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 · 第六章 愛的神經症需要
毫無疑問,在我們的文化中,這四種對抗焦慮的防禦手段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有些人的首要追求就是被愛或被讚許;有些人不擇手段地去滿足這個需求;有些人的行為特點就是服從、讓步和沒有主見;有些人受控於對成功、權力或財富的渴望;有的人傾向於封閉自己並獨立於他人。然而,無論這些追求是不是用以對抗基本焦慮的保護性手段,我們都會產生一個疑問:難道它們不是處在某個人的所有可能行為的正常範圍之內的動機表現嗎?這種辯解的錯誤在於,它是以一種非此即彼的態度提出的。事實上,這兩種觀點既不矛盾,也非彼此排斥。對愛的渴望、服從的傾向、對影響力或成功的追求以及迴避的傾向可以以不同的組合出現在我們所有人的身上,但絲毫不帶有神經症的跡象。
而且,以上諸種傾向之某一種還可能是某個文化中的主導態度,也被用來說明他們可能具有正常的人類潛力。就如在瑪格麗特·米德所描述的阿拉佩什文化中,愛、母性關懷、聽從他人意願,所有這些都是主導態度;正如魯斯·本尼迪克特所言,對於夸克特爾人來說,以極其殘忍的手段追求威望是被認可的行為模式;依據佛教教義,避世也是一種主導傾向。
我並非試圖否認這些驅動力的正常性,而是主張它們都可能被用來提供安全感以對抗某些焦慮,並且經由其保護性功能改頭換面,變成一種完全不同的東西。我可以通過一個比喻極好地解釋這個差異。我們爬樹,可能是因為我們想測試自己的體力和技術或者想從高處眺望,或者是因為我們被怪獸追趕。同樣是爬樹,但我們的動機有所不同。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們這麼做是出於追求愉悅,而在另一種情況下,我們是出於恐懼,我們是出於安全需要才不得已這麼做。在第一種情況中,我們能夠自由選擇爬或不爬,而另一種情況,我們是因為迫切的需要而被迫去爬樹。在第一種情況里,我們可以選擇最合我們心意的樹,另一種情況下,除了最近的那棵樹,我們別無選擇,甚至不一定要是樹,也可以是旗杆、房屋,只有靠它才能達到自衛的目的。
動機上的差異也會導致感受和行為上的不同。如果我們是在一種直接願望的驅使下去獲得相應的滿足,那我們的態度就具備自發性和辨別力。然而,如果我們是受焦慮驅使,我們的感受和表現則是強制性的和不加區分的。當然,也存在中間狀態。就本能而言,諸如飢餓和性慾,極大程度上是由匱乏所致的心理緊張所決定的,這種心理緊張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後可能會強制性地且不加區分地去追求滿足,而這恰恰是焦慮驅動的特點。
再者,所要獲取的滿足也有差別,泛義而言,也即快樂與安全感是不同的。[1]然而,這個區別乍看起來並不十分明顯。本能的滿足是令人愉悅的,諸如飢餓或性慾,但如果生理緊張一直被壓抑,偶然獲得的滿足就非常類似於從焦慮中獲得解脫。兩種情況都是從難以忍受的緊張中解脫。在強度上,快樂和安全感一樣強烈。性滿足,即使類型不同,也會如突然從極度焦慮中獲得解脫的人一樣感受強烈。並且,總體而言,尋求安全感的欲望不僅與本能的驅動力一樣強烈,還能帶來同樣強烈的滿足感。
正如上一章所言,尋求安全感也能帶來其他次要的滿足。例如,被愛或被讚賞的感覺,富有成就或影響力的感覺,這些感覺都可能令人分外滿足,更不用說安全感的收穫了。再者,正如我們將看到的,獲取安全感的各種渠道可以使累積起來的敵意得到極大的釋放,從而釋放了另一種緊張情緒。
