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評論的實驗 · 十一 實驗[1]
THE EXPERIMENT
【§1.實驗要旨】
實驗所需之設備,已準備齊全。可以著手工作了。通常,我們藉助所讀之書,評判人的文學趣味(literary taste)。我們的問題是,顛倒此一過程,藉助人們的閱讀方式,來評判文學,不知是否會有一些好處?假如一切順理成章,我們應最終得出定義:好的文學容許(permits)、約請(invites)甚至強迫(compel)好的閱讀;壞的文學,則容許、約請甚至強迫壞的閱讀。這是一種理想化的簡化,實際情形並不如此齊整,我們不得挑剔。然而現在,我想提出這一逆推(reversal)之可能效用。
【§2—11.我的實驗與現行套路之差異】
【§2.利好一:防止空論】首先,它將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閱讀行動(act of reading)上面。無論文學有何價值,只有在好讀者閱讀的那時那地,價值才會成為現實。書架上的書,只是潛在的文學(potential literature)。我們不讀,文學趣味只是一種潛能(potentiality)。潛能不會變為行動,除非在閱讀這一短暫體驗中。假如把文學研究及批評看作文學之輔助活動,那麼其唯一功能就是,放大(multiply)、延長(prolong)並保護(safeguard)好的閱讀。我們需要的理論體系是,藉專注於實際運轉之文學(literature in operation),帶領我們離開抽象(abstraction)。
【§3.利好二:置趣味評判于堅實大地】其次,我所提議的體系,置雙足於堅實大地之上,而常用體系卻置雙足於流沙之上。你發現我喜歡蘭姆[2]你認準蘭姆糟糕,所以你說我之趣味糟糕。可是,你對蘭姆的看法,要麼是一種孤立的個人反應(isolated personal reaction),與我之看法無異;要麼則基於文學界之流行看法。若是前者,你指責我的趣味,就是傲慢;出於禮貌,我不反唇相譏。你若立足「流行」看法,你以為它會流行多久?你知道,50年前,蘭姆並非你可藉以攻擊我的一個污點。你知道,30年代,丁尼生[3]比現在更遭詆毀:廢黜與復位,幾乎月月都有。他們之中,沒一位聲名經久不衰。蒲柏登場,退場,再回來。兩三個有影響的批評家,曾吊起彌爾頓,拽繩,將他分屍——他們的弟子全都口說阿門——如今,彌爾頓仿佛又復活了。吉卜林[4]之股價(stock),一度很高,而後落至市場低谷,如今略有回升跡象。這一意義上的「趣味」,主要是一種歷時現象(chronological phenomenon)。告訴我你的生日,我能猜中你偏愛霍普金斯還是豪斯曼,[5]偏愛哈代還是勞倫斯。告訴我某人鄙薄蒲柏卻追慕莪相[6],我將一下猜中他的在世時期。對我的趣味,你其實只能說它已過時;你的趣味不久也免不了。
【§4.作品評價隨時遷移,閱讀方式之別則經久可賴】然而,假定你由大不相同的路徑入手。假定你給我的繩索足夠長,夠我自縊。你可以鼓勵我去談蘭姆,從而發現,我忽視了他真正擁有的某些東西,卻讀入(reading into him)大量子虛烏有的東西,發現我事實上很少閱讀我褒讚有加的東西,發現我據以褒讚它的那些說辭,完全暴露了,它對我來說只不過是自己奇思妄想(wistful-whimsical reveries)之興奮劑。假定你接著用同一方法,四處偵查蘭姆的其他追慕者,每一次都得出同一結果。倘若你如此做過,那麼,儘管你永遠不會達到一種數學意義上的確定性(mathematical certainty),但你還是有了堅實基礎,讓你日益確信蘭姆之糟糕。你會辯稱:「既然所有樂享蘭姆者,都用最糟糕的閱讀方式來讀他,那麼蘭姆可能是個糟糕作者。」觀察人們如何閱讀,是評判他們之讀物的雄厚基礎;可是,評判讀物,作為評判人們閱讀方式之基礎,卻脆弱又無常。因為,對文學作品之公認評價,風尚一變就會隨時遷移,但是,專注與用心不專、順從與任性、超然與自我中心之別,閱讀模式之別,則恆久不變;倘若曾經有效,將每時每地有效。
【§5.利好三:使批判不再容易】其三,它會使得批判(critical condemnation)變成艱難任務,我估計這是好事。批判如今太過容易。
【§6.評判須作兩步區分】無論用何種方法,無論藉讀者評判書籍,還是藉書籍評判讀者,我們總要做雙重區分。首先分開綿羊和山羊,其次再區分綿羊之好壞。[7]先把一些讀者或書籍隔在圍欄之外,接著才對圍欄之內作出褒貶。因而,倘以書籍為起點,我們首先劃一條線,一邊是純「商業垃圾」、驚悚故事(thrillers)、色情文學、女性雜誌上的短篇小說,另一邊可稱之為「雅」文學、「成人」文學、「真正」文學或「嚴肅」文學。接著,我們稱後者之中,一些好,一些壞。比如,最受稱許的現代批評家,會稱莫里斯[8]和豪斯曼不好,霍普金斯和里爾克[9]好。若評判讀者,我們也這樣做。我們先做一個大致的,幾乎沒有爭議的劃分,一邊是這些人,他們讀得很少、囫圇吞棗、稀里糊塗、丟三落四,只為消磨時間;在另一邊,閱讀對他們而言,則是一種艱辛而又重要的活動。接著,在後一類,我們區分趣味之「好」與「壞」。
【§7.第一重區分:現行方法勢利自負,我的方法開誠布公】在做出第一重區分、圈出圍欄之時,依照現行體系的批評家必定以評判書籍自命。然而事實上,劃在圍欄之外的絕大多數書籍,他從未讀過。你讀過幾部「西部小說」(westerns)[10]?讀過多少科幻小說?這類批評家之導向,若只取決於這些書籍之低廉價格和俗艷封面,那麼,所站地面就極不牢靠。在後代眼中,他可能碰巧丟醜,因為一部作品,在這代專家眼中只是經濟垃圾,在另一代專家眼中,則可能成為一部經典。另一方面,他之導向,若取決於他對此類書籍之讀者不屑一顧,那麼,他就在粗魯且未經明言地使用我的體系。更為安全的是,容許用我的體系,並令他用得高明一點,這樣更穩妥;只是要確保,他的不屑一顧之中,並未摻雜社會勢利(social snobbery)或知識自負(intellectual priggery)。我所提出的體系,則開誠布公(works in the open)。假如我們不能觀察西部小說購買者的閱讀習慣,或者認為不值得花時間去嘗試觀察,那麼,我們就對這些書籍無話可說。假如我們能夠觀察,那麼,將這些習慣歸為盲於文學類或敏於文學類,通常並無多大困難。假如我們發現,一部書通常以某一方式閱讀,假如我們更進一步發現,此書從未以其他方式閱讀,那麼,我們就有初步理由認為,此書不好。另一方面,即便我們只找到一個讀者,對他來說,雙欄排印、封面俗艷的廉價小書是其終生樂趣,他一讀再讀,會注意到也會反對一字之差。那麼,無論我們自己會如何小看它,無論我們的朋友或同事對它如何不屑,我們就不敢將它置於圍欄之外。
【§8.第一重區分:現行方法會籠而統之】我知道現行方法之危險,頗有些根據。科幻小說(science-fiction),曾是我經常光顧的文學省份;假如說我現在很少光顧,那不是因為我的文學趣味得到提升,而是因為這一省份發生變遷,現在蓋滿了新房子,其建築風格非關我心。然而,在那些美好的舊時光里,我注意到,無論批評家就科幻小說說了些什麼,他們都暴露出極端無知。他們談起它,仿佛它是個同質文類(hemogeneous genre)。然而,它根本不是文學意義上的一個文類(genre)。那些作者之間,毫無共通之處,除了都使用某種特定「機器」(machine)。有些作家,屬於儒勒•凡爾納[11]家族,主要興趣在於技術。有些作家用此機器,只為文學奇幻(literary fantasy),從而生產童話或神話之作。絕大多數用它,則為了諷刺;對美國生活方式的最為尖刻的美國式批評,幾乎全都使用這一形式,而且一旦冒險嘗試其他形式,就立即有人聲討說它是「非美國式」。最終,眼看科幻小說之繁榮,大批打工仔「蜂擁而入」,把遙遠星球甚至銀河系用作偵探故事或愛情故事之背景。而這類故事之地點,要是置於倫敦白教堂區或紐約布朗克斯區,也會一樣好,甚至更好。既然眾多科幻故事種類不同(differ in kind),當然其讀者也如此。假如你願意,你可以把科幻小說歸為一類;然而,這恰如將貝倫登[12]、康拉德[13]和雅各布斯[14]的作品,歸為一類,名曰「海洋故事」(the sea-story),並就此展開批評,還仿佛很有洞察力似的。
