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內心的衝突 · 第二章 基本衝突

卡倫·霍妮 《我們內心的衝突》
衝突在神經症中的重要性往往是超乎想像的。然而,要洞察衝突卻非易事,一定程度上是因為衝突在本質上是無意識的,但更多的是因為神經症患者會施展渾身解數去否認衝突的存在。那麼,是什麼徵兆使我們有理由懷疑潛在衝突的存在?在前一章所舉的例子中,有兩個因素表明衝突的出現,兩個例子都相當明顯——第一個例子中是疲乏,第二個例子是偷竊。其實每種神經症症狀都指向一種潛在衝突,也即是說,每種症狀多多少少都是某個衝突的直接後果。我們會逐漸看到,未消除的衝突會給人們帶來什麼影響,它們如何產生焦慮、抑鬱、優柔寡斷、怠惰、孤僻等。弄清楚這裡的因果關係,有助於將我們的注意力從顯性紊亂導向源頭——儘管這並不會揭露這個源頭的確切性質。 表明衝突在起作用的其他徵兆則是自相矛盾。第一個例子中,我們看到這個男人相信決策過程有問題,也相信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卻沒有表示任何抗議。第二個例子中,一個珍視友誼的人轉而要竊取朋友的錢。有時,他自己也不會意識到這種矛盾,但更多時候,即便在毫無經驗的觀察者看來都一目了然,他仍然熟視無睹。 就像體溫升高是生理紊亂的明確指標一樣,自相矛盾也是存在衝突的指標。舉幾個常見例子:一個極度渴望結婚的姑娘,卻畏懼任何男人的靠近。一位母親過於關心她的孩子們,卻常常忘記他們的生日。一個對別人一貫慷慨大方的人,卻對自己緊衣縮食。一個嚮往離群索居的人卻從不獨處。一個對大多數人寬宏大量的人,卻對自己錙銖必較。 與症狀不同,自相矛盾常常能使我們對潛在衝突的性質做出初步的假設。例如,急性抑鬱本來只說明一個人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但如果一個過於奉獻的母親忘記孩子的生日,我們可能會傾向於認為,這個母親更熱衷的是做一個好母親的理想,而不是孩子本身。我們還可能承認,她的理想可能與挫敗孩子的無意識衝動發生衝突。 有時,衝突也會浮出水面——也即是,有意識地體驗到衝突本身。這似乎與我神經症衝突是無意識的主張相矛盾,但其實出現的只是將真實衝突扭曲變形或篡改過後的東西。因此,如果一個人面臨著必須做一個重大決定,儘管他有避重就輕、閃爍其詞的技術,但卻也派不上用場,那他就可能被一種有意識的衝突所拉扯。現在他完全無法決定是和這個女人還是那個女人結婚,或是否要結婚,是做這份工作還是那份,是繼續維持還是解散一項合作關係。於是,他會經受嚴峻的折磨,從一個極端穿梭到另一個極端,完全無法做出任何決定。他可能憂心忡忡,求助於精神分析師,期望分析師把相關的具體問題弄清楚。而他必然失望不已,因為當前的衝突只能說明內心衝突終而爆發。如果不認識到背後所潛藏的衝突,不踏上這條宛然曲折的漫漫長路,就不可能解決這個令他煩惱痛苦的問題。 在其他例子中,內心衝突可能被外化,在這個人的意識中表現為自身與環境格格不入。或者,他發現毫無根據的恐懼與抑制干擾了他的渴望,於是可能意識到自己內心這股逆流來自更深的源頭。 我們對這個人了解越多,就越能辨別出引發症狀、自相矛盾與表面衝突的衝突要素——而且,我們必須補充,他的情況也藉由大量各式各樣的矛盾而更令人費解。所以我們不禁會問:是否有一個基本衝突潛藏於所有這些具體衝突的背後,並從根本上造成了這些衝突?我們是否可以根據諸如婚姻來描述衝突的結構,在這段婚姻中,那些毫無干係的爭論無止無盡,關於朋友、孩子、財務、進餐時間、用人等,這些是否說明這段關係本身根本不和諧? 人格中存在基本衝突,這個觀念由來已久,並在各種宗教與哲學中具有重要作用。光明與黑暗的力量,上帝與魔鬼的力量,善與惡的力量,都是這種觀念的某種表達方式。在現代心理學中,弗洛伊德在這方面和在其他方面一樣,做了開拓性的研究。他的第一個假設是,基本衝突是本能驅力與禁忌環境之間的衝突,我們的本能驅力盲目地渴望滿足,而我們的家庭和社會環境戒律森嚴。