間確定了統一的紅杉制服,在英格蘭軍中沿用了兩個半世紀。 英格蘭人進攻時習慣大聲高呼,蘇格蘭人則是沉默地向敵人走去。蘇格蘭人門羅取笑皇帝的軍隊進攻時高喊「沙、沙、沙」(Sa,sa,sa),他說這是土耳其作風,好像叫喊就能嚇住勇士一樣。丹麥人和瑞典人前進時也不說話。5 如果清教徒軍隊的特性在於宗教,克倫威爾的成就在於利用宗教精神為建軍立功服務,那麼我們最後也不能忽視這支軍隊的特性對政治的反作用。 統軍權最初在費爾法克斯將軍手裡,接著由繼任的克倫威爾掌管。但從軍事層面轉向政治領域時,做決定的就是軍官委員會了。1647年,軍隊反叛國會,普通士兵也選出了號為「鼓吹會」(agitators)的士兵委員會,目的是遞交訴狀。國會想在全國推行長老派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建制,通過教規保障統治階級的權力。6軍隊反對此舉。軍隊的民主觀念抵制傳統國會制度的貴族氣質。他們不想臣服於主教,同樣不想臣服於長老派。他們捍衛政教分離,支持自由的獨立派體系。最終,軍隊的團結精神占據了上風。國會想在軍隊完成使命、打敗國王后就解散軍隊,但軍中各團不願意被解散。軍官傾向尋求折中方案,但士兵不同意。軍官最後不得不順從士兵,這樣才保住了對軍隊的控制力。就連克倫威爾也在壓力下屈服了。軍事法庭判處槍決了幾個帶頭譁變的人,恢復了服從秩序。但軍隊的意願完全得以貫徹。國王被處死,國會先被清洗,後被廢除。這一套確實完成後,士兵委員會就消失了。不過,我們發現後來有不少「鼓吹者」當上了軍官。軍隊統治國家,軍隊首腦克倫威爾也成了國家元首。儘管這樣一支小規模軍隊提供的政權基礎非常狹隘,但克倫威爾依然擁有保有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三大王國的統治權,因為他運用權力推行積極的外交政策,並在與競爭對手尼德蘭和宿敵西班牙的爭鬥中維護了國家利益。據說克倫威爾有言:「我可以告訴你我不想要什麼,但我不能告訴你我想要什麼,因為直到我想要的事情成為必須要做的事情之前,我都不知道它是什麼。」這句話恰好可以形容他自己。 6 戰例介紹 錫沃斯豪森會戰 (1553年7月9日) 錫沃斯豪森會戰(battle of Sivershausen)中的雙方騎兵都用手槍,靠近到「能看見對方眼白」的時候才開火。這裡還沒有用到迴旋。雙方兵力都很多,莫里斯大概有7000名至8000名騎兵,阿爾布雷希特少一點。不同記載之間有巨大的矛盾。或許從客觀層面分析文獻能得出一個比較確切的戰鬥描述。 聖康坦會戰1 (1557年8月10日) 腓力二世集結的兵力不少於5.3萬人和70門大炮,對科利尼守衛的聖康坦(St.Quentin)城展開圍攻。法軍主力遠在義大利。法國援軍企圖入城時被敵軍優勢兵力擊敗。西班牙軍用炮火先轟擊德意志和法國步兵,然後派騎兵擊破敵陣,聖康坦隨之陷落。但此戰不尋常的地方在於腓力無力乘勝追擊,因為他付不出軍餉了。11月,他只能解散大軍,或者分兵駐守。 希弗林根會戰 (1558年7月13日) 在丟掉聖康坦後,亨利二世將大軍從義大利撤回,重新占有了兵力優勢,因為腓力之前被迫解散軍隊。於是,亨利奪取加來,蹂躪了弗蘭德斯地區。西班牙人嘗到了前一年極端行徑的報應,如今無可作為。但局勢在6個月後再次逆轉。法國分兵併入侵盧森堡(Luxembourg),埃格蒙(Egmont)統率的西班牙軍憑藉兩倍優勢兵力主動出擊,打敗了正在圍攻加來和敦刻爾克之間的希弗林根(Gravelingen)城的法國軍隊。此戰依然是騎兵發揮了決定性作用。 雙方都有德意志國土傭僕參戰,也都受到了缺乏鬥志的批評,指責他們的原因或許是大家都是國土傭僕,不願意給同胞造成太大殺傷。但法軍麾下的國土傭僕並未因此獲益,而是與其他人一樣被消滅了。除了少數騎兵逃脫,法國全軍覆沒,多名大領主被俘。 胡格諾戰爭 德勒會戰 (1562年12月19日) 在德勒會戰(battle of Dreux)中,新教一方騎兵多,天主教一方則有相當的步兵(瑞士人、國土傭僕、西班牙人、法國人)和火炮數量優勢。雙方都有幾個步兵單位被騎兵擊破。胡格諾一方的「黑衣騎兵」猛攻瑞士方陣,但最後還是被擊退了。2法軍的一個營用長矛兵前布置3排鉤銃手的方法頂住了敵方輕重騎兵的進攻,鉤銃手起到了遲滯敵軍的作用。天主教一方最終勝利。 蒙孔圖爾會戰 (1569年10月3日) 天主教一方有相當大的騎兵和步兵優勢。科利尼企圖憑藉正面障礙物來掩護部隊,卻被天主教軍迂迴繞過。索要欠餉的國土傭僕發起譁變,拖慢了胡格諾軍退兵的速度。一個由4000人組成、側面有大車為屏障的瑞士營不尋常地頂住了胡格諾騎兵的進攻。胡格諾騎兵被驅離戰場後,國土傭僕遭到四面夾擊,全軍覆滅。天主教一方自稱只損失了300人到400人,而據普費弗爾(Pfyffer)[44]記載,瑞士軍只有20人陣亡。從文獻來看,國土傭僕甚至在死前都沒帶走幾個敵人。