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纘義[標點本] · 《文子纘義》卷八

宋 杜道堅 撰 自然篇 一、自然之道的闡釋 舊註:至道鴻洞,為萬物母,橐鑰翕施,無有涘崖,是曰自然。蓋道之絕傳,不知而然,亦非不然,萬物皆然,不得不然,然而自然,非有能然,無所因寄,故曰自然也。 老子曰:「清虛者,天之明也;無為者,治之常也。」 舊註:夫虛中有靈,暗中有明,孰能見之?與道同也。無為自治,萬物皆成也。 去恩惠,舍聖智,外賢能,廢仁義,滅事故,棄佞辯,禁奸偽,即賢不肖者齊於道矣。 舊註:去此七者,即賢無所尚,愚無所愧,鴻洞大道,歸復自然也。 靜即同虛,即通至德,無為萬物皆容。虛靜之道,天長地久,神微周盈於物無宰。 舊註:心既虛矣,無所不通;德既充矣,無所不容。故能神用而無主,周行而不殆焉。 十二月運行,周而復始。 舊註:謂十二月轉輪無窮,終而復始,天之道也。 金木水火土,其勢相害,其道相待。 舊註:五運相推,一王一衰,寒暑遞遷,進退有時,生殺有道,不失其宜。 故至寒傷物,無寒不可;至暑傷物,無暑不可。故可與不可皆是,是以大道無所不可,可在於其理,見可不趨,見不可不去,可與不可相為左右,相為表里。 舊註:寒暑代謝,此天地之道也;禮教刑罰,聖人之法也。然寒暑雖酷,不可無也;時順即何傷,刑罰雖慘,不可廢也。理當即非害,見可即行,不可即止。 凡事之要,必從一始,時為之紀,自古及今,未嘗變易,謂之天理。 舊註:一者,道之子,君之柄。古今雖異,動用未殊,如軸運轂,以內製外,輪轉無窮,與天始終。 上執大明,下用其光,道生萬物,理於陰陽,化為四時,分為五行,各得其所,與時往來,法度有常,下及無能,上道不傾,群臣一意,天地之道,無為而備,無求而得,是以知其無為而有益也。 舊註:天垂象以明照四方,君立法以臨制天下,蟄蟲昭蘇,黎庶怙惠,陰陽不差,萬物有常,自非無為,不能有益於國。昔堯治天下而修身也。 老子曰:「朴至大者無形狀,道至大者無度量。故天圓不中規,地方不中矩,往古來今謂之宙,四方上下謂之宇,道在其中而莫知其所,故其見不遠者,不可與言大,其知不博者,不可與論至。夫稟道與物通者,無以相非。」 舊註:道德至大無形狀,天地至廣無度量,近在毫髮之間而莫見,遠則宇宙之內而難測,自非博達通物者,莫能明至道之原,究是非之境也。 故三皇五帝,法籍殊方,其得民心一也。 舊註:製法雖殊,敬民一也。 若夫規矩勾繩,巧之具也,而非所以為巧也。故無弦雖師文不能成其曲,徒弦即不能獨悲,故弦悲之具也,非所以為悲也。 舊註:夫萬物雖曰自然,皆有回假,不能獨運,其猶勾繩者,巧之制也,而非巧也,妙在於人,無弦即不宜,弦器者,悲之具也,而非悲也,無弦則不悲也。 至於神和游於心手之間,放意寫神,論變而形於弦者,父不能以教子,子亦不能受之於父,此不傳之道也。 舊註:師文彈琴,注指鉤弦,寫神放意,游心手之間,和陰陽之候,遂使變律,四時氣感,萬物至於父子雖親,不能傳者,妙之極矣,此亦說道不可傳受也。 故肅者,形之君也;而寂寞者,音之主也。 舊註:肅,靜也。故靜中生形,以靜為君;寂中有音,以寞為主。 老子曰:「天地之道,以德為主,道為之命,物以自正,至微甚內,不以事貴,故不待功而立,不以位為尊,不待名而顯,不須禮而莊,不用兵而強。」 舊註:道生為命,德畜為主,人能調攝神氣,正性命,內保精炁,外棄煩累,何須名位而自尊,不待兵甲而人不非也。 故道立而不教,明照而不察。道立而不教者,不奪人能也;明照而不察者,不害其事也。 舊註:道存則教遺,明極則無察,然後能任所冒事,無有害。 夫教道者,逆於德,害於物,故陰陽四時,金木水火土,同道而異理,萬物同情而異形,知者不相教,能者不相受,故聖人立法,以道民之心,各使自然,故生者無德也,死者無怨也【案:明刊本此二句無二 「也」 字】。 