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戰爭的黎明 · 第一篇 文藝復興時期的軍事狀況
1 歐洲現代步兵的建立
瑞士軍事體系威力驚人的基礎是密集大方陣帶來的集體效應,200年的不斷勝利讓方陣中的每個人都充滿自信。全民尚武讓全民上陣成為可能,不管後者有多麼勇猛,龐大的陣勢壓倒了舊式職業軍隊的匹夫之勇。憑藉南錫一戰,瑞士戰法走出了曾幫助瑞士取勝的重要盟友,大山。早在以格朗松和穆爾騰兩戰決定勝負的那場戰爭中,瑞士聯邦主要是為了法國國王,而非自身政治利益而戰。如今,他們開始通過為異族效力而威名遠播。如此一來,德意志民族的一個小分支就具有了重大的歷史意義。但從世界史的角度來看,更重要的是其他地方的民族看到瑞士戰法的優越性,於是紛紛開始效仿。
當然,除了重騎兵,輔助騎士作戰的射手和近戰步兵早就有了。要取得進步、要實施變革的關鍵是:這些步行士兵原本只是輔助兵種,如今則要編組為規模大得多的密集單位。
最初只有兩個民族充分實現了這一進步:德意志和西班牙。法國和義大利也有類似的趨勢,但只有萌芽,並未完成,或者說直到很久以後才完成。這裡有一個值得特別關注的明顯區別。不過,讓我們首先來闡明現代軍事發展的第一個實例,發生的地點是德意志地區。
尼德蘭人與吉內加特會戰1
(1479年8月7日)
非瑞士人首次採用瑞士戰法的戰鬥是南錫會戰開始兩年半後的吉內加特會戰(battle of Guinegate)。大膽查理的女婿馬克西米利安大公(Archduke Maximilian)在此戰中擊敗了一支法軍。因此,正是曾經飽受瑞士軍威之苦的勃艮第人,如今首次成功試行了瑞士人的戰術。
馬克西米利安原本在圍攻小邊堡泰盧阿訥(Thérouanne),恰好此時有一支由科爾德(des Cordes)統率的法國援軍從南邊而來,於是大公出兵阻擊。法軍和往常一樣由騎士和射手組成。除了每名騎士配屬的敕令軍團射手以外,大批免稅射手也來了。馬克西米利安在這兩個兵種方面比對面弱得多,卻有不少於1.1萬名裝備長矛或斧槍的近戰步兵,他們是由根特治安官兼弗蘭德斯軍總指揮讓·達蒂齊勒(Jean Dadizeele)帶來的。馬克西米利安年僅20歲,身處妻子的領地,他既無經驗也無權威來創立新軍制。但他軍中有羅蒙伯爵,後者的領地在緊臨伯爾尼和弗里堡的諾伊恩堡湖畔。他為勃艮第公爵與瑞士人作戰。他極不情願與瑞士為敵,不管是平時或戰時,沒有人比他更熟悉瑞士人。據文獻記載,正是這位出身瑞士的伯爵仿效瑞士制度組建了弗蘭德斯步軍。我們還可以設想,向現任統帥提議帶上大隊步兵的人也是他,而且沒有什麼地方能比勃艮第治下的低地地區更適合組建新軍。事實上,早在1302年弗蘭德斯諸城起義軍擊敗法國騎士的科特賴克會戰中,當地人就運用過類似的戰法。這套戰法在1382年的羅斯維克會戰中失效了,因為面對騎士,弗蘭德斯平原沒有瑞士群山那樣的天塹。儘管如此,低地地區還是保存了一支強大的戰士隊伍和強烈的尚武精神。就連大膽查理的軍隊都有很大比例的尼德蘭人(Netherlanders)[1],如今瑞士人又為他們的尚武精神再展神威提供了樣板。
即便把4000名泰盧阿訥守軍——他們在會戰中會威脅勃艮第軍後方——計入法軍,勃艮第一方的總兵力大概還是比對方多幾千人。
兩軍都採用步兵居中、騎兵在兩翼的部署,一邊的步兵是射手,另一邊以矛手為主。勃艮第矛手分為兩個既大且深的方陣,指揮官分別是曾在南錫會戰中效力於大膽查理的拿騷伯爵恩格爾貝特(Count Engelbert of Nassau)和羅蒙伯爵。馬克西米利安本人沒有按照騎士作戰的傳統與騎士並肩作戰,而是手持長矛加入了方陣,身邊有一批貴族。2馬克西米利安在回憶錄中寫道,他作為少主來到低地地區後就製造並操練起長矛。所以,我們可以說步兵在貴族陪同下進行了系統的矛術訓練和操練(drill)。讓貴族——他們自然要站在前列——加入方陣,加強方陣步兵戰鬥力的做法早在中世紀晚期就相當常見了。但現在有一個重要區別:貴族拿起了步卒的長矛,不再只是帶領步卒作戰,而是與步卒共同組成了整體性的戰術單元。據「最傑出的編年史」記載:「羅蒙伯爵立於陣中,公爵(馬克西米利安)站在步卒和長矛中間。」
科爾德的右翼擊退了伴隨步兵方陣的勃艮第騎士,還奪取了已經擺好的勃艮第大炮。儘管勃艮第一方有許多射手,但戰記中根本沒有提到他們。在強大的法軍面前,他們無疑馬上就頂不住了,要麼逃離戰場,要麼退入矛手方陣。
法軍騎士取勝為科爾德從右翼出發,攻打由拿騷伯爵統領的勃艮第左側矛兵方陣提供了的可能性。這次進攻讓勃艮第軍停下了腳步。勃艮第軍在正面和側面都受到了法軍射手的猛烈打擊,後者還得到了俘虜的勃艮第大炮的支援。因此,儘管大部分法軍騎士取勝後忙著追擊逃跑的勃艮第騎士,離開了戰場,但勃艮第軍還是遭受了巨大壓力。
假如另一翼也是類似狀況,那麼勃艮第軍必然會失敗。但那邊的勃艮第騎士比較多,頂住了法軍進攻,沒有讓他們從側面殺入矛兵方陣。於是,羅蒙部繼續推進,打跑了法軍射手,從而解救了另一個方陣,勝負就此奠定。
同時代的文獻中沒有大篇幅描述吉內加特會戰中的勃艮第軍採用了瑞士戰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出自馬克西米利安本人或可以追溯到他的吉內加特戰記至少有4份,其中沒有一份提到瑞士戰術。儘管乍看起來出人意表,但當時的人意識不到一項理論變革的重要意義,到了下一代人才明白過來的情況畢竟絕非罕見。以古代軍事史為例,第二次布匿戰爭期間組建梯隊(echelon)這樣的根本性變革在文獻中從未被直接提及。但不管是這裡還是布匿戰爭,事實都是完全確定的。達蒂齊勒、莫利內(Molinet)、德布特(de But)和巴贊(Basin)都認為勝利要歸功於弗蘭德斯步卒。德布特說:「馬克西米利安公爵勇敢而堅定地與矛手站在一起,試圖兩面夾擊他的法軍騎兵沒有成功。」(Dux Maximilianus cum picariis fortiter instabat,ut equitatus Francorum,qui ab utraque parte cum aliis suis obpugnare quaerebat eundem,non posset in eum praevalere)巴贊講得還要更明白,他說弗蘭德斯步兵憑藉長矛打退了敵軍騎兵的突擊。(「Nam ipsi Flamingi pedites,cum suis longis contis praeacutis ferra-mentis communitis,quos vulgo piken appellant,hostium equites,ne intra se se immitterent,viriliter arcebant」:「弗蘭德斯步兵手持裝有鋒利鐵尖的長矛——他們通常稱之為『派克』,pike——勇猛地擋住了敵軍騎兵,沒有讓他們衝進來。」)
但我們不應該忽略一個事實:勝利要部分歸功於側翼的騎士,他們至少為一個勃艮第矛兵方陣提供了保護。若非如此,弗蘭德斯步兵很可能會戰敗,就像羅斯維克會戰那樣。
直到今天還沒有人解釋為什麼這場勝利沒有導致泰盧阿訥陷落。馬克西米利安反而放棄了戰役企圖,並將軍隊解散。要不是會戰過程和勝負結果有多份記載作為明證,那麼從最終影響來判斷,我們很可能會認為這場勝利不可信。有一種說法是,弗蘭德斯人不願意繼續參戰了。這大概是主君與地方議會(estates)由來已久的對立矛盾,尼德蘭人對主君馬克西米利安的恐懼不亞於對法國人的,不希望他因為打了勝仗而變得過於強大。另外,馬克西米利安的國庫可能也花空了,連繼續圍城所需的小股部隊的軍餉都湊不出來。
顯然,吉內加特會戰毫無政治意義。但從軍事角度看,它是一個關鍵轉折點。在接下來的一整代人時間裡都發揮了相當作用的尼德蘭步兵無疑起始於吉內加特會戰,而戰敗後的法國也有了改革軍制的動力,可能還傳播到了西班牙。但尼德蘭步兵主要還是國土傭僕的先驅。
國土傭僕3
吉內加特的勝利沒有為獲勝方帶來好處,因為馬克西米利安戰後就解散了軍隊。沒過多久,馬克西米利安——他最初當然是以共治君主的身份管理低地地區,妻子死後則是兒子腓力當上了君主,他以攝政的身份統治——就與地方議會爆發了公開衝突。為了把仗打下去,他不得不尋求市民徵召兵以外的兵源。
他向各地領主招募兵員,有低地地區本身的,有萊茵河流域的,有上德意志地區的,也有瑞士的。在1482年到1486年間,「國土傭僕」(Landsknechte)成為普通士兵的稱呼。
「國土傭僕」這個名字是怎麼來的呢?[其他稱呼有地方傭僕(provinciae servi)、國土隨從(patriae ministri)、國土夥伴(compagnons du pays)]他們為什麼不叫「步兵」(Fussknechte)、「雇軍」(Soldknechte)、「軍仆」(Kriegsknechte)或其他的合成詞呢?「國土傭僕」這個用法延續了大約一個世紀,直到三十年戰爭期間。後來這個詞就不見了,因為頻繁轉換勢力的自由傭兵與特定區域或將領建立了更長期、更明確的從屬關係,於是就以區域或將領命名了。
這個詞已經有了許多種解釋,但全都不成立。它指的不是相對於瑞士士兵的「本國士兵」,因為國土傭僕與瑞士士兵會在同一個旗號下的同一個單位服役。它的意思也不是相對於瑞士山區的「平原兵士」。它指的不是「守衛國家的士兵」,不是「為國家服務的士兵」,不是「從國家招募(而不是由議會提供)的士兵」。它的意思也不是「同一國籍的士兵」,或者說「同胞」。這個詞與「槍」(lance)無關,因為他們攜帶的武器在當時叫作「矛」(spear)或者「戟」(pike)。4
「Landknecht」(與「Landsknecht」不同)一詞在15世紀的德意志高地和低地地區都有使用,意思是治安官、宮廷信使、承擔一定作戰職能的騎馬或步行憲兵。因此,約翰·馮·波西爾奇(Johann von Posilge)才在1417年的編年史中寫道:「幾名Lantknechte將普魯士人的要塞巴辛哈延(Bassinhayen)出賣給了波蘭國王。「Lansquenet」一詞取得在低地地區的特殊含義是在1482年至1486年間,當時馬克西米利安與法國相安無事,但與先前剝奪他對兒子腓力的攝政權的議會開戰了。馬克西米利安越來越多的傭兵就是這些人,他們索要軍餉、蹂躪鄉間,令議會除之而後快的人也是他們。這些傭兵是幹什麼來的?畢竟現在不打仗。因此,馬克西米利安才為他們取了「國土傭僕」這樣一個看似無害的名號,直到開戰前都只是警察而已,並非軍人。
最早的著名國土傭僕首領是馬丁·施瓦茨(Martin Schwarz)。他本是紐倫堡的一名鞋匠,因為作戰勇敢被升為騎士,手下有施瓦本士兵和瑞士士兵。他的副官是一名瑞士人,伯爾尼的漢斯·庫特勒(Hans Kutler of Bern),此人也有其他一些名號。
「國土傭僕」的這個含義所代表的新現象首次被明確提及是在一份1486年10月1日召開於蘇黎世的瑞士聯邦會議簡報中,會上有人抱怨馬克西米利安手下的施瓦本騎士康拉德·加許夫(Konrad Gäschuff)的招兵活動。這位騎士據說出言放肆,誇耀說他訓練和武裝的一名施瓦本或其他國土傭僕頂得上兩名瑞士士兵。
從這份文獻可知,早在1486年秋,「國土傭僕」就已經是一個明確的概念了,指的是受過訓練的職業軍人。瑞士士兵與國土傭僕不同,而且會被拿來對比。
僅僅10年前,德意志士卒還很不受重視。1476年,當洛林公爵勒內(René of Lorraine)帶著上萊茵地區的傭兵試圖奪回公國時,他們在蓬塔穆松(Pont-à-Mousson)不僅沒有證明自身實力,反而在勃艮第人面前逃跑了。公爵只得將瑞士人召來。1477年6月5日南錫會戰中的方陣既有瑞士人,也有施瓦本人。但瑞士人很清楚自己的優越地位,看不起德意志人,幾乎把所有戰利品都獨吞了。
當國土傭僕通過系統性訓練達到了一定水平,有了自信心後,瑞士人就與他們分開,從此教官和學生成了彼此嫉妒的對立關係。瑞士人以百勝之師自傲,要保住其無與倫比的、超過其他所有人的軍人地位。國土傭僕的首領則告訴他們,他們可以做得與瑞士人一樣好,而他們也開始相信了。有組織的國土傭僕單位從低地地區去了英格蘭和薩伏伊。1487年8月10日,在蒂羅爾公爵西吉斯蒙德(Duke Sigismund of Tyrol)旗下,由弗里德里希·卡佩勒(Friedrich Kappeler)直接指揮的國土傭僕在卡利亞諾(Calliano)擊敗了威尼斯僱傭兵。西吉斯蒙德麾下起初是有瑞士人的,但他們不再像以前蔑視外地軍人,他們的軍官反而在發給國內的報告中自稱受到國土傭僕的威脅,性命幾乎不保。
1488年,皇帝的一支部隊開進尼德蘭,支援馬克西米利安與暫時俘虜公爵的議會作戰。瑞士人也來到了科隆城下,但統帥「因為國土傭僕的關係」不願意接納他們,不想產生糾紛,於是瑞士人就回國了。
兩年後的1490年,瑞士人和國土傭僕再次聚首,在馬克西米利安旗下出征匈牙利。聖加侖修道院編年史作者瓦特(Watt)後來寫道:「有許多聯邦士兵和國土傭僕參加此次戰役,也有少數人來自聖加侖。」因此,兩者一同參戰是常有的事。
1490年之役——期間施圖爾韋森堡(Stuhlweissenburg)被強攻奪取——似乎使新生的國土傭僕首次得到普遍關注,以至於編年史作者感到有必要多說幾句來澄清或說明「國土傭僕」這個詞的意思。
「國土傭僕」(lansquenet)首次出現於1495年的一篇日期明確的民歌中:「國內有許多國土傭僕。」5
他們是11世紀以來就有的募兵,在15世紀有許多名字,比如「山羊」(Böcke)和「衛士」(Trabanten)。區別在於,他們不再是散兵游勇,而是組成了明確的戰術單元,慣於依賴密集陣形,依賴相互的關係,外在的陣形關係又與新生的內在關係,也就是團隊精神相對應。自由傭兵團成立後,他們便通過持續的軍事訓練再現了瑞士人憑藉同胞情義與尚武傳統創造的典範。
世界軍事史上最早的戰術單元是斯巴達方陣。據說德馬拉托斯曾在波斯王薛西斯面前誇耀方陣,將其與單兵做了有意識的對比。他說,單個斯巴達人的勇猛不亞於任何人,但他們威力的真正根基在於法律,法律要求他們堅守陣線,不成功便成仁。
儘管下德意志傭兵單位的蹤跡一直都存在,但「國土傭僕」一詞主要用於上德意志的施瓦本和巴伐利亞地區:一方面原因當然是那裡離瑞士比較近,吸引著人們去效仿;另一方面是那裡有馬克西米利安的領地,許多人特別想加入他的軍。起初當然是各地分別編成部隊,後來其中最強的施瓦本部隊為全軍奠定了基調。馬克西米利安在自傳中有「國土傭僕與荷蘭軍」的說法,另一處將「國土傭僕」等同於上德意志部隊。「荷蘭軍」也繼續存在,1494年作為傭兵與瑞士人一同參加了查理八世的義大利征討,大概在1525年的帕維亞會戰中被消滅,當時的名號是「黑軍」。
從瑞士人對康拉德·加許夫的控訴中能看到,國土傭僕要經過系統的訓練。1488年1月30日,索倫伯爵弗里德里希(Count Friedrich of Zollern)下令在布魯日市集進行軍事操練,相關記載證實了系統訓練的存在。關於此事的各方記載有不一致的地方,尤其是操練的實際對象。一份記載說是馬克西米利安隨從中的德意志貴族,另一份說是德意志步卒,還有的說是尼德蘭士兵受訓,德意志人擔任教官。無論如何,操練使用的武器是長矛。教官下令組成「蝸牛」陣(「limaçon à la mode d』Allemagne」),然後下令放平長矛。受訓者會高喊「站穩,站穩」(Sta,sta)的口號,圍觀市民聽成了「殺呀,殺呀」(Sla,sla),害怕遭到突襲,於是嚇得一鬨而散。
「蝸牛」一詞指的是行軍縱隊轉為進攻縱隊,以及進攻縱隊轉為行軍縱隊時的有序步法。這不是人天生就會的本領,只能演練習得,而演練可以有不同的方式。6儘管後者也叫「蝸牛」(limaçon、caracole),這種步法與後來的一種射手機動方式卻沒有關係。
長矛的用法不像看起來那樣容易。7試用過長矛的瑞士作家米勒-希克勒(Müller-Hickler)寫道:
最麻煩的地方是長杆會抖。我通過親身實戰發現擊中目標簡直是不可能的,因為猛刺出去的時候,矛尖顫得太厲害了。用力戳擊時尤其如此,伸長右臂將整根矛送出去的時候抖得最明顯。
與身穿盔甲的「雙薪傭兵」對戰時,如果有機會瞄準對方的頸部和下身,攻擊盔甲的連接處的話,那也可以刺得慢一些,准一些。8
除了長矛,一批國土傭僕還裝備沉重的雙手劍,但雙手劍的作用不是很大。伯海姆(Böheim)說過,只有少數特彆強壯的人裝備雙手劍,專門用來保護軍旗,後來也用來保護團長(colonel),這當然是對的。9他又說他們接受過系統的訓練,但事實上,這些亞衲族(Anak)的光鮮後代的價值與拿破崙軍中的高個子鼓手完全一樣。
文獻中還多次稱讚國土傭僕步子走得齊。4排、5排、8排的說法都有。中世紀文獻中從沒有這樣的記載。
1495年秋,1萬名德意志士兵去支援米蘭公爵盧多維科·莫羅(Duke Ludovico Moro of Milan),後者正在圍攻諾瓦拉城中的奧爾良公爵。亞歷山德羅·貝內代蒂(Alessandro Benedetti)醫生詳細描述了公爵夫婦在諾瓦拉城下檢閱這支隊伍的情形: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胯下高頭大馬的格奧爾格·馮埃貝斯泰因(Georg von Eberstein)(又名「Wolkenstein」:「沃爾肯斯泰因」)統率的6000人德意志步兵方陣上。陣中能聽到有許多鼓,簡直要把人的耳朵「刺穿」,這是德意志的傳統。他們只穿胸甲,行進時每排的間隙很小。前排舉著矛頭鋒利的長矛,後排將矛高高舉起。方陣後面是斧槍手和雙手劍士。他們和旗手走在一起,全軍以旗為號左轉、右轉或後退,仿佛凌空而行。再後面是火槍手,火槍手左右兩邊是弩手。當走到貝婭特麗克絲公爵夫人對面時,他們收到信號後突然從方陣變為楔形陣(意思是由寬陣變為窄陣,或者由四邊長度相等的陣變為四邊人數相等的陣)。他們接著分為兩翼,一翼疾走,一翼慢行,前者繞到另一側,後者站定不動,這樣就完成了一次對調,渾然一體。10
除了動作操練,貴族的參與對國土傭僕的訓練也有著特殊的作用。文獻中反覆提到貴族手持長矛,站在步卒的行列中。在1486年的貝蒂訥(Bethune)會戰中,德意志人敗於法軍之手。蓋爾登公爵阿道夫(Duke Adolf of Geldern)與拿騷伯爵恩格爾貝特(Count Engelbert of Nassau)置身於步卒之中,說要與他們同生共死,而且據編年史記載,他們「為保護步卒」而流下了鮮血。
一份反面的文獻表現了上述記載的意義。1509年,馬克西米利安皇帝圍攻帕多瓦,當國土傭僕應該發起強攻時,他們要求貴族一同上陣。但巴亞爾(Bayard)[2]說:「難道要我們和裁縫鞋匠一起冒生命危險嗎?」德意志騎士說自己是來騎馬打仗的,而不是強攻要塞的。於是,皇帝放棄了圍攻。
國土傭僕與瑞士軍的首次大規模衝突發生於1499年的施瓦本戰爭期間。勝利者依然是資歷更老、有戰績和經驗加持的瑞士軍人。在哈爾德(Hard)、施瓦德洛(Schwaderlow)、弗拉斯坦茨(Frastenz)、卡爾文山口(Calven Pass)和多爾納赫(Dornach),施瓦本軍都敗了。儘管如此,馬克西米利安在談判中開出了極為苛刻的條件,瑞士人在簽訂和約時幾乎沒有得到任何好處;事實上,他們甚至退還了一些東西。當然,和約的動因是路易十二於同時期奪取了米蘭。
法國、西班牙與義大利軍隊
15世紀的法國軍事組織以敕令軍團和免稅射手為基礎。後者在吉內加特會戰中表現拙劣,路易十一就打算將他們改編成瑞士那樣的步兵。他用長矛和斧槍換掉了他們的弓箭,在皮卡第地區埃丁(Hedin)附近的一處軍營聚集了1萬多人進行訓練。第二年的訓練地點在魯昂附近的阿爾克橋(Pont de l』Arche)。
瑞士大使梅爾希奧·魯斯(Melchior Russ)在發回本國的報告中稱,法國國王按照德意志樣式製造了大批長矛和斧槍。11如果他也能製造使用這些武器的人,那就真是不求人了。後世史家認為有理由認為阿爾克橋訓練營是法國現代步兵的搖籃,聲稱那裡有6000名瑞士軍人做示範,讓法國士兵接受了系統的訓練。訓練營據說開辦了3年,瑞士教官停留了一年時間。但細究證據,這幅想像出來的圖景就消散了。12事實上,沒有任何文獻提到了操練或瑞士教官團。國王的意圖無疑與馬克西米利安當年在尼德蘭建立的訓練營如出一轍。另有明確記載稱,1500名敕令軍團的騎士來到了訓練營,目的是學會必要時下馬作戰。這必然意味著他們要與步卒一同列陣。但是,這種變革可不是下一道命令就能完成的。