這種環境在早年被內在化,從那時起表現為冷峻的超我。 這裡不太適合認真討論這個觀念,那需要概述所有反對力比多理論的爭議。我們還是試著理解這個概念本身的意思吧,儘管我們摒棄了弗洛伊德的前提假設。那麼,剩下的爭議就在於:原始的自我中心動力與我們的禁忌意識的對立,是我們各式各樣衝突的基本來源。正如後面會看到的,我也認為這種對立(或在我的思考方式中類似於對立的東西)在神經癥結構中占居顯要地位。我所質疑的是它的基本性質。我認為,儘管它是一種重要衝突,但它卻是次要的,是神經症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產物。 這種駁斥的依據稍後會愈加明顯。這裡只提出這個理由:我並不認為,渴望和恐懼中的任何衝突都能讓神經症患者的內心分裂到這種程度,也不認為它們引發的後果的危害竟足以毀掉一個人的生活。像弗洛伊德假設的那種心理處境便意味著,神經症患者仍然有能力全心全意地追求某些事物,只是恐懼的阻滯作用挫傷了他的這種努力。在我看來,衝突的源頭之所以圍繞著神經症患者喪失由衷渴望的能力,是因為他的渴望是分裂開來的,也即是,他的種種渴望是背道而馳的。[1]這樣所形成的心理環境,就的確比弗洛伊德想像的更嚴重、更危急。 雖然與弗洛伊德相比,我認為基本衝突的破壞性更強,但我所認為最終消除衝突的可能性也更大。根據弗洛伊德的觀點,基本衝突具有普遍性,一般不可能消除:所能做的只是更好地妥協或更好地控制。根據我的觀點,神經症基本衝突不一定生來就有,如果它產生了,也有消除的可能——只要這個受折磨的人不畏艱難困苦。這個差別不在於樂觀或是悲觀,而必然來自我們假設上的差異。 弗洛伊德後來對於基本衝突的解釋在哲學上相當具有吸引力。先不管他這個思路的各種內涵,歸根結底,他的「生」本能和「死」本能理論是人類建設性動力與破壞性動力之間的衝突。弗洛伊德本身並不是想把這個理論與衝突聯繫起來,而是防止兩種動力混合在一起。譬如,他發現可以將受虐和施虐動力解釋為性本能和破壞性本能的融合物。 要把這個理論運用到衝突研究中,就需要引進道德價值觀。然而,他又覺得這些東西是科學世界的非法入侵者。按照他的信念,他力圖發展一種與道德價值觀無關的心理學。我相信,這種想要從自然科學的意義上表現「科學化」的努力是強有力的原因之一,解釋了為何弗洛伊德理論與療法被限定在非常狹窄的渠道內。尤其是,這似乎還導致了他沒有領會到衝突在神經症中的作用,儘管他在這個領域做了大量研究。 榮格也很重視人類的對立傾向。他對於個體中起作用的種種矛盾影響非常深刻,以至於他把它作為一個普遍規律:任何元素的存在必然意味著其對立元素的存在。如,一種外在的女性氣質暗示著一種內在的男子氣概;一種表面的外傾性,與一種隱藏的內傾性;表面看起來是思維和推理占優勢,而內心是情緒感覺占優勢,等等。從這點上看,榮格看似是把衝突視為神經症的基本特徵。然而,他接下來說,這些對立所具有的不是衝突性,而是互補性——目標是要接受雙方面,從而趨近完整。在他看來,神經症患者是一個被困於單面發展之中的人。榮格用互補律來闡釋這些觀點。現在,我也意識到了對立傾向包含互補的成分,完整的人格離不開任何一方。但我覺得,這些對立傾向已經是神經症衝突的產物了,它們之所以如此頑強,是因為它們代表著嘗試解決的努力。例如,如果我們把傾向於內省、迴避以及關心自己的感受、想法或幻想勝過他人視為一種真實的傾向,也即是說,這些傾向在本質上是由體驗所建立和加劇的,那麼榮格的推理就是正確的。有效的治療過程會顯現他所隱藏的「外傾」傾向,會指明單面發展的危害,會鼓勵他接受和實踐這兩種傾向。然而,如果我們把內傾性(或我更願意稱之為神經症離群)視為一種手段,用來逃避那些因為與他人近距離接觸而產生的衝突,那麼治療的任務就不是鼓勵他更外向,而是分析潛在的衝突。只有消除了這些潛在衝突,才可能接近全心全意這個目標。 現在繼續推演我的觀點,我還在神經症患者指向他人的基本矛盾態度中看到了基本衝突。在討論細節之前,請大家注意一下這種矛盾在《化身博士》小說中的戲劇性。我們看到主人公一方面脆弱、敏感、富有同情心、樂於助人等,而另一方面又冷酷無情、自私自利。