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樣讀書 · 五、我怎樣自修
1952年7月為《讀書半月刊》宣
許多人因為我沒有受過正式的學校教育,卻也略窺學術之門,認為我定有什麼自修的妙法,所以往往要求我發表怎樣自修的經過,特別是有關自修的方法。其實自修對於我只是一種家常便飯,不僅沒有什麼驚人妙法,甚至經過也很平凡。最近被迫到仿佛無可逃債一般,只好坦率報告一下。
我首先要說明,就是自修必先有動機;如果沒有強烈的動機,縱然肯自修,也難免一暴十寒,未必能夠持久。我以為而且是我親自體會的自修的動機不外兩種。其一是求知慾;其二是由不能順利發展求知慾的反應。求知慾是人類有生以來無不具有的。兒童之喜歡玩具,喜歡聽故事,便是求知慾的初期表現。稍長,喜歡看電影,喜歡讀怪誕小說,以及喜歡聞見任何新奇的事物;也就是求知慾進一步的表現。求知慾既出於人性,秉諸天賦,本來用不著怎樣提撕,只要不加以壓抑便自然而然會發展不已。但是凡百學科無不含有新奇的內容,毫無疑義適應於求知慾,其興趣本來不減於看電影,或讀怪誕小說,或見聞任何新奇事物者,為什麼讀歷史者對於上接古人的興趣,讀地理者對於縱觀大地的興趣,讀自然科學者,對於探索宇宙奧秘的興趣,讀社會科學者,對於研究人群關係的興趣,以及攻讀其他種種學科者對於訴諸想像感情理智種種的興趣,多不能如看電影或讀怪誕小說等同樣深切,甚至有時還會感覺厭惡呢?無他,這並不是由於求知慾的缺乏,只是由於求知慾受到壓抑罷了。究竟誰壓抑求知慾呢?
說也奇怪,壓抑求知慾最力者不是別人,卻正是提撕求知慾最力之人。這些提撕求知慾最力之人無疑是學校的教師;他們的目的是要學生們多識多知,其動機原甚純良,可惜他們所採用的方法未必同樣純良,甚至還會引起不良的結果,這些動機純良而方法不免錯誤的負責人多半是小學的教師,其次便是中等學校的教師和教育行政當局;大學校的教師可說是負此責任最少者,但教育行政當局不免也要負部分責任。
小學校是求知慾發展的初基,而在這裡受壓抑也最易,其壓抑的影響也最遠大。小學校的功課不能算是太繁重,如果施教的方法配合得當,則兒童求知慾在這階段能夠健全發展,只要升人中等學校後不致遭遇特殊壓抑,那真是一生受用不盡。
可惜有不少的小學教師,由於對他們的學生期望過殷,督責課業往往不免過嚴。固然體罰現已不適用,但辭色之嚴,誥誡之切,往往使小學生誤認讀書不是自己的樂趣,而是他人的好處一般。善良而安分的學生雖或能遵從督責,認真攻讀,但其心目中己漸視讀書不在滿足求知慾,而以盡其應盡的責任為主。至其他學生對於督責的反感,將由不感興趣而進至厭惡的程度,視其反抗性的弱與強而差別。
到了中學,則除施教方法的關係外,還有課程的繁重,往往使中材的學生顧此失彼,望而生畏。如果教師不嚴,則不少的功課讀了等於不讀;特別是外國語文,結果不是養成有名無實的習慣,便是經過了若干次的期考後,由於成績低劣而感覺灰心,當然更說不上興趣了。但如教師督責過嚴,強中材學生以其所難,則求知樂定必變為盡責苦。於是許多極饒興趣的中學課程而有合於求知慾者,卻因過分繁重以致喪失興趣。因此在中等學校階段內求知慾所遭遇的壓抑,由於課程繁重者,殆較教師之督責過嚴尤甚,而教育當局,對於課程標準之訂定也就不免要負一些責任。
