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評論的實驗 · 九 小結[1]

C. S.路易斯 《文藝評論的實驗》
SURVEY 【§1—6.前文小結】 現在是時候,把我所竭力擺明的觀點,總結如下: 【§2.「使用」緣何不如接受】1.任何藝術作品,要麼可「被接受」,要麼可「被使用」。當我們接受它,我們遵照藝術家所作之文章(pattern)[2],運用感官、想像及其他多種能力。當我們使用它,我們把它當作自身活動之輔助。借用一個老比方來說,前者就像有人帶我們騎車旅行,他知道我們從未走過的路徑;後者則像給自己的自行車裝上小馬達,踏上熟悉的旅程。這些旅行本身,可能或好或壞,也可能無所謂好壞。多數人對藝術之「使用」,或許內在地庸俗、墮落或病態,或許不是。二者皆有可能。「使用」之所以不如「接受」,乃是因為,假如只是使用藝術而非接受藝術的話,藝術只能給我們的生活提供方便、增添光彩、舒緩壓力或提供慰藉,並未使我們的生活有所增益。 【§3.文學接受:視內容為目的】2.當該藝術是文學時,情況會變得複雜。因為「接受」表意文字(significant words),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使用」它們,即通過它們並超越它們,抵達本身無由言表的想像之物(imagined something)。「接受」與「使用」之分,呈現為另外一種樣式。姑且把「想像之物」稱為內容(content)。「使用者」想要使用這一內容——用作無聊時光或磨人時光之消遣,用作益智遊戲(puzzle),用作白日夢之助力,甚或用作「人生哲學」之來源。「接受者」則居留於此內容。[3]對他而言,此內容至少暫時就是目的(end)。這種方式,上可比就宗教沉思,下可比就一場遊戲。 【§4.文學接受,順從文字之強制力】3.然而弔詭的是,「使用者」從不充分使用文字,而且的確只喜歡那些無法充分使用之文字。就他之目標而言,對內容之粗略而又現成之理解,足矣盡矣,因為他只因其當前需要而使用它。無論這些文字約請何種更為精確之領會,他一概無視;無論何詞,只要非精準領會不可,他一概視為絆腳石。對他而言,文字只是指示(pointer)或路標(signposts)。另一方面,在對好書的好的閱讀之中,儘管文字當然也會指示(point),但文字所做之事,以「指示」名之則過於粗糙。文字是一種強制力(compulsion),細緻入微(detailed),加在那些願意並且能夠承受強制的心靈上。正因為此,用「魔力」(magic)或「勾魂攝魄」(evocation)形容某一文風(style),這一隱喻不僅關乎情感,而且十分貼切。正因為此,我們才被迫談論文字之「色澤」(colour)、「滋味」(flavour)、「肌理」(texture) 、「聲氣」(smell)或「來處」(race)。正因為此,內容與文字之分這一無法避免的抽象,對偉大文學造成極大傷害。我們想要申明,文字非但不是內容之外衣(clothing),甚至並非內容之化身(incarnation)。這是真的。恰如我們企圖分開橘子之形狀與色澤。然而為了某些目標,我們必須在思想中加以分別。[4] 【§5.聲韻與文學】4.因為好的文字,可以如此強制我們,如此引領我們進入人物心靈之角角落落,或者使得但丁之地獄或品達筆下諸神眼中的島嶼[5]栩栩如生、獨一無二,所以好的閱讀常常既關乎視覺,亦關乎聽覺。因為聲韻不僅僅是外加之樂,儘管它或許可能如此,而是強制力的一部分;就此而言,它也是意義(meaning)的一部分。即便是一篇好的實用散文,也是如此。讀蕭伯納式前言,儘管多有淺薄、誇大之處,但我們仍心滿意足於其明快、迷人、歡愉的絕對自信(cocksureness);這主要靠節奏(rhythm)傳遞給我們。使得吉本[6]如此振奮人心的,是其中的征服感(the sense of triumph),是在奧林匹亞式平靜中安排並沉思如此之多的苦痛與莊嚴。這是複合句(periods)在起作用。每個複合句,就像一座宏偉的高架橋,我們以不變的速度平穩過橋,跨越或宜人或駭人之峽谷。 【§6.好的閱讀與自我型白日夢】5.全然包含在壞的閱讀里的東西,也可能作為一個成分進入好的閱讀。興奮(Excitement)及好奇(curiosity),顯然如此。還有替代性幸福(vicarious happiness);好的讀者並非為了它而去閱讀,但是當幸福(happiness)無可厚非地出現於小說中,他們步入其中。然而,當他們要求一個幸福結局時,他們不是出於這一理由,而是因為在他們看來,從多方面看作品本身要求幸福結局。(死亡及災難,可以像婚禮鐘聲一樣地「造作」,一樣地失諧。)在得體讀者(right reader)心裡,自我型白日夢不會存活很久。