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追問 · 5.個別性和每個性,作為物之規定的空間和時間
在日常經驗中,我們總能遇到個別的物,藉助這種提示,我們繼前面的中期考察之後,重新開始我們的問題進程。
諸物都是個別的,這首先意味著:石頭、蜥蜴、草稈和量具都自為地存在著。此外是:這塊石頭是完全確定的,就是這一塊;蜥蜴也不是一般的蜥蜴,也恰恰就是這一個;草稈和量具同樣如此。沒有一般的某物,而只有個別的諸物,並且每一個個別的物都是排它的這一個,每一個物都是這一個而不是另一個。
我們意外遇到這種屬於作為物的某個物,它具有一種確定性,各門科學針對的就是這種確定性,憑著對事實的渴望,科學追隨著最切近的物而達及某種現象。因為植物學家在研究唇形科植物的時候,根本不會考慮到某個個別的植物是這種個別的植物;它們只會是一個標本;這同樣適用於動物,比如被扼殺在一個研究所中的無數青蛙和蠑螈。每一個獨特的「這一個」事物都被科學所忽略,但現在,我們應該考察這個方面的事物嗎?如果我們從未使不計其數的個別物得到一個結果,我們就應該繼續查明真正的無差別性。由此,我們並非依次或惟一指向個別的、每一個這樣的物,而是指向每一個物的一般規定,形成某個「這一個」的東西:每個性(Jediesheit),如果允許這樣造詞的話。
可是,「每一個物都是某個這一個而不是另一個」這句話到底通用嗎?確實有一些物,它們與另一個沒有什麼不同,而是完全相同的物,我們根本沒有能力把兩隻桶或兩片冷杉針葉相互區分開來。現在,人們可能會說:我們不能立刻區分兩個非常相同的東西,事實更不能證明,它們最終不是不同的。儘管可以假定兩個個別的物是完全相同的,但每一個仍然還是這一個物,畢竟兩片冷杉針葉的每一片都處在一個不同的位置上;如果它們要占據同樣的位置,那麼這只能發生在不同的時間點上。位置和時間點使得完全相同的物變成了各自的這一個,成為了不同的東西。而假如每一個事物都有其位置和時間點或者其時間延續的話,就決不會有兩個相同的物。位置的惟一性及其多樣性之根據在空間中,時間點的當時性則基於時間,物的那種基本特性,即物之物性的本質規定,形成某個「這一個」的東西,根據在於空間和時間之本性。
於是,我們的問題「物是什麼」本身就包含著「空間是什麼」和「時間是什麼」的問題,我們喜歡把兩者相提並論,這對於我們來說很熟悉。但空間和時間如何或為什麼被相互結合起來了呢?它們通常被結合在一起,是表面上被並列或交錯地拉到一起呢,還是說,它們原始地就是統一的?難道它們出自一個共同的根源,一個第三者,或者毋寧說,發源於一個首要的東西,它既不是空間也不是時間,因為它或許比兩者更加原始?這個問題及其附屬問題困擾著我們,也就是說,我們不會滿足於有空間和時間的說法,不能容忍將空間和時間通過「和」像把狗和貓那樣相提並論。為了藉助一個主題來把握這種追問,我們稱之為時空問題,通常我們在時空中領會著某一段時間,並且說:在百年的時光中,我們就此所真正意指的只不過是某種像時間般的東西。除了這種流行的和對反思非常富有教益的語言使用之外,我們還給予「時空」這個詞的組成以某種含義,就是說,指出了時間和空間的內在統一,由此,真正的問題就集中在了這個「和」上面了。而且我們首先指出時間,說「時空」而不是「空時」,這就表明,在這個問題中時間尤為重要,但這完全或根本不意味著空間是從時間中派生出來的,或者與時間相比根本上是某種次要的東西。
「物是什麼」這個問題本身就包含著時空是什麼的問題,在空間和時間謎一般的統一中,似乎就規定了物只能成為每個這一個的基本特性。