【§9.第二重區分:現行體系法談程度之別,我的體系談種類之別】然而,正是進入第二重區分之時,正是在區分綿羊或區分圍欄之內時,我的體系與現行體系反差最大。對現行體系(the established system)而言,圍欄之內的區分,以及圍欄內外這一首要區分,只能是程度之別。彌爾頓不好,而佩興斯•斯特朗[15]更差;狄更斯(其大部分作品)不好,而埃德加•華萊士埃[16]更差。我趣味低下,是因為我喜歡司各特(Scott)及史蒂文森(Stevenson);喜歡E. R. 巴勒斯[17]的,趣味更低。而我提出的體系,區分閱讀方式,則是種類之別,而非程度之別。「趣味」(taste)、「喜歡」(liking)、「樂享」(enjoyment),所有這些詞用於盲於文學者身上與用在我身上,承荷著不同含義。沒有證據顯示,曾有人對埃德加•華萊士的反應(react),與我對史蒂文森的反應一樣。這樣來看,評判說某人盲於文學(unliterary),就像這一判斷:「此人並未陷入愛河」;而評判說我的趣味低下,則更像是說:「這人陷入愛河,卻愛上一個可怕女人。」一位有理智和教養的男士愛上了一個我們並不喜歡的女人,這一事實正當而又無可避免地使得我們對她作重作端詳,在她身上尋找且時而發現我們此前未曾留意的東西。同理,在我的體系中,一本我們認為不好的書,人們抑或哪怕只有一人真正閱讀,對之耳熟能詳,一生鍾愛——這一事實就會引起懷疑,懷疑此書其實並不像我們所想的那樣糟。誠然,有時候,我們朋友的愛人,在我們眼中依然如此平庸、愚鈍、不招人愛,那麼我們可以將他的愛,只歸根於荷爾蒙的無可理喻而又神秘的作用。同理,他喜愛的那本書,有可能看上去依然如此之糟,以至於我們把他的喜愛歸根於某些早年生活聯想(early association),或其他心理創傷(psychological accident)。然而,我們必須且應該避免蓋棺論定。通常,其中總有一些東西我們無法看到。任何書籍,有讀者真正閱讀且愛而不舍,其中必有某些優點。這一顯而易見的可能性壓倒一切。因此,在我的體系中,譴責這樣一本書,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我們的譴責從來就不是最終答案。問題通常可以重新討論,一點也不荒唐。
【§10.我的體系屬無罪推定】而且我認為,我所提體系在此更為現實(realistic)。因為,無論我們說什麼,我們都清醒意識到,圍欄之內的區分,比圍欄本身的安放位置,更不確定(precarious);掩飾這一事實,將一無所得。吹著口哨,保持士氣高昂,我們可以說,我們保准丁尼生之遜色於華茲華斯,恰如埃德加•華萊士之遜色於巴爾扎克。當你爭得頭腦發熱,你可以說,我之喜愛彌爾頓,只是喜愛連環漫畫那種趣味低下(badness)的溫和事例。當我們說這些事時,頭腦清晰的人不會全心相信它們。我們在圍欄之內所作的高下(better and worse)之分,根本就不像「垃圾」文學與「真正」文學( 『trash』 and 『real』 literature)之分。它們全都依賴於不確定且可被駁回的評判(precarious and reversable judgements)。我提議的體系,坦然承認這一點。從一開始,它就承認,對於那些曾一度安處圍欄之內的作者,決不可能有畢其功於一役的「拆穿」或「揭露」(totally and finally 『debunking』 and 『exposing』)。我們從這一假定開始,即無論何書,只要那些真正閱讀的人發現它好,它就有可能是好書。所有的可能性都在反對抨擊者。抨擊者有望去做的全部事情,只是說服人們,它沒有他們所認為的那樣好;坦白地說,即便是這一估價,保不准不一會兒就被駁回。
【§11.我的體系可讓拆穿家閉嘴】於是,我的體系的一個結果就是,讓這樣一類批評家閉嘴:對他們而言,英國文學中的所有偉大名字——受短命的批評「機構」保護的半打人除外——就像狗面前的諸多燈柱。[18]我想,這是件好事。這些廢黜(dethronements),是精力的極大浪費。他們之刻薄(acrimony),產生了熱,卻以光為代價。他們並未提高任何人從事好的閱讀的能力。改進人的趣味,其真正路徑並非詆毀他之當前所愛,而是教他如何樂享更好的東西。[19]
【§12—16.可能遭遇的若干反對】
以上就是我所想到的,讓對書籍之批評基於對閱讀之批評,有望得到的一些利好(advantages)。然而,直至目前,我們只是勾畫了在理想狀態下運作的體系,而無視一些障礙。而在實踐中,我們將不得不面對一些難堪。
【§13.反對一:好書也會用於壞的閱讀】藉人們的閱讀方式評判書籍,對此最為明顯的反對就是這一事實,即同一本書可能會以不同方式閱讀。我們都知道,好小說和好詩中的某些片段,被一些讀者,主要是中學生,用作色情文學(pornography)。我們也知道,如今勞倫斯以平裝本面世。其封面圖片以及其在車站書報攤上的同伴,就清楚顯示,書商預期的是何種銷售,因而預期的是何種閱讀。因而,我們必須說,令一本書聲名掃地的,並非壞的閱讀之存在(existence of bad reading),而是好的閱讀之缺席(absence of good reading)。理想狀態下,我們將樂意把好書界定為:「容許、約請甚至強迫」好的閱讀。[20]可在現實中,我們將不得不以「容許和約請」將就。的確可能會有這樣一些書,它們強迫(compel)這一意義上的好的閱讀,即假如誰用錯誤方式閱讀,誰就很有可能翻不了幾頁。假如你拿起《力士參孫》[21],金髮燊先生譯作《鬥士參孫》。、《快樂王子雷斯勒斯》[22]或《瓮葬》[23]來消磨時間,或尋求刺激,或幫你做自我型白日夢,你很快就會放下它們。可是,那些能抵制壞的閱讀的書籍,與那些不能抵制的書籍相比,並不必然更好一些。邏輯上講,一些美能被濫用,一些則不能,這只是偶然(accident)。至於說「約請」(invites),其程度各異。因而,「容許」(permits)就成了我們的最後依靠。理想狀態下,壞書就是不可能有好閱讀的書。其中文字,禁不住密切注意,它們所傳達的沒有什麼提供給你,除非你要麼準備著只為刺激,要麼準備著做自慰的白日夢。然而,在對好書的構想里,「約請」還是進入其中。假如我們足夠努力,那麼差不多就可能會有專注而又順從之閱讀(attentive and obedient reading)——這還不夠。作者定不會把所有任務都留給我們。他必定顯示,而且很快顯示,他的書值得機敏而又規矩的閱讀(alert and disciplined reading),因為它犒勞此類閱讀。
【§14.反對二:書籍已知,閱讀未知】還會有一種反對意見是,立足於閱讀而非書籍,就是棄已知而就未知。畢竟,書籍可獲致(obtainable),我們可以自行翻檢;關於他人之閱讀方式,我們又能真正知道什麼?不過,這一反對並不像乍聽上去那般強大。
【§15.第一重區分可以確知】我們已經說過,對閱讀之評判,有兩重。首先,我們把一些人作為盲於文學者,置於圍欄之外;接著我們區分圍欄之內趣味之好與壞。做第一重區分時,那些讀者本人不會給我們以有意識之協助。他們並不討論閱讀。即便試圖談論,也拙於言辭。可是,就他們之情形而言,外部觀察卻極容易。在整個生活中,閱讀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每本書在用過之後,都像舊報紙一般扔在一邊,這時,我們可以確診為盲於文學之閱讀。對某書有著熱烈而又持久的愛,一讀再讀,這時,無論我們認為此書如何糟糕,無論我們認為此讀者如何之不成熟或沒文化,也不能確診為盲於文學之閱讀。(當然,我用一讀再讀意指,出於自擇的一讀再讀。處在沒幾本藏書的偌大房屋裡的孤零零的孩子,或遠航船隻上的海員,可能被迫退而求其次,重讀任何讀物。)
