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論 · 第五章 法則例證之三
我已經在本編第三章中論述了新的「暗示」的自然與必要。在第四章中,又論述「預期」的自然與必要。既明白兩章所論述的都是自然而必要的,那麼就可以明白,一方面我們有意欲求新之念,另一面又有懷古守舊之心。這兩傾向同時活動,對意識的波動產生影響,那麼為這兩傾向所支配而出現焦點內容,在邏輯就必須如此:不能完全是新的,也不能完全是舊的。當試圖移於新的時候,舊的就阻抑之;欲復於舊的時候,新的就遏制之。於是便需要第五章了。這第五章所要論證的原則便是:「我們的意識的推移,以漸進為便。」
當為這種推移尋求實例時,我們便可以在世俗界、學界、文壇中,到處可見。例如科學發明,雖一鳴驚人、震動天下,看出上如白日出現於夜空,然而若追根溯源,察其所宗,大多是出人意料的。試以進化論而言,也不出此例。要從古希臘說起那未免太遙遠了,只是考近世的進化論的發達,便可知絕非一朝一夕之產物。最早始於布封[1],到伊拉茲馬斯·達爾文[2],又經過他,傳於拉馬克[3],拉馬克之後,終於出了查爾斯·達爾文,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而且進化論,也並不是到了達爾文就結束了。還有斯賓塞,有華萊士[4],有海克爾[5],有赫胥黎[6],最終出了貝特森[7],出了魏斯曼[8]。可見「暗示」的傳授,無一不是漸次的。學者們鏤骨腐心、皓首窮經,只不過是追逐前賢,再跨出一步而已。原來我們的創意就是如此之微(一步之進,當然是在學者與學者之間比較而言的。然而若以一流的學者對凡夫俗子,其差別豈止三千里!讀者不要因為我們說推移非緩慢不可,便將物理學家開爾文勳爵[9]和倫敦的警察相提並論,兩者之間實在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學理的推移,理論的變遷,高深複雜,即使是按我們所說的漸進原則,也難以說得一清二楚。至於圖案花樣,則可一目了然,可以在相互對照下尋得演變軌跡,因而對於證明我們的觀點,未嘗不能提供最方便的材料。哈登[10]是研究英屬新幾內亞蠻人裝飾藝術的人。他曾在其著作《藝術的變遷》(Evolution in Art)中說:
暗示與預期,是藝術創意的動靜兩方面之力。前者發其端而且促其變化,後者具有保存既有之物的傾向。在藝術的表現中,產生我們所謂的「截然的生活史」(a distinctive 「life-history」)者,就是依賴於這兩種作用。生活史由三期構成,即出生、成長、死亡。一般而言,中期,包含著「進化」一詞所概括的變形。……我們以為,藝術發展的次序,有原始、進化、衰頹三期,這樣劃分較為方便。
哈登的說法,不但對圖案花樣上頗中肯綮,並且也足以用來說明一般的推移。如他所舉的圖案,對於創意推遷的自然次序,可以一目了然。作為說明漸進原則的實例最為恰切而且富有興味。看看下面複製的圖便可知:
上圖是表示鱷魚模樣之變化的,其推移由繁而簡。試按A,B,C,D的次序加以觀察,便可以看出其推移之緩慢而且有連續性了。
上圖也是表示鱷魚模樣之變化的,從A的寫生,經過許多漸進變化,而至E、F的幾何紋樣。應該注意的是,其間毫無突然的變化。
在這裡,A暗示B,B暗示C,遂達於D或F。試比較A和D,或A和F時,便恰如以竹接木了。兩者之類似,雖有如此之隔離,然而若將其間的二次推移加以對照時,便知其進化決非偶然。鼓舌鬥嘴者本來各持己見,互不相讓,都不想離開自己的根據地,然而彼此在互相爭鬥之際,卻在不知不覺間移動了腳步,不斷轉變舌鋒。一小時後拭去口水沫回顧起點,發現自己已在遙遠的彼處,好像與當下的話頭無關了。他們沒有一開始就敢於進行突然推移的勇氣,只是乘騎虎之勢,不自覺地輾轉變換,而且自以為立場未變,一旦覺得舌頭磨破,才為自己迅速滑出既有跑道而羞恥。A,B,C,D,以至F之狀,宛然似此。暗示之漸進性,到此已是昭然。
繆爾黑德[11]在駁斥盧梭的「人生而自由」時,順便論及其著作中的語言的「社會之所得」。他說:世上往往有號稱著書立說者,他們署其名於卷頭,又毫無顧忌地列參考書目於序中或篇末,而依我之見,把參考書目列在最前面,把自己的名字署在卷末,在多數情況下卻是接近於事實的。因為著者所做的,或著者所能做的,不過是依賴別人在無數歲月的勞動所提供的材料,再加以編排重鑄而已。他說的這個意思,一如愛默生所說:大家都同樣是剽竊者。任何事物都是剽竊,連房屋也是剽竊。這似乎是在諷刺人們想出新而不能新。不過是在著書立說方面,對作者間相互的漸次的「暗示」是一語道破了。正如藝術評論家所說:任何偉大的藝術家,無論是菲迪亞斯[12],還是米開朗基羅[13],還是倫勃朗[14],還是委拉斯凱茲[15],都終於不可能是完全嶄新的美的理想並加以表現。這不過是說,「暗示」是不會突然從天外飛來的。庇西特拉圖[16]做雅典王時,在表面上還維持著梭倫[17]的法規,而不敢破壞。以愷撒[18]的英明,尚且不改共和政體。甚至如一世怪傑拿破崙[19]者,當初也無意更改當初革命時代的主義與形式。這表明在政治上,「暗示」也是漸次的。