當然,我並不是說神經症的分裂嚴格按著這個故事的線路走,而只是提供一個基本矛盾態度的生動描寫。 想從遺傳學角度著手這個問題,我們就必須追溯到我所說的基本焦慮[2]上,這裡所指的是孩子在潛在的敵對世界中的孤立感和無助感。環境中各式各樣的敵對因素都會使孩子產生不安全感:直接或間接的控制、冷漠、反覆無常的行為、不尊重孩子的個體需求、蔑視態度、稱讚過盛或缺失、缺乏真實可靠的溫情、必須在父母爭吵中選擇立場、責任過多或過少、過度保護、與其他孩子隔離、不公平、歧視、不信守諾言、敵對氣氛等。 關於這一點,我唯一特別關注的因素是孩子對於環境中潛在虛偽的感覺:他覺得父母的愛、基督教慈善事業、誠實、慷慨、寬容等可能只是假裝的。在這點上,孩子所感覺到某些東西確實是虛偽的,但還有一些可能只是他對於種種矛盾行為的反應,而這些矛盾是他在父母行為中所感覺到的。然而,這些感受往往結合了各種限定因素。而這些因素可能顯而易見或深藏不露,所以在分析過程中,我們只能循序漸進地識別這些影響孩子發展的因素。 在這些干擾條件的煩擾下,這個孩子摸索著生活下去的路,摸索著應對險惡世界的路。儘管,他自身的懦弱與恐懼,無意識地形成了他應對環境中特定勢力的策略。通過摸索,他不僅發展出自己特有的策略,還發展出持久的人格傾向,這些傾向成為他人格的一部分,我把它們稱為「神經症傾向」。 如果我們想要知道衝突是如何發展的,我們勢必不能一味關注個體傾向,而應縱觀這個孩子在這些環境中可行和實際的動向。儘管我們暫時看不見細節,但我們能夠更清楚地觀察到他應對環境的基本動向。一開始可能雜亂無序,但最後從中形成了三條主線:他可以親近他人、對抗他人或遠離他人。 在親近他人時,他接受自己的無助,儘管懷著隔閡與恐懼,他還是試圖贏得他人的愛,試圖依賴他們。只有這樣,他才能在與別人相處時感到安全。如果家庭中有不同的陣營,他會選擇有至高權威的一方。通過順從他們,得到歸屬感和支持感,這使他不再感覺那麼孤立無援。 當他對抗他人時,他接受身邊的敵意,並有意無意地決定反抗。他完全不信任別人對他的感覺和意圖。他以任何力所能及的方式反抗。他想要更強,想要擊敗別人,部分出於自我保護,部分出於報復。 當他遠離他人時,他既不想有所歸屬,也不想有所抗爭,而是拉開距離。他覺得自己跟別人沒什麼共同點,別人無論如何也不了解他。他用自己的性格、玩具、書和夢想等建立了一個個人世界。 對於每一種態度,都有一個涉及基本焦慮的突出因素:第一種態度中是無助,第二種態度中是敵意,第三種態度中是孤立。但事實是,這個孩子不可能真心採取任何一種行動,因為在這些態度賴以發展的環境中,三種態度都一定會出現。我們縱觀所見的只是占主導性的動向。 如果我們現在跳到發展成熟的神經症,這就更顯而易見了。我們都知道這樣一些成年人,在他們身上,我們剛剛說的某一態度十分明顯。但同時我們也能看到,他的其他傾向也沒有停止發揮作用。在一種依賴和服從為主導的類型中,我們可以觀察到攻擊傾向和離群需要。一個敵意占主導的人也有依從性格和離群需要。而一個離群性格的人不會沒有敵意,或不會不需要愛。 然而,主導性態度是最能決定現實行為的態度。它反映了應對他人的途徑與手段,他在這些途徑與手段中感到舒適自在。因此,一個離群索居的人,通常會使用無意識技術來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因為只要需要與他人近距離接觸,他就茫然不知所措。再者,優勢態度並不總是他意識所最能接受的態度。 這並意味著不顯眼就沒有威力。例如,我們很難說,在明顯依賴和順從的人身上,控制渴望的強烈程度是否就不如愛的需要;他表達攻擊衝動的方式只是更間接而已。很多例子都可以證明隱匿態度的潛力非常巨大,而在這些例子中,占主導的態度是完全顛倒的。我們可以在孩子身上看到這種反轉作用,但它也會在後期生活中出現。薩摩賽特·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里中的斯特里克蘭德就是一個極好的例證。女性的個案史也常常能揭示這種轉變。