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器物·衣冠 · 中國古代銅器銘文與花紋

第一章 緒論 古代者,指秦以前而言。殷周二代,為中國制銅藝術最發達之時,其製作之精美,紋飾之繁縟,銘辭之藻麗,世界各國,自上古以迄於今,莫之能京也。是以研究中國銅器,蔚為專學,或論其大略,或詳其一面,著述雖多,猶未能盡斯學之秘奧,然其風氣之轉移,可略得而說也。 殷周之世,銅器本為日用之物,其銘辭即當時通用之文字,花紋即當時流行之彩飾[1],人習見而不以為異。至戰國時,銅器製作之風,雖仍盛行於各國,而字體紋飾,皆疊經改易。當時人於舊時器物上之紋飾,或不能知其原意所在,而曲為解說。如《呂氏春秋》五言周鼎所著之紋,皆含垂戒之意[2],實啟宋人解釋古代彝器紋飾之風。 自六國喪亂,繼以秦楚,前代文物,喪失日眾。迄於漢時,商周彝器,存者無幾,偶一出土,驚為祥瑞,至得鼎而為改元[3]。且自秦興隸書,漢代因之,通行上下,當時人且不識小篆,殷周古文,更以滅絕,鼎彝銘文,能識者惟一二博學之士耳。《漢書》載美陽得鼎,張敞按其銘勒而上議,實為考訂銅器文字之始[4]。 自漢至宋,千有餘年,吉金之學,湮晦無聞。至兩宋時,斯學忽然大彰,官私諸書,如《宣和博古圖》、《考古圖》、《續考古圖》以及薛、王、歐、趙之著述,久為世所共知。宋人之為斯學,一去前代侈言符瑞之風,考訂文字,證以史實,兼重圖像。雖不免時有誤失,然其篳路藍縷之功,不可廢也。 宋代而後,經曆元明,斯道復晦,至清中葉以降乃大昌。《西清古鑒》、《寧壽鑑古》、《西清續鑒》諸書,襲宋人《宣和博古圖》之成法,內府珍藏,悉載其中。私家著述,更蔚為大觀。如阮、徐、潘、劉、諸吳之作,辨識精確,考訂詳贍,超越前人。近代羅、王諸家,復承其緒,銅器文字之學,至斯而近於成矣。然諸家之論銅器銘辭,重在文字之識別,史實之考證,於書體一事,未曾加意研求。方濬益作《綴遺齋彝器考釋》,始以書體辨時代之先後[5],蓋於阮、吳諸家外,別開一途徑者。 自宋人開著錄圖像之風,清代官私諸作,多襲其緒。而近代著述,如《武英殿彝器圖錄》、《善齋彝器圖錄》等,以照片拓本影印,精妙絕倫,研究銅器花紋者咸賴之。然諸書著者,其功在供世人以研究之資料,於花紋本身,固未加以有系統之論列也。胡小石先生作《古文變遷論》[6],始重視花紋之演變。其論銅器銘文,亦以書體定時代,分三期:第一期為殷與周初器,第二期為宗周中葉以降器,第三期為東周時列國器。同時注意花紋與文字相應之變遷,謂第一期花紋以雷紋為主,第二期以環紋為主,第三期以雷帶紋為主。此論實發前人所未發,獨惜其過於簡略,未能推衍而大之。及郭沫若作《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及《圖錄》二書,以銘文為主,西周系以年代,東周系以國別,亦附圖像。其意蓋欲合文字、花紋、形式三者,作一綜合之研究,然亦只啟其端而未詳也。 論銅器花紋最周至而有系統者,不得不推瑞典人高本漢。高氏於其《中國銅器中之殷與周》一文中[7],分銅器為四式:(一)殷式,(二)殷周式,(三)中周式,(四)淮式,每式各列舉其形制花紋之特點。繼又作《中國銅器之新研究》一文[8],合殷式與殷周式為一期,將此期之銅器花紋,作更精密之分析。復將淮式花紋與所謂鄂爾多斯藝術(Ordos Art),比較其相同之點。高氏二文之價值,在不懷主見,不作空言,集數千器物,作客觀之分析,故其結果雖非絕對無誤,而其正確之程度,遠非臆測者可比。高氏於其第一文中,據銘文以定器之時代,分為五類:(一)殷器;(二)周王室器;(三)列國器;(四)含周代氏族之器;(五)含周代人名「某某父」之器。此種分類法,自極詳密,顧以異邦人研究中國古代文字,用力雖勤,終不免有謬誤處。高氏亦知早期書體與晚期書體之不同,然只能見其然而不能言其所以然。蓋書法之基本條件:一曰用筆,二曰結體,三曰布白,書體之同異,悉基於是三者,此又非高氏所能知也。 總之,近代關於吉金之著述,論銘辭者,當推郭氏二書為最能集其大成,論花紋者,則推高氏之作。若能取二人之長,再加以書體及辭例,綜合而研究之,庶乎金文之學,綱領粗備。本書之作,竊有是意,然為資料所限,亦惟略言之耳。 本書於形制一事,略而不論。形制為專門之學,近人如王國維、容庚等,曾有專文論之[9]。然皆患其太簡,且多考訂前人所定之名稱,未曾於形制本身作細密之分析。高本漢第一文,雖論及形制處頗多,亦未加以縝密之研究。欲求一關於形制之書,如郭氏之書關於銘辭,高氏之書關於花紋者,且不可得,是在治吉金學者之努力而已。 尚有一事須提及者。自來銅器之絕對年代問題,為金文家聚訟之點。吳其昌作《金文疑年表》[10],據《三統曆》以推定周代二百餘銅器之絕對年代,同時郭沫若力反其說。竊謂周代所用果為何歷,今日尚不可知。在此問題未解決前,欲強以銅器銘辭中所載之年月與後代之歷相附合,未免近於削足就履。故本書於器之絕對年代問題,除銘辭自述而外,不欲強加論斷。即周室開國,果在何年,西周曆歲,果為幾何,以及西周諸王在位年歲諸問題,本書皆不欲涉及。蓋研究銅器銘文與花紋之演變,重在其演變之過程,只須知器之大概年代,相差數載或數十載,固無關宏旨也。 本書所取材料,特重近代著述,尤以羅振玉《三代吉金文存》、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及高本漢二文為主。以其晚出,搜羅較富,贗品絕少,且書易得,便讀者之檢閱耳。其採用他書處,亦並註明之。又引書時多用簡稱,茲悉舉之於下。 西 =西清古鑒 四十卷,清高宗敕編,內府刊本。 西甲=西清續鑒甲編 二十卷,附錄一卷,清高宗敕編,涵芬樓影印本。 懷 =懷米山房吉金圖 二冊,曹載奎著,陳乃乾影印原石本。 長 =長安獲古編 二卷,劉喜海著,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刊本。 攀 =攀古樓彝器款識 二冊,潘祖蔭著,同治十一年(1872年)自刊本。 兩罍=兩罍軒彝器圖釋 十二卷,吳雲著,同治十一年(1872年)自刊本。 