訓練營出來的步兵從來沒被認為比得上瑞士軍人或國土傭僕。義大利邊境處也編成了一支類似於比利時邊境的部隊。除了這些後來被稱作「皮卡第」和「皮埃蒙特」「舊軍」的單位,還有一批或多或少比較鬆散的傭兵團,號為「冒險團」,其中有裝備近戰武器的人,但大部分是射手。1507年,他們揚名於熱那亞城下,當時巴亞爾和其他騎士在他們前面帶頭進攻。於是,法國軍事史研究者蘇薩納(Susane)認為這就是法國現代步兵的起源。他說從此之後,沒有錢購置騎兵裝備的年輕法國貴族為了更高的報酬與步兵並肩作戰就成了慣例。義大利語中的「斷槍」(lanze spezzate)指的就是這些貴族。據說,「斷槍」作為軍士與列兵之間的一等兵等級在法軍中一直延續到18世紀中期。
所謂的《維耶維埃爾回憶錄》(Mémoires de Vielleville)[3]記載道,每個連有12名「斷槍」。他們不用斧槍或火槍,而持長矛。
但儘管社會地位有所提高,但與國王帳下的瑞士部隊和國土傭僕相比,法國人組成的步兵單位仍然只扮演次要角色。從拉文納到帕維亞的歷次大戰都有他們的身影,文獻中也提到了加斯科涅和勃艮第部隊,但從來沒有稱其為善戰之師。自查理八世以降,歷代法國國王在重要會戰中都寧願使用德意志步兵。1523年,法軍將領邦尼維(Bonnivet)在找到瑞士部隊替代法國部隊後,就把後者打發回國了。直到1544年的切雷索萊會戰(battle of Ceresole)中,一支加斯科涅矛兵部隊才運用瑞士人的戰法打了一場勝仗。
1533年,弗朗索瓦一世再度嘗試創建一支由法國人組成、以民兵色彩為主的步兵。他驕傲地稱之為「軍團」(legions)。他甚至打算利用他們創造出結合希臘方陣、羅馬軍團、現代軍陣於一身的新式戰術單位。從描述來看,新陣形是一種大方陣,分成許多精心布置的小陣,小陣之間挨得很近。我們完全看不出小陣的意義或功用。這顯然只是紙上談兵。1543年,1萬名法國軍團戰士本來要守衛盧森堡,結果成群結隊地逃跑,將要塞拱手讓給了皇帝軍隊。1545年,同樣的事情在布洛涅再次發生。維耶維埃爾元帥在1557年的回憶錄中寫道,這些軍團戰士根本算不上軍人。從這些人老家的文書證據來看,他們離開田地是因為服役四五個月就能免稅。
法國高層無疑意識到了利用外國軍隊為法國作戰是不可容忍之事,但他們發現法國人的秉性不適合擔任步兵,而且將德意志人、瑞士人和義大利人招至麾下不僅能得到精兵,還能防止精兵為敵所用。
1500年前後,騎兵在法國有「常備軍」(l』ordinaire de la guerre)之稱,步兵則叫作「非常備軍」(l』extraordinaire de la guerre),因為平時只有騎兵。13但「步兵」(infanterie)一詞據說直到亨利三世時期才出現。1550年前後,源於義大利語詞「fante」的「fanterie」仍有人在用,這個詞的意思與德語中的「Bursche」(「隨從」)或「Knecht」(「僕從」)是一樣的。14
西班牙的發展過程與法國不同。早在1483年——路易十一不久前建立了皮卡第訓練營,格拉納達爭奪戰仍在進行——阿拉貢國王斐迪南(King Ferdinand of Aragon)據說招來了一支瑞士部隊,以其為模範組建類似的步兵。但瑞士一邊並不知道有部隊去了庇里牛斯山脈以南,而且學界至今沒有發現之後20年里西班牙有建了類似步兵新軍的跡象。
除了德意志人,最早仿照瑞士方式編成可用步兵的就是西班牙人,因此這一時期的西班牙軍事體系對我們有著特殊的意義。於是,在我的請求和德國文化部的支持下,卡爾·哈丹克博士(Doctor Karl Hadank)前往西班牙查閱相關文獻資料,但成果寥寥,並未顯著超越霍博姆的舊說。儘管關於法國和西班牙在南義大利交戰經過的文獻非常多——為首者當屬伊奧韋斯(Jovius)為人稱「大(傭兵)隊長」的科爾多瓦人貢薩洛(Gonzalo of Cordova)寫的傳記——但對於我們關心的問題,也就是對於步兵戰術單元的發展過程來說,這些文獻作用甚微。1495年,一支民兵得到地方政府批准成立並收到了幾次補給,它並沒有表現出新式戰爭藝術精神。在西班牙與法國爭奪那不勒斯領地期間,科爾多瓦人貢薩洛於1495年率領這支部隊出征,結果沒有擋住為法國效力的瑞士部隊。「在武器質量和陣形穩固方面」,他們都比不上瑞士人,而且儘管有數量優勢,他們還是逃跑了。但貢薩洛沒有因此放棄。戰爭期間,他通過實戰磨鍊了隊伍,終於在國土傭僕的支援下,在1503年的切利尼奧拉會戰(battle of Cerignola)中取得了首次勝利。他手頭的兵員一開始應該很差勁。他的帳下不僅有以投軍為務的冒險家和浪蕩子,也有拉來的壯丁。但他有一個優勢:他是在遠離故土的異國作戰。為了自身的利益,他們別無選擇,只能當兵打仗。過了幾年,西班牙步兵相對於瑞士部隊和國土傭僕的水平無疑已經上來了。1512年的拉文納會戰就體現了這一點,儘管他們還是被國土傭僕和法國騎士聯手擊敗。在接下來的一個半世紀裡,西班牙都以精銳步兵聞名。
西班牙還有一件新式軍陣遭遇思想牴觸的事件。在科爾多瓦人貢薩洛編練方陣的同時,阿約拉(Ayora)有一個叫貢薩洛的人想在家鄉做同樣的事,結果遭到了嘲笑。據記載,他有一次讓手下步兵操練了一整天。他請求國王提供長時間訓練所需的額外口糧和葡萄酒,還希望獲得「團長」的頭銜,以增強自己的權威性。另外,他還想要國王下達明令,規定他手下的軍官嚴格服從他。一次大型軍事會議上討論了是否應該支持阿約拉的觀點。據說大臣們嘲笑了他好長時間。但到了1506年,馬克西米利安之子,與妻子共掌國政的「俊郎」腓力(Philip the Handsome)將3000名國土傭僕帶來了西班牙,他們的示範效應大概消除了最後的反對意見。
義大利的情況與西班牙又有不同。十四五世紀的義大利尚武之風極盛,誕生了一批垂範軍藝的偉大僱傭兵。斯福爾扎(Sforzas)家族和布拉喬(Braccios)家族的基本戰略思想有一定區別,儘管差別並不很大。文藝復興時期的史學大師馬基雅維利(Machiavelli)、圭恰迪尼(Guicciardini)和伊奧韋斯一致認為,傭兵交戰只是當作一場遊戲,並不渴望流血。按照他們的判斷,傭兵在自身利益的指導下,為了儘可能拖長戰事,儘可能多賺錢,所以並不會尋求決戰,反而會迴避決戰。最後當不得不正面交鋒時,雙方都把對面視為同志,於是彼此會饒過性命,免得流血。1440年的安吉亞里會戰(battle of Anghiari)就是一個例子。據記載,此戰中有一人死亡,但不是陣亡,而是淹死在了沼澤里。後代學者無疑認為,通過傭兵首領的努力,這種作戰樣式將戰爭提升到了藝術品的層次,也就是機動的技藝。
細緻考察當時人的記述可知,儘管三位史學大師都這樣認為,但上面的記述從頭到尾沒有一句實話。他們的判斷只有一點正確:義大利傭兵打起仗來不像馬基雅維利及其同時代人眼中的瑞士人那樣殘忍,後者不許留俘虜,甚至會屠城。傭兵的作戰方式類似於騎士。在作戰任務允許的情況下,騎士也會手下留情,而且為了賺取贖金,他們不僅可以抓俘虜,甚至會專門抓俘虜。但傭兵的仁慈也不過如此,他們交戰時常常也是血腥的。15
在整個十四五世紀,來自熱那亞和倫巴第的義大利射手都享有盛名。他們在大膽查理的軍隊中也發揮著中重要作用。
與通常的中世紀軍隊一樣,義大利傭兵也以騎兵為主。這也是馬基雅維利痛恨蔑視他們的一個原因,因為他認為羅馬式的步兵才是決定性兵種。
當瑞士人和國土傭僕的戰績傳到義大利時,很快就有敏銳的軍人希望引入新戰法。當時的義大利相比於其他地方——比如法國——可造之材的數量和質量都優越得多。西班牙阿約拉人貢薩洛曾在米蘭學習新軍技藝。傭兵世家維泰利三兄弟在羅馬涅地區的卡斯泰洛城(Città di Castello)這塊小領地。1496年,他們著手建立一支前所未有的義大利人步兵。他們從本領居民中募兵,與有經驗的戰士混編,為他們配備了比德意志人的矛還要長一埃爾[4]的長矛。伊奧韋斯明確寫道,三兄弟教士兵「隨旗號而動,依鼓點而行,以縱隊前進,以蝸牛陣轉向,最後憑藉高超技藝和嚴密陣形打垮敵人」。(Signa sequi,tympanorum certis pulsibus scienter obtemperare,convertere dirigereque aciem,in cocleam decurrere,et denique multa arte hostem ferire,exacteque ordines servare)。在1497年1月26日的索里亞諾會戰(battle of Soriano)中,為教宗亞歷山大六世效力的維泰洛佐(Vitellozzo)率領1000人擊敗了800名德意志國土傭僕。但這支新軍的創始人剛剛取得成績就滅亡了。卡米洛·維泰洛(Camillo Vitello)早在1496年為法軍服役時就死在了那不勒斯,保羅於1499年被佛羅倫薩人斬首,維泰洛佐於1503年被切薩雷·波吉亞下令勒死。
切薩雷·波吉亞繼承發揚了維泰利兄弟的事業。他覆亡後,羅馬涅軍作為傭兵效力於威尼斯,水平確實很高。但長遠來看,這些嘗試的規模還是太小了,而且沒有政治強權的支持,哪怕在危機過後也無以為繼。馬基雅維利試圖為佛羅倫薩共和國組建一支有素質的本土民兵,此舉在觀念上就有問題,事實上也失敗了。威尼斯共和國控制著大批依附於自己的農民,本來是最有條件組建新軍的。但威尼斯政府不願意武裝本國屬民,寧願從別處招兵,尤其是羅馬涅。原本有可能成為義大利人步兵骨幹核心的羅馬涅軍先在1509年的瓦埃拉會戰(battle of Vaila)輸給了瑞士人,後在1513年的拉莫塔會戰(battle of La Motta)被西班牙人和國土傭僕擊敗,於是被消滅了。從此以後,義大利步兵總被視為與法國步兵一樣無用,甚至更無用,儘管作為個體的義大利人有善戰之名,以至於法國冒險團的不少部將就是義大利人。
綜上可以肯定,如果說法國人和義大利人在軍事革新方面落後於德意志人和西班牙人的話,這一現象與民族性毫無關係,因為法國人後來表現出了傑出的軍事素養,而義大利人直到文藝復興為止都被視為優秀的戰士。這是環境和機緣的結果。德意志人得益於最早在馬克西米利安帳下與瑞士人共同作戰。因此,瑞士人自己成了國土傭僕形成骨幹。兩家分道揚鑣後,國土傭僕不僅是瑞士人眼中的競爭對手,更是死敵。馬克西米利安麾下有幾位高層明白了新軍的原理,遂通過操練加以實現。當編成一批秉承新精神、富有自信心的國土傭僕骨幹,又有一批廣受尊重信賴的將佐進入高層時,制度化的國土傭僕遂憑藉自身實力而不受阻礙地拓展。
當時的人常會提一個問題:法國為什麼沒有發生類似的事情?過去的看法是,這是因為有人不想讓老百姓變得尚武,以方便控制。據說這是貴族的觀念,國王是受其影響。16此說與法國曾多次嘗試組建法國人步兵的事實相牴觸。但嘗試沒有成功,也就是說,他們沒有達到瑞士人和國土傭僕那樣的能力和自信心,而法國國王無疑更青睞精銳之師,而非無用之兵。因此,法國失敗的根本原因是起步不利,沒有依賴瑞士人建軍。當然,法國國王手下也有瑞士士兵,但法軍單位不可能像施瓦本人和蒂羅爾人那樣與瑞士人共同組成更大的建制。瑞士人對法國人的示範效應停留在理論層面上。要編成法國人步兵,一定要引入新的種子。但法國人覺得沒必要耗費所需的工夫和精力,因為從瑞士招兵就能得到最優秀的戰士,何其便利。瑞士人與國土傭僕為敵是符合法王利益的。1509年,當路易十二與瑞士人發生齟齬,瑞士人拒絕提供兵員時,他就轉而招募國土傭僕。
西班牙的總體情況恰恰相反。西班牙人一旦理解了新軍之道,嚴酷的局勢就逼得他們採用新方法訓練本國士兵。就算地理上的困難沒有現實中那麼大,阿拉貢和卡斯蒂爾國王哪來那麼多錢填滿德意志士兵的胃口呢?那時大洋彼岸的貴金屬開採才剛剛起步。最後還有一點應該記住:在義大利,組建或多或少具有常備性質的軍隊會讓各個共和國和其他小勢力落入依附於軍隊首領的危險境地。而大國國王本身就是軍隊領袖,用不著太擔心這種可能性。
2 火器[5]
火藥的發明與發火裝置
我之所以等到此時才插入《火器》的一章,是因為儘管火器投入使用已有150年,我之前也經常提到火器,但直到我們現在討論的時代為止,火器都沒有真正發揮重要的作用。1
關於火藥的發現,最近依然有種種相差巨大的觀點,而且即便到了今天,相關研究仍然沒有就火藥發源地和發明年代得出明確結論。幾年前,人們還認為「希臘火」——首次見於史冊是在7世紀(678年的塞西卡斯圍城戰)——肯定與火藥,也就是硝石、木炭、硫黃製成的爆炸物無關。它被認為是一種主要成分為生石灰或類似物質的可燃物。但現在從10世紀的拜占庭手抄本中發現了一張草圖,圖中內容只能解釋為火藥爆炸。草圖被發現後,人們重新開始研究希臘火的相關記述,同樣得出了火藥是最恰當、最自然解釋的結論。2果真如此,這就是火藥首次出現有確鑿歷史證據。但有跡象表明,火藥的發源地不是拜占庭,而是中國。爆炸性火藥的配方是6硝1炭1硫黃。成品是一種燃燒速度極快的粉末狀物質,以氣體為主的燃燒產物占據的空間是火藥燃燒前的1000倍左右。因此,火藥的主要成分是硝石。但天然硝石在西方古典世界非常少見,在蒙古和中國卻是尋常之物。那裡的人們肯定很早就注意到,傳統可燃物混入硝石後的燃燒過程會釋放巨大能量,接下來發現火藥就很容易了。此外,阿拉伯人將硝石稱為「中國雪」,這似乎也表明火藥三種成分的正確配比是在中國被發現的,然後傳到了阿拉伯和東羅馬。
中國人後來也將火藥用於軍事,但那是13世紀的事了。希臘人很久以前就將火藥用於戰爭了,而在西歐,關於火藥和火器的記載不久之後就會出現。
1232年的汴京保衛戰用到了火箭、鐵殼手雷和地雷。1259年,竹管火器出現,中國人稱之為「突火槍」。今天它是一種煙花,叫作「羅馬蠟燭」。[6]這已經算得上是射擊了,因為它有一根槍管,憑藉爆炸的威力將物體拋射到大約100英尺(約30米)外的地方。但突火槍的用途僅限於點燃,因此還不能稱為火器,中國人後來也沒有繼續發展。
現存最早的正確火藥配方(比例為6:1:1)見於一份署名馬庫斯·格雷庫斯(Marcus Graecus)的拉丁語文本,年代為13世紀中期前後。它無疑是從一份介紹各種與火相關的技藝的希臘語文獻翻譯過來的。大阿爾伯圖斯(Albertus Magnus,死於1280年)和羅傑·培根(Roger Bacon,死於1294年)筆下的火藥配方也是直接或間接源於同一份文獻。但上述文獻全都表明,火藥當時還沒有用於射擊。這一點從馬庫斯·格雷庫斯著作的標題就能明顯看出來,即《火燒敵軍之書》(「liber ignium ad comburendos hostes」)。同時期的阿拉伯著作和稍晚的西班牙著作也差別不大。這些書的作者是哈桑·拉瑪(Hassan Alrammah,死於1290年前後)、優素福(Jussuf)和沙瑪埃丁-穆罕默德(Schemaeddin-Mohammed),裡面記載了火藥配方,還講解了如何利用火藥的威力燒死敵人,可沒教如何射死敵人。尤其是有一種叫「馬德法」(madfaa)的裝置,它是用火藥的力量向敵人拋出燃燒物(不是箭矢,也不是彈丸),與中國的突火槍如出一轍。3
因此,火藥配方是通過翻譯一部東羅馬帝國的希臘語著作傳到西歐的。在中國被叫作「突火槍」的器具在西方名為「羅馬蠟燭」,由此我們會猜想:火藥的這種用法隨著配方一同從東羅馬帝國傳入了西歐。
鍊金術士對火藥巨大威力的解釋如下:硫黃是熱性的,硝石是寒性的,所以不能相容。
有意思的是,哈桑·拉瑪描述了一種武器,我們可以將其視為一種自驅動魚雷,雖然原始,但本身的完成度已經很高了。4因此,魚雷的發明時間比加農炮和火繩槍還要早,這或許體現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即便有了火藥,發明火器也不容易。5
歐洲戰場上第一次有確鑿史料證明使用了火器的戰鬥發生在1331年,巴伐利亞公爵路易擔任皇帝時期。在義大利與德意志交界的弗留利地區(Friuli),克魯斯佩格(Cruspergo)和斯皮林貝戈(Spilimbergo)兩位騎士在攻打奇維達萊鎮(Cividale)。編年史中寫道,他們「派船向城市開去……從遠處用斯克洛普斯向戰場開火,沒有造成損傷」。斯克洛普斯(sclopus,又稱「sclopetum」)在義大利語中寫作「schioppo」,意思是「發出雷鳴的東西」,後來指一種與火炮相對的手持火器。
1334年,奇維達萊會戰3年後,埃斯特(Este)家族的編年史寫道,藩侯製造了大批各式火炮(「praeparari fecit maximam quantitatem balistarum,sclopetorum,spingardarum」:「他製造了大批石炮、雷鳴炮和弩炮」)。當時,弩炮(spingardarum)未必指的是火器,但石炮(vasa)和雷鳴炮(sclopeta)無疑是火器。
第三份關於火器的早期可靠證詞不久前才在教廷文獻里發現。6文中說,教廷軍圍攻特爾尼(Terni)時試用了發射弩箭的雷瓶(「edificium de ferro,quod vocatur tromba marina」「tubarum marinarum seu bombardarum de ferro」:「一種名叫海管的鐵制武器」「海管或鐵質投石器」)。文中還說,1350年圍攻薩魯艾勞洛(Saluerolo)要塞時使用了能發射300克鐵彈的火炮。
可見,編年史最早提到這種新式武器時就有許多種稱謂,這或許意味著火炮早期有各種類型,因此火炮的發明可能要更早。由於大阿爾伯圖斯、羅傑·培根和哈桑·拉瑪對火炮尚無了解,那麼它的發明時間可能在1300年左右或稍早。
這些最古老的火器沒有留下文字描述或圖片。可以肯定的是,一份寫於1325—1327年前後的英格蘭插圖編年史中有一幅插圖,圖中無疑是一門火炮。7因此,它比奇維達萊會戰的年代要早。形制是一個置於木架上的大號廣肚瓶,瓶口塞著一個木塊,木塊上綁著一根重箭。後面有一個人小心翼翼地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將一根棍子伸向明顯區別於瓶子的火門。它的目標是一座緊閉的要塞大門。儘管圖很有意思,但它不可能是當時火器的忠實再現。如果瓶中的火藥量與木塊加重箭的重量與指向城門的強度相稱的話,如果瓶子是用足夠堅固的金屬製成,那麼開炮的後坐力不僅會讓隨隨便便擱在輕木架上面的瓶子粉碎,炮手也難逃一死,即便他謹慎地保持了距離。因此,繪圖人想必從未親眼見過火炮,只是聽說了這種神奇的武器發明,聽到別人含混的描述後就畫了出來。話雖如此,這幅圖仍然是一份有趣的證據,表明文人圈子裡已經在討論這種剛剛引入西方的武器,同時展現了當時人對火炮的看法。但是,我們重構早期火炮的實際形象時絕不能依據這幅圖,而要根據後來出現的寫實描述和手中的真實文物。8證據表明,最早的火器無疑是相當短小的,而兩種不同的基本形制很早就出現了。一種是給槍管配備長柄,射手夾在腋下或插在地上開火。另一種口徑要大一些,槍管綁在一根木樑上,有的擱在地面上,有的後半部分插進挖好的坑裡。我們不可能判定哪一種早期形制更早出現。不過,從這個時期倒推之前用火藥放火傷敵的階段,追溯火器的發展路徑似乎並非不可能。加長手柄與「馬德法」上發現的手柄類似。至於口徑較大的那一種,前文提到的拜占庭武器——插畫繪製於公元10世紀——可以設想為它的前身。兩者體積相仿,都是大啤酒杯的形狀,手柄在下,火門在上,用途是向衝到近前的敵人噴出火舌。當然,我們對這種拜占庭武器也要有所懷疑:它是真正的實用兵器,還是某人想像力的產物。噴火距離連一米都不到,操作者要面臨很大的危險。還沒等火燒到敵人,敵人的近戰武器——刀劍或槍矛——就已經到眼前了。再說了,噴出的火最多只會讓敵人害怕,實際傷害很小。9
火藥用起來有一個特殊的麻煩事,由於硝石經常摻雜著其他鹽類或塵土,火藥會因為雜質而受潮,保質期很短。因此,生產合用火藥的一個必要條件就是硝石純化或結晶技術。對純化技術的探索從13世紀就開始了,但進展相當緩慢。