我們已經看到,焦慮可能是某種動機背後的驅動力,我們也研究了由此產生的最重要的動機。現在我將更加細緻地探討兩種最重要的神經症驅動力:渴望愛和渴望權力。
對愛的渴望在神經症中極為常見,訓練有素的觀察者可以非常輕易地識別它,以至於它被認為是焦慮症及其大致嚴重程度的最可靠的指標之一。事實上,如果一個人從根本上對這個始終存在威脅和敵意的世界感到無助,那最合理、最直接的追求愛的方式就是獲取諸如仁愛、幫助或賞識。
如果神經症患者的精神狀況真如他們時常以為的那樣,那他應該很容易得到愛。如果我請他大致口述一下他常有的感受是什麼,他的表述大致不過如下:他想要的是如此微不足道,不過是他人應當善待他、給他建議,應當領悟到他是個可憐、無害、內心孤獨的人,應當認識到他是想取悅他人而不是傷害他人。這便是他的全部感受。他沒有意識到自己有多敏感,自己身上存在多少潛在的敵意,也沒有意識到他的苛求妨礙了他的人際關係,他也無法判斷自己給別人留下的印象或別人對他的反應。因此,對於他的友誼、婚姻、戀愛、工作關係為何總是如此令人失望他感到分外茫然。他傾向於將原因歸結為別人,是他們不替他人著想、不忠、惡毒殘暴,或是由於一些高深莫測的原因才導致他缺乏討人歡心的天賦。因此,他一直在追逐愛的幻影。
如果讀者回顧我們之前的討論,回想一下焦慮是如何通過壓抑敵意而產生的,以及它又是如何反過來引發敵意的——也即回想一下焦慮和敵意是如何緊密地交織在一起的,就能發現神經症思想中的自欺和失敗的原因。神經症患者在不知不覺中陷入兩難境地,既沒有愛的能力,但又極需別人的愛。在此,我們可能會感到疑惑,這些問題看似如此簡單卻又如此難以回答:什麼是愛,或者在我們的文化中愛意味著什麼?有人可能聽到過一種比較隨意的定義:有給予愛和獲得愛的能力。儘管,這種定義或許不無道理,但對於澄清我們想要解決的難題而言,這太過籠統了。大多數人都能偶爾地富有深情,同時卻又完全沒有愛的能力。最應該考慮的因素是愛所流露出的態度:對他人是否表現出一種基本的積極態度,或者——諸如是否害怕失去對方、是否想要支配對方?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將任何表面的態度當作標準。
儘管,什麼是愛很難說清楚,但我們可以明確地說清楚什麼不是愛,或者哪些因素與愛格格不入。某人可能深愛著一個人,但同時又對他大發脾氣、否定他的某些願望或不願意被他打擾。但是,這種憤怒或迴避的反應界限分明,不同於神經症患者的態度,神經症患者矢志不渝地提防他人,覺得他們對第三方的任何興趣都是對自己的忽視,並將他人的任何要求都視為一種強迫,將他人的任何批評都當作一種羞辱。這並不是愛。同樣,如果只是為了幫助另一方改進,而對其某種品質或態度給予建設性的批評,定然是無損於愛的定義的。但像神經症患者常做的那樣苛求完美,那就並不是愛了,這種苛求隱含著一種敵意:「如果你不完美,那你就有禍了!」
當我們發現某個人只把他人當作達到某個目的的棋子時,我們也會認為這不符合我們對於愛的概念,只是因為或主要是因為他滿足了某種需要。顯而易見的一些情況是,需要他人只是為了性滿足或婚姻關係,只是為了威望。但在這裡,這個問題同樣十分容易混淆,特別是在相關需求屬於精神本質時。一個人可能會誆騙自己,讓自己相信他愛著對方,儘管他需要對方只是——諸如——因為對方的盲目讚美。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他受到了批評,就會突然拋棄對方,甚至反目成仇,因為對方不再具備讚美的功能,而這正是他愛對方的原因。
