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後三十年 · 二十、汪精衛集團投敵
抗戰進入相持階段後,戰爭形勢的變化,迫使日本重新調整對華政策。日本侵華新政策的推行,引起了中國抗日營壘的分化,蔣介石集團開始走上「消極抗日,積極反共」道路,汪精衛集團則在日本誘惑下,從中國的抗戰整體中分離出去,公開叛國投敵,成為不齒於國人的民族敗類。
日本政府的對華新政策
武漢、廣州失陷以後,中日戰場的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日本隨即改變了它的侵華政策。
在發動盧溝橋事變時,日本便叫囂「三個月滅亡中國」。它的設想是:在華北方面兩周攻占大同,一月而攻下山西全部;在華中三周攻陷南京,一月而迫武漢,然後由廣州登陸以取華南,至多三個月即可迫使中國全部喪失抵抗能力。日本當局的這一估計,一方面是低估了中國抗戰力量和國際因素所可能產生的作用,另方面也是考慮到其本國情況的,因為日本當局知道根據自己的國力、人力、財力,無法應付長期戰爭,只能速戰速決。但是,戰爭爆發後,中國抗日力量的抵抗,給了它的速戰速決方針以重大的打擊。隨著占領地的擴大,戰線的延長,日軍兵力極感不足,常常首尾不能相顧。日本面臨著陷足於長期戰爭的危險。日本的戰爭行動,不僅使中日矛盾更加尖銳,也使它本國的社會矛盾加劇。1937年它的財政赤字已達60億日元,比過去6年用於中國東北的戰費增加7倍,是全日本國民收入的3到4倍。日本軍閥採用通貨膨脹、增加捐稅和發行公債的辦法來填補虧空,使人民的反戰情緒與日俱增,甚至在戰爭指導集團內部也產生了對戰爭的「煩悶情緒」。速勝既不能實現,日本軍閥就在實施軍事進攻的同時,企圖通過第三國的勸說使國民黨早日投降,達到其不戰而亡中國的目的。
還在上海抗戰激烈進行之際,英美在布魯塞爾「九國公約」簽字國會議上即準備聯合調停中日戰爭。日本鑒於它和英美的矛盾,不願英美插手中日問題,而屬意於它的歐洲盟友德國。日本外相廣田約見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示意日本願與中國直接交涉,希望德國能勸說國民黨當局主動提出和談。1937年10月30日,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按照其政府的指示,拜訪國民黨政府外交次長陳介,表示他願作中日之間的聯繫人,勸告中國政府與日本講和。蔣介石立即做出願意媾和的姿態,只是希望先知道日本的條件。由於日本在上海作戰得勢,日方所提出的條件是十分苛刻的,它包括:承認偽滿洲國、中日共同防共、中日經濟提攜、內蒙「自治」、建立華北非軍事區、以親日派為華北行政長官等。陶德曼奉命將這些條件轉達給蔣介石。蔣介石想和談,但存有顧慮。他說:並不是不能和日本談和平,不過日本的要求到現在為止,是沒有止境的。……要是日本只要求滿洲,要求華北,在我的責任上是可以與日本相提攜的;不過,日本的要求,到現在為止,並沒有限度。 蔣介石最大的顧慮還是人民會反對他。他曾暗示陶德曼,如果他同意了日本提出的要求,「中國政府是會被輿論的浪潮衝倒的。中國會發生革命。……中國政府傾倒了,那麼唯一的結果就是共產黨將會在中國占優勢。但是這就意味著,日本不可能與中國議和,因為共產黨是從來不投降的。」
日本帝國主義對中國政府的拖延態度十分不滿。為威逼國民黨當局投降,近衛內閣於1938年1月16日發表第一次「近衛聲明」,聲稱:「帝國政府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期望真能與帝國合作的中國新政權的建立與發展,並將與此新政權調整兩國邦交,協助建設復興的新中國。」表明日本將拋開蔣介石,扶植傀儡充當統治中國的代理人。
然而當日本占領武漢、廣州後,它的致命弱點越來越明顯地暴露出來了。為擴大侵略戰爭,日本陸軍已由戰前的17個師團擴充到1938年底的34個師團、5個獨立混成旅團和1個騎兵集團,其中除2個師團在日本國內、1個師團在朝鮮外,其餘全部投入了中國戰場。儘管如此,由於日軍正面戰線綿亘數千公里,後方占領區與我抗日根據地犬牙交錯;隨著占領區域的擴大,為守備占領地所用的兵力越來越多,前線機動兵力捉襟見肘,要發動戰略性攻勢極感困難。這樣,在占領廣州、武漢以後,日本不得不「重新檢討對華國策」,採取新的侵華方針,即由對國民黨的軍事打擊為主、政治誘降為輔改為以政治誘降為主、軍事打擊為輔的方針;由重視正面戰場、輕視敵後戰場轉向集中主要兵力鞏固占領地,進攻共產黨所領導的抗日根據地。這正是中日戰爭進入敵我雙方戰略相持階段的特點。