文學界的潮流,漲落雖不一,高下雖不同,但基本上也不背離這個原則。這裡要舉出的例證,是英國文學史上的浪漫、古典兩派的興衰。兩派的發展,在英文學史上普遍為人所知,至於其定義,不必說學者之間是有分歧的。現在我們沒有餘裕來考察其特性,辨析其異同,以明確我們對於兩派的觀念。我們只是稱所謂古典派為古典派,稱所謂浪漫派為浪漫派,考察彼此興衰起伏的嬗變,並試行「漸進」原則的應用。
考之所謂古典派的由來,眾所周知,是在十七世紀中葉出現了沃勒[20],出現了德納姆[21],而漸漸興盛,到了十八世紀的蒲柏,而臻於大成。這種特異的文學運動緣何而生?看看專家學者的論述,就容易理解了。當時的文學界的先行者戈斯[22],在其所著《從莎士比亞到蒲柏:英國古典詩歌復興的源與流》(From Shakespeare to Pope: an Inquiry into the Causes and Phenomena of the Rise of Classical Poetry in England)中寫道:「有人問:17世紀的文學,何以蟄居於套子中,何以拿人為的清規戒律束縛自己?何以拿陳詞濫調的題目來自我限制?答曰:因為用變態的、怪異之形式寫詩,用荒唐不可解的語言寫作故也。」若拿戈斯的話來對照日本的現狀,就會使讀者明白,那些所謂的新派詩歌,在格調上,在構思上,極盡放縱不羈,然後又歸於崇尚平正、典雅。借戈斯的話來說,「17世紀的詩人,厭倦了奔放自由,痛恨劇詩家的自由散漫,厭膩了抒情詩人筆下的接吻、薔薇和香料,而不願像放蕩不羈的文士那樣搖盪於史海,奔逸於宇宙天地。伊麗莎白王朝的文星,曾經跳躍鯨吼,激起滿天風浪,遍吹文學界。而繼之者天分不足,聲音很響,卻流於空洞。」日本的文壇也不過如此。
古典主義確實就是這樣發生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興起,所以有時不妨認為它是反動的。然而這時候的反動,不是因為強烈的刺激而在社會的一隅煥發,遂使方興未艾的浪漫精神半途而廢,而只不過是不堪浪漫精神的兇猛的威壓,而使意識的推移急轉,而進入別的圓圈內。但是凶暴的威壓,使其在短時間完成長時間的推移,至少是與長時間的推移有同樣的價值,故由此威壓而急轉的意識世界,和長時間推移中失去勢利而逐漸轉化的意識世界無異。在這種意義上,這個反動依然不過是漸次的暗示。因在,這個反動之不同於尋常的推移,只在其時間之短,在短時間中完成了長時間的推移,因而在過程次序上,可以把兩者看作是相同的。
至此可以看出,通常認為古典主義文學的發生是所謂的反動,但是這不足以打破我所主張的「暗示不可不漸進」這一原則。何況仔細考察一下文學潮流的潛移默化,事實上古典派也未必是那樣急轉直下地脫離浪漫派的。若讀者不信,請去看一看與此派有不少關係的詩人而兼劇作家戴夫南特[23]的著述以及相關評論,便可約明大概。在譜系上說,他確實是作為地道的舊派而從事創作的人。不過,他半途幡然有所悟,以為自此二十年後,按天下的大勢,總有一天人們會謳歌沃勒、德納姆,於是脫掉浪漫的衣冠,直奔古典的陣壘了。他最先刊行的,是詩集 《馬達加斯加》(Madagascar)。據評論家說,他在此詩集中,似乎還沒有私淑瓦勒的清新詩風。到了1650年,他創作敘事詩《貢狄伯特》(Gondibert),即見風格一變,純然屬於古典派了。他確實是在過去十二年之間,於不知不覺間感受古典派的暗示刺激,逐漸脫出了浪漫派的舊圈,而進入古典派的新天地,抓住了最後的焦點,在一篇騎士傳奇中加以表現。而未與他一起實現詩的意識推移、仍誤把他作為同道的浪漫派,看見他在新作中的變化,便群起而攻之了。其攻擊之烈,讀讀下面的諷刺詩就會明白:
「I am old Davenant
With my fustian quill,
Though skill I have not,
I must be writing still
On Gondibert ...」
批判攻擊《貢狄伯特》的冊子有二卷,作為珍本,據說現在尚存於戈斯手上。
上面的事實,雖然好像僅僅發生在戴夫南特一人身上,然而若將此與古典派的興衰聯繫起來加以觀察,便足以說明推移的原則了。讀者首先須知道他的趣味起初是在舊派(在這裡浪漫派是舊派),而後轉移到了古典派;第二須知他這個推移,費了十二年的時光;第三須知時勢的推移沒能跟隨他,竟然對他的古典風格群起而攻之。最後須知這樣地成為攻擊之目標的古典詩風,到了蒲柏才如日中天、顯赫一世的。暗示的漸進性原則,似乎是不可抗拒的。
