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學概觀 · 第六部

陳序經 《文化學概觀》
文化的發生 人類是文化的動物,有了人類,就有文化。所以,文化的歷史,與人類的歷史,可以說是同時發生的。這一點,自從比國的人類學者路杜(A . Rutot)及其徒眾,發見所謂前石器時代的遺石以後,一般人類學者,似沒有什麼可以懷疑的地方。 但是,有些人相信,人類曾經過一個沒有文化的時期。在這個時期里,人類與其他的動物,並沒有什麼差異。比方,在《莊子》的《馬蹄篇》,就有了這種主張。他說:「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車,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 這是莊子的原始人類觀。這是莊子的理想世界觀。但是這種原始人類,既缺乏歷史的根據,這種理想世界,也絕無實現的可能。而況,《膚篋篇》里,他又告訴我們道:「子獨不知至德之世乎?當是時也,民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國相望,雞犬之音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所謂結繩、甘食、美服、樂俗、安居,大概都可以說是文化。可見得莊子所說的原始人類與理想世界,並非完全沒有文化的。 原來人類既是文化的動物,他們必定具有創造文化的能力。他們既有了創造文化的力量,那麼人類在最初的時期所創造的文化,也許很為簡單,也許很為低劣,然而簡單與低劣,只是程度的問題,而非完全沒有文化。大廈高樓、飛機輪船、文字哲學,固是文化,土房草屋、騾車皮船、結繩歌謠,也是文化。所謂完全沒有文化的人類的時期,只是一種臆說。在中國的歷史上,固找不出證據去證明這個時期的存在,外國的歷史上,也找不出證據去證明,這個時期的存在。 歷史上,固找不出完全沒有文化的人類,在現在所存在的人類里,無論其種族怎樣野蠻,也找不出完全沒有文化的。近來有些學者,而特別是德國人,喜用「自然人民」與「文化人民」等對峙名詞。德國的飛爾康德(A . Vierkandt)曾寫過一本書叫做《自然人民與文化人民》(Naturvölker und Kulturvölker)。驟看起來,所謂自然人民,好像是沒有文化的人民,然而事實上,所謂自然人民,只是文化較為低下的人民,只是與自然較為接近的人民,而非完全沒有文化的人民。這一點,我們在上面敘述飛爾康德的學說時,已經解釋,不必重述。總而言之,文明人固有其文化,野蠻人也有其文化。所以,世人所謂最野蠻的勃斯門(Bushman)與維達(Veddahs),也有文化。 其實,人類之所以為人類,就是因為他們有文化。但是人類既能創造文化,他們必定已是人類。假使他們不是人類,他們決不會創造文化。所以人類之所以異於其他的動物的,也可以說是因為前者有了文化,而後者沒有文化。 我們這樣的去區別人類與其他的動物,也許會引起一些人的疑問,因為他們以為飛禽像鸚鵡,能學人類說話,雞鴿能做十二音,狗能做十五音,猴子能做二十音,角牛能做二十一音,這種聲音言語,固是很為簡單,然與人類的言語,比較起來,只有程度上的差異,沒有種類上的不同。他們以為一般普通的人們,假使沒有受過教育,其所用的言語,也不過三百字。言語是文化的動力,又是文化的特徵,動物既有了言語,那麼我們不能說動物沒有文化。所以,人類與其他的動物的區別,並不在於有文化與沒有文化。 同時,這些人又指出,不但言語非人類所獨有的,就是從文化的其他方面來看,其他的動物,也非完全沒有。比方,鳥能造巢,猿除了能用木杖行路與用石打破有殼的果實外,又能用樹枝造簡單的住屋。馬能用腳算數,而一般的高等動物,也有家庭的組織與社會的行為。所以照他們的意見,這都是表示其他的動物有了創造文化的能力。所以,他們的結論是,人類固有文化,其他的動物也有文化。 哈特(Hart)與班鐵耶爾(Pantizer)在《美國社會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30)曾發表一篇論文,叫做《高等動物是否有文化》(Have Subhuman Animal Culture ?),照他們的意見,文化不過是社會裡所學得與傳受的行為的模式。鳥能做巢,能學飛,這不但是從社會裡學得來,而且能傳授於後代。所以鳥也可以說是有文化。鳥類固有文化,其他動物也有文化。牟勒賴挨在其《文化的現象及其進步的趨向》一書,曾以為人類在最初的時期中,是一種爬樹的動物,在這個時期里,是沒有文化的。他把這種人類,叫做無文化的人類祖先。然而這種爬樹的動物或人類的祖先,是否叫做人類,卻是一個疑問。 頁基斯(R.M.Yerkes)在其《近於人類》(Almost Human),以及他同利安特(B . W . Learned)所合著的《黑猩猩的智慧及其語言表示》(Chimpanzee Intelligence and its Vocal Expression)兩書里,對於人猿的文化,而特別是對於人猿有了基本的語言的主張,曾做過詳細的研究與討論。他的結論是,猿類只有發表情緒的呼喊,而沒有表示意思的語言。語言是文化的要素與特徵,猿類既沒有語言,那麼猿類也沒有文化。 科勒(W . Kohler)在其《猿類的智力》(The Mentality of Apes)也指出黑猩猩(Chimpanzee)的智慧的行為,在普通的種類上,與人類的相近。假使解決某一問題的必須的條件,能夠具備,那麼黑猩猩能做聰明的選擇,而解決相當困難的問題。這種動物的心理作用之與人類的相似,是很容易看出。然而科勒同時又指出,這種動物,對於一切的思想(images),經過很短的時間,就會忘記。他們可以說是完全生活於現在或近於現在(Near-Present)的環境裡。所以,照科勒看起來,不能想像與回憶超出現在以外的事物,以及言語的缺乏,是黑猩猩之所以不能發生簡單的文化的最大的原因。 總而言之,我們以為動物是沒有文化的。在語言方面,正如頁基斯所指出,只能做情緒的呼喊,沒有表示意想的語言。我們知道,人類語言的發達,是依賴於群居。換句來說,群居是語言發達的重要條件。因為離群獨居,決不會產生出語言來。動物的群居能力,並非沒有,而且群居是高等動物的最普遍的現象。可是,這些動物,既不能使其所發的聲音,成為有意思的表示,同時,又不像人類一樣的,因群居而使其情緒的呼喊,發達為複雜的語言。於是可知語言決非動物所有的東西。至於鸚鵡能學習說話,雖然是人類所說的有意識的簡單語句,可是他們所模仿的語句,他們究竟是否知道其意義,還是疑問。就使他們明白了這些語句的意義,這些語句,也並非是他們自己創造出來的東西,而是模仿的東西。而況,他們所能模仿的東西,還是很簡單的語句,而非複雜的語言。不但這樣,這些動物所模仿的語言既很簡單,而且又不能傳授於後代。動物可以從人類學習幾句簡單的語言,動物卻不能從動物而學習這些語言。赫德(J . G . Herder)說得好:「語言是人類的所獨有物,而且是人類的權利,惟有人類,才有語言。」其實,這個道理,在二千餘年前的亞里士多德已經明白。所以,他在《政治學》一書就已指出語言是人類所獨有物。挨爾武德(C . A . Ellwood)在《文化進化》(Cultural Evolution)更進一步的指出,語言是與人類並生的。有了人類,就有語言,一種優越的交通的方法,這就是一種清晰明白的語言,是文化發展的必需條件。因為語言是傳說的傳遞的工具,而所謂文化的發展,主要就是傳說(Tradition)的發展。 語言固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文化的其他方面,也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照挨爾武德的意見,優越的語言的發展,比之物質文化的發展較先。這種看法是否錯誤,我們不必加以討論。我們所要重複申說的,是凡是文化都是人類的出產物,而非動物的創造品。這一點可以說是近代一般人類學者與社會學者所公認的事實。關於這一點,讀者可以參看開西(C . M . Case)在《美國社會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23)所發表《文化為人類的特性》(Culture as a Distinctive Human Trait)一文,便能明白。 為什麼人類才有文化,而其他的動物卻沒有文化呢! 我們以為這也是一個生理的問題,而非文化的問題。而在生理方面,人類與動物的區別,至少可以從三方面來看。一是發音器官的不同,二是神經系統的分別,三是軀體外表的差異。我們現在且把這三方面來略為解釋。 我們上面已經說過,語言是人類所獨有的。然而為什麼人類能有表示意思的語言,而禽獸則否。那是因為人類發音的器官與動物的有了不同之處。這種不同之處,也許只是程度上的差異,然而只正是因了這種程度上的差異,結果是動物只能做有情緒的呼喊,而人類卻能發出有意識與複雜的語言。不但這樣,人類因為生理上的特殊,除了能操說話的語言(Spoken Language)外,還因有手的便利而發明文字。用手寫字的發生,雖在用口說話之後,然而發明文字之後,對於說話卻有很大的幫忙。語言是包括說話與文字,文化的發展,其依賴於文字的力量,比之依賴於說話的力量較大得多。寫字的手,固為人類所獨有,說話的器官,也是人類所獨有。 亞里士多德曾說過,理性是人類所獨有的。究竟動物有否理性,我們不必加以討論。不過就使動物而有理性,動物的理性與人類的理性。也有不同之處,至少必有程度上的差異。就如上面所舉出科勒的意見,動物只能思及目前或現在,而不能回憶過去與預料將來,就是證明。在心理的作用上,兩者顯有不同之處。人類因為能夠回憶過去,使其經驗得以累積。而經驗的累積,可以說是文化發展的重要條件。原來文化是累積的,所以文化也可以說是經驗的結果。有了經驗,不但可以使以往的文化累積起來,而且可以當作創作將來的文化的基礎,或是改良將來的文化的張本。然而人在心理上所以超越於動物,根本上可以說是神經體系的差異,至少我們可以說人類的神經的體系,是比之動物的較為複雜。 人類與動物在軀體的外表上,最為差異的,是人類的直立的姿勢與自由的雙手。為什麼人類能有兩手與能夠直立,有些學者,以為手的發生是適應爬樹。同時因為爬樹,所以身體就直立起來,於是上部與下部的軀體的運用,也遂分為二種。上部為攫握的工具,而下部為運動的機關。只有軀體直立,兩手始能自由,而兩手自由,在文化的發生極為重要。 我們差不多可以說,人類在歷史上,以至於今日所用的一切工具,都是兩手所創造的。假使兩手而像其他的動物的前面兩腳,要在地上行動,不能自由,決不能創造各種工具。人類學者,把人類的文化,分為石器、銅器、鐵器各時代,所謂石器、銅器、鐵器,主要可以說是手的創造品。 總而言之,自由的兩手、超越的神經與語言的器官,是人類的特點,人類之所以異於禽獸的,主要就在這裡。文化之所以能夠發生與發展,也是依賴於這些特點。而且,這三種特點,是互有密切的關係。缺乏了一件,都不能使文化發生,只有說話的器官而沒有手,那麼文字是不容易發生的。只有說話的器官,而沒有超越的頭腦,那麼說話沒有系統,沒有意義。同樣,只有超越的頭腦,而沒有說話的器官,那麼思想無由傳達。只有超越的頭腦,而沒有自由的兩手,那麼智慧無從實現。只有自由的兩手,而沒有說話的器官,那麼工具難於傳播。只有自由的手,而沒有超越的頭腦,那麼工具不會改良。所以三者缺一,都不能使文化發生。 文化固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但是文化的發生與發展,必賴於人類的努力去創造。假使人類而專靠著天然的生產以維持其生活,不願努力去改造環境,則文化決不會發生與發展。所以,文化的產生與其發展的程度如何,是與人類能否努力及其努力的程度如何成為正比例。人類之所以要努力去創造文化的主因,大概是要適應時代環境,以滿足其生活。我們所以說,文化是人類適應時境以滿足其生活的努力的工具與結果,也就是這個原故。 人類因為有了創造文化的能力,所以人類也有了改變、保存與模仿文化的能力。假使他們覺得他們自己的文化有了缺點,他們可以改變這些文化。假使他們覺得他們自己的文化有了優點,他們可以保存這些文化。假使他們覺得他人的文化是高過自己的文化,他們可以模仿這些文化。 人類雖是文化的創造者,但是同時人類也受文化的影響。從某種意義來看中國人之所以異於西洋人,與其說是由於生理的差別,不如說是由於文化的不同。文化可以使一個人快樂,文化也可以使一個人苦悶。文化可以幫助人類,文化也可以毀壞人類。這一點,我們在上面說文化的文化基礎時,已經詳為解釋,不必重述。 人類既是文化的創造者、改變者、保存者及模仿者,那麼因文化而毀傷人類,或因文化而給與人類的苦悶,人類自然也能夠廢除,或減少這些弊病。可是,要想這樣的做,也要人類的努力,因為創造文化,固由於人類,改善文化,還是依賴於人類。 但是,我們上面所說的人類,究竟是團體的人,還是個獨的人呢?人類學者威士萊(C . Wissler)在其《人與文化》(Man and Culture)一書里,似以為文化的創造,是賴於組成團體的眾人,而非個獨的人。他說:人類學者對於個人在文化上的地位,是很少注意的。社會學者如挨爾武德(C . A . Ellwood),像維爾利(Willey),像韓瑾斯(Hankins),也有同樣的表示。反之,哥爾特威士(A . Goldenweiser)在其所著的《心理與文化》(Psychology and Culture in Publication of American Sociology,vol.19)一文,馬爾特(Marrett)在其《人類學》(Anthropology)一書,均似又注重於個人方面。 我們以為團體在文化上的地位,固不可輕視,但個人在文化上的地位,卻重要得多。