3 庫特拉戰鬥 (1587年10月20日) 庫特拉(Coutras)戰鬥是亨利四世取得的第一場勝利。雙方兵力都不超過六七千人,而且似乎只有騎兵和鉤銃手真正交戰了。亨利讓鉤銃手結成一個個密集的小單位,站在騎兵之間,還讓他們等敵方騎兵距離20步以內再開火。 伊夫里會戰 (1590年3月14日) 伊夫里會戰(battle of Ivry)的相關記載給人一種傳奇故事的印象,目前還沒有批判性的專門研究。儘管戰場上有長矛兵大方陣,但真正交戰的只有騎兵、鉤銃手和炮兵。天主教聯軍的騎兵被擊敗後,亨利四世下令開炮轟擊敵方步兵。瑞士人投降了,國土傭僕和法國人則慘遭收割。 白山會戰4 (1620年11月8日) 波希米亞的戰事拖了將近3年時間,沒有爆發一場大決戰。波希米亞人具有相當大的兵力優勢,摩拉維亞人、西里西亞人和一大批奧地利人站在他們一邊,匈牙利人也趕來支援。但領導決策上的優柔寡斷,讓他們以現有的兵力依然不足以奪取維也納,終於讓獲得大批援軍的皇帝得以轉入攻勢。教宗出錢,西班牙和波蘭國王出兵,天主教同盟首腦巴伐利亞公爵馬克斯(Duke Max of Bavaria)親自統領這支威武雄壯的大軍。 儘管如此,決戰直到最後關頭才打響。巴伐利亞公爵堅持主張利用合兵一處的皇帝軍與同盟軍的巨大兵力優勢,從上奧地利直取布拉格。但之前成功實施過機動和游擊戰略的皇帝軍統帥布闊伊(Buquoi)對深冬時節冒險打會戰有很深的疑慮。他寧願將目標局限於通過機動將敵人趕出下奧地利。但馬克斯公爵非要逼迫敵軍決戰,在布拉格城下奪回奧地利和摩拉維亞。布闊伊屈服了,但我們接下來會看到,這次大膽行動本來是很容易失敗的。 波希米亞軍由安哈特領主克里斯蒂安(Christian of Anhalt)指揮,企圖在敵軍正面占據一處易守難攻的陣地,從而拖延其進軍。意志堅決的聯軍向北繞了過去。沿著這個方向,來自巴伐利亞的輜重也可以通過波希米亞森林的各處關口被運到前線,事實上他們也做到了。波希米亞軍注意到敵軍確實是直撲布拉格之後進行強行軍,這才再次截住敵軍,於布拉格以西約兩英里(約3.2千米)處的白山(White Mountain)布下防禦陣地。 陣地位置極佳,右側是圍場和一座堅固堡壘,左側是陡峭的地陷。戰線正面是沙爾卡溪(Scharka),它所經之處是濕地草甸,敵軍只能從一座橋過河。 蒂利大膽地命令巴伐利亞部隊過橋後面對敵軍列陣。波希米亞人這時意識到,勝負之機在於撲向巴伐利亞軍,趕在皇帝軍渡河支援之前將其打垮。施圖本福爾(Stubenvoll)和施利克爾(Schlieck)兩位團長提醒領主克里斯蒂安注意眼前的有利形勢,他想要採納。但將軍霍恩洛爾伯爵表示反對,他指出巴伐利亞軍會派火槍手堅守橋近側的倫普村(Rep)能為主力爭取足夠的過河時間,而波希米亞人一旦出擊就放棄了防禦陣地的巨大優勢。安哈特聽從了伯爵的意見,放棄了趁敵軍列陣未成出擊的大好機會。他或者是決定打一場純粹的防禦戰,或者指望著易守難攻的陣地能讓敵軍在最後一刻知難而退。如果真是那樣,波希米亞幾乎肯定可以不經一戰便贏得戰役。 事實上,布闊伊明白山脊上的敵陣不容忽視,他不知道敵軍提前挖好了怎樣的塹壕,己方進攻時可能會遭遇根本擋不住的槍炮火力,而且在那種情況下,後方只有一條狹路,大軍就全完了。因此,他主張從南側包抄,逼迫敵軍撤出陣地。 但馬克斯公爵和蒂利兩人都想決戰,他們最終在列陣完畢後於陣後召開的作戰會議上占據了上風。「凡是想打野戰的人,」蒂利後來說道,「只能將正臉朝向敵軍,讓自己暴露在炮火的危險之下。」畢竟,包抄行動的可行性很低,撤出現有陣地的危險性則很高,這是顯而易見的。天主教一方無疑具有數量和士氣的雙重優勢。他們有2.8萬人,波希米亞只有2.1萬人。他們不斷將敵人逼向布拉格城下。5另外,天主教部隊在前一晚成功突襲了匈牙利人,讓波希米亞國王麾下的這支不少於5000人的力量大驚失色,完全失去了鬥志。 趁著敵方將帥開作戰會議的時間,波希米亞人在奮力加固陣地。安哈特領主在之前行軍時就預備列陣於白山,下令在那裡挖掘戰壕。他曾請求趕在大軍前面前往布拉格的波希米亞國王本人監督白山工事。但他們取得的成果很少,因為大軍攜帶的工具已經用完了,首先要向議會政府批准600塔勒的鍬鏟採購經費。要是多加一把勁,多上一點心,再多幾個鐘頭的時間,白山工事完全可能做到固若金湯,讓布闊伊擔憂的事情變成現實。 但不僅戰壕工程推進不力,他們也沒能利用地形優勢。右側有圍場的牆和陡坡,是非常堅固的天然屏障,只需較少守軍即可。於是,坡度較緩,更易通行的左側理應加強兵力或布置一支預備隊用於反擊。但整個陣地一律布置了兩個梯隊,每個梯隊都是由一個個交替布置、間隔相當大的小型騎兵和步兵單位構成的。5000名匈牙利騎兵本來應該一部留作預備隊,一部在最左側列陣,但他們覺得最左側會暴露於炮火之下,所以不敢去那邊,於是全在最後面當第三梯隊。由於前一晚遭受了襲擊,他們顯然士氣受挫。 會戰期間在布闊伊身邊的耶穌會士菲茨西蒙(Fitzsimon)為我們留下了一份優秀的戰記。他說波希米亞的軍陣太單薄了,還學究氣地援引了李維的觀點。