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托邦 · 關於戰爭
戰爭是唯一適宜於野獸的活動,然而任何一種野獸都不像人那樣頻繁地進行戰爭,因此烏托邦人很恨戰爭。烏托邦人一反幾乎所有國家的慣例,把在戰爭中所追求的光榮看成極不光榮。然而他們的男女在固定的日子裡刻苦地參加軍訓,鍛煉自己,唯恐一旦有需要而他們不能作戰。但是他們決不輕易地投入戰爭。他們出戰僅是為了保護本國領土,或驅除侵入友邦的敵人,或出於憐憫某個受專制壓迫的民族而用武力把他們從暴君的桎梏奴役下解放出來,這是人類同情心所激起的一種行動。
烏托邦人援助鄰邦,通常不是為了給以保護而已,有時也是替鄰邦報復所曾遭受的損害。烏托邦人只有當事態初起時被徵求意見後才有所行動。因為如果他們覺得提出的道理不無根據,而對方對提出的損失賠償不予理睬,他們就帶頭作戰。烏托邦人不得不終於訴諸武力,由於敵軍侵入掠奪,但有時更兇猛地運用武力,如果友邦商人受到另一國家在執法的幌子下(如從本身有誤的法律找藉口,對本身不誤的法律作曲解)所橫加於他們的冤屈。
不久以前,烏托邦人為尼法羅哲德人①抵抗亞拉奧柏利坦人①所進行的戰爭,其起源就是如此。烏托邦人覺得尼法羅哲德商民受到亞拉奧柏利坦人在法律藉口下的欺負。可是不管公正不公正,這件事遭到殘酷戰爭的報復。附近各國將其力量資源投入這場戰爭,助長了戰火,加劇了雙方的怨恨。大多數繁榮的國家或是基礎動搖,或是一蹶不振。直到亞拉奧柏利坦人投降,貶為奴隸,發生的不盡糾紛才告結束。烏托邦人並非為自身利益而戰,因此把這些奴隸交與尼法羅哲德人管理。以前亞拉奧柏利坦人興盛時,尼法羅哲德人是望塵莫及的。
①尼法羅哲德人(Nephelogetes)——臆造的詞,其組成的希臘語成分意為「雲霧中出生的人」,即朦朧不可究詰的人。——中譯者
①亞拉奧柏利坦人(Alapolitanes)——從希臘語杜撰,意謂「盲人國的公民」,一說指「無國之人中的公民」。——中譯者
烏托邦人對友邦遭受的冤屈,哪怕所牽涉到的僅是金錢,都是如此狠狠地報復,但對自身受的冤屈倒不如此。如果他們由於受騙而損失了商品,但沒有人身暴行,他們為此發怒僅限於在取得補償前和有關國家斷絕貿易。這並非因為他們關心盟國過於關心自己的公民。原來他們對盟國的金錢損失比對自己的金錢損失更感到難過,因為友邦商人損失的是私產,商人就非常痛心,而他們自己的公民所損失的則僅僅是來自公庫的,是取之不盡的,是在烏托邦可以說多餘了的——否則也不會輸出國境。由於此,任何個人對這種損失沒有感覺。烏托邦人認為通過喪失許多性命來給這樣的損失作報復,那是很殘忍的行為,因為從這種損失所產生的不利對所有烏托邦人民的生命及生活都無影響。
但如一個烏托邦公民在任何地方因受欺侮而成為殘廢或喪命,不管是出於某一政府或某一私人的陰謀,烏托邦人首先派出使節查明事實真相,然後在罪犯未被交出的情況下,不肯善罷干休,而是馬上宣戰。如罪犯被交出,烏托邦人將其處以死刑,或貶為奴隸。
由於大量殺戮而取得的勝利,使烏托邦人覺得遺憾而且可恥,等於為購買珍貴物品而付出過高的代價。如果他們用韜略戰勝和擊潰敵人,他們就引以為巨大的光榮,公開慶祝勝利,樹立慶功紀念碑,如同慶祝了不起的英雄業績一樣。每逢他們獲得以智力取得的勝利,即沒有任何獸類、只有人方能取得的勝利,他們誇口自己的行動是勇敢的,具有英雄氣概的。他們說,仗氣力從事搏鬥的不過是熊、獅、狼、狗以及野豬等野獸。這些野獸大多數比人更是力大,更是兇猛,但不如人聰明多計。