能證明這個原則的,並給予我們以更其顯著之觀念的,就是進入下一世紀後,古典詩稱霸文壇的時候,第二撥浪漫派又旗幟鮮明地與之對抗。關於「新浪漫派」的含義雖然一言難以道盡,這裡只就它反抗古典派的表現而言。新浪漫派表現於文學史上,似是柯柏的《任務》(The Task),華茲華斯的《抒情歌謠集》,司各特的長詩,一掃舊風氣。然而若仔細窺其動靜,便可發現其間變化並非那麼之巨大,乃是徐徐緩行而達於此。若前面舉例則不勝枚舉,而我的目的也不在前面論述。我想舉出最易看出而且有興味者,來說明推移的順序。
莎士比亞是千古大家,全歐的天才,這是眾口一致,任何人對此判斷似乎都不持異議的,甚至一些人並不真正認可莎翁的偉大,對此判斷也未曾提出質疑。這是因為,若對眾口所一致的看法挺身非議,是要冒著負薪赴火之危險的。這無異於滿天下大喊自己是傻瓜。因此,理解他的,不理解他的,都同樣視他為神聖,為偶像,在他的祭壇前焚香祭拜,巴望著在煙霧繚繞中看見他的尊容。生於19世紀,被柯勒律治和黑茲利特[24]的莎士比亞評論所影響的人,都以為對莎士比亞的這種評論是萬古不變的定論。然而再上溯一個世紀,回顧一下所謂古典派 —— 為反抗莎翁時代的浪漫精神而興起的古典派,就會發現對莎翁的評價之低簡直出人意料。如托馬斯·賴默[25]和夏洛特·倫諾克斯[26]等人,曾說莎士比亞的作品沒有一讀的價值。即便是承認他是偉大的一流詩人的人,也不像現在對他這樣崇拜。毋寧說,只是對他有所眷顧而已。有人說莎士比亞生於野蠻時代,欠訓練,少成熟;有人說,其作品結構不整齊;有人說,沒有悲劇與喜劇的區分;有人說,其劇作缺少「三個一律」,都是如今的人所不說的。詩人哥爾德斯密斯罵過莎士比亞,是人所共知的。他說:「我未嘗不在相當程度上讚賞莎士比亞戲劇詩的優點。但是同時為了國家的名譽,也為了他的名譽,我不得不希望他的許多戲劇被人忘卻。一眼看上去,其實只能看到他的一個側面。那些使莎劇在晚近再興的人,想一想如果這些劇是今人所作,是否還是不上演為好呢?可怕的是他們所推崇者,只是因其有名,或只為了懷舊而已。事實上,太多的不自然的滑稽、稀奇古怪的想像、針小棒大的過度誇張,此類莎士比亞劇本的那種復活又粉墨登場,並不是為這位詩宗樹立紀念碑,反而是在污損其紀念碑。」(《歐洲古典教育之現狀》(An Enquiry into the Present State of Polite Learning in Europe),第十二章)蒲柏在談到他的莎士比亞觀時說道:「對於莎士比亞,我想下一個結論:他的劇本雖有許多缺陷,缺少規整,但是,若將莎劇與其他的精巧而整然的劇作相比較,那就猶如將莊嚴的哥德式古代建築和簡潔的現代大廈相比。後者高雅而美麗,前者則剛健而厚重。……雖然要通過幽暗怪異的走廊才能到達,但其富於變化,而能接崇高之感,這是無疑的。考察其局部,雖然並非沒有稚氣,布局也不是得當,與其莊嚴風格不成比例者居多,但是若從整體考察,則雄偉崇高,足以使人低首誠服。」至於其他的批評,雜然紛紜,為避免冗繁起見,此不一一引述,以上所述,足可窺其一斑了。要之,18世紀時代的莎翁,雖由於上一代的惰性而被人視為大家,但對他似乎並沒有絕對的崇敬之意。等到柯勒律治和施萊格爾[27]的出現,他才逐漸被推崇為空前的大詩人。總而言之,將這一點與我所要說明的推移原則加以映照,可見莎翁崇拜的暗示雖形成於十九世紀初,但其崇拜意識,是從百年前逐漸推移過來的(至於今後的歐洲的莎士比亞觀將如何變化,則無法預知了)。
如上所說,莎士比亞評論的變遷可用以說明推移的原則。我們所仰為浪漫派之明星的斯賓塞,也是通過這樣的途徑而獲得今天的地位的。比爾斯曾在論述十八世紀浪漫派之勃興的著作中說過,浪漫派之從斯賓塞那裡獲取的,似乎要多於從莎士比亞那裡獲取的。斯賓塞的浪漫,在古典派興盛的十八世紀,本來是不可能博得讚譽的。把他視為文壇明星,同樣始於十九世紀,但也同樣不是出於突然的暗示,不是一蹴而就地成為意識之焦點的。就連當代大家、批評《出獵切維山》、批評彌爾頓、並以趣味的先覺者自任的艾迪生,對斯賓塞也不滿意,試看以下詩行即可明白:
「Old Spenser next, warm』d with poetic rage,
In ancient tales amus』d a barb』rous age;
An age that yet uncultivate and rude,
Where-e』re the poet’s fancy led, pursu』d
Thro』 pathless f ields, and unfrequented f loods,
To dens of dragons, and enchanted woods.
But now the mystic tale, that pleas』d of yore,
Can charm an understanding age no more;
The long-spun allegories fulsome grow,
While the dull moral lies too plain below.」
— Account of the Greatest English Poets.