右側圍場與左側山坡的間距約為1.5英里(約2.4千米),6而波希米亞全軍不超過2.1萬人。如果統帥堅定英明,將部隊牢牢掌握在手中,那么正如前面所說,他可以派較少的兵力把守圍場和右側,保留一支強大的預備隊以防萬一,這樣就可以彌補地闊人少的問題。但安哈特領主克里斯蒂安並非這樣的統帥。之前,當巴伐利亞部隊孤立無援時,他還會猶豫要不要進攻就證明了這一點。即使他個人能力更強,富有自信,但他並不能掌控部將,更不能通過他們控制各部。 天主教軍沒有利用數量優勢進行包抄,比如他們無疑可以包抄波希米亞軍左翼,那裡沒有匈牙利部隊。相反,他們由兩側進攻時的正面寬度似乎還不如敵軍,於是縱深就更大了。皇帝軍和同盟軍分別組成了5個步兵大方陣,按照棋盤樣式排成二線或三線推進,騎兵在步兵側後方。皇帝軍的騎兵組成了小方隊,同盟軍騎兵的單位則很大。7 雙方在展開期間都開炮了,但無疑並未造成重大傷亡。天主教一方的火炮在山谷中,只能仰射。波希米亞人則只有6門大炮和若干小炮。 如前所見,儘管先展開的是巴伐利亞人,但第一波進攻是由右側的皇帝軍發起的。巴伐利亞軍確實必須沿著陡坡佯攻,但與克雷布斯(Krebs)的看法相反,這不可能是他們較晚參戰的原因。假如他們與皇帝軍同時列陣,那他們不會因為坡陡而晚幾分鐘參戰,結果讓皇帝軍自己打了勝仗,以至於公爵手下的大部分團根本沒交上手,畢竟開戰的決策主要是公爵做出的。仗之所以打成了側面戰鬥,是因為聯軍存在意見分歧,於是達成了妥協。他們決定首先發起一場大規模的散兵行動,看看敵軍陣地是不是像某些將領害怕的那樣牢固嚴密。這場行動必然要放在更能看清地貌的右側。因為初步偵察活動立即引發了會戰,決策是在很短時間內做出來的,所以天主教軍中最先部署、求戰最迫切的部隊幾乎無事可做。 聯軍本來沒有下定戰鬥決心,這可能也是他們採用窄長陣形的原因。他們不想第一波就投入太多人,而是希望保留大批兵力。 皇帝軍沿著緩坡迅速接近波希米亞軍左翼,最初遇到了多支騎兵團的反擊。但經過一番你來我往,騎兵很快就在敵軍的優勢兵力面前敗下陣來。圖恩伯爵(Count Thurn)的步兵團這時也展開行動,但只是在300步到400步遠處開槍,然後就轉身逃跑了。波希米亞一方的統帥在戰記中只看到士兵的膽怯,但史家指出先前有玩忽職守和欠餉的情況,以至於士氣低迷,這便能解釋這支部隊的糟糕表現。局勢但無疑還是有一些異樣。如前所見,波希米亞軍的梯隊非常單薄,每個單位都很扁平,間距又很大。這種陣形方便各陣根據具體情況穿插運動,相互配合,但必須有人認清和利用具體情況才行。換句話說,薄陣需要自信而卓越的指揮,上至統帥,下至各團。但事實不是這樣。我們之前已經看到陣形是平均攤開的,沒有真正因應地形。現在只有站在第一梯隊的圖恩伯爵部上前,8而且上前時相鄰的騎兵已經潰退。第二梯隊和第三梯隊的匈牙利人都沒有一齊前進。於是,第一梯隊的圖恩團前進時撞上了兵力多好幾倍的敵軍步兵和騎兵。難怪他們停下腳步,轉身逃跑了。為什麼圖恩不先等敵軍進入火繩槍的射程之內、可以發揮火槍的全部威力時再把部隊帶出去,配合附近騎兵發起反擊呢?考慮皇帝軍的數量優勢,反擊成功的可能性是很可疑的;前面的兩支步兵後面又有三支,還有騎兵隊相隨。儘管如此,孤零零的一個團上前又沒有提前利用防禦陣地和防禦火力的優勢,如此行動對部隊的要求太高了,就算再勇敢也不可能成功。令人稱奇的是,包括圖恩團餘部在內的第二梯隊沒有立即參戰,反而在第一梯隊順著間隙往後逃跑時不動如山。 波希米亞軍統帥之子,時年21歲的安哈特少主克里斯蒂安統領著一支勇敢的騎兵,從第二梯隊大膽上前,突襲得手。皇帝軍前鋒在前進途中遭到波希米亞騎兵攻擊,大概本來就陷入一定的混亂。現在克里斯蒂安突然殺了進來,途中遇到一支騎兵,驅策其返身再戰,一度擊破了一個步兵方陣,用馬刀砍倒了一部分敵軍。其他幾支部隊跟了上來,第三梯隊的匈牙利人也往前走了。但敵軍人數太多了。蒂利將同盟軍的騎兵派去支援,很快打垮了安哈特的騎兵。匈牙利人甚至沒有發起一次真正的進攻。面對天主教軍的不斷推進——其中波蘭人表現很突出——波希米亞的一個個團紛紛逃跑或退入右側的圍場,在那裡遭到四面合擊,迅速被消滅。 戰鬥從中午打響,持續時間不超過一個半到兩個小時。左側的一大批巴伐利亞部隊根本沒用上。 不僅多名親歷者的記述為我們提供了兩軍陣形的信息,還有名為《日誌》(「Journal」)的巴伐利亞官方戰報(作者是拉斐爾·薩德勒,1621年刊行於慕尼黑)以及領主克里斯蒂安寫給腓特烈國王(收錄於1787年的《愛國文獻集》,Patriotic Archives)的報告中的草圖。 《日誌》中寫道,雙方步兵都是方陣,唯一的區別是天主教一方的射手圍在方陣四周,包括後方,而波希米亞一方的射手有的在方陣周圍,有的在長矛兵單位兩側組成斜向的長隊。 在天主教一方,同盟軍的騎兵方隊要比皇帝軍的方隊大得多,這樣做是恰當的。 在安哈特報告的配圖中,波希米亞一方的步兵和騎兵都組成了扁平陣形,但射手和長矛手的關係沒有說明。