舊註:夫逆德者,謂德衰而教興,容物者,謂先損而後益,且五行異性,萬物殊形,由教有本末,人有賢愚,聖人垂法制教,開導愚蒙,使智者相授,能者不隱,各盡其分,歸乎自然,生不矜其德,死不怨乎天。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舊註:天地生萬物,聖人養百姓,豈有心於物,有私於人哉?一以觀之,有同芻狗。 夫慈愛仁義,近狹之道也,狹者入大而迷,近者行遠而惑,聖人之道,入大不迷,行遠不惑,常虛自守,可以為極,是謂天德。 舊註:道德玄微,仁義近狹,中庸登小徑,以致迷上聖,陟通衢而無滯,自非靈府恆明,安能與天為極。 老子曰:「聖人天覆地載,日月照臨,陰陽四時,化懷萬物,而不同,無故無新,無疏無親。」 舊註:此聖人之德也,覆載若天地,照臨如日月,轉輪如四時,殊俗異類,草木昆蟲,莫不安其居,遂其性,豈有新故,疏親於其間者哉? 故能法天者,天不一時,地不一財,人不一事,故緒業多端,趨行多方。 舊註:言天以一時,則不能成歲,地以一財,則用之有極,人以一能,未足為貴也。 故用兵者,或輕或重,或貪或廉,四者相反,不可一也。 舊註:各趨所利,故不一。 輕者欲發,重者欲止,貪者欲取,廉者不利非其有也。 舊註:夫兵眾者,心欲一,今重者欲止,輕者欲發,各趨其便,是不一也。不一則遇敵而敗,但量其才力,均輕重而使之,則無往不克。 故勇者可令進斗,不可令持堅;重者可令固守,不可令陵敵;貪者可令攻取,不可令分財;廉者可令守分,不可令進取;信者可令持約,不可令應變。五者,聖人兼用而材使之。 舊註:惟聖人善用其能,不失其所能,故天下無敵也。 夫天地不懷一物,陰陽不產一類,故海不讓水潦以成其大,山林不讓枉橈以成其崇巒,聖人不辭負薪之言以廣其名。夫守一隅而遺萬方,取一物而棄其餘,即所得者寡而所治者淺矣。 舊註:夫道不廣,不能懷萬物;聖人德不厚,無以納諫言。故一能不敢恃,一隅不可守,守之者細,恃之者淺也。 老子曰:「天之所覆,地之所載,日月之所照,形殊性異,各有安樂。樂其所為樂者,乃所以為悲也;安其所為安者,乃所以為危也。」 舊註:以己樂樂之,則悲;因其樂樂之,即樂。以己安安之,則危;因其生而安之,則安也。 故聖人之牧民也,使各便其性,安其居,處其宜,為其所能,周其所適,施其所宜。如此,則萬物一齊,無由相過。 舊註:聖人牧民,使異性殊形,各適其宜,雖則萬類有若一體,不能相越,故曰一齊。 天下之物,無貴無賤,因其所貴而貴之,物無不貴;因其所賤而賤之,物無不賤。 舊註:貴賤無定分,窮通無常准,在遇與不遇,用與不用也。 故不尚賢者,言不放魚於木,不沉鳥於淵。 舊註:言因飛而放於林,因游而投於水,則飛沉得所,由賢愚並用也。 昔堯之治天下也,舜為司徒,契為司馬,禹為司空。 舊註:三公之官,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為天子股肱喉舌也。 后稷為田疇。 舊註:教民播種。 奚仲為工師。 舊註:造器物,備民用。聖人任賢若此,功格宇宙,德流四海,惟天為大,惟堯則之也。 其導民也,水處者漁,林處者采,谷處者牧,陸處者田。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材。藪澤織網,陵阪耕田。如是,則民得以所有易所無,以所工易所拙,以所長易所短。是以離叛者寡,聽從者眾,若風之過簫,忽然而感之,各以清濁應物,莫不就其所利,避其所害。是以鄰國相望,雞狗之音相聞,而足跡不接於諸侯之境,車軌不結於千里之外,皆安其居也。 