恆 =恆軒所見所藏吉金錄 一卷,吳大澂著,光緒十一年(1885年)自刊本。 攈 =攈古錄金文 三卷九冊,吳式芬著,光緒廿一年(1895年)刊本。 奇 =奇觚室吉金文述 二十卷,劉心源著,光緒廿八年(1902年)石印本。 陶 =陶齋吉金錄 八卷,端方著,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石印本。 愙 =愙齋集古錄 二十六冊,吳大澂著,民國七年(1918年)影印本。 貞 =貞松堂集古遺文 十六卷,羅振玉著,民國二十年(1931年)石印本。 貞補=貞松堂集古遺文補遺 三卷,羅振玉著,民國二十年(1931年)石印本。 貞續=貞松堂集古遺文續編 三卷,羅振玉著,民國廿三年(1934年)石印本。 貞圖=貞松堂吉金圖 三卷,羅振玉著,民國廿四年(1935年)影印本。 夢 =夢郼草堂吉金圖 三卷,羅振玉著,影印本。 夢續=夢郼草堂吉金圖續編 一卷,羅振玉著,影印本。 三 =三代吉金文存 二十卷,羅振玉著,民國廿六年(1937年)影印本。 寶 =寶蘊樓彝器圖錄 二冊,容庚著,民國十八年(1929年)影印本。 武 =武英殿彝器圖錄 二冊,容庚著,民國廿三年(1934年)影印本。 頌 =頌齋吉金圖錄 一冊,容庚著,民國廿五年(1936年)影印本。 頌續=頌齋吉金續錄 二冊,容庚著,民國廿七年(1938年)影印本。 善彝=善齋彝器圖錄 三冊,容庚著,民國廿五年(1936年)影印本。 善吉=善齋吉金錄 廿八冊,劉體智著,民國廿三年(1934年)石印本。 =氏編鐘考釋 一卷,徐中舒著,民國廿一年(1932年)影印本。 雙 =雙劍吉金圖錄 二卷,於省吾著,民國廿三年(1934年)影印本。 兩 =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 五冊,郭沫若著,民國廿四年(1935年)影印本。 兩釋=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 三冊,郭沫若著,民國廿四年(1935年)石印本。 十 =十二家吉金圖錄 二冊,商承祚著,民國廿四年(1935年)影印本。 鄴初=鄴中片羽初集 二冊,黃濬著,民國廿四年(1935年)影印本。 鄴二=鄴中片羽二集 二冊,黃濬著,民國廿六年(1937年)影印本。 尊 =尊古齋所見吉金圖 四冊,黃濬著,民國廿五年(1936年)影印本。 泉 =泉屋清賞 彝器部三冊,耕田濱作著,1919年。 歐 =歐美儲藏支那古銅精華 彝器部三冊,梅原末治著,1934年。 猷 =猷氏集古錄 The George Eumorfopou1os Co11ection Cata1ogue of the Chinese and Corean Bronzes……,by W.Perceva1 Yetts,London 1929,1930. 克 =克氏吉金錄 The Cu11 Chinese Bronzes,by W.Perceva1 Yetts,London,1939. 中 =中國銅器中之殷與周 Yin and Chou in Chinese Bronzes.by Bernhard Kar1gren,Stockho1m 1935. B.M.=Bur1ington Magazine 第二章 徽識 中國古代銅器,常有圖形,作鳥、獸、蟲、魚、人、物或其他不可識之狀。其所在之地,多為器之隱處,如腹內、底上、鋬後等,知其不為裝飾而設。此等圖形,介乎圖畫與文字二者之間。謂為圖畫,則無裝飾意義,謂為文字,則多不可識,與當時行世之文字迥別。前人好強加解釋,如見戎器則以為銘武功,見牲畜則以為供祭祀,郭沫若始反其說。郭氏有言曰:「凡圖形之作鳥、獸、蟲、魚之形者,必系原始民族之圖騰或其孑遺。其非鳥、獸、蟲、魚之形者,乃圖騰之轉變,蓋已有相當進展之文化而已脫去原始畛域者之族徽也。」[11]郭氏此論,自較前人為勝。然謂非鳥、獸、蟲、魚之形較鳥、獸、蟲、魚之形為進步,似屬無稽。正猶六書中,象形指事,同時並起,不能謂其孰先孰後也。且圖騰一名,含義頗狹,用之此處,未為適當。即族徽之名,亦未能概括一切。蓋銅器上圖形,或著氏族,或紀官爵,或作其他記號,未必全為族徽也。本章稱為徽識,以示較廣之含義。 此等圖形,有獨見器上者,有帶文字者,其所帶文字,可分為六種。[12] (1)一二字,或著受祭者或作器者之名爵,或意義不甚明晰,如「婦」字、「從」字等。 (2)受祭者名,如「父甲」、「祖丁」等。 (3)受祭者名兼器名,如「作父乙彝」、「作祖丁寶彝」等。 (4)作器者名兼器名,如「某作彝」、「某作旅彝」等。 (5)作器者名兼受祭者名兼器名,如「某作父丁彝」(有時省去彝字)、「某作父己寶彝」等。 (6)紀事銘辭,其文多在十名以上,百名以下。(周代帶徽識之器,銘辭有甚長者,詳後。) 茲取《三代吉金文存》一書,擇其所錄圖形可稱為徽識者,計五百餘,各寫其狀,為之編次[13](圖一)。是書所載,尚遠過此數,其未為寫出者,大致不外以下五種:(1)原書拓本不清晰者;(2)圖形不全者;(3)近於後起之形聲或會意字,距圖畫過遠者;(4)雖為奇異圖形,而只一二見,見時其下皆著「作彝」或「作某某彝」等語,疑為人名而非徽識,故不錄;(5)數形所合成之圖,有時似有文法上之意義,非悉為簡單之徽識,故未備錄。總之,上所取捨,雖未必盡當,然重要之徽識,大致可見矣。 圖一 銅器上所見徽識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 (續) 圖一之徽識五百餘,大略論之,可分為八類。 (一)表示人之姿態動作或近是者,或數形所合成之圖,其中至少有一形表示人之姿態動作或近是者(圖一1~135)。 (二)表示人身體之一部分或其動作或近是者,或數形所合成之圖,其中至少有一形表示人身體之一部分或其動作或近是者(圖一136~186)。 (三)作鳥、獸、蟲、魚之形,或數形所合成之圖,其中至少有一形作鳥、獸、蟲、魚之形者(圖一187~260)。 (四)作用器或戎器之形或近是者,或數形所合成之圖,其中至少有一形作用器或戎器之形或近是者(圖一261~383)。 (五)作山、田、草木、屋宇或門戶之形或近是者,或數形所合成之圖,其中至少有一形作山、田、草木、屋宇或門戶之形或近是者(圖一384~414)。 (六)作簡單之符號,或數形所合成之圖,其中至少有一形作簡單之符號者(圖一415~473)。 (七)帶「亞」形之圖(圖一474~515)。 (八)帶「冊」字之圖(圖一516~538)。 此徽識538,見於器上次數,多寡不同,多者至百餘見,少者只一見。茲就《三代吉金文存》一書所錄,將每一徽識所見次數,按器形分類記之。不取他書,懼其復也。每一徽識,又分A、B二類:A類為單見之圖形,B類為圖形帶有文字者。其文字六種如上所舉者,不復加以區別。以數目而計,第二種最多,第三種、第五種次之,第六種最少。 徽識 1 鼎B1 爵B1 共B2 凡2器 徽識 2 鼎A1 只1器 徽識 3 鼎A1,B1 尊B3 卣B3 觶B1 爵A1,B1 戈A1 共A3,B9 凡12器 徽識 4 觶B1 只1器 徽識 5 觚A1 只1器 徽識 6 盉A1 馬鑾A1 共A2 凡2器 徽識 7 甗A1 只1器 徽識 8 鼎B1 只1器 徽識 9 爵B1 只1器 徽識 10 爵B3 凡3器 徽識 11 鼎A1 只1器 徽識 12 卣A2 爵A1 共A3 凡3器 徽識 13 觶B1 只1器 徽識 14 鼎B1 鬲B1 斝A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15 彝B1 只1器 徽識 16 壺B1 卣B1 共B2 凡2器 徽識 17 觚B1 戈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18 鼎B3 彝B1 共B4 凡4器 徽識 18a 此與18為一物,惟形狀略異。 鼎B1 只1器 徽識 19 卣B2 凡2器 徽識 20 爵B1 只1器 徽識 20a 鼎A1 鐃A1 車鑾A2 共A4 凡4器 徽識 21 鼎B3 彝B3 壺B1 卣A2,B3 盉A1,B1 觚B1 觶B7 爵A3,B11 共A6,B30 凡36器 徽識 22 爵A1,B1 凡2器 徽識 23 此與21或為一物。 鼎A1 簋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4 尊B2 凡2器 徽識 25 斝A1 只1器 徽識 26 鼎A1 只1器 徽識 27 觚A1 爵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8 鼎A1 斝A1 爵A1 共A3 凡3器 徽識 29 卣B1 觶B1 匜B1 共B3 凡3器 徽識 30 彝A1 只1器 徽識 31 壺A1 只1器 徽識 32 盉B1 爵B1 共B2 凡2器 徽識 33 此與32當為一家之徽識,因二者所帶文字,均有臣辰之名。 鼎B1 彝B3 簋B1 尊B1 卣B2 觶B1 爵A1,B5 共A1,B14 凡15器 徽識 34 鼎A1 只1器 徽識 35 鼎A1 只1器 徽識 36 彝A1 只1器 徽識 37 爵A2 凡2器 徽識 38 觚B1 只1器 徽識 39 爵B2 凡2器 徽識 40 爵A1 只1器 徽識 41 斝A1 戈A2 共A3 凡3器 徽識 42 彝A1 卣A2 爵B1 共A3,B1 凡4器 徽識 43 爵A1 只1器 徽識 44 尊B1 只1器 徽識 45 彝A1 只1器 徽識 46 爵A1 只1器 徽識 47 爵A2 凡2器 徽識 48 尊B1 只1器 徽識 49 甗A1 只1器 徽識 50 彝B1 只1器 徽識 51 盉A1 只1器 徽識 52 尊B1 只1器 徽識 53 斝A1,B1 凡2器 徽識 54 彝A1 只1器 徽識 55 鼎A2 甗B1 爵B5 共A2,B6 凡8器 徽識 56 鼎B1 只1器 徽識 57 觶B1 只1器 徽識 58 彝B1 只1器 徽識 59 卣A1 只1器 徽識 60 爵A1 只1器 徽識 61 尊B1 觚A1 觶B3 爵B1 共A1,B5 凡6器 徽識 62 彝B1 觚B1 共B2 凡2器 徽識 63 觚A2 凡2器 徽識 64 觚A1 只1器 徽識 65 簋B1 只1器 徽識 66 觚A1 只1器 徽識 67 鼎A2,B3 彝B1 卣B1 盉B1 觶A1 爵B2 角B1 盤B1 共A3,B10 凡13器 徽識 68 觚B1 只1器 徽識 69 爵B1 只1器 徽識 70 70a,b均為此之異形。 鼎B2 尊A1 盉B1 共A1,B3 凡4器 徽識 70a 鼎A3,B1 觚A1,B1 爵A2,B2 共A6,B4 凡10器 徽識 70b 尊B1 只1器 徽識 71 盉A1 只1器 徽識 72 爵B1 戈B1 共B2 凡2器 徽識 73 卣B2 凡2器 徽識 74 彝B1 觚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75 彝B1 卣B1 共B2 凡2器 徽識 76 量A1 只1器 徽識 77 卣B1 只1器 徽識 78 彝B1 只1器 徽識 79 鼎A1 彝B1 爵B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80 此徽識之人形,或在左,或在右。 鼎A1 壺B1 觚A1,B1 觶B2 爵A3,B2 共A5,B6 凡11器 徽識 81 爵A1 只1器 徽識 82 鼎A2 簋B1 卣B1 爵A1 共A3,B2 凡5器 徽識 83 以徽識異形頗多。 