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及其缺憾 · 第三章
宗教觀念的特殊價值何在?
我們已經提到過,對文明的敵意是由文明所施加的壓力引起的,是由文明所要求的本能克制引起的。如果一個人想把文明社會的禁律解除——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地把任何女人作為他的性對象,可以毫不猶豫地殺掉他的情敵,或者殺掉任何擋道礙事的人,如果一個人也能不問一聲就隨便拿走屬於別人的東西——那該多麼好啊,人類的生活該是多麼令人愜意啊!但是,人們不久便遇到了第一個難題:每一個人都會擁有和我完全一樣的願望,也都和我對待他們一樣,毫無顧忌地對待我。因此,通過對文明禁律的這種解除,實際上只有一個人才能獲得這種肆無忌憚的幸福,他就是一個攫取了一切權力手段的暴君,一個獨裁者。然而即便是他,也有充分的理由預期到,別人至少可觀察到一種文化的禁律,即「你不應該殺人」。
但是,竭力要廢除文明該是何等忘恩負義、又是何等目光短淺啊!那樣的話,得以保存下來的就只能是一種自然的狀態,而這是更加令人難以忍受的。確實,自然並不會向我們提出任何本能限制的要求,她會允許我們隨心所欲,為所欲為。但是,她有自己獨特的限制我們的有效方法。在我們看來,自然往往是通過那些使我們獲得滿足的東西而冷酷、殘忍、無情地毀滅我們的。恰恰是那些自然藉以威脅我們的危險,才使我們聯合起來創造了文明社會,文明社會也和其他事物一樣,旨在使我們的共同生活成為可能。文明的主要任務,它實際存在的理由(raison d』être)在於保護我們免遭自然之害。
我們都知道,文明在許多方面都已做得相當出色,顯然,隨著時間的流逝,還會更上一層樓。但是,誰也不敢抱有自然已被征服的幻想,也沒有人敢於期望,自然將永遠完全臣服於人類。有一些自然現象似乎在嘲弄人類對自然的一切控制:地球能經常發生地震和地裂,甚至埋葬人類的全部生靈及其所創造的一切;洪水能泛濫成災,將一切統統淹沒;風能颳得天昏地暗,使萬物蕩然無存;此外還有疾病的蔓延,我們只是最近才認識到,這是其他有機物發動的攻擊;最後則是令人痛苦的死亡之謎,人們至今尚未發現,可能永遠也不會發現使人長生不老的靈丹妙藥。自然運用這些力量來和我們作對,她凜然不可侵犯,殘酷而無情;她使我們再次想起我們原以為通過我們的文明建設就能避免的那種孱弱無助。在人類所能提供的少數令人滿意的、使人振奮的印象中,只有在自然災害面前,人們才會忘掉文明的不協調,忘掉一切內在的困難和仇恨敵意,而回想起這個共同保護人類免遭大自然之害的偉大任務。
對每一個人來說,生活是難以忍受的,這對整個人類來說,都是完全一樣的。人類建成的這種文明給人類帶來了一定數量的貧困,其他人又使人遭受一定程度的痛苦,這一方面是由於文明社會的禁律,另一方面又由於文明社會的不完善。此外還可以加上傷害,這是桀驁不馴的大自然——人們稱之為命運(Fate)——使人類受到的傷害。人們可能會設想,這種生活條件會使他產生永久性的焦慮期望狀態,並嚴重地傷害他的自然的自戀。我們已經知道,個人會對文明或其他人使他遭受的傷害做出反應:他會相應地對文明的規章制度產生一定程度的抵抗(resistance),對文明產生一定程度的敵意。但是,自然和命運的強大威力像威脅所有其他人那樣威脅他,那麼,個人怎樣保護自己免受其害呢?