巴伐利亞草圖中的波希米亞軍陣大概是虛構的;巴伐利亞人聽說過射手兩側長隊的事,據此畫了草圖,但他們不知道扁平陣形這個關鍵點,而從波希米亞統帥本人的草圖可知其確實採用扁平陣形。 但是,克里斯蒂安為什麼擺出稀疏扁平的陣形呢?草圖給人的印象是,他首先讓所有部隊(匈牙利人除外)排成一線,然後一支部隊不動,一支部隊往前走300步,以此類推。如此一來,第一梯隊各部的間隔恰好等於第二梯隊各部的正面寬度。因此,與敵軍正面接觸時,除非第二梯隊及時上前堵住缺口,否則第一梯隊的每支部隊馬上會受到兩面夾擊。按照這種陣形,敵軍騎兵對波希米亞步兵的威脅特別大。這樣做的解釋大概是敵軍也沒有組成連續正面,而是以間隔很大的窄長縱隊行進,克里斯蒂安是知道這一點的。因此,克里斯蒂安很可能指望著第一梯隊受到夾擊威脅時,不遠處的第二梯隊能迅速衝上來支援,同時巨大的間隔能賦予每一支部隊最大程度的行動自由。 話雖如此,我們還是要問:將各部隔離開來的巨大間隔難道不應該為戰敗負責嗎?假如波希米亞各部沒有組成鬆散的兩線梯隊,而是組成緊密的一線梯隊等待敵軍進攻,儘可能高效地發揚火力,9在最後關頭儘可能整齊地發起全線反擊(當然,匈牙利人還是留作二線預備隊),那麼取勝的機會當然要大一些。他們有沒有可能是被古人所誤,受到了羅馬軍團當年利用了空隙之說的餘毒[利普修斯根據李維(8:8)得出的棋盤陣]影響?無論如何,下一個時代的軍人轉向了密集陣形。 一份很可能出自安哈特領主克里斯蒂安本人之手,內容是波希米亞軍隊不足之處的回憶錄[刊載於《愛國文獻集》,7(1787):121]中抱怨說,許多軍官能力不足,還嘲笑他們根本不理解的尼德蘭戰法。假如克里斯蒂安對尼德蘭戰法的理解和運用果真如文獻記載和他本人所繪草圖中一般,那我們就不應該太苛責那些有排斥心理的老兵了。身為統帥,克里斯蒂安的問題顯然不會比其他任何人小。他還埋怨手下團長太少,因為將軍們都是自行任命團長(第119頁)。這或許是實情,卻再一次反映了統帥的優柔寡斷。 此戰不同尋常地有許多民族參加。波希米亞一方有波希米亞人、奧地利人、匈牙利人和尼德蘭人;天主教一方由德意志人、西班牙人、義大利人、瓦隆人和波蘭人組成。 布賴滕費爾德會戰10 (1631年9月17日) 古斯塔夫·阿道夫在波美拉尼亞海岸登陸後過了大約15個月,他才與身兼皇帝軍、同盟軍統帥的蒂利在薩克森決戰。皇帝一開始派不出足夠兵力對付瑞典國王。儘管將同盟軍算在內的話,他可動用的兵力確實很多——瑞典國務委員會的一名成員警告說,皇帝的兵力不少於15萬——但為了把守開戰至今奪取的無數堡壘,這些部隊分散於各地。此外,皇帝還在義大利與法國爭奪曼圖亞公國。然而,皇帝之前在眾選侯和天主教同盟的勸說下將瓦倫斯坦撤職,此舉拖延了準備反擊的工作。9月,也就是古斯塔夫·阿道夫踏上德意志土地兩個月後,皇帝用撤職令通知了瓦倫斯坦。 因此,古斯塔夫·阿道夫有時間一座接一座拿下波美拉尼亞和梅克倫堡(Mecklenburg)地區的要塞,期間常常會遇到激烈抵抗;他還可以通過政治手段與新教諸侯盟友磋商,爭取他們。1631年2月,他在奧得河畔法蘭克福首次與蒂利面對面,但兩位統帥都無意求戰。通過奔走來回的急行軍,古斯塔夫·阿道夫搶在蒂利援兵抵達之前先後奪取了自己右側的代明(Demmin)和左側的法蘭克福(Frankfurt)、蘭茨貝格(Landsberg)。但接下來,蒂利於5月20日強攻奪取了之前宣布支持瑞典的馬格德堡,令人驚嘆。儘管如此,他們都沒有直奔對手而去。古斯塔夫·阿道夫在等待援軍抵達並與布蘭登堡選侯和薩克森選侯聯絡。蒂利則相信身邊都是瑞典國王占據的要塞,他不可能壓迫對方應戰,於是滿足於在中歐四處鎮壓瑞典的支持者。直到蒂利進入薩克森,選侯約翰·格奧爾格率軍與瑞典結盟時,會戰才就此展開,地點在萊比錫以北約5英里(約8千米)處。 據文獻記載,古斯塔夫·阿道夫甚至到此時依然反對應戰,只是因為不希望看到國土成為兩軍來回燒殺掠槍的戰場的選侯敦促,他才同意。果真如此的話,瑞典國王獨具戰略眼光的名聲可就要受損了。他指望不上更多援軍了,而且躲開蒂利也沒有其他重要目標要奪取。蒂利則恰恰相反,他還在等待一支由奧爾德林格(Aldringer)統率的南德意志援軍,援軍已經抵達耶拿(Jena)近郊,因此幾天內便可到達。蒂利本來大可以列陣於埃爾斯特河之後,大概能夠拖住敵軍足夠長的時間。11因此,他本人對此應該毫不猶豫,但連勝而驕的手下將士覺得敵軍來到萊比錫平原是送上門來的機會,應該與之會戰。那麼,古斯塔夫·阿道夫再次避戰可能是因為什麼呢?拖延下去的話,他一無所得,只會丟掉薩克森,丟掉薩克森則萬事皆休。如果仔細看他發回國內的9月15日杜本(Düben)重要作戰會議報告中的措辭,我們會發現他其實沒有說反對會戰,只是給出了不應浪戰的理由。換句話說,作為一位明智的政治家,他不想表現出一心求戰的樣子,而是把這個角色安排給了最關切本土不要再受戰禍的選侯。如此一來,薩克森人在戰鬥中會更加賣力,而且出了問題也是他們擔責任。 