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及其缺憾 · 二
我必須補充解釋一下剛才說過的情況:除了催眠性暗示以外,我從一開始還以另一種方式來運用催眠術。我用催眠術向病人詢問其症狀的起因;這方面的情況病人在清醒狀態中常常講得極不完整,要不就乾脆不講。這個方法不僅比單純的暗示性的要求或禁止似乎有效得多,而且也能滿足醫生的好奇心,因為,醫生畢竟擁有對他以單調的暗示程序竭力消除的症狀的病因加以了解的權利。
我達到這一不同程序的過程如下所述。還是在布呂克的研究所工作的時候,我結識了約瑟夫·布洛伊爾(Josef Breuer)博士。[165]他是維也納最受尊敬的家庭醫生之一,而且有從事學術研究的經歷,他已出版了好幾本有長久價值的關於呼吸生理學和平衡器官方面的著作。他智力超群,比我大14歲。我們的關係很快就密切起來,他成了我的朋友,我一有困難他便趕來援助。我們逐漸習慣於分享彼此的全部科學興趣。在這種關係中,獲益的當然是我。後來精神分析學說的發展,使我失去了他的友誼。付出這樣的代價對我來說是不容易的,但我對此無能為力。
甚至在我去巴黎之前,布洛伊爾就跟我談過一個癔症病例。在1880年到1882年之間,他用一種獨特的方法對她進行了治療,這種方法使他得以對於癔症症狀的起因和意義有了深入的了解。而這時,讓內的著作還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布洛伊爾反覆向我讀了病歷的片斷。我當時有一種印象:他所敘述的情況比以前的任何觀察都更接近於對神經症的理解。當我到達巴黎時,我決定把這些發現告訴沙可,我也確實告訴了他。可是這位權威人物對我關於這個問題的概述並不感興趣,我也就再也沒提此事,任其淡忘。
回到維也納,我再次轉到布洛伊爾的觀察結果上,讓他更詳細地向我述說此事。原來病人是一個受過相當好的教育並且很有才華的少女,她是在護理父親時得了這種病的。她非常愛自己的父親。當布洛伊爾接診這個病人時,他仔細研究了病人以往的病例,表明她經常處於一種痙攣性麻痹、抑制和精神錯亂的複雜狀態之中。一次偶然的觀察使她以前的醫生髮現,如果誘使她說出當時支配她的情感性幻覺,那麼她的這些意識模糊狀態便可以消除。從這個發現中,布洛伊爾得出了一種新的治療方法。他設法使她進入深度催眠狀態,每次都讓她講出壓抑她思想的是什麼東西。用這種方法把她的壓抑性情緒混亂的發作克服以後,再用同樣的程序來消除她的抑制和身體失調。在覺醒狀態中,這個姑娘和其他病人一樣,對自己的症狀起因說不出多少情況,而且也發現不了這些症狀和她自己的生活經歷之間的任何聯繫。在催眠狀態中,她馬上能發現這一缺失的聯繫。原來,她的所有症狀都可追溯到護理父親時經歷過的一些使之激動的事件中去。也就是說,她的症狀具有意義,是那些令人激動的情境的殘留印象或潛意識回想(reminiscences,亦譯「記憶恢復」)。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發現,她守護在父親病床前的時候,曾經出現過某種不得不壓抑的思想或衝動。於是代之而起便出現了後來的這種症狀作為替代物呈現出來。但通常這種症狀並非個別「精神創傷」場面的沉澱物,而是許多類似情境累積的結果。當病人在催眠狀態中,以幻覺的形式將類似這樣的一個情景從頭到尾重新回憶一遍,並在這個過程中將她當時的情緒和最初被壓抑的心理活動自由地表達出來,那麼,這種症狀便消除而不再復發。通過這種方法,經過長期的艱苦努力,布洛伊爾成功地消除了她的全部症狀。
病人康復了,而且一直很好。事實上,她已能勝任重要的工作。但是在這種催眠治療的最後階段,還有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對此,布洛伊爾從不給我指出。而且我也不理解他為什麼要把這個在我看來非常珍貴的發現長期秘藏起來,而不把它貢獻出來以豐富科學事業。然而,最緊迫的問題是:是否可能從他在單一病例上所發現的東西之中,概括出一般性結論來。在我看來,他所發現的東西的那種狀態具有如此基本的性質,只要能證明在一個人身上發生過,那麼我相信它肯定也會出現在每一個癔症患者身上。但是,這個問題只能靠經驗來決定。因此,我開始用我的病人重複布洛伊爾的研究。