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左腳 · 第十三章 鋼筆

克里斯蒂•布朗 《我的左腳》
在診所接受治療的經歷,以及這段治療在我身上所起的作用,開始讓我的大腦中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想法。仿佛我的眼前有一扇窗簾被拉開了,對於長久以來困擾著我、折磨著我的問題,似乎終於找到了解決的辦法。 我急切地想要表達什麼,不僅僅是向我的家人,或是我的朋友,而是向每一個人,向這整個世界。在我的身體裡潛藏著一種東西,即內心深處對表達的渴望,我想把它釋放出來,傳達給別人,希望被理解。我感覺自己找到了什麼,一些自從我會思考、產生自我意識起就在尋找的東西。我花了太多時間去尋找,而現在我可以肯定,我終於找到了它們,在這一刻,我想將它們拋入空中,隨著風去到世界的每個角落,把那些消息帶到每個人的心裡。 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它和所有與我擁有著相似人生的人都息息相關,我們的人生被困在高牆之內,逼仄而壓抑。我感到自己終於找到了一種方式,跨越這些高牆,擺脫它們的陰影,走到陽光底下,和那些四肢健全的人一起去承擔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角色。 但——怎樣才能說出我想說的、我想讓每個人都了解的一切呢?我的雙手照常沒用;它們還是扭曲、不受控制的,拿不起也握不住任何東西。我的嘴巴也不能表達,我的那些想法如同一群躁動的蜜蜂在我的大腦中盤旋著。離開了家庭的小圈子,我還是說不出任何邏輯清晰的話語,所以總的來說語言障礙依然伴隨著我,我被籠罩在沉默的寂靜之中。 我那忠誠的老朋友呢?我的左腳?這隻腳曾經給了我那麼大的幫助,是我在過去的歲月里抵抗絕望和挫敗的唯一的武器,難道我能放棄使用它嗎? 不!絕不可以。我不能打破對科利斯夫人的承諾。那會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叛徒。我已經下定決心,我必須堅守承諾。 但也不僅僅是那令人惱怒的忠誠感迫使我不再使用左腳。忠誠感本身還不足以幫我抵擋住誘惑。我知道如果我又開始使用左腳,它會妨礙我的康復,從而使得我過上正常生活的機會,至少是相對活躍的生活的機會變得渺茫。我已經束縛住我的左腳,把它丟在一邊,現在也不會恢復使用。無論如何那將是個投降的信號,而我還沒有做出亮白旗的打算。 我好像陷入了絕境;似乎每一條路都被堵死了。這感覺就像是一個人的手腳都被捆住,嘴巴也被堵上了。 但突然我有了一個想法,那是忽然閃現的靈感。一天下午,我正坐在廚房裡,思考怎樣才能把我想說的一切都在紙上寫下來,這時我看到一個弟弟正坐在桌前,手裡握著一支筆,在本子上寫著什麼。他是埃蒙,那時有十二歲,正在做作業——寫一篇英文作文。透過他憤怒的表情,我感覺他並不是很享受這件事情。看到他坐在那裡卻不知道寫什麼,而我腦海里充斥著各種想法卻握不住一支筆,這讓我恨不得從椅子上跳下來,直衝過去! 我沒有這樣做,而是側過身去問他在寫什麼。 「學校布置的一篇作文,」埃蒙嘆口氣回答道,「我要寫不好就會挨揍。」 我明白機會來了。我告訴埃蒙我可以幫他——條件是他也要為我做點事情,作為回報。 「當然可以,」他確信地說,「你想讓我做什麼?」 「幫我寫。」我簡單地說。 他的臉耷拉了下來。「但我連自己的都寫不好!」他抱怨道,「我根本不知道寫什麼!」 「傻瓜,」我回復道,「你只需要握著筆,我告訴你寫什麼。」 弟弟對這個想法深表懷疑;這對他來說非常難以理解,他覺得這背後一定有什麼「陰謀」。但又迫於要把作文完成,他不得不答應了我的條件,我幫他完成了作業。 寫完之後,我們來到了後院我的書房裡,從抽屜里掏出一個九便士的便簽本,在桌前坐下,看著對方。 「你想讓我幫你寫什麼?」弟弟手裡握著筆,天真地問道。 