他們作戰所追求的唯一目的,如果早就達到,本是可以無須宣戰的。既然非作戰不可,他們對於須申討其罪行的那些人給以嚴厲的處分,使其將來不敢再犯同樣的罪行。這是他們在戰事中所要迅速完成的主要意圖,可是較為注意的是避免有冒險行為,而不是爭取榮譽。
一經宣戰,他們就設法同時在敵人境內主要地區秘密張貼無數布告,其上因有烏托邦人的公印而起有更大的影響。布告上言明凡殺死敵國國王的將受重賞。此外,對布告中列名的其他人的首級也懸了次等的、但不失為優厚的賞金。烏托邦人認為這些人在挑起戰爭方面,其罪僅次於國王。對生擒受聲討的敵人的人,獎金視獻首級的加倍。他們還對受聲討的敵人給予同樣的獎金,並保障其人身安全,如果他們起義歸誠。
因此敵人很快對一切外來人不放心,並且自己互相懷疑,互相猜忌,儼如草木皆兵,大禍臨頭。據說敵人的大部分,尤其國王自己,被身邊的頭號親信出賣。重金收買之下,人們會心為所動,什麼樣的事也幹得出。烏托邦人對賞格是毫不吝惜的。然而當他們想起他們希望某個人幹的事要冒多麼大的風險,他們力求有多麼大的風險就應該有多麼大的獎金。因而他們不但許諾而且忠實地付出大批黃金,並另給予在友邦內安全地帶有優厚收入的地產。
高價收買敵人的做法在別處被譴責為不道德的殘忍行徑。烏托邦人卻認為這是很光榮的,認為這說明他們的明智,可以兵不血刃地結束兇惡的戰禍,又說明他們的人道主義及仁慈為懷,死少數有罪之人可以使敵我雙方大批無辜人民不至於陳屍疆場。他們既同情本國人民,也同情敵方的人民。他們知道普通人民不會自願走上戰場,而是被國王的瘋狂所驅使的。
如這個策略失敗,烏托邦人就在敵方播下不和的種子,鼓動內訌,挑唆王弟或大臣覬覦王位。如此計又不成,他們便唆使敵人的鄰邦捲入糾紛,重新提出早已遺忘了的領土要求,這類要求是國王們從來不會缺乏的。烏托邦人應允在戰事中給予支援,對於金錢捐助非常慷慨,但不輕易派出自己國家的人力。他們非常珍惜本國公民,相互重視,以致不肯用任何一個同胞去換取敵方的國王。至於黃金白銀,他們所以儲存僅是為了這個用途,因此他們盡情付出,毫不吝惜。即使他們花完了金銀,他們還是生活得同樣好。而且,除了國內積存的財富,他們在國外還有大宗的金銀財寶,我上面提到,許多國家欠他們的債。
烏托邦人用這些財富,從四面八方特別是從塞波雷得人①當中,招募僱傭兵作戰。這種民族居住在烏托邦之東五百哩的地方,面目可憎,粗暴而野蠻。他們喜愛自己的深山老林,這是他們生長的地方。他們身體結實,耐寒耐暑,不怕勞苦,生活毫不講究,對耕種是門外漢,住所及衣著很隨便,主要從事畜牧。他們的生活大部分靠狩獵及劫掠。他們天生好戰,總是追求廝殺的機會。他們一有這個機會,決不放過。他們大批離開本國,為了少量報酬,到任何徵兵的一方投效。他們生活在世所乾的唯一行當便是追求死亡。
①塞波雷得人(Zapoletes)——從希臘語杜撰,意謂「急於出賣自己的人」。——中譯者
他們為出錢雇用他們的人,勇敢地忠心耿耿地作戰。然而他們不受固定期限的約束。他們加入一方的條件是,第二天有人出更高的酬報,哪怕是敵方,他們就轉過去;再過一天,他們又會為較多一點的酬報,回到原方。