【§16.第二重區分雖不可確知但也可大致不差】當我們做第二重區分——褒讚或指責那些顯然是敏於文學之人的趣味——藉助外部觀察的檢驗,不再奏效。可是作為補償,我們現在應對的是一群善於言辭的人。他們將會談論他們心愛之書,甚至就心愛之書寫東西。他們有時會明白告訴我們,當然更經常的是無意流露了,他們從中得到的快樂之種類,以及此種快樂所隱含的閱讀種類。我們因而往往能夠評判,不是確定無疑而是或然性很大(with great probability):誰因勞倫斯之文學成就接受他,誰則主要被反叛意象或窮孩子發跡的意象所吸引;誰把但丁當作一個詩人去愛,誰把他當作一個托馬斯主義者去愛;誰在某作者那裡尋求胸懷之擴充,誰則尋求自尊之擴充。當某作家的全部或者說大多數頌揚者,在他們的嗜好里流露出盲於文學(unliterary)、反文學(anti-literary)或超文學(extra-literary)之動機,那麼,我們就可以正當懷疑此書。
【§17—20.閱讀倫理:以善度人】
【§17.帶著善意閱讀】當然,我們不會刻意迴避,拿親身閱讀做實驗。只不過,我們的親身實驗,當另闢蹊徑。若閱讀某位如今失寵之作家(如雪萊或切斯特頓[24],只是為了確證我們對他所懷有的不利觀點,那就沒有什麼比這更無啟發了。其結果,乃一預知之結論。某人要與你謀面,假如你已不再信任他,那麼,他所說所做的一切,看上去都會確證你的疑心。閱讀某書,除非我們假定它可能或終究很好,否則我們無法發現此書之糟。我們必須倒空心靈,敞開心扉。誠心挑刺,作品將無一倖免;離開讀者一方之初始善意(a preliminary act of good will),沒有作品能獲得成功。
【§18.評論須作無罪推定】你可能會問,對於一部幾乎確定無疑的壞書,其中或許具有某些好處的幾率,百不及一,我們為何要對它如此煞費苦心。並無理由要我們應當如此,可是,當我們打算對它做出評判,當然就應費心了。無人請你去聽證法庭審理的每一案例。可是,假如你坐在法官席上,更不用說假如你志願坐此職位,那麼我想,你應當聽取證詞。無人強制我們去評價馬丁•塔波爾[25]或阿曼達• 羅斯[26];可是,假如我打算評價,我就必須公正地閱讀他們。
【§19.緣何遵無罪推定:否定命題比肯定命題更難成立】無可避免,所有這一切在一些人看來,是一件精心謀劃的策略,以保護壞書免受其應受之申斥。甚至在一些人看來,這是我對自己或朋友們的心愛之書,網開一面。我不得不如此。我之所以想使人們相信,敵對評判(adverse judgements)通常是最最危險(hazardous),是因為我相信,它還真是這樣。至於敵對評判緣何非常危險,應是顯而易見。否定命題(negative proposition)之建立,難於肯定命題。瞥上一眼,我們就可以說屋裡有個蜘蛛;要言之鑿鑿地說屋裡沒蜘蛛,恐怕就得(至少)來次春季大掃除了。宣布某書好,我們有自己的肯定性體驗(positive experience),足以為憑。我們發現,自己被促使著(enabled)、約請著(invited)、強迫著(compelled)去從事我們心中徹頭徹尾的好閱讀;無論如何,就最好之閱讀而言,我們有此能力。儘管對我等最好之閱讀(our best)的品質,我們可能且應該心存謹慎之疑慮,但是我們幾乎不會弄錯,哪種閱讀更好,哪種閱讀更糟。反過來,宣布某書糟,發現它在我們身上引發的是不好的反應,就不足為憑,因為這可能要歸咎於我們自身。稱某書不好,我們並非是在宣稱它引發壞的閱讀,而是在宣稱它無法引發好的閱讀。這一否定命題,永遠無法言之鑿鑿。我可以說:「我在此書中所得快樂,只能是轉瞬即逝的顫慄,或者只是與作者觀點同聲相應。」可是,其他讀者或許能夠從中得到,我無法得到的快樂。
【§20.純文人易捕風捉影】然而,由於某種不幸悖謬(paradox),最為文雅(refined)最為敏感(sensitive)之批評,也和任何其他批評一樣,沒有免卻此一特殊危險。這類批評(很是正確地)思索每個文字,以頗不同於文風販子(Stylemonger)的方式,藉某一作者之文風評判該作者。它時時留意言外之意或弦外之音,藉此,某字或某詞可能會泄露作者態度之失(faults of attitude)。一面之詞,絕少公正。接著批評家需要確保,他偵查到的韻外之致(fine shades),在他自己的圈子之外也的確通行。一個批評家越是文雅(refined),他就越有可能生活在一個狹小的文人圈(a very small circle of littérateurs),這個圈子經常碰頭,相互閱讀,發展出一種近乎私密的語言(private language)。假如這個作者本人並不在同一群落——他可以是個文人(a man of letters)和天才(a man of genius),卻不知文人圈之存在——那麼,對於這些批評家來說,此作者之文字有各色各樣的弦外之音,而對於作者本人或與之交談的人來說,根本就不存在。新近,有人說我可笑,因為我把一個詞置於引號之內。我這樣做,因為我相信,這是美式口語用法,還未英國化。我用引號,恰如我用斜體標示法文片斷;不用斜體,是因為怕讀者會認為我在表示強調。假如批評家說,這很笨拙,他或許說對了。但是指控我可笑,那隻顯示了他和我走岔了(at cross purpose)。我來自這樣一個地方,其中無人認為引號可笑;或許沒必要,或許用錯了,但並不可笑。我推測,我的批評家所從來之地,引號總被用來隱含某種嘲弄;我也推測,對我來說只是一點外國腔,或許對他來說卻正是流行話。我猜想,這等事並不罕見。批評家假定,他們自己群落里的英文尋常用法,對於一切受過教育的人也都尋常。實際上,這一用法只是圈內秘傳(esoteric),通常很不方便(convenient),而且通常處於快速變化之中。他們所發現的作者暗含態度之徵兆,其實只是他們自己之年紀或遠離倫敦之徵兆。他混跡於倫敦人中間,恰如大學或家庭餐桌上的陌生人,他天真無邪地說出來的某些東西,其實包含著他並不知道的一個段子(tale)——一個笑話(joke)或一個悲劇(tragedy)。「在無字句處讀書」(reading between the lines)在所難免,但是,我們必須極其謹慎,否則我們可能捕風捉影。
【§21—27.謹慎評價性批評】
【§21.馬修•阿諾德論評價性批評】無可否認,我所提議的體系及其全部要旨(spirit),必然趨於讓我們,對嚴格意義上的評價性批評(evaluative criticism)[27]之有用性的信念,保持節制。尤其是其中的指責(condemnation)。評價性批評家(evaluative critics),儘管從詞源學來看,他們當得起批評家之名,但並非只有他們才叫作批評家。在阿諾德對批評的理解之中,評價(evaluation)只占很少份額。對他而言,批評「本質上」是好奇心之操演,他將之界定為「心靈對各項主題進行自由嬉戲」[28]。重要的是,「如實看清事物之本相」[29]。更為緊要的是,去看看荷馬到底是哪類詩人,而不是告知世人,應該如何熱愛這類詩人。最好的價值判斷是,「那種伴隨新穎知識、幾乎是不知不覺地在一個美好清澈的心靈中生成的判斷」[30]。假如阿諾德意義上的批評,在量和質兩方面都已足夠,那麼,評價意義上的批評,將不再必要。更不用說,批評家之功能就是把自己的評價強加給別人了。「批評之偉大藝術在於,別讓自己礙事,讓人性決斷。」[31]我們要向他人如其本然地展示,他們聲稱或褒或貶的作品;去描述,甚至去界定其特徵,然後,讓他們面對(現在更知情)自己的反應。在一個地方,阿諾德甚至警告批評家,不要持有一種不近人情的完美主義(ruthless perfectionism)。批評家「堅持他關於最好、關於完美的觀念,與此同時,也樂於接受作品呈現出來的次好部分」[32]。一言以蔽之,批評家要具有這樣的性格:「易於心喜,卻難於滿意」。麥克唐納(MacDonald)將此性格歸於上帝,切斯特頓步其足跡,則歸於批評家。[33]
