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西方哲學講演集 · 新實在論

新實在論(New Realism)是20世紀初葉興起的聲勢浩大的學派,它的最基本的態度就是反對黑格爾派唯心論的異軍突起。最初是魯一士著了《世界與個人》一書,想靠這建立起他的唯心論系統來。上冊在1900年出版,引起了哈佛哲學教授柏雷(R. B. Perry)在次年發表的一篇攻擊性的書評,這篇書評據說就是新實在論的第一炮。等到下冊出版,英國的摩爾(G. E. Moore)又發表了一篇題名「反駁唯心論」(The Refutation of Idealism)的針鋒相對的文字。柏雷和摩爾的文章里都是破壞的成分居多,並沒有積極的建樹。但他們的地位好象新實在論運動裡面的陳涉吳廣,在他們發難之後,大批的新實在論者風起雲湧,到了薩穆耳·亞歷山大和懷特海兩人手中,新實在論大體上綜合性的系統算是達到了完成。他們兩人也就成為這一學派偉大的代表。不過這一學派最初只是反對傳統唯心論者的大聯合,內部的陣線並不一致,理論上面並不太堅實。懷特海雖然偉大,但他的思想色彩卻很不鮮明,到今天還被實在論者和唯心論者拔河般拖來拖去。 新實在論的特點,也就是它反對唯心論的地方,可以分做四點來敘述。 (一)方法論——離全而言分。新實在論者反對唯心論所用的歷史方法,辯證法和直覺,而代之以分析的方法。他們以為黑格爾派的哲學家完全拿哲學史來做哲學的基礎,但如太重哲學史,自己的思想就會被古人籠罩掩覆,以致無法推陳創新。因此,新實在論者幾乎都不研究哲學史,鮑桑凱就說新實在論者中除了亞歷山大比較有學問以外,其餘的人對於古今思潮演變情形幾乎都是茫然無知的。新實在論者對於辯證法更是棄之如敝屣,說它既不是哲學方法又不是歷史方法,更不能稱為科學方法,他們之中沒有誰應用辯證法的。至於直覺,他們認為根本說不上是方法。直覺偶爾可以獲得神秘的經驗,也許這種神秘經驗對獲得者來說,價值可以非常之高,但直覺無論如何是不能得到哲學思想的。 因此,新實在論者主張哲學方法和科學方法應該沒有區別,哲學方法就是科學方法,就是重分而不重全的分析研究的方法。他們反對的歷史方法,辯證法和直覺都是求全的方法,而他們認為全是不可知的。他們主張哲學的目的在於求部分知識。他們不覺得這個世界是有機的全體,不認為從分可以知全,一葉可以知秋。所以他們注重理智的分析,是其長處。於是專門研究名詞意義的語義學就在這種新的研究態度下面應運而生。受到新實在論和實用主義鼓勵而產生的邏輯實證論,也是現代哲學的重要流派之一。 對於新實在論採用分析方法的主張,羅素有非常詳盡的論述。他說:「哲學應該從科學裡,而不應該從宗教上道德上求取鼓勵。把哲學和自然科學加以區別,認為哲學自有它特殊的方法,恐怕是中古神學遺傳下來的不幸的結果。」 羅素又說:「哲學正如純粹數學,是演繹的研究,它只研究抽象的先天的概念而不假定任何事物存在。哲學不是研究真實的學問,它只研究可能。」這樣,哲學的性質也就大大改變了,不再研究真實,它研究的只是可能的存在。 (二)獨立說——離心而言物。新實在論者否認貝克萊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一語,以為認識對象,不依賴認識主體,仍可取得獨立客觀的存在。這種外物離心而存在的獨立說正是新實在論的中心思想。獨立說在消極方面企圖摧毀貝克萊式的學說,在積極方面它用分析方法討論意識和認識的性質,證明外物的離心而存在。