最後,尤其是在我1889年拜訪了伯恩海姆、在他告訴我催眠暗示的局限性以後,我專攻此事,其他什麼也沒幹。經過幾年的觀察,我發現,他的研究成果在每一個容易接受這種治療的患者身上總是能夠得到驗證。這時,在我使用類似於他所用的觀察形式,積累了相當數量的材料之後,我向他建議,我們應該合作出版一本著作。起初他堅決反對,但最後同意了。特別是因為與此同時,讓內的著作搶先提出了一些類似於他的研究成果,如將癔症症狀追溯到病人生活中的事件上去,以及通過同類程序反覆催眠以消除症狀等。1893年,我們發表了一篇導引性質的文章「論癔症現象的心理機制」,隨後在1895年,我們又合作出版了《癔症研究》一書。
如果我到目前為止在上文中所敘述的這些經過使讀者認為,《癔症研究》一書,就其材料內容的全部要點來說,是布洛伊爾的思想成果,那麼,這正是我本人所一直堅持的觀點,也是我在這裡再一次重複的目的。但就書中所提出的理論來說,我確實是做出了貢獻的,至於我的貢獻達到何種程度,現已無法確定。[166]不管怎麼說,那一理論是實事求是的,幾乎就是對那些觀察的直接描述。它並非想要確定癔症的性質,而只是對癔症症狀的病因有所闡明。因此,它強調情緒生活的意義,強調區別潛意識心理活動和有意識(或者確切地說是能夠意識到的)心理活動的重要性;它採用了動力因素(dynamic factor)的概念,假設某種症狀的發作是因為某種情感的抑制;它還採用了經濟因素(economic factor)的概念,認為同一症狀實際上就是人體一定能量轉換的結果,否則這種能量便會通過某種其他方式而發揮作用(後面這一過程被描述為「轉換」conversion)。布洛伊爾把我們所使用的方法稱作「宣洩法」(亦譯「疏泄法」,cathartic),把其治療目的解釋為,是要規定出維持這種症狀的一定量的情感已經走上歧路,正如當時表現的那樣已被抑制在那裡,所以我們應該將其引入正軌,它只有沿著這條道路才可能得到釋放(abreaction,亦譯「發泄」)。這種宣洩程序的實際效果是令人相當滿意的。它的後來變得很明顯的不足之處,也是所有催眠治療形式的那些不足之處。現在仍有許多心理治療醫生,對宣洩法的理解並沒有超出布洛伊爾的水平,仍在談論它的好處。作為一種簡便的治療方法,它的價值是由西梅爾(Simmel)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治療德國軍隊中的戰爭神經症而重新得到證實的。宣洩法理論並沒有太多地論述性慾問題。在我提供給《癔症研究》一書的那些病歷當中,性因素起一定作用,但是對於性慾的注意程度和對於其他情緒刺激的注意程度基本上是相等的。布洛伊爾在書中談到那個姑娘時——她因為是布洛伊爾的第一個病人,所以從那時起就很出名了——曾提到,她在性方面的發育當時還很不成熟。這樣一來,便很難從《癔症研究》一書中看出,性慾在神經症病源學中到底起著多大的重要作用。
接下來的發展階段,也就是由宣洩法向狹義的精神分析的轉變階段,我已多次詳細地敘述過,很難再提出什麼新的事實。形成這一階段開端的事件,是布洛伊爾從我們的共同工作中的引退,這樣我便成了他的未竟事業的唯一繼承人。在很早的時候,我們之間便有分歧,但這些分歧並沒有使我們分離。在回答下面這個問題上,布洛伊爾傾向於贊成所謂的生理學理論,即:一種心理過程何時開始使人致病,換句話說,這種心理過程在什麼情況下變得不可能通過正常方式加以處理。他認為,那些找不到正常發泄途徑的過程,產生於異常的「類催眠」的心理狀態之中。這樣便又產生了一個關於這些類催眠狀態是如何產生的問題。而我卻與此相反地傾向於認為,存在著多種力的交互影響,以及在正常生活中所觀察到的各種目的和意圖的作用。這樣就出現一種「類催眠的癔症」與「防禦性神經症」之間的分歧情況。但是,如果沒有其他一些因素起作用的話,他還不至於因為這樣的分歧而離開這一課題。其中一個原因,無疑是他既是醫院裡的醫生,又是一個私人大夫,這占去了他的大量時間。同我一樣,他不可能把全部力量投入到宣洩法的工作上來。此外,我們的著作在維也納和德國所受到的冷遇對待也影響了他。他的自信心和抵抗力可不如他其餘的心理結構那樣發達。例如,當《癔症研究》遭到了斯圖呂貝爾(Strümpell)[167]的嚴厲駁斥時,我能夠因他的批評顯露的對該書缺乏理解而感到可笑,但布洛伊爾卻感到受到了傷害,並變得沮喪起來。但是,他做出這一決定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個人的進一步研究已進入新的方向,而他則發現自己無法調和。