從上述事實可知,發明火藥並不意味著發明火器。具體來說,火器就是將火藥的爆炸力轉化為穿透力。早在火器出現之前幾百年,火藥就已經被發現並投入軍用了。火器最後是怎麼發明出來的呢?我們知道拜占庭有帶火門的火罐,西班牙的阿拉伯人則有馬德法。打個比方,要想從這些裝置發展到火器,把一個金屬球或石球放在火藥堆上可是不夠的。最早的粉末狀火藥不會同時燒起來,火勢要過一會才能蔓延開。因此,一個放在火藥堆上的球不能利用爆炸的全部能量飛出去,而是先慢慢滾動,然後爆炸的全部能量才會把它推出去。因此,從火藥到射擊的真正創新點在於裝填過程。炮管必須與炮彈緊密貼合——要是能在火藥和炮彈之間插入一個塞子,密閉炮管,讓炮彈和塞子直到裝藥全部被點燃,釋放出全部力量時才飛出去,那就更好了。最好的辦法是在裝藥和塞子之間留出一定的空隙。填充炮管帶來的能量集中釋放還會發出尖銳的爆裂聲。拜占庭人說使用希臘火會發出雷鳴般的響聲,因此他們可能早就發現在火藥上面加塞子的辦法了。10但這裡與強穿透力的武器之間還有相當大的距離。爆炸的能量不僅會將炮彈向前推,也會向四面八方釋放。於是,炮管必須非常沉重堅固。因此,火器不能徒手握持,而要——我們前面已經知道了——安上長柄,讓射手能夠用全身的力量抵消後坐力;如果口徑太大,裝藥威力太強,全身力量都撐不住的話,那就只能以某種方式將火器安放在地上了。因此,拜占庭的火罐和阿拉伯的馬德法都不是火器的直接前身——如果兩者真的有聯繫。由於缺少文獻,這裡有很大的遐想空間。比如,我們可以設想拜占庭火罐演變成一種坐地的管式火器,士兵用塞子將裝藥壓實,而不是手持使用。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設想它仿照有柄的馬德法的外形,從而發展成一種手持火器。最早的火器出現於與拜占庭和西班牙都有聯繫的義大利,這一事實或為上述假說的一方面因素。
我們不知道第一件火器是在哪裡,由誰製造的,只能大致確定是在1300年前後。發明地點大概是上義大利。另外可以肯定的是,發明火器的基礎不只是火藥,還有硝石純化、帶火門的高強度炮管、填充裝藥,還有加上一根杆子。
義大利發明火器之後的幾年裡,雷瓶相關記載首次出現於法國是在1339年,英格蘭是1338年,11西班牙是1342年。又過了幾年,德意志也有了相關記載,首先是1346年出現於亞琛市檔案,1348年在代芬特爾(Deventer),1354年在阿納姆(Arnheim),1355年在荷蘭,1356年在紐倫堡,1361年在韋瑟爾(Wesel),1362年在埃爾福特(Erfurt),1370年在科隆,1370年左右在邁森(Meissen),121373年在特里爾。鉤銃(harquebus)首次現身瑞士是在1371年的巴塞爾,文獻中說火器使用「來自萊茵河對面」。13
現存文獻中最早使用火器的將領是前面提到過的克魯斯佩格和斯皮林貝戈兩位騎士(1331年)。儘管兩人都是德意志人,但新興火槍在德意志出現得比較晚,與火器發明地在德意志的傳說相悖。這一傳說毫無真憑實據,比如德意志連哪怕一件火器重大改進都沒有過。14
從最古老的火器使用教程中可知其射程很近。1347年,于格·德孔狄亞克(Hugues de Candilhac)騎士的比烏勒(Bioule)城堡有22門大炮。兩門炮配一名炮手,因此作戰期間就沒打算重新裝填。炮手必須發射完一門再發射另一門,但射擊的順序是先發大弩,再是投石器,最後才是火炮,因此火炮的遠程威力肯定很小。15
火炮首次登場於1346年克雷西會戰的說法屬於虛構。據傅華薩(Froissart)記載,根特市民用200輛炮車(ribaudequins)對抗布魯日的部隊。炮車被含混地描述為裝載小型火炮並在前面伸出一根矛的車輛。16我們不知道炮車的效果如何。
如前所見,制出合用的火藥需要特別關注硝石純化。純化工藝逐漸進步,最後終於能將上等硝石和劣等硝石區分開了。不過,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是火藥粉碎技術。火藥受潮後會結成小塊,這時就需要再次烘乾。烘乾的好處是能大大加快燃燒速度,因為結塊之間有小縫隙。況且,原料在運輸途中會更容易震散分離,更容易形成好的火藥,而結塊則會保持完整,這就需要通過擠壓讓受潮火藥通過一個篩子,這樣就完成了粉碎。粉碎工藝提高了火藥質量,從而消除了炮彈與塞子之間的空隙。15世紀中期之後,炮彈開始直接放在火藥上,塞子就可有可無了。17
人們還在尋找火藥的最佳配比。在19世紀的德意志地區,74份硝石、10份硫黃加16份木炭被認為是最佳比例(74:12:13也可以)。15世紀也有類似的配方,但同時還有一些硝石比例低得多的配方,這表明當時的火炮強度不行,可能會炸膛,對炮手構成嚴重威脅,所以威力太大的火藥未必就好。
但因為硝石純度不夠,我們無法對配比實際威力做出確定的判斷,火藥的效果也是不統一的。
第一份談及新式火器的文學作品是彼特拉克的一篇文章,題目是《論好運與厄運的補救》(「de remediis utriusque fortunae」),本來是獻給友人阿佐·達柯勒喬(Azzo da Coreggio)的,但直到阿佐死後才寫完。1344年,阿佐將手中的帕爾馬城賣給了埃斯特家族,之後經歷了許多哀傷之事——染疾、流亡、親人去世、朋友背叛。彼特拉克的文章要尋找世間苦難的開解根由。對話中有一人炫耀自己的攻城器械和投石機,有人開玩笑似的問他有沒有能伴著雷鳴與火焰將銅橡果射出去的裝置。文中說,直到不久前,這種兇器還是人們覺得饒有趣味的稀罕物。但接下來的對話中寫道,它現在已經和其他任何武器一樣普遍了。
科勒(Köhler)、雅恩(Jähns)、費爾德豪斯(Feldhaus)和其他人認為彼特拉克的文章寫於1340年至1347年之間。果真如此的話,我們就必然要假定義大利在新武器使用方面依然遠遠領先於其他國家。事實上,這篇文章直到1366年才完稿,18當時火器已經在全歐洲流行開來了。因此,彼特拉克的看法不能用來證明1366年之前的火器使用情況。但文中有幾處表達值得注意,費點心思了解這段話也是值得的。原文如下:
除了伴著噴涌的火焰和駭人的雷聲射出的銅彈,它簡直是奇蹟,好像不朽的上帝發怒時降下的天雷還不夠似的,可憐的凡人(啊!真是殘酷又驕傲)非要在地上弄出雷聲:人類的癲狂再現了不可模仿的、通常從雲端而來的雷霆[如馬洛(維吉爾)所說]。當然,它是用一個木頭做的但仍然帶有地獄氣息的裝置發射的,有人以為它是阿基米德的傑作……這種兇器不久前還很罕見,人們覺得它特別好玩;現在,因為人的頭腦容易被最惡毒的事情馴服,所以它已經像任何武器一樣普遍了。19
火器肯定是在彼特拉克出生(1304年)前後或者在他長大期間發明的。因此,他對火器的發明者一無所知,竟然說是阿基米德的傑作。我們於是可以得出結論:就連當時的人也不知道火器是誰發明的。此外,彼特拉克將火器稱作「一個木頭做的但仍然帶有地獄氣息的裝置」。他想表達的意思很難講。只有炮架是木製的。毫無疑問,手柄又長又重的炮架要比短短的鐵管大得多,但炮架不可能被視為重要部件。我們面前是二選一,要麼認為彼特拉克沒見過火炮本身,不知道它實際長什麼樣子,要麼他就是被「木頭做的」和「帶有地獄氣息」的對照詞組帶進了溝里,結果寫出一段不如人意的描述。20
彼特拉克的議論中還有第三個有趣的地方,那就是「帶有地獄氣息」這個詞。它表達的內涵歷經數百年而不衰。當阿里奧斯托(Ariosto)和路德譴責武器的殘酷時,今天的和平主義者控訴新發明的殺戮機器時,仍舊彈著彼特拉克的老調。
如今,我們將火藥的發明視為人類技術發展中最偉大的成就之一。就連那些認為「火器打敗了騎士和封建主義,從而創造了現代的國民公民觀念與社會平等」的觀點是錯誤的、不接受這種看法的人,也會毫不猶豫地將火器技術,尤其是其後續發展歸為人類的一大進步。憑藉火藥的力量和新近發明的炸藥,我們獲得了超越自然和野蠻的力量,古典文明在民族大遷徙中遭受的那種浩劫再也不會重演了。不過,當時的人對此有不同的看法。
1467年,科萊奧尼(Colleoni)率領的佛羅倫薩流亡者在伊莫拉(Imola)附近與佛羅倫薩部隊交戰,後者的首領是烏爾比諾公爵費代里戈(Federigo of Urbino)。由於科萊奧尼動用的野戰炮多得不同尋常,烏爾比諾公爵嚴禁手下投降。
1498年,保羅·維泰利——他自己也使用重炮——下令砍掉鉤銃手俘虜的雙手,剜出他們的雙眼,因為按照伊奧韋斯的說法,如果貴族騎士被平民步卒殺死卻不復仇,那似乎就太不值了。21
弗隆斯貝爾格(Frönsberger)[7]也有類似的文字:「於是,戰爭中不再需要人,不再需要勇氣了,因為各種詭計、欺騙、背叛,還有殘忍的火炮已經傳揚四方,個人的戰鬥、交鋒、擊打、鉤銃、武器、體力、武藝、勇氣全都沒了用處,全都沒了意義,因為勇武的好漢常常被年紀輕輕的浪蕩無賴用火炮殺害,而放在別的場合,他們要看那好漢一眼、想大聲跟好漢說話都不行。」
路德也批判鉤銃和火炮是魔鬼和地獄的造物,塞巴斯蒂安·明斯特爾(Sebastian Münster)[8]也一樣。富格爾(Fugger)則將其比作水和火,既可造福,又可為禍。
被俘炮手被塞進自己的大炮,然後打出去的記載經常出現。
大型火炮
儘管最早的火器肯定很小,22但小型手持火器(火繩槍的前身)和大型火器(加農炮的前身)很快就出現了。兩種火器都在製造,而大型火器的尺寸增長得很快。從1370年前後起,人們開始建造巨型射石炮,射出威力巨大的石彈在城牆上砸出缺口。它的第一次出現又是在羅馬涅地區。23
單純放大炮管是不夠的,因為炮管直徑只要達到1.5米,裝藥就不可能密閉了,而前面已經講過,密閉是不可或缺的。於是,火炮分成了膛室(chamber)和炮管(barrel或forward housing)。膛室的直徑不大,內含火藥,壓實後用軟木塞封閉。炮管內放置巨大的石彈,也會用短麻屑或黏土儘量封閉。石彈的巨大尺寸是由材料性質決定的。哪怕速度不是很快,石彈的威力也在於重量。如果石彈小的話,速度就必須高得多,但那樣石彈砸到它們本來要摧毀的城牆時就容易解體。
通過將膛室和炮管分離,只有開火時才放到平台上或用鎖扣結合的做法,裝填膛室更方便了,火炮運輸更容易了,甚至可以為一根炮管配多個膛室,從而提高射速。但這些火炮還不能說是後膛裝填火器。
此類早期射石炮的炮管太短了,石彈只能從前面放進去,甚至可能突出來。人們是逐漸才意識到長身管的優勢,於是拉長了炮管。
在敵方城下或要塞前布置火炮時,為了保護火炮和炮手不被守軍擊中,炮前面總會豎起木頭擋板,板上有可以合上的射擊孔。
1388年,紐倫堡市派出巨炮「克麗姆希爾德」(Chriemhilde)去摧毀一座要塞。炮重近6200磅(約2800千克),石彈重量約600磅(約270千克),由12匹馬拖曳。名為「搖籃」的底座由16匹馬拖曳。11枚石彈分別裝在4輛4匹馬拉的大車上。其他工具——起重機、鏟子和繩子、炮匠的行李——需要兩輛車,每輛由4匹馬拉。炮匠格倫瓦爾德(Grunwald)騎在馬上。為巨炮配備的火藥看上去少得驚人,不超過165磅(約75千克)。但考慮到他們最多打算射出11枚石彈,火藥還是夠用的,每發有15磅左右。要想把11枚石彈射完,幾天時間肯定是需要的。
至今保存在維也納的巨型射石炮長度超過2.5米,石彈直徑80厘米,重約1300磅(約590千克)。炮重達2.2萬磅(約1萬千克)以上。製造時間大概在1430年至1440年之間。
1399年用於圍攻黑森境內的坦嫩貝格要塞的一門法蘭克福火炮甚至還要更大。
早期炮管無疑是鐵質的,由圓形心軸鑄造而成。但鑄造銅炮早在14世紀就成為主流。為了在強度達標的前提下不要太重,人們想盡辦法鑄造前細後粗的炮管。炮管內壁力求光滑,甚至可能經過鑽孔和打磨。但在15世紀之前,鑄炮工藝還達不到製成足夠精密的圓筒。24
炮變得越大,穩固底座、吸收後坐力、移動靈活以便轉移陣地和瞄準目標就越重要。人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嘗試,發明了一項又一項用具,最終各方面都好用的炮車才出現。大膽查理軍中的炮車當時就受到了稱讚,但起平衡作用的耳軸直到1494年查理八世出征義大利時才出現。用來卸掉耳軸負荷的軸盤首次見於馬克西米利安的大炮。直到18世紀,可靠支撐炮車上的炮管所需的耳軸形制才普及開來。25晚至1540年,工程師比林古喬(Biringuccio)還在抱怨炮車普遍太重,火炮難以移動,還拖慢了行軍速度。
大炮不僅能發射大號炮彈,也能一次發射多枚小號炮彈或石子,這就是霰彈的前身。到了15世紀末,炸彈也出現了。26
但最重要的進步尚未完成,這就是製造高質量的炮彈。石彈不夠結實,在周圍纏上鐵環自然也沒多大用。但進入15世紀後,水力技術讓鑄鐵工藝得以發展。水力讓製造強勁氣流成為可能,足以將鐵熔化為液態。常言道,那時剛剛開始為人類服務的水力帶來的技術進步不亞於300年後的蒸汽動力。鑄鐵可得鐵質炮彈。鐵彈首次投入使用的時間不詳,但可以肯定的是,1494年法軍出征義大利時使用了鐵彈,很快將敵方城牆轟成了渣。27因為鐵彈不必做得很大,所以法軍可以很方便地轉移攻城炮,接連攻克城市。直到這時,距離最早出現的火器已經過去了5代人的時間,我們才終於有了真正實用的火炮,而且是多虧了鑄鐵炮彈的偶然發明。28
炮匠中間形成了某種行會,把手藝當作秘密,只傳給家人或者徒弟。1420年前後,也就是火器發明後大約一個世紀,一位德意志無名炮匠撰寫了全面介紹火藥製作、火炮鑄造、裝填、瞄準、開火的《火藝全書》(Feuerwerksbuch),該書有無數手抄本,甚至被翻譯成了法文,但就是這樣一本書仍然被視為秘聞,生怕別人看到,直到1529年才出版刊行。在一個半世紀多的時間裡,該書的手抄本一直在隨著技術進步而更新內容,是炮手的標準教科書。或許正是因為這本書的名氣,火藥發明於德意志地區的傳說才會有人接受。
在本章討論的時期前後,護炮成為一項殊榮,但炮手本人還是被視為技工,而非軍人。29
1568年,德拉努(de la Noue)[9]說聖安東尼是火炮行會的主保聖人,30但最終結果接過這個位子的是保佑人們免遭雷劈的聖芭芭拉。
最早的攻城炮,也就是14世紀後期至15世紀初的射石炮,其實際效果很難講。1388年,科隆大主教弗里德里希(Archbishop Friedrich of Cologne)圍攻多特蒙德城,一天內發射33枚炮彈,14天內總共發射了283枚。1390年,布勞博伊倫(Blaubeuren)據載因為石炮轟擊而陷落;1395年,埃爾克斯豪森(Elkershausen)要塞陷落據說也是同樣的原因。1401年,阿彭策爾反抗領主聖加侖修道院長,圍攻克蘭克斯城堡(Klanx),最後據說在帶來大炮的聖加侖市民幫助下奪取了城堡。
1414年2月,布蘭登堡藩侯弗里德里希(Friedrich of Bran-denburg)及其盟友出征奎佐夫家族(Quitzows)時,對方也有大炮。弗里德里希的遺囑中說,他曾熔掉柏林聖母瑪利亞教堂的大鐘來鑄炮。但還有一個問題是:他有沒有為這次戰役或之後的胡斯戰爭熔鍾鑄炮。31據傳,他向圖林根領主借來了巨炮「懶婆娘格蕾塔」(lazy Greta)。這門炮先後用於拉特諾(Rathenow)附近的弗里薩克(Friesack)和布蘭登堡附近的普勞厄(Plaue)。弗里薩克和普勞恩分別由迪特里希·馮·奎佐夫(Dietrich von Quitzow)和漢斯·馮·奎佐夫(Hans von Quitzow)守衛,但兩人在緊要關頭都棄城逃跑,要塞也就投降了。火炮在這裡大概並沒有發揮決定性的作用,因為藩侯有馬格德堡大主教和薩克森公爵為奧援,兵力優勢巨大,無論如何都能拿下要塞。1437年,這位選帝侯[10]的攻城器械里依然既有火炮,又有配重拋石機。32
1422年,胡斯軍在5個月時間裡向波希米亞境內的卡爾施泰因城堡發射了近1.1萬枚炮彈,最後還是無功而返。
1428年,英格蘭軍向奧爾良城發射的石彈重量在130磅至180磅(約60千克至80千克),城牆安然無恙。只有城中的個別建築被擊毀,人員死傷倒是有一些,但加起來不會超過50人。
1453年,土耳其軍攻陷了君士坦丁堡,用的還是火器投入使用前的老戰法。儘管他們有一門巨型火炮向城市發射1300磅(約600千克)重的石彈,但這場勝利中沒有一點火炮的功勞。33
魯道夫·施耐德(Rudolf Schneider)提出,古人擁有過的最實用的攻城器械在民族大遷徙期間失傳了。34這種武器以扭力為基礎,也就是扭轉鬃毛產生的拉伸力。扭力非常大,但扭力武器的製造相當複雜,在戰爭越來越野蠻的時代,軍隊就不會再使用這門技術了。中世紀只知道大型弩和基於槓桿原理的器械(配重拋石機)。施耐德相信,如果扭力武器流傳了下來,那麼使用火藥的槍炮可能根本就不會出現,因為早期火器——事實上,直到1600年之前都是如此——的威力與扭力武器不可同日而語。
這個觀點看似鐵板釘釘,卻與不久前的一項發現相悖:大約在火炮出現的同時,古代扭力器械被再次發明並投入使用。1324年的梅斯保衛戰中用到了這種器械。從1346年起,梅斯人約翰·居伊(Johann Gui of Metz)在阿維尼翁為教宗建造了多部扭力器械,賺到了極高的利潤。35
發明精神竟然會如此誤入歧途。約翰·居伊(或他的梅斯老師)鑽研借鑑古人的成果,再次造出了扭力器械。他當然是一位天才,讓一種遠勝於當時火炮的器械重現天日。當火炮後來不斷發展,扭力器械卻沒有。假如約翰·居伊能向當時的人傳授鑄造鐵彈的技術,那麼他的現實成就無疑會大得多。
但到了1740年還有一位迪拉克(Dulacq)先生寫了一本題為《炮具新論》(Théorie nouvelle sur le méchanisme de l』artillerie)的書,書中建議恢復古代的投射武器,取代高仰角的火炮,因為後者的表現太不穩定了。
不管我們將巨型石彈的威力估計得如何小,它們的表現肯定不至於微不足道,否則人們就不會一次又一次地製造和使用龐大的石炮了。如果我們認為射石炮威力的真正檢驗標準是防守一方,也就是要塞的設計與建造方面的相應變化的話,那麼有一點就必須注意到:這些變化是從15世紀後半葉開始的。36
各式火炮名目繁多,但不能明確分辨每一個的意思。「寇非林」(culverin)一詞在大膽查理的時候指的是一種單兵火器,到了16世紀就是一種炮了。其他的名字還有:射石炮(bombard)、石彈炮(Steinbüchse)、木塊炮(Klotzbüchse)、主炮(Hauptbüchse)、「梅特澤」(Metze)、破城炮(Tummler)、臼炮(mortar,Böller)、榴彈炮(howitzer)、王炮(Karthaune,實為Quartane,也就是四分之一炮)、「蛇炮」(snake)、「急蛇炮」(emergency snake)、「毒蛇炮」(serpentine)、「隼炮」(falcon)、「小隼炮」(falconette)、「雀鷹炮」(sparrow-hawk)、「塔拉斯炮」(Tarras cannon)、「歌炮」(singer)、「夜鶯炮」(nightingale)、「捕鳥炮」(fowler)、「鵜鶘炮」(pelican)、「翼蜥炮」(basilisk)、「火龍炮」(dragon)、「獵隼炮」(Saker)、「加農炮」(Kanone)。37
義大利人和西班牙人起初用公牛拉炮。1494年法國人來到義大利時,人們注意到法軍的大量火炮是用特彆強壯的馬匹拉的。38由此帶來的機動性是法軍的一大優勢,但消耗也非常大。據《巴亞爾傳》(Life of Bayard)記載,馬克西米利安皇帝上陣時的役畜只夠拉一半的大炮,於是只好拉完一半再返回去拉另一半。
儘管有此劣勢,但馬克西米利安軍、瑞士軍39、法軍的炮兵都在不同篇章中受到過讚揚。40
直到16世紀初,炮兵的實戰效能依然比較小。瞄準的技藝還有待發展。炮彈的彈道太高了。如果密集步兵單位非要頂著炮火上的話,他們要麼會臥倒,要麼會硬著頭皮衝鋒,不讓火炮有第二次開火的機會。41
因此,在法軍炮兵受到讚揚的1494年,著名傭兵首領特爾武里齊奧(Trivulzio)聲稱火炮在會戰中沒有用處。42馬基雅維利在創作於1513年至1521年間的《論李維》43中寫道,火炮引發恐懼的主要原因是不熟悉炮響。16世紀80年代,蒙田表達了同樣的看法,因此希望廢除這些「無用的東西」。44但伊奧韋斯在《佩斯卡拉傳》(Life of Pescara)中說,智將無炮不上陣。45阿維拉(Avila)稱讚黑森領主腓力(Landgrave Philip)及其將佐在施馬爾卡爾登戰爭(Schmalkaldic War)中精通操炮之術。46有一次,他們在英戈爾施塔特(Ingolstadt)城下用9個小時發射了750枚炮彈,有炮擊駭人之稱。
手持火器
如前所見,我們從很早就必須區分手持火器——在德意志叫作「立槍」(Lotbüchsen)——與大炮了。但兩者儘管有種種區別,發展過程還是有一些類似之處。小型火器的槍管同樣變長了,有時會一分為二,有時槍管內會安一個凸出來的環,將膛室與槍管隔開,這樣木塞插入後就不會一直滑下去,貼在火藥上,而會留出一些縫隙,好讓氣體的能量充分釋放。