不管怎樣,在對比什麼是愛、什麼不是愛的討論過程中,我們必須保持警惕,不要矯枉過正。儘管,為了獲取滿足而利用愛人並不容於愛,但這並不意味著愛必須完完全全的無私與犧牲。不提出任何要求,只得到了愛的名義,這也不是愛。任何表達出這種信念的人,他所泄露出來的都是自己並不情願給予愛,表明他的愛並非一個深思熟慮的信念。當然,我們想從我們喜歡的人那裡得到某些東西,我們想要滿足感、忠誠、幫助,如果有必要,我們還甚至想要一種犧牲。而且,總的來說,能夠表達這種渴望甚至為此而戰,正是心理健康的指標。愛與愛的神經症需要的差異在於,在愛中首要的是感覺到愛,而在神經症中主要的感覺是求取安全感,而愛的幻影只是次要的。當然,也存在各種各樣的中間狀態。
如果一個人之所以需要另一個人的愛,是為了消除焦慮,那這個問題在他的意識頭腦中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因為總體而言,他並不知道自己充滿焦慮,也不知道自己為了獲得安全感會不顧一切地向任何感情伸手。他所能感覺到的只是這裡有一個他喜歡或信任的人,或有一個令他著迷的人。而他自以為的那種自發的愛,其實只是一種感激,因為別人向他表現出友好,或只是一種由某些人或情境引發的希望或愛。那個或明或暗地在他內心激起種種期待的人會自動被賦予某種重要性,而他的感受也會體現在愛的錯覺中。這些期待也許只是出於一個簡單的原因,即他受到一個權威人士的款待,或某個人不過是給他留下了悠然獨立的印象。也可能出於色慾或性挑逗,儘管這些東西對愛並沒有幫助。這些期待也可能依賴於既存的各種關係,這些關係暗含著幫忙的承諾或感情上的支援:家庭、朋友、醫生。很多這種關係都是在愛的幌子下進行的,也就是在依戀的主觀信念下進行的,而實際上,這種愛的全部含義不過是利用他人來滿足自己的需要。一旦任何願望沒有實現,潛在的反感就會表現出來,從而暴露出這並非真摯的情感。常人眼中的愛的基本要素之一——感覺的可靠和穩定——在這些情況中都無法找到。
我已經探討過了沒有愛的能力的最後一個特點,但還想特彆強調一點:它不會考慮他人的人格、怪癖、局限、需要、願望和發展。這種漠視部分源於焦慮,焦慮促使神經症患者依附他人。一個溺水並緊緊抓住救生員的人,無法思及別人的意願或有沒有帶走他的能力。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漠視也是對他人基本敵意的表達,最常見的內容就是蔑視與嫉妒。它可能被竭力表現出來的體貼甚至是犧牲遮蓋,但這些努力往往無法阻止某些異常反應的出現。例如,一個妻子也許主觀地確信自己深愛著自己的丈夫,但當她的丈夫把時間投入到自己的工作、興趣或朋友上時,她就會感到憤恨、發牢騷或抑鬱。一個過度保護孩子的母親也許會堅持認為,她為了孩子的幸福付出了一切,但根本不考慮孩子獨立發展的需要。
有些神經症患者的保護性措施是尋求愛的驅力,他很難意識到自己沒有愛的能力。他們大多數人會誤將自己的其他需求當成愛,不管是對某一個人還是所有人。有一個緊迫的理由使他們擁有並保護這種錯覺。放棄這種防衛將意味著暴露了某種困境:立馬感覺到對他人的基本敵意卻又仍然渴望他人的愛。他做不到在藐視、不信任某個人、力圖摧毀某個人的幸福或獨立的同時又渴望得到這個人的愛、幫助和支持。為了達成這兩個截然相反的目的,他不得不苛刻地不讓自己意識到這兩種敵對的傾向。換言之,雖然混淆了真誠的愛與需要,但愛的錯覺仍然具有其特定的功能,使他對愛的追求有了可能性。