我們在《癔症研究》一書中試圖建立的理論,正如我前面已經說過的那樣,還很不完善。尤其是我們幾乎沒有觸及病源學的問題,沒有觸及致病過程的根源問題。後來,我從我迅速積累的經驗中認識到,在神經症現象背後起作用的,並不是任何一類情緒刺激,而常常是一種性本能。它或者是一種當時的性衝突,或者是早期性體驗的影響。對於這種結論,我當時還沒有思想準備,而且以前也毫無預料,因為我開始研究神經症時根本沒有一點設想。1914年寫《精神分析運動史》時,我回想起布洛伊爾、沙可和克洛巴克(Chrobak)向我說過的一些話,很可能是這些話使我較早地發現這個問題。但在當時,我並沒弄懂這些權威們講的這些話是什麼意思。實際上,他們所告訴我的內容,比他們自己理解的、或者準備辯護的東西更要多一些。我從他們那裡聽來的這些話在我頭腦中處於潛藏和靜止的狀態,直到我進行宣洩法實驗時才把它們引發出來,仿佛是明顯的新發現。我當時也沒有意識到在得出癔症起因於性慾的結論時,我是回到醫學的最初階段,並且追溯到柏拉圖的一個思想。這是我後來才從哈夫洛克·靄理士(Havelock Ellis)的一篇文章里知道的。[168]
在這個令人吃驚的發現的影響下,我採取了一個重大步驟。我超出癔症的研究範圍,開始調查那些在我諮詢時間大批到來的所謂神經衰弱症患者的性生活。這種實驗確實使我失去了作為一個醫生的聲譽,但也使我更加確信自己的發現。在幾乎三十年後的今天,這種信念依然堅定如初。在治療過程中,要克服許多含糊其辭的東西和難以理解的現象。但是,一旦這些克服之後,便能發現,在所有的這種病人身上,都存在著嚴重的性功能惡習濫用現象。一方面是這些性功能的惡習濫用;另一方面是神經衰弱症。考慮到兩者都是這樣普遍地存在著,所以,兩者經常同時出現也許並不證明什麼。但是,比起這明顯的事實來,其中還有更多的東西。進一步仔細觀察使我認識到,從這種在神經衰弱症的名目掩蓋下的混亂臨床現象中,可以區分出兩種基本的不同類型。這兩種類型有可能以任何一種混合程度出現,但儘管如此,我們仍然可以在其純粹形式中對其進行觀察。在一種類型中,其主要表現是焦慮發作,並伴有相應的症狀、基本的形式和長期的替代性症狀,我因此把它命名為「焦慮性神經症」,而用「神經衰弱症」這個詞來表示另一種類型。這樣一來就很容易確定如下事實:這些類型的每一種,都具有不同的性生活反常作為其相應的病源學因素。前一種類型是性交中斷,未達高潮的性興奮,以及性慾節制;而後一種類型則是過度手淫,頻繁夢遺。有一些很有啟發性的特殊病例,這些病人在臨床中曾經表現出從一種類型向另一類型的驚人的改變。從這些病例中可以證明,在這種基本的性生活規律中,曾經有過一次相應的變化。如果有可能制止這種濫用而代之以正常的性生活,這種狀況便會大大改善。
因此,這就使我毫無例外地把神經症都當作性功能紊亂來看待,而所謂「真性神經症」,則是這種紊亂的直接中毒表現,精神神經症則是其心理表現。作為醫學工作者所特有的良心,使我對於自己得出這一結論感到滿意。我希望我的發現填補了醫學科學中的一個空白。以前的醫學在處理這一具有如此重大生物學意義的功能時,只是考慮那些由傳染或嚴重的解剖上的病變所引起的損傷,而沒有考慮任何其他損傷。此外,這一發現在醫學方面還得到了如下事實的支持:性慾並非某種純心理的東西。它也有肉體的一面,並且其中可能還有某種特殊的化學過程,而引起性興奮的原因則可能是由於存在著某種目前還不知道的特殊物質。一定也有一些充分的理由可以說明,這種真正自發性神經症為什麼不像其他種類的疾病,而更接近於中毒和禁慾現象,或者突眼性甲狀腺腫。那些中毒和禁慾現象的發生,是由於服用或缺乏某種有毒物質,而突眼性甲狀腺腫則有賴於甲狀腺的分泌。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機會回到那種「真性神經症」[169]的研究上去,同時也沒有其他任何人來繼續做我的這一部分工作。今天如果回過頭來再看一看我早期的研究成果,我所得出的印象是:這些發現,不過是可能要複雜得多的課題的一個初步的粗略梗概。但總的來說,我認為這些研究成果今天仍然適用。如果我後來能夠對單純青少年神經衰弱症的更多病例進行精神分析的檢查的話,那我就非常滿意了。遺憾的是沒有這種機會。為了避免誤解,我想闡明這樣一點:我絕非否認在神經衰弱症中存在有心理衝突和神經症情結。我所堅持的是:這些病人的症狀,並不是由心理因素決定的,或者通過分析就可以除去的,這些症狀必須被看作是紊亂的性化學過程的直接中毒的後果。