在每次發生的戰事中,敵對雙方的士兵中有許多塞波雷得人。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這些彼此有血緣關係的人同時受僱一方,因而相互親密無間,忽然卻分開成為兩個陣營中的士兵,相遇作戰。他們忘記了同族同宗,忘記了友誼,拚命地彼此殘殺。驅使他們互殺一場的,不是別的,而是雇用他們的兩方國王付出的區區金錢,這方面他們是錙銖必較的,因此為了每天收入多增加一文錢,他們很容易被誘,倒向另一方。他們由此很快地養成了貪婪的習慣,然而這對他們無任何好處。他們把冒生命危險賺來的錢立刻花到放蕩無恥的生活中去。
這個民族願意供烏托邦人驅使,對任何一方作戰,因為他們受僱於烏托邦人所得的錢比起從任何地方所得的為多。烏托邦人既羅致善良的人加以合理使用,也招募這些壞蛋給以不正當的使用。一有需要,烏托邦人對塞波雷得人以重金為誘餌驅使其從事極大的冒險。在一般情況下,這批人多半不會生回領取酬金,可是那些生回者照原議領得全部酬金,以此促使自己再度同樣不顧死活地去干。烏托邦人絲毫不介意有多少塞波雷得人為他們送掉性命,認為自己如能掃清世上這些萬惡可厭的人類渣滓,將為世人帶來最大的好處。
除雇用塞波雷得人外,烏托邦人也雇用他們支持作戰的一國的士兵,以及其他一切友邦的援軍。最後,他們加派一個分隊自己的公民,從中推舉一名久經考驗的勇士指揮全軍。他下面有兩個副手,在他未遇險時,他們不加軍銜。但如他被俘或喪命,兩名副手的第一名即繼承他的職位,而一旦情勢需要,又可由另一名來接任。這樣,戰事變化雖經常莫測,而全軍不致因指揮遇險遂陷於一片混亂。
他們在每一城市甄選自願入伍的公民。任何公民都不會在強迫命令下到外國作戰。烏托邦人認為,如果某人生性有些膽怯,不但自己不會表現得勇敢,而且會削弱同伴的士氣。可是如果戰禍延及本國,那些懦夫,只要身體結實,就被送上船艦,和那些勇士混合編組,或是被派去在逃脫無從的地方把守城牆。這樣,他們在自己的同胞前由於畏縮而感到羞愧,敵兵又近在咫尺,想逃走已不可能,這一切使他們忘記害怕,不得不拚死一戰。
任何人都不會在強迫命令下派赴國外作戰,相反,妻子如渴望隨丈夫出征,不但不被禁阻,還事實上受到鼓勵和讚揚。她們出發後,在戰場上被位置於自己丈夫的身旁。每個戰士周圍有自己的兒女及妻子和其他親屬,他們天然地休戚相關,就會彼此非常緊密地團結,相互支援。丈夫回去而遺失了妻子,兒子回去而不見了父親,都被看成奇恥大辱。因此,當戰事發展到短兵相接時,敵人還負隅頑抗,那就是一場歷時較長的劇烈廝殺,雙方都一兵一卒不留。
我上面說過,只要能夠藉助於僱傭軍而結束戰爭,他們總是力求避免不得不親自作戰。萬一他們必須親自上陣,其作戰之勇猛,不亞於其曾儘量努力避免一場戰禍的巧智。攻擊一開始,他們倒未必厲害,可是對抗慢慢加強後,他們逐漸展開自己的實力。他們的鬥志很頑強,寧可被剁成粉碎,不後退一步。由於無須為家中的生計操心,又無須為子女的未來擔憂(這種憂慮到處使最有勇氣的人失去勇氣),他們精神昂揚,志在必勝。
他們又從接受過的專門軍事訓練取得信心。最後,他們從小由於教育以及國家的良好制度而形成的正確健全觀點也使他們分外有勇氣。因此,他們既不賤視生命,輕率地犧牲自己,也不過分珍惜生命,到了應該光榮殉節的時刻還苟且求活。
在戰爭到處進行得十分激烈的關頭,由精選的青壯年組成的敢死隊上前搜捕敵酋。他們既給他明刀明槍,又暗中伏擊。他們從遠從近一齊進攻。有大批新生力量不斷插入,讓疲勞不堪的退下來,這樣,進攻繼續不斷地進行著。如果敵酋不拔步逃命,他一般總是被擊斃或生擒。
