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語日本史 · 11 聖德太子(上)

平泉澄 《物語日本史》
佛教傳來 繼體天皇之後,依次即位的是安閒、宣化、欽明,這三位天皇都是繼體天皇的皇子。這時候的朝鮮半島上,百濟為了取回被高句麗奪去的領土,向日本請求援助,並一度進軍攻打了平壤;而新羅則一度攻入百濟,更殺死了百濟的國王。如此這般,朝鮮半島正值多事之秋,但是這段時間朝鮮半島上發生的所有事情里最重要的就是百濟的聖明王將佛教傳入了日本。據《日本書紀》所載,在欽明天皇十三年的冬十月,百濟聖明王送來一尊金銅釋迦像和相關的裝飾佛具,以及各種佛教經論書籍,同時在奏書中說道:「是法於諸法中最為殊勝,難解難入,周公、孔子尚不能知。此法能生無量無邊福德果報,乃至成辨無上菩提。譬如人懷隨意寶,逐所須用,盡依情,此妙法寶亦復然,祈願依情,無所乏。且夫遠自天竺,爰洎三韓,依教奉持,無不尊敬。由是百濟王臣明謹遣陪臣怒唎斯致契,奉傳帝國,流通畿內,果佛所記我法東流。」天皇收到這一份禮物後,沒有獨斷專行地決定是否要接納佛教,而是將群臣召集起來,詢問眾人的意見。然而意見一分為二,蘇我稻目主張接受佛教,他的理由是:「西蕃諸國一皆禮之,豐秋日本豈獨背也。」而物部尾輿和中臣鐮子則認為:「我國家之王天下者,恆以天地社稷百八十神,春夏秋冬祭拜為事,方今改拜蕃神,恐致國神之怒。」於是天皇決定,暫時不以國家為單位接受佛教的傳入,而是允許蘇我稻目以個人的名義如他所願地禮拜佛像。稻目大喜過望,將佛像安置在自己家中,將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然而不久之後疫病流行,許多人染病而死,物部尾輿和中臣鐮子認為:「昔日不須臣計,致斯病死,今不遠而復,必當有慶,宜早投棄,懃求後福。」於是朝廷將佛像丟進了難波的堀江,並一把火燒了佛寺。這時,兩派的鬥爭日益激烈,雙方各自召集兵力備戰。在這時推古天皇即位(592),立聖德太子為皇太子並以他為攝政,佛教因此興盛了起來。 十七條憲法 欽明天皇之後的敏達、用明、崇峻、推古四位天皇,都是欽明天皇的皇子,而聖德太子則是用明天皇的皇子,從推古天皇來算的話,聖德太子是她的侄子。推古天皇是一位女皇,她一方面將這位聰明的侄子立為皇太子,另一方面又以他為攝政,代為處理政務。 聖德太子這個稱呼,是為了稱讚他的德行,他的本名叫廄戶皇子。之所以叫廄戶皇子,是因為傳說他的母后在宮中散步,正好在經過馬廄的時候誕下了他。這位皇子非常聰慧,傳說他曾經能夠同時聽八個人申訴自己的問題而分別做出合適的處置,沒有絲毫猶豫與錯誤,因此也有人給他取了一個八耳皇子的異名,感嘆他的聰慧。他成為攝政的時候時年方二十,這幾十年來因為持續的不幸,朝廷的威儀多少有些衰退了,而現在因為這位偉大的皇太子攝政,朝廷的權威終於重新樹立了起來。 太子的新政首先由制定冠位開始。他於推古天皇十一年十二月頒布了冠位十二階,並分別頒賜給合適的人物。所謂的十二階,指的是「大德、小德、大仁、小仁、大禮、小禮、大信、小信、大義、小義、大智、小智」,也就是以「德、仁、禮、信、義、智」的六個德行分別為大小兩階而成為十二階。隨著位階的不同,冠的顏色也不一樣,這就是所謂的冠位。此前人們地位的尊卑基於氏族的大小,但隨著冠位的出現,朝廷就可以通過個人功績的大小來制定新的上下秩序了。冠位十二階被後世一直繼承發展下來,成為後世的位階制度。 