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譯註 · 四四、總術

《總術》是《文心雕龍》的第四十四篇,綜合論證寫作方法的重要性。劉勰的創作理論是很廣泛的,從根本原則到具體技巧問題,都分別作了專篇論述。本篇是總的論述掌握創作方法的重要。 全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論「文」、「筆」之分。自晉、宋以後,「文」、「筆」之分逐步明確起來。劉勰對這種區分,基本上是贊同的,所以,上卷是「論文敘筆」,按「文」、「筆」兩大類分別列論。但對顏延之的「文」、「筆」、「言」之分,則取反對態度。 第二部分在對論創作技巧的《文賦》進行批評之後,提出「研術」的重要意義。劉勰認為文學創作和音樂一樣,樂師雖不一定能掌握一切樂器和曲調,但必須懂得音樂的基本方法。所以說:「才之能通,必資曉術。」只有全面研究各種文學體裁,明確寫作的基本法則,才能在文學創作上取得勝利。 第三部分以下棋和擲採為喻,來進一步說明掌握寫作方法的必要。下棋是要講究方法的,掌握了寫作方法的作家,就同會下棋的人一樣,可以獲得成功。擲采則是碰機會,不懂得寫作方法的人就和擲采一樣,即使偶有所得,卻不能取得完全成功。因此,劉勰要求作家必須「執術馭篇」,而不要在寫作上去碰運氣。 「文」、「筆」之辨,是晉、宋以來文學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正所謂「文場筆苑,有術有門」。多種多樣的「文」和「筆」的出現,表現方法問題也隨之複雜和重要起來。因此,有必要「務大體」,窮根求源,探索「乘一總萬」的寫作方法。本篇把「文」、「筆」之辨和「執術馭篇」兩個問題,「列在一篇」來討論,其原因就在這裡。本篇雖未提出什麼新的創作理論,但對文學創作提出一個總的要求,卻是很值得重視的。劉勰要求文學作品應寫得:「義味騰躍而生,辭氣叢雜而至。視之則錦繪,聽之則絲簧,味之則甘腴,佩之則芬芳。」除了內容充沛,辭采豐富外,這裡還突出強調了文學作品的藝術性及其感人力量。劉勰在他的創作論的總結中提出這種要求或理想,這很有助於我們對其整個創作論的理解。《神思》以下各篇,正是為如何創造出這樣理想的作品所做的分論。 (一) 今之常言1,有「文」有「筆」2;以為無韻者「筆」也3,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4,別目兩名5,自近代耳6。顏延年以為7:「筆」之為體,「言」之文也8;經典則「言」而非「筆」9,傳記則「筆」而非「言」10。請奪彼予11,還攻其楯矣12。何者?《易》之《文言》13,豈非「言」文14?若「筆」不「言」文15,不得雲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為16:發口為言,屬筆曰翰17,常道曰經,述經曰傳18。經傳之體,出「言」入「筆」19;筆為言使20,可強可弱21。分經以典奧為不刊22,非以「言」、「筆」為優劣也。 〔譯文〕 近來人們常常說,文章有「文」和「筆」兩種;他們認為不講究音節的是「筆」,講究音節的是「文」。文本來是補充和修飾語言的,按理說可以包含《詩經》、《尚書》兩方面的作品;至於分成兩種,那是晉代以後的事。顏延之以為:「筆」這種體裁,是有文采的「言」;儒家經書是「言」而不是「筆」,而傳注乃是「筆」不是「言」。我現在就借顏延之的矛,來反攻他的盾。為什麼這樣說呢?《周易》中的《文言》,豈不是有文采的「言」嗎?假如「筆」是有文采的「言」,那麼就不能說經書不是「筆」了。顏延之想建立新的論點,可是我看他的論點還不能建立起來。我認為:口頭說的叫做「言」,書面寫的叫做「筆」;說明永久性道理的叫做「經」,解釋經書的叫做「傳」。經和傳的體裁,就顯然不應屬於「言」而應屬於「筆」了;用筆寫來代替口說,文采可多可少。儒家經典以其內容深刻而不可磨滅,並不是以顏延之所謂無文采的「言」和有文采的「筆」來定其高下的。 〔注釋〕 1 今:指晉、宋以來。 2 「文」、「筆」:「文」和「筆」的區別,說法不一。