原來團體不外是由於個人組織而成,團體在文化上的地位如何,主要是賴於組成團體的個人。團體是個人聯合的總名,而其實質還是個人,個人固不能離團體而生活,但是沒有個人,決不會有團體。團體是抽象的,而個人是具體的,文化的產生一一新文化的產生,往往是依賴於個人的努力。假使在一個社會裡,每一個人對於文化的創造都很努力,那麼這個社會的文化,必定進步。反之,在一個社會裡,沒有一個人對於文化的創造願意努力,那麼這個社會的文化,必定停滯。這一點,就是主張在文化上團體比個人為重要的威士萊,也未嘗沒有看到。就在他的《人與文化》一書里,他說:「個人與文化的關係,也要時時注意,而特別是關於才能與創造文化的領袖方面。」 總而言之,人類是文化的動物。有了人類,就有文化。所以,文化的歷史與人類的歷史,可以說是同時發生的。克婁伯(Kroeber)在其《人類學》(Anthropology ch.6),以為人類文化的發生,大概在十萬年以至一百萬年前。這種估計,是否正確,很難決定。其實照我們現在的知識來看,文化的歷史的年數,究竟多少,還是一個謎。就以克婁伯所估計的年數來看,所謂十萬年至一百萬年,就很為籠統。因為十萬年至一百萬年的數字,相差之遠,有了十倍。我們以為,我們所能確信不疑的,是人類的起源,也就是文化的起源。至於人類自生存以至今日,有了多少年數,當然也是一個最易引起爭論的問題。我們對於這個問題,不願加以討論,只好給與一般人類學者去解決吧。 從時間上看去,文化的發生,固與人類同時發生;可是從空間上看去,人類的起源,是出自一個地方,還是出自好多地方呢?前者是人類起源的一元論,後者是人類起源的多元論。人類是文化的動物,假使所有的人類,都來自一個地方。那麼人類的文化,也可以說是來自一個地方。假使世界的人類,是來自很多地方,那麼人類的文化,也可以說是來自很多地方。這個問題,在文化的發生上,也是很為重要。不過,要想解決這個問題,也得有待於人類學者的努力。 人類起源的一元論,或多元論應當與文化起源的一元論或多元論有了密切的關係。這種的文化起源,是真正的文化起源,是絕對的文化起源。換句話來說,就是文化的最初的起源。文化是一個複雜總體,其最初的起源,固與人類同時發生,但從一般普通人看起來,文化的起源,也許是一個相對的問題。比方,我們說德國文化的起源,或美國文化的起源,這可以說是相對的看法。又如,我們說輪船的起源,或火車的起源,這也可以說是相對的看法;因為德國、美國輪船、火車的歷史,在人類文化歷史上,發生較晚。所以這些文化的來源,也發生較晚。不過所謂德國與美國的文化,固非完全是德國人或美國人所創造,而所謂輪船火車,也非憑空的產生。德美的文化固有其悠久的歷史,而與整個人類的文化,有了密切的關係,輪船與火車也有其悠久的歷史,而與整個人類的文化有了密切的關係。然而我還可以說,德美的文化有其來源,或輪船火車也有其來源。這是因為除了上面所說的文化的絕對的來源外,還有文化的相對的來源。絕對的來源,是與人類同時發生,這是無可懷疑的。至於相對的來源這個問題,卻非那麼簡單。大致的說,關於這個問題的解釋,有了兩種主張:一為獨立發生說,一為文化傳播論。關於這兩個學派的理論,我們在上面說及人類學對於文化學的貢獻一章里,已經略為提及,我們現在願意做進一步的說明。 照獨立發生說看起來,世界人類的種族,體質固有不同之處,然而在心理上,沒有很大的差別。肚子餓了就想吃東西,身體冷了就想穿東西,風雨來了就要蓋房子去遮蔽,道路遠的就要創造交通工具。從心理上看起來,人類的根本需要,既有很多相同之處,同時假使物質的環境,也有相同之處,那麼兩個隔離雖遠的種族,可以產生同樣的文化。比方,兩個產米豐富的地方的人們,主要是吃米,而且把米做成各種食品。兩個產麥豐富的地方的人們,主要是吃麥,而且用麥做成各種食品。兩個產羊豐富的地方的人們會用羊毛為衣裳,兩個產木豐富的地方,會用木料蓋房屋,兩個產馬豐富的地方的人們,會用馬為交通工具。如此類推,就能明白文化獨立發生的道理。 所以世界上的古代文化,如埃及、如中國、如印度、如墨西哥,都可以說是獨立發生的。我們一說及埃及文化,我們就想到這種文化是埃及人所創造的,埃及所固有的。我們一說及中國文化,我們就想到這種文化是中國人所創造的,中國人所固有的。埃及與中國的文化,固是這樣,印度與墨西哥的文化,也是這樣。甚至近代的英、德、法、美的文化,也是有其特殊的地方,而這些特殊的地方,也是獨立發生的。 一般主張文化進化論者,多數主張文化獨立發生的學說。進化論者的理論,我們在上面已經解釋,這裡只好從略。 文化傳播論,大致上,可分為兩派:一為德國派,一為英國派。德國學者之主張傳播論最力要算格拉那(Grabner),安格曼(B . Ankermann),與什密特(Father W . Schmidt)等。關於他們的著作及其學說的大概,我們在上面已經略為敘述,我們在這裡所要特別加以提醒的,是德國的文化傳播論者,偏於多元的主張。照他們的意見,他們雖以為文化的發明,是少有的事,他們雖反對文化獨立發生,也是少有的事,他們雖主張文化傳播是沒有空間的限制,他們雖相信文化類似是傳播的結果,但是他們卻並不堅持世界上所有的文化,都來自一個中心,或出自一個系統。反之,他們卻指出文化的來源,不但是在空間上,並非出自一個地方,就是在時間上,也非出自一個時代。就如什密特所舉出種植、狩獵、畜牧三種文化,就是在不同時間與不同地方所產生。什密特雖以為在這三種文化產生之後,各種文化,都不過是這三種的傳播,與互相影響的結果,然而這種傳播,與其說是文化發生的問題,不如說是文化發展的問題。因為從文化的發生方面來看,各種文化發生的地方與時代,既不相同,所謂發生還是獨立發生。換句話來說,文化的來源,是多元的,而非從一個地方傳播而來。所謂傳播,至多只是文化已經發展至某程度或階段以後的事。所以,嚴格的說,文化的最初發生,還是獨立的,至於後來的發展才是傳播的。 假使我們對於多元的傳播論者的理論的解釋,是不錯的話,那麼這種傳播論,在表面上雖是反對獨立發生論,骨子裡還是獨立發生論。而且多元的文化傳播論者,既非個個主張文化的來源,只有三種,那麼文化的來源的種類愈多,則其理論的結果,正與獨立發生論者所謂每一民族都有其創造文化的能力,而不必假借於他人的主張,沒有什麼分別。 只有所謂英國派的文化傳播論者的主張,可以說是反於獨立發生的論調。英國之主張這種學說的代表人物,為利維爾斯(W . H . R . Rivers),而特別是斯密斯(G . E . Smith)與培利(W . J . Perry)。關於他們的著作及學說,我們在上面也略為提及,我們願意把其學說的要點,再加解釋,同時略為評估。 英國的文化傳播論者,主要可以說是以埃及為文化的起源地方。因此,這一派可以說是一元的文化傳播論。他們以為在紀元前二六〇〇年以前,埃及有了一種古代文化(Archaic Civilization),最初是影響於歐洲西部。培利在其《文明的生長》(The Growth of Civilization)一書里的第五章,對於這一點,曾加以詳細的解釋,在第六章里,他又說這種古代文化的流傳。他以為除了歐洲以外,世界各處的文化,而特別是海道可通的地方,其所有的文化與古代埃及的文化,很為相似。這些文化,照他的意見,無疑的是受了埃及文化的影響。除了歐洲以外,東方第一個國家受了埃及文化的影響的是印度。在印度,人們可以找出好多的石塊陵墓與平圓石塊,這些東西,都可以在歐洲及西利亞(Syria)及其他各處找出來。 印度在古代文化的傳播上,是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因為這是大洋洲(Polynesian)的文化的原來的家鄉。大洋洲的祖宗就是古代文化的傳遞者。他們把這些文化,經過緬甸而至太平洋以至於美洲。培利指出在緬甸與馬來半島,而特別是在彭亨(Pahang),還可以找出好多磨光的石器,而這些石器,又與印度以至歐洲的古代石器相類似。這些石器,從這些地方再傳播至太平洋而至於美國的東部。就是中國的文化,照培利的意見,也好像是受了埃及文化的影響,雖則這種影響,未必一定是直接的。 世界各處的文化,既受埃及古代文化的影響,可是為什麼有了好多的地方的文化,直至現在,還比不上埃及古代文化呢?這是因為像我們在第三章里所說,是由於文化退步的關係。在好多地方,我們有了確實的證據去證明,其文化無論在間接上,或直接上,是受了埃及的影響,然而在傳播的過程中,就失了不少的要素,使後來的人看起來,覺得這些文化,不如埃及文化的優超,因而以為其與埃及文化沒有什麼關係,這是由於沒有做過深刻的研究的原故。其實,從阿拉斯卡(Alaska)的愛士企摩(Eskhno)的文化的殘跡來看,我們也可以推想這種文化,在某一時期里,有過相當的進步,這就是文化退步的明證。 埃及之所以成為世界各處的文化的故鄉,是與埃及的自然環境,有了密切的關係。因為尼羅河的特殊的情形,使埃及人成為發明灌溉的民族。灌溉在農業上極為重要,而農業的發生,又是古代文化的基礎。除了農業以外,埃及人又因尼羅河與地中海的關係而成為發明海船的民族。尼羅河的泛濫,是有定時的,因此,又使埃及人成為發明日曆的民族。此外,宗教上,在政治上,以至在各種工藝用品,據照培利的意見,我們所知的埃及人使用最早。這也可以說是由於埃及人發明。這些發明,大致都與埃及的自然環境,而特別是尼羅河有了關係。比方,培利以為銅的利用,是始於埃及人。埃及人喜用青琅玕(Malachite)以塗其面,他們有了這種習慣,是因為這種礦塊的顏色。青色,從埃及人看起來,是生命之源的顏色。所以塗青色於兩頰,可以保護一個人。為什麼他們把青色為生命之源呢?這是因為在每年七月間,尼羅河水泛濫時,其色為青。尼羅河水之所以變為青色,又是因為含有從蘇丹(Sudan)流下來的植物。埃及人不明白這個原故,遂以為從尼羅河泛濫而產生的植物的青色,是由於尼羅河的水是青色的,因此遂用青琅玕(Malachite)來塗面,以加強其生命。經過相當時期以後,他們又發現這些塗的青色物質,若溶合起來,又變為銅,因而他們又用銅以為珠針刀鑿等物。刀鑿的發明,是世界文化發展史一個最重要的階段,埃及的第一朝代的產生,也就是這個時候。 培利分文化為兩種:一為搜集食物的文化(Food-Gathering Culture),一為生產食物的文化(Food-Producing Culture)。這兩種文化,在時間上,前者在先,而後者在後。世界所有各種民族的文化,都始於搜集食物的文化。在搜集食物的文化的時期,人類已用各種石器,如燧石(Flint),燧岩(Chert)等。但是所謂生產食物的文化的發生,主要是在埃及,因為上面所說的農業的發生與工藝的發明,是這種文化的特徵。人類文化的發展,不知經過多少年數,始能達到生產食物的階段,而這個階段的發祥地,就是埃及。埃及之所以能為這種文化的發祥地,正如我們上面所說,主要是由於自然環境,而特別是天賦獨厚的尼羅河。 我們在上面已經文化傳播論者的主要的理論,加以解釋。我們現在且將這種理論,大略加以評估。總括來說,傳播論者有了幾個假設:一是埃及文化是世界最古的文化。二是埃及的自然環境,適宜於發生所謂生產食物的文化。三是世界各處的文化,有了不少的要素,是與埃及的文化相似。四是假使這些文化而低於埃及的文化,那是因為這些文化退步。因為培利相信埃及文化為最古的文化,所以他又指出底格里斯河(Tigris),幼發拉的河(Euphrates)以至恆河、黃河,不但不適宜於發生這種生產食物的文化,而且這些河流所發生的文化,都較晚於尼羅河的文化。同時,又以為凡與埃及相似的文化,都由埃及傳播而來,凡是低於埃及的文化,乃是因為退步的原故。其實,這四種假設,最重要的還是第一的假設。然而培利自己對於這個假設,就沒有肯定的主張。比方,在《文化的生長》一書的第三章里,說及銅器的來源時,他雖用了很玄妙的解釋去說明銅器的發明,是始於埃及,然而他也承認,也許將來人類會發見銅器的起源,除了埃及以外,還有別的地方。他以為在我們未有這種發見以前,我們最好以埃及為銅器的發源地。於此,可見培利的理論,並非築在不拔的基礎上。又在第六章,他告訴我們,所謂埃及文化,並不是說,這種文化是最初的或自然生長於埃及。所謂埃及文化,事實上,乃是世界上各種不同的文化而為埃及人所利用的。然而這麼一來,所謂埃及文化,也不能說是埃及人所發明的了。埃及文化既非埃及人所發明,埃及就不能算做世界文化的發源地。因而所謂世界各處的文化,是由埃及傳播而來的理論,也不攻而自破。不但這樣,培利承認在生產食物文化的階段之前,有了所謂搜集食物的文化的階段。這個階段,是各種民族所共有,也是一般人所說的石器時代的文化。各種民族既能各自發明石器,為什麼卻不能發明銅器?其實,所謂埃及古代文化,並非最古的文化,而乃文化已經發展至某一程度的文化。那麼所謂埃及古代文化至多也不外是相對的文化來源,而非絕對的文化來源。因為培利自己承認,在生產食物的文化之前,還有搜集食物的文化。搜集食物的文化,既為各民族所共有,而非哪一族所獨有的或所獨創的,那麼事實上,人類文化的真正或絕對的起源,還是多元的,而非一元的。而況,照培利上面所說的埃及文化的本身,就非埃及人所獨有或獨創,換句話來說,文化的本身就是多元的,而非一元的了。 事實上,以為世界一切的文化,都是來自埃及這種理論,就是主張傳播論最力的人,也不承認。斯密斯在其《文化的傳播》一書里,曾指出一般人都以他與他的同事主張世界上的美術、工藝以至風俗、信仰,都來自埃及。其實,沒有人會作這樣的愚話。他又指出他們所主張的,是經過多少千萬年的惰性以後,人類終於開始創造文明。而這種文化創造的歷程,是始於住在埃及的人。他們因為發明農業,而建設一個文明的國家,他們造出需要的局勢與新鮮觀念,從此遂引起人們去發明新的東西。他又解釋他們並不否認文化的獨立發生的可能性,他們所堅持的,是人們找不出證據去證明文化是獨立發生的。假使斯密斯的解釋,可以代表一般的傳播論者的意見,那麼不但一元的傳播論者之於多元的傳播論者的意見的差別,並非一般人所想像,那麼不同,就是文化的傳播論者,與獨立發生論者的意見的差別,也不像一般人所想像那麼不同。