如烏托邦人得勝,決無濫殺情況,他們寧可俘虜敗兵,而不將其處死。他們追擊敵軍時,必在自己的軍旗下保持一支隨時準備交鋒的人馬,縱使全軍其餘部分被擊潰,這部分後備力量卻使他們轉敗為勝。他們寧可讓敵人逃脫,一般不在後追趕,以免自己的陣容混亂。他們記得,不止一次有過這樣的情形,他們軍隊的大部分人馬潰退,敵軍因勝利而得意洋洋,從四面八方追趕過來,可是少數早就埋伏好以應付萬一的烏托邦士兵,突然襲擊自以為無虞而疏於戒備的四處分散的敵人。於是戰事的整個局面為之一變,他們從敵人手中奪去一個十拿九穩的勝利,從戰敗者轉而為戰勝者。
很難說,他們所擅長的是善於使用伏兵,還是小心迴避伏兵。你會以為他們打算逃脫了,其實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相反,他們下定決心要逃脫時,你倒以為他們有與此不同的別種打算。當他們發現自己在數量或陣地上處於劣勢時,他們便在黑夜中悄悄拔營撤退,或用策略迴避敵人,有時他們在白天撤兵,不被發覺,並且秩序井然,倘要在他們後退時加以襲擊,就如同在他們前進時一樣危險。他們的營房周圍戒備周到,有深溝闊壕,壕溝中挖出的土堆向里方。他們不用最下層的勞工從事這個工程,而是由士兵親自動手。全軍都參加這項勞役,除掉部分士兵手持武器在圍堤上戒備,以防不測。這樣,由於群策群力,他們完成巨大的防禦工事,圍繞一大片空地,全部進行的速度令人難以置信。
他們穿的盔甲異常堅固,足以抵禦砍殺,但又便於身體的各種動作。即使他們在水中游泳,也不感到任何不便,因為他們所受的戰術訓練的一部分就是全身披掛在水中游泳。他們使用的遠程武器為箭,步騎兵都是挽弓有力、命中率高的神手。在短兵相接中,他們放下刀劍,掄起斧頭,那是一種沉重而又鋒利的殺人武器,不管是刺還是砍。他們巧於發明戰具,製成後,嚴守秘密,以免在非必要的情況下走漏風聲,使用無效,流為笑柄。他們製作這些戰具時,首先注意的是易於攜帶,便於轉動。
他們如和敵人訂停戰協定,就嚴格履行,即使在敵人挑釁情況下也不破壞協定。他們從不蹂躪敵人的土地,不燒毀敵人的莊稼。他們倒是要自己的人馬遠遠離開這些莊稼,不得踐踏,讓為長好可供他們自己享用。他們不傷害非戰鬥人員,作密探者除外,他們對投降的城市,秋毫無犯。即使是攻破的城市,他們也禁止劫掠。但他們處死那些反對投降的敵人,把其餘參加守衛的敵兵貶為奴隸。至於和平居民,他們一概不加以傷害。如他們查出有人曾建議投誠,他們從罰收的財物中取出一部分犒賞這種人。烏托邦人把其餘的沒收財物贈給友軍,他們自己則對戰利品一無所取。
戰事結束後,烏托邦人不向他們支援作戰的友邦索取費用,一切擊戰敗國支付。在這方面,他們要戰敗國付出現金,將其儲存以便用於類似的戰事。他們還要戰敗國交出莊園,每年從中徵收大量貢金。他們在許多國家享有這項歲入,由於不同來源的逐漸積累,每年總收入達七十萬元金幣以上。他們派出若干公民到這些莊園中作財務經理,住在那兒,生活豪華,顯出大員的身分。然而還是省出大宗款項歸入公庫,除非他們願意將這筆錢存在戰敗國作為信貸。他們經常實行這種信貸,直到他們自己需用這筆錢,而且即使情況如此,他們也很少索回全部款項。他們也從莊園的收入中撥一部分給那些接受他們的要求去完成冒險的使命的人們,關於這種冒險使命,我在上面已經提到過。
如任何國王起兵攻擊烏托邦人,準備進犯領土,烏托邦人立即調動大批軍隊出國境迎擊。他們不輕易地在本國土地上作戰,同時,不管發生任何緊急情況,他們也決不讓外國援軍進駐他們的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