【§22—24.評價性批評是否有益於讀者?】阿諾德所理解的批評(無論我們對他的實踐看法如何),我認為是非常有益的活動。問題關乎對書說長論短的批評;關乎賦值與貶值(evaluation and devaluation)。曾幾何時,此類批評被認為對作者有用。如今,這一聲稱總體上被拋棄。現在人們假定,它對讀者有用。我在此考量它,正是由於這一觀點。對我而言,它是否立得住腳,取決於它是否有能力放大(multiply)、保護(safeguard)或延長(prolong)這些時刻,即,好讀者好好閱讀好書的時刻,文學之價值因而實際存在的時刻。
這驅使我問自己,最近幾年才想到的一個問題。我是否可以言之鑿鑿地說,任何評價性批評,曾切實有助於我理解並欣賞任何偉大的文學作品或任一作品的一部分?
探尋在此事上我曾受益於誰,我似乎發現了某種意想不到的結果。評價性批評家,排名最低。
【§25.老學究於我最有助益】名列前茅的是老學究(Dryasdust)。顯然,我感激且必須深深感激編輯、校勘家(textual critics),註疏家(commentators),以及詞典編纂者,遠甚於其他任何人。你們找出作者原文,艱澀詞彙之意謂,以及典故之出處。你們為我所做的,跟新解讀和新評價相比,遠勝百倍。
【§26.文學史家次之】我必須置於第二位的是受鄙視的一群,即文學史家。我是指真正的好文學史家,如W. P. 凱爾或奧利弗•埃爾頓。[34]這些人對我的首要幫助就是,告訴我什麼作品存在。進言之,他們把這些作品置於其歷史情境(setting);因而向我表明,它們旨在滿足何種要求,它們假定其讀者心靈中有何才具(furniture)。他們帶我離開錯誤路徑,教我去尋找什麼,使我差不多能夠置自身於作品對之說話的讀者的心靈框架之內。之所以能夠如此,是因為這些歷史學家,總體上接受了阿諾德的建議,不讓自己礙事。他們更關心描述書籍,而非評判書籍。
【§27.批評家位列第三】其三,說實在的,我們必須把形形色色的激情批評家(emotive critics)置於第三。到了一定年紀,他們給我提供了很好的服務。他們用自己的熱情感染我,因而不僅將我送往他們讚賞的作家,而且使我帶著一個好胃口(a good appetite)。雖然我現在不再樂於閱讀絕大多數此類批評家,但是,他們曾一度有益。他們對我之理智貢獻不大,對我之「勇氣」卻貢獻良多。連麥凱爾[35]也是如此。
【§28—31.批評之價值】
【§28.批評家是否有助於欣賞?】然而,當我思及名列偉大批評家的那些人(我不談生者)時,我陷於停頓。我是否有把握實打實地說,閱讀亞里士多德、德萊頓[36]、約翰遜、萊辛[37]、柯勒律治、阿諾德本人(作為一個實用批評家)、佩特[38]或布拉德雷[39],曾經提升我對任何場幕、篇章、詩節或詩行之欣賞?我拿不准自己是否有把握。
【§29.作者有助於欣賞批評家,而非相反】既然評判一個批評家,我們總是根據他在何種程度上照亮(illuminates)我們業已從事的閱讀,又怎會有別的答案?布呂納介的「愛蒙田勝於愛自己」[40],在我看來,是我迄今讀過的最深刻的一句評語(remark)。可是,我如何知道此評語之深刻?除非我看到布呂納介正確點出,我對蒙田之樂享中的一個因素——此因素一經指出我便恍然大悟,而此前卻未十分在意。因而,我對蒙田之樂享,居先。讀布呂納介無助於我樂享蒙田;正是我之閱讀蒙田,使得我樂享布呂納介。我可以樂享德萊頓之散文,無須知道約翰遜對它之描述;我無法樂享約翰遜之描述,如果不曾閱讀德萊頓之散文。略加修正,這也適用於羅斯金在《過去》(Praeterita)[41]一書中,對約翰遜本人散文的出色描述。除非我有能力說「對,那正是《俄狄浦斯》所產生的效果」,否則我如何知道,亞里士多德關於好的悲劇情節的看法是探本之論還是愚蠢?[42]真相(truth)並不是我們為了樂享作者而需要批評家,而是為了樂享批評家而需要作者。
【§30.批評之價值在於返照】批評通常給我們所讀之書,投下一絲返照(a retrospective light)。有時候,它或許糾正我們此前閱讀中過分強調或忽視之處,從而改進我們後來之重讀。然而,對成熟又細緻(mature and thoroughgoing)讀者久已瞭然於胸的作品來說,這種情況並不多見。假如他足夠愚蠢,這些年一直誤讀它,那麼很有可能,他會繼續誤讀下去。我的體驗是,一個好註疏家或好文學史家,不置褒貶,卻更有可能糾正我們。快樂時日獨自重讀,也有此效。倘若我們不得不做出選擇,重讀喬叟通常勝於閱讀對他的新評論(criticism)。
【§31.返照之價值】我遠非暗示,對我們已有文學體驗之返照(retrospective light),沒有價值。既然我們就是這種人,不僅想要擁有體驗,而且想要分析、理解並表達自身體驗;而且說到底,既然我們是人——作為人,作為社會動物——我們就想要「交換心得」(compare notes)[43]:不僅就文學交換心得,而且就飲食、風景、遊戲抑或關乎共同景仰之熟人交換心得。對於我們的人生樂事,我們愛聽他人到底如何樂享。自然而然而且理所應當的是,我們應該特別樂於聽聞,一流頭腦對特別偉大之作有何興發感動(responds to)。我們興致勃勃地閱讀偉大批評家(並非每每一致同意),原因就在於此。它們是很好的讀物;說它們有助於他人之閱讀,我相信是估計過高。
【§32-37.警官派批評家為害最深】
【§32.警官派批評家】我擔心,這事這麼看,不會令那些可稱之為「警官派」(Vigilant school)的批評家滿意。對他們而言,批評是社會衛生學或倫理衛生學(hygiene)的一種形式。他們看到,宣傳、廣告、影視,四面威脅著清晰思考、現實感和優雅生活。[44]米甸的主人們,「遊蕩來,遊蕩去」(prowl and prowl around)[45]。而在印刷文字之中遊蕩,最危險不過。印刷文字之危險,最難以捉摸,「倘若可能,連選民也就迷惑了」[46]。這一危險,並不在圍欄之外的那些顯見的文學垃圾之中,而在那些貌似(除非你知之甚深)「文人」且安處圍欄之內的作者身上。巴勒斯和「西部小說」(Westerns)[47],只會捕獲烏合之眾;更難以捉摸的毒藥,則潛藏在彌爾頓、雪萊、蘭姆[48]、狄更斯、梅瑞迪斯、[49]吉卜林和德拉•梅爾[50]之中。為防止毒害,警官派就是我們的警犬或偵探。有人指責他們苛刻(acrimony),指責他們如阿諾德所說,「頑固而又好走極端——我想是我們島國凶暴之殘餘」[51]。然而,這一指責或許並不中允。他們誠實無欺,滿腔熱忱。他們相信,他們嗅出並探到一種大惡。他們蠻可以像聖保羅那樣誠懇地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52]:若找不出庸俗、淺薄、虛情假意,並使之暴露無遺,我便有禍了。一個忠實的檢察官或搜巫者(witch-finder),履行其所志願的職責,不大可能溫和。
【§33.警官派批評家分不清吉卜林與吉卜林現象】顯然,我們很難找到一個共通的文學基礎(common literary ground),藉以裁決警官派到底有助於還是有妨於好的閱讀。他們竭力推舉某種自以為好的文學體驗;但是他們對文學中「好」的理解,與他們對好的生活的整體理解,構成一個天衣無縫的整體。他們的整個價值體系(scheme),我相信,儘管從未得到系統闡述,卻介入每次批評行為中。一切批評無疑都受批評家對文學之外事物看法的影響。不過,讀到表述壞內容的好文字時,我們通常有某種自由(free play)、某種意願(willingness)去擱置懷疑(或信賴),甚至擱置深惡痛絕。儘管我們討厭色情文學本身,但我們依然可以讚美奧維德[53](Ovid),因為他讓其色情文學不再令人厭惡或令人窒息。儘管我們可以承認,豪斯曼的詩句「什麼樣的畜生和流氓創造了世界」[54],將某種反覆出現的觀點一語道盡;但與此同時,一經冷靜,根據關於實際宇宙的任何假說(on any hypothesis about the actual universe),必會看出那一觀點實在愚蠢。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樂享《兒子與情人》中的這一場景,因為它確實「撩人情愫」(get the feeling):其中年輕情侶林中媾和,感到他們自己乃巨大「生命浪潮」之「滄海一粟」。