大學校設教之有礙於求知慾者,當然以課程繁重為主因。然而學生經過了小學校與中學校兩階段對於求知慾的壓抑,到了大學校,除極少數人外,習於求學為盡責之感者比比皆是。
假使求知慾轉變為責任感,則在學校以內能夠百分之百盡責之人,在其畢業離校以後,既不再負有繼續研究的責任,自然而然會把研究鬆懈,或竟放棄了。這本來是不足怪的。反之,如果求知慾能在各階段的學校中一貫維持與發展,則不僅畢業後,甚至畢生將繼續發展不已,正如飢思食,渴思飲,一息尚存,不會中止。
求知慾既然是自動研究,換句話說就是自修,有如此的重大關係;因此一方面固絕對不宜壓抑,他方面還要加以培養。培養之道莫如順其性而導之以自動。教育之道有如領導兒童走一條新路,尤其是曲折崎嶇的路徑。如果每次走這條路都由領導者在前走,或由領導者與兒童並肩而行,使兒童亦步亦趨,那就雖經多次的領導,一旦失卻領導恐仍不易認識路徑。反之在領導了一次以後,即使兒童在前走,領導者尾隨於後,到了三叉路口,讓兒童就其記憶與常識自行抉擇,如有錯誤始予矯正;或者對於年事較長,於所走的路已有多少經驗者,甚至一次的領導也可以省卻,只於出發之前予以一紙地圖,或臨時草一簡圖,經指示後,讓其逕自按圖探索;如此則一次之領導,甚至不加領導,亦可使不致迷途,較諸使兒童依賴成性,不作自動抉擇與探索者,其認識途徑之難易,誠不可並論。本此原則,以實施教育,則教者費力小而學者得益多,蓋人性無不願為自我表現,若強令像盲從一般,事事依賴他人,定然不感興趣,也就不會努力;反之,如能鼓勵自動,則由於自力之結果,苟有所得,當然高興萬分;縱然不免有錯誤,然一經矯正互為比較,則差別的印象加深,理性的判斷亦顯。
此一原則若採用於學校教育上,則教師對學生的任務不外幾項。一是提示範式,使之觸類旁通,舉一反三;二是說明原則,使之循此原則而走向於具體;三是解釋疑惑,有疑問者予以啟發;四是觀察自動作業,隨時加以矯正。至於灌注知識之傳統方法,如非必要,當以儘量少用為宜。
以上所說皆有關於自修之第一動機,至於第二動機,即由於不能順利發展求知慾而起的反應,我親自體會特多。我在學校內修業一共不滿5年,而且這5年的學業是斷斷續續的,大致分為五個片段,其中最長者不超過一年半,最短者只七八個月,而片段之間相隔都在半年以上。在這樣的修業情形中,上一段之所學,到了下一段續學時難免不被荒疏;但我在事實上並不如是。我在這五片段的學校課業中,除第一二兩段之間沒有什麼進步外,每次輟學不僅沒有荒疏學業,而且獲有相當進步。因此到了下一片段我的程度轉較上一片段輟學時提高一些。僥倖得很,我那時候所進的學校,並不是正式學校,沒有受現在學校不許踱等升級的拘束,不致因中斷學業而大吃虧。這固然是那時不正式學校給我不少的便利,但如我在輟學時期中拋下書本,不肯自動進修,則縱然有此便利,我也無從利用。
我在輟學期間能夠自修,實在是對於不能順利發展求知慾的反應。我的反應有二,一是自己的求知慾頗強烈,而在各片段的學校生活中總算僥倖沒有遭遇教師的壓抑。然於修業興趣正濃之際,突然失學自非所願,故輟學中無時不作再入學校的準備。二是我平素頗好勝,認為他人所能者我亦未嘗不能;在學校中我的成績向不下於同學,一旦不能繼續學業,遂努力對逆境奮鬥。這便是我對於自修的出發點,及經一二度的自修而收效,得了鼓勵,信心益堅,久而久之,更養成一種不可破的習慣。但我究竟用什麼方法而獲得自修的效果呢?