彝A1 尊A1 卣A1 觚A2 爵A2,B1 共A7,B1 凡8器 徽識 84 爵A1 只1器 徽識 85 爵B1 只1器 徽識 86 爵A1 只1器 徽識 87 爵A1 只1器 徽識 88 爵A1 只1器 徽識 89 彝B2 卣B2 爵B1 戈A1 共A1,B5 凡6器 徽識 90 觚A1 戈A1 共A2 凡2器 徽識 91 卣A1 只1器 徽識 92 爵A1 只1器 徽識 93 觚A1 只1器 徽識 94 彝A1 觶A1 爵A1 共A3 凡3器 徽識 95 觚A1 只1器 徽識 96 彝A1 卣B2 觚B1 爵B1 共A1,B4 凡5器 徽識 97 爵B1 只1器 徽識 98 鼎B1 只1器 徽識 99 彝A1 壺A1 觚A1,B1 爵A1,B1 共A4,B2 凡6器 徽識 100 鼎B1 只1器 徽識 101 爵A1 只1器 徽識 102 簋B1 爵B1 共B2 凡2器 徽識 103 鼎B1 只1器 徽識 104 甗B1 只1器 徽識 105 卣B1 爵B1 共B2 凡2器 徽識 106 觚A1 只1器 徽識 107 鼎A1 甗B1 卣B3 觚B1 觶A1 爵A3 共A5,B5 凡10器 徽識 108 觶A1 只1器 徽識 109 109a,b,c均為此之簡形。此徽識異形甚多,據容庚《金文編》所載,凡四十一形。 鼎B14 甗B4 鬲B2 彝B9 簋B2 尊B9 卣A1,B20 斝A1,B2 盉B3 觚B7 觶A3,B6 爵A1,B8 角B4 匜B1 觥B1 鐃B2 矛A1 共A7,B94 凡101器 徽識 109a 爵A1 只1器 徽識 109b 鼎B1 鬲B1 爵A1,B4 鐃A3 戈A2 共A6,B6 凡12器 徽識 109c 爵B1 只1器 徽識 110 觶A1 只1器 徽識 111 此徽識異形甚多,據容庚《金文編》所載,凡廿一形。 鼎A1,B8 甗B1 彝A1,B2 簋B2 尊B3 卣A2,B6 斝B1 盉B1 觚A1,B3 觶B2 爵A1,B3 角B3 匜B2 戈A1 共A7,B37 凡44器 徽識 112 鼎A3,B1 彝B1 卣B1 觚B1 爵A1,B1 共A4,B5 凡9器 徽識 113 鼎B1 只1器 徽識 114 彝B4 簋B1 尊B1 觶B1 共B7 凡7器 徽識 115 爵A1 只1器 徽識 116 爵B1 只1器 徽識 117 爵A1 只1器 徽識 118 爵A1 只1器 徽識 119 爵A1 只1器 徽識 120 尊A2 觚B1 爵A4 共A6,B1 凡7器 徽識 121 爵A1 只1器 徽識 122 鼎B1 爵A2 共A2,B1 凡3器 徽識 123 斝A1 觚A1 爵A8 共A10 凡10器 徽識 124 尊B1 只1器 徽識 125 卣B1 只1器 徽識 126 鼎A1 彝A2 共A3 凡3器 徽識 127 彝A3 觶A1 爵A2 共A6 凡6器 徽識 128 盤B1 只1器 徽識 129 鼎A1 只1器 徽識 130 觶B1 只1器 徽識 131 鼎A2 鑒A1 共A3 凡3器 徽識 132 卣B1 只1器 徽識 133 爵B2 凡2器 徽識 134 爵B1 只1器 徽識 135 豆B1 只1器 徽識 136 尊B1 觶B1 爵B3 甗B1 鼎B1 共B7 凡7器 徽識 137 鼎B1 觚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138 卣B1 觚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139 鼎B1 觚B1 觶A1 戈A2 共A3,B2 凡5器 徽識 140 觚A1 只1器 徽識 141 鼎B1 只1器 徽識 142 爵A2 觚A1 共A3 凡3器 徽識 143 爵A1 只1器 徽識 144 尊A1 只1器 徽識 145 爵A1 只1器 徽識 146 觚B2 凡2器 徽識 147 鼎B1 只1器 徽識 148 爵A1 只1器 徽識 149 爵A1,B1 凡2器 徽識 150 尊A2 觚A1 觶A1 共A4 凡4器 徽識 151 彝A1,B1 尊B1 觚A1 共A2,B2 凡4器 徽識 151a 為151之異形。 鼎B1 尊B1 共B2 凡2器 徽識 152 鼎A1,B1 彝A3 尊B1 爵A2,B1 戈A1 共A7,B3 凡10器 徽識 152a 為152之異形。 戈A1 只1器 徽識 153 爵A1 鐃A1 共A2 凡2器 徽識 154 鼎A1 只1器 徽識 155 別有一異形作。 卣B2 斝A1 觶A1 爵A3 盤B1 戈A1 共A6,B3 凡9器 徽識 156 此徽識之手形(即「又」字),或在左,或在右。 鼎A6,B2 彝A2 尊A6 卣A1,B1 觚A7,B1 觶B3 爵A2,B1 農器A1 戈A1 共A26,B8 凡34器 徽識 157 觚A1 戈A1 共A2 凡2器 徽識 158 爵A1 只1器 徽識 159 鼎A1 只1器 徽識 160 彝A1 觚A1,B1 觶B3 爵A2,B3 共A4,B7 凡11器 徽識 161 彝A1 只1器 徽識 162 卣B2 凡2器 徽識 163 爵B1 只1器 徽識 164 壺A1 鐃A3 共A4 凡4器 徽識 165 觶A1 只1器 徽識 166 彝A1 卣A1 觶A1 爵B1 共A3,B1 凡4器 徽識 167 爵B1 只1器 徽識 168 斝B1 觶B1 共B2 凡2器 徽識 169 卣A1 只1器 徽識 170 卣A1 爵A1 共A2 凡2器 徽識 171 尊A1 卣B1 觶B1 爵A1 鐃A1 共A3,B2 凡5器 徽識 172 觚A1 爵A1,B1 共A2,B1 凡3器 徽識 173 觚A1 爵A1 共A2 凡2器 徽識 174 鐃A3 凡3器 徽識 175 尊B1 觶B1 共B2 凡2器 徽識 176 觚A1 只1器 徽識 177 觶B1 爵B3 匜B2 共B6 凡6器 徽識 178 爵A1 只1器 徽識 179 卣B1 只1器 徽識 180 彝B1 卣B1 共B2 凡2器 徽識 181 爵A1 只1器 徽識 182 爵A1 只1器 徽識 183 彝B1 觚A1 觶B2 共A1,B3 凡4器 徽識 184 觚B1 只1器 徽識 185 爵B1 只1器 徽識 186 卣B2 角B1 共B3 凡3器 徽識 187 彝A1 只1器 徽識 188 爵A1 只1器 徽識 189 爵A2 凡2器 徽識 190 簋A3 凡3器 徽識 191 鼎B1 只1器 徽識 192 鼎B1 卣B1 共B2 凡2器 徽識 193 戈A1 只1器 徽識 194 觚B1 只1器 徽識 195 鼎A2 彝A1 卣B1 觶B1 爵A2,B1 共A5,B3 凡8器 徽識 196 鼎A1 只1器 徽識 197 尊B1 只1器 徽識 198 爵A1 只1器 徽識 199 爵A1 只1器 徽識 200 鼎A1 卣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01 卣B1 只1器 徽識 202 觚A2 凡2器 徽識 203 觚A1 只1器 徽識 204 此徽識之豕形,或作仰臥狀。 