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課 · 小說與社會
我們時常都可以聽到人說:「俺,沒有事情作,看小說。」「放了假怎麼消遣?看小說吧。」事實上坐櫃檯生意不忙的店員,辦公室無事可作的公務員,甚至於廠長、委員,不走運的牙醫,脾氣大的女護士,儘管生活不同,身分不同,可是他們將不約而同,用看小說來耗費多餘生命,且從小說所表現的人事哀樂中取得快樂和教育。即試從家中五十歲左右認識字的老媽媽,和十歲以上的小學生,注意注意他們對小說故事的發迷,也可證明我的「從小說取得快樂和教育」是件如何普遍而平常的事情。許多家長對孩子讀書成績不滿意,就常向人說:「這孩子一點不用功,看小說發了迷。」其實小說也是書,何嘗只有小孩發迷?我知道有四個大人就可稱為「小說迷」,不過和小孩子發迷的情形稍稍不同。第一個是弄社會科學的李達先生,和家中孩子們爭看《江湖奇俠傳》時,看到第十三集還不肯歇手。第二個是弄哲學的金岳霖先生,讀偵探小說最多,要他談「偵探小說史」,一定比別的外文系教授還當行。還有一個中央研究院梁思永先生,是發掘安陽殷墟古物的專家(照他自己說應當是挖墳專家,因為他挖過殷商帝王名臣墳墓到一千三百座),可是除專行以外,他最熟悉的就是現代中國小說。他不僅讀得多,而且對作品優劣批評得異常中肯。更有一個一般人全猜不著的小說通,即主持軍事航空的周軍柔先生,他不僅把教「現代小說」的人所重視的書都欣賞到,此外近三十年來的舊章回小說,也大多數被他欣賞到了,對這些作品內容得失提出的意見,恐怕不是目下三腳貓教授能答覆的。從這些例子看看,我們即不能說「小說的價值如何大」,至少得承認「小說的作用實在大」。因為它們不僅有時使家中孩子發迷,也可使國內第一流專家分點心!
從前人筆記小說上談小說作用,最有趣味的是鄒弢《三借廬筆談》記蘇州人金某讀《紅樓夢》事。這個人讀發了迷,於是就在家中設了個林黛玉的木牌位,每天必恭恭敬敬祭一祭。讀到絕粒焚稿時,代書中多情薄命才女傷心,自己就不吃飯,哭得不成個樣子。久而久之,這人自然發了瘋,後來悄悄出門去訪「瀟湘妃子」,害得家中人著了急,尋找了幾個月才找回。又陳其元《廬閒齋筆記》,記杭州某商人有個女兒,生得明艷動人,又會作詩,因愛好《紅樓夢》,致成癆病。病情沉重快要死去時,父母又傷心又生氣,就把女兒枕邊的那幾本書一起拋到火爐里燒去。那個多情女子卻哭著說:「怎麼殺死我的寶玉?」書一焚,她也就死去了。這些人這些事不僅從前有過,現在說不定還有很多。讀了《紅樓夢》,稱寶玉作「真情人」而傾心拜倒的,實大有其人。又或稍能筆墨,間常害點小病,就自以為是黛玉的,也大有其人。古人所不同處,只是蘇州那個姓金的,愛戀的是書中美人,杭州那個老闆姑娘,愛戀的是書中才子,現今的先生小姐,卻自己影射自己是寶玉黛玉,愛戀的是他自己罷了。
我們討論小說的價值以前,先得承認它的作用。這因論數量,小說數量特別多,內容好壞不一致,然而「能引起作用」倒差不多。論影響,小說流行相當久,範圍特別廣,即從《三國演義》來說,遍中國的關帝廟,廟中那位黑臉毛鬍子周倉,周倉肩上扛的那把青龍偃月刀,都是從這個小說來的。下層社會幫會的合作,同盟時相約「禍福同當」,以及此後的分財分利,也似乎必援引《桃園結義》故事。可見得同一小說,它的作用便不盡相同。姚元之《竹葉亭雜記》,說雍正時一個大官保薦人材,在奏文中引用小說里孔明不識馬謖故事,使皇帝生了氣,認為不合,就打了那個官四十大板,並枷號示眾。然而陳康琪的《燕下鄉脞錄》,卻說順治七年大學士達海、范文程等,把《三國演義》譯成了滿洲文,蒙賞鞍馬銀幣。滿洲武將額勒登保的戰功,據說就是得力於這個翻譯小說的(比較時間略前,明末忠臣李定國也是受《三國演義》影響,而由賊做官,終於慷慨殉國)。
所以從小說「作用」談「價值」,我們便可以明白同樣一個作品,給讀者可好可壞。有時又因為讀者注意點不同,作品價值即隨之而變。《紅樓夢》《水滸傳》,衛道老先生認為它誨淫誨盜,家中的大少爺二小姐和管廚房的李四,說不定反用它當做隨身法寶,倘若另外來個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他把書仔細讀過後,卻會說「這簡直是幾百年來中國最真實有用的社會史料」!