我對於自修的方法,由於乏人指導,實際上所經過者多是試驗與錯誤的階段。假使要我提出我所習用的一些方法,只好作如下的概述。
時時利用字典詞典
我對於自修外國文,稍有懷疑,總不肯輕輕放過,必取字典詞典檢查一下,方才放心。這樣,在初時不免多費一些時間,但為長久打算,不僅沒有多費時間,反而節省不少時間。在開始時多翻字典詞典,把向來不認識的某些單字詞語認識清楚了,下次見著同樣的單字詞語便不再有懷疑,在閱讀上定然快得多。而且同樣的單字詞語屢見不一,只有第一次翻閱字典詞典時略費工夫,以後每次便都節省時間。但在中國文字方面,則因舊日按部首法排列的字典詞典,檢查上費時頗多,且有不易檢得者。我在自修時,對於意義不明了者雖也不肯輕輕放過,然對於形聲字的讀音,認為大致可以推想而得,往往為節省時間,不向字典檢查,後來發覺我的讀音不免因此偶有錯誤。由於自己深感中國文字之檢查困難,故推己及人,後來在民國十四五年間有四角號碼檢字法之發明,其目的即在使檢查中文字典詞典能如檢查西文字典詞典同樣便捷。
自己設法修改作文
我讀外國文名著時,認為某一段有精讀而仿作之必要者,於熟讀數次以後,往往將該段文字譯為中文,經過了一星期左右,則就所譯中文重譯英文,譯時絕對不閱英文原文,譯畢始與原文比對,於文法有錯誤者即查照原文修正,於文法無誤而用字遣辭不如原文精練者亦參酌修正。這樣一來,我對於英文作文便無異獲得一位無形的優良教師。
後來我自修中文,除了認為必須熟讀背誦者外,對於某些用不著背誦的,我間亦把它譯為英文,放置若干日,再從英文重譯為中文,然後仿照英文作文的方法,持與原文比對修正。又那時候白話文還未盛行,但我偶然也仿中英對譯的原則,把若干篇古文譯為接近白話的淺近文言,過了些時,再重譯為古文辭,以資比較。
讀英文時特別注重文法
在我初讀英文時即已對文法甚感興趣,後來輟學自修,也極注重文法。我認為中國人學外國文之目的,首在閱讀其名著。由於中外文體與結構之差別很大,如果不注重文法的研究,則閱讀時將不易徹底了解文義。
在我的少年時期,所謂直接教學法尚未流行,但到了現在我仍覺得直接法雖較便於會話與寫作,然若漠視文法,結果不免使人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我靠著文法的研究,對於冗長而曲折的句讀頗能剖析清楚,不致有何誤解;反之,我雖然沒有機會接受直接教學法,但也不致妨礙我對於會話寫
作的運用。
用比較的方法來讀外國文書籍
我初讀英文的學術名著,如赫胥黎的《天演論》,孟德斯鳩的《法意》,斯賓塞的《社會通鈴》,穆勒的《群己權界論》,都曾取嚴又陵氏的漢譯本,對照閱讀其中之若干部分。這樣一來,對於原意更能深切認識。又我讀英文之目的,早就懷有翻譯介紹的志願,故取他人所譯與原文比較,自為應有的舉措。但我對於國文開始自修,卻由讀了典雅的嚴氏譯本而激發。後來我研究法文和德文,從略能閱讀之時起,便設法購取已有英譯本的法文及德文名著,初時系比較閱讀,稍後則先閱法文或德文原本,遇有不很明白的文義才取英語本比較,記得我按這方法比較閱讀的第一本法文名著便是囂俄氏所著的LesMiserables,由於法文與英文近似處頗多,這本法文名著在很短時期內我便讀完了。至於第一部德文名著與其英譯本比較閱讀者記得是席拉氏的DieJungfrauVonOrle-anso
閱讀科學書籍自編表式,以明系統
在我自修各種科學時,輒就課本內容,隨讀隨編表式,使極繁雜的內容藉此而簡化與系統化。這些表式無異全書的提要。全書讀畢,全份表式亦構成。不僅在事後翻閱,全書鳥瞰復現於眼前,其尤關重大者即在自編表式之時,對全書
內容既可加深印象,又能綱舉目張。
自修數理,特別注重演算與解答
在我購讀這一類書籍時,首先以習題最多而附有答案者為準。