我望著窗外,樹枝在春天的晴空下搖曳,我想了一會兒,扭頭看向弟弟寫滿疑問的臉。 「我的人生故事。」我告訴他。 可憐的小埃蒙的筆掉在了桌子上。 「你的……什麼?」他問。 我又告訴了他一遍。這次他沉默了。 最終,我還是使他同意了「無限期地」幫我代筆。就在那天下午,我們開始了,沒有做任何準備。 那時我十八歲,第一次嘗試開始寫我的自傳。那是一部龐大而笨重的作品,一個由七個或八個音節的單詞建構的一座名副其實的森林。截至那時,我唯一讀過的是狄更斯的作品。由於缺乏寫作的經驗,我認為自己有必要模仿狄更斯的風格——結果就是我使用的英語已經過時了五十多年!我寫的那些單詞和句子可以在幾秒之內就讓任何人的舌頭打結。它們太長以至於我必須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拼出來,我的弟弟才能把它們寫在紙上。我至今都感到奇怪,在那個浩大的寫作工程中,為什麼我和弟弟沒有一個人精神崩潰。在我泄氣之前,我至少寫了成千上萬字。它像熔化了的鉛流一樣萎靡不振地蜿蜒下去。我可憐的弟弟常常寫得手抽筋。他寫了幾乎有四百頁紙稿,直到我發現如果這樣繼續下去,可能這輩子都寫不完了。 標題概括了一切。我稱它為「一個智力障礙者的回憶錄」!我覺得這是個完美的諷刺,對於那些在我五歲時質疑我智力是否健全的醫生,這是一記重拳。 至於我的語言,簡直華麗得不可思議。比如,我並不稱自己為殘疾人,而是「死亡的不幸造物」,又或是「上帝的失誤」。我也很喜歡通過在詞尾加「ism」,把一個直接的單詞變成抽象的:我不說「失敗」(defeat),而是說「失敗主義」(defeatism),同樣地,我非常擅長運用一些完全抽象的單詞來表達一些極其簡單的意思。當我想說一個事情不可能發生,我會說「難以置信地」;當我想說什麼是不合適的,我會說「格格不入的」;我還頻繁地使用「唯物主義的」這個詞,其實想表達的意思只是不假思索或漫不經心。於是,在我當時對概念的扭曲認知里,我會稱我的哥哥彼得為唯物主義者,因為他喜歡去舞會和聚會,而不讀狄更斯! 幾天前,我找出了這部著名的手稿里的一部分。 在第一章,我描述了自己的家庭生活:「我成長於一個工薪家庭的教化和道德環境裡。正如這個世界所知,對於文學的追求……知識並不被人類的這一階層廣泛地掌握……智識主義並非這一種群的特徵……」 關於這最後一句話的意思,我並不比任何人更明白! 一直到第三十二頁,我依然在談論工薪階層這個話題:「縱使承認階級和社會差異對人類的和諧發展是必要的,我也認為這樣的區分應當在適當的範圍里加以限制,從而避免不必要的歧視和多餘的社會摩擦。」 而在寫下這些之時,我甚至都不知道「社會」這個單詞究竟是什麼意思! 當然,這一切並不意味著我不知道自己要說什麼。問題只是在於我不知道怎樣去表達。我還沒有找到一種方式來清晰地表達自己想法,讓它們變得可以被理解。在當時,我似乎很堅持,只要能用複雜的句式,絕不用簡單的句子來表達。我從不在一個單句里表達一個獨立的想法。常常要用三四個句子來表達一個想法,自己才會滿意,有時候甚至會用一整段來表達一個單一的意思。我控制不了自己的離題千里——或者,用父親的話說就叫,「拐彎抹角」。 以下我引的這個段落清晰地體現了狄更斯對我的影響,這種狄更斯式的文字太典型了,幾乎像是從隨便哪本他的書里摘下來的句子。 「……當我們從一天的喧騰和興奮的活動中抽身,並非出於有意識的努力和心靈的意志,而進入一種摻雜了悔恨和歡愉甜美的白日夢……被遺忘的往日煙雲中所有快樂的和流淚的情景都盡呈眼底……我們走過的那些路、過往的那些快樂又重現……我們記起自己所有那些小小的虛榮和謊言……我們向自己高呼:『這不是我!我絕不會如此魯莽!』……然而歲月從不撒謊;昨日不可重來……如果不是如此,那又會怎樣!那將會誕生多少聖人和天使啊!」 當我這麼寫的時候,我才十八歲! 稿紙越堆越高,一摞疊上一摞。我不停地口述,弟弟執筆,直到我們進入一種我說他就寫的機械狀態,完全忘了是在幹什麼。我們只是在原地打轉。我還模糊地知道自己要寫自傳,但又似乎什麼都沒寫。