我們之所以一定不會錯過空間和時間之本質問題,是因為有關物之物性已有的描畫立刻就顯得疑團重重。我們曾說,位置和時間點使得完全相同的物成為了這一個,即不同的東西,可是,空間和時間是物本身的一般規定嗎?雖然如人們所言,物在空間和時間中。空間和時間是一種框架,一種秩序領域,藉助它們,我們規定或確定個別物的位置或時間點,所以很可能是,如果每個物著眼於其位置和時間來規定的話,那麼每個這一個就不可被另一個所替換。但這只不過是物通過時空關係外在地得以呈現或呈報一些規定,關於物本身或形成「這一個」的東西,並沒有由此而絲毫得到說明。我們很容易看到,基本問題隱藏在這種困難之後:難道空間和時間僅僅是我們給物安置的一種框架,一個坐標系,以便對物進行充分精確的說明,還是說,空間和時間是某種其他的東西呢?物與時空的關係難道不是這種表面上的嗎?(參見笛卡兒)
我們按照日常習慣的方式,在包圍著我們的事物的範圍內環顧四周,我們可以確定:這支粉筆是白色的;這塊木頭是硬的;那扇門是關著的。但是,這種確定並沒有把我們引向目的地。我們想要從物中看出其物性(Dingheit),看出那種想必適合於所有物或每一個這樣的物的東西。如果我們看出了這些,那麼我們就發現:物是個別的,一扇門、一支粉筆、一塊黑板等等,於是,都是個別的東西,顯然就是諸物的一種普遍的、一般的特點。如果我們進一步考察,甚至就會發現:這些個別的東西就是這一個,這扇門、這支粉筆,就在現在或在這裡,而不在第6教室,不在上個學期。
於是,我們就已經有了一個關於「物是什麼」的答案了,某物一定是某個「這一個」。我們試著更明確地去理解被發現的這種物的本質特性基於何處,結果表明:所提到的物之特性,這一個,形成「這一個」的東西,處於與空間和時間之關係中,藉助其各自的空間和時間位置,每一個物都不可替代地是這一個而不是另一個。當然也產生了疑問,藉助與每一個空間-時間位置的這種關係,是否就說明了物本身。這種對位置和時間點的說明最終只涉及到物居於其中的框架,以及它們如何,即在何處、何時恰恰居於這種框架之中。就此,人們可能會指出,每一個物——正如我們所認識到的——都具有其各自的空間和時間點,因此,物與空間和時間的這種關係不可能是偶然的。如果物必然處於這種空間——時間——關係中的話,必然性之根據是什麼?這種根據在於物本身嗎?如果情況是這樣,那麼前面所提到的特性就還對我們說出了某些關於物本身的消息,即關於物之存在(Dingsein)的消息。
然而,我們最初的印象是,空間和時間是某種「外在」於諸物的東西。這種印象會欺騙我們嗎?我們仔細看!這支粉筆:空間——更確切地說,這個教室的空間——處於這個物的周圍,如果允許我們不得已說「處在」(liegen)這個詞的話。我們說,這支粉筆物占據著一個空間;被占據的空間物通過粉筆物的表面被排開,是表面?表面嗎?粉筆物本身就是廣延的,不僅圍繞著它的是空間,而且在它本身上的也是空間,甚至它裡面也是,就是這個空間被占據、填充。粉筆本身就存在於空間的內部(Inneren);當然,我們說,它占據著空間,通過其本身的表面作為空間的內部而排開空間。因此,空間對於粉筆來說不單純是外在的框架,但這裡內部又意味著什麼呢?粉筆的這種內部又如何顯現呢?我們接著看,我們掰開這個物,我們現在就在內部了嗎?我們完全像剛才一樣,又重新在其之外了,情況沒有絲毫改變。粉筆物是某種比較小的東西,現在都不取決於我們。不管它是大一些還是小一些,斷裂的表面不如通常那麼平滑,這同樣無關緊要。就在我們想要通過掰開或分割粉筆而把握內部的那個時刻,它已經又隱藏起來了,我們仍然可以繼續剛才的分割,直到全部的粉筆變成了一堆粉筆屑為止,在放大鏡或顯微鏡下,我們還可以繼續分割這些細小的微粒。像人們所說的那種「機械的」分割的實際界限何在,完全不必弄清楚。在任何情況下,這種分割原則上都根本不會與已有的東西不同,它們就出自那個已有的東西;這個物是4厘米長還是4微米(0.004毫米),這始終只不過是多少上的區別,沒有是什麼(本質)的區別。