[55]與此同時卻明確斷定,此類伯格森式生命崇拜,以及由此場景得出的實踐結論,非常糊塗甚至有害,仿佛是用心靈的另外部分在作斷定。然而警官派,在每一表述中尋找作者態度之徵兆,把接受或拒斥此態度當作生死攸關之事,不許自己有這種自由。對於他們,沒有趣味好尚這回事(a matter of taste)。他們不承認審美體驗之類的領域。對於他們,並無文學特有的好(good)。某作品,或某單獨片段,除非揭示了美好生活本質所系的那些態度,否則,就不好。因而,倘若你打算接受他們的文學批評,你就必須接受他們(隱含的)對美好生活的理解。也就是說,只有你尊他們為聖人,你才能把他們當作批評家來景仰。可在我們尊他們為聖人之前,我們總該看到他們的整個價值體系得到闡述吧:不是把它當作文學批評的一種器具(instrument),而是讓其自立,讓其亮出資格證書——把它自己交付合適裁判,交付道德家、道德神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或哲學家。因為我們切莫原地打轉,奉他們為聖人因他們是好批評家,相信他們是好批評家又因他們是聖人。
【§34.警官派和其敵人一樣危險】同時,關於警官派能帶來的好處,我們必須暫緩評判。不過,即便在此期間,總有跡象表明,他們會帶來壞處。我們從政治領域得知,公共安全委員會[56]、獵殺女巫者[57]、三K黨[58]、奧蘭治黨[59]、麥卡錫主義者[60],諸如此類,可變得與他們所要抗擊的敵人一樣危險。使用斷頭台,會上癮。職是之故,在警官派批評之下,幾乎每月都有顆人頭落地。被認可的作家之名單,逐漸小得出奇。無人高枕無憂。倘若警官派之人生哲學碰巧錯了,那麼,警官派就不知拆散好讀者與好書的多少姻緣。即便其人生哲學是對的,我們仍可存疑:此類戒備、如此鐵心拒不受騙、拒不受任何色誘——如此「金睛火眼虎視眈眈」[61]——與接受好作品所需要的順服(surrender)是否相容?你不可能武裝到牙齒,同時又順服。
【§35.警官派批評無異於嚴刑逼供】迅速拘捕某人、勒令他自我辯解、你的提問撲朔迷離、緊揪不放每處前後不一,或許是揭露偽證或裝病的好方式。不幸的是,假如某個靦腆或木訥之人恰有難言之隱相告,你的這一方式,無疑使你永遠無由得知。令你免受糟糕作者矇騙的這一全副武裝或滿腹狐疑,可能也會令你眼瞎或耳聾,無法聞見好作者之遮遮掩掩的優點,尤其是當這些優點不再時髦之時。
【§36.文學批評泛濫才是文化之大威脅】因而,我心存疑慮的,非關評價性批評之合法性或樂趣,而是關乎其必要性或益處。尤其是當今,我更懷疑。任何人,只要看過大學裡英語專業榮譽生之作業,就會憂心忡忡地注意到一個日趨明顯的趨勢,他們看待書籍,全然透過其他書籍觀看。論及每部戲劇、每首詩或每篇小說,他們生產出來的都是傑出評論家之觀點。一方面是有關喬叟評論或莎士比亞評論的令人嘆為觀止的知識,一方面是對喬叟或莎士比亞極為欠缺的知識,二者並存不悖。我們越來越難碰到,個體之興發感動(individual response)。至關重要的結合(讀者邂逅文本)[62],看起來從未容許自發出現或自發展開。顯然,年輕人因文學批評之灌輸、蠱惑,昏頭轉向,以至於最基本的文學體驗不再可能產生。在我看來,這一事態對我們的文化之威脅,遠遠大於警官派所防範的。
【§37.不妨暫時戒絕評價性文學批評】暴飲暴食文學批評(surfeit of criticism),很是危險,亟需治療。暴飲暴食是齋戒之父。我建議,十年或二十年戒絕閱讀或寫作評價性評論,或許於我們大有裨益。
* * *
[1] 【譯按】藉閱讀方式評判書籍,相較於習慣思路,即藉書籍評判趣味高下,利好有三:防止空論,置趣味評判于堅實大地,使批判不再容易。依此實驗,好的文學就是容許、約請甚至強迫好的閱讀的文學。這一文學定義,意味著讀者需帶著善意閱讀,度人以善;意味著批評家從事批評,需作無罪推定。准此,評價性批評,價值極為有限。至於警官派批評,更是為害至甚。當前,批評泛濫,十來年不讀批評文章,或不失為良策。
[2] 蘭姆(Charles Lamb,1775—1834),英國散文作家,評論家。筆名伊利亞,以《伊利亞隨筆集》聞名。(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9卷437頁)。
[3] 阿佛烈•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英國詩人,常被認為是維多利亞時代詩歌的主要代表人物。1884年被封為貴族。在19世紀中葉,他的地位相當於蒲柏在18世紀的地位。同時代人認為他是無與倫比的詩歌藝術家,並且是英國有教養的中產階級代言人。丁尼生在維多利亞時代詩人中的超群地位,生前就因R. 布朗寧和A. C. 斯溫伯恩的出現而受到挑戰。20世紀前期,評論家認為他的不少詩作矯揉、淺薄,徒有華麗辭藻,或者思想混亂,當代對他評論過高。晚近對他的評述又趨公允。(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6卷515頁)
[4] 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1865—1936),英國小說家,詩人。他以頌揚英帝國主義,創作描述駐紮在印度的英國士兵的故事和詩,撰寫兒童故事而聞名。19世紀與20世紀之交,名噪一時。1907年獲諾貝爾文學獎。由於被普遍視為帝國主義侵略分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聲名漸衰。(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9卷282頁)
[5] 霍普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 1844—1889),英國詩人和耶穌會教士。參本書第2章第5段腳註。豪斯曼(A. E. Houseman,1859—1936),英國學者,著名詩人,以浪漫主義的悲觀詩作聞名於世。(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8卷188頁)
[6] 莪相(Ossian),傳說中3世紀時愛爾蘭的武士詩人。(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2卷456頁)
[7] 山羊與綿羊這一比喻,典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33節:「當人子在他榮耀里,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8] 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1834—1896),英國作家、藝術家、設計師、印刷商和社會改革者,被認為是維多利亞時代最偉大的人物之一。代表作《烏有鄉消息》(News from Nowhere,1891)。參《英國文學辭典:作家作品》(孫建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第335頁。
[9] 里爾克(Rainer Maria Rilke,1875—1926),重要的德裔奧地利詩人,以《杜伊諾哀歌》和《致俄耳甫斯的十四行詩》享譽世界。(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4卷287頁)
[10] western,西部小說或電影。一種獨特的小說、電影、電視及廣播劇體裁,通常以19世紀50年代至19世紀末的美國西部為背景。西部小說的時間和地點正是千篇一律——神話般的西部,它那偉大的美和前途一定要由淳樸的人民來保衛,以免惡人破壞。這種責任感還激發了他們的自尊。作品的主角是傳統的美國英雄——一個人單槍匹馬與荒野作鬥爭。(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8卷190頁)