約翰遜[28]是文名顯赫的人,他在《閒談者》(The Rambler,1751年5月14日)中曾有如下的論述:
模仿斯賓塞之談話與語氣,本來無可厚非。為什麼呢?因為諷喻詩(allegory)最感興趣的,還是教化的方便。然而關於斯賓塞的文體與詩格,卻完全不能這麼說。他的詩風甚至在他生前就被認為是晦澀的,甚至連喜歡使用古語和生僻詞、超凡脫俗的本·瓊生[29],都斷言他「寫的東西完全不像人話(to have written no language)」;說他的詩節(tanza)晦澀、佶屈聱牙,單調乏味,冗長難以卒讀。他認為這種詩體原本是模仿義大利詩人的,而不是從根據我們英語的特性而創製的。義大利語因少語尾的變化,故而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同韻,因而有必要看重這種Stanza詩體。然而我們英語的字尾是富有變化的,相同音韻使用兩次以上就會感到不合適。如果彌爾頓所說的「用韻就是要我們用不適當的語言表現我們的思想」,假如這話說的不錯,隨著長句法而產生的押韻的困難,這種「不適當」的程度就不得不增加。……詩人們若能沉潛刻苦、不惜時光,或能模仿斯賓塞的詩體而能登大雅之堂。但是我們生活在世上,為的並不是拾古人之牙慧,或是模擬無用的長物。……
人們對斯賓塞的看法,大致如上。至於斯梯爾[30]在《旁觀者》(1712年11月19日)對斯賓塞的稱讚,則屬於特例。
普遍的風氣儘管與斯賓塞如此不相容,可是模仿他的人卻在18世紀層出不窮,翻閱約翰遜的批評文獻,就可以明白這一點。在這裡,我們一方面可以對這些模仿者做歷史的考察,在其勢力消長中尋求推移原則的軌跡;另一方面可以參酌這些模仿者對被模仿者的態度,而發現其褒貶程度本身,是同樣具有變化轉換的次序的。費爾普斯[31]在其《英國浪漫主義運動》(English Romantic Movement)一書中,特設「斯賓塞體的復興」(Spenserian Revival)一章,對此源流做了詳細的論述。他說:「斯賓塞的模仿者,雖然如此絡繹不絕,但是有一個重要的事實,我們應該加以注意,就是其中的大多數都不是誠實的模仿者。他們單單為了娛樂而誦讀斯賓塞,並且還以模擬其詩風以自娛。採用『斯賓塞體』(spenserian form)的詩多諷刺詩和滑稽詩,原因就在於此。中世紀黃金時代的精神達等頂峰,漸次下降後,仍在文學界逡巡許久。而斯賓塞的模仿者,沒有不受此影響的。湯姆森[32]的《怠惰城堡》(The Castle of Indolence)便是此類詩作中的出類拔萃者,而且作者似乎認定有必要加入許多滑稽諷刺。申斯通初著《女教師》(The School-Mistress)時,不但毫無認真之意,而且擔心讀者不把其視為遊戲之作。」據此看來,他們之模仿斯賓塞,決不是含有崇拜之意,而不過為了娛樂而已。不過也有少數人士真誠地對他加以研究,而且雖是為了消遣而學習他的,但與以上情況自然不屬一路,而致力於斯賓塞的復活。這種情況推移到一定程度,便進入了十九世紀。費爾普斯製作了自1700年至1775年共七十五年間所出版的模仿斯賓塞的詩一覽表,出示了約略五十種。是否屬於娛樂的有閒文字姑置不論,但無疑可以表明斯賓塞的復活是有其來由的,是有次序、漸進的。
接著,我們可以取湯姆森的《四季》(The Seasons),從如下幾個方面來證明推移原則的意義。
(一) 《四季》這一詩作,正如大家所知道的,是分春夏秋冬四季,依次吟詠四季的風光和景物,所以其主題似乎可以說是在自然。英國詩人之對天地山川的真情,是到了世紀末的蒲柏的作品,才在詩界放出清新的光輝;華茲華斯承其後,表現澗花澤草、青嶂翠巒的幽玄之趣與喜悅,其價值也漸漸被認可。然而這不過是外表罷了。其暗示的淵源早在半個世紀前就存在了。我說詩中所含「自然」二字,就是為了說明這一點。
(二) 《四季》又包含多少超自然的材料。其幽玄的境致仿佛有點怪異,最明顯的是許多地方使用了「幽靈」的字眼。能使木石且泣且舞,是浪漫派的拿手好戲。約過半個世紀後,出現了劉易斯[33],出現了拉德克利夫,寫得令人毛骨悚然。到了柯勒律治,便覺得在玄秘的堂奧,有隱約的幽靈,隔世與我對語了。柯勒律治所擅長的雋永空豁之趣,不用說是基於詩人微妙的性靈活動;但表現於《古舟子詠》和《克利斯特貝爾》中的意識,並非驀然來自天外而光耀於焦點的。不論他自覺與否,一定是由暗示傳暗示,經過天狗般若之妖,而終成向心脫落的太玄,飄渺于波動線上。在這一點上,可以看出超自然趣味的逐漸自行推移發展,而其中的暗示之線轉入十八世紀時,我們便在我們的通路上,發現了《四季》,而領悟到它含有此暗示的要素,也絕非偶然。
(三) 《四季》在調子上是沉鬱的,在思想上也不無感傷之處。貝爾斯的所謂的「感傷派」的系統,是經過揚[34]、科林斯[35]和格雷,到了世紀末,成為《莪相集》(Ossian)中的跌宕孤峭,又轉而至於拜倫的鬱紆慷慨。究其推移之跡,依然無疑是漸進的,而且可以證明湯姆遜實在是給後人以暗示者。
(四) 《四季》中插入了不少感傷的小故事,這是它和斯特恩和哥爾德斯密斯作品的共通之處,也可以認為是一時風行天下的「維特之煩惱」(wertherism)的先驅。在這一點,也多少可以說明我的暗示與推移的原則。
(五) 《四季》就是這樣給後代以種種暗示,但同時又帶有那個時代的趣味,這是我們在研究中最感興趣的事實。形式是無韻詩,似乎不逐時流,但是如評論家所指出的,處處可以發現蒲柏的影響。又以教誡的態度驅使神聖之靈,也無時尚感化的痕跡。就這樣,在《四季》中,流行於當時的風潮,和發達於後代的傾向,都融為一處,互為比鄰,綜觀全詩,便不難看出其推移是如何漸進的了。