11月3日,日本政府發表第二次「近衛聲明」,聲稱這次「聖戰」的目的在於建立「東亞新秩序」,要求中國「分擔此種建設東亞新秩序的任務。」並提出:「如果國民政府拋棄以前的一貫政策,更換人事組織,取得新生的成果,參加新秩序的建設,我方並不予拒絕」,明確修改了第一次聲明中的「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方針。接著,日本內閣於11月30日召開御前會議,制定了實現「東亞新秩序」的計劃和《調整日華新關係的方針》。據此,12月22日,近衛又發表《關於調整日華邦交的談話》,即第三次「近衛聲明」,提出了所謂「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的「近衛三原則」,同時,又以「日本不僅尊重中國的主權,而且對中國為完全獨立所必要的治外法權的撤銷,和租界的歸還,也願進一步予以積極的考慮」,具體地提出了對國民黨政府誘降的條件。這一聲明不僅大大增強了對國民黨的誘惑力,而且為投降派粉飾投降行為提供了藉口。
汪精衛倉皇出逃
蔣介石集團尚未來得及對日本帝國主義的誘降政策作出正式反應,汪精衛集團卻已經按捺不住,興奮地起來表示響應。當時,汪精衛是國民黨副總裁、中央政委會主席、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和國民參政會議長。汪精衛集團主要成員中有國民黨中委、宣傳部代理部長周佛海,國民黨中委、四川省黨部主任委員陳公博等人。
汪精衛等一夥自抗戰開始以來,在中日關係上,堅持認為中國只有降日才能維持苟安的局面。這些人常聚集於周佛海的南京西流灣8號花壇下的一間地下室里,醞釀開展以汪精衛為中心的所謂和平運動,自稱「低調俱樂部」,鼓吹「戰必大敗,和未必大亂」的亡國論。周佛海曾在《中華日報》上毫不掩飾地披露自己的觀點:「如果戰事延長下去,日本當然是要愈益困難的。但是日本感覺著癢的時候,中國已感覺著痛了;等到日本感覺到痛的時候,中國已會因痛而死了。」
日本當局在第一次「近衛聲明」發出後,即意識到「不以國民黨為對手」的方針不利於解決侵華戰爭。他們深知已經成立的南北兩個偽政權(「臨時」與「維新」)中的幾個傀儡都早已聲名狼藉,無力擔當起日本代理人的重任。他們必須物色一個在重慶政府中有很高地位、有相當資望、能帶動一大批人投向日本懷抱的有影響人士。鑒於蔣介石當時還不可能下這樣的決心,於是他們選中了汪精衛。1938年6月,國民黨政府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在香港獲悉日方希望汪精衛出來收拾局面。為了探明日方的態度和對日妥協的途徑與條件,高宗武秘密赴日,先後會見了板垣征四郎、多田駿、影佐禎昭、今井武夫和犬養健等人。高向影佐獻計說,汪精衛早已痛感有迅速解決日中問題的必要,倡導和平,而國民政府內部終究不能容納他的主張,為此,不如從政府外部掀起和平運動,較為適當。雙方確定蔣介石必須下野,日本將以汪精衛為交涉和平的對象。以後日、汪代表又在香港、上海進行多次秘密會談,於1938年11月20日簽署了《日華協議記錄》,其中列出了汪精衛集團出賣國家主權的條款,並對汪精衛叛逃的具體步驟進行了密謀。決定汪精衛於12月8日逃出重慶,於10日到達昆明,取得雲南省主席龍雲的諒解後,在昆明、河內或香港中之任何一地宣布下野。日本當局將在12日左右發表近衛第三次聲明,汪精衛隨即發表響應的電文,表示願與日本進行和平談判。但這一行動計劃卻被意外情況打亂了。正當汪準備離渝之際,外出巡視前線的蔣介石突然於12月6日回到重慶,這使汪一夥十分緊張,以為計劃泄露。由於汪的出逃時間延遲,近衛第三次聲明也不得不推遲發表。
12月18日,蔣介石召集年輕的國民黨中央委員訓話,照慣例,黨的副總裁汪精衛可以不出席,汪精衛就抓緊時機,攜陳璧君、曾仲鳴、何文杰、方君璧 等人偷偷逃離重慶。汪一行到達昆明時,受到龍雲和先期到達的周佛海的迎接。在龍雲的幫助下,汪精衛向歐亞航空公司包了一架專機,於19日下午由昆明逃往越南河內,隨同叛逃的有陳璧君、周佛海、陶希聖、曾仲鳴等。追隨汪精衛叛國的還有陳公博和已經逃到香港的高宗武、梅思平。