其實,照我們的意見,文化既是一個複雜的總體,究竟哪一種文化是由某處傳播而來,究竟某一種文化是同時發生的,根本是文化上的個別的問題,而非全部的問題。若說所有一切或各處的文化,都是獨立發生的,固不可信,若說所有一切或各處的文化,都是傳播而來,也是錯誤。所以無論是傳播論,或獨立發生論,都各有其是,也各有其非。 文化的發展 上面是解釋文化的發生,我們現在要說明文化的發展。關於文化發展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三方面去研究。一是發展的學說,二是發展的層累,三是發展的方向。我們現在先從發展的學說方面來談。 他們首先要聲明的,是我們這裡所用發展這兩個字的意義。我們這裡所說的發展,只是啟發開展,既並不定含有好惡的意義,也不一定含有高低的意義。這兩個字的真諦,既未必是與一般人所說的發達的意義相同,也未必是生物學者所說的進化的意義一樣。因為,前者是偏於好的方面,而後者又偏於高的方面。比方,一般人說的生意發達,就是往好方面的發展,而生物學家說的生物進化,卻是往高一級的發展。發展固然可以包括發達與進化,然而同時也可以包括衰落與退化。 主要的說,關於文化發展的學說,大致有了四種。一為退化說,二為循環說,三為俱分說,四為進步說。本章的主要目的,是要把這四種學說,加以解釋,同時給以簡略的評估。但是在未說明這四種學說之前,尚有兩種文化發展的學說,我們願意略為敘述的,這就是所謂神意發展說,與自然發展說。 神意發展說,以為不但文化的發展是神的意志,就是文化的發生,也是神的意志。人類固是上帝的創造品,文化也是上帝的創造品。從中世紀的基督教父的理論里,我們可以找出文化的發展是神意發展的主張。教會是上帝的組織城市,教皇是上帝的代表。政府是人類罪惡的結果,但是同時,又是醫治人類罪惡的機構。奴隸也是人類墜落的表示,但是同時也是拯救人類墜落的制度。奧古斯丁(St . Augustine)在其《上帝城》(De Civitate Dei)第二十冊第三十章里,指出人類的文化歷史,是有了六個階段,暗暗的符合於六天的創造,第一個階段是從亞當(Adam)以至於洪水之禍。第二個階段是從洪水之患,以至於亞伯剌罕(Abraham)的時代。第三個階段從亞伯剌罕,以至大衛(Davis)。第四個階段是從大衛以至巴比倫的放逐。第五個階段是巴比倫的放逐,以至於耶穌。第六個階段是從耶穌至末日審判。從此以後,而產生第七個階段。這是一個永久的休息。這是一種永久的幸福。在一個新鮮與光明的世界的建設中得以實現。在這裡,所謂世界的歷史,是與教會的歷史相同的。教會興盛,就是人類的興盛,教會衰落,就是人類的衰落。這種觀念深刻的影響於中世紀的教父,以至十七世紀的菩緒挨(J . Bossuet)。(參看G . J . Seyrich,Die Geschichtsphilosophie Augustins) 照奧古斯丁看起來,所謂上帝的城市(The City of God)就是教會,所謂教會的歷史,既是人類的歷史,也就是文化的歷史。其實,這文化發展的理論,不但是太偏於宗教方面——狹義的宗教方面,而且以神意去解釋文化,就是一種荒誕的理論。文化是人類的創造品,文化的發展,也要依賴於人類的努力。上帝存在之說,既難於置信,在教會統治之下的文化,這就是中世紀的文化,從文化的立場來看,是文化墮落最甚的時期。歷史家所以稱這個時期為黑暗時期,並非憑空造說的。中世紀的教會的勢力,若不推翻,那麼近代文化,是無從發展的。除非我們相信中世紀的文化是優越於近代的文化,那麼奧古斯丁的學說,是不攻而自破了。 同樣,自然發展的學說,也以自然為文化發展的原動力,而極端的主張這種學說的人,更每每以為文化的發展,不但不必加以人力,而且以為凡是經過人手所創造的東西,都是壞的東西。東方的老莊,西方的盧梭,都可以說是偏於這種主張的。其實,我們上面已經說過,文化是自然的對峙名詞,文化是人為的,自然是自生自長的。假使人類而不努力去創造文化,那麼文化是無從發展的。自然固是文化的基礎,然而文化發展的法則,卻不一定循著自然發展的法則。人類固然是自然的一部分,然而文化愈發展,則人類的行為,往往反而愈受文化的支配。 文化退化說的歷史很久。據柏利(J . B . Bury)的《進步的觀念》(The Idea of Progress)一書里的意見,古代希臘人,很多相信這種學說。他們相信,在最古的時代,曾有過一個黃金的時期。在這個黃金的時期里,一切都很為簡單,後來人類墜落,遂使文化退化。這種思想,就是在柏拉圖的著作里,還可以找出來。同樣,羅馬人也有了這種觀念。至於中世紀在基督教的思想統治之下,所謂過去的黃金時代,更成為一般信徒的理想世界。人類之所以墜落,是由於罪惡的產生,而罪惡的產生,是始於亞當。上面所說的政府與奴隸,都是罪惡的結果。只有努力去免除這種罪惡,人類始有超脫的日子,文化始有復元的機會。 然而主張文化退化的學說最力的,要算我們中國的古代思想家。老子所謂「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就是表示退化的程序。莊子在《繕性篇》里指出古代的人類在混芒的環境裡,多麼快樂,到了燧人伏羲退了一步,至於神農黃帝又退了一步,降及唐虞更退了一步。結果是人心險惡,世道衰微,天下之所以紊亂,國家之所以難治,都是這種退化的結果。 又如孔子、孟子也是主張文化退化的學說。孔子、孟子的黃金世界,並不像老子、莊子是在於人類混芒的時代,而是在堯舜的時代。老莊重道德,而孔孟重仁義。從孔孟看起來,堯舜是最講仁義的君主,故他們的理想世界,是堯舜的朝代。然而從老莊看來,堯舜的朝代,已是退化的時代,因為老子以為失了道德而後講仁義,孔孟雖以堯舜為理想的世界,可是堯與舜就有了分別,所以,他對於堯的讚詞是「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唯大,惟堯則之」;而對於舜的說法卻是「無為而治者其舜也歟,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對於禹則更退一步。所以,孔子只說禹「吾無間然矣」,從舜到禹,雖是一步一步的退化,但是堯舜禹三個時代,都不愧為偉大的時代。所以說:「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至於湯武已不用巍巍乎的口氣。再下而至於春秋戰國,真是每況愈下,至於極點。所以,孟子說:「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同樣,墨家的看法,也是這樣。所以,墨子在《三辯》里說:「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湯,成湯之治天下也,不若堯舜。」連了主張隨時應變的法家像商子也以為文化的發展是退化的。他在《開塞篇》里指出,在他自己的時代,是「上不及唐虞之時,而下不修湯武之道」。可見得他感覺到堯舜的時代,是勝過湯武的時代,而湯武的時代,又勝過春秋戰國的時代。這與商君的書中各處所說的「上世、中世、下世」的不同時代,很為符合。 中國的思想的淵源,可以說是在春秋戰國的時代。春秋戰國的時代的思想主流,是道儒墨法。道儒墨法的思想,既都偏於文化發展的退化學說,那麼這種學說在中國所占的地位的重要,可以概見。 主張退化論者,往往主張復古。因為文化的發展,既是一步一步的退化,那麼補救的方法,不外是一步一步的復回以往的黃金的時代。退化是這種文化的發展的學說的消極方面,而復古是這種文化的發展的學說的積極方面。中國人二千年來,而特別是近數十年來,所謂復古的運動,層出不窮,就是因為他們相信中國的近代的文化,不如古代的文化。古代不但有過燦爛光輝的文化,而且有過超越世界各民族的文化。所以中國的目前的急需,並非效法日本或西洋,而是恢復已失的文化,發揚固有的文化。 我們以為主張這種學說的人,對於文化的真諦,就不明白文化是人類的創造品。所以,文化的發展,是依賴於人類的創造力量。人類創造文化的力量若不減少,則文化決不會退步。比方,我們說以前人會創造騾車帆船,現在人也會創造騾車帆船,以往人會著書立說,現代人也會著書立說,那麼現代文化,並不下於古代文化,可以概見。所以,只有我們找出前人所能創造的東西,而現代人卻不能創造出來,我們才可以說現代文化不如古代文化。至於俗人所謂墨子的飛機,孔明的木馬,這都是荒誕之說,不可置信。而況,就使這些東西是有過的,也決不會較勝於今日的飛機與汽車。 我們承認現代人,若只能照樣的作出前人所已做的東西,是表示古代的文化,並不下於現代的文化。然而在這種的情形之下,我們也只能說,是文化是處於停滯的狀態。從人類的創造文化的力量方面來說,古代人能創造新的東西,而現代人卻只能沿舊踏常,這好像是現代人不如古代人。然而,從文化的本身來看,所謂停滯,未必就是退步。因為停滯的本身,只是停而不進,並非退後。今日一般人所謂不進則退的意義,大概是說人家進步,而我們停滯,兩相比較,我們趕不及人家,故至於落後。可是,這種落後,也並不一定是退步。正像兩個人跑路,路程假定目的地是二十里,甲跑了十里,就不再跑,乙跑了十里,還再跑。以甲與乙來比較,甲是落後,而非退後。這完全以兩者互相比較來看。假傀只是甲一個人跑路,那麼跑了十里之後,而不再跑,在這種狀況之下,不但沒有退步的觀念,就所謂落後的觀念,也無從產生。一般人總以為效上得中,效中得下,因而相信凡是從別人學來的東西,都是不如人。其實,這種觀念,只有片面的真理,而不能解釋人類整個文化的發展。因為人類的整個文化,不但沒有停滯不進,而事實上,是日進無疆。希臘人創造好多東西,羅馬人不但學了希臘人所創造的東西,而且自己也創造了不少新的東西。羅馬道路,羅馬法律,以至羅馬帝國都是羅馬人的創造品。甚至所謂黑暗時代的中世紀,至多也只能說是文化停滯,而非文化退步。 至於近代西洋文化的進步,那是一件有眼睛皆可以看得見的現象,用不著在這裡詳加解釋的。 同樣,若以中國的文化來看,我們也並不見得是退步。泥屋勝過穴居,而磚屋又勝過泥屋。簡單的熟食,勝過茹毛飲血,而佳肴盛筵,又勝過簡單的熟食。文字比較結繩為進步,紙張比較竹簡為進步。漢唐的文章,既未必比周秦的文章為下,宋元的文章,也未見得比漢唐的文章為下。孔子自己豈不是也說過嗎?「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孔子不取唐時虞時,而贊夏時,不取唐虞夏的輅,而取殷輅,不取唐虞夏商的禮,而贊周禮,均是表明唐虞的文化,並不見得樣樣好。那麼文化退化之說的錯誤,豈不是一件很顯明的事嗎? 一般主張文化退化學說的人,多數注重於道德方面。所謂「人心不古,道德淪亡」的讕語,就是一個很顯明的例子。然而我們在上面已經指出,道德不是固定的,它是隨文化的各方面的變化而變化的。唐虞的禮儀,既未必勝過復商,夏商的禮儀也未必勝過周代。而況,孔子既服膺於周禮,不但表示周禮沒有退化,而且勝過以往的禮。以主張恢復過去道德自命的孔子尚相信周禮勝過以往的禮,那麼孔子的道德退化學說的錯誤,也很容易看出來。道德既尚有進步,則所謂物質文化的進步,更是一件很為顯明的事。 我們說到這裡,我們可以連帶的解釋,文化倶分發展的學說,「倶分」這個名詞的應用,據我個人所知道,是始於章太炎先生。章先生在編輯《民報》的時候,曾寫過一篇《俱分進化論》。照他的意見,文化的發展,是趨於二個極端。在物質方面,可以說日來日進步,然而在精神方面,卻日來日退步,在文化的物質方面,舉凡衣、食、住、行,近代的人類,無一不超過古代的人類。但是在文化的精神方面,而特別是在道德方面,近代的人類,卻遠不如古代的人類。因此之故,從文化的物質方面來看,文化進步的學說可以應用,可是從文化的精神方面,文化退步的學說,又可以應用。俱分發展論,可以說是進化論與退化論的混合品。 主張俱分發展論者,既以為物質文化的進步,固沒有止境,然而精神文化的退步,也是沒有止境的。這種兩相背馳的現象,是文化發展的病態。不但這樣,他們還有些相信物質文化的進步是與精神文化的退步,有了密切的關係。其實,前者可以當作原因,而後者可以當作結果。所謂五聲令人迷,五色令人昏,就是這個意思。而物質文化之所以進步,也不外是由於恣耳之所欲聽,恣目之所欲視。又如,近代的戰爭的利器,日益進步,則殺人的方法,日趨厲害。文化的進步與退步,既有因果的關係,那麼補救這些病態,應當從禁止物質文化的進步方面作起。因為他們相信精神的文化,比之物質的文化,尤為重要。 西洋學者,像十七世紀的封特涅爾(Fontenelle)在其《死者的對話》(The Dialogues of the Dead),以及其《古今旁征錄》(Digression on the Ancient and Modern)里,以為文化在進步的過程中,往往有了失調。因為科學的發達,人類對於征服自然的方法,可以繼續進步,然而在藝術方面,或創造的思像(Creative imagination),卻未必是有了進步。因為文學的成就,並不像科學的成就一樣的,是依賴於智識的累積,及思想的正確。反之文學的成就,是依賴於想像的活潑(Vivacity of imagination)。因此,古代人在科學上的成就,雖未能勝於今代人,然而古代人在文學上的成就,未必就下於近代人。 麥其維(M . P . Maciver)在其《社會學》(Societ)一書里區別文明與文化,以為前者是進步的,而且是常常進步的,後者雖可以有進步,然而也可以有退步。他所說的文明,既偏於文化的物質方面,而所謂文化,又是偏於文化的精神方面。所以,他這種理論,也可以說是近於倶分發展論。此外,又如烏格朋(W . F . Ogburn)在其《社會變遷》(Social Change)里所說的文化停滯的觀念,也可以說是稍近於俱分發展論。他分文化為物質與精神兩方面,他以為物質文化的進步很快,而精神文化的發展,往往落後。結果是文化趨於失調。不過,照他的意見,所謂落後,只是進步得太慢,而並非退步。所以總而言之,封特涅爾、麥其維、烏爾朋三者都不能算作真正的俱分發展論者。 主張俱分發展論的人,有了一種假設。