舊註:聖人之導民也,因其勢而居之,因其宜而安之,則有無相貨,巧拙相資,猶風之過簫,雨之潤物,則聲從所感,物隨所利,故得鄰國相望,兵甲不用,民至老死,皆安其居也。 故亂國若盛,治國若虛,亡國若不足,存國若有餘。虛者,非無人也,各守其職也;盛者,非多人也,皆徼於末也;有餘者,非多財也,欲節而事寡也;不足者,非無貨也,民鮮而費多也。 舊註:明此四者,則見治亂之本,察存亡之勢也。 故先王之法,非所作也,所因也;其禁誅,非所為也,所守也。上德之道也。 舊註:禁誅者,先王製法,非所以為殺戮,為以堤防也。然愚人不守其令,故多陷之而至於死者,蓋不獲已也。 老子曰:「以道治天下,非易人性也,因其所有而條暢之。故因即大作,即小。古之瀆水者,因水之流也;生稼者,因地之宜也;征伐者,因民之欲也。能因,則無敵於天下矣。物必有自然,而後人事有治。」 舊註:觀物有自然之性,然後順物之宜,因民所欲,則事無不濟,動無不利。 故先王之製法,因人之性而為之節文,無其性,不可使順教;有其性,無其資,不可使遵道。 舊註:由木不可使出水,金不可使生火也。 人之性有仁義之資,其非聖人為之法度,不可使向方。因其所惡以禁奸,故刑罰不用,威行如神。因其性,即天下聽從;拂其性,即法度張而不用。 舊註:道德仁義,雖本性皆有,而非聖王為法度行其權賞,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威之以刑,則無由復自然之性而能向方矣。因其性,則其應如神;拂其性,則雖令不從也。 道德者,功名之本也,民之所懷也。民懷之,則功名立。 舊註:非有道德,何以樹功名也。 古之善為君者,法江海。江海無為,以成其大,窊下,以成其廣,故能長久,為天下溪谷,其德乃足。無為,故能取百川;不求,故能得;不行,故能至。是以取天下而無事,不自貴,故富;不自見,故明;不自矜,故長;處不有之地,故為天下王;不爭,故莫能與之爭;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江海近於道,故能長久,與天地相保。王公修道,功成不有,不有即強固,強固而不以暴,人道深即德深,德深即功名遂成,此謂玄德。深矣,遠矣,其與物反矣。 舊註:世尚尊高,吾則自卑;世貴矜伐,吾則不爭。長處不有,故與物反矣。 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聖人能知其所以。非雄非雌,非牝非牡,生而不死,天地以成,陰陽以形,萬物以生。故陰與陽,有圓有方,有短有長,有存有亡,道為之命,幽沉而無事於心,甚微於道,甚富,死生同理,萬物變化,合於一道,簡生忘死,何往不壽,去事與言,順無為也。守道周密,於物不宰,至微無形,天地之始,萬物同於道,而殊於形,至微無物,故能周恤,至大無外,故為萬物蓋,至細無內,故為萬物貴,道以存生,德以安形,至道之度,去好去惡,無有知故,易意和心,無與道忤。 舊註:天地有始者,謂道也。舉世莫能識者,言非雄雌可辨,形色所推,然雖尋之無所,語之不得,而又長存。夫天地有高下之位,日月有晝夜之宜,陰陽有剛柔之理,萬物有長短之資,至於道也,非幽沉,非存非亡,非巨非細,非圓非方,輪轉不極,變化無方,然而體之者,能存生安形,去事去言,浩然無為,悠然委順,則能復乎大朴,宜乎仁壽之域。 夫天地專而為一,分而為二,反而合之,上下不失。專而為一,分而為五,反而合之,必中規矩。 舊註:一者,氣布;二者,形流;五者,五行也。上下者,天地人處其間,能合德天地,專精為一,必中法度,而復乎初也。 夫道至親,不可疏;至近,不可遠。求之遠者,往而復反。 舊註:遠求諸物,莫知求之身也。 老子曰:「帝者有名,莫知其情。帝者貴其德,王者尚其義,霸者通於理。」 