再轉眼看一看浪漫的潮流中,有一種引人注目的現象,就是哥特風格的復活。試考察其發展的路徑,便可以發現它始終依循著漸進推移的原則。此復活,雖似是始於沃波爾,到了司各特而燦然可觀,成為普遍趣味,但其暗示之所由起,決非突然。例如托馬斯·沃頓[36]便是一個酷好哥特風格的人,然而當時支配文壇的卻是古典趣味,故而難以擺脫時代的影響,不能脫離時代趣味的他,為寫出了不合時宜的詩而辯解。著名的《英詩輯古》(Reliques of Ancient English Poetry),是搜集民謠的第一部著述,為文界所看重;假如其編者珀西生於今日,其所貢獻必定無與倫比,足以博得很高聲譽。然而時代趣味,對他大為得意的地方卻反而不予認可。他在自序中說:「在推崇高雅優麗的現代,對於此等古謠之列籍於文界的資格,即便是我,也知道是有疑問的。然而這些古代歌謠,大都率真而有味,不弄機巧而自入其格,即便缺乏高遠的詩趣,也足以存留。即便不富於想像而難以炫耀人目,但也可以打動我們的心。」這是因為被時代意識所支配,不能一任自己的嗜好而無所顧忌。暗示之漸進,由此可知。
最後要再舉一例,進一步證明暗示之漸進。當古典派盛行的世紀過了一半時,有一個人著了一部書,此書很有特色,故引起了文壇的注目。書名叫《蒲柏才情論》(Essay on the Genius and Writings of Pope),著者叫做約瑟夫·沃頓[37](叫沃頓的有父親與兄弟三人。他們都馳名於文壇,故易混淆)。此書的特別之處,是在把當時的大詩人蒲柏,貶為「智才」而非「詩才」。在天下人正模仿古典派的風格而唯恐不及時,他提出了這樣大膽的批評;當人們正以蒲柏為雄赳赳的獅子,可望而不可即時,他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下了這樣的斷語。嚴格而論,他說蒲柏的詩不能稱為一流,是在為浪漫派打氣。如今的批評家要說出這樣的話無疑並不困難,並且人們都會予以認同。然而在那個時候,蒲柏的勢力正如日中天,敢於對著高高在上、俯視群小的詩王揮舞貶抑之筆,這除了約翰·丹尼斯[38]為首的一群瘋狗以外,也只有沃頓一人能為了,故而引起輿論喧譁。借他的傳記作者的話說,他不堪四面攻擊,因之大為沮喪,將未寫完的書束之高閣二十五年,一直到了1782年,才得以公開刊行兩卷。突然的暗示之不為世人所容,由此可見一斑。而如此為公眾所景仰,威望極高的蒲柏,對時勢的推移也奈何不得,到了19世紀以後逐漸失其地位,最終不能與別的大詩人並駕齊驅了。只有拜倫還在不斷稱頌他。1817年9月15日,拜倫在寫給默里[39]的一封信中說:「關於詩,一般而論,他(穆爾)和司各特、騷塞[40]、華茲華斯、坎貝爾,還有我,都一樣錯誤。我們似乎都是站在並無價值的革命詩統的歧路上。能免此弊者,獨有羅傑斯和克雷布。現代以至後代,也許最終都會同意我的這一看法吧。近讀古人之詩 —— 尤其是通讀蒲柏的詩,更悟得我的看法是可靠的。我曾取穆爾的詩,和我的詩,以及其餘兩三家的詩,放在蒲柏的旁邊,彼此加以對照。而在構想、調和、熱情、想像這些方面,就會發現我們和那位安妮王朝時期的矮個詩人,相差甚遠,並為此而久久黯然神傷。」被視為革命詩人的拜倫說出這樣的話,雖令人稍感奇怪,但他之私淑蒲柏,是無可懷疑的。至於文名震天響的拜倫下了如此判斷,而竟沒有引起絲毫的響應,就更奇怪了。這是因為由時勢推移,人們的「綜合意識」已經遠離了蒲柏。當意識的焦點未能離開古典詩風時,雖有沃頓為浪漫派大聲張揚,也無濟於事。意識的推移漸進,一旦離開古典派,雖有氣貫全歐的拜倫出而為之呼號,也終於無人響應。要想在19世紀重建蒲柏派,正與要在18世紀剿滅他一樣,是極難的事情。所謂極難,不是正邪之辨,不是高下之意,不是是非之別,而只是因為這與「綜合意識」不相符合的緣故。人們知道使流水逆行於山頂之難,殊不知逆意識推移更難。像那些極權者、暴虐者、瘋狂者、愚妄者,常常耍弄手腕,試圖瞞天過海,欺天下人之耳目,並誤以為此乃理所當然,徒然浪費公帑,消耗精力,奴役小民,驅使匹夫,企圖隨心所欲地動搖「集合意識」。豈知天下哪有此等輕易的事情!自然的法則,順從自然始能御之;而人間的法則,頑強有甚於自然。僅以為是人為的,便能反推移之法則而御之,這只能是桀紂之所行,是傻瓜之所為。
推移之非漸進不可,已能略盡其例證了。當說明推移之漸進時,不能等閒視之的,是所謂反動的現象。
(一) 上文說過,所謂「反動」者,其實不過是漸進的推移罷了。一般人之所以誤認為突然,是因為兩者推移的過程順序雖無異,但在過程順序的時間上卻有很大差異的緣故。而此時間差的發生取決於當時意識的強度。欲使F推移得早,F便非猛烈不可。受著猛烈的壓迫時,我們便希望意識在比較短的時間推移下去,這不僅是日常的經驗,征之「集合意識」也可以明白。即如文壇上的流行,流行之程度越占優勢,流行的轉換便越快。也就是說,儘管是急速的漸移,卻稱之為「反動」,這是因為心為推移之速度所奪,而從前後兩種意識的波動轉移中,捕住最顯著的兩個焦點,並予以相對化的緣故。是因為將兩個焦點相對起來,以致將橫亘於兩者之間的模糊之處完全拋開的緣故。並不是故意拋開,而不自覺的忽略。
(二) 有時,當時的意識還沒有按次序推移到位,卻從外部受到強烈刺激,這種刺激便壓倒其他而跑上焦點。而此刺激,若在其他的點上無須考量時,已容易帶有與當時的意識相對立的性質。這是我在第二章所論及的。而且這種推移,在某種意義上,不外是純然的反動。例如,那些憂婉的戀愛小說流行世間時,世人對此尚未厭倦,而要使人們毫無留戀地拋棄對戀愛小說的愛好,便須使用足以使其拋棄之的強烈刺激,攻擊他們的波動頂點。而能給予這種強烈刺激的,肯定是與當時焦點意識相反的剛健雄偉的趣味,或滑稽諧謔的作品。這種推移在嚴格的意義上,可以稱之為「反動」,而很難以歸為「焦點意識的推移是漸進的」這一原則中。這一點很有另闢一章、舉例詳論的價值,但因本人學淺而缺乏材料,有待來日。