這就是文化的物質方面與精神方面,是可以分開的。所以一方面可以有進步,而別方面卻可以有退步。我們以為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的分開,不過是我們為著研究的便利起見的一種假設。文化本身,並沒有這回事。假使物質方面,有了變化,精神方面,也必有了變化,雖則這兩方面的變化,在其速率上,也許有了差異。烏爾朋對於這點,就已承認。他並且相信,經過相當的時期,這兩方面的文化,必能慢慢的調和起來。同樣,麥其維雖相信所謂文化雖有退步,然也有進步。同時,他也相信所謂文明與文化的區別,嚴格的說,是很不容易的。至於封特浬爾雖覺得文化的進步,也許失調,然而這種失調不一定是永久的。他雖相信古代人的文學成就,未必下過近代人的文學的成就,然而他也相信,古代人的文學成就,未必就高過近代人的文學成就。 我特地的略為提及這數位的學者的文化觀,原因雖是因為至少在表面上,他們的意見是與俱分發展的學說較為接近,然而事實上,他們的理論,對於俱分論,也可以當作一種合理的批評。因為他們不但不相信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能夠完全分開與相反的發展,他們也不相信精神文化一定就要退步。其實,所謂文化的精神方面,而特別是道德的退步的理論的錯誤,我們上面已經指摘。至說物質進步,是精神退步的表征,那更是無稽之談。因為在物質生活低下的社會裡的人們,在精神方面,並不見得就有進步吧。 上面是解釋文化俱分發展的學說。我們現在且來談談文化循環發展的理論。大致上,俱分說與循環說的同處,是兩者都可以說是文化進步說與文化退步說的混合品。因為兩者都主張文化的發展,是有進步的,但是同時也有退步的,或落後的。兩者的不同處是,前者以為進步與退步是沒有止境的,而且是同時並行發展的。這就是說,某種文化的某部分是進步的,而別的部分是退步的或落後的。後者卻以為進步與退步,是有限度的,而且不是同時並行發展的。這就是說,假使某種文化的某一部分進步,則這種文化的整個部分都要進步,假使這種文化的某一部分退步,則這種文化的整個部分都要退步。 文化循環發展的學說的歷史,很為悠久。中國人所謂的一治一亂,一盛一衰,就是一個例子。中國數千年來,朝代雖不知換了多少,然而起伏有數,新陳代謝,就有循環發展的意義。不過我國人所謂的循環,實含有退化的觀念。質言之,從一朝一代的繼續代替來看。歷史的發展,而特別是政治的演變,是循環的。但是從整個中國的歷史來看,中國人是偏於退化論的。因為在起伏有數,新陳代謝的循環發展中,卻還有後代不如前代的觀念。唐虞勝於夏、商、周,夏、商、周勝過漢唐,漢唐又勝過宋、元、明、清,所以把朝代的代替來看,是循環的,但是把整個歷史來看,是退化的。因此我們可以說,我國人的歷史循環觀,是退化中的循環論。 在西洋希臘人,也有歷史循環的觀念。柏拉圖以為政治的發展,是始於君主政體,君主政體的衰敗,遂變為暴君政體,暴君政體的推倒,遂變為貴族政體,貴族政體的衰敗,遂變為寡頭政體,寡頭政體的推倒,又變為民主政體。民主政體的腐化,遂變為暴民政體。君主、貴族、民主,都是好的政治,而暴君、寡頭、暴民,都是壞的政治。一好,一壞,這樣的發展下去,就是一種循環的發展。到了羅馬時代,波利比亞斯(Polybius)在其《羅馬史》(History of Rome)里,又把柏拉圖這種政治的發展論,加以解釋,而且相信暴民政體的推倒,是君主政體的再生,君主政體的再生,則這個大循環又開始發展。 近代對於文化循環發展的學說主張,較力而解釋較詳的要算古姆普羅維赤(L . Gumplowicz)。他在其《人種爭鬥》(Rassenkaripf)與《社會學原理》(Gruindriss der Soziologie)以為人類最初,就住在原群里,這個原群(Horde)正與獸群(Herd)一樣的。一個原群住在某個地方,因為食物太少,或別的原因,而與別的原群相衝突。衝突的結果,是一勝一敗,勝者成為主人,而敗者成為奴隸。因而階級遂由此而產生。有了主人與奴隸的階級,主人必定造了好多法律去統治奴隸,同時奴隸與主人相處既久,必有了各種不同的習慣與風俗,而且強有力的團體,可以從一個原群而逐漸的變為國家,變為帝國。文化的發展,是隨著團體的發展而發展的。但是團體的發展若太大了,內部又往往發生好多問題,結果又因互有衝突而分開為小團體,經過相當的時期,又因衝突而成為大團體。歷史的發展,就是這樣的循環。古姆普羅維赤之所以成為一個很悲觀的社會學者,也就是因為他有了這種信仰,而其結果是弄到他自殺而死。 然而文化發展的循環論之影響較大的,要算斯賓格勒爾(O . Spengler)的《西方沒落》(Der Untergang des A bendlandes)了。索羅堅(P . Sorokin)指出斯賓格勒爾的學說,在七十年前,俄國學者丹尼來斯基(Danilevsky)在其《俄國與歐洲》(Russia and Europe)一書,已經解釋。在一九二六年哥達德與歧蓬(E . H . Goddard and P . A . Gibbon)所著的《一種文明或多種文明》(Civilization or Civilizations)一書,對於斯賓格勒的學說,曾特別的加以宣傳。大致的說,斯賓格勒以為各種文化,正像有機體一樣的,有生長,有衰老,有死亡。世界上有好多種文化,正像世界上有好多種靈魂(Typen von Seelen),自成一個階段,自成一個範圍。每種文化,不是一個永久的真理(Ewige Wahrheit),而是一種徵象(Symbol),決定其自己的生命。每種文化消耗其自己的力量,結果是至於滅亡。埃及、希臘、羅馬、基督教會各種文化,不外是一些例子吧。至於近代的西洋文化,又已呈了枯竭的現象,而趨於沒落的途程。因為在文化的各方面,都已達到止境。比方,藝術已到了止境,正如音樂自發格納(Wagner)以後,畫法自馬內(Manet)、塞臧(Cezanne)、來布爾(Leibl)與門最爾(Menzel)以後,就是著名的數學,也到了止境。西方文化,既是沒落,將來代之而興的文化,是哪一種呢?斯賓格勒爾預料在二千五百年之後,俄羅斯的文化,必定比現在的西方的文化,較為優越。在歷史上,各種的文化,就是這麼的循環發展,而且這種的循環的發展,是有相對的確定的時間,而成為一種的節奏(Rhythm)。 查普賓(F . S . Chapin)在一九二八年,曾刊行一本書叫做《文化變遷》(Cultural Change),對於文化的循環的發展說,曾用了統計方法,與各種材料,加以解釋。查普賓這本書的目的,是說明文化的起源,發展,及其變異。同時用公式去表示社會的模式制度,以及發明的背景。他充份的利用政府公文,如立法機關的紀錄,大學的規程,市府的文件,以及專利機關的登記。用了這些資料去找出文化發展的法則。照他的意見,文化的循環的發展,可分三方面來解釋:一為物質的文化的循環,比方商業循環,工業上的機器的新陳代謝,或是製造上的發明,以至羅馬時代的奴隸制度的起伏,或是歐洲的工業資本主義的興起。二為非物質文化的循環,比方,宗教團體的興起與衰敗,市政府的委員制,專制政體,以至父系家庭的興衰。三為文化的集團,如民族文化的循環。在這種大集團與長時間的文化循環中,包括了好多互相交錯的第一類與第二類的小循環。他的結論是,每種文化的法則,是循環的,或是周期的。而且,可以用數學的方式去表明這些生命的循環或周期的功用。同時,假使第一類與第二類的文化的循環形式的數目或周期的數目,若是同時的,我們可以找出一個文化集團的成熟的紀元。 此外,又如克婁伯(A . L . Kroeber)在其《從時髦的變化中所見的文明的次序的原理》(On the Principle of Order in Civilization as Exemplified by Changes of Fashion)一文里,也同查普賓一樣的,覺得文化的發展是循環的。 我們以為從各民族或時代的文化來看,文化好像有了循環的趨向。埃及與希臘文化的興敗,羅馬與耶教文化的起伏,西班牙、荷蘭國家的盛衰,中國各個朝代的代替,都好像有循環的趨向。然而若把整個西洋文化史或整個中國文化史來看,大致上,還是向前進步,而沒有向後退化。希臘的文化固為羅馬所吸收,希臘、羅馬的文化,又為中世紀所承受。至於近代文化的進步之快,那更是顯明。同樣中國以往的文化,不但遺傳於後代,而且有了很多的進步。這一點我們上面已經解釋,不必詳述。我們承認,在文化發展的歷程中,有時也許有些東西,被人忘記,或偶然遺失,然大體上,某一民族或時代的文化的精華,往往能夠保留與傳遞於後代。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思想,有時好像被人忘記,然而現代研究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思想的人,比之任何一個時代都較多。基督教在近東,佛教在印度,好像沒有十分繁盛,然基督教在西歐與佛教在遠東,卻很為發達。其實,所謂忘記或遺失,往往是限於某一地或某一時代。假使有些東西,永遠為人忘記,或是處處都找不出,那恐怕也非重要的東西。中國人發明印刷,從中國的本身的印刷來看,近代未必見得不如前代,就算中國的印刷事業已發展到了相當程度,不能再有進步,然而中國印刷事業,也並不因此而退步。而況中國的印刷,傳到西洋之後,卻逐漸的進步起來。所以,無論從中國本身的印刷工藝來看,或從世界的印刷事業來看,都沒有退步的現象,都沒有循環的趨向。反之,卻是進步的。從這方面來看,文化並不像一個有機體一樣的生長、衰老、死亡。文化是累積的,文化是綿長的。只有整個人類都消滅了,那麼人類的文化,才會消滅。可是這麼一來,文化也不會再生,而文化的循環發展的理論,也不攻而自破。不但這樣,在有機體的世界裡,每一個有機體,是自成一個單位,生長、衰老、死亡,是每一個有機體所必經的歷程。父親是個學問家,兒子還是要從幼稚園讀起。兒子的聰明,並不因父親是個學問家而增加其聰明。所以現今的人,與古代的人,在體格上,在智力上,並沒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從文化的立場來看,不但現今人的文化與古代人的文化,有了很大的差別,就是英國人的文化與菲洲人的文化,也有很大的不同。 我們上面已把幾種主要的文化發展的學說,加以解釋。我們現在可以談談進步的學說。進步是退化的對峙。從我們上面的討論里,我們無疑的是偏於進步的學說。其實,進步的學說,是解釋文化的發展的正確的學說。因為,文化的發展。是進步的,而且文化現象之所以異於其他的現象,也是因為他是進步的。我們並非否認無機體的進化,或有機體的進步,然而就我們的觀察,文化的進步,是顯而易見,而無機體與有機體的進步,卻只能推想而知。天文學家告訴我們,地球是由液體凝結而成,生物學家告訴我們人類是由低等動物進化而來,然而天空中的液體,變為固體,而像地球一樣的現象,既非一般人所能見,而所謂猿變為人的學說,至今還有不少的爭論。因為有些人說,假使人是由猿進化而來,為什麼現在的猿,卻不變為人。我所以說,無機體與有機體的進步,只能推想而知,就是這個原故。在文化的領域裡,就不是這樣。從衣樹葉而至穿絲綢,從泥屋而至磚屋,從帆船而至輪船,這種進步,凡是有眼睛的,都可以見。其實,我們可以說,人類之所以異於無機體與其他的動物,就是因為前者沒有文化的發展,而後者卻有文化的進步。假使人類的文化是沒有進步的可能性,就使人種有了文化,那些文化,必定很為簡單,必定很為低下,而其結果,是人類之於其他的動物,也必定沒有很大的區別。 文化的發展,雖是進步的表示,然而進步的學說,並不定是與文化的發展同樣的發展。其實,進步的觀念,大致的說,是近代的觀念。柏利(J . B . Bury)在其《進步的觀念》(The Idea of Progress:An Inquiry into its Origin and Growth)里,指出進步的觀念,是與希臘人羅馬人的循環與退化的觀念不能相容,中世紀的神意說,也與進步說相牴觸。 是在菩丹(Bodin)的著作里,照柏利的意見,我們找出進步的觀念。他分歷史為東方,希臘與羅馬,以及羅馬崩落以後的北日爾曼文化三個時期。同時,反對古典派的退化論。而他反對退化論的理由,很有意義。自然的力量是時時與處處都一樣的,我們若以為自然在某個時期里,能產生出黃金的時代,而在別個時期,卻不能產出這種黃金的時代,那是一個矛盾。他的學說是以人類的意志為基礎,人類的意志是時時變化的,法律風俗習慣制度及好多東西是日新月異的,雖然也有些東西,有盛有衰,然而大致上,人類之所以能從野蠻的狀態,而進到十六世紀的情形,未嘗不是進步的結果。菩丹雖是承認在過去文化,是有普遍的進步,然而他對於將來的文化的進步,卻很少注意。 此外,在一般的烏托邦的著作里,我們也可以找出進步的觀念。但是據柏利的意見,對於進步的觀念,能夠使其普遍化而且能夠很簡明的加以敘述的,要算十七世紀的封特涅爾,雖則我們上面已指出他也超俱分發展論。封特涅爾在其《死者的對話》(The Dialogues of the Dead)以及其《古今旁征錄》(Digression on the Ancient and Modern)兩本著作里,他以為人類並沒有退化,而自然的力量是永久的。氣候的差異,也許影響到文化方面,然而相同的氣候,未必產生相同的文化。而且,人類的智力,是沒有什麼分別,古代人並不下於今代人,然而今代人有了一種利益,為古代人所沒有的,這就是「時間」。古代人在時間上,是先於近代人,因此他們變為最初的發明各種東西的人物,然而正是為了這個原故,他們也比不上我們。因為我們可以把他們所發明的東西,加以改良,假使我們而生在他們那個時候,那麼我們也會變為最初的發明各種東西的人物。假使他們而生在我們這個時代,他們也必會把我們所發明的東西加以改良。時間的延長可以使我們的智識累積。同時,可以擯棄一些錯誤的學說,而改進我們的理解。因此,我們在文化上的成就,比之前人為勝。