文明可以使個人免受自然之害;它是以同樣的方式為所有類似的人完成這項任務的。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點上幾乎一切文明社會都是如此行事的。文明在保護人類免遭自然之害的任務面前是不會止步不前的,它只不過是用了其他方法而已。這是一項多重的任務,人的自尊若受到嚴重威脅,就會尋求得到安慰;人類必須摒除生活和宇宙所造成的恐怖;另外,人類的那種被最強烈的實際興趣所促動的好奇心,確實也需要得到一個回答。
隨著第一步的付諸實施,即隨著自然的人性化,使人類已經頗受裨益。非人的力量和命運無法靠近,只能永遠敬而遠之。但是,如果這些自然因素具有一些激情,一旦發作起來,便會在我們自己的靈魂內大發神威,如果死亡本身不是某種自發產生的東西,而是一個邪惡的意志濫施淫威,如果在自然界中到處都有在我們自己的社會中所知道的那些存在,那麼,我們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呼吸,即使置身不可思議的可怕境地,也會感到賓至如歸,而且還可以用心理療法治療我們感覺不到的焦慮。或許我們仍然得不到保護,但是,我們卻不再像癱瘓病人那樣無能為力了,我們至少可以有所反應。或許我們的確並非得不到保護,我們可以使用在我們的社會中所使用過的同樣方法來對付那些殘暴的外星超人;我們可以嘗試懇求他們,撫慰他們,賄賂他們,而且通過如此這般的影響他們,還可以剝奪他們的一部分威力。這種用心理學取代自然科學的方法,不僅使情況立即得到了緩解,而且為進一步控制環境指明了道路。
這種環境並無新穎別致之處。它有一個童年原型(infantile prototype),事實上,這種環境只是童年原型的繼續而已。因為人們以前曾經發現自己處在同樣孱弱無助的狀態:在他還是一個兒童時,只和他的父母有聯繫。一個人有理由害怕父母,特別是害怕他的父親;當然,一個人也確信他能保護自己免遭他所知道的那些危險。因此,把這兩種情境加以同化是很自然的。在這裡猶如在夢境中一般,願望(wishing)也能發揮其作用。睡眠者可能會有一種死亡的預感,這種預感威脅要把他葬人墳墓。但是,夢的工作(the dream-work)卻知道如何選擇一個條件,甚至能把那種可怖的事件轉化成一種願望的滿足:做夢者發現自己躺在一個他自己爬進來的古伊斯特拉欽人的墳墓中,但卻幸運地發現,他的考古興趣得到了滿足[8]。用同樣的方式,一個人不僅可以使自然的力量變成能和他取得聯繫的人,就像他和他的同伴取得聯繫一樣——對於這些自然力量給他留下的不可抗拒的印象來說,這樣做是不公平的——而且他還使這些自然的力量具備了父親的特徵。他把自然的力量變成了神,隨後,正如我曾試圖說明的那樣[9],這不僅是一個童年的原型,而且是一個種系發生的原型。
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們對自然現象的法則的規律性和一致性進行了初步的觀察,這樣一來,自然的力量便失去了它們的人類特性。但是,人仍然是孱弱無助的,人同時也渴望得到父親和神祇們的幫助。神祇身兼三任:它們必須驅除自然的恐懼;必須使人和殘酷的命運協調一致,特別是像死亡中所表明的那種殘酷;必須補償文明的生活所強加於它們的痛苦和貧困。
但是,在這些動能的內部卻逐漸發生了一種特性的替換。人們在觀察中發現,自然現象是根據其內部需要而自動發生的。毫無疑問,諸神就是大自然的主宰,他們對大自然做如此安排,現在則讓大自然自行其事,只是在偶然的、所謂奇蹟的情況下,神祇才會介入到自然的發展過程中來,好像是要表明,他們絲毫沒有放棄最初的權力範圍。至於命運的安排,人們仍有一種感到不快的疑慮,懷疑人類的困窘和孱弱無助是無法糾正的。正是在這一點上,神祇才最容易一敗塗地。如果是神祇自己創造了命運,那麼,神祇們的意圖就註定是不可測知的。這種看法逐漸為古代最聰明的人們所理解,摩以拉(Moira——命運之神)位於諸神之首,神祇們自己各有其命運。自然的自主性越多,諸神從自然中撤離的就越多,指向諸神第三種功能的一切期望就越誠摯,越認真,就是說,道德就愈益成為真正占支配地位的東西。剷除文明社會的這些不足和邪惡,注意人們在生活中所相互造成的苦難,關注文明禁律的付諸實施(人們並沒有完全服從這些文明的禁律),就成為目前神祇們的一項任務。據說文明的禁律本身具有一個神聖的起源;它們被提升到超越了人類社會之上,而且拓展到自然和宇宙。