在滿足對愛的饑渴的過程中,神經症患者還會遭遇一個基本困難。儘管他可能成功得到了他想要的愛,哪怕是暫時的,但他仍然無法真正接受它。有人會以為他將欣然接受任何愛,正如一個口渴的人拿到一杯水一樣急切。事實上,這的確會發生,但只是暫時的。每個醫生都知道友善和關心的效果:所有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問題都可能突然消失,即使只是讓病人住院治療,並給他做全面的檢查。一個情境性神經症患者,即使病情十分嚴重,當他感覺自己被愛時,病症也可能全部消失。伊麗莎白·巴萊特便是這種情況的著名例子。即使是之於人格性神經症,這種關注——不管它是愛、興趣還是醫療護理——也可以充分釋放焦慮,從而改善病症。
任何種類的愛都能給他帶來表面上的安心甚至是幸福感,但在心底,他要麼會心有懷疑,要麼反而會激起其不信任和恐懼。他並不相信它,因為他堅信沒有人會愛他。並且,這種拒絕愛的感覺常常是一種有意識的信念,不會為任何反面例證動搖。這個信念被視為是無可置疑並且不容置辯的事實,在意識里從來不會使他感到煩惱,因而儘管難以言狀,但仍然像常浮現於意識中的信念一樣不可動搖。同樣,這個信念可能被「不在乎」的態度所掩蓋,並為此驕傲地大放厥詞,這往往會給挖掘拒絕愛的根源造成困難。這種「我不討人愛」的信念非常類似於沒有愛的能力。事實上,它是這種無能的有意識反射。一個有能力真心喜歡他人的人,不會懷疑他人是否真的喜歡他。
如果焦慮症確實很嚴重,他對他人給予他的任何愛都會抱以懷疑的態度,並且他很快會認為這種愛另有企圖。例如,在精神分析中,這種病人會覺得,精神病醫師想要幫助他只是為了自己的抱負,醫師說一些讚賞或鼓勵的話只是出於治療本身的目的。我的一個病人認為,我在她情緒低落的時候提議周末去看她,是一種正面羞辱。明確表露出來的愛也很容易被視為一種譏諷。如果一個有魅力的姑娘對某個神經症男子大膽示愛,他可能將其視為愚弄,甚至視其為一種蓄意挑釁,因為這個姑娘會真心喜歡他超出了他的想像。
愛不僅會招致這類人的懷疑,還會激起他們明顯的焦慮。仿佛向這種感情投降就意味著被蜘蛛網捕獲,或者認為這種感情意味著生活在食人族之中卻脫下了防護裝置。一旦神經症患者逐漸意識到,某人正在給予他真摯的愛,他或許會惶恐不安。
最後,愛的證據也許會激起對於依賴的恐懼。正如我們馬上會看到的,對於不能離開他人的愛而生活的人來說,感情依賴是一種真實的危險,並且任何與其略微相似的東西都會促使其做出拚命掙扎的舉動。這樣的人無一例外地會千方百計避免任何積極的感情反應,因為這種反應立刻會使他聯想到依賴的危險。為了避免這種反應,他必須蒙蔽自己的心智,以免覺察到別人的友善或幫助,並設法摒棄所有愛的證據,堅持自己的感覺:他人都是無情、淡漠甚至惡毒的。這種情境類似於:一個急於覓食的人完全不敢食用任何食物,因為他害怕被毒死。
簡而言之,那些為基本焦慮所驅動的人,為了獲取一種保護性的手段,最後向愛伸了手,但得到這份他極度渴望的愛的過程卻困難重重。正是這種窘境妨礙了他的需求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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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利文《人際關係研究:從精神病學內涵評論社會科學調查》,載於《美國社會學雜誌》第43期(1937年)。他曾指出,對滿足和安全感的追求表現為一種調節生活的基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