[11] 儒勒•凡爾納(Jules Verne,1828—1905),法國作家,現代科幻小說的重要奠基人。《地心遊記》(1864)、《從地球到月球》(1865)、《海底兩萬里》(1870)、《八十天環遊地球》(1873)、《神秘島》(1874)等著作,都被拍成電影。其最受歡迎的著作是《八十天環遊地球》。(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7卷490頁)
[12] 貝倫登(創作時期1533—1587),其名字一般拼作John Bellenden,又拼作Ballenden,Ballantyne或Bannatyne。蘇格蘭作家。(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2卷353頁)
[13] 康拉德(Joseph Conrad,1857—1924),英國小說家。討厭學校教育,嚮往海上生活。17歲來到馬賽,在法國商船做徒工,從此開始了長達20年的海上生涯。其最負盛譽的小說乃《黑暗的中心》(1902),寫他在剛果所見所聞的帝國主義的種種殘暴掠奪行徑。(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4卷421頁)
[14] 雅各布斯(W. W. Jacobs,1863—1943),英國短篇小說家。早年住在泰晤士河的一個碼頭,父親是碼頭管理員。他本人未曾當過水手,但根據幼年記憶創作的以航海者和碼頭工人為題材的小說,使他一舉成名。他寫的不是海上的水手,而是他們在岸上的奇遇和不幸。(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8卷494頁)
[15] 佩興絲•斯特朗(Patience Strong,1907—1990),英國著名女詩人。參上章第2段腳註。
[16] 德加•華萊士(Edgar Wallace,1875—1932),英國小說家,戲劇家和記者,是一個極受歡迎的偵探和懸念故事作家。華萊士實際上發明了現代「驚險小說」。他這種體裁的作品情節錯綜複雜,但輪廓清晰,並以緊張的高潮而著稱。他洋洋灑灑,下筆千言,共著有175部小說,15部劇本和無數短文、評論小品。其文學聲譽,死後下降。(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8卷69頁)
[17] E. R. 巴勒斯(E. R. Burroughs,1875—1950),美國實驗小說家。這種小說在故意渲染的色情文字中喚起一種噩夢般、有時粗野幽默的世界。他對性生活毫不掩飾的描述(他曾是一個狂熱而又公開的同性戀者)和坦率講述自己作為一個癮君子的體驗,使他贏得「避世運動」(Beat Movement)作家們的欽佩。(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3卷261頁)
[18] 原文為「so many lamp-posts for a dog」。以狗與燈柱比喻批評家與作家之關係,乃一典故。美國作家傑弗瑞•羅賓森(Jeffrey Robinson)有名言:「批評家之於作家,恰如狗與燈柱。」(Critics are to authors what dogs are to lamp-posts)英國戲劇作家John Osborne亦說:「問從事寫作之作家,對批評家作何感想,恰如問燈柱對狗有何感受。」(Asking a working writer what he thinks about critics is like asking a lamp-post what it feels about dogs.)西人似有狗吠燈柱之說,恰如漢語世界有狂狗吠月。
[19] 以上可視為本章之第一部分。路易斯在此申說他所提出的體系,有三個主要好處。這些好處,歸為一點,就是能讓那些以拆穿(debunk)為職事的批評家閉嘴。debunk乃路易斯常用詞彙。在他看來,現代思想盛產debunker。所謂debunker,常常操持這一語調:所謂愛情說穿了無非是荷爾蒙,是性慾之包裝;所謂戰爭說穿了無非是屠殺,是利益爭奪;所謂宗教或道統說穿了無非是意識形態,是剝削關係的溫情脈脈的面紗。故而將debunker譯為「拆穿家」。路易斯一生,對拆穿家深惡痛絕。關於「拆穿家」所導致的思想惡果,可參拙譯路易斯《人之廢》(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一書。
[20] 路易斯《詩篇擷思》第9章:當我們形容一幅畫「值得賞愛」(admirable)時,所指的是什麼呢?雖然,我們並非指它正有人欣賞著,因為往往壞的作品有一大堆人趨之若鶩,好的作品卻乏人問津;當然也不是指它值得賞識,就像一位考生「值得」(deserves)拿高分一樣,換句話說,若未得賞識,便有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所以,當我們說一幅畫值得或令人賞愛(「deserves」 and 「demand」 admiration)時,乃是指賞愛它是對它應有的充分而恰當的反應,並且,這樣賞愛它絕不會錯愛它,若有人不懂得賞愛它,徒然顯出自己缺少鑑賞力,愚蠢到任由美好的事物流失掉。藝術品和許多大自然的景觀之所以值得(deserve)、配得(merit)、甚至要求(demand)人的欣賞(admiration),便是基於同樣的道理。(曾珍珍譯,台北:雅歌出版社,1995,第77—78頁)
[21] 彌爾頓的希臘式古典悲劇之作。中譯本譯名有二,朱維之先生譯作《力士參孫》
[22] 《快樂王子雷斯勒斯》(Rasselas),約翰遜(Samuel Johnson,1709—1784)的作品,鄭雅麗中譯本由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出版。
[23] 《瓮葬》(Urn Burial),托馬斯•布朗(Thomas Browne,1605—1682)的作品,光明日報出版社2000年出版繆哲之中譯本。
[24] 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1874—1936),20世紀傑出作家,護教學家,對C.S.路易斯產生過極大影響。著作等身,包括傳記、推理小說、歷史、神學論著等,最著名的有:《異教徒》、《回到正統》、《永恆的人》、《布朗神父》等。路易斯在一次訪談中說:「今人之書里,對我幫助最大的當數切斯特頓的《永恆的人》(The Everlasting Man)。」)
[25] 馬丁•塔波爾(Martin Tupper,1810—1889),英國作家、詩人,以《諺語哲學》(Proverbial Philosophy)一書聞名。參維基英文百科。
[26] 阿曼達• 羅斯(Amanda Ross),未知何許人。
[27] 瑞恰茲說:「以批評家自居就是等於以價值鑑定者自居。(To set up as a critic is to set up as a judge of values)」(楊自伍譯《文學批評原理》,百花洲文藝出版社,1997,第51頁 )
[28] 【原注】Function of Criticism.【譯註】原文是「disinterested love of a free play of the mind on all subjects for its own sake」,語出馬修•阿諾德《當前文學批評的功能》(The Function of Criticism at the Present Time)一文。其中說:英國文學批評應當清楚地意識到理應遵循的軌跡和規則(rule)。不妨一言以蔽之,這就是不計利害(disinterestedness)。文學批評何以顯得不計利害呢?那就是與所謂的「實用觀點」保持距離,堅定地遵從自身的法則和規律:即心靈對各項主題進行自由嬉戲(a free play of mind on all subjects);批評應該始終拒絕出賣自己,不要別有用心地對理念進行政治化和實用目的的考慮;很多人都會堅定地向這些觀念靠攏,也許應當經常地向它們靠攏,而且在我國無論如何都得堅定不移地向它們靠攏。但是,這和批評真沒有什麼關係。(見《「甘甜」與「光明」:馬修•阿諾德新譯8種及其他》,賀淯濱譯,河南大學出版社,2011,第15頁)