如今,我們可以接著機械分割之後繼續進行化學分子的分解;我們還可以繼續追溯到分子的原子結構,因為我們想要順著我們問題的苗頭,使自己保留在與物的最切近的範圍之內。但即使我們遵循化學或物理的道路行進,也根本無法走出一種機械領域,即超出這樣一種空間領域,某種質料性的東西就在這個領域中,從一點到另一點運動著或靜止在某一點上。自從尼爾斯·玻爾(Niels Bohr)1913年建立了原子模型之後,基於當今原子物理學的成就在物質和空間之間的關係雖然變得不再簡單,但並沒有什麼根本性的不同,占有一個位置,占據著空間的東西,本身必然是廣延的。我們的問題是,它如何在廣延的物體的內部顯現,更確切地說,空間是如何處在「那裡」的。結果是:對於不斷變小的物體來說,這種內部一再會重新變成外部。
此間,我們的粉筆變成了一堆粉筆屑。儘管我們設想,沒有什麼東西從原材料堆中消失掉,所有一切仍然聚集在一起——只是它不再是我們的粉筆,也就是說,我們不再能夠以熟悉的方式在黑板上書寫。這事我們並不在意,但無法迴避的是,我們沒能夠在粉筆的內部發現屬於它本身的空間。或許我們還行動得不夠快,我們再次折斷粉筆!斷面以及裡面依次排列的部分現在成了外部,而本來是內部表面的部分,本身恰恰是其中曾排列著微粒的地方,它對於這些部分來說已經成了外部。粉筆的內部究竟從哪裡開始,外部又終止於何處呢?粉筆是由空間組成的嗎?難道說,空間終究只是容器,因此只是組成粉筆的包圍者,是粉筆本身所是的東西的包圍者嗎?粉筆只是占據了空間,物被讓予了某個場所,空間的給予恰恰說明,空間仍然是外在的。占據著空間的東西,總是要形成某個外部和某個內部之間的界限,但內部其實只不過是進一步回溯的外部。(嚴格說來,空間本身既沒有外部又沒有內部,如果不是鑒於空間的話,哪裡還有什麼外部和內部?或許空間只是外部和內部的可能性,但本身既不是外部的也不是內部的。「空間是外部和內部的可能性」,這種說法可能是真的;我們稱為「可能性」的東西,就是還不完全確定的東西,「可能性」可以有多種含義。我們並不主張說,通過前面的說明,物與空間的關係問題就得到了確定,或許問題還沒有被充分地提出,尤其是關係到諸如粉筆這類事物的空間,進而關係到書寫工具,一般使用工具的空間,我們還不曾注意到被我們稱為用具空間的東西。)
我們的思考應該轉向空間和時間是否「外在於」諸物。現在表明:甚至最早看似物的內部的空間,如果從物體意義上的物及其微粒來看,仍然是外部。
時間更加外在於諸物。這裡的粉筆同樣擁有其時間,在這個時間點內它們在這裡,在另一時刻它們在那裡。在追問空間問題時,好像還有一點希望,在物本身中去尋找答案,但在時間問題上,本身就不存在這樣的情況。時間在諸物上流逝,就像湍溪流過卵石;或許甚至連這都不像,因為石頭在水的沖刷中還會被移動,相互摩擦並磨損,而時間的流逝卻完全不會打擾諸物。時間從5點15分到6點繼續前行,這與粉筆毫無關係,雖然我們說:諸物「與」時間「一道」或「在」時間的「進程中」發生變化,甚至臭名昭著的時間之「齒」,據說還啃食著「物」。物在時間進程中變化,這毋庸置疑,而有人曾考察過時間,考察它如何侵蝕著諸物,也就是說,通常以何種方式給諸物製造麻煩。
但也許諸物的時間只有在非常出類拔萃的物上才可以被察覺到,我們熟悉這些東西:鐘錶,它們顯示著時間。我們觀察這些鐘錶:時間在哪裡呢?我們看見了錶盤和走動著的指針,但並沒有看見時間。我們可以打開或徹底檢查這隻表,時間在哪裡呢?而這隻表並不直接給出時間,它是根據漢堡的德國海洋觀測站所給出的時間校對的。如果我們到那裡去旅行,問一問當地老百姓,他們從哪裡弄來了時間,我們不會比旅行前更聰明。