它有所謂意識橫斷面的觀察,以為意識只是一面鏡子,外物經過意識以後,外物和意識都依然如故。它們的關係是外在的,沒有任何變更,沒有任何對於彼此的影響。 這種說法加以擴充與系統化,就成了外在關係說。外在關係說就是主體和對象發生關係以後,彼此不受影響,不起變化。例如「我知道三加二等於五」,「我知道這是桌子」。不管我知道不知道,三加二決不會不等於五,而這個桌子也不會就此失掉桌子的存在。新實在論者中,摩爾對於這一理論有很細密精微的發揮。 (三)潛在說——離心而言理。新實在論者和批評實在論者一般,承認有一個不在心內也不在物內的潛在世界,所謂範疇,共相,如相同相異,在上在下等,康德諸人認為是先驗的邏輯的範疇和原則都是潛在,都不是屬於主體的規定,它們是中立的,非心的。它們本來就在心外,決不是心的創造品,心靈的活動只能把它們從潛在世界裡劃出,在現實事物中實現出來而已。它們「在」而不「存在」,它們不在時空之中,它們保有本體論上「真而不實」的地位。這點我們在講桑提耶納時將有詳細的敘述,此處從略。 (四)價值論——離理而言價值。對於價值方面,新實在論陣營裡面顯然又自分為兩個壁壘,不過大體上這一學派裡面好些名家如羅素、摩爾、柏雷等都是主張離理而言價值的。這意思就是說,價值判斷是主觀的,不合理的,用不著替價值判斷找些道理出來,猶如喜歡甜的討厭酸的,或者喜歡酸的討厭甜的,價值判斷基於個人主觀的興趣和嗜好,而不是基於理性。因此他們說:「價值是嗜好的對象。」在這個定義下,價值判斷的不同只是主觀上好惡的不同,大可不必爭辯。這種說法頗有尊重個人自由的色彩。因此,新實在論者把真理、實在推出去,說它們和主體毫不相干,又把價值拉進來放在主觀上面,和真理、實在恰成鮮明的對比,這種說法,著者以為和中國告子的「仁內義外」之說有某種意義的近似。 關於價值主觀這一點,摩爾有「善是不可定義的」說法,柏雷著了一本厚七八百頁的《價值通論》(General Theory of Value),也是專講這個問題。不過德國的新實在論者哈特曼(Nicolai Hartmann)卻有不同的主張,他要「合理而言價值」。他以為物理在外而價值在內是一個矛盾的說法,正如實在論者攻擊唯心論的「自我中心的困難」一般,這種離理而言價值的說法也犯了「目的中心的困難」這個錯誤。這也可說是把自我中心的困難應用到價值問題上面去得來的錯誤。因此哈特曼以為價值也是潛在的。均勻、諧和、至善等等價值都先天存在,他把這叫做「價值的先天」(A Priori Werte)。價值永在於另一世界之中,如星辰懸天,外心而獨立,但可以感動我們,喚醒我們,是使我們向前追求的光明的存在。他以為良心也是這另一世界傳來的呼聲,良心永遠是心中的上帝,是天,是理,是道,是外面的存在,所以哈特曼的價值世界也近似柏拉圖的理念世界。 總結起來,我們認為新實在論有排除自我中心而去追求客觀真理的長處。不過它的缺點是離心而求客觀,不從理性出發,因此這個客觀是不是真正的客觀就大有問題。也許正如摩爾的《常識的辯護》(A Defense of Common Sense)一書所言,這種客觀只不過常識上的客觀罷了。 就求客觀實在這一點說,唯心論的目的和新實在論完全一樣,唯心論者並不反對實在論這個名詞,不過唯心論者的客觀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同原則、共同理想。唯心論者的實在是不能離心離理的實在。不但如此,唯心論者還要追求價值上善惡美醜判斷的客觀和合理,所謂合乎天理人心。而新實在論者卻多以價值為主觀,這正是他們的不客觀甚至主觀任性之處。 