汪精衛出逃後,近衛在22日以談話形式發表了對華政策聲明(即第三次「近衛聲明」)。汪精衛即按原定步驟寫了一份電稿,交陳公博、周佛海、陶希聖三人帶往香港,交《南華日報》於29日發表,這就是汪精衛響應「近衛之原則」的所謂《艷電》。在這份臭名昭著的《艷電》中,汪精衛稱近衛之原則「為和平三原則」,敦促蔣介石政府「應即以此為根據,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並胡說,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汪逆在《艷電》中還大肆叫囂,中國共產黨「立即徹底拋棄其組織及宣傳,並取消其邊區政府及軍隊之特殊組織,完全遵守中華民國之法律制度。」《艷電》是汪精衛公開叛國投敵的宣言,是這伙賣國賊醜惡嘴臉的寫照。
12月26日,蔣介石就近衛聲明發表了聲明,表示拒絕近衛的議和條件,認為「近衛談話系擾亂中國內部的陰謀,不可為其所惑,應徹底抗戰。」而對汪精衛的叛國行為,蔣介石採取了委婉的態度,說汪精衛赴河內是去「接受治療」,又說汪「純系個人行動」,並希望這位副總裁如果「對國家政策持有個人意見,完全可以毫無顧慮地回來和黨政負責人討論這些問題」。蔣介石還先後派宋子文、外交部長王寵惠、機要秘書陳布雷以及谷正鼎等人去河內進行籠絡,勸汪回重慶或出國休息,均遭汪拒絕,於是,蔣乃決定派軍統特務實施暗殺。
1939年3月21日午夜,河內汪寓的人都已熄燈就寢。軍統特務陳恭澍等人從花園後面逾垣而入,躡足登樓,直抵汪精衛臥室,用手提機槍向床上掃射。不料向來住著汪精衛夫婦的這一臥室,這天恰好住著曾仲鳴夫婦。曾仲鳴當場斃命,曾妻方君璧身中三槍,因未傷及要害而得免於死。汪氏夫婦睡在隔室,僅受虛驚。
對於汪精衛的公開賣國,全國輿論大嘩,一致主張嚴厲制裁。1939年1月1日,國民黨中央宣布永遠開除汪精衛黨籍,並撤銷其一切職務。中共中央評論這一事件時指出:汪精衛的叛國和蔣介石的表現,「表示了中國主戰派和主和派的開始分裂」,「這是中國抗戰與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一大進步,這是目前時局的基本特徵。」 但國民黨政府遲遲沒有對汪下通緝令,直到6月8日,由於全國各方面的強烈要求,同時汪正在加緊組織偽政權,國民黨才通令嚴緝汪精衛歸案。
南北偽政權的合流
汪精衛在河內的活動逐漸困難起來,法屬印度支那當局對汪態度漸趨冷淡,而重慶政府的特工人員時刻威脅著汪的安全。曾仲鳴死後,汪的外甥沈次高也在澳門被暗殺。加之日本方面預先擬定的汪的「和平運動」的參加者何應欽、陳濟棠、龍雲、何鍵、張發奎等軍政界要人,接到汪派通知以後,沒有任何異動的跡象,就連一向被視為汪派成員的彭學沛、張道藩、甘乃光、王世傑等人也不敢贊同汪的主張,這使汪感到:「住在河內危險而又無意義,所以,希望今後以上海為根據地發展運動。」 4月25日,汪精衛在影佐禎昭等人的周密布置下,深夜逃出河內,輾轉到達上海。從此,汪精衛等叛逆便在日本帝國主義的卵翼下,聯合南北大小漢奸,在上海與日本的特設機構「梅機關」進行秘密交易,致力於進行所謂「中日全面和平」和「國府還都」活動。
為建立「和平政府」,汪精衛於5月31日飛赴東京,與平沼首相、板垣陸相等人進行賣國交易。汪同意日本直接控制華北、蒙疆、長江下游和華南等地,以此為代價換取日本帝國主義對於成立汪記「中央政府」的支持。
汪精衛集團在日本帝國主義的支持下,為了製造繼承國民黨「黨統」「法統」的依據,8月28日在上海極司菲爾路(現萬航渡路)76號極端秘密地召開了偽國民黨第六次代表大會,確立以「和平、建國、反共」為其賣國投敵的三大政治綱領,推舉汪精衛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梅思平為組織部長,陶希聖為宣傳部長,丁默?為社會部長。汪精衛既已被日本主子封為最高傀儡,便開始了同已經存在的幾個偽政權談判合流問題。這幾個偽政權是在第一次近衛聲明發表前後,日本出於要挾蔣介石政府的目的,統一察南、晉北、綏遠等地的偽政權成立的偽「蒙疆聯合委員會」;統一北平、天津和華北各地維持會成立的、以王克敏為首的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統一南京、上海和華中各地的偽組織成立的、以梁鴻志為首的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