舊註:德者,煦育萬物;義者,拯溺扶危;理者,應於機數。 聖人之道,於物無道,狹然後任智;德薄然後任刑;明淺然後任察。任智者,中心亂;任刑者,上下怨;任察者,不求善以事其上,即弊。 舊註:智出亂真,刑生法詐,察起於矯。三者既變,聖人禁之,莫之能勝,失道之弊在於茲也。 是以聖人因天地以變化,其德乃天覆而地載,道之以時,其養乃厚。厚養即治,雖有神聖,夫何以易之?去心知,省刑罰,反清靜,物將自正。道之為君,如屍儼然,玄默而天下受其福。一人被之不褒,萬人被之不褊。是故重為惠,重為暴,即道迕矣。為惠者,布施也。 舊註:聖人觀時之弊,任其智詐,故鎮以道應,反乎清靜,使物自正,守於玄默,使其復朴。故惠不妄施,則刑不妄加,即暴亂不興,而順於道。 無功而厚賞,無勞而高爵,即守職者懈於官,而游居者亟於進矣。夫暴者妄誅無罪,而死亡行道者而罹刑,即修身者不勸善,而為邪行者輕犯上矣。故為惠者即生奸,為暴即生亂,奸亂之俗,亡國之風也。 舊註:刑不可加有道,爵不可及無功,否則守職者有懈怠之色,行道者有陵替之心,此奸亂之俗,亡國之風也。 故國有誅者,而主無怒也;朝有賞者,而君無與也。誅者不怨君,罪之當也;賞者不德上,功之致也。民知誅賞之來,皆生於身,故務功修業,不受賜於人。是以朝廷蕪而無跡,田野辟而無穢。 舊註:賞足以勸善,刑足以懲奸,賞者無驕與之色,刑者無哀惻之情,則近者被其澤,遠人服其德,皆修其業,而竭其力,故朝廷無爭訟,田野滋稼穡。 故太上不知而有之。 舊註:言下古知太上有道,後王取法而行。 王道者,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清靜而不動,一度而不搖,因循任下,責成而不勞,謀無失策,舉無過事,言為文章,行為儀表,進退應時,動靜循理,美醜不好憎,賞罰不喜怒,名各自命,類各以事,由自然,莫出於己。若欲挾之,乃是離之;若欲飾之,乃是賊之。 舊註:王者非大不能容萬物,非靜不能和百姓,絕於好憎,敦乎樸素,狹而不親,文無害質,質物類眾,咸歸自然也。 天氣為魂,地氣為魄,反之玄妙,各處其宅,守之勿失,上通太一。太一之精通,合於天,天道默默,無容無則,大不可極,深不可測,常與人化,智不能得,運轉無端,化遂如神,虛無因循,常後而不先。 舊註:人之魂者,陽也,生也,受於天;魄者,陰也,殺也,受於地。是各守其則,魂者陽之神,魄者陰之精,魂魄是天地之至精,故曰玄妙。天得之常明,人得之常生,故曰守之勿失,上通太一。太一,太上道君也,人之所稟也。言人能守其精神,使不離其身,乃上合天,太一專精積念,故能通也。守之法,惟精惟默,無容無則,無大無涯,其深莫測,故曰常與人化,智不能得其轉如輪,其化如神,虛無之間,常後不先,冥冥能曉,故曰至冥也。 其聽治也,虛心弱志,清明不暗,是故群臣輻輳並進,無愚智賢不肖,莫不盡其能。君得所以制臣,臣得所以事君,即治國之所以明矣。 舊註:夫有清明之鑑,必見純粹之精,以治國,則群臣爭戴之;不輕以身,則萬物周衛而不離也。 老子曰:「知而好問者聖,勇而好問者勝。乘眾人之智,即無不任也;用眾人之力,即無不勝也。用眾人之力者,烏獲不足恃也;乘眾人之勢者,天下不足用也。」 舊註:善用眾者,天下無強,用眾力,則山丘雖重,其勢可移;用眾智,則鬼神雖隱,其理可明。 無權不可為之勢,而不循道理之數,雖神聖人,不能以成功。 舊註:夫機權已張,而匹夫雖微,可發萬鈞之弩;事理既乖,而聖人雖神,不能屈童子之言。 故聖人舉事,未嘗不因其資而用之也。有一功者,處一位;有一能者,服一事。力勝其任,即舉者不重也;能稱其事,即為者不難也。聖人兼而用之,故人無棄人,物無棄材。 舊註:因其材而使之,莫不各盡其材;因其能而用之,莫不皆竭其能。 