同時,我們應當希望我們的子孫,必比我們為勝。封特涅爾這種理論,不但說明過去有了進步,而且預料將來也有進步。過去的進步與將來的進步,都是一個完備的進步觀念中所不可缺的要點。 自封特涅爾以後,對於進步的觀念,加以解釋的人,不勝枚舉。丟哥(Turgot),孔德(Comte),斯賓塞爾(H . Spencer),華德(L . Ward),不過是幾個比較著名的人物吧。 我們上面曾說過,人類的進步的觀念的發展,雖未必與文化的進步同時發生,或平行發展,然而我們也得指出,人類的進步的觀念,發展以後,人類文化的進步的速度,卻增加了很多。因為有了這種觀念,人類可以加倍的努力,大膽的前進,而且能樂觀的去工作,有目的去追求,以事實為理想的根據,使理想成為事實。這樣的繼續不斷,則文化常常都在改變的途程中,而文化的進步,也有了無限的前途。 文化的層累 文化是進步的。這種觀念,雖是近代的觀念,然而在近代的學者中之懷疑這種見解的,也有其人。比方,有名的人類學者哥爾特威士(A . A . Goldenweiser),以為在科學的歷史上,文化演進的學說,要算作最瘋狂最有害最不實的學說了——它正像一個很沒有用的玩具,給與一個很大的孩子為娛樂(參看A . A . Goldenweiser Cultural Anthropology in Barnes』 History and Prospects of the Social Sciences)。然而這種意見,並不為一般的學者所贊同。威士萊(C . Wissler)在其《人與文化》(Man and Culture)一書里,以為文化是時時變化的,而且是時時演進的。又這種變化與演進,恐怕無論比著什麼現象的變化與演進,都較為顯明。此外,又如馬凌諾司基(B . Malinowski)在《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Britannica)第十二版,所寫《人類學》(Anthropology)一文里,也有同樣的表示。其實,哥爾特威士所懷疑的演進論,主要是斯賓塞爾(H . Spencer)的呆版的進化論。哥爾特威士也承認文化是變化的。他不承認文化是退化的,那麼變化還是朝著進化的途徑。 文化既是進步的,那麼,文化發展的層累的存在,是無可疑的。文化發展的層累,就是一般人所說的文化發展的階段。我們所以用層累兩字,而不用階段兩字,是因為前者比較上有彈性,而後者比較的為硬性。所謂階段,往往使我們聯想及文化的發展是有一定的次序的,有一定的步驟的。而且,在階段與階段之間,好像是有絕對的不同或者甚至於相反的差異。層累的意義,未必就是這樣的。其所表示的,是在文化的變化的歷程,只是有了一種連續的觀念。白芝浩(W . Bagehot)在其《物理與政治》(Physics and Politics)一書里,對於這個觀念,曾有這樣的解釋:文化的細胞,因為有了一種繼續力,使代代相連,後代將前代所遺的東西,加以改革,如此類推,累進無已。所以,文化並非像一般沒有關連的散點,而是一線不斷的顏色,互相掩映。所謂互相掩映,不但只是文化是有連續性的,而且在繼續不斷的歷程中,是互相交錯的。因此之故,在同一的層累的文化上的文化,不但可以有種類上的不同,而且可以有程度上的差異。反之,在同一的階段的文化上的文化,不但使我們感覺到沒有種類上的不同,而且使我們否認程度上的差異。因為,同一階段的文化,大致上說,就是同種類的文化,同程度的文化。所以階段是狹義的,層累是廣義的。後者可以包括前者,可是前者不能包括後者。自然的,我們可以說,這兩個名的本身的差異,也是一種程度上的差異。 文化是進步的。在進步的歷程中,是有層累的。文化既是有層累的,那麼文化層累的分類,也是研究文化所不可忽略的事。 最先把文化的層累來分類的,要算琉克利喜阿斯(Lucretius,96-55 B.C.)。他把文化的層累,分為三個階段: (一)石器時期。 (二)銅器時期。 (三)鐵器時期。 琉克利喜阿斯這個分類,後人很少注意。一直到了一八三四年,丹麥京都科彭黑根博物院的創辦人托姆松(Thomsen)始再加採用。此後,人類學者,像拉布克(J . Lubbock)在其所著的《史前時代》(Pre - Historie Times,As Illustrated by Ancient Remains and the Manners and Customs of Modern Savages),又分為四個時期: (一)為古石器時代(Paloeolithic Period),在這個時代里,人類差不多同古象穴熊及他種已絕滅的動物一樣。 (二)為新石器時代(Neolithic Period),在這個時代里,人類用燧石來作各種美麗的武器與工具,除了有時人類用金以為裝飾品外,在這個時代里,找不出人類用金屬以為器具。 (三)為銅器時代,在這個時代里,人類用銅以為各種器具。 (四)為鐵器時代,在這個時代里,人類用鐵以為武器刀斧等。銅的使用,還很普遍。但在這個時代里,沒有人用銅去做刀口。 拉布克並且指出在銅器的時代,以至在鐵器的時代,各種石造的武器,還是使用。所以若只是找了一些石器,不能證明這就是石器時代的東西。他又指出,他這個分類,只是限於歐洲方面,雖則菲洲與近東,也許可以應用。在歐洲,南歐的文明,是早於北歐。至於其他的文明國家,如中國與日本,也好像是銅器時代先於鐵器時代。而在現在的夫吉因(Fuegians)及安達曼(Andamners)的民族,還是滯留在石器的時期。在各種金屬中,金是最先被人採用,這是因為金最易引起人們的注意。銀的使用,是在金之後。銅的使用,又較鐵為先。因為銅是比較容易熔化,而且銅比較容易發現,鐵則必在礦塊中始能尋找出來。 近代一般考古學者,與人類學者,更把這種分類,加以詳細的分析,而其大綱如下: (一)石器時代的開始(Eolithic)。在這個時代里,主要的器具是用木骨及硬殼之類,然則石器也已開始使用,這個時期,大概從二十萬年至五十萬年。 (二)舊石器時代(Eolithic Period)。在這個時期里,人類以削石為器,但是骨器具也很普遍的使用。這個時期,約有十萬年之久。 (三)新石器時代(Neolithic Period)。在這個時期里,人類兼用磨光的石器與削切的石器,以及木骨的器具。在歐洲這個時期,始於一萬年前。在歐洲,這個時期已有了多少的農業。 (四)銅器時代(Bronze Period)。在這個時期里,人類用銅、石、木骨等為器具。大約在北歐,在紀元前二千年,就有銅的使用。 (五)鐵器時代(Iron Period)。在這個時期里,鐵器逐漸的代替了銅器與石器。鐵器的使用,是與文字的開始,同一時期,而所謂文明的產生,也就是在這個時期。 (六)鋼器時代(Age of Steel)。在這個時期里,機器發明,近代科學及工業革命,都在這個時期里發生。這是十八世紀以後的情況。 挨爾武德(C . A . Ellwood)在其《文化的進化》(Cultural Evolution)里,以為這些器具的發展,是一種學習的歷程。同時,也是一步一步發展的歷程。所以,削石的器具,必定比磨光的石器為先,而石器的使用,又必定比銅器的使用為先。同樣,銅器的使用,又必定比鐵器的使用為先。不過,自然的環境,對於這些器具文化的發展,也有很大的影響。所以,在一地方里,假使沒有了銅礦,那麼銅器的時代,是不會發生的。反之,有了銅礦的地方,不但銅器易於發生,就是鐵器的發展,也比較的容易得多。 上面是注重於物質文化的層累的分類,在文化的社會與制度方面,從家庭的發展來看,有好些人分為下面三個階段: (一)母系的家庭。 (二)父系的家庭。 (三)父母平等的家庭。 主張家庭的發展,是經過這些階段的人,多數以為人類最初是亂婚的。所以,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母親對於子女既專有養育的義務,也有管理的權利。後來婚姻制度發展,父母雖是同居,然而父親對於子女,還是沒有管理的權利。不但這樣,生育子女,是一件痛苦的事。在父母同居的時代,父親雖盡了養育的義務,然而尚未受過生育的痛苦。因為父親也欲有管理子女的權利,故產公(Covade)的制度,因而產生。產公的制度,是母親生子之後,不久就起床工作,而父親就睡在床,裝如母親生子一樣。父親既負養育子女的義務,又受生育的痛苦,故管理子女的權利,也因之而逐漸發展。家庭的權力,既逐漸集中於父親,父系家庭,遂得以成立。巴浩芬(J . J . Bachofen)的《母權論》(Das Muttersrecht)而特別是華德(L . Ward)的《女性中心論》(Gynaecocentric Theory),都是解釋從母系的家庭發展到父系的家庭的著名著作。到了十八世紀末葉,與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的時候,婦女運動,逐漸發達,女子在教育上,在法律上,在政治上,都爭取了平等的地位的機會,所以父系的家庭,又變而為父母平等的家庭。 從政治制度方面來看,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在其《政治學》(Politics)里曾有下面的階段。 (一)個人。 (二)家庭。 (三)鄉村。 (四)部落。 (五)國家。 照亞里士多德的意見,這些社會組織的發展,可以從兩方面來看。一是從觀念方面來看,國家的發展最先,然後發展到部落、鄉村,而至於家庭與個人。正像一棵樹,雖從種子而來,然而樹在觀念上,是先於種子。亞里士多德所以說國家是先於個人,就是這個意思。這一點,我們在上一章里,已經說及,不必再述。從實際方面來看,或是從一般人的觀察,是先有個人,然後有家庭。有了家庭,然後有鄉村。有了鄉村,然後有部落。有了部落,然後有國家。亞里士多德所以說國家起源於家庭,也就是這個意思。近代一般的社會學者,與政治學者之解釋社會與國家的發展,往往分為這些階段。在西洋,自從羅馬帝國以後,有些人又加上帝國一個階段於國家之後。這與中國人所說的先修身而後齊家,先齊家而後治國,國治而後天下平的看法,有了多少相似之處。 斯賓塞爾(H . Spencer)在其《社會學原理》(Principles of Sociology)中,以為社會的進化,是從軍國主義,而到工業主義。他以為在軍國主義盛行的時代,也就是專制政體發達的階段。工業主義發達,民主主義逐漸發展。在軍國主義的時代,人類到處都受情感的支配,而有各種的衝突。民主主義以理性與容忍為基礎,使每個人都能抑制自己,以求公眾的利益,而得到一種善美的道德生活。但是民主主義之所以能夠發展,是由於工業發達,工業發達,不但使君主與貴族的勢力,逐漸衰弱,而且使一般平民,在政治上,也得到平等的機會。同時,使每一個人得到充分發展其個性的機會。 從經濟的立場去分類文化的層累的很多,利斯特(F . Liszt)分經濟的發展為五個階段: (一)遊獵時期。 (二)畜牧時期。 (三)農業時期。 (四)農業兼製造時期。 (五)農業兼製造與貿易時期。 又如伊利(R . T . Ely)也分經濟的發展為五個階段,雖則他的分類,是與利斯特的有了不同之處。伊利的分類是: (一)為直接利用天然物產時期。 (二)為牧畜時期。 (三)為農業時期。 (四)為手工藝時期。 (五)為工業時期。 射內堡(Schönebeng)又分為六個階段: (一)為遊獵。 (二)為捕魚。 (三)為畜牧及遊牧。 (四)為安居或純粹農業。 (五)為手工或貿易。 (六)為製造。 又如菩斯(Bos)卻分為四個階段,而且特別注重於工業方面,雖則大致上與上面所說的分類,沒有很大的差異: (一)為採集的工業動植物與礦產的採集,以及遊獵捕魚,均屬此時期。 (二)為生產的工業如農業畜牧。 (三)為變形式的工業如手工製造。 (四)為運輸的工業商業屬於這一類。 此外,罕金斯(F . H . Hankins)在其所著的《社會研究緒論》(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ociety),也從文化的經濟方面的發展的立場,而分為三個階段: (一)為直接應用天然所供給的物產,人類在這個時期里,沒有目的的努力,以增加其生產的來源。 (二)為有意識的培養種植畜牧,都屬於這個時期。 (三)為有目的的利用,這就是人類有目的去作有組織的研究,使能預知其將來所得的結果。 從宗教的發展的立場來看,孔德(A . Comte)在其《實證哲學》里分為下面三個階段: (一)拜物教(Fetishism)。 (一)多神教(Polytheism)。 (二)一神教(Monotheism)。 從人類整個思想或智識來看,孔德又分為三個階段: (一)神學時代。 (二)哲學時代。 (三)科學時代。 上面所舉出孔德的宗教的三個階段,就是這裡所說的神學時代的階段。在神學的時代,人類以神靈的意志去解釋一切的事物。同時,一切文化的發展,都是由於神意。最初的人類,以為有一件物,就有一個神,這就是拜物教。在拜物教的時代,僧侶是沒有的。後來人類思想發展,覺得拜物教既是有物皆拜,未免太過繁雜,因為迷信太多,心理混亂,於是聯合各種神而為數種神或少數神,多神時代遂因之而產生。多神教代表生活的各方面,以為各種生活是由各種神所主宰。多神教的神,雖不若拜物教的那麼多,然而神既不只是一個,神與神之間,既有區別,未免有了糾紛。糾紛的結果,是變為等級,這就是說有些神是高級,有些神是低級,所謂至尊神,遂因之而發展,而一神教,也因之而產生。一神教是神學時代的頂點。後來人們又感覺到所謂上帝不外只是事物的第一因,或是一種抽象的東西,並不存在於各種現象的後面,這就是哲學的時代。哲學時代,只是從神學時代到科學時代的一個過渡時期。科學時代,不只是以純粹理智去觀察與解釋事物,而且能預知事物的未來的發展。科學的時代,也就是實證時代。孔德把這三個階段叫做進步律。他以為在思想或智識的範圍里,無論哪一方面,都要經過這三個時期。社會學、生物學、化學、物理學、天文學以至數學,都經過這三個時期。