大炮的點燃方式是將鐵鉤加熱到火藥的燃點溫度,然後伸入火門。手持火器則是將一根緩慢燃燒的火繩壓進裝滿火藥的火門。只要火門在槍管上面,士兵就不能瞄準,尤其是火門會噴出一道火焰。因此,有時兩人會分給一支槍,一個人負責開火,另一個人瞄準並給同伴發信號。後來火門被開到了側面,另配一個藥鍋用來引燃火藥。後來又發明了火繩夾(cock),前面夾著火繩,射手可以一邊瞄準一邊按下來開火,不必去看藥鍋。
槍錘需要射手用手按下,後來出現了只要扣一下手指就能觸發彈簧,接著讓火繩降下的槍機(matchlock)。之前的弩上已經有了這種裝置。
小巧的木質藥盒簡化了裝填流程。盒的容量是提前測好的,剛好是發射一次所需的火藥量。為了儘快把這些所謂的「藥匣」(cartridge)拿出來用,射手會在肩帶里裝上11個藥匣。此外,射手還有一包彈丸和一個藥袋,可以將火藥從袋中抖進藥鍋。這種引火藥不同於槍彈本身用的火藥,要更細一些。藥鍋上面會加蓋。
早期手持火器的用法千奇百怪。有的手柄支在地上,有的夾在腋下,有的放在肩上,有的抵在胸口。更有甚者要張開雙臂使用。
但這些姿勢射不遠也射不准。為了提高射程和精度,槍管變得更長了,由此產生的後坐力帶來了新的問題。從1419年開始,為了抵消後坐力,人們在靠近槍口的槍管下方安上了鐵鉤。47這種帶鉤的槍極為常見,但是需要牆面或木料提供穩固支撐,因此野戰中基本用不上。就連單兵支架在野戰中也沒多少用處,因為運輸支架和轉移陣地都太麻煩了。48
準星和表尺的發明提升了精度。各市市民從1430年起就開始舉辦射擊比賽。但在戰場上,射手或多或少會受到戰鬥形勢的擾動,精度並不特別重要。到了後來的18世紀,為了集體開火和迅速開火,精度被有意忽略了。
這種新式武器相對於弓弩的優勢在於穿透力和射程。15世紀末的火槍比賽中已經有230步至250步的成績,弩的射程則只有110步至135步。49當時已經發明的線膛槍通常會被明令禁用。其他規定則只能理解為:比賽要求徒手射擊(而不能使用支架,打個比方)。
但是,鉤銃的彈丸威力常常太弱,不能穿透騎士重甲。火繩槍(musket)遂應運而生,這種步兵武器能發射2盎司(相當於針槍用的針的兩倍左右)重的彈丸;火繩槍徒手不易操控,因此配有木叉支撐。杜貝萊(Du Bellay)於1523年寫到了這一發明,時為比克卡會戰之後,帕維亞會戰之前。
木叉很輕便,射手可以與火繩槍一同攜行,到了陣地則轉向無礙。裝填時,射手會將一個皮兜繞在左臂上,將木叉穩住。
支架是逐漸才演變成抵肩的樣式。
在整個16世紀,較輕的鉤銃和較重的火繩槍都有使用。
用心軸製造的槍管相當粗糙,不利於燃氣效能和瞄準精度。為了得到完全光滑的內壁,人們嘗試採用了精密的鑽孔法。
其他兩種發明,旋管槍和風琴槍已經包含了兩件式槍管,類似於現代的機關槍。還有人試製發射弩箭的槍。
由於火器發揮不很穩定,於是產生了兼作打擊兵器的形制。有的棍棒被做成了可以開火的樣子,甚至有安裝多根槍管的。50
上述發明和產品的價值只在於試驗和獵奇。真正的發展還是依靠不斷完善基本形制的手持火器。
早在1431年的紐倫堡帝國會議上就下令,胡斯派征討軍的射手中要有一半用鉤銃,一半用弩。類似的命令很常見。大膽查理帳下同時有弓手,有弩手,也有火槍手。但在1507年,馬克西米利安皇帝取消了弩手。
此時距離第一支火器發明已經過去了大約200年。槍管變長了,帶底座的支架出現了,還有帶蓋子的藥鍋、槍機、藥匣、鑽孔槍管。不過,我們現在來聽一聽某位現代專家是如何描述大大改良後的鉤銃的:
帶槍機的鉤銃用起來又慢又複雜,而且非常危險。首先要用燧石、火鐮、引火物和硫黃打火(如果身邊沒有已經點著的火繩或篝火的話)。然後要小心翼翼地既不能讓火繩受潮熄滅,又要保護自己、自己的衣服和彈藥不要被火繩燒到。接著是用小藥匣和彈袋裝填,很麻煩,最後是把藥粉抖進藥鍋,合上蓋子後要把外面多餘的火藥小心地吹掉,以免意外被引燃。如果不是立即開火或裝填後不久開火的話,射手往往需要用牛羊油把藥鍋蓋封好,保護裡面的引火藥——過程中容易弄髒身體。接下來要把火繩夾在槍錘的開口處——不能伸出去太遠,那樣碰不到藥鍋;不能太靠後,那樣容易熄火;不能太緊,因為火繩燒得快,經常要往外送一送;也不能太松,那樣容易滑下來,火就滅了。與此同時,射手還在時刻焦慮操心,千萬不能讓兩根點著的火繩中的任何一根或者迸出的火星與敞開的火藥容器或衣物離得太近。最後還有一批名為「龍騎兵」(dragoon)的火繩槍手,他竟然要一邊完成所有複雜的操作,一邊掌控自己的坐騎!51
難怪馬基雅維利在《用兵之道》一書中多處提到鉤銃和野戰炮的危險性,有的地方又說火器價值很小,比如鉤銃只適合嚇唬占據山口的農民。
1559年的一部法國作品建議重新啟用弩,因為弩在對戰騎兵、下雨天和突襲時有優勢。52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有人支持和捍衛弓。晚至1590年,英格蘭還進行了一場圍繞弓箭鉤銃優劣的書面爭論。約翰·斯邁思爵士(Sir John Smythe)傾向弓,主張弓射速和精度高,射手也不必擔心劣質火藥、受潮火藥或不可靠的火繩。此外,弓可以多排同時射擊,箭還能讓馬匹受驚。巴威克(Barwick)在回信中寫道,潮氣對火藥和弓弦同樣有害。他宣稱好弓手是少見的,因為鉤銃比弓更容易瞄準,而且疲勞會大大降低弓手的戰鬥力。弓手常常射得太快,但不用全力。馬或許更容易被弓箭嚇到,人卻更害怕彈丸。斯邁思答道,如果火槍手一小時開火10次以上,他就打不中目標。53
1547年,英格蘭長弓在平其溪谷(Pinkin Cleugh)打敗了蘇格蘭人。1616年,威尼斯與奧地利交戰的記載中提到了弓手。1627年,英格蘭弓箭手現身於拉羅謝爾(La Rochelle)城下。1730年,米爾貝格(Mühlberg)大營中的薩克森驃騎兵裝備了弓箭。一份日記對七年戰爭期間俄軍中的卡爾梅克人(Kalmucks)有如下描述:「他們裝備弓箭,射得又遠又准,簡直不可思議。但下雨颳風的時候,他們的弓箭就不那麼令人畏懼了。」據說費莫爾將軍(General Fermor)最後讓「大部分卡爾梅克人」回去了,因為他們不守軍紀,而且像哥薩克人一樣害怕開火。54事實上,俄軍在1807年和1813年依然有卡爾梅克人、巴什基爾人(Bashkirs)和通古斯人(Tungus)弓箭手。法國將軍馬爾博(Marbot)在回憶錄中寫道,他本人在萊比錫會戰中被箭射傷。他說,儘管弓騎兵數量龐大,總是像成群的黃蜂一樣環繞在法軍周圍,射出漫天的箭雨,但據他所知只有一名法國人被射死,箭傷大部分也是輕傷。如果不考慮馬爾博極度誇大了那些原始部落戰士的數目,而且他們面對火器時自然會保持敬而遠之的距離,那麼此處弓箭的無用就與中世紀的記載矛盾了。55
如果說法國人在1495年、56瑞士人在1499年、57弗隆斯貝爾格手下的國土傭僕在1526年一邊行軍,一邊憑藉後衛的火槍手擋住了追擊的敵軍,58那麼弓手和弩手之前肯定也在類似形勢下做到過同樣的事。
儘管野戰炮是一個全新的因素,但攻城炮和手持火器一開始只是效果類似的其他武器的補充,後來才漸漸徹底取代了傳統武器。因此,在戰術運用上,新式手持火器起初與更古老的遠程武器並無區別。
在標誌著中世紀軍事體系終結,武器新紀元到來的格朗松、穆爾滕、南錫會戰——這裡再次強調——中,使用新式火器的是騎士一方。騎士不是被火器打敗的;恰恰相反,儘管騎士懂得如何使用新技術,也適應了新技術,但他們仍然被打敗了。
手持火器第一次發揮重要影響的大型會戰發生在1503年初的下義大利,交戰雙方是法國和西班牙。伊奧韋斯在《科爾多瓦人貢薩洛傳》中記述了此戰,他顯然有可靠的信息來源。59法軍將領內穆爾公爵(Duke of Nemours)試圖將貢薩洛從堅固的巴爾萊塔堡(Barletta)中引出來。貢薩洛不為所動,但當法軍撤退時,他派出輕騎兵追擊,另有兩隊鉤銃手在騎兵兩側隨行。法軍重騎兵轉身向西班牙騎手發起衝鋒,後者佯裝敗退,將法國人引到了兩隊鉤銃手之間,遭到迎頭痛擊。法軍本來可以調轉方向,衝垮火槍手,但他們做不到,因為得到增援的西班牙騎兵回身進攻,法軍只得逃跑,損失慘重。
不久(1503年8月28日),切利尼奧拉會戰打響。手持火器配合野戰工事決定了會戰的性質,從此一場會戰接一場會戰地穩步傳播開來。
手槍
為騎兵製造的火器早在14世紀下半葉就出現了。6015世紀末,卡米洛·維泰利組建了一支火槍騎兵部隊。61但火槍騎兵沒有延續多久。1535年,查理五世皇帝向伊奧韋斯講解自己在突尼西亞的作戰經歷時說,他打算重新引入騎馬弩手。因此,皇帝當時大概還沒有找到一種足夠實用的馬上火器。我們通過伊奧韋斯了解到,幾年後的皇帝帳下騎兵裝備了簧輪手槍(wheel lock pistol)。當施圖爾韋森堡被迫於1543年9月向蘇萊曼蘇丹(Sultan Suleiman)投降時,守軍獲准帶著財產自由離開。土耳其人遵守了投降條件,只有一事破例:他們搶走了守軍的簧輪手槍,因為手槍的精妙構造引起了好奇和貪慾。次年(1544年),下馬的國土傭僕在切雷索萊會戰中使用了這種手槍。62查理五世本人在回憶錄中描述了德意志騎兵在沙隆會戰(battle of Châlons)是如何用「手槍」(pistolets)和「小鉤銃」(petites arquebuses)殺傷了法軍。63後來,西班牙史家阿維拉在記述施馬爾卡爾登戰爭時又提到了這些武器,他用的是冗長的描述:「兩拃長的鉤銃」或「小號的鉤銃」。可見,當時還沒有人用「手槍」(pistol)這個詞。64
據記載,1547年的法國騎射手不再裝備「惡魔般的手槍被發明出來」之前所用的弓箭,而是用上了手槍。65
簧輪裝置讓人可以在馬上使用手槍,其原理是用螺旋彈簧驅動棘齒與黃鐵礦石摩擦發火,點燃藥鍋里的火藥。但簧輪在實際使用時有很大缺陷,步兵還是偏愛火繩槍。66
最後,讓我們來看蘇黎世軍官拉瓦特爾(Lavater)寫於1644年的《兵事簡說》(Kriegs-Büchlein)中的一段話(第65頁):「但當一名發射浸在油里的鐵彈或錫彈的士兵在吃飯、刮鬍子,或者在休息時,你不應該饒恕他。任何裝備線膛槍和法式火繩槍的人都不可饒恕,咎由自取。因此,你應該殺死一切發射鐵彈、方彈或鋼彈,以及使用波浪形刀劍的人。」
3 長槍方陣戰術
瑞士人當初組建大型近戰步兵方陣是為了防守時抵擋騎士衝擊,進攻時打垮騎士和射手。隨著這種步兵在其他民族中間的傳播,他們在對抗騎士和射手以外還有了一項新任務,那就是與同類步兵作戰。事實上,這項新任務已經變成了首要任務。近戰步兵方陣對舊式軍隊的優勢顯而易見,必然要成為主戰兵種,既是主體,又是主力。其他兵種的重要性都下降了。會戰勝負取決於步兵成敗。通過研究,馬基雅維利意識到古代軍隊的核心也是近戰步兵,於是他成為戰爭藝術復古革新的提倡者和預言者。
但新式步兵陣形與古代軍陣大不相同。古希臘方陣正面寬大,有人用短矛,有人用標槍和刀劍。新式步兵則會組成多個(通常為3個)窄長的長槍方陣,與裝備薩里沙長槍的馬其頓方陣有點像,但一個寬淺方陣與3個窄長方陣有著根本性的區別。我們之後會回來講這一點。
步兵對步兵的新任務可能也讓方陣的形狀和布置帶來了一定的變化。前一卷中描述瑞士軍事體系時,我沿用了傳統觀點:儘管長矛——也就是5米左右的矛——可能並未在莫爾加滕和森巴赫會戰使用,但在15世紀得到了普及,因為長矛太適合擊退騎士了。現在,我們發現伊奧韋斯在兩段話中強調,1494年來到義大利為法國國王查理八世效力的瑞士人使用10英尺(約3米)長的矛。呂斯托的解讀是瑞士人自信滿滿,再加上長矛太不靈便,於是將矛縮短到了10英尺(約3米)。霍博姆則認為瑞士人之前沒用過更長的矛,真正的長矛(3米至5米)是隨著步兵方陣之間的對抗才出現的。就算用的是3米長的矛,早期的密集瑞士方陣擊退騎士也是綽綽有餘,而且在後續的單兵格鬥中,這種矛比長矛好用太多了。但矛現在還是變長了,首先這樣做的是國土傭僕。在與瑞士人交戰時,長矛帶來了一項不可估量的優勢:他們能率先擊中對方。於是,瑞士人不得不跟進。從插圖手抄本顯現的某些跡象來看,瑞士人與國土傭僕的槍術有所不同。
如果演變過程是這樣的話——當然,我不認為這是完全確定的——那就與馬其頓薩里沙長槍的歷史類似了,後者當然不是一開始就有記載中的21英尺(約6.4米),而只是後來才變得那麼長的。
矛的長度並不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因為長矛有先擊的優勢,短矛也有靈便的長處,正負相抵。西班牙步兵從一開始就更強調單兵的靈活性,因此矛長只有14英尺(約4.3米)。法國人和義大利人效仿了西班牙人。
霍博姆對長矛演變過程是這樣看的:為了能擊中步戰矛兵,騎士率先加長了騎槍。15世紀,板甲為這種做法帶來了第一次機遇,因為板甲上有可以掛住騎槍的鉤子,騎槍沒有鉤子就不能伸得太遠。
接著,國土傭僕開始試驗讓矛變得更長。
1494年瑞士人隨查理八世進軍義大利時,試驗尚未完成。換言之,他們仍然裝備10英尺(約3米)長的矛。
從這時起,矛才真正開始加長。
兩個長矛方陣碰撞時會產生強大的壓力。文獻中一再提到「壓力」或「來自後方的壓力」,大縱深方陣正要藉此壓倒和打垮敵人。有文獻指出,在瑞士人吃了敗仗的比克卡會戰中,「來自後方的壓力沒有發揮到最大」(因為瑞士人被一道溝攔了下來)。在切雷索萊會戰中,瑞士人在長官的命令下按兵不動,這樣對面的國土傭僕在前進途中會散開,發起攻擊時的陣形就不嚴密了。實際情況正是如此。據蒙呂克(Monluc)記載,加斯科涅人在同一場會戰中大力衝擊國土傭僕,以至於雙方的第一排士兵都倒在了地上(Tous ceux des premiers rangs,soit du choc ou des coups,furent portés par terre)。這句話不能全部當真,但接下來他又說決定勝負的是第二排和第三排,因為他們被後面的人推了上去(... car les derniers rangs les poussaient en avant),這就與別處記載的種種狀況相合了。
有人可能會認為,既然來自後排的壓力那麼大,而且人緊挨著人,那麼雙方的前排士兵肯定都會刺中對方。一定程度上確實如此,儘管杆上有凹槽,士兵還能握緊長矛,但前排士兵穿著好盔甲,肯定會有長矛碎掉或者往上偏,也可能從士兵的手裡往後滑。於是,士兵們緊緊貼在一起,幾乎不能使用自己的兵器。
古代文獻中沒有這樣的場景,原因當然是後期的馬其頓方陣不曾與同類的對手交戰。1
但即便是在國土傭僕時期,上面描述的正常情況也會發生變異。有時,第一排會安排幾名受到信任的壯士,穿上特別優質的護甲,使用雙手劍或斧槍。據記載,弗隆斯貝爾格本人「在拉莫塔會戰(1513年)中站在第一排,揮劍殺敵,就像伐木工在林中砍倒橡樹一樣」。射手也會被放在第一排或第二排,切雷索萊會戰就是一例。在拉文納會戰中,西班牙人選出一批精銳老兵從長槍底下爬過去,用西班牙短劍攻擊國土傭僕。
儘管如此,這些權變之計都是次要的。因為將長矛兵與大量劍士、斧槍手、射手或使用短兵的戰士混編對己方陣形的破壞作用比對敵方的還要大,因為方陣的根基正是密集矛兵的沉重力道。
有一份文獻題為《一位久經考驗的百戰老兵的真誠建議與反思》(Trewer Rath und Bedencken eines Alten wol versuchten und Erfa-hrenen Kriegsmans)(以下簡稱《真誠建議與反思》,大約寫於1522年末,作者可能就是大名鼎鼎的格奧爾格·弗隆斯貝爾格。文中反駁了「陣形應該嚴密」,應該憑藉來自後方的壓力決勝的觀點,「因為按照這種看法,實際交戰的人是前排士兵,而他們不想被擠得太緊,一定要給他們留出自由刺擊的空間」,否則他們就會被推進敵陣,「就像人被推進溝里一樣」。
因此,《真誠建議與反思》建議採用另一種方法。國土傭僕採用的傳統瑞士方陣是等人方陣——意思是橫排豎列人數相等——意味著深度要比寬度大得多,至少行進時是這樣,因為前後排所需的間距比左右列要大。《真誠建議與反思》要求正面寬度應為方陣深度的3倍,因為文中說道,方陣比對方寬,則可以從側面突入,「用雙手掐住窄長敵陣,如此則殺必死,戰必勝」——哪怕敵方兵力更多——「因為側面受擊者必敗」。如此說來,勝負之機只在前面五六排,因正面寬大而能「實際交戰」的人越多,取勝就越容易。
為了支持包抄論,《真誠建議與反思》主張為大陣配上多個小陣,作為散兵打擊敵人側翼。
上述觀察是再合理不過了。但不僅《真誠建議與反思》中的大陣依然極深極大(6000人,寬約135人,深約45人),而且直到16世紀末乃至之後,主流原則還是排列方陣。一位又一位理論家建議採用淺陣,但除了用寬淺一些的空心方陣替代等人方陣的時候,實戰陣形一直相當深。2到了以後這一變化發端的時代,我們還會再來講。這裡只是提一下沿用舊式方陣的原因:寬淺陣形比窄長陣形的行動指揮難度大得多。現在要明確一點:在現實發展過程中,採用寬大正面並不是為了利用陣寬優勢,或者用軍事史的術語來說,不是從正方陣或楔形陣轉向古希臘式的方陣(phalanx)。3
重步兵自身發展的過程只不過是瑞士三陣布局逐漸被棄用的過程。施馬爾卡爾登聯軍在多瑙河畔面對查理五世皇帝時擺出了兩個大陣,分別有3個小陣,騎兵在大陣中間。事實上,西班牙人早在拉文納會戰(1512年)就擺脫了傳統布局,到了16世紀下半葉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增加了單位的數量,每個單位仍然是方形的。胡格諾戰爭中也有這種更靈活的陣形。但是,方陣數目的暫時增加並不意味著步兵戰術有了根本性的、理論性的變化。
4 傭兵軍隊的內部建制1
在中世紀,統率軍隊的人和組建軍隊的人從來就是一體的。封建徵召武士是如此,傭兵團也是如此,這種局面延續到了16世紀至三十年戰爭為止的傭兵大軍中。遇到大事,國家領袖會任命幾位團長(colonel),事小則任命一名至多名隊長(captain),一次性付給他們一筆錢,任務是招募維持國土傭僕或騎馬武士。不過,這些校尉往往兼具企業主的身份,因為他們要在開戰時或交戰期間預付必要的全部或部分軍餉。在規模極大的戰事中,企業主將軍——比如瓦倫斯坦(Wallenstein)[11]——要一邊指揮作戰,一邊集結軍隊。
團長自行任命隊長,隊長任命尉(lieutenant,德語中稱loco-tenente)、掌旗官(ensign)、軍士長(first sergeant)2、後勤官(qua-rtermaster sergeant)和軍士(corporal)。軍士也可能由士兵推選。
多個隊(數量不等,約為10個至18個)組成一個團(reg-iment)。「團」的原意是團長建立了統領各個單位的制度(regimen),也就是權威。一個單位約有400人乃至更多。因此,團與團的規模差得很大。下轄多個單位的上級單位,比如團,只是行政編制,不是戰術單元。如前所見,戰術單元是群,是方陣,也叫作「營」(battalion)。
我們對中世紀傭兵團的內部結構了解不多。它們似乎完全基於統帥的任意處罰權和個人能力。後來開始出現了書面條令,現存最早的實例是紅鬍子腓特烈制定的軍營守則(第3卷)。為確保條令得到遵守,瑞士聯邦開始通過宣誓服從的手段來要求士兵聽話。十四五世紀之交,德意志人也效仿了這種做法,當時國土傭僕剛剛出現。誓詞要求不羈的士兵承諾遵守被稱為「條書」(letter of articles)的戰場條令。為了控御士兵,條令變得越來越詳細。《真誠建議與反思》的作者(弗隆斯貝爾格)建議分成小隊依次宣誓,因為「如果你把所有沒有宣誓的人集中在一個單位里,他們是不會發誓服從條書的,因為他們會隨自己的意願建立制度,你只能同意。從此以後,你的性命就再也沒有保障了,因為長官如果不能用強力迫使手下服從的話,他唯一的辦法就是提醒手下遵守誓言」。條書結合了效忠誓言和戰場條令的性質,其內容形式自然會根據統帥、地域、時間的不同而有相當的差別。條書的基本思想是傭兵和傭兵首領的雙邊協議。士卒宣誓服從,首領承諾報酬。隨著臨時招募的傭兵團逐漸向常備軍轉化,協議的相互性不見了,民主成分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統帥單方面的處罰權力。從文化史與軍事史角度來看,當代軍事條令的前身條書都有極大的意義。
通過林林總總的細節和其他資料的補充澄清,我要指出條書的幾大特徵。
一條基本規定是,士兵不得組建「共同體」,用現在的話說,士兵無權成立工會。不過,他們有任何不滿都可以通過自行推選的雙薪兵頭向長官反映。