由於數理的定義簡括,自修較難明了,故往往同一科目同時並用兩種同程度的課本,以期互相發明。書中所附習題不僅逐一演算解答,甚至兩種課本的習題我也不因其程度相同而稍忽略。我還有一種習慣,就是在明了課本中所示的原則後,對其演算的方法,並不過分注重,卻喜歡按此原則,就自己認為適當的方法,而逐題演算解答;最後持與書末所附的答案比對,如果不符,再從課文所示方法,以找出我所用方法的錯誤。
在我自修解析幾何的時候,記得所用課本是美國溫德華氏的英文原本。某日無意中在舊書店購得一本該書的演算詳章,這原是專供教員用的,不知怎樣會流入舊書店裡。我獲得此書,固如獲至寶,但我在演算時,絕對不先參閱,縱然自修者能先參閱當然會更易了解的。反之,我在演算後查對課本所附答案,而發見有何錯誤,仍不立即檢閱詳章,必須經過數次演算仍與答案不符,才不得已而利用詳章。
我常常認為凡事非經過自己最大的努力,是不應遽行藉助於外力的。這可以說是我對於自修的一個最大原則。
充分利用索引
我讀畢一書,其書末附有索引者,我無不逐項檢閱。對於特別重要的題材,常按索引所示復檢一過。如此則某一題材分見於若干處者,可借索引的指示而獲得前後貫串。
時時編制資料卡片
我平時讀書所得要點,輒就其原有標題或自擬標題,一一分記於小卡片上,附註書名與其所見頁數。這些卡片各按標題的順序排列,如此則許多書籍中同樣標題的資料,都借卡片的作用而連串起來。以後隨時有需參考,只須一檢卡片,則凡經涉獵過的資料毫無遺漏。日積月累,這卡片多至數萬張,無異構成一種最完備而切於實用的百科全書。可惜這副卡片現已隨我的藏書而陷於不可知的命運了。
此外我用過的方法,一時也記不清楚,姑舉此數者為例。但在結束本文以前,我不能不一提函授學校對於我的自修的幫助。我在20至30歲之間,曾經先後加入兩所美國的函授學校。一是萬國函授學校,又一是喇沙爾函授學校。在前者我所研究的是土木工程全科。我對於普通以上程度的物理學與算學知識多是從此一種函授課程而獲得,關於工程方面的課程,特別是屬於基本方面的,我也修習了不少。但進至實用方面,該校因我仍在教書,力勸我改業,向鐵路或其他工程機構找一個可供實習的職位。那時候我教書頗孚學生之望,既然不能離開教席,也不願托人找事,只好在讀了全課程約三分之二後便放棄了。因為已付過的學費還有三分之一可利用,我便藉此改選了關於應用化學的幾個學程。在後一學校我所讀的是法律全科,總算讀完了,而各科的成績分數都很高,本來我已具有應考該校所給法學士學位的資格,但按照規定須得美國駐華兩名法官或律師監考,而由該校把最後試驗的題目寄給他們。我因那時候居住北京,找美國法官或律師不很容易,而且花費不少。又此種學位獲得後,在我國固不能發生任何作用;而我之為學,系以滿足求知慾為出發點,既不為名,也不為利,經過考慮以後,便自動放棄此項權利。但此一全科的半課程對於我以後的為學與治事,確實發生不少的作用;並且藉此基礎,自己進而閱讀了不少關於法理與政治學的名著。
我向來對於自己所遭遇的困難與獲得解決困難的方法,往往會聯想到與我處境相同的無量數他人,因此,一有機會輒推己及人,想助他人解決與我同樣遭遇的困難。舉例來說,由於自己在少年自修時檢查中文字典的困難,後來便花了幾年工夫發明四角號碼檢字法;由於自己在青年時期不易獲得圖書館的便利,只好靠自己辛苦所得,日積月累地建立一所私人圖書館,於是後來用種種方法助人廣設圖書館,有如《我的圖書館生活》文中所述;由於自己從前不認識古體字,後來也費了好幾年工夫,創作一種新法,編成一部古體大字典,正擬問世而原稿與製版皆毀於炮火,資料亦多散佚,雖倖存景印清樣全份,而戰後六七年間尚未獲得出版的機會;由於自己曾受函授學校之益,後來主持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時,因該所原已開辦一英文函授科,乃擴而充之,增設國文、算學及商業函授各種,最後更利用我所主編的大學叢書數百種,增設大學程度的許多函授學科,以開辦未久,抗日戰事發生,致不能有相當發展,戰後我即脫離商務印書館,也就無從重整舊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