大體上講,「文」是比較講究文采的作品,如詩歌辭賦之類;「筆」是偏重於應用方面的作品,如政治、歷史、學術論著之類。 3 韻:指節奏,這裡泛指文章的音節,不限於句末的押韻。 4 《詩》:指《詩經》,代表講究音節的作品。《書》:指《尚書》,代表不講音節的作品。 5 目:稱。 6 近代:指晉、宋期間。「文筆」連用成詞,早在漢代已經出現,晉代用的更多,但以「文筆」對舉而明確其區別,則始於南朝宋代:「宋文帝間(顏)延之諸子才能。延之曰:『竣得臣筆,測得臣文。』」(《南史·顏延之傳》) 7 顏延年:名延之,晉宋之間的作家。他主張把作品分成「文」、「筆」、「言」三種。 8 「言」之文:顏延之認為「文」的文采比「筆」多,而「筆」的文采又比「言」多,所以說「筆」是有文采的「言」。 9 「經典」句:顏延之認為經書(如《尚書》)文采很少,所以屬於「言」。 10 「傳記」句:顏延之認為傳注(如《左傳》)的文采稍多,所以屬於「筆」。顏延之上述意見的原文今不存。 11 矛:長柄有刃的兵器。 12 楯(dùn盾):即盾,打仗時防禦用的盾牌。 13 《文言》:《周易》中的一部分,相傳為孔子闡述《易經》所作。 14 豈非「言」文:顏延之認為經書都屬無文采的「言」,但劉勰認為《文言》卻有文采,所以用來反駁他。 15 不:黃侃認為是「為」字之誤。王利器校作「果」。此句是複述顏延之所論「筆」是「『言』之文」的意思。 16 予:劉勰自稱。他反對顏延之以文采多少來做「經」、「傳」、「言」、「筆」的區別。 17 屬筆曰翰:楊明照校註:「按《論衡·書解》篇:『出口為言,集札為文。』又:『出口為言,著文為篇。』又按以下『出言入筆,筆為言使,及『非以言筆為優劣也』驗之,屬筆曰翰,疑當乙作屬翰曰筆。」翰:筆。屬翰:就是用筆來寫。 18 「常道」二句:張華《博物志·文籍考》:「聖人製作曰經,賢者著述曰傳。」 19 出「言」入「筆」:因為經傳都是書面作品,所以不應屬於「言」(指不屬「發口為言」的「言」),而應屬於「筆」(指「屬翰曰筆」的「筆」。這是劉勰所理解的「言」和「筆」,不是顏延之的所謂「言」和「筆」)。 20 使:用。 21 強、弱:指文采的多、少。 22 分經:應為「六經」。典:常。奧:深。不刊:不可磨滅。刊:削去。 (二) 昔陸氏《文賦》1,號為曲盡2;然泛論纖悉3,而實體未該4。故知九變之貫匪窮5,知言之選難備矣6。凡精慮造文,各競新麗;多欲練辭7,莫肯研術8。落落之玉9,或亂乎石;碌碌之石10,時似乎玉。精者要約11,匱者亦鮮12。博者該贍13,蕪者亦繁14。辯者昭晰15,淺者亦露。奧者復隱16,詭者亦典17。或義華而聲悴18,或理拙而文澤。知夫調鍾未易19,張琴實難20。伶人告和21,不必盡窕槬桍之中22;動用揮扇23,何必窮初終之韻24?魏文比篇章於音樂25,蓋有徵矣26。夫不截盤根27,無以驗利器;不剖文奧28,無以辨通才29。才之能通,必資曉術30。自非圓鑒區域31,大判條例32,豈能控引情源33,制勝文苑哉? 〔譯文〕 從前陸機的《文賦》,據說談得很詳細;但是裡邊多講瑣碎的問題,卻沒有抓住要點。可見事物的變化是無窮的,而真正懂得寫作的人卻較少。一般作家精心撰文,都努力爭取新奇華麗,常常只注意文辭的選擇,而不去鑽研寫作的方法。譬如在成堆的玉中,不免有些和石塊相類;在稀有的石頭中,偶然也有好像玉的。同樣,用心寫作的人,文章比較簡潔;可是文思貧乏的人,篇幅也多短小。才華豐富的人,常常下筆千言;但是文風雜亂的人,也寫得非常冗長。善於雄辯的人,條理十分清楚;不過學識淺薄的人,辭句也極顯露。思想深刻的人,寫出來有時難懂;可是故作怪僻的人,也有晦澀的毛病。有的文章意義豐富,而聲調音節顯得較差;有的文章講道理比較拙劣,而文句卻很潤澤。正如音樂一樣,敲鐘彈琴都不容易。一個樂師要演奏得音調和諧,不必大小樂器都會掌握;要能運用樂器,發揮作用,何須兼通一切曲調?曹丕把寫作比作音樂,是有根據的,因為都要求掌握法則。如果不能截斷彎曲的樹根,那就無法考驗刀鋸是否鋒利;同樣,如果不能分析深刻的寫作道理,也就不能看出作者是否有妙才。要使文才妙用無礙,就必須依靠通曉寫作方法。