為了強調指揮大權,傭兵首領在某些情況下無疑會施加暴力。3此外,軍中懲處有一套司法程序。中世紀原本是軍司馬(field marshal)[12]坐堂審案,因為作戰人員都是騎兵,馬匹及一切相關事務都由司馬掌管。現在,司馬的位子被王室監軍(Schultheiss)和憲兵長(Profoss)取代了,兩者都由資深老兵充任。不過,司馬長期保留了監督戰利品分配的職責。4
軍事法庭遵循德意志民事法庭的組織形式與審判流程,有公開聽證會。
擔任陪審員的軍官必須是被告的同僚或上級。
除了這種真正的軍事法庭以外還有「人民法庭」及其變體「長矛法庭」,必須由團長下令召開,不過是民主性質的,而且在現實中往往是鞭刑了事。隨著軍隊秩序的嚴格化,它也就消失了。
騎兵與步兵的權利長期有很大差別,因為騎兵是封建騎士的繼承者。因此,騎兵不接受個人報名,而要由一名貴族帶著或多或少的隨從來參加的傳統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這自然會對騎兵的日常生活造成影響。炮兵同樣享有特權。
團結排外是這種軍制的主流精神,於是到了17世紀,軍人就完全脫離了民事司法體系,哪怕侵犯平民的案件也只能由軍法審判。
行政事務相對簡單,因為武器、裝備、被服、馬匹都由個人自行負責。軍糧主要交給承包商負責,費用由憲兵長制定。
黑森領主腓力(Philip of Hesse)親自向手下傭兵出售必需品,希望藉此收回一半軍餉,用現代業界的話說就是「實物交易」。5如果腓力本人的貨賣光了,他就向承包商攤派回本。這套制度對規模比較大的部隊當然不夠用,於是士兵們會就地搶掠。此舉不僅令鄉間殘破,人民恐慌,對作戰也是極為不便。在友軍和中立勢力的地盤上,腓力和薩克森公爵約翰·弗里德里希(Johann Friedrich of Saxony)要求士兵只能徵收馬匹吃的乾草和燕麥、麵包、蔬菜、燻肉、肉乾等食物,但不許搶奪牲畜和家居用品,也不得搜掠箱斗櫥櫃。據德拉努記載,科利尼(Coligny)[13]會認真選出精明的監軍,還會確保充足的輜重車輛。6談到募集軍隊,他總會說「讓我們先從凶獸的胃口造氣吧」。每隊都配有一名麵包師,進駐兵舍後立即開灶。兵舍一定距離內的村莊必須要提供糧食,不然就夷為平地。
作戰條規中規定了月薪(16世紀的步兵能領到4盾)。但月份的計算方法常會引起爭議。士兵要求每打完一場會戰或強攻一座城市都算作一個月結束,然後重新從第一天開始計費。有一次,弗朗索瓦一世國王已經聚集軍隊10個月之久,然後會戰前一天還要額外付一個月的軍餉。黑森領主腓力在遺囑中給兒子們的最後一條建議是:打仗只打防禦戰,因為黑森已經無法滿足傭兵們的索取了。7
服從義務中明確加了一條,「無論高低貴賤」,士兵必須執行命令。8不僅是單兵,每隊每排都必須服從各自的長官或代理長官。
1480年,瑞士議會派遣6000名傭兵為法國國王服務時規定,軍中應安寧無事,「凡是鬧事或咒罵爭吵、破壞安寧者,隊長有權依據誓詞對其實施羞辱、肉刑或死刑。當值期間鬧事者應斬首,但平時殺人者應作為謀殺犯帶回議會聽判。」
1499年,瑞士議會下令,每名士兵都要服從所有隊長。9
作戰條規明確規定,攻下城市後,士兵必須服從團長號令,哪怕軍餉尚未支付。守城部隊有挖溝修建的義務。1619年,波希米亞部隊拒絕執行挖掘戰壕的命令,說他們還沒有領到軍餉,挖壕侵犯了他們的榮譽。
吵架時嚴禁高喊「民族」。兩人打架,同族趕來助陣的情況頻繁發生,接著就會演變成真正的兩族大戰。發生糾紛的理由太多了——口糧、繳獲品、女人,尤其是賭博,輸了就說別人出老千。
決鬥(Balgen)不會受到嚴厲處罰,只是通過種種辦法來約束。例如,不可使用致死武器,只能在特定地點決鬥,或者只能早晨決鬥。
關於戰利品有各種各樣的規定,但基本原則是:「在符合戰爭性質和軍中秩序的情況下,個人繳獲歸個人所有。」繳獲的大炮和火藥屬於隊長。
如前所見,中世紀軍人是精銳武士。不光是騎士,傭兵士卒也必須勇力超群,武藝非凡,這樣打仗時才派得上用場。國土傭僕也要求具備這些素質,但他們的威力主要在於人多陣固。這種凝聚力也會感染起初能力差一些的人,鍛煉他們,通過團隊精神讓他們成為可用的戰士。他們使用的方陣戰術比較死板,壯漢成長為軍人不必經歷高難度的操術和長時間的訓練,只要教會武器的幾種用法,灌輸方陣行列意識就夠了。因此,一旦框架確立,募集大批方陣士兵不是難事。勝負是由人數決定的,人多的一方必然取勝。中世紀的經濟水平太低,不能將這種部隊派上戰場,而在沒有戰術單元的情況下,他們也發揮不出更大的威力。因此,新戰爭形態的政治和經濟前提是龐大國家的形成——法國形成了民族國家,卡斯蒂爾與阿拉貢統一,通過馬克西米利安與大膽查理的女兒兼繼承人聯姻,哈布斯堡家族與勃艮第領地合為一體。儘管新興民族國家很強大,但它們的爭雄不僅達到、更超出了國力的極限,因為我們已經看到增兵並不困難,而且只有人多才能打贏。軍隊規模的天然極限是統治者的財力。可要是敵人越過了財力極限,盤算著增兵可取勝,取勝可獲利,獲利可發餉,那該怎麼辦呢?雙方從一開始就都有這樣的指望,於是紛紛打破財力的限度。由於現在有了大國領袖承擔軍餉,軍隊規模膨脹到了遠超中世紀的程度;但與此同時,軍隊規模也膨脹到遠遠超出了統治者的軍餉支付能力。入伍發獎金,許諾日後另有餉錢,如此便可招足兵員。大家從一開始就知道許諾難以兌現。就連作戰條規中都寫道,如果軍餉未能按時發放,士兵應稍安勿躁,不可拒絕服役。事實上,欠餉是常有的事,甚至會長期拖欠。我們之後會詳細講解欠餉對戰略的影響。但眼下的主題是國土傭僕的內部編制。儘管要服從誓言,有軍事法庭、王室監軍和憲兵長,讓僱傭兵真正守軍紀是不可能的。當統治者沒有遵守先前向他們許下的諾言時,他們怎麼會覺得自己有義務遵守誓言呢?譁變觀念與國土傭僕的軍制基本是不可分離的。早在1490年奪取施圖爾韋森堡時,他們就拒絕繼續參加馬克西米利安的戰役,因為沒有發餉。這種狀況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1516年,國土傭僕在米蘭城下譁變,因為領到的軍餉比瑞士人少。據編年史記載,馬克西米利安稱他們為「寶貴的、光榮的德意志國土傭僕」,但「不管皇帝陛下對士兵說了多少這種話和更肉麻的話,他們還是不滿意」。
國土傭僕要求用戰利品頂替欠餉。皇帝既然給不出錢,他怎麼能拒絕呢?結果戰役所經之處的土地和人民都遭了大殃。一種看法是如此暴行表明士兵後來墮落了,大錯特錯。10另一種錯誤的看法是只有浪蕩子和罪犯才會應募。當然,入伍者確實有許多不法之徒,但主體還是市民和農民子弟,常有良家子。貴族和騎士也會加入傭軍領雙餉。但在沒有另一種暴力——在此處是軍紀——約束時,暴力很快就會為暴行找到理由,就連一定程度上受到教育和階級傳統約束的騎士也常有搶掠殘暴之事。分散的士卒甚至要更壞,更可怕,因為他們人數眾多。城破後無所不可,所有女人都會被士兵糟蹋。最極端的情況是有計劃地拷打市民和農民,士兵要麼以為有財物被藏了起來,於是逼他們交出來,要麼要求他們的親屬交贖金。哪怕是統帥與城市當局談好了投降條件,鄭重承諾不傷性命,不取財物的時候,士兵也往往不願意放過戰利品,劫掠破壞不亞於被攻陷的地方。長官無力阻止,從一開始就沒打算跟野蠻的士兵對著幹。
士兵誓詞中確實專門規定,當憲兵長把士兵帶走時,余者不得反抗。團長和隊長有一批專門的傭兵保鏢(Trabanten),但據文獻記載,面對憤怒的譁變士兵,就連科爾多瓦人貢薩洛或佩斯卡拉這樣的統帥都不敢硬來,而會趁夜抓捕並吊死一名不服管教的人,或者用其他方法報復鬧事的頭子。
團長和隊長根本沒有多少道德權威,因為國土傭僕們太知道他們是什麼貨色了,不僅霸占戰利品,還欺騙王公吃空餉。民族大遷徙時期和阿拉伯人中間無疑也有類似的情況(第2卷和第3卷)。在兵力數字很少留下記載,武士素質是決定性因素的中世紀,這種弊端不可能很嚴重。但在十六七世紀的傭兵軍隊中,這就是正常情況,而且普遍得令人吃驚。拉扎勒斯·施文迪(Lazarus Schwendi)將集結部隊時的詐騙行為稱作「德意志之殤」。在集結點,後勤人員乃至婦女都會打扮成國土傭僕的樣子湊數。招兵有時會有一條規矩,詐騙者要割掉鼻子作為懲戒,也是讓他們再也不能故技重施。
每支國土傭僕部隊都有的隨營人員更放大了紀律缺失的禍患。國土傭僕要求很多,想要身邊有個女人服侍自己,最起碼得有一個小伙子。由於沒有野戰醫院,婦孺照料在士兵受傷或得病時是不可或缺的。傭兵們群聚而放蕩,一會錢多得花不完,一會身無分文,常常生活在不夠用的營地中,不在乎身體,也不保養身體,疾病是他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軍隊每到疫病暴發時就束手無策。1618—1619年冬季,波希米亞軍在布德韋斯(Budweis)城下有8000多人病死,占有效兵力的三分之二。西班牙軍中有互助性質的兄弟會。11但照料工作主要還是女人干,包括妻子和娼妓。
1567年,阿爾瓦公爵(duke of Alba)[14]從義大利去弗蘭德斯時有400名高級妓女騎馬隨行。布朗托姆(Brantôme)[15]說她們「像公主一樣美麗高貴」。其他人將她們形容為潑婦,比男人還壞。不論如何,隨軍人員對每一支軍隊的行軍和供給都會造成極大的妨礙,更會加深被踐踏的土地上的苦難。一篇手寫日記這樣描述士兵的女人:12
羅馬人有一點值得注意:不論職位高低,軍人出征時都不許帶女人。此舉甚為當今的我國和瓦隆人欣賞。但這條規定被濫用和誤用得太厲害了,不光是普通士兵,許多高級軍官和統帥本人都受到了傷害……軍隊在匈牙利作戰時,德意志女人對士兵的用處大極了,既可以搬運必需品,也可以照顧病人。大部分士兵都帶著至少50磅或60磅重的東西。士兵自己扛補給品或其他物資,秸稈和木柴可以交給她背,更別提許多女人還要背著一個、兩個或更多孩子呢。但通常來說,除了自己穿的衣服,她還要給男人帶上一條馬褲、一雙連褲襪和一雙鞋子。她自己的東西有一雙連褲襪、一雙鞋子、一件外套、兩把錘子、一口煎鍋、一口煮鍋、一把或兩把勺子、一套床單、一件大衣、一頂帳篷、三根杆子。兵舍不會發柴火,所以她們要沿路自己撿。而且,她們通常還會牽著一隻小狗,壞天氣時甚至會抱在懷裡,這就更累人了。
拿騷伯爵約翰(Count Johann of Nassau)提議用糧販、醫生、護士換掉女人。未婚士卒要仿效西班牙軍隊組成兄弟會,遇到患病或其他緊急情況時互相幫助。
1568年,胡格諾教徒簽訂騎兵僱傭契約時規定,每4匹到6匹馬配一輛大車。國土傭僕是10人配一車。13
軍紀不只是懲戒權和刑罰,還有關於訓練和習慣方面的。如果說報酬分配不均是軍紀形成的一大障礙,那麼還有一個更大的障礙是國土傭僕每次服役都有一個時間限度,或者是規定好的幾個月,或者是一場戰役的時間。據瓦倫斯坦記述,「旗幟剛剛降下,軍團剛剛解散」,士兵們就開始報復嚴厲的長官,把他們嚇壞了:
這時,最下賤、最無恥、最不負責任的惡棍都能挑釁自己的隊長、尉、掌旗官、軍士長、軍士、司車、軍需官、憲兵長及其助手——他們可能已經躲了起來——對他們說:「混蛋啊,你以前是長官,現在可不是了。你比我連一根毛都不多。一磅毛(直接從身上某個難聞的地方扯了下來)可值得上一磅棉花呢。出來呀,跟我打。你比地痞強嗎?你比毛賊強嗎?你動不動就在我站崗時抽我嘴巴,動不動就折磨我,你記不記得啊?」14
德意志士兵輾轉於王公之間——先是皇帝,再是法國國王,一會為教宗效勞,一會去威尼斯共和國、尼德蘭和英格蘭,後來又投入丹麥國王,尤其是瑞典國王麾下。另一方面,我們發現波蘭人經常為德意志王公服務。當然,皇帝軍中也有匈牙利人和克羅埃西亞人。15哪裡出錢,傭兵就去哪裡,不問為何而戰。當然,宗教問題有時會有影響。弗隆斯貝爾格手下的國土傭僕信奉路德宗,但重點不在積極方面,而在消極方面,也就是痛恨神職人員。在胡格諾戰爭中,信奉天主教的瑞士人幫助查理九世,德意志新教徒則向同宗派去了援軍。對於三十年戰爭,我們容易認為軍隊陣營是嚴格按照宗教劃分的。理論上確實是這樣。德意志天主教徒得到西班牙和義大利的支援,新教徒則有匈牙利、英格蘭、蘇格蘭相助。但大眾對宗教劃分的感觸還沒有深刻到足以遏止投敵的程度,特別是俘虜,他們巴不得加入勝利者一方。1594年格羅寧根(Groningen)投降時,索爾姆斯伯爵埃伯哈德(Count Eberhard Solms)向表親拿騷伯爵約翰報告說,16莫里斯允許守軍自由出城,而且「寬宏大量地允許保留守軍的9面旗幟」。出城時,許多守軍拋棄了自己的隊長,投奔了勝利者。報告裡說軍旗在城中就被扯碎了,一半多士兵投敵了。1600年,當尼德蘭軍攻克聖安德烈要塞(fortress of Saint Andreas)時,1100名守軍幾乎全都投奔了聯省共和國。17布賴滕費爾德會戰(battle of Breitenfeld)後,古斯塔夫·阿道夫寫信回國稱,他抓到了大批俘虜,足以彌補傷亡。1642年的萊比錫會戰快結束時,皇帝的步兵在開闊地帶被包圍,有一部分人被殺。
但也有一部分請求寬大處理,提出要加入勝方,遂得活命。一個個完整的方陣或連隊整齊地向選帝侯的居城[16]前進,有的還帶著軍旗,然後向瑞典隊伍走去,仿佛他們已經對瑞典女王和王冠宣誓效忠了一般。接著,一同被俘的丹尼爾隊長帶著一大批人去找司馬(托爾斯滕松)。得到後者允許後,丹尼爾幾乎整個新建了一個團,因為他的舊部損失慘重。這個團繼續作戰了很長時間,為瑞典軍立下了汗馬功勞。18
1647年,皇帝與弗蘭格爾(Wrangel)面對面站在埃格河(Eg-er)附近的一座堅固營地中。皇帝的軍隊狀況不佳:「許多老兵跑到了瑞典一邊,以至於步兵竟然需要騎兵保護。」19
當瑞士人之前憑藉自己的戰法與騎士戰法對抗時,戰爭的殘酷性達到了極點。騎士出戰的原因往往是抓俘虜多於殺敵,但瑞士人不僅在戰場上毫不留情,而且攻下城市後甚至會殺光市民。瑞士人和國土傭僕是常年的死對頭,彼此也不會留情。但漸漸地,節制觀念開始占據上風。人們認識到了「好」戰爭與「壞」戰爭的區別,會簽訂交換俘虜的協議,例如,一個月的軍餉成為贖金的慣例。在鄉間燒殺掠搶的行為也受到了約束。從軍事角度看,彼此留情甚至變得危險起來。瓦倫斯坦曾提出,除非打了一場真正的會戰,否則有必要禁止抓俘虜。20
但是,一方在攻陷某地後殺光了守軍,對方一有機會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情況在文獻中經常出現。
國土傭僕軍制的一個特殊現象是卸甲後的士兵。極少有老兵願意或者能夠回去做平民的營生。他會等待下一次招兵的機會,或者主動尋找新的統帥。在此期間,他維持生計的手段就是乞討、偷竊和搶劫。這種狀態被叫作「繼續待著」(auf die Gart gehn),它的意義尚不完全明確,可能只是「等待」的意思。其他用法有「待業兵士」(gardende Knechte)或「待業團伙」(Gardebrüder)。這些人當然會為禍鄉里。早在12世紀,紅鬍子腓特烈和法國國王路易七世就簽訂了鎮壓卸甲士兵的協議(第3卷)。到了15世紀,這些被稱作「阿馬尼亞克團」和「敲詐犯」(Schinder)的人留下了極其惡劣的回憶(第3卷)。
1546年1月,下列國家與城市開會制定了針對「待業」國土傭僕的辦法:丹麥、科隆、薩克森選侯國、明斯特、呂訥堡、黑森、曼斯費爾德、泰克倫堡、奧格斯堡、漢堡、戈斯拉爾、馬格德堡、不倫瑞克、希爾德斯海姆、漢諾威。瓦倫斯坦講得很明白,對人民來說,與其任由士兵搜刮財物,使得民不聊生,把他們留在軍中,從而保持良好秩序的成本要低得多。21但那就需要有序的稅收制度,而我們接下來會看到,創立稅制絕非易事。於是,當時就處於一種介於國土傭僕「待業」和創立徵稅制度之間的詭異狀態。1620年5月5日,布蘭登堡選帝侯格奧爾格·威廉(Elector Georg Wilheim of Brandenburg)發布了一份命令,是一份意義極大、描繪極佳的文獻。原文如下:
領民當知,寡人……招收各色步卒,但這些人遊走不定,令鄉間小民不得庇護安寧,實為負擔,尤其是在集結日之前。因此,寡人衷心要求他們,寡人的士卒們不得結成10人以上的團伙遊蕩,且必須告知本部將校。部隊進村並出示證件後,10人應得3枚帝國盾金幣或36枚便士銀幣,不可額外索取。但如果是士兵個人遊蕩,農夫應給兩枚便士銀幣,牧民或菜農應給一枚,不可額外索取,不得傷人,不得拿走雞或其他財物,如果一名或多名士兵不受待見,也就是被人打跑或蒙受其他損失,則為咎由自取。
另外,寡人不希望士兵頻繁去一個地方,或者去的人太多,以免耗盡當地民力。每到一處村莊,士兵應立即如前所述出示證件,因為很少有或者根本沒有村莊連一個會寫字的人都沒有。每處村莊都應記錄並保存於何日接待何人。
另外,是直接將前面提到的兩枚便士銀幣交給每名遊蕩士兵,或是提前將幾枚盾金幣託付給鄉紳,士兵進村時由鄉紳支付,則聽鄉民自便。如果是後者,士兵每次進村都要去見鄉紳,無鄉紳則見村長。
所以,命令中以為遊蕩的士兵有時可能拿不到那點小錢,反而會挨揍。實際情況大概是:一名或多名挎著刀劍或扛著斧槍的蠻橫士兵來到一處農莊——家裡的男人可能在地里——時若是只拿了幾枚格羅申銀幣或者一隻雞就離開,農夫的妻子就心滿意足了。不過,我們不要嘲笑先人行事笨拙、頭腦簡單,一邊四處找活干、一邊乞討為生的「失業人員」在今天也不是沒有。
5 戰例介紹
切利尼奧拉會戰
(1503年4月28日)
這場西班牙人與法國人在下義大利的交鋒可以認為是歐洲現代步兵創立以來,新式戰爭藝術第一次全面發揮的戰例。我在這裡不會詳細分析此戰,而只提一點:親歷者法夫里希奧·科隆納(Fabricio Colonna)告訴伊奧韋斯,西班牙的勝利不是因為士卒勇敢,也不是因為統帥(貢薩洛)「豪邁」,而是因為西班牙軍占據了戰壕和矮土牆,且陣前布置了射手。接著,步兵從陣地發起了進攻。
正面障礙物、射手有力、以障礙物為出發點或目標的攻守,從此以後,它們就是戰鬥記錄的主要內容。這種基本作戰樣式的締造者正是科爾多瓦人貢薩洛,後世統帥都是他的學生。1
拉文納會戰2
(1512年4月11日)
交戰雙方是與威尼斯、西班牙結盟的教宗儒略二世(Pope Julius II)和占據米蘭的法國國王路易十二。卡多納總督(viceroy Cardona)率領西班牙軍從那不勒斯趕來,瑞士人之前也從北面下山為教宗效力(1511年秋)。但由於協調作戰困難,嚴冬更是難上加難,另外可能還有法國銀彈的作用,於是瑞士人回去了。現在,法軍占據了數量優勢,解救了之前被聯軍圍攻的博洛尼亞(Bologna),收復了先前被威尼斯奪取的布雷西亞(Brescia)。當法國步兵迎來新援軍時,總指揮加斯東·德富瓦(Gaston de Foix)決定應國王之命發起大規模攻勢,可能要一直打到羅馬城。
另一方面,西班牙軍統帥想要推遲決戰,因為皇帝(神聖羅馬帝國)、英格蘭國王和瑞士人似乎都即將出手幫助西班牙。3月底,當得到一批輜重(圭恰迪尼說)的法軍逼近時,卡多納列陣於亞平寧山脈東麓,敵軍雖有優勢兵力也不敢出擊。西軍可以輕易從艾米利亞地區(Aemilia)的城鎮獲得糧草,法軍卻陷入了補給短缺。這時,加斯東轉往拉文納。到了最後關頭,西班牙成功將一支援軍送入城內,擊退了法軍的一次貿然進攻。但面對法國人的火炮,守軍堅持不了多久。為了挽救這座城市,野戰軍必須有所行動。西軍前出至拉文納東南,在騎兵統領法夫里希奧·科隆納看來,他們的陣地滿足了一切要求:易守難攻,食物補給方便,既能對繼續圍城的敵軍構成嚴重威脅,又能阻斷圍城部隊的糧道。步兵統領納瓦羅(Navarro)自認為發現了一處同樣有利的陣地,在朝敵軍方向走1義大利里[17]的地方。卡多納下令占領該處,儘管科隆納抗議說那樣會引發會戰。3
西軍左翼在龍科河(Ronco River)的深谷中,對面被法軍占據。因此,西軍進發前有時間布置炮兵以鞏固正面。納瓦羅本來就以修建炮兵工事聞名。他挖了一道溝,溝後有一批車輛,車前有一根朝向對面的矛,4車後是射手和寇非林炮。步兵站在防線後面,第一梯隊是排成一線的西班牙人,第二梯隊是兩個由義大利人組成的方陣。重騎兵在步兵左側高出地面的龍科河岸,前方沒有連續的障礙物,大概是因為時間不夠把溝挖到河邊。溝的末端與河邊的距離據說是20英尋(約37米)左右。右翼是年輕的佩斯卡拉統率的輕騎兵,他是維多利亞·科隆納(Vittoria Colonna)[18]的丈夫。文獻中沒有記載右翼的地形。但從義大利測繪地圖來看,從龍科河出去1千米多就是溝壑縱橫的草甸,因此部隊無法通行。毫無疑問,這就是不把輕騎兵和重騎兵布置在一起,而是布置在左翼的原因。另外,一線的西班牙部隊基本與龍科河垂直,略向後偏,更難被包抄。