其次,聖德太子新政還制定了憲法。推古天皇十二年四月,太子親自製定了憲法十七條。第一條的內容是「以和為貴,無忤為宗」,意思是首先要以溫和的內心與眾人交流,注意不要與他人產生衝突和鬥爭,太子將這件事情放在了第一位;第二條的內容是「篤敬三寶。三寶者佛法僧也」,這是因為太子認為,讓人們不互相爭鬥的最好方式是通過佛教讓人們反省自己的內心。以上這兩條是針對當時教育水平不足、一般人的道德培養也不完善,因此人人執念太強,不知自省,時常陷入糾紛的現狀而制定的。假如放任這一情況的話,世間恐怕會一片混亂;為了將當時的社會誘導到正確的方向上,太子在憲法的開篇首先論述了必要的心理準備。 接下來的第三條非常重要:「承詔必謹,君則天之,臣則地之,天覆地載,四時順行,萬氣得通。地欲覆天,則至壞耳。是以君言臣承,上行下糜,故承詔必慎,不謹自敗。」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最為基本、最為重要的就是君與臣的關係。假如君臣間的關係出現混亂,那麼國家就會被顛覆。憲法為了說明這一點,將君臣關係比喻為自然界裡天與地的關係。要是天地倒轉的話,自然界將會出現巨大的混亂而最終滅亡,一個國家內的君臣關係也是如此,無論國君做錯了什麼仍然是國君,臣子永遠是臣子,兩者的關係絕不能倒轉,假如君不君、臣不臣,那就是國家滅亡之時。因此,君主的命令是絕對的,接受他的命令時必須要謹慎小心,絕不背棄,這就是太子的教誨。 第三條非常重要,可以說是十七條憲法的根基,為了進一步解釋它的內容,太子還頒示了許多內容,以下我只簡述各條的要點。 第四條:以禮為本,治民之本在於禮;群臣有禮,位次不亂,百姓有禮,國家自治。 第五條:裁決訴訟時不可收取賄賂,對貧苦之人也要做出公平的判決。 第六條:善行必表彰,惡事必懲處。 第七條:舉賢人為官。 第八條:官吏每日應該早出勤,晚下班。 第九條:信是義之本,善惡之成敗,關鍵在於信義的有無。 第十條:去我執,深自省,不可一味叱責他人。 第十一條:有功必賞,有過必罰。 第十二條:國無二君,民無二主,國君以外的國司與國造無非是君主派出的官吏,不得私立名目、收取稅收、中飽私囊。 在第十二條中有如下著名的表述:「國無二君,民無二主,率土兆民,以王為主,所任官司,皆是王臣。」這是警戒當時的地方官不要妄圖僭越,與第三條一樣,明確宣告了天皇的大權。 那麼,以上只是我用簡單易懂的語言解釋了憲法十七條的內容,實際上它是用艱深難懂的漢文寫成的,而仔細去查的話,能夠找到它們所依據的中國古典文獻:《詩經》《書經》《孝經》《論語》《春秋左氏傳》《禮記》《管子》《孟子》《老子》《荀子》《墨子》《莊子》《淮南子》《韓非子》,除此之外還有《史記》《漢書》《後漢書》《文選》等。如果不是精讀過上述這些文獻,並能夠熟練掌握其中字句的優秀學者,是無法寫出這樣的文字的。而且單單博學還不足以撰寫這部憲法,必須一方面廣泛地掌握外國的歷史、哲學、政治學、文學的知識,另一方面能夠以日本的歷史為本,通過撰寫憲法進一步使日本的國體或者說是日本這一國家的本質更加純粹,明確日本的國家組織,強化國力。為了這一系列的目的,將古今中外的經驗結合起來,作為國家的大政方針,用簡潔的文字表述出來,這需要非常廣泛的知識,如果不是聖德太子這樣聰明絕頂的人物,我相信沒有人能完成這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