爵A2,B2 鼎B1 共A2,B3 凡5器 徽識 205 觶A1 只1器 徽識 206 觚A1 爵A1 共A2 凡2器 徽識 207 觶B1 只1器 徽識 208 爵B1 只1器 徽識 209 爵A1 只1器 徽識 210 爵A1 只1器 徽識 211 爵A1 只1器 徽識 212 鼎A1,B1 彝A1 觚A1 爵A1 錡A1 共A5,B1 凡6器 徽識 213 爵B1 只1器 徽識 214 尊B1 只1器 徽識 215 觚B1 爵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16 鼎A2 觶B1 爵B3 共A2,B4 凡6器 徽識 217 疑為216之異形。 鬲A1 卣A1 觶B1 共A2,B1 凡3器 徽識 218 疑為216之異形。 鼎B2 彝B1 尊B1 卣B1 觚B1 爵A1,B1 共A1,B7 凡8器 徽識 219 鼎A2 凡2器 徽識 220 爵B1 只1器 徽識 221 鼎B1 只1器 徽識 222 鼎B1 只1器 徽識 223 鼎B1 只1器 徽識 223a 223之異形。 爵B1 只1器 徽識 224 觚A1 只1器 徽識 225 卣B2 觚B1 共B3 凡3器 徽識 226 鼎B1 只1器 徽識 227 斝A1 只1器 徽識 228 尊B1 只1器 徽識 229 彝A1 尊B1 罍A1 共A2,B1 凡3器 徽識 230 卣B1 只1器 徽識 231 尊B1 只1器 徽識 232 簋B1 只1器 徽識 233 鼎A2 凡2器 徽識 234 爵A1 只1器 徽識 235 爵B1 只1器 徽識 236 觶A1 只1器 徽識 237 彝A1 爵A1 共A2 凡2器 徽識 238 爵A1 觚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39 爵A1 只1器 徽識 240 觚A1 只1器 徽識 241 卣B1 只1器 徽識 242 彝、簋、卣三器圖形略異。 爵B1 彝B1 簋B1 卣B1 共B4 凡4器 徽識 243 觶B1 只1器 徽識 244 爵B1 只1器 徽識 245 甗B1 爵B1 共B2 凡2器 徽識 246 觶B2 凡2器 徽識 247 卣之圖形略異。 爵B1 卣B1 共B2 凡2器 徽識 248 彝B1 只1器 徽識 249 觶B1 只1器 徽識 250 此徽識異形甚多。 鼎A2,B7 鬲A1 彝A1,B1 尊B3 壺B1 卣B3 觚A2,B1 爵A9,B3 盤A1,B1 鐃B3 共A16,B23 凡39器 徽識 251 爵B1 只1器 徽識 252 彝A1 卣A2 共A3 凡3器 徽識 253 一鼎圖形,背上無四點。 鼎B2 觶B1 共B3 凡3器 徽識 254 鼎B1 觚B1 共B2 凡2器 徽識 255 卣B1 爵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56 卣A1 觶A1 爵A2,B1 戈A1 共A5,B1 凡6器 徽識 257 卣A2 凡2器 徽識 258 角A1 只1器 徽識 259 鼎A1 斝A1 觚A1 爵A5 戈A1 斧A1 共A10 凡10器 徽識 260 簋B2 觶B1 共B3 凡3器 徽識 261 鼎A1 只1器 徽識 262 彝A1 只1器 徽識 263 尊A1,B1 卣A2 爵B4 戈A1 共A4,B5 凡9器 徽識 264 鼎A1,B6 彝A1 尊A1,B1 罍A1 爵A3,B2 盤B1 共A7,B10 凡17器 徽識 265 鼎B1 尊B1 壺B1 卣B1 斝B1 盉B1 觶B1 爵B3 共B10 凡10器 徽識 266 爵B1 只1器 徽識 267 鼎B1 斝A1 觶B2 共A1,B3 凡4器 徽識 268 爵B1 只1器 徽識 269 卣B1 只1器 徽識 270 爵B1 只1器 徽識 271 爵A1,B2 凡3器 徽識 272 鼎A1,B2 凡3器 徽識 273 彝B1 盉B1 共B2 凡2器 徽識 274 鼎B1 爵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75 尊B1 彝B1 共B2 凡2器 徽識 276 鼎B1 彝B3 觶B2 爵A1,B4 匜B1 共A1,B11 凡12器 徽識 277 觶B1 爵B1 共B2 凡2器 徽識 278 爵A1 只1器 徽識 279 彝A1 只1器 徽識 280 爵B1 只1器 徽識 281 爵B1 只1器 徽識 282 爵B1 只1器 徽識 283 觶B1 只1器 徽識 284 爵A1 只1器 徽識 285 罍B1 只1器 徽識 286 壺B1 只1器 徽識 287 簋A1 只1器 徽識 288 卣A1 只1器 徽識 289 卣A1 只1器 徽識 290 卣A1 只1器 徽識 291 卣B2 凡2器 徽識 292 尊B1 只1器 徽識 293 鼎A1 只1器 徽識 294 彝B1 爵B2 共B3 凡3器 徽識 295 或為294之異形。 