法軍約有2.3萬人,包括由雅各布·馮·埃姆斯(Jacob von Ems)統領的一大批德意志國土傭僕,有5000人至6000人。5西軍約有1.6萬人,比對面少將近一半。此外,法軍的火炮無疑也更多,50門左右對24門。鑒於西軍陣地有天然屏障和工事的極大優勢,法方在軍事會議中猶豫要不要冒險進攻。但除此之外只有放棄圍城,灰溜溜地撤軍這一條路,於是國王的外甥,年輕氣盛的加斯東最終決定進攻,而且他找到了消除對方地利的方法。
天剛放亮,法軍渡過龍科河,一部走橋,一部徒涉,然後面對敵軍列陣。
科隆納之前也向總督建言,既然他們已經貼近敵軍,那就應該趕在黎明前出發,趁敵人過河時進攻。橋距離西軍陣地只有500米。但統帥決定遵循納瓦羅的方案,在無比優越的防禦陣地中等待敵軍。
於是,法軍在西軍正對面展開,重騎兵在右,輕騎兵在左,步兵居中。中軍據說稍稍靠後,形成了半月陣。但我們不清楚這樣做的用意何在,而且對戰局也沒有影響。
兩邊都沒有類似瑞士三方陣布局的跡象。如果不是三陣齊出,那種戰術的基礎就是一個或兩個方陣同時發起衝擊。但西軍完全是防禦態勢,法軍列陣後也沒有直接出擊。一種全新的狀況發生了。進攻方會推進到與敵軍有一定距離的位置,但接下來首先是開炮,掩護其他部隊執行任務。
西軍炮兵順利開火還擊,因為儘管數量處於劣勢,但他們畢竟占據地利。但法軍一邊是特別重視發展新式炮兵的費拉拉公爵、埃斯特家族的阿爾方斯(Duke Alfons of Este)。他的軍火庫里裝滿了大炮。多虧了他派出的部隊,法軍的火炮數量特別多,炮兵也是訓練有素。公爵意識到己方陣地處於劣勢,於是將一批大炮從步兵後面拉到了可以向西軍側翼開火的位置,估計是一座小山上。6納瓦羅命令步兵臥倒躲避,但左翼的西班牙騎士被正面和側面的交叉火力打得損失慘重。現代騎兵在類似情況下肯定會轉移陣地,儘可能占據高地,以迴避敵軍的致命火力。而西班牙長官對騎士的控制力不夠,無法採取正確的行動。恰恰相反,當敵人的炮彈飛過來的時候,他們請求長官科隆納批准出擊。他們損失的人數應該不多,因為當時最訓練有素的炮手能達到的射速和精度也很低。不過,只要幾枚重炮炮彈從人群中穿過或擊中目標,將戰馬和騎手打成碎片,局勢好像就不可忍受了。科隆納向納瓦羅和佩斯卡拉發信,要求全線同時發起進攻。納瓦羅自然拒絕了這個不合理的請求,因為那樣就要全盤放棄西軍精心選擇的防禦陣地的優勢。這是顯而易見的,就連科隆納也不會看不到。但打防禦戰也不那麼容易,部隊要受統帥控制才行。但科隆納並非騎士們的主人。為了躲避炮彈,他們向對面的法國騎士沖了上去。在接下來的戰鬥中,橋對面的法軍預備隊——400個槍隊——攻入西班牙騎士側翼,讓他們蒙受了更慘重的損失。
另一翼的輕騎兵也採取了非常類似的行動。佩斯卡拉手下的義大利和西班牙騎兵頂著炮火前進,結果被優勢敵軍擊敗。
納瓦羅命令中軍步兵待命。如果統帥完全理性的話,法國步兵也應該按兵不動,等到兩翼騎兵取勝後再一齊出擊。不過,法國步兵沒料到西班牙的炮彈這麼早就發射了,於是再也坐不住了,開始往前沖。納瓦羅命令部下起身,後排士兵上前填補陣線,趁著之前被鉤銃齊發打得士氣動搖的敵軍跨越戰壕時一齊攻上。皮卡第人和加斯科涅人沒等西軍到眼前就跑了,但國土傭僕不動如山,儘管西軍士兵有更精良的短兵器,而且只要順著長矛的間隙進去,就能對法軍造成重大殺傷。
與此同時,在兩翼取得勝利的法軍騎兵撲向義大利、西班牙步兵的側面,一舉定勝負。逃跑的皮卡第和加斯科涅部隊也回身反攻。納瓦羅的部隊在各個方向受到兵力大得多的敵軍攻擊,終於支撐不住了。但他們儘管損失慘重,陣形一直沒有散,尚有3000之眾,保持密集隊形沿著龍科河堤走,最後逃出生天。步兵統領納瓦羅與兩位騎兵統領,法夫里希奧·科隆納和佩斯卡拉都成了階下囚。不過,法軍統帥加斯東·德富瓦帶著一批騎士想要打破撤退中的西班牙矛兵方陣,結果陣亡。
拉文納會戰的不同凡響之處在於進攻方炮兵發揮的作用。加斯東故意讓炮兵率先獨自開火,這不僅是為了疲敝敵軍,為接下來的騎士和步兵進攻做準備,也是為了通過火力誘敵出擊,離開易守難攻的陣地。加斯東是有意為之,而非無心插柳的事實,這一點不僅有圭恰迪尼筆下加斯東對部下的講話為證,更得到了佛羅倫薩大使潘多爾菲尼(Pandolfini)證明,他當時在戰場上的法軍一側。馬基雅維利也在《用兵之道》(1:206)中也說:「西班牙人被敵軍火炮逼出了堅固的陣地,被迫出戰。」法軍炮兵只用在了左翼的西班牙騎士上。於是,我們會有一個疑問:西班牙人為什麼不把騎兵撤下來,換上一支步兵來保護騎兵前面的火炮;步兵臥倒可以一定程度上免遭炮火殺傷,步兵主力就是這樣做的。答案是騎士不能輕易從他們所在的位置撤下來。
西班牙騎士違背計劃,擅自上前,結果先是自己敗了,接著步兵也敗了。事實上,步兵本來都快打贏了,但還是因為法軍騎士的側面出擊而落敗。假如西班牙騎士在陣地上等著法軍來攻,他們估計是能頂住的,因為據潘多爾菲尼記載,最前面的戰壕與法軍來攻必經的龍科河只有20英尋(約37米)的距離,而納瓦羅手裡有500名可隨需調遣的矛兵,一旦騎士遭到進攻,陷入肉搏戰,預備隊可以立即上前支援。
儘管法國人在拉文納打了一場大勝仗,但並沒有得到什麼好處。在這場勝利中,德意志國土傭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現在,皇帝命令他們退出法國陣營,他們同意了,只有800人左右沒有服從皇帝的權威。然而,之前在冬季撤回本土,讓法國人騰出手來對付西班牙的瑞士人回來了。瑞士現在成了教宗和威尼斯共和國的盟友,又得到了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認可,於是派遣1.8萬人從蒂羅爾出去與威尼斯軍會合,聯軍的威勢嚇得法國人不敢再戰就離開了義大利。從拉文納會戰到法軍通過塞尼山口(Mount Cenis)回國只過去了兩個月,米蘭地區只有幾座城堡還有法軍駐守。有人可能會認為,法軍統帥加斯東·德富瓦的喪命讓法國丟掉了全部勝利果實。但是,把這句話倒過來無疑才更加正確:正是因為年輕法國王侄像騎士一樣戰死了,人們才沒有將他的名字與緊隨而來的戰略失敗聯繫在一起。我不知道他能採取哪些與繼任者拉帕里斯(La Palice)根本上不同的、更合適的做法。面對絕對的兵力優勢,哪怕是戰略天才也要服輸。
諾瓦拉會戰7
(1513年6月13日)
儘管在拉文納打了勝仗,但法國人還是很快被政治同盟逼出了義大利。形勢很快又發生變化,為法國人打開了大門。威尼斯轉投法國一方,瑞士聯邦的政治態度也曖昧起來。一支法軍再次帶著大批德意志國土傭僕現身義大利,奪取米蘭,將米蘭公爵馬克西米利安·斯福爾扎(Duke Maximilian Sforza)及其瑞士盟軍困在了諾瓦拉(Novara)城中。正當城內局勢在法軍精良火炮的威力下危如累卵之際,北面來了一支瑞士援軍。法國人決定趕在援軍前面與東邊的威尼斯盟友會合。
傍晚時分,長途跋涉而來的瑞士軍隊只有半數抵達諾瓦拉,撤圍、運走大炮和大批物資都極其費時費事,於是法軍當天只走到了諾瓦拉4千米外,在小鎮特雷卡泰(Trecate)對面一處溝壑縱橫的泥濘地帶紮營。
法軍的不慎之舉沒有逃過瑞士將領的法眼。瑞士人的戰術最適合突襲。自莫爾加滕會戰以來,他們就懂得了出其不意的戰略價值。部隊傍晚剛剛進入諾瓦拉,當晚將領召開軍事會議,決定立即出擊,甚至不等另一半部隊趕來。臨近午夜時分,法國人才聽見城裡的瑞士人有動靜,以為是他們在宴飲慶祝解圍。據說,與特雷穆耶(Trémouille)同掌法軍的特爾武里齊奧有言:「那群酒鬼都睡下了,咱們可以安心上床了。」法軍當時拖著一座拉馬克伯爵(Count de la Marck)發明的由木板和木棒拼成的木堡。這個累贅肯定讓行軍變得非常困難。再說了,木堡不會太實用,因為它太小了,不能把全軍都圍在裡面。不過,法國人當晚覺得特別安穩,甚至沒有把木堡立起來。
突然間,營中四處有人高喊瑞士人殺過來了。強悍的山民在強行軍和宴飲後只休息了幾個小時就再次集結,當時連天還沒亮,接著像「暴躁的馬蜂」一樣走出大門,越過倒塌的牆壁來到野外,「要找出敵人的位置,跟他們碰碰運氣」。
我們再次看到了三陣布局,但根據實際情況做了精心調整。北路步兵不多,任務是包抄右翼,馬克西米利安公爵和手下的義大利騎士也在這一路。中路負責攻打布置了火炮的法軍營地正面,兵力也不強。它的任務不是直接進攻,一開始要在幾門火炮的支持下發動佯攻,吸引敵方的注意力。大部隊則要在小樹林的掩護下從南側包抄敵營,以迴避危險的炮火,然後全力撲向法軍的真正主力——德意志國土傭僕。8
兩軍步兵大約都是1萬人。但法軍還有強力火炮以及至少1100名重騎兵和500名輕騎兵。這支瑞士軍隊未嘗敗績——自信會帶來強大的力量——其素質或許要比國土傭僕和法國步兵高一些。但後者,尤其是國土傭僕同樣有實戰經驗、信心和本領,而且在陣地戰中,瑞士人的剽悍大概比不上法軍的騎兵和炮兵優勢。但襲擊的突然性把一切都拉平了。當然,這一次沒有穆爾滕會戰那樣出乎意料,也沒有發生恐慌。列好陣的國土傭僕是主力,騎士披掛上馬,其他單位也擺出了陣勢,但彼此之間並無合理的協同。法軍統帥特雷穆耶只來得及穿半身鎧甲就要上馬指揮,但我們看不到一點真有人指揮的跡象。兩路瑞士偏師吸引了大批敵軍,那裡的法軍取勝後本來可以去左翼支援酣戰中的國土傭僕,但他們並沒有轉入攻勢。尤其有意思的是,平時奮勇的騎士同樣無動於衷。最後只有不到40名騎士戰死,圭恰迪尼直斥他們怯懦。這看起來太不可思議了,於是有學者認為原因是地形鬆軟,不利於騎士作戰,這或許也有些道理。但法國人不可能紮營於如此不利以至於重騎兵完全無法施展的位置。軍事史給出了另一種解釋,這就是我們從馬拉松會戰中的波斯騎兵和無數中世紀戰鬥中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的現象——騎士幾乎是指揮不動的。如果讓騎士在酣戰中進攻一個具體明顯的目標,他們會完成只有他們能完成的任務。但只要有任何干擾出現,他們就喪失了威力,因為他們是單打獨鬥的武士,不習慣組成緊密陣形和服從號令,喜歡自行其是,不可能與戰友在正確的位置、正確的時機,為了正確的目標而協同行動。這幾個人逞勇攻打一處,那幾個人攻打另一處。有些人按兵不動,想等著援軍抵達或局勢明朗,還有些人覺得仗已經輸了,不願意再做無謂的犧牲。國土傭僕成功將部分火炮轉向並轉移,形成了面朝執行包抄任務的瑞士軍的新正面。他們的鉤銃對付大隊敵軍也很有效。假如在任何一個時間點,有幾百名法國騎士殺向即將與國土傭僕展開肉搏的瑞士軍主力側翼,那麼國土傭僕肯定能夠頂住,儘管有少數騎士大膽地沖向敵軍單位,但他們造成的遲滯效果和大炮火槍一樣微小。在中央和右翼的法國部隊驚慌潰逃之後,發動猛攻且後來得到其他部隊支援的瑞士軍擊敗了國土傭僕,而且瑞士人的包抄行動切斷了對方的天然退路,國土傭僕慘遭屠戮,幾乎全軍覆沒。9法國步兵像騎士一樣逃之夭夭,損失不大。其中一部向東邊的特雷卡泰撤退,一部向北逃竄,然後繞過諾瓦拉城北,朝諾瓦拉西南邊的韋爾切利(Vercelli)而去。逃向特雷卡泰的部隊帶著搶救出來的戰爭物資,從瑞士軍的南邊繞回了韋爾切利,與另一支敗兵會合。
敵營中的所有火炮都成了瑞士人的戰利品。馬克西米利安公爵在信件中說,儘管這場戰鬥只持續了一兩個小時,但付出的代價比先前都要大,多達1500人陣亡。大炮火槍的威力和國土傭僕的困獸之鬥都是瑞士人之前作戰時從未感受過的。
拉莫塔(克雷亞佐)會戰
(1513年10月7日)
憑藉相當大的兵力優勢,威尼斯將軍阿爾維亞諾(Alviano)於維琴察(Vicenza)以北攻擊威尼斯、德意志、教廷三方聯軍,結果戰敗,其中既有他下令從側翼包抄的重騎兵陷入了沼澤中的因素,也是因為他手下的義大利步兵懼怕佩斯卡拉統領的西班牙士兵和弗隆斯貝爾格統領的德意志步兵,沒能頂住對方。10
馬里尼亞諾會戰
(1515年9月13—14日)
諾瓦拉會戰後,瑞士人乘勝追擊,於同年秋季侵入法國本土。他們與馬克西米利安皇帝結成了緊密的同盟,皇帝不僅派出了騎兵和炮兵支援,本人也隨軍出征。同時,英格蘭從北邊入侵法國,法國在吉內加特吃了敗仗,竟然異想天開地認為英格蘭與瑞士以巴黎為共同目標,要在城下會師。
皇帝與瑞士的聯軍進入勃艮第,現身於第戎(Dijon)城下。正當城市在炮火下眼看就要屈服時,法國人覺得除了答應瑞士人的要求,別無解救之法。為了挽救城市,第戎司令特雷穆耶與瑞士人簽訂了協議,規定法國國王放棄對米蘭的宣稱權,並承諾支付40萬克朗作為戰爭賠款。
但協議並未履行。隨著一次次戰役的進展,瑞士軍隊愈發驕縱貪婪。還沒等收到法國國王的批覆,他們在第戎城下就無法保持集結狀態了。緊迫的危機剛剛過去,國王深吸一口氣,宣布他願意如數支付賠款,但打算保留對米蘭的宣稱權。
1513年,作為馬克西米利安·斯福爾扎公爵的僱傭兵,瑞士人從法國手中奪取了米蘭。但米蘭年輕的統治者從此完全成為盟友們的附庸。他不僅被迫直接交出了邊境上的一系列地方,付給盟友20萬杜卡特,而且公爵本人和整個公國都被置於瑞士聯邦的長期庇護之下。他給聯邦的信里寫道,他們可以將他的人身、他的土地、他的人民、他的財產當作自己的,而且他們是他法理上的父親,他本人和他的米蘭城都接受其保護,作為回報,他會像兒子對待父親那樣對待他們。瑞士人把他的話當真了。他們占領了多座堅城,每年索要4萬杜卡特,並通過常駐大使指揮公爵施政。這種關係可比擬於今天(1906年)法國與突尼西亞和突尼西亞貝伊的關係,或者英國與埃及的關係,或者民族大遷徙初期羅馬帝國與歸附的日耳曼部落的關係。因此,瑞士人堅決要求法國國王放棄對米蘭的宣稱權才不是為了斯福爾扎,而是為了他們自己。如果這種關係得以持久,那麼米蘭公國——廣義上講,熱那亞也屬於該公國——就會變成聯邦的屬地,瑞士的一個省。於是,瑞士就會成為一個北起康斯坦茨湖、南臨地中海的國家。設想一下:聯邦若以世襲王朝為首腦並推行恆定的政策,就像法蘭克諸部以墨洛溫家族為首腦那樣,或者建立別種穩固政權,那麼阿爾卑斯山民的武力必可締造一個幅員遼闊的大國。但各邦之間鬆散的同盟關係無法推進宏大的政治目標。賦予瑞士人強大武力的條件恰恰剝奪了他們謀取政治利益的能力。古代法蘭克人戰鬥力的根基是野蠻本性,他們自願服從克洛維的領導是為了掠奪和權力。瑞士人戰鬥力的前提是人人參與政治生活。天不怕地不怕的自信激發了每一名戰士的鬥志,讓聯邦具有了勢不可擋的威力。從政治角度看,這種自信只能存在於小邦中,每個邦都是主權國家,為了具體政治目的才會聯合。11但是,由於邦與邦之間的妒忌,以及總是想要立即獲利的群眾意志,聯邦不可能制訂宏偉目標。之前聯邦攻打並擊敗大膽查理,一半是因為拿了法國的錢,一半是因為伯爾尼貴族渴望征服。取得輝煌勝利之後,伯爾尼人最後只被允許保留幾處小地盤。但為了換取持續的收入,沃州和弗朗什孔泰被歸還了。現在,同樣的把戲又圍繞米蘭上演了。如果之前是東部各州不願意替伯爾尼開疆,現在輪到伯爾尼及其鄰州弗里堡和索洛圖恩不願為統治米蘭提供支持了,這項事業主要對創始各州有利。
1515年夏季,路易十二的繼承者弗朗索瓦一世率領大軍再出阿爾卑斯山,包括據說不少於2.3萬人的國土傭僕,目標是收復米蘭。他表現出了政治家的風範,對瑞士人沒有一味武力威脅。他也知道如何用金錢引誘他們。如果聯邦願意將米蘭交給他,那麼除了在第戎承諾的40萬克朗,他還會再給30萬克朗,另加歲貢。同時,為了補償馬克西米利安公爵,國王願意給他法國境內的內穆爾公爵領和一筆年金。
在對法關係問題上,瑞士人的意見本就長期不統一。畢竟,他們當初一直是路易十一和查理八世的盟友。後來由於一些半是巧合犯下的錯誤,尤其是瑞士人提出的離譜要求,他們與路易十二陷入了糾紛。教宗希望將法國人趕出義大利,於是巧妙地煽動瑞士人的不滿情緒,並通過錫永(Sitten)主教申訥樞機(Cardinal Schinner)——一位能量極大的教會外交家——和法國的激烈反對者的活動,將瑞士聯邦徹底拉入了反法陣營。但親法的瑞士人仍然活躍著。他們慷慨地散發禮物,讓傳統盟友的記憶一直鮮活。就連第戎之役也脫不開一場針對親法的「領取克朗黨」的群眾運動的幫助,他們被指控行賄受賄和叛國。現在,弗朗索瓦的威逼利誘似乎終於爭取到了瑞士高級軍官會議的關注。根據1515年9月8日簽訂的《加拉拉泰和平協定》(peace treaty of Gallerate),法國國王總計向聯邦支付100萬克朗,瑞士聯邦則將米蘭公國及其全部屬地交給國王。與此同時,瑞士聯邦與國王締結同盟,有效期至國王去世後10年,換取每處每年2000法郎。
伯爾尼人及其盟友包括瓦萊人回國了。但其餘州的部隊爆發了激烈不滿,而且儘管條約已經締結,一大批部隊已經離開,但瑞士營中還是有一個膽大妄為的陰謀家試圖挑動敵人內鬥,目的是逼迫瑞士軍再打一場勝仗,改換軍官會議上決定的政策。教宗大使申訥樞機在煽動人們戰鬥的欲望。
法軍兵力或有3萬之眾,文獻中還有高得多的數字。步兵里既有骨幹力量國土傭僕,也有法國人。另有2500個槍隊和60門重炮。反觀瑞士一方,大批部隊離開後,餘下的步兵不會超過2萬人,只有很少的騎兵(200人左右)和幾門火炮支援。
瑞士聯邦軍在米蘭城內;法軍從城南不少於9英里(約14.5千米)外的地方逼近。突然間,城下發生戰鬥,瑞士聯邦軍被法軍攻擊的呼喊聲傳遍了兵舍。申訥之前說服公爵衛隊長官,翁特瓦爾登人阿諾德·溫克爾里德(Arnold Winkelried of Unterwalden)對法軍前鋒發起一場小規模戰鬥。烏里、盧塞恩和其他森林州的人立即趕去幫忙,他們想要維護對米蘭的統治,對法和約也與他們無關。儘管法軍馬上就後退了,但傳回城中的報告裡還是說戰鬥在繼續。儘管已經決定撤軍,其他各州依然認為不能辜負同胞——尤其是在蘇黎世和楚格的堅持下——於是隨之出動。
當他們來到法軍前鋒營地,發起進攻並將敵人擊退,還繳獲了幾門火炮時,太陽已經快落山了。但本來與大部隊一起靠後紮營的國王帶著騎士趕了上來。天黑後雙方罷戰,營地離得非常近,零星戰鬥徹夜不休。但到了早晨,弗朗索瓦已經完全度過了瑞士突襲前鋒造成的混亂,列陣於多道壕溝之後,占盡地利。騎士與矛兵單位交替布置,火炮和射手在他們之間或者前面,做好了迎接瑞士人進攻的準備。
瑞士人照例是三陣布局,但左陣和中陣其實沒有出擊。儘管文獻有很多,但左陣的相關信息非常少,而且正對弗朗索瓦本人的中陣顯然只是開炮、開槍和個別突擊而已。瑞士中陣的指揮官明顯是打算先按兵不動,等到兩路包抄縱隊中有一路取勝後再從中央出擊,就像諾瓦拉會戰中那樣。但弗朗索瓦國王的壕溝里灌滿了水,又有優勢火炮支援,他沒有理由走出有利的防禦陣地。
瑞士右翼縱隊負責實際進攻,而且在初期取得了一定的戰果。但法軍的整體數量優勢非常大,德意志國土傭僕也頂住了瑞士人的進攻。弗朗索瓦注意到姐夫阿朗松指揮的左翼形勢危急,似乎立即從中軍派去了支援。威尼斯軍的前鋒後來也到了,上前援助法軍左翼。
於是,瑞士人的勇猛歸於無用。據說,前一日還身穿紫袍、騎馬隨同行軍、百般鼓舞士氣的樞機在夜裡意識到突襲既然沒有取得決定性勝利,勝利便已無望,遂提議撤軍。現在右翼已經潰敗,眾人都知道中軍也沒有取勝的希望了,於是瑞士全軍開始撤退。
假如手中有強大騎兵的法國國王下令追擊,那麼瑞士人的局面不會比兩年前諾瓦拉會戰中的國土傭僕好多少。但弗朗索瓦當然不想打會戰。在他眼中,進攻失利的瑞士人不是一時的敵人,而是未來的朋友。如果他現在儘可能多地砍死、射死撤退的瑞士人,那殺死的就是他自己將來的傭兵,而且或許會激發瑞士人的復仇熱情,再次毀掉剛剛萌發的友誼。於是,法國國王拒絕追擊,按照當時人的解讀是因為瑞士人戰鬥英勇。儘管如此,瑞士人的損失還是相當大,因為法國火炮對瑞士人的密集方陣效果甚佳,甚至在沒有大舉進攻的地段也是如此。最後,有幾股士兵在撤退途中被殺,還有一伙人在房子裡被燒死,無一倖免。
馬里尼亞諾會戰屬於被傳統記述完全歪曲的那一類。圭恰迪尼多次表達了這樣一個意思:統領騎兵的武里齊奧說這是一場巨人之戰,而非凡人之戰。不管武里齊奧實際說過這話沒有,它無論如何都不適用於整場戰鬥。此語給人的印象是交戰規模特別大,空前得大,但其實恰恰相反,這場戰鬥根本沒有一直打到決出勝負時,政治因素的作用比軍事因素大得多。說實話,要不是改正錯誤的舊說本身是一件好事,給出一個被政治扭曲到如此程度的戰例也是有益之舉,否則這部《戰爭藝術史》里完全可以略過它不談。12