若把整個歐洲的思想或智識的發展史來看,荷馬以前是拜物教時代,荷馬時代而特別荷馬詩中所表現的思想,是多神教時代。中世紀可以說是一神教時代。十七、十八世紀的時代是哲學時代,到了十九世紀以後,又逐漸趨於科學的時代。十九世紀以後,雖是逐漸趨於科學的時代,但是社會的秩序,既尚未達到實證的階段,而人類的社會的智識,還是未能超過神學與哲學的時期。孔德在《實證哲學》里,主要目的是要成立一種新的社會學科——社會學,就是要使社會的智識,達到實證的地位,用科學的方位,解決社會的問題。 一八九六年,德國飛爾康德(A . Vierkandt)在其所著的《自然人民與文化人民》(Naturvölker und Kulturvölker)里,分人類為二種:一為自然人類,一為文化人類。他的分類的根據,也是注重於思想方面。所謂自然的人類,就是以一切的風俗、習慣的發展或存在,是合於自然的因果。他們以為一切的遺傳、信仰、情緒與動作,都是自然而然的。這種自然的人類,並非沒有文化的人類。又照飛爾康德的意見,這種的人類,主要的,雖是文化較低的人類,然而在文化較高的社會裡,也可以找出這種人。比方,一個人在某種文化較高的社會裡,對於一切的動作、制度、語言、衣服,都隨著時代或風氣所趨,而不問其所以然,這個人也可以叫做自然的人。由此類推,假使某一個人,因為他的父母是回教徒,他也人回教,因為他的父母是某黨員,他也人這個黨,這個人,也可以叫做自然的人。 文化的人,卻不是這樣。他們對於一切的事物,都取研究疑問與選擇的態度。他們不會隨隨便便的去作盲目的舉動。也許他們會跟從一般普通人的行為,但是他們並不是因為一般普通人這樣的作,所以他們也這樣的作,而是經過相當的考慮與評估,而才這樣的作。總而言之,他們對於一切的事物,都用智力與理性去批評與判斷。所以,自然人與文化人的異點,是在於前者對於事物不問其所以然,而後者對於事物,注重於理解與批評。而且,前者是文化較低的人民,而後者卻是文化較高的人民,前者是保守的,後者是進步的。 此外,又如斯泰恩美茲(S . R . Steinmetz)對於飛爾康德的分類,大致也加以贊同。惟前者卻嫌後者的分類過於籠統。他乃略加修改而分為四個時期: (一)原始人類完全依賴於感官,他們對於不能知的事物,完全沒有觀念,他們差不多可以叫做感覺的人類Sensationalits。他們的思想方法,是與人猿沒有什麼的差異,這是文化的第一階段。 (二)第二個階段為神學時期,人類在這個時期里,以為一切事物,都有神來主使,用不著強求,用不著努力。 (三)第三個階段是系統時期。照斯泰恩美茲的意見,這個時期,包括神話與宗教的創造者,以及形上學者的觀念。 (四)第四個階段為批評時期。這個時期與飛爾康德所說的文化的人民的階段,大致相同。 斯泰恩美茲這個文化發展的階段的分類,可以說是孔德與飛爾康德的文化發展的階段的分類的混合品。同時,三者都是從思想的立場去解釋文化的發展。 此外,在藝術方面,而特別是在圖畫方面,有好些人以為是從寫實的圖畫,而發展到抽象的圖畫。在語言方面,而特別是文字方面,又有好多人以為是從象形的文化,而發展到拼音的文字。這也是文化發展的層累的分類。 上面所舉出的文化發展的層累的分類,是注重於文化的某一方面,而非文化的全部。自然的,有了好多學者,往往以文化的某一方面去解釋文化的全部。比方一般的唯物論者,以為人類文化的發展,是隨著物質的發展。而一般的唯心論者,又以為人類文化的發展,是隨著心理的發展。拉布克的分類,是偏於前者,而孔德的分類,又偏於後者。但是無論如何,凡是偏於某一方面,都未免是有了錯誤,這一點上面已經說及,這裡不必重述。 最先把整個文化的發展的層累來作有系統與精細的分類,恐怕要算摩爾根(L . H . Morgan)。摩爾根於一八七七年刊行《原始社會》(Ancient Society)。這本書的附名,是《人類從野蠻而經過半開化以至文明的進步的方向的研究》(Research in the Lines of Progress from Savagery through Barbarism to Civilization),所以,在本書第一章里,摩爾根就把整個文化的層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野蠻(Savagery)時期,第二個階段為半開化(Barbarism)時期,第三個階段為文明(Civilization)時期。摩爾根又把第一和第二個階段分為低級、中級及高級三種,並說明其每級的特點。照摩爾根的意見,野蠻時期的人類,主要是依賴打獵與捕魚;半開化時期的人類,主要是依賴於原始農業;而文明時期的人類,從狹義來說,主要是開始有了文字與保存,文字的紀錄。把漁獵、農業、文字,以分類文化發展的階級,並非始於摩爾根,但是摩爾根正像上面所說,是第一個把這個分類去作有系統與精細的研究。此外,摩爾根的文明發展的層累的分類,是偏於唯物的論調。所以一般的馬克斯主義者,而特別是恩格斯對於摩爾根這本書,曾特別的加以注意。摩爾根是不是有意的去建立一種唯物史觀,這是一個不易回答的問題。但是摩爾根的分類,既不只是包括文化的物質方面,而卻是包括文化的社會與精神各方面,那麼我不只要承認他的分類,是有系統與精細,而且要承認他的分類,是包羅多方面的。 到了一八九八年,斯忒蘭德(A . Sutherland)刊行《道德本能的起源與生長》(Origin and Growth of Moral Instinct)一書里,又採用摩爾根的分類,並加以增改。斯忒蘭德分文化發展的層累為四個階段:第一與第二個階段大致與摩爾根的一樣。第三個階段也叫做文明時期。不過,斯忒蘭德又分這個時期為三級:這就是低級、中級及高級的文明時期。至於第四個階段,斯忒蘭德叫做文化時期(Cultural Stage)。 又在一九〇八年,牟勒賴爾(Muller-Lyer)在其《文化的變象與進步的趨向》一書里,也把文化發展的層累,來分為四個階段:除了第二個階段只分為高低兩級,第一與第二個階段都與斯忒蘭德一樣的分為低、中、高三級。牟勒賴爾以為野蠻階段的特點是依靠自然的食物。半開化階段的特點是依靠人工的食物。文明階段的特點是男子工作的分工。至於第四個階段,牟勒賴爾叫做社會化階段。他以為這個階段的特點,是女子工作的分工,雖則這個階段,是否要達到女子工作的分工,牟勒賴爾也沒有肯定的回答。他以為這個階段的實現,必須等到女子的位置確定以後,才能知道。正同現在與過去的階段的特點,必須在男子分工大進步以後,才發現的一樣。但是合作或工作的社會化,一定要達到更高的形式。至於成為何種形式,我們目下不能預料。正像半開化階級的人,不能預料文明階級的形式一樣。 黑斯(E . C . Hayes)在一九一五年所刊行的《社會學研究緒論》(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ociology)也分文化發展的層累為四個階段:第一、第二與第三個階段是完全採用斯忒蘭德的分類。至於第四個階段,又分為低、中、高三級。這是黑斯自己的分類。我們現在且將兩者的分類,列之於下: (一)野蠻時期。人類以自然野產的物為食品。他們常常散居於小團體,他們一生都為食物而奮鬥。 (1)低級的野蠻人,身材很短,腹大而腿細,長發亂白,而鼻平頭,腦很小。每家有十人至四十人,遷徙沒有一定的住所。僅略蔽其體,例如南菲洲之住於叢林的彪什門人(Bushman)。 (2)中級的野蠻人的體格,略如常人。只能找避風雨的地方居住。已曉得用衣服,可是男女還是大半裸體。已用小舟,以及石或木做的武器。每族有五十人至二百人,但沒有階級與社會組織,其法律就是本族的習例。例如塔斯美尼亞人(Tasmanians)。 (3)高級的野蠻人,常有住所,惟住所多是皮帳。常穿衣服,然兩性裸體的也不少。以石、骨、銅為較美的武器。合一百人到五百人為部落。隨時可遷移。社會的階級已發生,首領的威權不甚確定。生活秩序的維持,是依賴於部落的習慣。例如北美洲的好多印第安人。 (二)半開化時期。這個時期的人,對於自然界的生產力已經稍能操縱。農業與畜牧很為發達。但各家各族各自努力,以滿足其需要。沒有分工的現象。但食物既豐富,年間分配又甚均,科學與藝術已萌芽。 (1)低級的半開化人。住所大概已固定。有村落。除了熱天,大概都穿衣服。女子裸體的很少。陶器也能製造,也能製造好的獨木舟器具。多用石木骨等。所作居住的地方的周圍,用以耕種。商業漸漸的萌芽。社會中有確定的階級。這種階級,是由戰爭而來。已有政府,由首領依據遺傳的法律以治理。部落自一千至五千人。已不常遷移,但可以與其他的部落聯合而成為較大的聯盟。例如美國的伊羅誇人(Iroquois)。 (2)中級的未開化人。有很好與永久的住所。其所住的房屋,或用木造,或用茅造。已有市鎮,能制較美的衣服,但也不以裸體為不雅。陶器業、紡織業與金屬工作,都有相當的發展。商業已進入初級。通用錢。有正式市場。結合為國家,有十萬人。有幾個王帝,但都沒有實權。舊傳的法典勢力很大,等級觀念更為明顯。等級的獲得,有由於個人的戰功,有由於家族的戰功,例如菲洲的黑人。 (3)高級的半開化人。能造石屋。平常必穿衣服,紡織為女子的常業。鐵器與他種金屬的工作,很為進步。已鑄錢。能作小舟,但只能用槳推行。有公認的法庭與粗疏的法律。人民有五十萬,統隸於一個王帝之下。初有文字。等級成為世襲的,分工已漸發達。例如爪哇人。 (三)文明時期。分工愈詳細,合作的力也愈廣大,因而得到食物與必需品,也愈加容易。社會的種種功用,大為變化。但因此而互相依賴,也更為明顯。藝術與科學,也跟著發展。 (1)低級文明人,已有城,圍以石垣。有很好結構與精美的石頭的建築。有犁。戰事有人專任。文字具備。法律粗粗的見於文字,正式法庭也成立。且有文學。例如西藏人。 (2)中級文明人的寺廟與富人的房屋,都以磚或石所築成,而且頗為美麗。始用玻璃窗。商業推廣。船有帆,文字漸普及。抄本書冊流傳甚廣,對於青年,始有文字的教育。戰事成為特殊的職業,法律列為條文,始有律師。如暹羅人。 (3)高級文明人的住所,普通以石築成。鋪道路,有運河與水車、風車等。有科學的航海術。用大煙囪。文字為普通技能,抄本書大流行,文學很進步。有幾千萬人,有強有力的中央政府。法典寫成條文。由官府刊行,有嚴密的法庭。政府官吏很多,等級分明,例如中國人。 (四)文化時期: (1)低級的文化人。(a)生產問題大致解決。(b)人力替天然的組織的效力增加,民眾便有空閒去培養精神與審美的力量。普及教育為公認的標準。(c)勇武非最高的成功標準,社會上最高的階級與負盛名的人物,多是有錢的,或是對於科學、藝術、文學、政治等有過重大貢獻的人。(d)普及教育與印刷事業,很為發展,可以造成與表現多數人了解的輿論。結果是促進民治法律,由人民代表制定。(e)國家所努力,不只限於軍業與經濟事業,對於科學、藝術之促進與傳播,都特別注意。例如現在最進步的國家。 (2)中級的文化人。(a)分配的問題大致解決,衣、食、住都很適意。(b)普及的自由教育,以養成對於世界和人類有概括的了解的人格為主。(c)間有戰爭,但大家都討厭這事。正像我們現在討厭個人間的吵鬧一樣。各國合力限制軍備,成為世界的政策。(d)多財非大成功,關於經濟事業,有所發明或創設以及有效力的組織,或有效力的方法,去管理大規模的經濟事業,才算真正的經濟的成功。這種的成功,與政治的成功,有同等的價值。商業的成就,乃以貨物或勞力的生產率為標準,不以經理人所得的利益為標準。(e)這不過是就現狀而推測將來的趨勢,詳細的敘述,變為走人預料之途。其實,要想達到這個時期,恐怕還要好多世紀才行吧。 (3)高級的文化人。將來是不能預料的。也許一二千年後,會達到這個階段,也許到了這個時候,因為科學以及公眾救濟的動作的組織的進步與普及,而對於疾病與體格的缺點,能夠征服。不康健的人,變為例外。所有各種的進步,都為世人所知,雖然因為地理環境的差異,而致生活的適應上有所不同,但是生活上的差異,也許要成為世界所崇尊的了。這樣,各種民眾有意識的去發展其特殊的技能與動作,而成為世界的分工,以實行文化的生活。 近來,挨爾武德(C . A . Ellwood)在其《文化的進化》(Cultural Evolution)也分文化發展的層累為三個階級:這就是野蠻時期,半開化時期,與文明時期。每一時期又分為低級、中級及高級。野蠻時期的特點,是依賴自然食物。半開化時期的特點,是發明農業。而文化時期的特點,是有了文字。這可以說是與摩爾根、斯忒蘭德、牟勒賴爾、黑斯諸家的分類,大致相同。但是比較詳細的分類,還是要推黑斯的了。因為他除了解釋野蠻,半開化,與文明三個階段之外,還是進一步去說明文化時期的低級、中級、高級三個階段。 黑斯與挨爾武德都指出所謂野蠻(Savagery)與半開化(Barbarism)這些名詞,都是代表民族間的一種偏見,或仇恨。野蠻是表示殘忍的意思。然而文明人在現代戰爭中的殘忍,並不見得較輕於野蠻人。但是,假使我們不把這些名詞去表示各種不同民族的性格,那麼把這些名詞來分類文化發展的層累,也未嘗不可。這是黑斯與挨爾武德的意見。他們之所以採用這些名詞,就是這個原故,我們以為一般普通人,主要的,既然用了這些名詞去代表種族的性格,而非純粹的文化的種類,那麼能夠避免使用這些名詞,還是避免為好。我個人以為若從文化的發展的重心來看,我們可以把文化的層累,來分為下列四個時期: (一)宗教時期。 (二)政治時期。 (三)經濟時期。 (四)倫理時期。 從文化的成分方面來看,這四方面既是文化的重心,從文化的層累方面來看,這四方面又可以說是代表文化發展的四個時期。這一點,我們在說明文化的時間的重心,已略為提及,此後我們當在別處,再為解釋,這裡只好從略。 發展的方向 我們在上面,曾把各家對於文化發展的層累的分類,加以敘述。其實,學者之以把文化發展的層累,去作各種的分類的,不只是上面所說那幾家,我們不過選擇我們覺得比較重要的幾家吧。而且,這些分類,既往往因為各人的主觀的不同,而有了差異,我們每個人,還可以參考各家的解釋,貢獻自己的意見,去再作各種不同的分類。又上面所列各家的分類,有的雖好像很為詳細,然而我們還可作較為詳細的分類。