瑞典薩克森聯軍兵力估計約為3.9萬人,皇帝軍和同盟軍有3.6萬人。因此,前者兵力略多,騎兵比對方多2000人(1.3萬人對1.1萬人),火炮也多(75門對26門)。但蒂利寄希望於靠質量優勢彌補數量劣勢,對面的1.6萬名薩克森部隊大多是征來的新兵,頂不住蒂利的部隊。 蒂利出了萊比錫城,命令大軍在開闊平原停下並列陣於布賴滕費爾德村右側的一處小丘,那裡在洛伯河(Lober)後方約2千米處,河從陣地正面流過。洛伯河今天只是一條小溪,但從記載來看,在當時肯定很難渡過這條小溪。軍陣沒有天然界限,左右兩側皆無依憑,但考慮有大縱深的步兵大方陣(terzio)保護側翼,所以天然障礙物也不是必然要有的。 聯軍似乎是在遠處就展開為寬大正面,從平原上走來,發現敵軍陣地時就轉向右邊並派出前鋒在戰線之間游擊。瑞典國王和霍恩元帥(Field Marshal Horn)在報告中都說,右轉的原因是避免敵軍利用陽光和風向的優勢。這句話含義不是很明確,儘管從韋格蒂烏斯開始,陽光和風向的優勢就是軍事理論家葫蘆里的老藥,但弗隆斯貝爾格自稱對其一無所知。戰陣的正面方向是由完全不同的、更加重要的因素決定,而且在展開狀態下轉向的難度極大。拿騷伯爵約翰寫道:「在戰鬥中試圖轉向是很危險的,這算是半個逃跑,而且給了敵軍側面進攻的機會。」12古斯塔夫·阿道夫也明言轉向沒有成功,因為他們必須要在敵人眼皮底下越過一道天塹,也就是洛伯河。但向右運動的結果是兩軍沒有正面碰撞,聯軍伸到了蒂利軍左翼以外。聯軍不只是物理上延伸出去一塊,還潛在地進一步拉大了與敵軍的距離,因為除了霍爾斯坦的一個團,蒂利將全部步兵放在了中間偏右的位置,13騎兵有12個(11個)團在右翼,只有6個團在左翼。於是,古斯塔夫·阿道夫和瑞典軍幾乎只會遇到騎兵,而騎兵必然布置得非常稀疏,也就是間隔很大,因為整條戰線的長度達2.25英里(約3.6千米)以上,一步的距離內不超過5個人。排成一線的4個步兵密集大方陣應該也有很大間距。 蒂利或許可以趁著聯軍正在渡過洛伯河的機會出擊(類似於白山會戰中安哈特的處境),但他沒有那樣做,大概是為了讓己方炮兵能首先向展開過程中的敵軍開火。敵軍渡河期間,蒂利左翼被包抄的狀況顯現了出來。左翼指揮官帕彭海姆(Pappenheim)向左移動,於是左翼的騎兵和右翼的霍爾斯坦團之間出現了一個缺口。雙方都想包抄對方,於是戰鬥在缺口處爆發了。帕彭海姆遠遠地繞到了敵軍側面,以至於瑞典第二梯隊可以直接上前迎擊他。14 蒂利軍主力對此無法袖手旁觀,尤其是瑞典薩克森聯軍的炮兵現在也開始行動了,他們的火炮數量遠多於對手,威力更大。於是,蒂利命令右翼投入戰鬥,特別是全體步兵。他的4個步兵大方陣齊頭並進,配合騎兵擊退了薩克森部隊。不光是老兵打新兵,還是以多打少,薩克森人怎麼可能頂得住呢?帕彭海姆的左翼和蒂利親自指揮的右翼之間出現了一個大缺口,因此戰線上的瑞典主力對面幾乎沒有敵人。聯軍向右行進時,瑞典軍和薩克森軍之間可能也形成了一段空隙。這或許是瑞典人在報告中特彆強調右轉是為了避免敵方利用陽光和風向的優勢的一個原因,是為了應對潛在的批評。 由於帕彭海姆所部騎兵向左運動,薩克森部被擊退,所以瑞典軍遭到了兩面包抄。事實上,菲爾斯滕貝格(Fürstenberg)指揮的一個騎兵團已經繞到了瑞典軍後方。既然近1.5萬名薩克森人已經被驅離戰場,蒂利現在擁有了近3.6萬人對不到2.5萬人的數量優勢。但瑞典部隊的戰術靈活性,以及瑞典國王及其將領的高超果斷指揮彌補了數量上的差距。 甚至在薩克森人敗退,皇帝軍完成對瑞典軍這一側的包抄之前,帕彭海姆的騎兵就被擊退了。與火槍手緊密配合的瑞典騎兵在戰術上優越於皇帝的騎兵。15他們放任敵方騎兵來到近處,接著火槍手一輪齊射,瑞典騎兵隨之衝上去,一舉將敵軍擊退。就連來到瑞典軍後方的菲爾斯滕貝格部騎兵也被轉過身來的瑞典第二梯隊擊退並殲滅。 但決勝的位置還是在瑞典軍左翼,皇帝軍的4個步兵大方陣占據了薩克森人原來的陣地。如果大隊步兵配合騎兵向左攻打瑞典軍的暴露部,他們要如何抵擋呢?古斯塔夫·阿道夫一看到薩克森人在逃離陣地,就從第二梯隊抽調兩個步兵旅來掩護側面,又從另一翼抽調了一個騎兵團來支援,對敵軍騎兵發起進攻;敵軍騎兵只有6個團,如果減掉之前跑到瑞典軍後方的一個團,那就只剩下5個團了。與另一翼一樣,騎兵和火槍手在進攻中密切配合,擊敗了蒂利的騎兵並將其驅離戰場。還沒等追擊薩克森人的皇帝軍步兵大方陣重新集結整隊、轉到新的行動方向,騎兵已經一敗塗地。事實上,有一個方陣跑得太遠,揚起了漫天塵土,以致於看不到發生了什麼。它在待命期間無所作為,沒有參加之後的戰鬥。但其他3個方陣被己方騎兵拋棄,又受到瑞典軍多個方向的攻擊和威脅,無力施展真正的強項,也就是雷霆般的突擊。有人會覺得他們的兵力那麼多,各部應該可以相互支援,擊退敵軍騎兵,然後轉入進攻。但這並沒有發生。果決領導下的瑞典騎兵肯定不斷從四面同時進擊,薩克森步兵大方陣被迫消極防禦。我前面說蒂利軍兩面包抄了瑞典軍,這句話現在必須重新檢視。