不過我懷疑,自我型白日夢或許會把他交給書本,尤其是在年幼之時,或在鬱鬱不樂的日子。有人認為,特羅洛普(Trollope)甚至簡•奧斯汀(Jane Austen)對多數讀者之吸引力在於,讀者可以在想像中逃遁到另一時代,在那裡他們這一階層或他們所認同的階層,比現在更安全更幸運。亨利•詹姆斯有時倒或有此作用。在他的一些書中,主人公所過生活,與仙女和蝴蝶一般,我們絕大多數人可望不可即;沒有宗教,沒有勞作,沒有經濟負擔,沒有家庭及鄰里關係之要求。然而,它只能是初始之吸引力。一個人閱讀詹姆斯、簡•奧斯汀或特羅洛普,主要或強烈想要做自我型白日夢,一定堅持不了多久。 【§7.不必輕蔑「娛樂」】 形容兩類閱讀之時,我刻意避開「娛樂」(entertainment)一詞。即便加個「純」(mere)字做一限定,仍嫌含混。假如娛樂一詞意指,輕鬆活潑之快感,那麼我想,它恰是我們應當從有些文學作品中得到的東西,比如說普賴爾[7]或馬提雅爾②[8]的小篇什(trifle)。假如娛樂一詞意指,「抓住」通俗浪漫傳奇讀者的東西——懸念、興奮等等——那麼我要說,每本書都應該娛人。一本好書更應娛人,而非相反。就此而言,娛樂就像資格考試。一部小說假如連此都不能提供,那麼我們就不必再深究其更高品質了。可是,「抓住」甲讀者的東西,不一定能抓住乙。令聰慧讀者屏息之處,愚鈍讀者則可能抱怨無事發生。但我希望,通常被(輕蔑地)稱作「娛樂」的絕大多數東西,都能在我的分類中各得其所。 【§8—10.文學教育不可教學生從事批評】 【§8.所謂「批判閱讀」,乃誤導】我也避免把我所贊成的那種閱讀,形容為「批判閱讀」(critical reading)。這一短語,假如並非隨便稱呼,在我看來則是極大誤導。我在前面一章里說過,我們評判任何語句甚或任何文字,只有藉助看它是否起到其應起作用。效果必須先於對效果之評判。對整部作品,也是如此。理想情況下,我們必須先接受,而後評價。不然,我們沒有什麼可供評價。不幸的是,這一理想情況,我們在文學職位或文學圈待得越久,就越少實現。它主要出現在年輕讀者中間。初讀某部偉大作品,他們被「擊倒在地」。批評它?不,天哪,再讀一遍吧。「這必定是一部偉大作品」這一評判,或許會姍姍來遲。可是在後來之生涯里,我們都禁不住邊讀邊評;它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我們於是失去內心之清靜(inner silence),不再能倒空自我(emptying out of ourselves),以便為全面接受作品騰出空間。[9]假如我們閱讀的當兒,知道我們有義務表達某種評判,內心清靜就更是難上加難:比如我們為了寫書評而閱讀一本書,或為了給朋友提意見而閱讀他的手稿。於是乎,鉛筆在頁邊空白上開始工作,責難或讚賞之詞在我們的心靈中漸具雛形。所有這類活動,都阻礙接受。[10] 【§9.慎言文學批評】正因為此,我頗為懷疑,文學批評作為練習,是否適合男孩和女孩。一個聰明學童對其讀物之反應,最自然的表達方式,莫過於戲仿(parody)或摹仿(imitation)。好的閱讀之必要條件是,「勿讓自己擋道」(to get ourselves out of the way);我們強迫年輕人持續表達觀點,恰是反其道而行。尤其有害的是這種教導,鼓勵他們帶著懷疑,接近每一部文學作品。這一教導,出於一種頗為合理的動機。處身一個滿是詭辯與宣傳的世界,我們想要保護下一代免遭欺騙,就要讓他們警惕印刷文字往往提供給他們的虛情假意或混亂思想。不幸的是,使得他們對壞的寫作無動於衷的習慣,同樣可能使得他們對好的寫作無動於衷。過於「明智」的鄉下人,進城之時被反覆告誡謹防騙子,在城裡並不總是一帆風順。實際上,拒絕頗為誠懇之善意、錯過諸多真正機會,並樹立了幾個敵人之後,他極有可能碰上一些騙子,恭維他之「精明」,結果上當。這裡亦然。沒有一首詩會把其秘密透露給這樣一個讀者,他步入詩歌,卻把詩人視為潛在的騙子,下定決心不受欺騙。假如我們打算得到什麼東西,我們必須冒受騙之危險。對壞的文學之最好防範,是對好的文學的全心體驗(full experience );恰如真正並深情結交誠實人,比起對任何人之習慣性的不信任,能更好防範壞蛋。[11] 【§10.讓孩子從事批評,只能是迎合老師】說實在的,孩子們並未暴露出這一訓練的致殘後果(disabling effect),因為他們並不譴責老師擺在他們面前的所有詩歌。令邏輯及視覺想像無所適從的混雜意象,假如在莎士比亞作品中碰見,將會受到讚揚;假如在雪萊[12]作品中碰見,則會被得意洋洋地「揭露」。可這是因為,孩子們知道對他們的期待。基於頗不相干的根據,他們知道,莎士比亞應受褒讚,雪萊應受譴責。他們得到正確答案,並非他們的方法所致,而是因為他們事先知曉。