鼎A1 卣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96 爵B1 只1器 徽識 297 觚A1 爵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298 戈A1 只1器 徽識 299 彝A1 只1器 徽識 300 鼎B1 簋B1 尊B1 觶B1 爵B2 共B6 凡6器 徽識 301 卣B1 只1器 徽識 302 觚A1 只1器 徽識 303 爵B1 只1器 徽識 304 爵B1 只1器 徽識 305 卣B2 凡2器 徽識 306 尊B1 只1器 徽識 307 鼎B1 只1器 徽識 308 卣B1 只1器 徽識 309 鼎B1 彝A2 尊B2 斝B1 觶B1 爵B2 共A2,B7 凡9器 徽識 310 刀A1 只1器 徽識 311 爵B1 只1器 徽識 312 爵A1 只1器 徽識 313 觶B1 只1器 徽識 314 尊A1 只1器 徽識 315 鼎A1 只1器 徽識 316 勺A1 只1器 徽識 317 爵A1 只1器 徽識 318 鼎B1 卣B2 觚A1 共A1,B3 凡4器 徽識 319 鼎A2,B3 甗A1 彝A1,B3 尊A1,B1 觶A3,B1 爵A3 戈A3,B1 共A14,B9 凡23器 徽識 320 或為319之異形。 鼎A4,B10 彝A3,B4 簋B2 尊A4,B2 罍A1 卣A2,B2 盉B3 觚A1,B3 觶A6,B6 爵B10 匜B1 共A21,B43 凡64器 徽識 321 爵B1 只1器 徽識 322 鼎A1 彝B1 觶B3 共A1,B4 凡5器 徽識 323 鼎B1 爵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324 鼎A1 卣A2 共A3 凡3器 徽識 325 爵A1 只1器 徽識 326 爵A2 凡2器 徽識 327 鼎B1 卣B1 觶B1 共B3 凡3器 徽識 328 觶B1 爵B1 戈A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329 彝A1 只1器 徽識 330 爵A1 戈A1 共A2 凡2器 徽識 331 瓿A1 戈A4 車鑾A2 共A7 凡7器 徽識 332 戈A2 凡2器 徽識 333 爵A2 凡2器 徽識 334 爵A1 只1器 徽識 335 簋A1 只1器 徽識 336 壺A1 斝A1 觚A1,B1 觶B1 爵B1 共A3,B3 凡6器 徽識 337 爵A1 鐃A1 共A2 凡2器 徽識 338 爵A1 只1器 徽識 339 觚A1 爵A1 共A2 凡2器 徽識 340 戈A2 凡2器 徽識 341 鼎B1 鬲B1 彝A1 尊A1 卣A1,B1 觚A1,B2 觶A1 爵A3,B1 共A8,B6 凡14器 徽識 342 鼎B1 彝B2 簋B2 共B5 凡5器 徽識 343 爵A2 凡2器 徽識 344 鼎B1 只1器 徽識 345 簋A1 只1器 徽識 346 爵B2 鐃A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347 鼎A1 壺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348 鼎A1 甗B1 壺B1 盉B1 爵B1 共A1,B4 凡5器 徽識 349 壺A1 只1器 徽識 350 鐃A1 只1器 徽識 351 觚A1 只1器 徽識 352 鼎B1 戈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353 觚A1 只1器 徽識 354 爵A1 只1器 徽識 355 爵A1 只1器 徽識 356 卣A1 只1器 徽識 357 觶B1 爵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358 卣B1 爵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359 鼎B1 卣B2 觚A1 共A1,B3 凡4器 徽識 360 觚B1 只1器 徽識 361 觚B1 只1器 徽識 362 鼎B1 只1器 徽識 363 爵A1 只1器 徽識 364 爵A1 只1器 徽識 365 觚A1 只1器 徽識 366 觶A1 只1器 徽識 367 鼎B1 只1器 徽識 368 鼎B2 爵B1 共B3 凡3器 徽識 369 觶B1 只1器 徽識 370 彝A1 只1器 徽識 371 鼎B2 凡2器 徽識 372 彝B1 只1器 徽識 373 彝B1 卣B2 共B3 凡3器 徽識 374 卣B1 只1器 徽識 375 盉B1 只1器 徽識 376 爵A2 凡2器 徽識 377 彝B1 只1器 徽識 378 鼎A1 卣A1 觚A1 共A3 凡3器 徽識 379 爵A1 只1器 徽識 380 觚A1 只1器 徽識 381 尊B1 只1器 徽識 382 盉B1 只1器 徽識 383 卣B1 只1器 徽識 384 彝B3 尊B2 斝B1 觚B3 觶B1 爵B3 共B13 凡13器 徽識 385 觚B1 只1器 徽識 386 鼎B1 彝B1 罍B1 卣B2 爵A1,B2 戈A2 共A3,B7 凡10器 徽識 387 鼎B1 只1器 徽識 388 觚A1 只1器 徽識 389 尊B1 只1器 徽識 390 觚A1 觶B1 刀B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391 鼎A1 爵B1 共B2 凡2器 徽識 392 鼎A1 觚A2,B1 爵A2,B1 共A5,B2 凡7器 徽識 393 觚A1 只1器 徽識 394 鼎A1 只1器 徽識 395 鼎B3 彝B1 觚B1 爵B2 共B7 凡7器 徽識 396 觚A1 只1器 徽識 397 卣A1,B1 觚A1,B1 共A2,B2 凡4器 徽識 398 卣B1 只1器 徽識 399 爵B1 只1器 徽識 400 爵B1 只1器 徽識 401 爵B1 只1器 徽識 402 彝B1 觚A4,B1 爵A2 鐃A3 戈A1 共A10,B2 凡12器 徽識 403 或為402之異形。 