早在蒂利軍左翼形成威脅之前,右翼包抄的部隊就已經被擊退了,而當瑞典軍發起積極抵抗時,左翼的威脅也被解除了。我們可以說瑞典騎兵將步兵方陣釘在了原地,這時瑞典火槍兵也發起進攻,特別是向密集的敵陣開火、幾乎發發必中的輕炮兵。16除了更強大的遠程武器大大提升了瑞典軍殲滅被圍敵軍的效率這一點,此情此景肖似坎尼會戰。 古斯塔夫·阿道夫後來寫道,他的7個步兵旅中只有3個實際參戰,主要是對付蒂利大方陣的兩個旅以及參與擊退帕彭海姆部、殲滅菲爾斯滕貝格部騎兵的步兵。 帕彭海姆手下的騎兵儘管數量大得多(可能是7000人對4000人),但還是一無所獲,因為瑞典騎兵與近戰步兵密切配合,且得到了火槍手的有效支援。帕彭海姆沒有被徹底擊敗。他自稱重新集合了部隊,但無法率領他們回身再戰,而到了次日,「他在刺眼的陽光下從敵人面前退走了」。另一側的皇帝軍騎兵處於兵力劣勢,不到4000人對至少5000名瑞典騎兵,後者還得到了姍姍來遲的兩個團的加強。皇帝軍步兵的火槍隊薄弱,沒有做好再次進攻的準備,支援力度很小。於是,皇帝軍的兩個兵種沒有達成戰術協作,被步騎協同的敵軍各個擊破,先是騎兵,再是步兵。 蒂利多次受傷,勉強保住性命,決定退向哈雷(Halle),路線大致是從瑞典軍後方,沿著瑞典戰線平行方向回退。他身邊可能還有菲爾斯滕貝格騎兵殘部。該殘部繞到瑞典軍後方,結果受創。帕彭海姆和沒有參加第二階段會戰的第四方陣早已向萊比錫而去,直到次日才與蒂利會合。因為蒂利在德意志西北部還有相當的兵力,所以這次看似詭異的撤退行動其實是他一早就計劃好的,一旦戰事不利就退兵。類似地,薩克森選侯逃跑時不是朝向後方的杜本,而是向側面的艾倫堡(Eilenburg)而去。 被俘的蒂利部步兵立即加入了瑞典軍,以至於後者戰後的兵力比戰前還要多。 呂岑會戰17 (1632年11月16日) 呂岑會戰(battle of Lützen)之前,瓦倫斯坦侵入薩克森並奪取了萊比錫。古斯塔夫·阿道夫從南德意志趕來驅逐他。瓦倫斯坦得到了從馬斯垂克遠道而來的帕彭海姆支援,兵力之盛令古斯塔夫·阿道夫不敢立即出擊。同時,國王還指望著格奧爾格公爵統領的一支呂訥堡與薩克森聯軍來支援,後者在易北河另一邊的托爾高(Torgau)附近,於是瓦倫斯坦被夾在了兩股敵軍之間。古斯塔夫·阿道夫在薩勒河畔瑙姆堡(Naumburg)以北設下守御完備的大營,人數雖居劣勢,但瓦倫斯坦還是不敢貿然攻打。兩軍就這樣對峙數日,飽受11月寒冬之苦。最後,瓦倫斯坦決定將部隊撤回薩克森諸城的冬季營地。古斯塔夫·阿道夫剛剛發覺便主動出擊,希望與格奧爾格會合,或者在敵軍集結之前將其擊敗。瓦倫斯坦派輕裝部隊拖住瑞典前鋒,然後精明地選擇了一處適合打防禦戰的陣地。瓦倫斯坦部沒有直接堵住瑞典人的去路,而只派了右翼過去。不過,右翼邊上是小城呂岑和難以通行的沼澤,易守難攻。因此,為了與皇帝軍交手,瑞典人必須花時間繞了一個大圈子,不僅給了對方集結更多兵力的機會,也讓對方有時間奮力挖掘戰壕,加固本來正面就有天塹保護的陣地。當古斯塔夫·阿道夫在進軍第一日(11月15日)得知敵軍在正面不遠處設立陣地時,他命令部隊轉向敵軍,準備次日清晨發起進攻。他有16300人,包括5100名騎兵和60門火炮(包括輕便的團炮)。瓦倫斯坦最初只有1.2萬人,包括4000名騎兵、21門重炮和數目不詳的輕炮。18但迷霧讓瑞典軍直到上午10時才出擊。正午時分,1400名騎兵加入皇帝軍,兩時到3時之間又有1500名步兵抵達,於是總兵力就成了14900人對16300人。 早期文獻說,呂岑會戰中的皇帝軍依然採用蒂利在布賴滕費爾德會戰中的那種笨拙陣形。這是不正確的。瓦倫斯坦已經拋棄了步兵方陣,改行10排縱深的陣形。他還採用了輕便的團炮,並將火槍手配屬給騎兵。19儘管如此,瑞典軍仍然具有質量優勢,他們使用沒有木叉的輕型火繩槍,縱深只有6排,更有對新募軍隊來說總是具有優勢的老練軍隊。 最後,儘管皇帝軍陣地堅固,但瑞典人的數量和質量優勢還是占據了上風。瓦倫斯坦的中軍步兵一直沒有被擊敗,但騎兵損失慘重,以至於他不敢次日再戰了,儘管夜幕降臨後抵達的4000名帕彭海姆部步兵讓他具有了相當大的數量優勢。假如這支步兵早幾個小時抵達,當日戰局或許會有利於皇帝軍。另外,純粹從戰術角度來看,瓦倫斯坦在次日未必不能再戰,未必打不贏,至少還可以防守。瑞典人在夜間也稍稍退後,但他們當然還在等待從托爾高來的呂訥堡薩克森聯軍,20而這正是瓦倫斯坦放棄交戰並撤出薩克森的決定因素。 有學者稱,瓦倫斯坦明知瑞典軍近在眼前卻依然命令部隊退入冬營的做法不可理喻。但他們不可能冒著11月的嚴寒繼續在曠野中紮營了。傭兵們可能會逃亡。他要麼退入冬營,要麼不經一戰便撤出薩克森,讓波希米亞境內的皇帝領地供養軍隊。通過警戒偵察,他排除了突然襲擊的危險,而且敵軍畢竟尚未合兵一處。最後,古斯塔夫·阿道夫本人也沒有必勝把握,戰鬥也是來回拉鋸。如果瓦倫斯坦為了規避會戰的潛在風險便直接犧牲薩克森,打算退往波希米亞,那他的思想也太狹隘了。 如前所見,他選擇以側面對敵看似不同尋常,其實賦予了他巨大的戰術優勢。