(三) 有時候,意識的推移雖是逐漸的,不與漸進原則牴觸,而要在外界實現這一意識時,卻被目為反動作用。這種時候的推移涉及內外兩面,不是相互並行的,故而在談這個問題時,有必要將推移的次序分成二種。一種是內面進行,雖是自F而F′,自F′而F″,自F″而Fn,但是本來是內面的東西,卻要變成實現於身外而足以引起他人注意的行動時,僅限於F和Fn之間的時候,而此F和Fn又帶有對照性質的時候,推移仍必然是反動的。例如男女之愛,今天覺得愛情熱度不夠了,明天便想加痛罵,接著又想大打出手,甚至挖眼割鼻,最後想要對方的命。像這樣的推移是有次序的,但就表現於外部的動作而論,便有白首之愛一朝變成千古之恨的意思了。在這一點上看,這種推移恰是反動的。再從歷史上舉例,例如法國大革命。法國大革命是從根本上推翻了社會基礎,卻使和平的人民遭荼毒殺戮之血,與革命之前的情景相比較,簡直就像白晝之於暗夜,天穹之於地壤了。有史以來,這樣的反動,想必是人所未知的。但是這,不過是現實中實現了的反動而已。若依照普通民眾腦中暗示的波動,從內部尋找其苦悶不平的情緒暗流時,其淵源之久遠,是出人意料的。他們也許在五十年前,就想朝貴族們的臉上吐唾沫,三十年前已在心裡朝權貴的後背揮起了笞杖,十年前就幻想將國王送上斷頭台了。可見法國大革命是有史以來最大的反動,又是有史以來的漸進推移的運動。世上所謂反動,其屬於此類者恐怕不少。太平盛世,文學界自無暴君,操觚之士不消說有言論自由。因而世間的文學活動,自然沒有法國大革命的現象了。然而一些不知安分者,不滿於現狀,機緣未熟時,胸中雖有策劃,卻只能盛入詩囊,袖手而若無其事。這樣的人,一旦獲到筆墨,展開白紙,一家之言從案頭擲地有聲滾落時,天下人便視之為反動了。然而這也不過是實現了的反動而已。就他本人而言,當然只是漸進的推移罷了,只是自然的趨向罷了。
例外的反動而不能適用於此原則者,還有一種。即指愛沒有任何原因,忽而變成憎恨,憎恨又沒有絲毫理由,而變成愛戀者。威廉·詹姆斯教授(Prof. James)在其所著《宗教經驗的種種現象》中,曾經舉過這樣的例子。第179頁中說:有某甲,在兩年中愛一女子,然而有一天,卻忽然不愛了,終不能挽回。那位女子寄給他的書信和東西,他也付諸一炬而後已。斯塔伯克[41]的舉例則相反,在其所著《宗教心理學》(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n)(第141頁)中舉了一個由憎惡突然變成愛慕的例子:某人很討厭一個認識的女教師。有一天,兩人偶遇於走廊上。這位女教師此時並沒有特別的舉止動作,可是他從那時卻出乎意外地愛上她了。像這種情況,似乎不能以漸進推移的原則加以說明的。依威廉·詹姆斯教授的解釋,此種現象是「識域之下」的胚胎狀態,這無異於將漸進推移論運用於「識域之下」。不過關於「識域之下」的問題,可以說是漸進推移,可以說是別的,都無法加以驗證。所以此說雖與近於我說,我卻還是無法表示贊否。斯塔伯克認為此現象是特異的腦作用無意識地發達而至潰裂。此說當否,我這個門外漢不知道。文壇上是否也會發生這種例外的反動現象,也是個疑問,所以不必詳加討論。
(四) 第四種反動,是嚴格意義上的反動,與第二種相近。當下的意識,儘管停留於焦點,可是極其微弱,在這一點上,它又與極盡發展的第一種相似。換言之,它似乎由刺激之強烈而產生的第二種反動,和產生於焦點意識之精力消耗的第一種反動,兩者合併而成,因而也許沒有必要另立一項加以說明。有時候,我們厭倦於當下的意識,而又由於習慣因襲的原因,不悟自己之厭倦,事實上雖厭倦卻心滿意足、不思改變時,突然碰到強烈的刺激,就會立即急轉於新意識。我們常吃的米飯,從小到老,天天不變。老實說,我們已經因循守舊到這種程度:從來沒想過要用別的東西取代這膩人的東西。但我們在通常情況下竟沒有什麼不滿足感,照舊坐在桌前,拿起筷子,只管大嚼。為什麼呢?因為無論怎樣感到厭膩,也拿不出可以代替米飯的東西。我們太因循守舊了,以至於不知道我們這是因循守舊,一天三次,不假思索地把米飯盛在碗裡。看上去米飯似乎對我們有很大勢力,其實其影響卻極微弱。假如有一天出現了仙漿甘露可取而代之,那麼我們也許會義無反顧地棄此就彼吧,一如棄草履而穿皮鞋。那位忘掉了羅瑟琳轉而愛上朱麗葉的羅密歐,遇到的正是這種情形。
羅斯金在無意中和大自然之靈邂逅,而獲妙機契合時,其心境之轉化,與此很相似。他在《似水流年》(Praeterita,卷一第97頁)描述當時的狀況,這樣寫道:
我走到城西的逍遙園,其時已近日沒。眺望萊茵河,那平原向西南展開,眼界宏豁。驀然間,只見皋阜起伏,蜿蜒如波,最終大地與蒼天相接。同行者沒有一個能看出那是雲彩。看出那明朗的地平線上,像水晶一般,在落日餘暉中顯出薔薇紅。我心中所描畫者,我夢中所追慕者,都不足以言說了,只覺得彼此相隔於無限的距離。—— 失樂園也未必如此之美,神聖的死亡之國的圓滿天界,也未必如此之莊嚴。