鼎B2 尊B1 觶B1 爵B1 共B5 凡5器 徽識 404 鼎B1 簋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405 觚A1 戈A1 共A2 凡2器 徽識 406 爵A1 只1器 徽識 407 觶B1 只1器 徽識 408 甗B1 只1器 徽識 409 爵A1 只1器 徽識 410 卣A3 凡3器 徽識 411 彝B1 只1器 徽識 412 觶B1 爵B1 共B2 凡2器 徽識 413 觚A1 只1器 徽識 414 爵B1 只1器 徽識 415 卣B2 凡2器 徽識 416 爵B1 只1器 徽識 417 爵B1 只1器 徽識 418 爵B1 只1器 徽識 419 觶B1 只1器 徽識 420 爵B1 只1器 徽識 421 鬲A1 卣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422 彝A1 只1器 徽識 423 鼎A1 只1器 徽識 424 彝B2 觶A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425 簋B1 卣B1 盉A1 爵B2 共A1,B4 凡5器 徽識 426 觚A1 只1器 徽識 427 觚B1 觶B1 爵B1 共B3 凡3器 徽識 428 爵B1 只1器 徽識 429 觚B1 只1器 徽識 430 觚B1 只1器 徽識 431 觚B1 只1器 徽識 432 彝A1 只1器 徽識 433 觶A1 只1器 徽識 434 觶B1 只1器 徽識 435 爵B2 凡2器 徽識 436 甗B1 鬲B1 卣B1 爵B2 共B5 凡5器 徽識 437 觶B1 只1器 徽識 438 彝B1 只1器 徽識 439 爵B1 只1器 徽識 440 鼎B2 彝B1 卣A1 觶A1 爵B1 共A2,B4 凡6器 徽識 441 觶B1 只1器 徽識 442 上一畫,或向左曲,或向右曲。 鼎A2,B2 甗A1 彝A1,B2 尊A1,B2 罍B1 盉A1 觚A2,B1 觶B2 爵A4,B7 共A12,B17 凡29器 徽識 443 罍B1 只1器 徽識 444 鼎B1 彝B1 卣B1 觚B1 爵A1,B2 共A1,B6 凡7器 徽識 445 下節或向左,或向右。 觶B1 爵A2,B1 共A2,B2 凡4器 徽識 446 爵B1 只1器 徽識 447 尊B1 只1器 徽識 448 鼎A2 尊B1 爵A3 共A5,B1 凡6器 徽識 449 匜B1 戈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450 觶B1 只1器 徽識 451 觶B1 只1器 徽識 452 觶B1 只1器 徽識 453 鼎A1 卣B1 觚B1 爵A1,B3 共A2,B5 凡7器 徽識 454 此非「丙」字。 鼎B1 尊A1 壺A1 爵B2 共A2,B3 凡5器 徽識 455 卣B2 凡2器 徽識 456 鼎A2,B3 甗B1 彝A2,B5 簋A2 尊A3,B2 壺B1 卣A3,B7 盉B1 觚B2 觶B4 爵A5,B8 共A17,B34 凡51器 徽識 457 爵A1 只1器 徽識 458 鼎A1 只1器 徽識 459 卣A1 只1器 徽識 460 尊A1 只1器 徽識 461 卣A1 只1器 徽識 462 卣A2 凡2器 徽識 463 戈A1 只1器 徽識 464 爵B1 只1器 徽識 465 觚A1 只1器 徽識 466 壺A1 爵A1 共A2 凡2器 徽識 467 鼎A6,B9 甗B2 彝A3,B5 簋B2 尊A1,B5 罍A2 卣A1,B1 斝A1,B2 盉A2,B1 觚B2 觶A1,B7 爵A4,B25 盤B2 觥B1 共A21,B64 凡85器 徽識 468 469,470,471或均為此之異形。 卣A2 凡2器 徽識 469 觶B2 凡2器 徽識 470 鼎A1 卣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471 鬲B1 彝B1 簋B1 尊B1 共B4 凡4器 徽識 472 卣A1 觚A2 爵A2 共A5 凡5器 徽識 473 卣B1 只1器 徽識 474 鼎A2,B2 彝B1 觶B1 爵B6 共A2,B10 凡12器 徽識 475 475a,b,c,d,e均為此之異形。 鼎A4 彝A1 尊A4 罍A1 壺A2 觚A4 觶B1 爵A7 盤A1 鐃A1 斧A1 雜器A2 共A28,B1 凡29器 徽識 475a 豆A2 斝A1 鈴A2 農器A2 共A7 凡7器 徽識 475b 鼎B1 斝B1 爵B2 共B4 凡4器 徽識 475c 「亞」形內「己其侯」三字,或省去「己侯」二字,或省去「己」字,或省去「侯」字。 彝B2 簋B2 尊B4 卣A1,B4 盉B1 共A1,B13 凡14器 徽識 475d 觚A1 觶A1 共A2 凡2器 徽識 475e 觶B1 爵A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476 瓿A1 只1器 徽識 477 鼎A1 尊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478 卣A2 爵A2 勺A1 共A5 凡5器 徽識 479 壺A1 只1器 徽識 480 戈B1 只1器 徽識 481 此徽識異形甚多,據《金文編》所載,凡31形。 鼎A7,B6 甗B1 彝A6,B2 簋A1,B1 尊A4,B4 罍A1,B3 壺A1 卣A6,B2 盉A1,B2 觚B1 觶A1 爵A3,B1 匜B2 鐃A2 觥B1 矛A4 共A37,B26 凡63器 徽識 482 鼎B1 只1器 徽識 483 有省去「亞」形者。 爵B2 卣B1 共B3 凡3器 徽識 484 彝B1 只1器 徽識 485 鼎B1 甗B1 觚B1 觶B1 共B4 凡4器 徽識 486 彝A1 只1器 徽識 487 彝A1 只1器 徽識 488 鼎B1 甗B1 卣A1 觶B1 共A1,B3 凡4器 徽識 489 觚B1 只1器 徽識 490 「弛弓」形有時在「亞」形之內。 