如果真打了敗仗,他去波希米亞的道路就被堵住了,只能撤往西北德意志。他有膽量選擇這處陣地必須被視為壯舉,證明他具有戰略膽識。 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這場會戰受偶然因素的影響比其他會戰都大。古斯塔夫·阿道夫當然打算天一亮就進攻皇帝軍。假如他做到了,必然會打一場大勝仗。但迷霧讓瑞典軍推遲了進攻。在此期間,皇帝軍不僅奮力挖壕加固陣地,而且趕來的援軍也讓雙方兵力幾乎相等。反過來看,皇帝一方的最後一支援軍,帕彭海姆的4000名步兵儘管前一天晚上就接到警報,從約19英里(約31千米)以外的哈雷趕來,但這支本來會賦予瓦倫斯坦數量優勢的部隊還是遲到了,入夜後才抵達,那時戰鬥已經結束了。最後,儘管瑞典打贏了,但國王的去世還是抵消了戰果。 會戰期間,阿尼姆(Arnim)統率的薩克森主力還在西里西亞,對付馬拉達斯(Maradas)和加拉斯(Gallas)的兩支部隊。天主教一方還有一支可觀的兵力供巴伐利亞選侯動用。儘管呂岑是一場重要會戰,但雙方都只投入了部分兵力,而且參戰兵力數目也是非常少的。 訥德林根會戰21 (1634年8月27日/9月6日) 1634年瓦倫斯坦遇刺後,由斐迪南皇太子(Crown Prince Ferdinand)任統帥、將軍加拉斯伯爵(General Count Gallas)實際指揮的皇帝軍與巴伐利亞軍聯軍轉進巴伐利亞,圍攻雷根斯堡。伯恩哈德(Bernhard)[45]從上普法爾茨趕來解圍,與來自康斯坦茨湖的霍恩在多瑙河南岸會合。令人驚訝的是,伯恩哈德留了一支部隊圍攻福希海姆(Forchheim),霍恩也在康斯坦茨湖和布賴斯高(Breisgau)留下兵力,以至於兩軍會合後的兵力似乎還是不足以直接進攻雷根斯堡的圍城部隊。圍城軍仍然在奮力攻打,同時弗賴辛(Freising)、莫斯堡(Moosburg)和蘭茨胡特(Landshut)也被拿下,雷根斯堡終於陷落了。 皇帝軍取勝後分兵兩路,斐迪南率軍前往正被一支瑞典和薩克森聯軍威脅的波希米亞,巴伐利亞與天主教同盟的部隊則在英戈爾施塔特(Ingolstadt)等待一支正從蒂羅爾趕來的龐大西班牙援軍。與我們預想的不同,伯恩哈德與霍恩沒有直撲巴伐利亞軍,趁西班牙部隊抵達前將其擊敗,而是同樣也分了兵,好讓部隊休整。現在薩克森部隊撤出了波希米亞,於是斐迪南再次轉向,與巴伐利亞軍會合後奪取了多瑙沃特(Donauwörth),並將注意力轉移到了圍攻訥德林根(Nördlingen)上。瑞典人難道要讓這座新教重陣也落入天主教一方手中嗎? 伯恩哈德之前在雷根斯堡就主張嘗試解圍,如今更是積極請戰,儘管他並不否認敵軍兵多。霍恩表示反對,事實上直接進攻訥德林根圍城部隊的決心最終也沒有下定。他們原先在訥德林根以西10千米開外的博普芬根(Bopfingen)等待援軍,後來決定向圍城軍逼近,紮營於烏爾姆與訥德林根之間的道路上,既方便從烏爾姆和符騰堡給瑞典軍運送補給,也能切斷從多瑙沃特向皇帝軍前線的糧道。部隊從訥德林根正西的博普芬根出發,繞了一個大圈到城西南的阿恩斯貝格山(Arnsberg),全程近10英里(約16千米)。前鋒指揮伯恩哈德去往的敵方地點似乎比霍恩預料中更接近訥德林根,因為只有在這麼近的距離上才能達到預期目標,即對皇帝軍補給線施加壓力。但這條路線從博普芬根出發後要經過崎嶇的山谷和森林,而且還沒等伯恩哈德後面的霍恩部越過這些障礙,皇帝軍已經占領了奧布赫(Allbuch)高地,那裡本來是聯軍預定陣地的一部分,是要構成陣地右翼的。正當爭奪高地的戰鬥期間,天黑了。次日上午,霍恩全力攻打奧布赫,左翼的伯恩哈德卻按兵不動。22瑞典軍儘管英勇,還是敵不過敵軍的巨大優勢兵力。聯軍終於把之前留在福希海姆城下和德意志南部的大部分部隊派了過來,但皇帝軍也等來了期盼已久的西班牙部隊。如今皇帝軍占有數量優勢,至少達到4萬人對2.5萬人的程度。23 霍恩元帥現在意識到自己既不能奪取奧布赫,繼續打也堅持不到傍晚,於是快到中午時就在一隊先遣騎兵的掩護下退兵了。伯恩哈德還守著自己的山頭,但現在輪到皇帝軍進攻了。伯恩哈德部也只得撤走,途中撞上了退下來的霍恩部。通往烏爾姆的道路在左翼伯恩哈德部正後方,霍恩部也沒有抵達預定地點,後軍沿著路且戰且退,於是恰好與伯恩哈德部形成了一個丁字。在種種不利因素之下,新教軍全面崩盤,步兵幾乎全軍覆沒,霍恩被俘,伯恩哈德力戰得以逃脫。 我們可能會設想伯恩哈德之所以推進到山上敵營炮火範圍內的近處,是他知道此舉將引發會戰,逼迫指揮部中的霍恩元帥不情願地投入戰鬥,因為霍恩明白訥德林根危如累卵,隨時可能陷落。如果再考慮兩位瑞典統帥不知道敵我兵力的巨大差距,這種看法似乎並非全無可能。但實際情況或許並非如此。如果伯恩哈德果真急於戰場決勝,那麼他從一開始就會避免分兵,而且會趁著斐迪南還在波希米亞時求戰。即便瑞典軍大膽的迂迴行動成功了,不經一戰便能占據城市西南方向的有利位置,或者在首日夜晚或次日清晨奪取奧布赫,這也未必就會引發會戰。