此外,客觀實在應該是真實無妄的,但根據羅素的說法,哲學研究的只是些可能的東西,於是哲學追求的只是可能的概念而不是真實無妄的東西。哲學成了數學,哲學的主要功能也就完全失去了。 因此,新實在論表面上標榜客觀而把價值看成主觀,表面上講求實在而實際上卻只講可能,比起黑格爾的客觀唯心論來(感性的自然,主觀精神,客觀精神,絕對精神的循序的發展),新實在論並不見得就是客觀的,反而應說是一種十足的主觀唯心論。 新實在論的要點大體上在它駁斥唯心論的理論中都已經說過了,這裡我們可以再把新實在論者論著的中心主張歸納起來,作四方面的敘述和補充。 新實在論者的最根本的思想就是我們對於實在可以有直接的知識,而這實在不屬於心。這一簡單的主張就是他們批評唯心論和二元論的最主要的武器。他們反對唯心論這個主張,認為事物的存在與性質並不以人的意識為前提,就是事物獨立於主觀之外,事物可以出入知識關係之中而不改變二者的存在及性質,這在上面對獨立說或外在關係說中已經略為介紹,此處不再贅述了。 就這一主張反對二元論來說,二元論以為心與物中間永有距離,我們獲得知識時其實只獲得若干觀念,而這時有感覺、有意識、有心靈狀態,處在主體和對象之間,這些都是屬於主觀的。因此,主體和對象之間就有了一層主觀的間隔,我們並不能真正把握對象,並不能對對象有真正的了解。新實在論者則以為我們有所認識,得到知覺的時候,對象本身就明確地親切地呈現在我們面前,這中間是沒有絲毫隔閡的。 新實在論者都喜歡分析知覺,不過結論又不一致,大體上有兩個不同的看法:第一個看法是心靈和對象對立,心靈是思之官,一個官能,只有能知的性質而已;它決不是無所不包,更不是外在的事物、過去的歷史等等都儲存其間的一種意識狀態,如柏格森的記憶說所主張的。這一派人的意見是心仍舊是一個思想感覺的官能,不過心內物外罷了。第二個看法是根本把意識和心靈取消,不把它看成實在的事物。心靈只是一種關係,就是我們純粹經驗里某些關係雜湊成功的。我們感覺事物的時候,無所謂內心外物,只是在純粹經驗中抽出一部分說它是心,又抽出另一部分說它是物。因此在這派人看來,心物內外之分都是勉強的,沒有意義的。這層意思我們在講詹姆斯的時候已經提到過,可以參看。這就是羅素所謂「中立的一元論」。 對於傳統哲學裡的有機關係說,新實在論者使用來駁詰它的武器是上文提到過的外在關係說,這也是新實在論裡面的一個中心思想,以為兩個事項可以發生關係,而彼此不受影響,不起變化。因此一事一物的許多成分和實在里的各部門都可以孤立起來,從複雜的背景之中抽繹出來而被了解。新實在論的主張用分析方法研究事物就是以外在關係說為它理論的根據,新實在論者以為事物的關係都很錯亂紛紜,必須把要研究的從這些關係里抽離出來,才可能被了解,這和唯心論者主張綜觀,主張事物的有機發展的觀點,當然是互相對立的。 新實在論者的本體論就是上面提過的潛在說。他們認為關係是經驗本身所固有,而不是思想的附加,我們發現某種關係正如發現某個感官材料,關係是非心的。因此新實在論者自稱他們有柏拉圖的理數、共相等關係的意味。這些都獨立在世界之外,不隸屬於時間空間,無論知與不知都是永遠如此的。他們認為人類有感知的官能來見物,有思的官能來發現這些在潛在世界之中的永恆的共相。這潛在世界在我們看來,是比較抽象空洞的,它不象柏拉圖理念界的具體共相,那樣具有可以使人嚮往的豐富的內容,它更沒有柏拉圖的范型標準的意味,因此二者相比是有朱紫之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