這場會戰——當然,它只是群眾激情被陰謀家精心利用的產物——沒有任何結果。取勝後,弗朗索瓦國王給瑞士人開出的條件與之前簽署的協定如出一轍,只有一條區別:瑞士人可以選擇保留米蘭的一部分邊界地區(即現在的邊界),同時少拿30萬克朗。但沒有跡象表明瑞士人認為自己吃了敗仗,或者丟掉了絕對的自信心,他們依然敢打敢拼。接下來的比克卡會戰就會表明這一點。
1515年,瑞士聯邦剛剛走上的大國崛起之路被打斷了。誠然,伯爾尼人在1536年仍能抓住有利機會奪取沃州,但那只是勃艮第戰爭遲來的果實。自1515年以後,瑞士再沒有一以貫之的宏大政策。瑞士聯邦軍隊大體上一直為法國效力,而且逐漸失去了主宰地位,與其他國家的軍隊齊平。瑞士若想發展成為獨立的軍事強權,那就不僅要改行中央集權,炮兵和騎兵也要跟上時代。當然,瑞士的長處只在於步兵;就連圍攻第戎都要馬克西米利安皇帝提供火炮。這樣的要求超出了山中小城狹域的能力。13瑞士對世界史的貢獻只在於創建了列國效法的現代步兵。直到馬里尼亞諾會戰為止,他們都是不可戰勝的。甚至這場失敗也受特殊條件的影響太大,並未減損他們的威名。
比克卡會戰14
(1522年4月27日)
法國平靜地占據了米蘭6年時間。接著,查理五世皇帝為了統治上義大利而再興戰端。作為大膽查理的外曾孫、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孫子、西班牙君主斐迪南和伊莎貝拉的外孫,他一身繼承了祖先與法蘭西王國的所有宿怨。弗朗索瓦招募了瑞士傭兵,但皇帝軍隊的統帥普羅斯珀·科隆納(Prosper Colonna)只是繞著法軍轉圈,就是不打會戰,最後法國軍資耗盡,瑞士人就回國了。這時,科隆納暢通無阻地進入了米蘭,因為市民對法國人憤憤不平,為皇帝軍打開了城門。
次年,法國再次集結起足以圍攻米蘭的大軍。皇帝派出6000名國土傭僕和300名騎兵解救,於是法國從米蘭撤離,轉而集中攻打一個更小的目標——帕維亞。帕維亞同樣久攻不下,提契諾河(Ticino)的洪水切斷了糧道,通過包抄壓迫皇帝軍出戰的企圖也沒有成功,於是法軍再次瀕臨瓦解,因為瑞士人不願意繼續作戰了。瑞士人的行動模式是來到戰場後儘快搜尋敵人,主動出擊並將其擊敗,然後拿著戰利品和軍餉回家。圍城、機動、防守都不符合他們的本性和戰爭觀念,尤其是連軍餉都不能按時發放的時候。法軍的最後一次行動是去蒙扎(Monza),估計是為了迎接從法國經辛普朗山口(Simplon Pass)運來的軍資。結果這筆錢沒有到位,法國人再許願,瑞士人也不聽了,打算要麼打一仗,要麼直接回家。15
法國威尼斯聯軍的兵力大概還是比皇帝軍多一半,甚至可能更多—3.2萬人左右對2萬人。但是,皇帝軍統帥普羅斯珀·科隆納占據了一處幾乎不可能攻破的陣地。他在米蘭以北約4英里(約6千米),打獵時停駐的小城堡比克卡附近。陣地正面有一條平行的坡下公路,左側有沼澤掩護,右側是一條灌水深溝,溝上只有一道窄橋。正面朝北,長度約為600米,恰好適合他的軍隊列陣。正面有火炮和4排射手把守,射手使用最新改進的武器,而且接受過整排齊射的訓練。前兩排開火後要臥倒,好讓後兩排開火。射手後面是格奧爾格·弗隆斯貝爾格率領的德意志國土傭僕和佩斯卡拉率領的西班牙士兵。騎兵布置在後方稍遠的位置,以防敵軍從右邊的橋上包抄。
這處陣地甚至比西班牙軍當初在拉文納的陣地還要有利得多。用炮火將守軍引出陣地,迫使守軍要麼退兵,要麼出擊的策略在拉文納大獲成功,在這裡卻不能重現,因為法軍並無顯著炮兵優勢,而且面對曾經在拉文納大顯神威的火炮,西班牙騎兵這一次沒有布置在一線,而是在第二梯隊。另外,法軍很難將皇帝軍團團包圍,再派一路人馬從後方進攻,因為皇帝軍後面緊挨著米蘭城。不僅如此,科隆納發現法軍逼近時讓弗朗茨·斯福爾扎公爵敲響警鈴,帶著6000名武裝市民出城掩護皇帝軍後方。
儘管有數量優勢,但法軍統帥洛特雷克(Lautrec)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傾向避戰,延續之前的做法,也就是攻取公國境內的一座座城鎮,希望敵軍反擊時露出破綻,讓他有機會在野戰中利用自己的數量優勢。由於敵軍警惕精明,他在之前的兩個月里所獲甚微,但之後未必不會奏效。可瑞士人已經不耐煩了,不允許他繼續長途機動了。不管洛特雷克如何向他們指出敵軍陣地的牢固,他們依舊滿懷膽氣和信心,絲毫沒有被馬里尼亞諾的教訓影響。他們對法國人提起了在諾瓦拉以少勝多、擊敗法軍的往事,而現在他們準備像當年一樣擊敗西班牙人,西班牙人或許狡詐計謀更厲害,但論勇氣就不行了。
於是,洛特雷克別無選擇,只能派瑞士人正面進攻皇帝軍。瑞士軍共有1.5萬人,組成了兩個寬100人、深75人的方陣,分別配有射手。另外還有一支以騎兵為主的部隊,任務是包抄敵軍右側,從橋上發起進攻。三路人馬共有1.8萬人左右。威尼斯和其他義大利部隊共1.4萬人左右留後。文獻里沒有記載洛特雷克這樣布置的理由。我們看起來可能是這樣:既然是群情激憤,號稱「戰無不勝」的瑞士人主動請戰,那就讓他們去對付敵人好了。另一種可能是正面空間不夠大,容不下3個或4個方陣一起進攻。最後一種可能是洛特雷克有意識地要留一支預備隊。他可能覺得,如果瑞士人的兇猛突擊沒有成功,被趕了回來,敵人就會蜂擁追擊,這時洛特雷克就能把生力軍派上去,對付隊形不整又失去防禦陣地保護的敵軍。如果瑞士人這時再反戈一擊,洛特雷克就足以憑藉巨大的數量優勢擊敗敵軍。
瑞士人已經上路了,洛特雷克還是想讓他們等一等,至少等到側翼部隊就位參戰。但瑞士人不信任他,因為他們剛剛是強硬堅持才逼得他開戰的,所以覺得他的命令只是最後一次避戰的嘗試罷了,於是厲聲要求出擊。眾士卒甚至表現出了對本國長官的不信任,說隊長、貴族公子、隨從僕人、領3倍薪水的高級傭兵應該走在陣前,而不是在隊尾喊話。於是,大軍頂著火炮和鉤銃射出的槍林彈雨衝鋒。面對密集的方陣,槍炮幾乎百發百中。進攻部隊來到了坡下道路,皇帝軍射手後退。瑞士人順著3英尺(約0.9米)左右的坡往上爬,要與敵軍矛兵較量。
按照國土傭僕和西班牙人的戰術,他們不適合緊貼著坡下公路,而應該留出一小段距離,方便射手在瑞士人接近時穿過或繞過一線步兵回到後方。在接下來的碰撞中,防守方不會站著等待瑞士人殺過來,而會趁著瑞士人爬坡繼續推進的機會主動迎上去。弗隆斯貝爾格本人手持斧槍,站在跪地祈禱的國土傭僕的第一線。「全體起立,現在就是機會,以神之名!」統帥大喊一聲,率眾衝上前去。再看另一邊,瑞士方陣的最前面是翁特瓦爾登人阿諾德·溫克爾里德。7年前,正是他拉開了馬里尼亞諾會戰的序幕。他也曾與弗隆斯貝爾格一起為皇帝效力。「你這個老混蛋,我可算見著你了,我今天一定要手刃你。」他喊道。「我才要手刃你呢,這是神的旨意。」弗隆斯貝爾格答道。弗隆斯貝爾格大腿被捅傷,溫克爾里德則被國土傭僕的長矛殺死。
瑞士人被迫撤退。他們要走很遠才能到敵人面前,體力有所消耗。皇帝軍的火炮和射手造成了許多傷亡。翻越坡下道路時,陣形又散了。用阿彭策爾人發回國內的報告的說法,他們「來自後方的壓力沒有發揮到最大」。大縱深方陣戰術的基礎就是來自後方的壓力,但坡下道路將前排和後排分隔開來,後排無法施加壓力。
與此同時,企圖過橋攻擊皇帝軍右側的法國騎士也被擊退了。
佩斯卡拉的西班牙部隊也擊退了阿爾布雷希特·馮·斯泰因(Albrecht von Stein)率領的瑞士城市部隊,手段與弗隆斯貝爾格的國土傭僕擊退另一個瑞士方陣的方法相同。佩斯卡拉提議乘勝追擊。但弗隆斯貝爾格不同意,他說「我們今天贏得的榮耀已經夠多了」,總指揮科隆納附議。瑞士人儘管損失慘重,退軍依然有序。另外,我們知道他們後方站著1.4萬人,大概正等著皇帝軍來到野外。
皇帝軍沒有出來,法國人終於承認戰敗了。隨著瑞士人開拔回國,整場戰役也是失敗的。
國土傭僕之前第一次擊敗瑞士人時,他們感到非常驕傲,作歌嘲笑被擊敗的瑞士人,後者也作歌回應。隨著斗歌的繼續,不同的會戰混雜在了一起。最後,比克卡會戰中國土傭僕的密集方陣和被擊敗的勇者阿諾德·溫克爾里德被移花接木到了136年前的森巴赫會戰上。
文獻中對瑞士陣亡人數給出的最小數字是3000人,這個數字可能比他們所有大勝中的陣亡人數加起來還要多。圭恰迪尼寫道,他們喪失的悍勇比損失的人數還要大,因為按照他的說法,比克卡慘敗嚴重削弱了瑞士人,讓他們多年不復當年氣概。他們過去的悍勇源於200年間形成的自信心,無條件地相信自己不可戰勝,而在圭恰迪尼看來,他們的自信心現在被打破了。但在現實中,之後的軍事史並未確證這一判斷。如果瑞士人的重要性確實逐漸下降,那不是因為他們的能力減弱了,而是因為各國整體水平提高了,於是讓瑞士人發揮威力的場合越來越局限。
蘭克這樣論述比克卡會戰中的瑞士人:
他們徒有蠻勇,卻無更高的感召。他們只以自身為傲,自信不需要任何領導。他們知道自己是僱傭兵,但每個人都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也想要履行自己的義務。他們唯一的想法就是近身奮戰,靠進攻賺取費用,擊敗自己的老對頭施瓦本人和國土傭僕。
帕維亞會戰16
(1525年2月24日)
儘管比克卡會戰失利,但法軍仍要爭奪義大利霸權。接下來的兩場戰役以機動為主,沒有引發會戰,結果是一度推進到馬賽的皇帝軍幾乎瓦解,弗朗索瓦國王再次越過阿爾卑斯山,奪取米蘭(除了城內要塞)並圍攻帕維亞。
守衛帕維亞的西班牙人和國土傭僕擊退了法軍進攻,國王最後只能將城市圍住,讓城內人因缺糧而不得不投降。同時,弗隆斯貝爾格和恩布斯人(Embs)馬克斯·施蒂奇(Marx Sittich)統領的新募國土傭僕越過阿爾卑斯山,與佩斯卡拉統率的西班牙軍隊會師後東進解救帕維亞。但法軍從11月24日開始圍城,至今已兩月有餘,利用這段時間修建了營地外圍工事,看起來固若金湯。佩斯卡拉將工事修到了對方家門口,有多處射手對峙的距離不過40英尋(約73米)。但國王自認為陣營牢固,不必積極對付援軍。援軍在東面威脅圍城軍,國王就把大部分兵力調了過去,相信只要等下去就能贏。更令他對自己的計劃信心滿懷的是,皇帝軍已經徹底沒錢了,國土傭僕威脅說不全額發餉就回國。其實已經有個別單位開始離開了。最後,統帥承諾會迫使敵軍決戰,這才讓士兵同意再等幾天。「願神賜予我百年戰爭,而非一日會戰,」佩斯卡拉說,「但現在沒有別的辦法了。」
圍城軍正面有內外兩道戰壕,不可攻破,但北側延伸到了一座磚牆圍起來的鹿苑。磚牆似乎完全將這一側掩護了起來,如果有人一直認真警戒,那麼情況確實如此。在磚牆被推倒、大批援軍突入之前,法軍總有優勢兵力可以逐退進攻者。
對皇帝軍來說,一切的關鍵在於讓法軍放鬆警惕,並在法軍集結反擊之前讓大批兵力突入鹿苑。
2月23—24日夜,一批西班牙民夫(vastadores)帶著攻城錘和類似器械被派到城牆最靠北的敵方,那裡離法軍營地很遠。他們很小心,沒有開炮轟牆,以免巨響讓法軍警覺。那天晚上下著雷雨,而且很黑,所以他們的工作沒有引來敵人的注意。法軍失察無疑還有另一個因素:兩軍已經對峙了3周時間,小規模襲擊幾乎夜夜不斷,於是法軍並未懷疑各處小動作的背後是一場大行動。17
民夫徹夜勞作,在城牆上打開了三道大口子,全軍遂傾巢而出。出發時是一片漆黑,走到口子時天已經放亮了。即便法國人注意到了行動,他們可能也會以為那是敵軍開始撤退。
現在,皇帝軍排成3個縱隊湧入鹿苑,而後展開。首先是3000名射手,既有西班牙人,也有國土傭僕。接著是騎兵,最後是國土傭僕步兵,他們排在最後可能是因為人數最多,所以通過狹窄缺口的時間最多。
鹿苑中是一片高低起伏的草坪,中間有一條小溪流過,四處有單獨的樹木和小樹林,中央是「米拉貝洛」(Mirabello),可能是一間寫日記的屋子或者狩獵小屋。皇帝軍來到小屋時發現法軍已經在對面了。弗朗索瓦國王本人帶著騎士趕來,法軍大炮也開火了。皇帝軍的炮兵實力很弱,根本沒能開火。法軍總共至少有53門火炮,取得了不錯的戰績。但勇猛的法國騎士戰果尤其大,擊退了皇帝的騎兵,以至於弗朗索瓦國王對一位隨從說,這一天會讓他成為米蘭的主人。
但他的成功轉瞬即逝。西班牙和德意志射手趕上來支援騎兵,其中無疑有一部分裝備了遠距離精度高、穿透力強的新式火器火繩槍。樹木、樹林乃至小溪都為他們提供了抵擋法國騎士的掩護,他們射殺了許多敵人,讓帝國騎兵得以返身再戰。但就在這時,步兵大方陣開始推進了。法軍炮兵沒能阻止他們。他們殺入了法軍最前面的方陣,這是由5000名下德意志士兵組成、剛剛抵達戰場的「黑衣團」。
雙方步兵數目大致相當,都是2萬人左右,但法軍的騎兵和炮兵更多。但皇帝軍是在黎明時分突然現身於一個意料之外的地方,全軍列陣於鹿苑中央,而駐紮在法軍營地南部的8000名瑞士人還沒有就位。於是,弗隆斯貝爾格和恩布斯的兩個方陣1.2萬人「像鉗子一樣夾住了黑衣團」,將其徹底擊敗。直到黑衣團殘部和法國騎兵向後方潰逃時,瑞士人才現身。但瑞士人更沒有能力扭轉局勢,因為帕維亞守軍從城內殺出,來到了他們後方。陷入絕境的瑞士人甚至不能以緊密陣形發起進攻,他們四面受擊,要麼像之前的黑衣團一樣被敵軍優勢兵力消滅,要麼逃命去也。
阿朗松公爵統領的法軍後衛主要駐紮在帕維亞城的另一側,甚至沒來得及參戰。但公爵眼見勝利無望,於是毀掉了法軍在南面提契諾河上修的橋。這樣一來,他自己和部下是得救了,但其他部隊的損失也更慘重了,許多人死在河裡,也有人被俘,比如弗朗索瓦國王和他手下的許多騎士。據說,皇帝軍在這場殲滅戰中只有500人左右陣亡。這無疑是有可能的,因為他們發動的是側面奇襲,在戰鬥的每一個階段都有相當大的數量優勢。聯繫這一點來看,圭恰迪尼對瑞士人喪失鬥志的批判就不成立了。事實上,他們是無力回天。
1532年維也納點兵
在會戰分析以外,查理五世1532年舉行的維也納點兵也值得關注。伊奧韋斯當時隨教廷特使親歷其事,為我們詳盡地記述了經過,資料來源似乎是一份附有草圖的官報。斐迪南國王寫給姐妹[19]的一封日期為10月2日的信中寫道,大軍有8萬名步兵和6000名騎兵。沙特林·馮·布爾滕巴赫(Schärtlin von Burtenbach)給出的數字是6.5萬名步兵和1.1萬名騎兵。塞普爾韋達(Sepulveda)和伊奧韋斯說總兵力為1.2萬人,包括3萬名騎兵和2萬名射手。但這個總數似乎把衛戍部隊也算進去了。
多名從常理看完全可信的目擊者給出了相差巨大的數字,這一點值得注意。當然,3萬名騎兵的說法是不可思議的。
點兵陣形如下:數量龐大的矛兵組成3個四面人數相等的方陣,也就是寬度和縱深都在140人至150人之間。所有騎兵都在方陣的間隙中,縱深與方陣相等。最外面是一圈5排縱深的射手。火炮布置在正前方。匈牙利輕騎兵在陣外。
伊奧韋斯說,之所以要如此列陣,是為了不讓騎兵暴露在土耳其的優勢兵力之下。按照他的說法,土軍有30萬人。
呂斯托認為這是一種防禦陣形,「匈牙利騎士團」採用這種陣形對抗土耳其人已有100多年了。
而我認為這只是閱兵陣形,沒有任何戰術意義。我不知道有哪一場會戰真的擺出了這樣的陣形。
1532年召集的大軍沒有取得正面成果,因為土耳其蘇丹蘇萊曼不想冒險打會戰,於是就撤退了,而新教徒也不願意為皇帝開疆擴土。大軍由於糧餉不繼爆發譁變,於是就解散了。
切雷索萊會戰18
(1544年4月14日)
當時法軍在圍攻都靈以南的卡里尼亞諾(Carignano)。一支由瓜斯托(del Guasto)統率的皇帝軍想找到一處能逼迫法軍要麼撤退,那麼在劣勢下攻擊援軍的陣地。但這次機動儘管做了精心規劃,還是失敗了,部分原因是雨天路軟,攜帶大批輜重的皇帝軍沒能在預定時間趕到目的地。
年輕氣盛的法軍統帥昂吉安親王(prince of Enghien)預料到了瓜斯托的援救企圖,提前向國王申請到了冒險出戰的許可。現在,皇帝軍正在逼近,法軍早有警惕,凌晨三時從卡里尼亞諾軍營中出發,來到敵方行軍縱隊的右翼。瓜斯托必須要做出決斷,要麼撤軍並犧牲卡里尼亞諾,要麼應戰。
雙方兵力大致相當。瓜斯托步兵多,昂吉安騎士多。在最後關頭,100多名法國貴族趕來助陣。一聽到戰鬥即將打響的呼喊聲,他們就像古代的騎士那樣奔向戰場。但瓜斯托後來告訴伊奧韋斯,他相信帕維亞的經驗已經表明火槍手優於騎士,國土傭僕必然會取勝。因此,他決定應戰,雙方各自在遭遇處列陣。
但是,兩方都想獲得防禦的戰術優勢,逼迫對方進攻。於是,戰鬥一開始是連續幾個小時的槍炮互相射擊,不禁讓我們想到現代戰爭。射手來回進退,壓力大時就求助騎兵。騎兵抵達後,在開闊地帶的敵方射手自然只得後退。
最後是瓜斯托決定出擊,可能是因為他再也忍受不了法軍的炮火了,也可能是因為他相信敵軍已經發起進攻,所以必須反擊。
雙方都擺出了傳統的瑞士三個長矛方陣布局。地勢略有起伏,各陣一字排開。瑞士人排成品字形是因為突擊時行動方便。現在是兩邊都在等待進攻的時機,而且每個方陣都有騎兵側翼掩護,自然會一字排開。
兩軍接觸時,皇帝軍最精銳的右翼前鋒,也就是由國土傭僕和西班牙士兵組成的矛兵方陣,對上了新招募的瑞士(來自格呂耶爾地區)和義大利方陣。後者數量雖多,組織卻渙散,結果被擊退並遭到追擊,就連法國騎士進攻前進中的國土傭僕和西班牙部隊都不能阻擋。
但在戰場中央,一支新招募的國土傭僕遭遇了一支為法軍效勞的瑞士百戰老兵。起初,統領瑞士軍的隊長弗勒利希(Fröhlich)謹慎地按兵不動,直到國土傭僕走到近前,並由於缺乏經驗和地形障礙而隊形不整時,瑞士軍才出擊。儘管數量遠遠小於對方,但瑞士兵的軍事素質更高。此時法軍騎士恰好擊敗了伴隨國土傭僕的西班牙騎兵,於是法軍由加斯科涅人組成的第三個方陣從側面殺入中部的國土傭僕。加斯科涅部隊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應該與其交戰的第三個皇帝軍方陣按兵不動。第三陣是由義大利人組成的,他們從未通過新式步兵戰術取得過戰績,而且人數也很少。瓜斯托指望的大概是這些義大利人的強力射手,但射手在敵軍騎兵面前被迫撤退。伴隨義大利步兵的佛羅倫薩騎兵也被法軍擊敗,於是加斯科涅矛兵得以自由轉移方向,在精湛的領導下奠定勝局。關於加斯科涅部隊撲向國土傭僕的時間點,文獻莫衷一是。我們不清楚是瑞士人本來已經擊退了對面,加斯科涅人只是錦上添花,還是瑞士人與加斯科涅人合力擊敗對方,還是加斯科涅人發揮了主要作用。按照瑞士人自己的說法,他們只損失了40人,而且有一部分肯定是之前被槍炮打死的,所以他們與國土傭僕的交手肯定沒有很激烈。同樣毫無疑問的是,還沒等加斯科涅人真正用上武器,只要瑞士人和國土傭僕看見他們在逼近,他們的出手就已經奏效了。蒙呂克(Monluc)說瑞士人與國土傭僕衝擊力度之大,竟讓雙方的第一排士兵都被撞到了地上,此說大概並非事實,後人不應學舌。
初勝的皇帝軍右翼犯下了只顧乘勝追擊的大錯,而沒有先去幫忙打垮敵軍的主力瑞士人。現在,他們四面受敵,在返回戰場的途中被消滅。
這場會戰的特殊性似乎完全是由火器決定的,包括實際戰果和威懾力量。在之前的大戰中,攻方和守方都是很明確的,現在卻是兩邊都想利用防禦的戰術優勢,等到最後一刻才進攻。他們指望的顯然不只是地形優勢——因為在之前的會戰中,瑞士人當然從來不考慮地形問題——而是遠程武器的優勢。另外,文獻中還說國土傭僕和加斯科涅人都將鉤銃手或手槍兵布置在第二排,目的是在短兵相接的前夕向敵軍開火。於是,長矛方陣的力道和密集度都有所減弱,看起來就像方陣要開始解體了一樣。沒有證據表明瑞士人採取了這一新策略,但他們還是打贏了。由於就連火繩槍在法國騎士面前也要退避,所以切雷索萊會戰表明,火繩槍兵在帕維亞的戰績很大程度上是由鹿苑提供的地形掩護決定的。炮兵儘管數量不多,但對戰局的影響還是比手持火器更大。但真正決定勝負的依然是長矛兵大方陣。
皇帝軍被殺被俘者甚眾,約占全軍的一半,其中有5000人陣亡。儘管如此,法軍這次勝利的正面影響很小。法軍不久後奪取了卡里尼亞諾,但再也做不了別的事了,因為查理皇帝正準備從德意志入侵法國,於是弗朗索瓦國王召回義大利的部隊進行抵禦。當然,假如瓜斯托打贏了切雷索萊會戰,繼而越過阿爾卑斯山入侵法國,那麼法國面臨的壓力會非常大。但即便如此也不足以徹底擊敗法國。
6 馬基雅維利
新的戰爭藝術同時產生了一位新的軍事理論家。即便是中世紀的人也一直在讀韋格蒂烏斯的著作,大膽查理就讓人為自己翻譯了韋格蒂烏斯和色諾芬的著作,譯本至今尚存。由盧塞恩人瓦斯克(Vasque de Lucenne)為他的翻譯《居魯士的教育》在他從南錫逃跑的過程中失落了。1
查理五世詳細研究過愷撒的著作,還寫下了許多旁註。他專門派了一批學者去法國考證愷撒軍營的位置,他們繪製了40張軍營平面圖。
不過,當時的軍學宗師當屬尼科洛·馬基雅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馬丁·霍博姆的《戰爭藝術的復興》(Renaissance der Kriegskunst)是一部兼具基礎性與權威性的相關近著。2