有時,當他們事先不知,他們有時會給出一個發人深省的答案,會使教師冷靜懷疑那個方法本身。 * * * [1] 【譯按】倘若本書前文並非虛言,那麼,讀者自不必輕視娛樂,因為「樂」,乃文學作品之及格線。為使學生樂享文學,文學教育切莫教學生從事批評。尤其是所謂批判閱讀,乃誤導學生,使學生自絕於文學接受。 [2] 路易斯所用pattern一詞,殊為難譯。按理,以古人所用「文」字譯之,頗為傳神。然而由於漢語之現代化,譯為「文」字,不只晦澀難解,而且顯得突兀。百無其奈,不得不隨語境變化,譯法有所改變。此處譯為「文章」,乃取「文章」一詞之古義:「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它處亦譯為「文理」,亦取古義:「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還譯為「節文」,取孟子所謂「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之義。 [3] 依郭熙《林泉高致•山水訓》所謂「可行可望可游可居」之意,意譯。郭熙云:「世之篤論,謂山水有可行者,有可望者,有可游者,有可居者。」 [4] 關於內容和形式是否可分的問題,門羅•比爾斯利(Monroe C. Beadsley)做了個很好的廓清,足與路易斯此語相參證:可以從內容中分析出來形式嗎(Can form be distinguished from content)?在我們可以離開其中一個談論另一個這一點上當然是可以的。內容和形式緊密相連(connected)嗎?當然如此……形式和內容可分(separable)嗎?確實不行。將可分析性和可分離性混淆,將是一個嚴重的錯誤。(Monroe C. Beardsley, Aesthetics: Problems in the Philosophy of Criticism, Cambridge: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81, p. 167—168.) [5] 【原注】Fragm. 87+88 (58). [6] 愛德華•吉本(Edward Gibbon,1737—1794),英國歷史學家,《羅馬帝國衰亡史》之作者。 [7] 馬修•普賴爾(Matthew Prior,1664—1721),英國詩人,外交官。(參英文維基百科) [8] 馬提雅爾(Martial,40?—104?),古羅馬詩人。參徐譯本注。 [9] 所謂「內心清淨」(inner silence),古人稱為「虛靜」,所謂「倒空自我」(emptying out of ourselves),古人稱為「虛心」。二者於讀書之重要,《朱子語類》(卷第十學四讀書法上)多有論及:讀書須是虛心切己。虛心,方能得聖賢意;切己,則聖賢之言不為虛說。看文字須是虛心。莫先立己意,少刻多錯了。又曰:「虛心切己。虛心則見道理明;切己,自然體認得出。」聖賢言語,當虛心看,不可先自立說去撐拄,便喎斜了。不讀書者,固不足論;讀書者,病又如此。凡看書,須虛心看,不要先立說。看一段有下落了,然後又看一段。須如人受詞訟,聽其說盡,然後方可決斷。看前人文字,未得其意,便容易立說,殊害事。蓋既不得正理,又枉費心力。不若虛心靜看,即涵養、究索之功,一舉而兩得之也。蘇軾有詩云:「欲令詩語妙,無厭空且靜。靜故了群動,空故納萬境。」亦可供參證。 [10] 路易斯《詩篇擷思》(曾珍珍譯,台北:雅歌出版社,1995)第9章里的這段文字,似乎對我們所謂的批判性閱讀更是不恭:……當人陶醉在某件事物中時,自然會對它湧出讚美,除非羞澀或怕煩擾人,才刻意保持緘默。人間真是到處充滿著讚美——墜落愛河的男人讚美他們的情人,讀者讚美他們最欣賞的詩人,遠足的人讚美野外的風光,……其實,發出讚美愈多的人,往往是最謙虛、心智最均衡、胸襟最寬廣的人;至於性喜挑剔、適應不良、不易滿足的人,則只會埋怨,極少讚美。好的文評家能在眾多有瑕疵的作品中,找出值得賞讀的篇章;差勁的文評家不斷刪減可讀作品的書目。一個健康又口味清醇的人,即使生長環境優裕又嘗遍各樣美味,粗茶淡飯仍可讓他吃得津津有味;倒是消化不良,凡事過度講究的人,什麼都不對胃口。除非逆境大得讓人苦不堪言,否則,讚美幾乎就是心理健康的外在表現。(第79頁) [11] 蕭伯納曾說:「對說謊者的懲罰,不是沒有人再相信他,而是他不再相信任何人。」路易斯這裡說的道理,與此相類。 [12] 雪萊(Percy Byshee Shelley,1792—1822),英國浪漫派大詩人,與拜倫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