老子曰:「所謂無為者,非謂其引之不來,推之不去,藐爾不應,感而不動,堅滯而不流,卷握而不散。」 舊註:惟能變通循時,應物無滯,謂之無為。 謂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掛正術,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功,推自然之勢,曲故不得容,事成而身不伐,功成而名不有。若夫水用舟,沙用橇(乃鳥反),泥用輴(敕倫反),山用樏(音羸),夏瀆冬陂,因高為山,因下為池,非吾所為也。 舊註:因其所利,各得其便,故云非吾所為也。 聖人不恥身之賤,惡道之不行也;不憂命之短,憂百姓之窮也。故常虛而無為,抱素見璞,不與物雜。 舊註:常與道同,不為物雜。 老子曰:「古之立帝王者,非以奉養其欲也;聖人踐位者,非以逸樂其身也。為天下之民,強陵弱,眾暴寡,詐者欺愚,勇者侵怯,又為其懷智詐,不以相教,積財不以相分,故立天子以齊一之。為一人之明,不能遍照海內,故立三公九卿,以輔翼之。為絕國殊俗,不得被澤,故立諸侯,以教誨之。是以天地四時,無不應也;官無隱事,國無遺利,所以衣寒食飢,養老弱,息勞倦,無不以也。」 舊註:聖人之在上者,非欲尊其位,樂其身,將以息民救弊,故天子執一以齊之,三公論道以匡之,九卿奉法以翼之,諸侯宣教以導之,故得遐邇同風,君臣一意,官無偽祿,市無邪念,故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 神農形悴,堯瘦臞,舜黧黑,禹胼胝,伊尹負鼎而干湯,呂望鼓刀而入周,百里奚傳賣,管仲束縕,孔子無黔突,墨子無暖席,非以貪位慕祿,將欲事起天下之利,除萬物之害也。自天子至於庶人,四體不勤,思慮不困於事,求贍者未之有聞也。 舊註:自神農以下,形體臞瘁,手足胼胝者,非求居於民上,自取尊,志在救物,故也。未有安坐而望祿,不耕而獲食者。 老子曰:「所謂天子者,有天道以立天下也。立天下之道,執一以為保,反本無為,虛靜無有,忽怳無際,遠無所止,視之無形,聽之無聲,是謂大道之經。」 舊註:與前釋同。 老子曰:「夫道者,體圓而法方,背陰而抱陽,左柔而右剛,履幽而戴明,變化無常,得一之原,以應無方,是謂神明。」 舊註:夫人頭圓,天也;足方,地也;背陰面陽,左手執柔,右手執剛,足踐九幽,上戴三光,周行無窮,精耀四方,一而不變,輪轉無常,謂之神,見之者昌也。 天圓而無端,故不可得而觀其形;地方而無涯,故莫能窺其門。天化遂無形狀,地生長無計量。 舊註:化乎無窮,至明者莫見其形;生乎無盡,善計者不能知其數也。 夫物有勝,惟道無勝,所以無勝者,以其無常形勢也,輪轉無窮,象日月之運行,若春秋之代謝,日月晝夜,終而復始,明而復晦,制形而無形,故功可成,物物而不物,故勝而不屈。 舊註:形出無形,故形形而不絕;物出無物,故物物而無窮。 廟戰者帝,神化者王。廟戰者,法天道;神化者,明四時,修政於境內,而遠方懷德,制勝於未戰,而諸侯賓服也。 舊註:廟戰者,以道制而為帝;神化者,以兵勝而為王,不得已而用之。 古之得道者,靜而法天地,動而順日月,喜怒法四時,號令比雷霆,音氣不戾八風,屈伸不違五度。 舊註:得道之人,喜怒不妄發,號令不妄施,法乎天地,順乎日月,故八風不戾,五星不差也。 因民之欲,乘民之力,為之去殘除害。夫同利者相死,同情者相成,同行者相助,循道而動,天下為斗。故善用兵者,用其自為用;不能用兵者,用其為己用。用其自為用,天下莫不可用;用其為己用,無一人之可用也。 舊註:除其所害,則天下雖眾,自為我用;非其所欲,則一人雖寡,不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