由此便產生了許多觀念。人類需要使自己的孱弱無助可以忍受,由這種需要而產生了這些觀念;人類對自己童年的孱弱無助和人類整個種族的童年孱弱無助的回憶材料也導致了這些觀念的產生。顯而易見,占有這些觀念就會在兩個方面保護人類——使人類免遭自然和命運的危害,也使人免受人類社會本身所造成的傷害。這就是問題的要旨之所在。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更高尚的目的。無疑,要猜測這個目的究竟是什麼,那是很不容易的,但是,這個目的當然預示著人性的一種完善。它可能是人的精神方面,也就是人的靈魂,隨著時間的流逝,靈魂緩慢而不情願地和身體分離開來,這就是精神提升和升華的目的。這個世界上所發生的一切統統都是一個比我們更加優越的智者的表現意圖。雖然要按照他所走的一切道路前進絕非易事,但最終它會竭盡全力為我們安排好一切——也就是,使我們感到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那麼愉快有趣。有一個樂善好施的上帝在注視著我們每個人的行動,它只是看似嚴厲,但卻不會使我們遭受痛苦,成為過分強大而又冷酷無情的自然力量的玩物。死亡本身並不是物種的滅絕,不是返回到無生命狀態,而是開始一種新的存在,這種新的存在就位於通往更高層次的發展過程中。從另一方面來看,這個觀點聲稱,我們的文明所建立的同樣的道德法律也支配著整個宇宙,只不過這些法律是受一個具有無比強大的力量和一致性的最高法院所保護的。最後,假如不是實際上採用這種生活方式的話,那麼,也會在死亡之後重新開始的存在中,使一切善終有善報,一切惡終有惡報。這樣,生活中的一切恐怖、痛苦和艱難都註定會被祛除。死亡之後的生活,就像光譜(spectrum)中的不可見的一個組成部分加入到可見的組成部分中來一樣,仍然繼續著地球上的生活,使我們達到盡善盡美的境界,這種境界我們或許在地球上還未曾達到。引導這種事物發展過程的超人智慧,其中所表現出來的永無止境的善行和在其中達到其目的的公正無私——這些都是那些神聖存在的屬性,它們也創造了我們,造就了整個世界,或者更確切地說,這些都是一個神聖存在的屬性。在我們的文明中,一切古代的神靈都集中體現在它的身上。第一個成功地把這些神靈屬性集中到一個神身上的民族,絲毫也不為這種進步而感到自豪,並且已公開表示,要把始終躲在每一神靈背後的那個父親作為它的核心。從本質上說,這是返回到關於上帝觀念的歷史開端。既然上帝是一個人,那麼,通過人與上帝的關係,就能重新找到童年時兒童與其父親關係的那種親密性和強烈性。但是,如果一個人已經為他的父親做了那麼多的事情,那麼,他當然想得到一種獎賞,或者至少想成為他的最寵愛的孩子,成為上帝的特選子民。後來,虔誠的美國自稱是「天賦之國」(God’s own Country);作為人類崇拜神靈的一種方式,這種自命不凡當然是有道理的。
以上總結的各種宗教觀點當然經過了漫長的發展過程,並且一直在各個發展階段,為各文明社會所堅持。我已挑選出一個這樣的階段,這個階段大體上相當於我們今天的白人基督教文明所採取的最終方式。顯而易見,這幅圖畫的各個部分並非完全同樣地相互吻合的,並非所有渴求獲得解答的問題都能得到解答,而且日常經驗的矛盾也是難以消除的。因此,諸如此類的這些最廣泛意義上的宗教觀點被珍視為文明的最寶貴財富,珍視為文明必須向文明社會的人們所提供的最寶貴的東西。把宗教和人類從地球上獲得的財富、和向人類提供的食物和防止人類患病等相比,人們會更加珍視宗教。如果不把人們希冀獲得的價值放到這些觀念中,人們就會覺得,生活是難以忍受的。現在,問題也接踵而至:根據心理學的觀點,這些宗教觀念是什麼呢?它們是從何處獲得人們對它們的尊重的呢?另外,再斗膽問一聲:它們的真正價值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