又從作者那方面來看「價值」,也很有意思。讀過《笑林廣記》的人,決不能說這本書有什麼價值。可是這類書最先一部,名為《笑林》,卻相傳是魏文帝曹丕作的(這算是皇帝作的唯一小說!即不是他做的,也是留在這個皇帝身邊說笑話的邯鄲淳做的)。孔子好像是個和小說和笑話不能發生關係的人了,然而千年後的人,對孔子保留一個印象,比較活潑生動的,並不是他讀《易》時韋編三絕、鐵撾三折,倒是個並不真實帶點諧謔的故事,即韓嬰的《韓詩外傳》上,載孔子與子貢南遊阿谷之隧,見一個女子「佩瑱而浣」,因此派子貢去和女子談話那個故事。這又可見寫一個歷史上莊嚴重要人物,筆下莊嚴亦未必即能成功,或從別的方法上表現,反而因之傳世。表現得失既隨事隨人而定,它的價值也就不容易確定了。從這裡我們可以明白涉及小說的社會問題,是個多麼複雜的問題。同是用一組文字處理人事,可作成的只是些瑣瑣碎碎的紀錄,增加鬼神迷信妨礙社會進步的東西,也可保留許多人類向上的理想,和人生優美高尚的感情。大約就因為它與社會關係太複雜又太密切,所以從一本書的作用上討論到價值時,意見照例難於一致。我們試從近三十年中國這方面的發展看看,可見它和社會如何相互影響。明白過去,或可保留一點希望於未來。
民國初元,社會對於「小說」的關係,可從三方面見出:一是舊小說的流行,二是新章回小說的興起,三是更新一派對於小說的社會意義與價值重估。
當時舊小說的流行,應當數《水滸》《三國》《西遊》《封神》《說唐》《小五義》《兒女英雄傳》《鏡花緣》《綠野仙蹤》《野叟曝言》《情史》《紅樓夢》《聊齋志異》《今古奇觀》……書雖同時流行,實在各有讀者。前一部分多普通人閱讀,有些人熟習故事,還是從看戲聽書間接來的。就中讀《三國》《水滸》,可滿足人英雄崇拜的愉快;讀《西遊》《鏡花緣》,可得到荒唐與幽默綜合的快樂;讀《封神榜》,照規矩必然得洗洗手,為的是與當時鬼神迷信習慣相結合。後一部分多書生和閨閣仕女閱讀,有的人從書中發現情人,有的人從書中得到知己。《聊齋志異》尤為人愛讀,為的是當故事說即容易動聽,就中《青鳳》《嬌娜》《黃英》《嬰寧》這類狐鬼美人,更與自作多情孤單寂寞的窮書生戀愛願望相稱。《今古奇觀》中的《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賣油郎獨占花魁》,故事說給妓女和小商人聽時,很可能會贏得他們許多眼淚,並增加他們許多幻想!