伯恩哈德無疑知道皇帝軍有兵力優勢,但優勢不大。最起碼他會假定敵軍不敢冒險攻打易守難攻的瑞典軍陣地,於是選擇撤軍,放棄訥德林根。只不過穿過山谷用的時間太長,瑞典軍沒能全部抵達伯恩哈德預定的位置而不得不奪取之,所以才爆發了戰鬥。因此,我們必須將此戰劃為遭遇戰,而非酣戰。24 瑞典方損失了全軍的一半以上,約為1萬人至1.2萬人。步兵基本被殲滅。天主教一方的損失據說不超過1200人至2000人,這很有可能是真的,因為奧布赫爭奪戰中新教方付出的代價無疑要多於對方,但瑞典軍的大部分損失,尤其是被俘,是在撤退途中造成的。 現有報告中沒有詳細說明各個兵種的活動及其配合,乃至整體戰術局勢。但有一個重要且有趣的戰略因素應當重申:雙方都沒有交戰的企圖或計劃,戰鬥只是在爭奪一處高地的過程中,也就是在機動的過程中展開的;如果行動成功,則天主教一方要麼放棄圍攻訥德林根,要麼只得攻打占據極為有利陣地的新教軍。 維特施托克會戰25 (1636年10月4日) 1636年夏,皇帝軍與薩克森軍聯軍經過長期圍攻奪取了馬格德堡,當時巴納統率的瑞典軍還在城北邊的韋爾本(Werben),而且自覺兵力不足以解救馬格德堡。 現在兩軍相向而行,都盤算著從威悉河或波美拉尼亞調集援軍,但都沒有發動決戰的堅決意願。巴納想侵入薩克森,聯軍則計劃逼退對手,以便依次奪取瑞典手中殘存的城池。最後,一度被逼退回梅克倫堡的巴納繞過敵軍,從敵軍南邊發起進攻,於是會戰在普里格尼茨(Priegnitz)地區的維特施托克(Wittstock)爆發了。 此戰若真如普遍所認為的那樣,那麼它會是世界史上最令人驚詫的戰鬥之一。 巴納的兵力據說只有1.6萬人多一點,至多再多1000人。對面則有2.2萬人至2.3萬人,而且陣地在天然屏障之外又有工事加固。眼見敵軍正面堅不可摧,巴納決定分兵兩路,同時發起夾擊。如果再假定雙方訓練程度和戰術水平相去不遠,而且瑞典軍發起進攻時是背靠敵境,那麼從計劃的大膽程度和勝利的偉大程度來看甚至比坎尼會戰還要高。漢尼拔當年之所以能違背兵力弱的一方不能分兵夾擊的規矩,是因為他確信己方騎兵有絕對優勢,有充分理由尋求決戰,但我們實在看不出巴納為什麼覺得有希望打贏,也看不出他為什麼非要在此時不惜一切代價打會戰,因為他明明可以繼續機動而不承擔太大風險。 巴納的優勢在於敵軍兩側陣地沒有天然屏障,不用繞太遠即可包抄。另外,敵軍正面的森林也使瑞典軍的行動變得隱蔽起來。於是,由托爾斯滕松(Torstensson)指揮右翼的巴納部隊突如其來地殺進了敵軍戰線左側的薩克森部側面。但薩克森部穩住陣腳並形成了新的正面,哈茨費爾特元帥(Field Marshal Hatzfeldt)指揮的皇帝軍迅速從另一側趕來支援,於是向那一側包抄的瑞典縱隊和菲茨圖姆(Vitzthum)指揮的中軍預備隊白等了。按照通說的兵力對比,薩克森軍與皇帝軍聯軍的兵力必然要有托爾斯滕松的兩倍多,我們真是不知道後者怎麼能激戰3個小時,打得有來有回。 除非假定瑞典兵力至少與聯軍相等,甚至可能略多,否則這場戰鬥的計劃和行動便無法理解。巴納在戰前幾周時間裡調來了人數可觀的援軍,包括1000多名布蘭登堡守軍——守軍獻城後,薩克森聽其去留——而聯軍還有占領布蘭登堡的克利青將軍(General Klitzing)部5000人沒有與主力會合。因此,儘管皇帝軍自稱以1.2萬人對2.2萬名瑞典軍的說法是遁詞,26可能與事實差得很遠,但瑞典方也不是不可能占據一定的數量優勢。 瑞典軍右翼就這樣逐漸將幾乎全部的敵軍吸引了過去,雖不能取勝,但尚可堅持。隨著夜幕降臨,瑞典軍左翼現身於聯軍身後,於是各部已經混雜不堪的聯軍不敢繼續交戰,而是趁夜撤出,丟下了大炮,單位也打散了。蒙泰庫科利(Montecuccoli)有一句評語(《作品集》2:58)說巴納取勝靠的是「日落時終於現身的12隊生力軍,當時皇帝軍全都精疲力竭了」。 即便巴納沒有以少勝多,他作為一線指揮官的聲譽也不會受損。他的主要目標絕不是引發決戰,但當敵軍為了次要目標而力量削弱,而他又覺得力量與敵方相當時,他便抓住了機會。他果斷繞過敵軍,不怕背對敵境,同時意識到掩護敵軍正面的障礙也使其不能發起反擊,於是他大膽地分兵合擊。他的機動成功了,由此顯然占據了上風。前後夾擊自然是有優勢的,哪怕在兵力相當的情況下,瑞典人最後還是達成了這個目標。防守方避免被夾擊的唯一可能性是適時發起反擊,趕在另一部干預前將敵軍一部殲滅。皇帝軍沒有做到,於是最終必然失敗。但他們的根本錯誤在於沒有見好就收,完成次要目標,奪取布蘭登堡後就集結全部兵力,尋求沙場決勝。當然,聯軍由薩克森選侯約翰·格奧爾格和皇帝的元帥哈茨費爾特二人同掌,做出大膽決策確實是很難的。另外,攻陷馬格德堡後,聯軍因為缺乏糧餉彈藥而無所事事達4周,部隊拿不到錢就不上陣。 講到腓特烈大帝的托爾高大捷時,我們會看到類似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