若非全面考察各種體裁,普遍明確各種法則,怎能掌握思想情感的來龍去脈,在文壇上獲得成功呢? 〔注釋〕 1 陸氏:指陸機,字士衡,西晉著名文學家。《文賦》:以藝術構思為中心的一篇創作論(見《文選》卷十七)。 2 號:稱,說。曲盡:詳盡。《文賦》中曾說:「他日殆可謂曲盡其妙。」 3 纖(xiān先):細小,悉:詳盡。 4 體:主體。該:兼備。 5 九:虛數,泛指眾多。貫:事。 6 知言:善於分析言辭,這裡指善於討論創作。漢武帝在元朔元年的《赦詔》中引詩云:「九變復貫,知言之選。」顏師古註:「貫,事也;選,擇也。」(見《漢書·武帝紀》)劉勰這兩句即用其意。 7 練:選擇。 8 術:方法。劉勰稱藝術構思為「馭文之首術」(《神思》),稱繼承與革新為「通變之術」(《通變》),甚至論「風骨」也說「茲術或違,無務繁采」(《風骨》)。所以,這裡的「術」,概括了劉勰所論各種創作原理、方法和技巧。 9 落落:多。河上公本《老子·法本》:「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註:「琭琭,喻少;落落,喻多。玉少故見貴,石多故見賤;言不欲如玉為人所貴,如石為人所賤,當處其中也。」 10 碌碌(lù路):同「琭琭」。 11 約:簡潔。 12 匱(kuì潰):缺乏。鮮:少。 13 贍(shàn扇):富足。 14 蕪:雜亂。 15 昭晰(xī西):明白。 16 復:複雜。隱:深奧。 17 詭(guǐ軌):不正常。典:應為「曲」,是曲折難懂的意思。 18 悴:弱。 19 調:調整。鍾:泛指樂器。 20 張:指張弦。 21 伶(líng靈)人告和:《國語·周語下》:「鍾成,伶人告和。」韋昭註:「伶人,樂人也。」和:調和。 22 盡:完全,這裡是說完全掌握。窕(tiǎo挑上):小。槬(huà化):大。這裡指大大小小的各種樂器。《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小者不窕,大者不槬。」杜預註:「窕,細不滿;槬,橫大不入。」桍(kū枯):這個字是衍文。中:恰當,這裡指音節的恰到好處。 23 動用:指樂器的運用。揮扇:指發揮音樂的作用。 24 窮:探索到底。初終:從頭到尾。韻:指曲調。 25 魏文:指魏文帝曹丕,他在《典論·論文》中用音樂比喻文學說:「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法度),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26 征:證,驗。 27 盤:彎曲。這兩句是化用東漢虞詡(xǔ許)的話:「不遇盤根錯節,何以別利器乎?」(《後漢書·虞詡傳》) 28 剖:分析。 29 通:妙用無礙。 30 資:憑藉。 31 圓:全面。鑒:察看。區域:指各種體裁。 32 判:裁決。條例:規則,這裡指寫作規則。 33 控引:控制、拉開,即駕馭。相傳司馬相如寫《上林賦》時,曾進行「控引天地,錯綜古今」的構思活動。(《西京雜記》卷二) (三) 是以執術馭篇1,似善弈之窮數2;棄術任心,如博塞之邀遇3。故博塞之文,借巧儻來4;雖前驅有功5,而後援難繼6。少既無以相接,多亦不知所刪;乃多少之並惑。何妍蚩之能制乎7?若夫善弈之文,則術有恆數8,按部整伍9,以待情會10;因時順機11,動不失正12。數逢其極13,機入其巧,則義味騰躍而生14,辭氣叢雜而至15。視之則錦繪16,聽之則絲簧17,味之則甘腴18,佩之則芬芳19:斷章之功20,於斯盛矣。夫驥足雖駿21,纆牽忌長22;以萬分一累23,且廢千里24。況文體多術,共相彌綸25,一物攜貳26,莫不解體。所以列在一篇,備總情變27;譬三十之輻28,共成一轂29,雖未足觀,亦鄙夫之見也30。 〔譯文〕 因此,如果能掌握方法來進行寫作,就像會下圍棋的人那樣講究技巧;如果拋棄方法而任意寫作,就像擲采的人那樣碰機會。所以,像擲采那樣寫作的文章,只依靠偶然得來,即使開始能寫成幾句,後邊也難於繼續。這樣,在內容少的時候,固然無法寫下去;在內容多的時候,也不知如何剪裁。既然不管內容多少都會感到困惑,那怎能掌握寫作的好壞呢?