至於新章回小說的興起,是與報紙雜誌大有關係的。如《九尾龜》《官場現形記》《海上繁華夢》《孽海花》《留東外史》《玉梨魂》……這些作品多因附於報紙上刊載,得到廣大的注意,(那時上海申、新二報是國內任何一省都有訂戶的!)它的特點是漸趨於一致的社會性。故事是當前的,注重在寫人寫事。或嘲笑北京官場,或描寫上海洋場,或記載晚清名士美人掌故,或記載留日學生捨命戀愛,或繼續傳統才子佳人悲歡離合情節。如蘇曼殊、徐枕亞等人作品,就名為「香艷小說」,它的時間短,分布少,當然不如舊小說普遍,然而它的影響可不小!因為北京的腐敗、上海的時髦以及新式人物的生活和白面書生的戀愛觀,都是由這類小說介紹深印於國內讀者腦中的。作品既暴露了些社會弱點,對革命進行自然即有大作用。然而當時有一部分作家,已起始借用它作「訛詐老闆」或「阿諛妓伶」工具,所以社會對小說作家就保留個「才子流氓」印象,作品的價值隨之而減少。這件事,間接刺激了新文學的興起,且直接制定了章回小說的死命。
至於更新一派的人把小說社會價值重估,是配合維新思想而來的。吳稚暉先生為提倡科學教育,來寫《上下古今談》。林琴南先生大規模譯歐洲小說,每每在敘言上討論到小說與德育問題。梁啓超先生更認為小說對國民影響大,作用深,主張小說在文學上應當有個較新的看法,值得來好好設計,好好發展培養它。林譯小說的普遍流行,在讀者印象中更能接受那個新觀念,即「從文學中取得人生教育」。雖然這個新觀念未能增加當時讀者對小說的選擇力,因為和林譯小說同時流行的小說,就是《福爾摩斯偵探案》。然而一個更新的文學運動,卻已醞釀到這個新讀者群中,到民八 (6) 即得發展機會。新文學是從這個觀念加以修正,並得到語體文自由運用的便利,方有今日成就的。
到現在來說小說和社會,有好些情形自然都不同了。第一是舊小說除了幾部較重要的還有因為重新印行重新分配得到讀者,其餘或因為流行數量越來越少,或因為和讀者環境生活不合,不僅老先生所擔心的誨淫誨盜小說作用已不大,就是維新派擔心的鬼狐迷信與海上黑幕小說 (7) ,也不能有多大的作用了。一般印象雖好像還把小說當消遣品,小說作家和作品在受過初級教育以上的年青人方面,卻已具有「先知」「經典」意味。大學校已把它當作一種研究課目,可作各種討論。國立圖書館更有個小說部門,收藏很多書籍,國家準備獎金,且給作品一種學術上的敬視,把它和純數學以及史學等等並列。國家在另外一方面,為扶持它、培養它,每年還花去不少錢。國內出版業在這方面投資的,數目更極可觀。一個有成就的作家,所能引起讀者給予的敬意和同情,若從過去歷史追溯,竟可說是空前的!就拿來和當前社會上一般事業成功比較,也可以說是無與比肩的!
說到這一點時,我們自然也還得另外知道些事情。我意思是把那個缺點提一提,因為缺點是隨同習慣而來,還需要從討論上弄明白,可想法補救的。譬如說,過去十年新文學運動和政治關係太密切,在政治上不穩定時,就得犧牲了些有希望的作家。又有些雖還好好地活著,因為「思想不同」,就受限制不能好好地寫他的作品發表。又有些因為無從在比較自由情形下工作,索性放下原有工作去弄政治,這個作風又照例是能增加糾紛而無助於文學發展的。這實在是我們國家的損失,值得有心人重視。其次是文學運動過去和商業關係不大好,立法上保障不生作用,因此國內最知名作家,他的作品儘管有一百萬本流行,繁榮了那個新出版業,作者本人居多是無所得的。直到如今為止,能靠出版稅收入過日子的小說作家,不會過三五位。冰心或茅盾,老舍或丁玲,即或能有點收入,一定都不多。因此作家縱努力十年,對國家社會有極大貢獻,社會對他實在還說不上什麼實際貢獻。他得做別的事才能養家活口,所以有些作家到末了只好擱下創作,另尋生活,或教書經商,或做官辦黨,似乎反而容易對付。有些人誠實而固執,缺少變通,還夢想用一支筆來奮鬥,到末了也就只好在長窮小病中死去,倒下完事。這自然更是國家的損失!一個進步的國家,照理不應當有這種現象的。(因為這縱不是負責方面的罪過,至少也是可負疚的羞恥!)關於這一點,我們實在需要出版業方面道德的提高,和國家在立法上有個保障,方能望得到轉機,單是目前的種種辦法,還是不夠的!從商業觀點來看一本好書,也許不過是它能增加一筆收入,別無更深的意義,標準就不會高。至於從國家觀點看來,一本好書實值得由國家來代為出版,代為分配。照目前中國情形,一本好書印行十萬到五十萬本,總有辦法可分配的!國家來作這件事,等於向全國中優秀腦子和高尚情感投資,它的用意是尊重這種腦子並推廣這種情感。即或麻煩一點,但比別的設計究竟簡單得多,而且切於實際得多!作者若能從這個正當方式上得到應得的版稅,國家就用不著在這問題上花錢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