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尺牘入門 · 附錄一稱謂錄
(一)家族
一、祖父母 稱父之父曰祖父。父之母曰祖母。自稱曰孫男。稱人曰令祖父、令祖母。自稱於人曰家祖父、家祖母。已歿則稱先祖父、先祖母。或稱先王父、先王母。
二、父母 稱父曰父親。母曰母親。自稱曰男。稱人曰令尊、令堂。自稱於人曰家父、家母、家嚴、家慈。已歿則曰先父、先母。或稱先嚴、先慈。
三、伯叔 稱父之兄曰伯父。父之弟曰叔父。伯叔之妻曰伯母、叔母。自稱曰侄。稱人曰令伯、令叔。自稱於人曰家伯、家叔。已歿則稱先伯、先叔。
四、兄弟 對弟自稱曰兄。對兄自稱曰弟。稱人曰令兄、令弟;兄弟並稱曰賢昆仲。自稱於人曰家兄、舍弟。已歿稱先兄、亡弟。
五、姊妹 對妹自稱曰兄。對姊自稱曰弟。稱人曰令姊、令妹。自稱於人曰家姊、舍妹。已歿則稱先姊、亡妹。
六、夫妻 夫稱妻曰賢妻。自稱曰夫。妻稱夫曰夫君、曰夫子。自稱曰室人。稱人妻曰嫂夫人、尊夫人。稱人夫曰令夫君。對人自稱其妻曰內子、內人、拙荊。對人自稱其夫曰外子、拙夫。
七、子女 稱子曰吾兒。女曰吾女。自稱曰父。稱人子曰令郎,女曰令愛。自稱於人曰小兒、小女。
八、媳 稱媳曰賢媳。自稱曰愚。稱人曰令媳。自稱於人曰小媳。
九、侄 稱侄曰吾侄。自稱曰伯或叔。稱人曰令侄、令阮。自稱於人曰舍侄。
一○、孫 稱孫曰吾孫。自稱曰祖。稱人曰令孫。自稱於人曰小孫。
(二)親戚
一、姑母 稱父之姊妹曰姑母。姑母之夫曰姑丈。自稱曰內侄。稱人曰令姑丈、令姑母。自稱於人曰家姑丈、家姑母。
二、外祖父母 稱母之父母曰外祖父、外祖母。自稱曰外孫。稱人曰令外祖、令外祖母。自稱於人曰家外祖、家外祖母。
三、舅父母 稱母之兄弟曰舅父,其妻曰舅母。自稱曰甥。稱人曰令母舅、令舅母。自稱於人曰家母舅、家舅母。
四、姨丈母 稱母之姊妹曰姨母。其夫曰姨丈。自稱曰姨甥。稱人曰令姨丈、令姨母。自稱於人曰家姨丈、家姨母。
五、表伯叔 稱父母之表兄弟曰表伯、表叔。自稱曰表侄。稱人曰令表伯、令表叔。自稱於人曰家表伯、家表叔。
六、岳父母 稱妻之父母曰岳父、岳母。或稱外舅、外姑。自稱曰子婿。稱人曰令岳、令岳母。自稱於人曰家岳、家岳母。
七、婿 稱婿曰賢婿、賢倩。自稱曰愚。稱人曰令坦、令倩。自稱於人曰小婿。
八、親家 稱子媳與女婿之父曰親翁。其母曰親母,或稱親家太太。對親翁自稱曰姻愚弟。對親母自稱姻侍生。稱人曰令親翁、令親母。自稱於人曰敝親翁、敝親母。
九、姻伯叔 凡關於戚黨之長輩,而無確定之稱謂,概稱曰姻伯、姻叔。稱其妻曰姻伯母、姻嬸。自稱曰姻愚侄。稱人曰令親。自稱於人曰舍親。
一○、姊妹丈 稱姊妹之夫曰姊丈、妹丈。自稱曰內弟、內兄。稱人曰令姊丈、令妹丈。自稱於人曰家姊丈、家妹丈。
一一、表兄弟 凡稱姑母、舅父、姨母之子皆曰表兄弟。自稱曰表弟、表兄,稱人曰令表兄、令表弟。自稱於人曰敝表兄、敝表弟。
一二、襟兄 妻之姊妹曰姨。稱其夫曰襟兄。自稱曰姻愚弟。稱人曰令僚婿。自稱於人曰敝連襟。
一三、內兄弟 稱妻之兄弟曰內兄、內弟。自稱曰愚姊婿、愚妹婿。稱人曰令內兄、令內弟。自稱於人曰敝內兄、敝內弟。
一四、表侄 稱表親之晚輩曰賢表侄。自稱曰愚。稱人曰令表侄。自稱於人曰敝表侄。
一五、內侄 稱妻兄弟之子曰賢內侄、賢內阮。自稱曰愚。稱人曰令親。自稱於人曰舍親。
(三)師友
一、師長 稱教師曰夫子、吾師。自稱曰受業、門人、學生。稱人曰令師。自稱於人曰敝業師。對於師之妻稱曰師母。自稱曰學生。師之父母稱曰太夫子、太師母。自稱曰門下晚學生。
二、學生 稱學生曰賢弟、賢契。自稱曰愚。稱人曰高徒、令高足。自稱於人曰敝徒、小徒。
三、老伯叔 稱父之友曰老伯、老叔。自稱曰愚侄。與祖同輩行則稱太老伯。其妻曰太老伯母。自稱曰愚再侄。
四、世伯叔 稱有世誼之長輩曰世伯、世叔。自稱曰世愚侄。其長兩輩者則稱太世伯、太世叔。自稱曰世再侄。
五、世侄 稱世交之子侄曰賢世講、賢世台。自稱曰愚。
六、先生 稱普通之年齡較尊者曰先生。自稱曰晚生、後學。
七、仁兄 稱平輩之交曰仁兄。自稱曰愚弟。如系同學,則稱學兄。自稱曰同學弟。
八、譜兄弟 稱換帖之友曰譜兄、譜弟。自稱曰如兄、如弟。
(四)僕人
一、仆 稱人之男僕曰尊紀、貴仆、紀綱。自稱於人曰小价、小伻。
二、女僕 稱人之女僕曰貴女僕、尊嫗。自稱於人曰敝女僕。
三、婢 稱人之婢曰尊婢。自稱於人曰小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