但是分類愈為詳細,則其普遍性愈為減少。就以斯忒蘭德與黑斯的分類來說,暹羅人是放在文明時期,而爪哇人卻放在半開化時期。若以受西洋文化影響之後的暹羅人來看,暹羅人的文化,無疑的比爪哇的為進步,但若以暹羅的固有的文化來看,那麼暹羅人的文化,未必見得特別高過爪哇人的文化。再以西藏的文化來與暹羅的文化相比較,無論在物質生活上,或精神生活上,兩者很不容易分出高低來。然而照斯忒蘭德與黑斯的分類,暹羅放在文明時期的中級,而西藏卻列為文明時期的低級。其實,除了政治上的獨立與自由之外,暹羅的文化的其他方面,恐怕有了不少還比不上西藏的文化。而且,有些民族在文化的某一方面,雖很為進步,然而在文化的別一方面,也許落後。在這種情形之下,欲把這個民族來放在某一階段中,是不大容易的。 然而,我們既不能否認文化是有進步的,那麼我們也不能否認文企是有層累的。既有了文化的層累,那麼文化的層累的分類,又是研究文化與明了文化所不可忽略的事。總而言之,我們無論是否贊成上章里所敘述的文化的層累的分類,我們總要承認文化是有高低之分。換句話來說,文化的發展的程序,是由低而高的。只要我們承認樓閣勝過穴居,只要我們承認絲綢勝於樹皮,只要我們承認筵席勝於茹毛,只要我們承認飛機勝過騾車,只要我們承認文字勝過結繩,我們就要承認文化是有了高低之分。而且,是由低而高的。從文化本身來看,無論哪一方面,都可以說是有了進步,雖則文化的各方面的進步,未必是平行的。從民族方面來看,有的進步較快,也有些進步較慢,所以大致上,都可以說是有進步的。而且,大致上,我們還可以說,後代人是比前代人為進步。這並不是說後代人,生而比前代人為聰明,而卻是因為後代人利用前代人在文化上所創造的基礎,加以改進,所以無論在理論上,或在事實上,後一代的文化,是比前一代為高。古今中外的人類,在智力上,並沒有什麼高低的區別,假使有了區別,那就是文化的不同。 其次文化的發展,是由簡而繁的。文化是累積的。累積不只是數量的增加,而且是種類的繁多。假使我們把過去的文化,來與現代的文化來比較,則一簡一繁,顯然可見。以交通工具來說,以前陸道只有人力車、牛車、馬車、騾車,現在則還有汽車、火車、電車、木炭車、柴油車等。以前水道交通只有木船、皮船,現在則還有火船、電船。若再從其船的功用來看,則戰船、貨船、客船,各種名目,不勝枚舉。以在廣州的蛋家艇來說,也有數十種之多。此外,現代的空中的交通工具,如飛艇、飛機,卻是前人所夢想不到的東西。 這不過是從交通工業的種類的由簡而繁來說,若從交通工具的本身的構造來看,以前的車,除了車輪、車軸、車橋以外,大概沒有別的重要部分。現代一部汽車的構造的複雜,正像一個人的軀體的構造的複雜一樣。又從材料方面來說,以前的車,主要是用木材製造,現代的車除了用木以外,鋼、鐵、樹膠,都是必需的材料。其實,現代一部汽車的車輪,所用的材料與構造的方法,已經很為複雜。車輪的架子,不用說了,膠輪也分為內外兩層,而內層還得要裝氣才能跑路。至於一艘輪船的內部的構造與設備,比之一個鄉村的或一個市鎮的,還要複雜,還要完備。 這不過是隨便的舉出一個例子來解釋。但是文化的由簡而繁的原理,可以概見。 不但這樣,文化的發展,是由紛亂渾漠的形態,而變為明確特殊的形態。在文化早期發展的時候,無論從文化的一方面,或從文化的整部分來看,文化的形態,是紛亂渾漠的。一件東西,可以當作防禦敵人的武器,可以當作切割食物的刀子,可以當作斧頭,可以當為錐子,可以當為玩具,可以當為神物。到了文化進步到了相當的地位,不但武器、刀子、斧頭、錐子、玩具、神物,各有其明確特殊的形態,就是武器或刀子等等,也各有其各種不同的形態。所以我們現在的武器的種類固很多,刀子的種類也不少。又如,一個房子,在文化早期發展的時候,並沒有睡房、廚房、浴房、客廳、飯廳的分開。睡覺、煮飯、吃飯、洗澡、見客,都在一個房子裡。只有文化進步的社會裡的房子,才有這種明確特殊的類別。再如,在文化早期發展的時候的家族,不但是一個自滿自足的經濟生活的單位,而且同時可以說是政治、宗教、教育等生活的單位。所以父親不只是財產的主人,而且是等於君主、教主與教師。在文化進步社會的單位里,除了家族以外,還有國家、教會、學校等等。其實,在歷史上以至在現代文化較低的社會裡,國家、教會與學校的分開,就不見得明確。皇帝就是教主,教主也就是師長。在現代而特別是文化較高的社會裡,政府、教會與學校在組織上,固有了不同之處,就是在功用上,也有了各異之點。 從一方面看起來,文化的發展,雖是由紛亂渾漠的形態,而變為明確特殊的形態,但是從別方面看起來,文化的發展,可以說從散漫與少數部分的結合,而變為密切與多數部分的結合。在文化早期發展的時候,比方,每個家族,是一個自滿自足的生活的單位,因此家族與家族之間,可以說是很為散漫。就是有了結合,還是少數部分的散漫的結合。比方,少數的家族,結合為部落,而部落的內部,也沒有密切的結合。也許在戰爭的時候,一個領袖可以有特殊的權力,號召整個部落,或在某種的節期,整個部落都能很熱烈的參加各種典禮。可是,在平時,組成部落的家族,大致還是各成一個生活的單位,而缺乏密切的關係。文化進步,不但多數的小團體,結合而為大團體,而且文化的各方面,都有明確特殊的形態,多數的小團體,結合而為大團體,為管理的便利起見,不得不有完備的組織。所以,比方,國家之下,有省分,而省分之下,有州縣,州縣又為區,為鄉,為家。這麼一來,所謂漫散的與少數部分的結合,遂變為密切與多數部分的結合。同時,因為分工的關係,一個家族,不但在經濟生活上,不能獨立生存,就是在政治上,在宗教上,在教育上,不得不互相依賴。為農的未必能為工,為工的未必能為商。政治家、宗教家、教育家,雖各有明確的職業,特殊的功用,然而卻不能獨立而生存。他們既互相依賴而有密切的關係,文化的各部分,也成為一種密切的結合。 再者,文化的發展,是從為欲望的滿足而趨於有目的的要求。人類餓的時候,想找東西吃;冷的時候,想找東西穿;風雨來了想找地方去防避;山河間隔,想設辦法去通過,這可以說只是一種本能的衝動。並不一定有意去創造文化。但是為了滿足這種欲望的結果,就是我們所說的文化。欲望是無窮的,欲望是繼續的,所以文化也正在不斷的發展。等到發展到了相當的程度之後,人類始逐漸的有空餘的時間,去回顧過去的成就,與考慮將來的計劃。我所以說,文化是從為欲望的滿足,而趨於有目的的要求,就是這個意思。只有人類在文化上做有目的要求,文化的發展,始有意義。自然的,這裡所謂目的,只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因為某種目的已達之後,別種目的又排在我們目前。因為目的是一種理想,而理想是無止境的。比方,以騾拉車,是皇古時代的人類的目的,可是達這種目的之後,人類又想出了新的花樣,因而火車、汽車,又變為人類的理想。同樣,這種理想實現之後,我們希望能有比火車、汽車便利較多,速度較速的交通工具。飛機可以說是我們的理想。現在飛機有了,可以說是目的已達。然而人類又正在那裡去想出辦法來創造出新的交通工具,以與其他的星球交通。這種理想,能否實現,當然是一個問題,但是未能達到的目的,是因為客觀條件的欠缺。所以機器若不發明,飛機絕不會實現,在理論上,凡是能想到的東西,都有實現的可能。 文化之所以能夠進步,就是由於我們的理想,能夠實現,我們的目的,能夠達到。同時,文化之所以能夠進步,是由於變化。在文化的變化的歷程中,有的變得很快,有的變得很慢,大致上說,變化可以說是有緩變與突變的分別。文化的緩變,是逐漸變化的。在逐漸變化的歷程中,我們往往不易看出變化的痕跡,因而有好些人,把緩變當作停滯來看。比方,以中國的文化來說,不但自皇古到夏商周,有了變化,就是自漢唐以後,也有了變化。不過因為變化得太慢,而且變來變去,始終不能逃出孔老所劃的圈子,因而有些人,就說這是停頓。其實,無論在物質的生活方面,或是社會的組織方面,以至思想的形態方面,無論哪一朝一代,都有其不同之點。所謂漢朝、唐朝、宋朝、明朝,不但是政治上有了變化,就是文化的別的方面,也有差別。漢文、唐文、宋文、明文,以至漢墓、唐墓、宋墓、明墓等等名詞,就是這種差別的表征。再以,現代的原始社會來說,我們總以為原始社會的文化,是停頓的,然而事實上,在文化的各方面,也有變化。比方,以原始社會的歌舞來說,唱歌與跳舞的人,大體上雖沿著祖宗的遺傳方法,然每一個人都有其多少特殊之點。聲音的運用,腳步的活動,各人既有各人的不同之處,每代也有每代的差異之點。在較短的時間裡,也許看不出有什麼特殊的變化,可是若把其最初的形態,而與其最近的發展,兩相比較,則其嬗變的歷程,瞭然可見。不過原始的民族的過去動作,往往缺乏文字的記載,而不易做這種比較研究吧。 在文化發展的歷程中,突變可以說是屢見的現象。突變也許是由於內部的波動,也許是由於外界的刺激。在歐洲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十八世紀的法國革命,與十九世紀的工業革命,都是突變的例子。這三種突變,最初雖是由於文化的某一方面,如宗教,或政治,或經濟,但是這一方面的變動,在本身上,既驟如其來,而其影響於文化的其他方面,又很厲害,使整個文化,都受極大的波動,而改換了一個新形態,或是趨向於一個新方面。這種變動,不但在文化進步的社會裡,往往發生,就是在文化發展較早的時期,或文化較低的社會裡,也往往發生。比方,火的發明,對於人類整個文化,都有很大的影響。此外,農業的發明,文字的發明,在文化發展的過程中,都可以說是突變。 上面是注重於文化的內部的波動,而引起的突變。至於因受外界的刺激,而引起的突變的例子,也是很多。日本、暹羅、中國,在近代之受西洋的文化的影響,而引起的變化,就是突變。十三世紀的西洋文化,因受了中國的文化的影響,而引起的變化,也是突變。因為兩者都很能引起文化上的新形態,新方向。其實,在近代東西文化接觸以後,所以引起的大突變中,曾有許多的小突變。比方,太平天國的崛起,維新的運動,以至辛亥革命與五四的運動,都是大突變中的小突變。因為這些小突變,都是以這個大突變為背景。同樣,十三世紀的歐洲,受了中國文化的影響,引起大變化,在大變化的歷程中,指南針、火藥與印刷三方面,又各引起各種突變。指南針指示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火藥是打倒貴族的工具,而印刷是普遍智識的媒介,這都是西洋文化史上的很重要的變動。 緩變是文化發展的常態,突變是文化發展的變態。英國的政治演變,可以代表前者,而法國革命的發生,可以代表後者。但是兩者的差別,並非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並非種類的不同,而是程度的各異。所以緩變若經過了長久的時期,則前後的差異,必定很大,而等於突變的結果。所謂突變,雖像驟然而來,但是若細心考究起來,就能明白,這種變化也有其悠長的歷史與漸來的步驟。法國的革命,雖發生於一七八九年,然其蘊釀很久,而且革命發生之後,並不像一般領袖那樣的預料,能把一切的舊制度,整個推翻,而重建一種新制度。所以,專制雖倒,專制又來,而革命之後,還要革命。直至一八七一年以後,共和的基礎,始能穩固。 總而言之,突變與緩變,雖非絕對的差異,而乃程度的不同,然而突變是發展的轉機時代的分野,文化的進步,主要的是依賴於突變,突變不但是由新刺激而來,而且可以引起新刺激。突變的發生,雖是往往會使文化失調,然而失調只是文化發展的過渡的歷程,經過相當的時期以後,失調可以變為和諧,而變態可以成為常態。 在文化發展的歷程中,還有一種現象,為我們所應當注意的,是文化發展的速度的逐漸繼續增加,或是逐漸加速的學說(Theory of Acceleration)。據牟勒來挨(Muller-Lyer)的意見,康德(I . Kant)曾主張這個學說。康德以為文化時代,越發展,越短促,這就是說,每次進步的速度,愈為增加,進步又引起進步,所以進步愈速,則其時間愈短,而我們的文化發展的時代,也隨之而愈為短促。比方,我們上面已經指出,石器時代的起源、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銅器時代、鐵器時代、鋼器時代,總共六個時代。據人類學者的估計,石器時代的起源,約在二十萬年前至一百萬年前之間;舊石器時代,約從十萬年前至二十萬年前;新石器時代,大約開始在一萬年前;銅器時代,大約開始於西曆紀元前二千年;鐵器時代,則與文字的使用,差不多同時發生,開始於西曆紀元前幾百年至一千年。至於鋼器時代,則開始於西曆十八世紀的下半葉。專從這六個時代的年數來看則能明白,文化在發展的初期,進行甚緩,所以時代的劃分的時間也很長。所以,石器時代的起源是在二十萬年前至一百萬年前,等到發展到相當的程度之後,其進步的速率愈為增加。結果是所謂鋼器時代,不過只有百多年。把鋼器時代,來與石器時代的起源來比較,其在時間上的差異,有了幾千倍之多。 若再把一般的歷史學者的世界文化的歷史的年代的劃分來看,也正像上面所得的結論。大致的說,歷史家的年代的分別,是這樣的。 (一)古代的時期。約五千年。 (二)中世紀的時期。一千年。 (三)新時代的時期。約三百五十年。 (四)最近代的時期。約一百五十年。 牟勒來挨曾以這個時代的分配,去證明文化發展的加速的學說。他的結論是,文化的初期的時間是最長的。這個時期所經過的年數,還長過其他各時代的年數的總和。從這個時期以後,各個時代逐漸縮短,結果是後一代比較前一代總是更短的。所謂世界史上,幾千年的文明,在時間上不過是文化演化的極短的一小部分吧。 烏格朋(W . F . Ogburn)在其《社會變遷》(Social Change)一書里,對於這個理論,也曾加以解釋。他指出發明是文化變遷的重要原因,他把十六世紀下半葉到十九世紀的各種發明,列為一表,以說明發明引起發明,這就是說,有了一種新的發明,可以引起好多新的發明,而這些新的發明,可以引起更多的發明。烏格朋以文化的發展來比複數的利息。本錢可以生利,利變為本,不但本上生利,而且利可生利,這樣的增加下去,則本利的增加,是愈來愈大。