對我這樣的少年來說,由此開始而幸福地踏入人生之門,這種情形是自古及今難以想像的。個人的性情當然受時代的影響。若不是這樣的時代,像這樣的仰慕山巒,這樣地熱愛山中人的少年,也是不會出現的。面對著自然,寄予殷切感情的,始自盧梭[42];排除貴賤上下的分別,於靈於肉泛愛雅俗者,始於司各特。聖伯爾納鐸[43]在家鄉拉·封丹睜開少年之眼仰望勃朗峰(Mont Blanc)時,也許在其上發現了聖母的姿容;在塔羅亞爾村(Talloires)的聖伯爾納鐸,看不見安納西(Annecy)的湖水,只是看見馬蒂尼(Martigny) 和奧斯塔(Aosta)之間的死屍罷了。然而就我而言,這個阿爾卑斯山(Alps)上的雪和阿爾卑斯的山民都是美的。我為了這裡的山民,也為了我,不再羨慕山岩以外的天上的玉座,不再期待岫雲以外的天使的降臨。
我希望做一個身體健康,感情熱烈,自我滿足的兒童,除此之外,別無他求;我只求自我充實,而不求身外之物。我只具有視人生為莊嚴的悲酸體驗,而未曾有筋肉鬆弛的痛苦空虛的經歷。不但把最初映入我眼中的阿爾卑斯山作為單純的天地之美的顯示,並且把科學探求與情感賦予了它,並把它作為包含天地之美的鴻篇巨著的開篇第一章。就這樣,那天晚上,我從沙夫豪森的逍遙園中走下來。從那時開始,應該屬於神聖的、應該屬於實利性的一切東西,就不可動搖地決定了我的命運。到今天為止,每當我有高潔的衝動時,每當我萌發快樂利他的念頭時,我都必定會回憶這個逍遙園和日內瓦湖。這就是我的心情和信念。
說這話的羅斯金,好像在未見阿爾卑斯山以前,就已和阿爾卑斯生有宿世之緣一樣。
格蘭特·艾倫是科學家而談哲理的人,而且好文學、愛藝術。然而他喜歡藝術,其突如其來真是出人意料。對此有人記述了這樣的事(因忘記了出處,故不能寫出書名與作者名):
起初,他不過是個純粹的科學家罷了。關於自然之推理的研究,他在一切方面都有興趣,至於藝術之美,則一竅不通。他以為藝術是迂愚不可接近之物,以為關於藝術的談論,純屬虛言妄語。然而有一天他在義大利遊覽的時候,在街上遇到下雨,因避雨而走進烏菲茲美術館[44]。走進之時,他心想:一個知理、解事的人,怎能在這裡面消磨時間呢?就這樣無目的地在館裡彷徨的時候,竟站在了一幅畫的前面,驀然間覺得有趣了。他為要明白作者是何人,在何時而作,為何而作,於是買了一冊目錄。他開始注意此畫家所畫的其他作品,還有其老師和與其同時代的畫家,專心致志地看著,不知不覺時間流逝,閉館的時刻也到了,不得已走了出來。走到街上的他,自言自語地說:「藝術畢竟是很有趣的東西啊!」於是此後他舉餘生而皈依藝術。
借佛家的話來說,格蘭特·艾倫實在是具有藝術賞鑒之「因」的,但因為缺乏賞鑒之緣,一直在藝術之外,對藝術抱有偏見,而空度光陰。一旦因遇驟雨,因緣和合,便俄然與藝術如膠似漆了。世間往往有這樣的現象,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
至此,「推移非漸進不可」的原則,和「反動」之間的關係,大體說完了,故而完結此章。
* * *
[1]喬治·路易·勒克萊克·布封(Georges Louis Leclerc Buffon, 1707—1788),法國博物學家,與他人合著《自然史》。另有代表作《風格論》。
[2]伊拉茲馬斯·達爾文(Erasmus Darwin, 1731—1802),英國醫生、博物學家和詩人,查爾斯·達爾文的祖父。
[3]讓·巴蒂斯特·拉馬克(Jean Baptiste Lamarck, 1744—1829),法國生物學家,最先提出生物進化理論,代表作有《動物學哲學》。
[4]阿爾弗雷德·拉塞爾·華萊士(Alfred Russell Wallace, 1823—1913),英國博物學家,提出生物進化的自然選擇學說,將馬來群島的動物分布分為東洋區和澳洲區,代表作有《自然選擇學說理論文稿》等。
[5]恩內斯特·海克爾(Ernest Haeckel, 1834—1919),德國生物學家,提出生物發生律,為進化論提供了有力支持,代表作有《宇宙之謎》、《生命的奇蹟》等。
[6]托馬斯·亨利·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 1825—1895),英國博物學家、教育改革家,第一個提出人類起源問題,並首次提出「不可知論」,代表作有《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等。
[7]威廉·貝特森(William Bateson, 1861—1926),英國生物學家。
[8]奧古斯特·魏斯曼(August Weismann, 1834—1914),德國生物學家,提出種質連續遺傳學說。
[9]威廉·湯姆生·開爾文(William Thomson Kelvin, 1824—1907),英國物理學家,他發展了熱力學理論,創立了熱力學絕對溫標,研究海底電報理論,有多項海地電纜方面的發明。
[10]阿爾弗雷德·科特·哈登(Alfred Cort Hadoon, 1855—1940),英國人類學家。
[11]約翰·亨利·繆爾黑德(John Henry Muirhead, 1855—1940),英國哲學家。
[12]菲迪亞斯(Phidias, 480—430BC),希臘雕塑家,代表作有雅典衛城的雅典娜紀念像和奧林匹亞宙斯神廟的宙斯坐像,但均已失存。
[13]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 1475—1564),義大利雕塑家、畫家、建築師和詩人,代表作有雕像《大衛》、《摩西》以及壁畫《最後的審判》等。
[14]倫勃朗(Rembrandt, 1606—1669),荷蘭畫家,擅長運用明暗對比,代表作有《夜巡》、《老人坐像》等。
[15]委拉斯凱茲(Velazquez, 1599—1660),西班牙畫家,作品偏向寫實,代表作有《腓力四世》、《紡織女》等。