一個女孩原先頑皮叛逆、野心勃勃,當她墜入愛河後,變成了一個百依百順、仰人鼻息的女人。或者,在慘痛經歷的壓力下,一個孤僻的人可能變得病態依賴。 應該補充一點,諸如這樣的轉變,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一個常見的疑問,即後期經歷是否毫無價值,我們是否永遠被童年處境所引導和控制。從衝突角度看待神經症的發展,能使我們更給出一個更充分恰當的答案。有可能是:如果早期處境是頗為自由的自然發展,那後期經歷,尤其是青春期,就能對人格塑造產生影響。然而,如果早期經歷的影響很大,使這個孩子的行為模式刻板僵硬,那麼新的經歷不可能有所突破。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他的刻板使他無法接受新經歷:例如,他可能非常孤僻,任何人都無法靠近他,或他的依賴性太根深蒂固了,以至於總是被迫附屬他人、被他人剝削。還有部分是因為,他會以自己現有行為模式來解讀所有新的經歷:例如,一個攻擊型的人面對友善,要麼視之為愚蠢的表現,要麼覺得別人是想剝削他,而新的經歷只會強化原來那個行為模式。一旦神經症患者採取了一種不同的態度,看起來好像是後期經歷給人格帶來了改變。然而,這個改變並不如看起來那麼徹底。實際上,真正的情況是,內憂外患的壓力使他被迫放棄自己的主導性態度,而選擇另一種極端,但如果起先沒有衝突,就不會發生這個改變。 從正常人的角度看,這三種態度沒有相互排斥的理由。一個人應該既能遷就他人,也能有所抵抗,也能杜門不出。三者能夠彼此互補,有助於促成一個和諧的整體。如果有一個占優勢,只能表明這個人朝著一個方向過度發展。 但對於神經症,就有幾個原因使得這些態度不可調和。神經症患者不易變通,他被迫服從、反抗和疏遠,不管這種行為在具體情形中是否恰當,如果他表現為其他方式就會陷入恐慌。因此,如果三種態度都出現了,不管以何種強度,他勢必會落入嚴重的衝突中。 另一個因素嚴重擴大了衝突的範圍,這些態度並沒有限定於人際關係,而是逐漸彌散到整個人格,就像惡性腫瘤擴散到整個機體組織一樣。它們不僅涉足到這個人與他人的關係,還包括他與自己的關係以及與普通生活的關係。如果我們沒有充分認識到這個包羅萬象的性質,就禁不住會絕對化地思考衝突,比如愛與恨、順從與反抗、從屬與支配等。然而,這種絕對化的看法會使我們誤入歧途,讓我們根據某個單一的對立特徵來區分法西斯主義與民主主義,諸如它們在宗教信仰或權力統治上的差異。這些固然是差異,但一味強調這種差異只會混淆視聽,法西斯主義與民主主義本來就有天壤之別,代表著兩種完全不相容的人生哲學。 衝突起始於我們與他人的關係,最後影響到整個人格,這並非偶然。人類關係極其重要,以至於它們必定會塑造我們的品性、我們的目標、我們的價值觀等。這些東西反過來又會影響我們與他人的關係,因而盤根錯節。[3] 我認為,由不相容態度所導致的衝突是神經症的核心,因而稱得上「基本」。補充一句,我用「核心」這個詞,不僅是比喻重要性,還強調它是神經症擴散的動力中心。這個觀點是一種新神經症理論的核心,這種理論的含義在後面會愈加明顯。廣義而言,這種理論可以說是完善了我之前的觀點,即神經症是人類人際關係紊亂的一種表現。[4] * * * [1]參見弗朗茨·亞歷山大,《結構衝突與本能衝突的關係》,載於《精神分析學季刊》第6卷,第2期,1933年4月。 [2]卡倫·霍妮,《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1937年。 [3]由於對他人的態度和對自己的態度無法分割開來,所以有時候能在精神分析學著作中找到某種觀點,認為其中某一個態度是理論與實踐中最重要的因素,而這種看法根本站不住腳。 [4]這個觀點第一次出現在《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中,並在《精神分析的新方向》和《自我分析》中詳細闡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