在《癔症研究》一書出版以後的幾年當中,根據性慾在神經症病源學中所起的作用而得出了這些結論之後,我向各種醫學學會宣讀了有關這一課題的一些論文,但所得到的反應只是懷疑和否認。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布洛伊爾竭盡全力以個人的最大影響來支持我,但效果甚微。並且很明顯可以看出,他對於神經症的性慾病因論這一認識是顧慮重重的。他本來可以用他的第一個病人向我施加壓力,或者至少來為難我。不論怎麼說,在這個病人身上性的因素顯然是不起作用的。但他從未這樣做過。直到我開始對這一病人進行正確解釋,並且根據他以前的一些言論,對於他關於這一病人的治療結論進行重新修正時,我才懂得他之所以這樣做的原因。原來,就在對這一病人的宣洩工作似乎就要完成的時候,這個姑娘突然出現了一種「愛戀移情」(transference love)的現象。布洛伊爾當時並沒有把這一情況同她的病症聯繫起來,所以便沮喪地引退了。顯然,對於布洛伊爾來說,想起這件明顯的意外事件是很痛苦的。他對我的態度一度處於讚揚和嚴厲的批評之間,搖擺不定。接著,我們之間便時而出現意見分歧。遇到使人尷尬的情況,分歧是必不可免的。最後,我們終於分手了。
關於一般性精神失調研究的另一個結果,是我改變了宣洩技術。我放棄了催眠術,而尋求用另外一些方法來代替它,因為我期望在治療癔症的過程中不受任何約束。隨著經驗的增長,我對於甚至把催眠術當作實現精神宣洩的一種方法來使用,也產生了幾點很大的懷疑。首先,如果我和病人之間的個人關係一有干擾,那麼即使最令人滿意的治療效果也很容易突然消失。當然只要重新建立和諧關係,這種效果可以重新確立。但是這種偶發事件卻證明了:醫生與病人之間的個人情感關係,畢竟要比整個宣洩過程牢固得多。確切地說,正是這一因素避開了控制的種種努力。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情,這件事最清楚不過地向我顯示了我長時間以來一直猜想的東西。這關係到與我配合得最好的病人之一。我用催眠術在她身上能夠取得最神奇的效果。我正在通過追溯她痛苦發作的根源來解除她的苦難。有一次,她一醒來便伸出胳膊摟住了我的脖子。一個傭人偶然走進來,使我們得以從一場極不愉快的討論中解脫。但是,從那時起,我們都心照不宣地認識到,催眠治療應該到此為止了。我足夠謙虛,不至於把這件事情歸因於我擁有不可抗拒的魅力。我感到我現在已經抓住了在催眠術背後起作用的那個神秘因素的實質。為了排除這個因素,或者無論如何要分離這個因素,放棄催眠術是必要的。
但是,催眠術在宣洩治療中曾經起過相當大的作用。它開闊了病人的意識範圍,把病人在覺醒時所不具有的認識置入他們所能得到的距離之內。看來,要再找出一種替代方法是相當困難的。我正在茫然無措的時候,想起了和伯恩海姆在一起時經常看到的一個實驗,這對我有所幫助。我記得,當被試者從催眠夢遊狀態中醒來時,他好像一點也不記得他處於那種狀態時所發生的事情。但是伯恩海姆卻堅信這種記憶肯定一直存在。只要他堅持讓被試者回憶,只要他斷言被試者本人肯定記得這些東西,只需說出來就是,同時把手放在被試者的前額上,那些忘記的東西便確實常常能夠復現。起初很慢,最終就如潮水般完全清晰地湧現。[170]我於是決定,我也這樣做。我認為,我的病人肯定實際上「知道」所有那些迄今為止只是在催眠狀態中他們才能接近的東西。我想,有我的斷言和鼓勵,也許再輔以我的手的觸摸,應該能使病人把那些已經被遺忘的事實和聯繫引入意識之中。無疑,這一過程可能要比催眠辛苦得多,但它可能證明是非常有啟發意義的。所以我放棄了催眠術,只是保留了催眠術開始時的那些準備過程,即讓病人躺在沙發上,我坐在病人後面看著他,但不能讓他看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