我不停地說,埃蒙不停地寫,本子日復一日地被填滿。而這僅僅是一座詞語的森林,其中沒有任何清晰的路徑。 我想應該是哪兒出了問題,因為在我口述之前,我的思路是清晰的,但當我要開始口述,它們就亂了套。它們在我的腦海里糾纏四散,像被風吹得到處都是的落葉。我感到很難控制它們。我被自己的愚蠢搞瘋了。 我叫自己傻子;我叫可憐的弟弟傻子。事實上,我管家裡每個人都叫傻子——因為我沒辦法寫得像自己理想中的那麼好!這本「書」拖得越長,我就變得越暴躁。任何東西擋著我的路,我都會猛地一腳踢開。我變得易怒,有時候甚至想燒掉這本書,讓它從我眼前消失。但我狠不下心這樣做。到這時,我已經花了差不多兩年時間寫作,即使面對自己,我也不敢承認整本書都白寫了,我失敗了。我固執地拒絕投降,我不想把它丟進火里。我知道,我覺得自己可以寫本好書,只要——只要…… 我知道了!只要有人給我點建議,教我怎樣清晰地、有條理地寫作,避免其中的空白和跳躍!我需要有人足夠清楚自己的表達,能把我拉回到正軌上。我需要一些指導;需要一個不只有聰明頭腦,還要有一顆善心的人。 但我去哪兒找這樣一個人呢,這幾乎稱得上是教父的一個人。無論如何,卡梅吉絕對沒有!我們家裡也只有泥瓦匠,我的兄弟們對寫作一無所知,而我對蓋房子也毫不了解,家裡就是這樣了。 我絞盡腦汁,還是想不到任何人。看起來我只能全靠自己,只能儘自己最大的努力繼續寫下去,自我折磨地進行表達,然而卻越寫越迷茫。 然後有一天,我正悶悶不樂地坐在窗邊發脾氣,由於太憎惡自己,這會兒我什麼都口述不出來。一個名字突然閃過我的腦海,我差點要從椅子上摔下來:「科利斯!」我聽到自己大聲喊了一句,「科利斯!」來不及細想,我就喊來埃蒙,讓他從抽屜里拿出一張明信片,立刻寄給科利斯醫生。我心急如焚——簡短寫道: 「親愛的科利斯醫生。我正試著寫一本書。如果你不介意,請過來幫我。克里斯蒂·布朗。」 明信片寄出之後,我才開始思考自己做了什麼。我從倫敦回來後就沒再見過科利斯醫生,大概有一年多了。我對他了解也不多,只知道他是那家診所的創立者,以及愛爾蘭腦神經協會的主席。第一次見到他我就很喜歡他。他的出現並沒有讓我感到尷尬或不知所措,這並不尋常,因為即使是很熟悉的人,也常常會讓我感到很不自在。有時即使和家人在一起,也會這樣。 但畢竟他只是個醫生,不是嗎?也許他是世界上最和善的人,但如果他在寫作方面幫不了我,又該怎麼辦呢?除了是個好人之外,他又是什麼人呢? 直到晚些時候,我才發現他並不只是科利斯醫生——還是作家羅伯特·科利斯,著名的劇作《馬柔本恩小巷》的作者,他還著有自傳《銀色羊毛》,以及其他的一些作品。 第二天,我正坐在後院的小書房裡,在爐火旁讀狄更斯,門突然開了,科利斯醫生走了進來,他的一隻胳膊下夾著一大摞書,另一隻胳膊夾著一個公文包。他把書放在床上,公文包放地上,然後轉身。 「你好,」他說著,走過來,坐在了書桌對面的椅子上,「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你的求助。看來你是在寫一本書。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我把手稿都藏在了床下的一隻舊皮箱裡。他俯身跪地,掏出皮箱,拿出裡面的手稿,放在桌子上,戴上眼鏡,開始讀起來。 當他讀第一頁的時候,我看到他抬了抬眉毛。他接著又讀了第二頁第三頁,每翻一頁,他的眉毛就越揚越高。然後把稿件丟在了桌子上,抬頭看著我。 「上帝啊!」他嘆了聲氣,停了下來。 他殷切地看著我,想知道我是否領會了他的意思,願意接受批評。我強行讓自己保持冷靜。他微笑了。 「是的,非常糟糕——」他說,「你用的這種語言也許在維多利亞時代很流行,但……」 聽到這些,我的心整個都沉了。看來是沒有希望了。我現在無比迫切想要完成的事情——寫我的人生故事——看上去不可能實現了。我仿佛又回到了自己永遠徘徊的原點:想要做點什麼,卻又不知道如何去做。我的夢想太宏大而難以實現。我,一個人生被幽禁在家的四牆之內的人,一個甚至從來都沒能看一眼教室長什麼樣子的人,怎麼才能寫一本書呢?