[29] 【原注】On Translating Homer, II.【譯註】原文是「to see the object as in itself it really is」。「如實看清事物之本相」(seeing things as they are,亦譯「實事求是」),是阿諾德的重要詞彙。他在《論荷馬史詩之翻譯》和《當前文學批評的功用》(The Function of Criticism at the Present Time)、《美好與光明》(Sweetness and Light)諸文中,反覆強調。由於前文尚無中譯本,故略引後二文,以見此語之重要。比如他在《美好與光明》中說:說來,在知識的問題上,既然有無用的、純粹是病態的好奇,就一定有對於明智者是自然的、值得稱道的好奇,即追求思之本屬,追求如實看清事物之本相(seeing things as they are)而獲得的愉悅。事情還不僅如此。看到事物本相的欲望自身也意味著心智的平衡和調適,不作有效的努力是不易達到這種心態的,它的反面正是我們說「好奇」時所要指責的盲目的病態的頭腦發熱。(馬修•阿諾德:《文化與無政府狀態》,韓敏中譯,三聯書店,2002,第7頁)他在《當前文學批評的功用》中則說:普通大眾根本不會有這種實事求是(to see things as they are)的熾熱情懷,相當片面的理念就能使他們心滿意足。人世間的實用活動依託於、而且也只能依託於片面的理念。這實際等於說,凡實事求是者,無論何人,最終都會發現自己處在一個極小的圈子裡,但是,正是由於這個小圈子堅定不移的奮鬥,完整全面的理念才能發揚光大而終成潮流。實用人生的激進和喧囂往往讓泰然自若的觀眾也眼花繚亂、心浮氣躁,大有把他們拽入這個漩渦之勢。(見《「甘甜」與「光明」:馬修•阿諾德新譯8種及其他》,賀淯濱譯,河南大學出版社,2011,第20頁)
[30] 【原注】Function of Criticism.【譯註】原文是「which almost insensibly forms itself in a fair and clear mind, along with fresh knowledge.」語出馬修•阿諾德《當前文學批評的功能》(The Function of Criticism at the Present Time)一文:人們說進行判斷是批評家的正業,這在某種意義上是正確的;但只有那種伴隨新穎知識、幾乎是在不知不覺地在一個美好清澈的心靈中生成的判斷,才是最可貴的;所以說,知識,永遠鮮活的知識,對批評家事關最大。只有依靠交流新知並隨之傳達自己的判斷——但這應該是自然而然的,而且,在次要意義而非首要意義上,它提供一部手冊或一條線索,而不是抽象地立法定案——只有這樣,批評家才能廣泛地、最大程度地饗宴讀者。(見《「甘甜」與「光明」:馬修•阿諾德新譯8種及其他》,賀淯濱譯,河南大學出版社,2011,第29頁)
[31] 【原注】Pagan and Mediaeval Religious Sentiment.【譯註】原文為「The great art of criticism is to get oneself out of the way and let humanity decide」。語出馬修•阿諾德《異教徒與中古宗教情感》(Pagan and Mediaeval Religious Sentiment),此文尚無中譯。
[32] 【原注】Last Words On Translating Homer.【譯註】原文為He「is to keep his idea of the best, of perfection, and at the same time to be willingly accessible to every second best which offers itself.」語出馬修•阿諾德《再論荷馬史詩之翻譯》,此文尚無中譯文。
[33] 原文是:「easy to please but hard to satisfy。」暫未考明詳細出處。麥克唐納(MacDonald,1824—1905),英國19世紀傑出小說家,詩人,演說家,牧師。一生作品無數,其幻想文學頗受世人矚目。麥克唐納與切斯特頓,對路易斯之歸信,舉足輕重。路易斯在其精神自傳《驚喜之旅》第11章自述:正如閱讀麥克唐納的書一樣,我在閱讀切斯特頓的著作時,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讀這些書。一個執意護持無神思想的年輕人,在閱讀上再怎麼小心,也無法避免自己的思想不受挑戰。處處都有陷阱。赫伯特說:「一打開聖經,裡面充滿無數令人驚奇的事物,到處都是美妙的網羅和策略。」容我這樣說,神是頗自作多情的。(見《覺醒的靈魂1:魯益師談信仰》,曾珍珍譯,台北:校園書房,2013,第50頁)在小說《夢幻巴士》(The Great Divorce)中,麥克唐納以「我」的導師之形象出現;而在一次訪談中,路易斯說:「今人之書里,對我幫助最大的當數切斯特頓的《永恆的人》(The Everlasting Man)。」
[34] W. P. 凱爾(William Paton Ker,1855—1923),蘇格蘭文學學者,散文家;埃爾頓(Oliver Elton,亦譯艾爾登,1861—1945),英國文學學者,以六卷本《英國文學概觀:1730—1780》(A Survey of English Literature [1730—1880]) 名世。(參英文維基百科)
[35] 麥凱爾(J. W. Mackail, 1859—1945),蘇格蘭文人,社會主義者,今則以維吉爾專家為人銘記。他也是個詩人、文學史家和傳記作家。(參英文維基百科)
[36] 德萊頓(John Dryden,1631—1700),英國詩人、劇作家和文學評論家。詳見本書第4章第16段腳註。
[37] 萊辛(Lessing,1729—1781),德國劇作家、評論家、美學家,以《漢堡劇評》聞名於世。(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0卷28頁)
[38] 佩特(Walter Pater,1839—1894),英國唯美主義運動的理論家和代表人物,「為藝術而藝術」的提出者,代表作《文藝復興:藝術與詩的研究》。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出版該書中譯本,譯者張岩冰。
[39] 布拉德雷(A. C. Bradley,1851—1935),英國文學評論家,傑出的莎士比亞學者,以《莎士比亞悲劇》(1904)廣受稱譽。在文學批評史上,以著名演講《為詩而詩》而聞名。(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3卷101頁)
[40] 原文為法文:aimer Montaigne, c’sst aimer soi meme。出處未知。布呂納介(Brunetière),法國文學批評家,首倡文學進化論。錢鍾書《談藝錄》第4則曾有簡介:「法國Brunetière以強記博辯之才,采生物學家物競天演之說,以為文體沿革,亦若動植飛潛之有法則可求。所撰《文體演變論》中論文體推陳出新(Transformation des genres) 諸例,如說教文體亡而後抒情詩體作……戲劇體衰而後小說體興。」(中華書局,1984,第36頁)