不過,他也指出,本利的增加,可以用算術去計算,而其增加的度率,是有一定的。反之,文化的發展,有時雖很快,但有時又較慢。比方,因為某種主要的發明,而起好多發明,遂使文化的變遷的速度忽然增加,然而這種劇烈的變遷,未必能像複數的利息一樣的繼續增加,除了主要的發明,是不斷的產生,發明既不是天天會有的,那麼因發明而產生劇烈的變遷的時期之後,也許會有一個變遷較慢的時期,而成為一跳一息的歷程。然而大致上,烏格朋是相信文化是累積的,而其發展的速度,是越來越快。我們應當指出,烏格朋的文化發展的加速學說,主要是應用於文化的物質方面。在文化的精神方面,不但是發展的速度較慢,而且有時是阻止物質文化的進步的要素。西洋宗教的發生,而使科學的發展有所阻礙,就是一個例子。 羅衛(R . H . Lowie)在其《文化與民俗學》(Culture and Ethnology)一書里,以為人類文化的進步,正像一個人,年紀為一百歲,他化了八十五年的時間,在幼稚園裡,用了十年的時間去讀完小學,於是很快的去用五年的功夫,去讀完中學與大學。他又指出,文化本來是一種生長得很快的東西,可是等到發展到某種程度以後,它卻增加了一種想不到的速度,向前發展。有些人,以為地球上的物質,是有限度的,所以人類的發明,也是有止境的。等到發明到了止境的時候,文化發展的速度,不但不能繼續增加,而且必因之而停頓。這是悲觀的論調,我們可以說文化發展的加速的理論,直到現在與最近的將來,大致是沒有錯誤。 又有些人,以為文化發展的歷程中,有了早熟的現象。梁漱溟先生在其《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以為文化的發展,是有了三個階段:一是物質文化的階段,二為社會文化的階段,三為精神文化的階段。這三個階段,是要循序而發展的。這就是說,物質的文化的發展,要達到某種程度,然後再進而達到社會的文化的階段,等到社會的文化發展到相當程度,然後再進而達到精神的文化的階段。假使文化發展的途徑,不是依著這種次序那就是早熟,早熟就再難發展。梁先生以為世界有了三種文化,可以代表這三個階段,西洋文化代表物質的文化的階段,中國文化代表社會的文化的階段,而印度文化代表精神的文化的階段。這三種文化,在其最初發展的時期,都是注重於物質方面,不過三者都不等物質的文化成熟,而遂轉入別的階段。西洋文化與印度文化,不等其物質文化成熟,而轉入精神的文化的階段——宗教的文化的階段,中國也不等其物質文化成熟,而轉入社會的文化的階段——孔子的文化的階段。所以三者都是早熟,不過西洋文化到了文藝復興的時代,又轉回去物質的文化的階段,循序而發展,到了現在,西洋的物質的文化的階段,已發展到成熟的程度,故再發展下去就為中國的社會的文化的階段。西洋人主張文化早熟學說也不少,這裡不過以梁先生為例子,至於梁先生的學說是否錯誤,當在他處敘述。 上面是從文化的本身上,去說明文化發展的歷程,我們現在且再從空間的立場上,去解釋文化發展的歷程。關於這方面的解釋,大致上有了幾種主張,一為從東向西或從西向東發展說,一為從南向北發展說,一為從北向南發展說,我們現在把這幾種學說,分別加以說明。 為什麼文化發展的歷程,是從東向西,或從西向東呢?據一般主張這種學說的人的意見,主要的,是因為氣候的關係。在地球上,在同一的緯度上的氣候,大致是相同的,文化的傳播是得力於人類的遷移,而人類的遷移,又往往趨於相同的氣候。這就是慣住在熱帶的人,喜歡遷移到炎熱的地方,慣住在溫帶的人,喜歡遷移到溫暖的地方,而慣住在寒帶的人,又喜歡遷移到寒冷的地方。罕金斯(F . H . Hankins)在其《社會研究緒論》(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ociety)里,曾指出在歷史上所有的偉大的遷移,多數是從東到西,或從西到東。這不但是亞洲的移民是這樣的,就是歐洲的移民也是這樣。他以為歐洲人民之移居美洲,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西班牙人在歐洲,是住在較南的地方,所以他們遷到美洲時,喜歡住南美洲,而住在歐洲的西北的,又喜歡住在北美的北部與中部。在十九世紀的時候,歐洲的瑞典人與挪威人都移居於達科塔(Dakota),明內索塔(Minnesota),及新英倫(New England),而歐洲的希臘人與義大利人都移居於美國的中部南部,以及南加里福尼亞(Southern California)。 個人的遷移,在文化的傳播上,也許沒有多大的力量,但是團體的遷移,在文化的傳播上,卻有重大的意義。北美洲的文化之所以深染北歐的文化色彩,與南美洲的文化之所以深染南歐的文化色彩,照這個學說看起來,都是由於團體的遷移,而這些團體之所以這樣的遷移,是由於氣候的關係。 反過來看,照罕金斯的意見,白人移去熱帶,與黑人之移居寒帶,都不適宜,而其結果是使死亡率的增加。黑人因為不適應於寒帶,所以住在美國北部的黑人的死亡率,超過生長率。其實,據罕金斯的觀察,純粹的黑人,就不容易住於美國的北部。住在美國南部的黑人的死亡率雖不低,然並沒有住在美國北部的黑人的死亡率那麼高。罕金斯且告訴我們,美國北部的黑人的血統,是比較接近於白人,至於白人之住在熱帶的,照罕金斯的意見,並不算得成功。不過,同時,他也指出,移居在巴拿馬運河地帶的美國人,並不見得不適宜。因為,醫術發達與衛生改良,已使住在這個地帶的美國人的死亡率降低,雖則大體上,從白種人的立場來看,移居熱帶,不如移居溫帶與寒帶。 我們應當指出,美國的南部,雖比較適宜於黑人,然而美國南部的文化,並不深受黑人的文化的影響。反之,黑人之在美國的,無論是在北部也好,無論是在南部也好,都是深受白人的文化的影響。至於白人雖不適宜在熱帶居住,但是白人的文化,卻已傳播到熱帶各處。南美洲不用說,南菲洲以至馬來半島南洋各處,都可以說是深受了白人的文化的影響。所以,一個團體或某種民族,雖大量或整個遷移到某個地方,未必就能把其文化傳播到這個地方。反之,一個團體或某種民族,雖很少或沒有遷移到某個地方,但是這個地方的文化,卻染了這個團體或這種民族的文化的彩色。總而言之,同一的氣候,既未必發展相同的文化,而民族的遷移,未必就是文化的遷移。文化向東或向西發展的學說,只能說是有一部分的真理,而非完全是對的。 主張文化的發展的歷程,是由南向北的,以為南方氣候炎熱,物產豐富,故文化的發生較易。等到文化發展到相當的程度以後,始逐漸向北發展。一八八三年毛哲歐爾(P . Mougeolle)在其《文明的靜態》(Statique des Civilization)一書,對於這個學說,已經有所說明。此外,又如斯泰方松(Stefansson)在其《帝國的北進途徑》(The Northward Course of Empire),也以為在歷史上,帝國是向北發展。帝國的成立,是文化的發展的表征,帝國既是向北發展,文化也是向北發展。 歧爾非蘭(S . C . Gilfillan)在一九二〇年的美國《政治學季刊》(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卷二十五頁二九七與二九九,曾發表一篇《進步的寒進途程》(The Cold Ward Course of Progress),更極力的主張文化向北發展的學說。歧爾非蘭以為文化進步,則文化的領袖,移到寒冷的地帶。文化衰落,則文化的領袖,又移到南方。他舉出好多史實,以證明這個學說。文化的發源,是在埃及與薩麥利亞(Sumeria),這是較熱的地方。但是文化的領袖,卻為巴比倫與克利特(Crete)、腓尼基(Phoenicia)與阿西利阿(Assyria),而且,是時時向北發展的。歷史上有四種傾南運動,而與文明的沒落,正相符合。羅馬帝國破壞之後,文明集中於迦太基(Carthage),阿雷桑德利阿(Alexandria),與君士坦丁,而再至達馬斯革(Damascas)與巴格達德(Bagdad),由是逐漸北遷,經過中世紀。到了十四世紀的中葉,又經過羅馬的高級水準,而達到比從前更為寒冷的地方。於是,可見得文明的中心,由上面所述的城市移到威尼斯(Venice)、密蘭(Milan)、安特渥普(Antwerp)、倫敦、巴黎、柏林、紐約、支加哥、文尼培格(Winipeg)。 歧爾非蘭又指出最近來斯干特那維亞(Scandinavia)在文化上,已有很大的活動。好似是要領導世界文化。俄羅斯已由長期的睡夢中,忽然驚醒到了。西曆二千年世界中的最有強力的雕刻,也許不會見於柏林而見於底特爾窩特(Detroit)與科彭里根(Copenhagen)。到了二千一百年,又見於蒙特雷歐爾(Montreal)、克利斯提阿尼阿(Christiania)及美美爾(Memel)。 上面是從整個世界的文化來看,若從每個國家來看,照歧爾非蘭的意見,文明的進步,也是向著寒冷的地方發展。希臘文明始於克利特,而終於君士坦丁。義大利在文化上的領導地方,是由西西里(Sicilv)而移到羅馬,再由羅馬而移到密蘭。西班牙在文化上的領導地方是由卡的斯(Cadiz)而移到馬得里(Madrid)以及巴塞羅那(Barcelona)。 歧爾非蘭承認這些史實,是有例外。然而他又告訴我們,例外是證明常則。我們以為大致上,這種學說,是沒有什麼可以批評的地方。然而這只是說在歷史上的文化的發展的方向,大致是這樣的。至於將來文化的發展的方向,是否也是這樣,當然不易回答。地理與氣候對於文化的影響,只在文化較低的社會裡,才有力量。在文化較高的社會裡,這種力量,就要減少。這一點,我們上面已經說過,不必再述。其實,近代的西洋文化,不但只是向北發展,而且是向南發展,雖則直到現在,南方的炎熱地方,沒有一個能說是超過西洋文化的水準。此外,現代的西洋文化,又可以說是向東與向西發展。歐洲文化移殖到美洲,就是向西發展的例子。美國的文化已逐漸的成為世界文化的領袖,歐洲的文化,又曾移殖到東方來。誰敢相信五十年後,或一百年後的中國的文化,不會超越西洋的文化呢? 上面已經說過,世界上的文化,也有向南發展的。但是文化向南發展的最顯明的例子,姜算中國的了。近數年來,國人及日本人,對於中國文化向南發展的研究的興趣,很為濃厚。大致的說,大家都相信中國的文化的搖籃,是在北方。在春秋戰國以前,中國的文化的中心,是在黃河流域。吳越楚在春秋的時代雖稱霸,可是在文化的地位上,是遠比不上齊晉燕諸國的。孟子曾說過,「今也南鴃舌之人,非先王之道」,這是指楚國而言,可見得北方人之鄙視南方人,而其所以鄙視的原因,是由南方的文化,不及北方的文化。直到漢代,中國文化的中心,還是在北方。 在五胡亂華以後,中國的文化,始積極的向南遷移。邱濬在其《廣州府志》書序里以為「魏晉以後,中原多故,衣冠之族,多徙於南,與夫或宦或商,戀其土而不忍去,過化漸染,風俗丕變,歲異而月不同,今則弦誦之聲相聞矣,衣冠禮樂班班然盛矣」。唐代開闢疆土,文化雖也因之而向南推進,但是在中國的歷史上,中國文化的第二次積極的向南遷移,是南宋的時候。這個時候,不但吳越成為中國文化的重要區域,就是福建也成為中國文化的精華所在。從此以後,中國的文化還是向著南方推進,以至於廣東。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里說:「自昔以雍冀洛河為中國,楚吳越為夷,今聲名文物,反以東南為盛。大河南北,不無少讓。」就是指出中國文化,自北向南發展的歷程。 總而言之,中國的文化,是起源於北方。最初的發展,在黃河流域。魏晉以後,逐漸南移到長江流域。南宋以後,又逐漸南移到珠江流域,再從南方而影響到安南暹羅各處。這是歷史上中國文化發展的主要途程。此外,中國文化也可以說是向西發展,而至西藏,向東發展而至日本,向北發展而至滿洲蒙古,然而這些發展,只能算作支流,而非主流吧。 從中國固有的文化方面來說,固像上面所說,是由北而南,但是若從西洋文化輸入中國以後的西化運動方面來說,又可以說是由南而北。南方為中外交通的樞紐,新的工商業的發展都始於南方。政治上的改革,如太平天國,如戊戌變政,如革命運動,以至革命成功,都是來自南方。在教育上,留學生的派送,與新教育的輸入,也是始於南方。至於宗教方面,無論天主教也好,無論新教也好,也是以南方為輸入的起點。這不過只是隨便的舉出幾個例子。然而所謂文化的策源地是在南方,是無可疑的,新文化雖策源於南方,可是數十年來,已逐漸的向北發展,而與中國的固有文化的向南發展,成為一種反比例。 總而言之,文化的發展的歷程,沒有一定的方向。其發展方向雖與地理氣候有了關係,然這只是在文化較低的社會裡,有了相當的真理,在文化較高的時代,文化本身成為文化發展的途程的一個重要的因素。 我們在這裡可以順便的指出,文化的發展的別一種方向,這就是從江河的上游,而趨於江河的下游,以至海洋的口岸。同時,往往又是從較小的海洋,而至於較大的海洋。 埃及古代的文化,最初是發源於尼羅河的上游,後來慢慢的發展到尼羅河的下游。到了現代,則尼羅河的河口,已成為埃及文化的中心。同樣,我國的文化,本來是發源於黃河流域的上游,後來也慢慢的發展到黃河的下游。在春秋的時代,齊桓公稱霸天下,文化的中心,也有了趨於黃河河口的趨向。長江下游,在春秋的時代,雖有吳越稱霸,然而從整個文化來看,並沒有特殊的地位。到了三國的時代,劉備建國四川,長江上游文化,逐漸發達,至於近代,則長江下游的文化,而特別是長江的江口左近的文化,不只是成為長江流域的文化的要點,而且趨為全國文化的要點。珠江流域的文化,發展較遲,然而近代的廣東的省垣,從肇慶而遷至廣州,從廣州的發展而至於黃埔商埠的開闢的建議,也可以說有了從上游而發展到下游以至於江口的趨向。 從海洋方面來看,希臘、羅馬的文化,是發展於地中海,再從地中海而發展到較大的大西洋,而成為今日的優越的西歐以及美國的文化。從此以後,說不定世界文化的要點,將從大西洋而趨到太平洋,那麼今後中國在世界文化上的地位的重要,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