想到這些,我幾乎要瘋了。 當羅伯特·科利斯坐在我面前,一頁頁地翻看我那糟糕的手稿的時候,這些想法在我的腦海一再閃過。有時候他會自言自語幾句,我坐在那裡,耷拉著腦袋。 突然他停下來,坐直身子。我詫異地看著他。他的臉上露出了讚許的笑容。 「太棒了!」他拍了下桌子,激動地喊了出來。「你寫的這個句子就像是一叢雜草中探出的一枝玫瑰,亂石堆中閃光的一顆寶石。只要你知道了怎麼寫,你是能寫好的。這就是我想找到的。」 接著他站起身,看了看我書架上寥寥無幾的書。他搖了搖頭。 「克里斯蒂,如果你想用當下的英文寫出好的文章,就要讀當代的作品。狄更斯當然是很棒的,但……文學的審美就如同其他的審美一樣,也是在變化的。」 他給我展示他帶來的書,把它們都在桌子上攤開。有一本是倫納德·斯特朗[1]的小說集,兩本西恩·奧法良[2]的書,還有幾本他的兄弟約翰·科利斯[3]和莫里斯·科利斯[4]的書,以及六卷世界文學名著。 「讀了這些書,你會知道英語可以寫得多麼美。」他說。 他告訴我,如果我想成為作家,就要學習怎麼寫作。寫作是一門像畫畫一樣並不容易的藝術,要想掌握它,就要不斷練習,逐漸形成個人風格。他告訴我,不管我覺得這件事有多難,有一點是最難能可貴的——我想要寫作,我有這種意願,這與形成自己的風格是一樣重要的,而風格是可以慢慢培養的。一個人要想把一件事情做得完美,那就要熱愛它。如果好的文風背後沒有什麼做支撐,那也是徒有其表。這樣的寫作就像是只聞味道而不見食物。 然後,他坐下來,拿起手稿,又若有所思地看了起來。有那麼一段時間,他一直沉默著。我聽到爐火噼啪的聲響,鐘錶在壁爐台上沉重的滴答聲,甚至隔著院子從另一頭隱約傳來的廚房裡的聲響。終於,他說話了。 「克里斯蒂,」他說,他的胳膊肘靠在桌上,身體前傾,「所有這些——」他指著那一摞稿紙,「並沒有白費。也許它不怎麼讀得通,但並不全是浪費精力。即使沒有沒有別的用處,這也幫你做了很多思考練習。如果你依然想寫自己的故事——」他停頓了一下,疑問地看著我。我用力地點點頭。我想寫這個故事,勝過做其他一切事情。 「好的,那麼,」他接著說,「如果是這樣,你必須完全重新開始!」現在他開始教我。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個老師,並且有很多學生。「不管寫哪類故事,都有兩條必須遵循的準則,」他說,「首先,你要有一個要講述的故事;其次,你講故事的方式,必須讓讀者有置身其中的感受。現在我來告訴你一些具體的方法:只要能用短句,就不要用長句。你用過刷子畫畫,現在你試著用筆做類似的事情。你可以練習。描述一下現在的這個房間:你的這把特殊的椅子,那面有污跡的牆上掛著的畫,破碎的鏡子,書——還有彩色的照片……」 我認真地聽著,在那個晚上之前,從沒有人這樣教過我,後來的很多日子裡,他也常常這樣教我寫作。我從沒忘記過他說的任何一句話。 最後他走過來,握了握我的手。我知道我要開始一件最為艱難的事情,但有他在我的身後,我相信自己終有一天會完成……當他握住我的手時,我就知道了。 * * * [1]倫納德·斯特朗(Leonard Alfred George Strong,1896—1958),英國著名作家,評論家,歷史學家,詩人,父母是愛爾蘭人。斯特朗是一位非常高產的作家,著有長篇小說二十餘部,中短篇小說、劇作集等多部。 [2]西恩·奧法良(SeánÓFaoláin,1900—1991),愛爾蘭短篇小說家。 [3]約翰·科利斯(John Stewart Collis,1900—1984),愛爾蘭傳記作家、鄉村作家,生態運動的倡導者。 [4]莫里斯·科利斯(Maurice Stewart Collis,1889—1973),於1929—1930年任緬甸仰光的英屬殖民地官員,後成為作家,主要以東南亞、中國為題材進行小說、傳記、歷史書籍等的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