[41] 此書系羅斯金自傳,有中譯本《過去:羅斯金自傳》,劉平譯,北京:金城出版社,2011。
[42] 亞里士多德認為,悲劇是對行動的摹仿,情節是悲劇的根本和「靈魂」,突轉和發現是情節中的兩個成分。最好的情節是突轉與發現同時發生,亞里士多德以《俄狄浦斯》為範本說明這一點:「突轉……指行動的發展從一個方向轉至相反的方向;我們認為,這種轉變必須符合可然或必然的原則。例如在《俄狄浦斯》一劇里,信使的到來本想使俄狄浦斯高興並打消他害怕娶母為妻的心理,不料在道出他的身世後引出了相反的結果。……發現,如該詞本身所示,指從不知到知的轉變,即使置身於順達之境或敗逆之境中的人物認識到對方原來是自己的親人或仇敵。最佳的發現與突轉同時發生,如《俄狄浦斯》中的發現。」(陳中梅譯註《詩學》第11章,商務印書館,1996)。
[43] 路易斯在《詩篇擷思》一書之開頭說,在某種程度上,「交換心得」(comparing notes)比「開堂授課」(instruct)更於人有益:這不是一本學術專著。我並不是希伯來文專家,也不精通聖經訓詁、古代歷史或考古學。這本書是寫給和我一樣對詩篇種種所知有限的人,如果需要為本書的寫作提出理由,我的理由是這樣的:通常,學生若在課業上遇見問題,和同學互相切磋,比由老師單方面指導,更能有效解決問題。當你拿去問老師時,正如大家記憶中都有的經驗,他可能講解些你早就懂得的,再添加許多你目前不需要的資料,而對引起你困惑的地方,卻隻字未提。我曾經從雙方的角度觀察過這現象。身為人師,我總試著盡力回答學生的問題,有時講解不到一分鐘,某種出現在學生臉上的表情立刻告訴我,他正遇見我當學生時從老師身上遇見的挫折。同學之所以比老師更能幫助自己解決問題,正是因為他懂得沒那麼多。我們希望他幫助解決的問題,也正是他自己方才遇見的。專家遇見這問題,是許多年前的事了,所以,他的印象已經模糊。現在,他是以另一種眼光看待整個問題,因此,無法想像困擾學生的是什麼,他以為應使學生感到困惑的地方,學生其實還未探討到那裡。這本書是我以業餘者的身份寫給另一個業餘者的,談到我自己讀詩篇時所感到的困惑和所獲得的啟示,希望對非專家的讀者多少有些幫助,可以提高他們對詩篇的興趣。因此,我是在「交換心得」(comparing notes),而非「開堂授課」(instruct)。(曾珍珍譯,台北:雅歌出版社,1995,第5—6頁)
[44] 朱光潛在《談美》一書中,把批評家分為四類:「導師」、「法官」、「舌人」和「印象派」。路易斯這裡所說的「警官派」(Vigilant school)批評家,略相當於朱先生所說的以法官自居的批評家:第二類批評學者自居「法官」地位。「法官」要有「法」,所謂「法」便是「紀律」。這班人心中預存幾條紀律,然後以這些紀律來衡量一切作品,和它們相符合的就是美,違背它們的就是丑。(《朱光潛全集》新編增訂本第3卷,中華書局,2012,第40頁)
[45] 米甸(Midian),聖經地名。阿拉伯沙漠西南部,阿卡巴灣東岸地區。摩西從埃及逃亡米甸(《出埃及記》2:15),岳父葉忒羅就是米甸的祭司。米甸人以遊牧為生,善於經商。(參盧龍光主編《基督教聖經與神學詞典》,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
[46] 原文是「if it were possible, to deceive the very elect」,語出《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4節。
[47] 埃•萊•巴勒斯(E. R. Burroughs,1875—1950),美國小說家。他的泰山故事塑造了一個世界聞名的民間英雄。(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3卷261頁)
[48] 蘭姆(Charles Lamb,1775—1834), 英國散文家,文評家,詩人,柯勒律治和華茲華斯之好友。
[49] 梅瑞迪斯(George Meredith,1828—1909),英國維多利亞時代小說家、詩人。
[50] 德拉•梅爾(Walter de la Mare,1873—1956),英國詩人,小說家。
[51] 【原注】Last Words On Translating Homer.
[52] 原文為Woe to me if I preach out the gospel,語出《哥林多前書》九章16節。
[53] 奧維德(公元前43—公元18),古羅馬詩人,與維吉爾、賀拉斯齊名。此處應指奧維德的《愛經》。
[54] 原文是「Whatever brute and blackguard made the world」,語出豪斯曼的《最後的詩》第9首(Last Poems, IX)。
[55] 《兒子與情人》乃勞倫斯之成名作。路易斯所引,見該書第13章。其中有這麼一段哲學文字:「度過了如此良宵之後,他們倆都領會了熱情的無限,大家都平靜了。他們感到渺小幼稚,不勝惶恐、驚詫,就象當初亞當與夏娃失掉天真,體會到那股魔力的強大時一樣,這股魔力把他倆趕出伊甸園,去經歷人間的日日夜夜,滄海桑田。這對他們每一個人都是一種啟蒙,一種滿足。認識他們自身的微不足道,認識到把他們弄得神魂顛倒的那股巨大的生命浪潮,使他們心裡得到安寧。既然如此了不起的一股神奇力量,能夠壓倒他們,把他們與自己融為一體,使得他們認識到自己在這股拔起每片草葉,每棵樹木,每樣生物的巨大浪潮中只是滄海一粟,那麼何必自尋煩惱呢?他們可以聽憑自己由生活擺布,每人都可以在旁人身上找到一種安寧。他們共同獲得了某種明證。這種名聲什麼力量也勾消不了,什麼力量也搶奪不走,這幾乎成為他們生活的信念。」(陳良廷、劉雯瀾譯,人民文學出版社,1987,第475—476頁)
[56] 公共安全委員會(committee of public safety),法國一管理機構,建立於法國大革命期間的1793年4月,在羅伯斯庇爾的影響下推行恐怖統治,於1795年解散。(參《牛津英漢雙解大詞典》)
[57] 從中世紀末到18世紀初,整個歐洲強烈反對巫術,以《聖經》中的訓誡「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出埃及記》22:18)為根據,到處進行公審和處決。這就是臭名昭著的獵殺女巫。(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8卷277頁)
[58] 三K黨(Ku Klux Klans),美國兩個不同的恐怖主義秘密組織,其一成立於南北戰爭後不久,到19世紀70年代消亡;另一個始於1915年,延續至今。(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9卷365頁)
[59] 奧蘭治黨(Orange Order),原名奧蘭治社團,綽號奧蘭治人。愛爾蘭新教政治集團,以英王威廉三世的名字命名。1795年成立,以維護新教和新教的王位繼承權為主旨。(參《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2卷412頁)
[60] 麥卡錫主義,指1950—1954年發生在美國政府和其他機構中的一場大張旗鼓迫害共產黨嫌疑分子的運動。該運動由參議員約瑟夫•麥卡錫(Joseph McCarthy)發起,雖然大多數被懷疑者根本不是共產黨人,但許多人被列入黑名單或失去工作。(參《牛津英漢雙解大詞典》)
[61] 原文是dragon watch with disenchanted eye,語出英國詩人、散文家蘭德(Walter Savage Landor,一譯「蘭多」,1775—1864)之代表作《假想對話錄》(Imaginary Conversations,1824—1853)第166頁。
[62] 川端康成《花未眠》一文云:「美是邂逅所得,親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