一個事實讓馬基雅維利深為震撼:在他年輕(他出生於1469年)時,騎兵依然是幾乎唯一的主戰兵種,後來卻變成了步兵決定勝負。他將這一信念與自己的古典學研究成果——羅馬人當年統治世界是憑藉羅馬軍團——相結合,於是給自己設定了一項使命,他要向世界,尤其是向同胞們說明這一點,即有戰鬥力的公民步兵是軍制典範,公民步兵有能力讓義大利(尤其是佛羅倫薩)擺脫當時盛行的令人畏懼的傭兵團。在愛國情懷、建設性的思維、文獻研究、對周遭世界的現實眼光的共同推動下,他既要建構一套軍學理論,又要切實地建立一支意圖復興古羅馬軍制的佛羅倫薩城邦民兵。
馬基雅維利擔任的佛羅倫薩共和國第二國務廳長官一職並非要職,用今天的話說相當於中下級職位。憑藉文字與人格的力量,官職不高的馬基雅維利於1506年說服共和國組建了一支民兵,最後發展到近2萬人的規模。
佛羅倫薩國境被分為多個徵兵區。政府派遣專人巡視各區,確定符合資質的男丁並編列名錄。每區要出一個連(company),委派經驗豐富的連長(captain)指揮。政府向兵員提供武器——長矛和護身甲——和軍裝,包括白色短衣和一隻腿為紅色、一隻腿為白色的短褲。各連都有自己的旗幟,但旗上都有佛羅倫薩雄獅的圖案。連長有以下人員輔助:政務官一員,負責花名冊和通信;掌旗官一員;軍士若干;鼓手一員或多員,鼓點仿照「山外鼓法」。連長有時會在假日召集部下,親自或者會同首都特派員檢閱並「按照瑞士人的方式」操練步法。佛羅倫薩城有時會舉辦大型閱兵。
平時,民兵有權配備武器且享有某些司法特權。戰時,民兵能領到(或者說應該領到)與傭兵相同的報酬,也就是3杜卡特的月薪。連長在戰時和和平時都有高達12杜卡特的月薪,部分月薪可用口糧、免費宿舍和一匹馬的草料代替。
一個連的兵額逐步擴充到了800人,一名軍官管不過來。但戰時真正上陣的比例估計僅約三分之一,實際數字甚至可能更小,一個連只有150人左右。
連隊中長矛手的比例至少有70%,射手比例為10%,其餘裝備輕型斧槍(ronca)、獵捕野豬用的矛和其他近戰兵器。士兵組成大方陣,學習按照鼓點行進,以保持隊列位置和左右轉。這些步法和武器使用方法都很簡單,只用幾次假日操練大概就能學會。瑞士人和國土傭僕接受的操練大概也不會更多。只有遠程武器需要專門的技藝,射手由自己有武器而且練過的人充任。射手可自行選用弩或鉤銃。
直到這裡,佛羅倫薩民兵的建制似乎還符合一切合理的要求。但其他一些狀況也要考慮。在向佛羅倫薩人提議建立民兵的第一份備忘錄中,馬基雅維利提出了一個問題:建立一支如此武裝起來的民兵有沒有可能威脅共和國自身。首先,民兵的根基是佛羅倫薩城能夠主導的農莊,一大片小鎮林立的鄉村地區。其中,只有一部分「同盟區」(contado)被認為絕對可靠,更大的「分支區」(distritto)是逐步用武力收服的,有叛離佛羅倫薩城的可能。城市的主體是中產階級,實行一套帶有貴族色彩的複雜體制。共和國首腦是被選為終身旗手的索代里尼(Soderini),但他權力有限(gonfalonier)。真正的權力機關是一批委員會:80人委員會、10人委員會、9人委員會和8人委員會,成員每隔幾個月就有變動,執掌多有重疊。委員會之上是公民議會,議員由父親、祖父或曾祖父擔任過或有資格擔任委員的公民擔任。
這套制度與古羅馬制度的基本區別一目了然。在羅馬,農民享有與市民同等的權利,也不存在城鄉對立。共和國官員具有完整的權力。富裕的貴族世家天生受人尊重,更有宗教加持。貴族與大眾的影響力此消彼長。軍隊由大眾構成。
佛羅倫薩的政權體制不只是鬆散,簡直是散漫,不僅外部威脅一直存在,被流放的美第奇家族也在內部興風作浪。於是,城中萬事的基調都是彼此猜疑和互相掣肘。民兵在平時由9人委員會負責,開戰後轉由10人委員會指揮。馬基雅維利認為這是一個優點,讓民兵們不知道自己真正的主人是誰。但如此鬆散的政府怎能建立嚴密的軍隊呢?因而一切實事都要仰賴馬基雅維利。作為多個委員會的書記官,他鑄造了讓各個群體能夠協調運作的團結,他本人成為團結的代表。
但佛羅倫薩共和國一邊渴望擁有自己的軍隊,一邊又害怕被自己的軍隊吞噬,即便是馬基雅維利也只能在兩邊之間尋求折中辦法而已。
合用民兵的頭一項要求就是官兵關係密切、共同進步。部下必須信任長官,長官必須了解部下。長官若是讓部下養成了聽從自己命令的習慣,他們有什麼事是做不到的呢?為了避免這樣的危險,當局規定連長每年輪換,以免「權力紮根」。
但這樣一來,連長對部下就沒有實權了。不想參加操練的民兵用不著請假,自己隨便找個藉口就行了。連長無權直接處罰部下,只有在公開譁變時可以暫時羈押他們。處罰權掌握在政府特派員和佛羅倫薩當局手中。有幾名連長收到過這樣的書面指令:
鑒於參與民兵訓練的入伍人員勞苦不便而薪水微薄,若他們由於缺乏經驗而在操練中犯錯,我們希望對他們的處置應妥善人道,以使其樂於參加訓練,懷著愉悅的心情訓練。由於上述因素,我們認為這是讓民兵服從命令、保持積極態度的最有效手段。在我們看來,欺辱和刺激(el bistractarli et exasperarli)他們只會適得其反。因此,我們要求你們愛護(amorevolence)他們,用心維持士氣。你們必須用心避免一切你們知道或認為會造成任何事端(disordine)的做法。
連長是當局派來的生人,掌旗官和軍士則是地方上有名望的人。但我們發現掌旗官和軍士完全不負責軍務,實際管理工作全壓在連長一人身上。
連長沒有高效的屬官來履行職責,民兵整體也沒有統一的最高統帥。連長親口告訴馬基雅維利,他應該想辦法任命一位團長。事實上,馬基雅維利在大事去矣之前一周做到了。1512年8月25日,佛羅倫薩資深騎兵傭兵首領雅各布·薩韋利(Jacopo Savelli)被任命為總司令,但他已經無力回天了。假如他能挽救時局且沒有被暗殺,成功讓2萬名民兵遵守軍紀,那麼他很快就能輕易率部殺入這座殘暴城市的金庫,將軍靴踩在那張寫著人民憲法的紙上(霍博姆)。
在組建了規模可觀的步兵民兵後,馬基雅維利於1510年底著手建立騎兵民兵。
馬基雅維利的民兵存在了大約7年,曾被用來再次收服比薩城。他們切斷了比薩城的補給,每年兩次摧毀地里的莊稼,直到城根底下為止。此舉最終迫使城中因饑荒投降。但在1512年,一個要讓美第奇家族重掌佛羅倫薩的龐大同盟成立之前,這支民兵都不曾經歷真正的考驗。同盟以西班牙為首。這裡的西班牙步兵就是在拉文納被擊敗,但憑藉陣勢穩固而未被殲滅的那一批人。西班牙人跨入佛羅倫薩邊境時,當局召集了民兵。佛羅倫薩不難派出1.2萬人去對付8000名西班牙人。但與經驗豐富的敵軍打野戰從一開始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於是,民兵盤踞在佛羅倫薩城和都城以北約9英里(約14.5千米)的小鎮普拉托(Prato),後者最先受到了西班牙人的威脅。普拉托的城牆還是中世紀式的,高而薄。圍城軍用雲梯登城的企圖被擊退了。西班牙人只有兩門攻城炮,有一門還炸膛了。他們用僅有的一門大炮在牆上轟出了一個缺口——或者用一份文獻的話說,與其說是轟出了缺口,不如說是開了一扇窗戶——洞口寬4米、高2米。當時圍城軍已經因為補給不足而睏乏至極。假如普拉托能多堅持兩日,西班牙軍可能就不得不撤退,而且沒準在撤退途中就作鳥獸散了。在睏乏的驅使下,他們嘗試對缺口發起了進攻。缺口又小又高,必須爬梯子才能上去,而且後面還有一道牆,守軍可以從那裡向缺口射擊。但西班牙鉤銃手抵近城牆射擊,火力兇猛,守軍根本不敢在堆堞上露頭。當西班牙軍在幾名旗手的帶領下準備出擊時,托斯卡納民兵[20]逃跑了,城鎮不到半個小時便告破。
接下來是一場駭人的大屠殺,不光是殺人,還有強姦和劫掠。還活著的俘虜在交出了一切之後,又被西班牙人折磨了3個星期,好向遠處的親屬索要贖金。佛羅倫薩人向西班牙統帥卡多納抱怨被要求支付的前所未有的贖金金額。他本人也承認贖金要得太多了,但又說他無力約束部下。
普拉托的陷落也是佛羅倫薩共和國的終點。共和國宣布準備再次接納美第奇家族,後者在短時間內就重建了權柄。民兵也隨著共和國一同結束了。
普拉托守軍不少於3000名民兵和1000名武裝市民。他們都知道自己在西班牙人破城後會面對什麼。即便他們的尚武精神和愛國情懷不夠充分,他們怎麼竟然沒有集合起足夠的戰力去守衛缺口,讓自己免於最可怕的命運呢?畢竟,他們不只是拉來的市民。他們有實戰經驗豐富的連長,也接受過一定的武器使用和保持陣形的訓練。但這正是當年民族大遷徙的重演,人口百萬的富庶省份幾乎不做抵抗就落入區區幾千日耳曼人之手,城鎮一座接一座被點燃,只為蠻族取樂。
馬基雅維利研究過羅馬軍制,但令人吃驚的是,他竟沒有發現決定性的因素——羅馬軍紀。事實上,他的條令規定連長沒有直接處罰的權力,也不許連長掌握鞏固的權威,這是在主動地排斥軍紀。從軍紀角度來考察為什麼羅馬能成為全世界的權力中樞,佛羅倫薩的嘗試卻慘遭失敗,這是一個最有趣的主題。羅馬城沒有成為鄉民的主人,而是與其結合為一。委員會成員是城鄉居民共同選出的。與佛羅倫薩一樣,羅馬市議會方面也有一定的猜疑心,所以軍隊不設單一統帥,而是由兩名執政官分掌。但自執政官以下,帝國的權力依靠的是鐵的意志,輔以宗教和預言的力量。手持葡萄藤杖的百夫長練出了堅如磐石,足以抵擋高盧人和辛布里人的羅馬軍隊。可惜,馬基雅維利的民兵在普拉托的缺口面前少的正是這份磐石之志。
瑞士人、國土傭僕、西班牙人也沒有羅馬人的軍紀。他們之所以在激戰中勢不可擋,既是因為長期養成的維持陣形的習慣,也是因為在勝利中鑄就的相互信任。馬基雅維利既不能賦予民兵以紀律,又不能使其在實戰中養成好戰精神,他甚至沒有在理論層面意識到這兩個因素的價值和意義。但我們不應該因此苛責他。他的國民軍觀念中有著先知的視野。16世紀初的佛羅倫薩邦國不可能真的組成一支民眾軍隊,因為它缺少基本的組織架構,而兼具野蠻與理想、能讓徵召來的平民形成能戰之師的軍紀觀念需要經歷幾個世紀才能建立。但馬基雅維利將未來的步兵與古羅馬軍制聯繫起來的願景自有其先見之明。
從根本上來講,為馬基雅維利帶來啟發的兩位先驅者比他本人更接近真正的目標。他們是傭兵首領維泰利和凱撒·波吉亞,兩人都在領地內建立了一套傭兵民兵結合的軍制,成果無疑要優於佛羅倫薩的純粹民兵。這或許是因為維泰利和波吉亞不是理想家,而是實戰軍人。首先,他們都集領主和將軍於一身。與佛羅倫薩的9人委員會和10人委員會不同,他們用不著擔心建軍成功會危及自身,因此不會人為地削弱軍官權威,而是會根據作戰需要而發展。當然,他們的成就也不持久,因為他們各自的統治基礎沒能經受住時勢的浪濤。
正如馬基雅維利組建的托斯卡納民兵絕非無可指摘,他在制定堅持一貫的戰略理論方面也是收效甚微。在這一點上,我們同樣可以說他看到了時代的弊病,他的宣言也不無預見性,但他還沒有建立一套周全的理論。
中世紀向現代轉折的一個標誌就是發動戰爭的手段巨幅增加。強大的近戰方陣取代了中世紀軍隊中微少的近戰步卒。新式火器技術堪稱日新月異。我們可能會懷疑,是不是這些戰略手段的增加讓人們更容易訴諸一錘定音的大會戰。我們也確實給出了一系列精彩的會戰敘述,這些會戰都發生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在中世紀,即使戰略和戰術在理論上並未消失,但也只在有限的範圍內,在細節層面,在特殊情況下,在特別激烈的時刻才談得上這兩個概念。騎士的個性太強,指揮不動,武器又過於局限,因此幾乎用不上任何戰術。沒有戰術,戰略也就無從談起。在新的大小火器和舊的輕重騎兵支持下,新式步兵與種種地形和攻守機遇形成了豐富的組合搭配,這是中世紀所沒有的。我們會不會正在走進一個亞歷山大或愷撒的時代,一個將軍們直奔目標,擊潰一切抵抗,直到敵人屈服於自己的意志才停歇的時代呢?
事實並非如此。在我們細緻考察過的大型會戰中,我們不得不一再指出戰場勝利終究是過眼煙雲,沒有任何持久的成果。所有這些會戰中都有某種偶然的、不協調的成分,令人驚訝。1512年,法國人在國土傭僕的幫助下取得了拉文納大捷,但大捷後還不到一年,法軍未嘗一敗就不得不撤出義大利。而影響最大、最持久的皇帝軍帕維亞大捷說到底也不是長遠周全戰略的理性成果,而是最後關頭的孤注一擲。佩斯卡拉有言:「願神賜予我百年戰爭,而非一日會戰,但現在沒有別的辦法了。」新的戰爭手段既增加了進攻的能力,也帶來了新的防禦手段,還具有一定的內在弱點,以至於不戰而屈人之兵不僅是可能的,更是合理的。火器可以讓地障牢不可破。正因其人多勢眾,新式集群步兵方陣的威力往往轉瞬即逝。數量優勢曾經是成功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但在中世紀,人數沒有決定性的意義,因為勝負完全取決於單兵素質,而精銳武士的數目總是有限的。但瑞士軍隊和國土傭僕一旦組織起來,便很容易將志願從軍者編入隊伍,決定勝負的因素當然也是人群的壓力。於是,國家統帥紛紛追求人數,不僅達到了財力的極限,甚至會超出極限。如果統帥無力支付許諾的軍餉,還可以寄希望於以戰養戰。統帥會提醒士兵別忘了戰利品,將整片的區域和整座的城市交給他們劫掠。上述做法反過來對作戰行為本身和戰略都有極大的影響。士兵有時會因為領不到軍餉變得不耐煩,於是主動請戰;有時又恰恰相反,要先拿錢再打仗。但最重要的是,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發現將軍們盤算著只要等下去,敵軍就會因為統帥發不出軍餉而不攻自破。這種誘人的想法無疑讓將軍們很受用,於是他們不去抓住本來有利的會戰機遇,而是將戰役拖成了純粹的機動戰。弗朗索瓦國王在帕維亞險些通過這種方式取勝,但敵軍沉不住氣了,遂鋌而走險,向他那穩固的陣地發起進攻,並將其擊敗。
我曾經將這種戰略起名為「消耗戰略」或「兩極戰略」,因為將軍每時每刻都要做決定,看到底是通過會戰還是機動來達成目標,於是他的決策總是在會戰和機動這「兩極」之間搖擺,一會偏向一端,一會偏向另一端。
這種戰略的對立面是殲滅戰略,即試圖直接攻擊並消滅敵方軍隊,將勝利者的意志強加於失敗者之上。我們之後會詳盡探討這兩種基本的戰略形態。但現在還是先回到馬基雅維利。
他經常主張軍事行動的最高目標是在野戰中擊敗敵方軍隊。「戰爭的重心在於野戰,建軍就是為了野戰。」「一個人只要懂得野戰,作戰中的其他過錯都可以原諒。」「羅馬戰略風格的首要特點就在於——用法國人的話說——短促堅決。」「行軍、野戰、紮營是戰爭的三大主要活動。」「常言道黃金是戰爭的神經,這話不對,優秀的士兵才是,因為有黃金未必足以得到優秀的士兵,優秀的士兵卻能找到黃金。」「打贏一場戰鬥後必須乘勝追擊。」
馬基雅維利從他分析過的戰爭觀中借鑑得來了上述及類似論斷,形成了他自己的邏輯。但這幅圖景並沒有反映他所處時代的現實戰爭,而且他從韋格蒂烏斯的古代軍事理論中發現了全然不同的基本原則。他無法完全剝離掉這些印記,於是他還寫下了這樣一些與上述論斷相悖的觀點:「良將只有在迫不得已或形勢有利的情況下才會開戰。」另外,他說決不能將敵人逼入絕境,一定要給敵人留一條退路。他還發現羅馬人取勝後不會派軍團追擊,而只會派輕步兵和騎兵,因為部隊追擊時秩序混亂,很容易轉勝為敗。他有一段寫道,用飢餓征服敵人優於用刀劍,因為運氣在戰鬥中比勇氣重要得多。儘管馬基雅維利恰好生活在大戰頻仍的年代(阿尼亞德諾、拉文納、諾瓦拉、克雷亞佐、馬里尼亞諾、比克卡、帕維亞)(馬基雅維利死於1527年),但當時依然浸潤著消耗戰思維。
一首據說是獻給年輕時的馬克西米利安皇帝的軍事教學詩中寫道3,在敵軍更強時不應該羞於退入堅固陣地。「不要為了名譽或憤怒而讓自己和部下犯險。首先要想清楚,今日不戰,明日可戰。」
圭恰迪尼稱讚比克卡會戰的勝利者,普羅斯珀·科隆納秉性謹慎,當得起「拖延者」[21](cunctator)之名。4按照圭恰迪尼的說法,他值得稱讚的原因是作戰憑藉頭腦多於憑藉刀劍,而且展示了如何既能保衛國家,又不寄希望於會戰成敗和武運,除非是逼不得已。
伊奧韋斯表達了同樣的精神:5
烏爾比諾公爵弗朗切斯科·馬里亞(Duke Francesco Maria of Urbino)出任威尼斯總司令時(1532年),由於當時形勢和明智的威尼斯元老院的慣例之必然要求,他壓抑住原先的求戰心切,而轉向了更健康、更合理的思辨。他認為面對不可戰勝的強大異國軍團,與其沙場爭雄,不如拖延。元老們通過阿爾維亞諾的兩次魯莽的戰敗經歷(1509年和1513年)明白了這一點,遂偏愛昆提烏斯·法比烏斯,而非馬庫斯·馬塞勒斯[22]。這樣一位將軍總比敵人計高一籌,通過精心修築營寨、意外突襲(extraordinariis proeliis)、切斷糧餉供給來不斷消磨敵軍。與此同時,一旦有必要,他必然會立即接受大戰(universum proelium)。
這一時期最值得注意的機動戰例或許是1524年皇帝軍侵入法國南部的戰役。
這場遠征的靈魂人物是波旁統帥(constable of Bourbon),以此頭銜統領皇帝軍。他打算直趨里昂,希望建國後將那裡定為都城。他腦子裡明確有與弗朗索瓦一世交戰的念頭,後者當時正在阿維尼翁集結兵馬。但當總司令來到艾克斯(Aix)時,真正的欽差、在軍中影響力最大的佩斯卡拉向他指出,查理皇帝希望仿效英格蘭占據加來之故事奪取一座法國港口,作為對法作戰的後勤基地。雖然他們已經占據了土倫港,但沒有足夠的錢迅速修建城防工事。波旁統帥只得從命,於是轉為圍攻馬賽。5周後,城牆被轟出了一個大口子,於是統帥號召發動進攻,但佩斯卡拉還是覺得太危險了。羅馬人倫佐·達切里(Renzo da Ceri)統領的守軍已經決心守衛港口到最後一刻。缺口後面修建了一座足夠用的應急工事。佩斯卡拉說:「誰想去地獄裡吃飯,那就出擊吧!」同時,弗朗索瓦國王集結了一支龐大的援軍,但並沒有攻擊圍攻馬賽的敵軍,反而翻過阿爾卑斯山,進入了義大利。波旁統帥現在只得掉頭,於是兩軍展開了一場平行的翻山強行軍。皇帝軍比法軍提前兩日抵達米蘭,但由於之前損失慘重,所以不敢逗留野外,而是分散到了各處要塞中。蘭克寫道:
這支幾個月前還想讓皇帝成為全世界主人的強大軍隊突然從野外消失了。羅馬城裡的帕斯奎諾師傅(Master Pasquin)[23]不無幽默地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一支皇帝軍在阿爾卑斯山丟了。請誠實的尋寶者去翻翻石頭看看,如有發現,必得重賞。」
法軍現在的任務是攻破要塞。正當他們圍攻帕維亞時,有一支新的皇帝軍自德意志而來,佩斯卡拉和弗隆斯貝爾格又決心進攻堅固陣地中的圍城部隊,死結就這樣解開了。但決戰根本不在他們的計劃之內。相反,這是眼見局勢無望的最後一搏。因此,從戰役計劃和將軍思路來看,這場以法軍全軍覆沒,弗朗索瓦國王被俘告終的戰役屬於消耗戰略。
馬基雅維利的著作中既有殲滅戰略的原則,又有消耗戰略的原則,但兩者並不均衡。他身上邏輯學家的一面和實證主義者的一面都有話要說,但兩者之間沒有對話。在之後的幾百年里,戰略問題一直處於這樣流動的狀態。我們講到腓特烈大帝時才會再來探討這個問題。
若說馬基雅維利是當時軍事體系的見證者,那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他富有洞察力,由於個人傾向和地位的緣故要時刻關注戰爭,廣泛遊歷於德意志、義大利和法蘭西,而且親身參與過實際軍務,於是有人可能會相信他對於周遭現實狀況的看法無條件具有可靠性。但這是錯誤的。他給出的兵力數字經常被證明有誤。他說瑞士人總是在3排長矛手後面配一排斧槍手,這是不對的。6儘管馬基雅維利也是一位觀察者,但他主要是一位理論家和教條主義者。他的一切見聞都會立即納入他的理論框架中,而在無法納入的時候,事實總會讓位於理論。他有時也會表現出批判分析的欠缺,比如他漫不經心地複述了某個法國人或其他人的言論,說法國有100.07萬個教區,每個教區要為國王提供一名義務兵(franc tireur)。但這些不過是疏忽的孤例。他厭惡僱傭兵制度,而且堂而皇之地將國家劃分為武裝國家和非武裝國家,由此產生的歪曲則要嚴重得多。
在我看來,一位古代文豪與馬基雅維利有幾分相似,那就是波利比烏斯。他同樣集卓越的智力、超然的觀察力、強烈的理論傾向於一身。霍博姆認為馬基雅維利論述當代戰事時常有重大失誤,凡是相信此說的人或許在對待波利比烏斯時會比歷代學者更多幾分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