至於像會下棋那樣寫作的文章,則是在方法上按照一定的技巧,按部就班地和思想情感相配合;利用恰當的時機,一般是不會出錯的。技巧運用得很好,時機非常適合,就可在內容上做到意味濃郁動人,在文辭上也使得氣勢蓬勃起來。這種佳作,看在眼裡像五彩的錦繡,聽在耳里像琴笙演奏的音樂,嘗在嘴裡像肥美的肴饌,戴在身上像芬芳的香草:寫作的效用,這算達到極點了。千里馬雖然快,但韁繩不能太長;如有萬分之一的差錯,那就會影響到千里之行。何況文章各種體裁的寫作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各方面都要密切配合;如果其中有一點不協調,全文都要受影響。所以集中在本篇,全面考慮文學創作的種種不同情況,要像三十條車輻一樣,必須配合在一個車轂里。這裡談得雖很膚淺,也算我的一得之愚吧。 〔注釋〕 1 馭(yù玉)篇:指寫作。馭:駕馭。 2 弈(yì意):圍棋。數:技巧。 3 博塞(sài賽):古代擲采的局戲。 4 儻(tǎng躺)來:意外得來。《莊子·繕性》:「物之儻來,寄者也。」成玄英疏:「儻者,意外忽來者耳。」 5 前驅:在前邊走的人。這裡比喻文章的開端。 6 後援:比喻文章的後繼部分。 7 妍:美。蚩(chī吃):丑。 8 恆:指經常的,有定的。 9 部、伍:這裡指門類、次序。 10 情會:思想感情的會合。 11 因:沿襲、依照。 12 動:輒、每。 13 極:指中正。 14 義:作品中所表達的意義,與下句「辭」對舉,所以屬於內容方面。騰躍:跳動,指作品內容能感動人。 15 氣:指作者的氣質體現在作品中而形成文章的氣勢。叢:聚。 16 錦繪:指作品的形象鮮明。錦:雜色的絲織品。 17 絲簧:指作品的音韻和諧。絲:琴瑟一類的弦樂器。簧(huáng黃):樂器中的薄銅片,這裡指笙一類的管樂器。 18 味:品味。甘腴:指作品的內容豐富。腴(yú於):肥美。 19 佩:戴在身上。芬芳:范文瀾註:「佩之則芬芳,情志也。」 20 斷章:指寫作。斷:裁決。 21 驥(jì計):良馬。駿:迅速。 22 纆(mò末):繩索。這是用《戰國策·韓策三》中的故事:王良的弟子駕千里馬,「造父之弟子曰:『馬不千里。』王良弟子曰:『馬,千里之馬也;服(車衣),千里之服也。而不能取千里,何也?』曰:『子纆牽長。』故纆牽於事,萬分之一也,而難千里之行」。 23 累:妨礙。 24 且廢千里:指上引《戰國策》中所說「而難千里之行」。 25 彌綸:綜合組織的意思。《章句》篇說:「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積句而成章,積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無疵也;章之明靡,句無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這就是全篇共相彌綸的情形之一。 26 攜貳:《左傳·襄公四年》:「諸侯新服,陳新來和,將觀於我,我德則睦,否則攜貳。」指有離心。劉勰用以喻作品中某一部分不協調。如《練字》篇所說:「今一字詭異,則群句震驚。」 27 情:這裡指情況。 28 輻(fú扶):車輪中直木,即輻條。 29 轂(gǔ古):車輪中心圓木。《老子》:「三十輻,共一轂。」(第十一章) 30 鄙夫:劉勰自謙之詞。 (四) 贊曰:文場筆苑,有術有門1。務先大體,鑒必窮源2;乘一總萬3,舉要治繁。思無定契4,理有恆存5。 〔譯文〕 總之,在創作領域裡,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必須首先注意總體,徹底認清基本寫作原理;這樣就能根據基本原理來掌握各種技巧,抓住要點來駕馭一切。文思雖沒有一定的規則,寫作的基本原理卻是有定的。 〔注釋〕 1 門:類。 2 源:根源,指文學創作的基本原理。 3 乘:因。一:指上文說的「源」。萬:指上文說的「有術有門」。 4 契:約券,引申指規則。 5 理:指基本寫作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