在日本的牽引撮合下,汪精衛與王克敏、梁鴻志先後在南京、青島舉行聯席會議,討論籌建中央政權問題。但是成立的偽中央政府,必須以全面出賣中國主權為代價。為此,汪精衛派出周佛海、陳公博、梅思平、林柏生、陶希聖等人與日本方面於1939年11月—12月進行秘密談判,訂立了《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它的本文只有三條,而附錄和「秘密諒解事項」卻規定有百餘條款。它承認日本侵略中國「既成事實之存在」,「承認滿洲帝國」,承認華北、蒙疆為「日華之間緊密合作地帶」,長江下游為經濟上日華緊密合作地帶,華南沿海特定島嶼「須實現軍事上的緊密合作」,日本可在華北、蒙疆駐兵,其他地區在「治安確立兩年內」撤走日本軍隊……等。這一密約所起的作用是在偽政府正式成立後,作為制訂公開發表的各項協約及法令的依據。公開發表的協約及法令當然比密約好看一點,而「不大好看」的處所,則永為密約,不予發表。 12月30日,雙方簽字,日本這才正式允許汪精衛建立「中央政府」。3月20日到22日,汪精衛在南京中山北路的國際聯歡社主持召開了偽「中央政治會議」,這是籌備汪偽政權的一次重要會議,是所謂「偽政權的母體機構」。「中央政治會議」以繼承中華民國法統自詡,確定偽政府名稱為「國民政府」,仍以南京為首都,國旗沿用青天白日旗,根據日本軍方的干預,另加黃色三角布片為標誌,上書「和平反共建國」字樣。政府機構的設置與重慶國民政府基本相同,設立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五院和軍事委員會,下設若干部、委,並聲明以重慶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主席,由汪精衛代理,以表示這一政府是「國民政府」的歸來。偽中央政治會議決定的軍政漢奸首腦是:行政院長汪精衛,立法院長陳公博,司法院長溫宗堯,監察院長梁鴻志,考試院長王揖唐,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汪精衛兼。原華北偽政權取消後成立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王克敏。名義上,偽國民政府「統一」管轄整個淪陷區,實際上,汪精衛只能管到蘇浙皖三省及南京、上海兩市,兼及武漢與廣東,別的地區仍是日本帝國主義直接操縱著當地的傀儡行事,例如華北不過將原臨時政府換成一塊政務委員會的牌子,給了汪精衛一個虛尊的地位而已。偽政府正式成立日期,原定是4月1日,有人提醒說4月1日是外國的愚人節,會被譏笑為荒誕無稽的政府,不如提早為妙,於是改期為3月30日,汪精衛一夥傀儡在影佐禎昭導演下宣誓就職。
偽國民政府成立後,日本政府派前首相、陸軍大將阿部信行作為「祝賀國民政府還都」的特派大使赴寧。阿部在華期間,同汪精衛舉行了前後共16次、時間達兩個月的「調整邦交會議」,最後在8月31日擬定了《日本國與中華民國關於基本關係的條約》。其內容是把以往的日汪密約正式化和公開化。條約擬定後,日方卻既不叫汪精衛正式簽字,也沒正式承認汪偽政府,顯然是對蔣介石有所期待。直到11月中旬,日本御前會議才決定承認汪偽政府,30日由阿部和汪精衛在條約上正式簽字。同日,汪又同阿部、偽滿代表藏式毅簽署了《中日滿共同宣言》,公開承認偽滿洲國,隨即日本政府發表一則公報,宣布正式承認汪偽政府。《基本關係條約》是一個空前的賣國條約,比起袁世凱賣國的二十一條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一條約的簽訂,公開地從法律上確定了汪偽傀儡政權的附庸地位。
汪偽政權的成立和賣國協定的簽訂,激起了全國人民的無比憤慨,各界人民紛紛舉行討汪除奸大會。蔣介石在日汪密約簽訂後,指責汪是替敵人「建造滅亡中國的陷阱」,表示將繼續抗戰。國民政府外交部照會各國,否認汪政權,要求各國不予承認。1940年12月1日,外交部長王寵惠聲明,日汪非法簽訂的條約全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