所以,如果甚至在顯示著時間的物上都無法發現時間的話,那麼,它似乎真的與諸物本身沒有任何關係了。然而另一方面,說我們藉助鐘錶確定了時間,這也決不只是單純的空話。如果我們否認這一點,會產生什麼後果呢?不僅日常秩序本身將崩潰,所有技術上的計算都將成為不可能。歷史,一切回憶和一切決斷都將面臨同樣的下場。
然而,物與時間有何種關係呢?所有探尋的嘗試都不斷加深了一種印象,即空間和時間只是容納物的領域,與這些物漠不相關,但可以用來指定每一個物的空間-時間-位置。這種容納領域在何處真正地存在或如何存在,仍然懸而未決。但非常明確的是:個別的物都是憑藉這種位置而成為這一個,可是無論如何——按照可能性——也還確實有許多相同的物,恰恰是當人們只盯著物本身的問題,而不是從其框架出發來考察時,每一個物並非必然是一個不可替換的「這一個」;每一個物只有鑒於空間和時間才是這一個。
於是,最偉大的德國思想家之一的萊布尼茨就曾很自然地否認在任何時候可能出現兩個相同的事物。鑒於此,萊布尼茨提出一個特別的原理,支配著他的全部哲學,我們今天對此還幾乎沒有任何概念,這就是principium identitatis indiscernibilium。這個原理說的是:兩個無法區分的物,即兩個完全相同的物,不可能是兩個物,它們必然是同一個東西,即是一個物。為什麼?我們感到奇怪。萊布尼茨所給出的論證,對於那個基本原則,正如對於其全部哲學立場來說恰恰是本質性的,兩個相同的物不可能是兩個,就是說,每一個物都是不可替代的這一個,因為根本不可能有兩個相同的物。為什麼不可能呢?物的存在是作為上帝被造物的存在,這個名義要在基督教-神學的意義上來理解,如果有兩個相同的物,那麼上帝就曾兩次創造同一個東西,簡單事情還要永恆者重複一次,這樣一種膚淺的、機械的作為,與絕對創造者的完善性相違背,有悖於perfectio Dei(神的完善)。所以,基於被造物意義上存在之本性,就不可能有兩個相同的物存在。那條基本原則以明確的、或多或少被特意表達出來的一般存在者及其存在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為基礎,此外還基於創造者及其一般製造活動的完善性的明確概念。
我們現在還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能夠對萊布尼茨所提出的原理及其論證發表看法,應該再三審視,對於「物是什麼」的追問進行到了什麼程度。情況可能是這樣的,即完全排除掉基督教信仰式的真理問題,這個原理的那種神學證明對於我們來說就是不可能的。然而,有一點無疑現在才變得明朗起來,那就是,關於物之存在特性的問題,成為每個個別的或這一個的問題,完全或根本上與存在問題相關聯。存在對於我們來說,仍然意味著上帝的被造物嗎?如果不是,又會怎樣呢?難道存在對我們根本沒有更多的意味,以至於我們在混亂中四處亂撞?誰來決定存在及其可規定性的情況呢?
但是,我們目前只是追問了包圍著我們的最切近的諸物,它們顯現為個別的和這一個。從萊布尼茨的指點中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即物成為每個這一個,同時也是另一個的那種特性,可以從物本身的存在出發進行證明,而不能僅僅通過其與空間-時間-位置關係得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