[16]庇西特拉圖(Peisistratus),古雅典僭主,實行保護中小土地所有者及獎勵農工商業的措施。
[17]梭倫(Solon, 630—560),古雅典政治家、詩人,曾當選執政官並進行政治和經濟方面的改革。
[18]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Gaius Julius Caesar),古羅馬政治家,後成為古羅馬獨裁者,被共和派貴族刺殺。代表作有《高盧戰記》等。
[19]拿破崙·波拿巴(Napoléon Bonaparte, 1769—1821),法國政治家、軍事家,多次擊敗保王黨的反撲和反法同盟的入侵,捍衛了法國大革命的成果。在位期間頒布的《民法典》成為後世資本主義國家的立法藍本。建立帝國後,他多次對外擴張,建立了龐大的帝國。
[20]埃德蒙·沃勒(Edmund Waller, 1606—1687),英國詩人,所用和諧而規律的詩體為後來的英雄偶句詩體鋪平道路。代表作有《去吧,可愛的玫瑰花》等。
[21]約翰·德納姆(John Denham, 1614—1669),英國詩人。
[22]埃德蒙·威廉·戈斯(Edmund William Gosse, 1849—1928),英國文學史家、評論家和翻譯家。他翻譯有易卜生等其他歐洲大陸作家的作品,另著有《18世紀文學史》、《現代英國文學史》等。
[23]威廉·戴夫南特(William Davenant, 1606—1668),英國詩人、劇作家和劇院經理,代表作有《眾才子》、《愛之神殿》等。
[24]威廉·黑茲利特(William Hezlitt, 1778—1830),英國作家、評論家,代表作有《莎劇人物》、《英國戲劇概觀》等。
[25]托馬斯·賴默(Thomas Rymer, 1641—1713),英國評論家。
[26]夏洛特·倫諾克斯(Charlotte Lennox, 1720—1804),英國詩人。
[27]奧古斯特·威廉·馮·施萊格爾(August Wilhelm von Schlegel, 1767—1845),德國文學評論家、語言學家和翻譯家,對梵語和東方語言均有研究,曾翻譯莎士比亞多種,代表作有《關於文學和藝術的講稿》等。
[28]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 1709—1784),英國作家、評論家和辭書編纂者,所編《英語大辭典》開創了英文詞典學的新階段,代表作還有長詩《倫敦》、《人類欲望的虛幻》等。
[29]本·瓊森(Ben Jonson, 1572—1637),英國劇作家、詩人和評論家,代表作有《鍊金術士》、《巴托羅繆市集》等。
[30]理察·斯梯爾(Richard Steel, 1672—1729),英國散文家、評論家和劇作家,與艾迪生共同創辦《閒談者》和《旁觀者》雜誌。
[31]威廉·里恩·費爾普斯(William Lyon Phelps, 1865—1943),美國教育家、文學批評家,代表作有《現代小說家評論家》、《20世紀戲劇》等。
[32]詹姆斯·湯姆森(James Thomson, 1700—1748),英國詩人,代表作有《四季》、《自由》等。
[33]馬修·格雷戈里·劉易斯(Matthew Gregory Lewis, 1775—1818),英國小說家、劇作家,成名作《僧人》為他贏得了「僧人劉易斯」的綽號。
[34]愛德華·揚(Edward Young, 1683—1765),英國詩人、劇作家,代表作有長篇諷喻詩《哀怨,或夜思》等。
[35]威廉·科林斯(William Collins, 1721—1759),英國詩人,代表作有《波斯牧歌》、《淳樸頌》等。
[36]托馬斯·沃頓(Thomas Warton, 1728—1790),英國詩人、評論家。
[37]約瑟夫·沃頓(Joseph Warton, 1722—1800),英國詩人、評論家。
[38]約翰·丹尼斯(John Dennis, 1657—1734),英國劇作家、評論家。
[39]約翰·默里(John Murray, 1778—1843),英國出版家。
[40]羅伯特·騷塞(Robert Southey, 1774—1843),英國詩人、散文家,代表作有《納爾遜傳》、《撒拉巴》等。
[41]埃德溫·迪勒·斯塔伯克(Edwin Diller Starbuck, 1866—1947),美國宗教心理學者。
[42]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法國哲學家、作家,啟蒙運動的代表人物之一,其思想和著作對法國大革命以及19世紀浪漫主義文學產生巨大影響,在教育上主張「回歸自然」,讓兒童的身心自由發展,代表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新愛洛漪絲》、《一個孤獨散步者的遐想》等。
[43]聖伯爾納鐸(St. Bernard de Clairvaux, 1090—1153),法國基督教神學家,神秘主義者,代表作有《論恩寵與自由意志》、《致神殿騎士團書》等。
[44]烏菲茲美術館(Galleria degli Uff izi),位於義大利佛羅倫薩市,於1765年起對外開放,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美術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