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安東妮亞 · 第十一章
維克·卡特就是那個曾經盤剝過俄國佬彼得的放債人。一個莊稼人一旦沾染上了去卡特那裡的習慣,就像賭徒或買彩票一樣;灰心失望了一段時間,他又會往那裡跑。
卡特的教名是維克利夫,他喜歡談起他的宗教教養。他定期向耶穌教會的禮拜堂捐款,他自己揮著手說,「是為了感情的緣故」。他是從衣阿華州一個小鎮上來的,那裡有許多瑞典人,所以他能說一點瑞典話,這對他同早期搬來的斯堪的納維亞移民打交道有很大的好處。
每一個邊疆移民區,總有那麼一些人到那裡去逃避約束。卡特是黑鷹鎮生意人中「一批放蕩傢伙」中的一個。他是個老賭棍,雖然輸了錢賭風很惡劣。我們只要看到他的辦公室里很晚還點著燈,就知道是在打撲克。卡特吹牛說他從來不喝比雪利酒更厲害的飲料,說他為了創業把旁的年輕人花在雪茄菸上的錢都節省下來了。他有一肚子教訓小伙子們的道德箴言。當他為了生意上的事到我們家來時,給我引用了《窮理查的曆書》[6]上的格言,對我說他很高興能找到一個會擠牛奶的城裡小伙子。他對祖母特別殷勤,他們一碰到,他就立刻談起「先前的好日子」和簡單樸素的生活。我討厭他那發紅的禿頭和那一嘴老是軟軟的、閃閃發光的黃絡腮鬍子。據說他每天晚上都要用刷子刷他的鬍子,就像女人刷頭髮似的。他的一口白牙看上去像是工廠里做出來的。他的皮膚又紅又粗,仿佛是由於一年到頭在太陽里曝曬;他時常到溫泉去洗泥浴。他對女人放蕩不羈是出了臭名的。兩個住在他家的瑞典姑娘在這方面遭了殃。他把其中的一個帶到奧馬哈去,經營他曾使她適合做的那種生意。他還常常到她那裡去呢。
卡特與他妻子永遠處於交戰狀態,然而,他們顯然從來沒有想到要分手。他們住在一所裝飾過分的雕著雲頭花紋的房子裡,房子粉得雪白,埋在密密的常綠樹叢里,有一道裝飾過分的白圍牆和牲口棚。卡特自以為深通養馬之道,平常總有一匹小馬駒,訓練著準備比賽用。禮拜天早晨人們可以看到他來到集市場所,坐著輕便跑車繞著賽馬場的跑道奔馳,戴著黃手套和黑白方格的旅行帽,他的絡腮鬍子在微風中往後飄著。假如那裡有小男孩子,卡特就會答應給其中的一個二角五分錢,替他掌握賽跑用的秒表,然後說聲他身邊沒帶零錢「下次補給」,便趕著馬車跑了。人家替他剪修草坪或洗輕便馬車總不能如他的意。他對他的住宅過分講究,要求整潔,如果哪個男孩子把一隻死貓丟在他的後院裡,或倒一麻袋廢洋鐵筒到他的小徑上,就會碰到很大的麻煩。老處女般愛整潔的脾氣和放蕩不羈的這種奇怪的結合,使卡特顯得特別討厭。
他娶了卡特太太,真是天生的一對兒。她是個長相可怕的人,個子高得像個女巨人,瘦得皮包骨頭,一頭鐵灰色的頭髮,面孔總是漲得通紅,再配上一雙鼓出來的歇斯底里的眼睛。她想要使別人高興、討好別人時,她就對那人一個勁兒點頭、眨眼。她的一口牙齒又長又彎,像馬的牙齒。據說小娃娃一看到她朝他笑,就會哭起來。我倒很有些喜歡朝她那張面孔看,因為那就是憤怒的本來顏色和形態。在她那雙睜得圓鼓鼓的眼睛裡有一種近似瘋狂的閃光。她拘泥於生活上的禮節,常常穿著窸窣作響的鐵灰色錦緞衣服,戴著飾有白鷺鷥羽毛的高帽子出去探親訪友。
卡特太太孜孜不倦地在瓷器上畫花,連她的臉盆、大水罐、她丈夫剃鬍子用的水杯上都畫滿了紫羅蘭和百合花。有一次,卡特把他妻子的幾件瓷器拿給一位來客看,失手打碎了一件。卡特太太把手絹掩在她嘴上仿佛就要暈倒了似的,義正詞嚴地說道:「你打碎了所有的『戒律』——饒了這些洗手盆吧!」
他們老從卡特一進屋子吵起,一直吵到夜晚上床睡覺,給他們幫工的姑娘把吵架的情形在鎮上詳詳細細報告給大家聽。卡特太太有幾次從報紙上剪下有關丈夫不忠的文章,用假筆跡寄給卡特。卡特中午回家,在報紙架上找到了那張剪殘的報紙,得意洋洋地把剪下來的那一塊拼回原處。這兩口子可以為了卡特該穿厚襯衣還是薄襯衣吵一個上午,為了他是不是已經著涼吵一個晚上。
卡特夫婦爭論的問題有重大的也有不那麼重要的。其中最主要的是繼承遺產的問題:卡特太太對她丈夫說,他們沒有孩子,顯然是他的過錯。他卻堅持說,卡特太太故意不生孩子,決心要比他活得更久,好與他深惡痛絕的她的「娘家人」共享他的財產。對這個,她會回答說,除非他改變生活方式,否則她肯定會比他活得長久。聽了她對於他健康狀況的這種含沙射影的說法,卡特又會練上一個月的啞鈴,或是每天早晨在他妻子正是嗜睡的時候起身,吵吵嚷嚷地穿起衣服來,駕著他的快馬到跑馬場的跑道上去。
有一次他倆為了家庭開支吵了一架,卡特太太穿上她的錦緞衣服,跑到她的朋友們那裡去,要求她們訂購她的彩繪瓷器,說卡特先生逼著她「靠她的畫筆生活」。她原以為卡特會感到丟臉,其實不然,他高興著呢!
卡特時常威脅說,要把那些擋住一半屋子的松柏砍掉。他的妻子宣布說如果剝奪了這些樹給她的「清靜」,她就要離開他。那倒實在是他的一個大好機會;可是他一直沒把那些樹砍掉。卡特兩口子似乎感到他們之間的關係很有趣而且富於刺激性,我們這些人確實也感到如此。維克·卡特雖然和我所知道的任何一個流氓都不相同,可是卡特太太這樣的人我在人世間到處都看到過;有時候她們創立新的教派,有時候被人強迫豢養著——即使表面上變馴服了,還是容易被人認出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