鼎A4 彝A1,B1 尊A1 壺A1 斝B1 爵A1,B2 共A8,B4 凡12器 徽識 491 鐃A1 只1器 徽識 492 壺B1 只1器 徽識 493 鼎A1 只1器 徽識 494 鼎B1 觚B1 共B2 凡2器 徽識 495 尊A1 只1器 徽識 496 爵B1 只1器 徽識 497 爵B1 只1器 徽識 498 鼎B2 凡2器 徽識 499 觚B1 觶A1 爵A1,B1 共A2,B2 凡4器 徽識 500 戈A6 凡6器 徽識 501 彝B1 尊B1 共B2 凡2器 徽識 502 鼎A1 只1器 徽識 503 角A2 鐃A1 共A3 凡3器 徽識 504 鼎A2 尊A1 共A3 凡3器 徽識 505 鼎A2 凡2器 徽識 506 鼎A1,B1 卣B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507 鼎A1 爵B1 共A1,B1 凡2器 徽識 508 鬲A1 尊A1 共A2 凡2器 徽識 509 鼎B1 卣B1 共B2 凡2器 徽識 510 鼎A2 甗A1 彝A1 尊A1 卣A2 斝A1 觚A2 爵A2 共A12 凡12器 徽識 511 尊A1 卣A2 共A3 凡3器 徽識 512 爵A1 只1器 徽識 513 鼎A1 只1器 徽識 514 斝A1 只1器 徽識 515 彝B1 只1器 徽識 516 卣B1 爵A1 角B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517 卣A1 只1器 徽識 518 簋B1 彝A1,B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519 鼎A1 卣A1,B2 共A2,B2 凡4器 徽識 520 尊B1 只1器 徽識 521 鼎B1 彝B1 觶B1 爵A1 共A1,B3 凡4器 徽識 522 卣A1 只1器 徽識 523 523a,b,c均為此之異形。 鼎B1 角B1 共B2 凡2器 徽識 523a 卣B1 只1器 徽識 523b 角B1 只1器 徽識 523c 卣B1 只1器 徽識 524 觶B1 只1器 徽識 525 爵B1 只1器 徽識 526 爵B1 只1器 徽識 527 觶A1 只1器 徽識 528 此與529及32,33均屬一家,因臣辰一名,見於帶此四種徽識之器上。 鼎B1 甗B2 簋B2 爵A1 共A1,B5 凡6器 徽識 529 壺B2 盉B2 共B4 凡4器 徽識 530 鼎B1 尊B1 共B2 凡2器 徽識 531 彝B1 只1器 徽識 532 鼎A1,B1 彝B2 卣A1 共A2,B3 凡5器 徽識 533 彝B1 只1器 徽識 534 彝B1 只1器 徽識 535 盤B1 只1器 徽識 536 此與294,295當為一家之徽識。 鼎B1 壺B1 觚B1 觶B1 爵B2 共B6 凡6器 徽識 537 鼎B1 只1器 徽識 538 爵B1 只1器 又器上徽識 ,有由圖一1~538圖形中之數形合成者,茲舉之於下。 徽識 3+253 盉A1 只1器 徽識 3+324 爵A1 只1器 徽識 3+454 爵A1 只1器 徽識 7+21 爵A1 只1器 徽識 7+386 斝A1 只1器 徽識 9+325 爵A2 凡2器 徽識 21+24 爵A1 只1器 徽識 21+152 鼎A1 觚A1 共A2 凡2器 徽識 21+195 鼎B1 只1器 徽識 21+325 爵A1 只1器 徽識 21+334 觚B1 只1器 徽識 24+243+386+390 卣B1 只1器 徽識 61+263 尊B1 只1器 徽識 73+417 爵A1 只1器 徽識 83+271 鼎A1,B3 卣B1 觚A1 共A2,B4 凡6器 徽識 83+467 戈A1 只1器 徽識 94+320 爵A1 只1器 徽識 94+320+516 彝B1 只1器 徽識 136+21+327+352 壺A1 只1器 徽識 146+163 爵A1 只1器 徽識 152+327 爵B2 凡2器 徽識 171+283 尊B1 只1器 徽識 177+241 爵B1 只1器 徽識 183+516 爵B1 只1器 徽識 197+231 爵A1 只1器 徽識 201+384+326 觶B1 只1器 徽識 264+334 觶B1 只1器 徽識 265+319 彝A1 觶B1 卣B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265+384 卣A1 只1器 徽識 291+395 彝A1 只1器 徽識 295+516 角A1 只1器 徽識 319+333 爵B1 只1器 徽識 319+455 甗A1 只1器 徽識 320+333 鼎A1 彝A1 卣B1 共A2,B1 凡3器 徽識 322+352 甗B1 只1器 徽識 347+390 觚A1 只1器 徽識 348+516 尊B1 匜B1 共B2 凡2器 徽識 386+390 彝B2 罍A1 觶A1,B1 共A2,B3 凡5器 徽識 395+454+516 卣B1 只1器 徽識 436+516 鼎B1 只1器 徽識 454+467 卣A1 只1器 徽識 467+521 匜A1 只1器 徽識 474+3 觶B1 只1器 徽識 474+72 鼎B1 簋B1 觶B1 爵B1 匜A1 共A1,B4 凡5器 徽識 474+80 觶A1 只1器 徽識 474+83 觚B1 只1器 徽識 474+109 尊B1 只1器 徽識 474+109c 觶A1 只1器 徽識 474+136 鼎B1 只1器 徽識 474+148 爵A2 凡2器 徽識 474+153. 彝A1 只1器 徽識 474+183 尊A1 只1器 徽識 474+300 爵A1 只1器 徽識 474+319 彝B1 爵A1,B1 共A1,B2 凡3器 徽識 474+390 鼎A2 彝A1 觚A1 共A4 凡4器 21、474兩種圖形,與他形相合而成徽識者特多。除上所舉外,其所與合之形不見於圖一者,概名之為x。 徽識 21+x 鼎A5,B2 彝A3 卣A4,B2 盉A2 觚A1 觶B2 爵A11,B2 盤A1 共A27,B8 凡35器 徽識 474+x 鼎A10,B7 甗B2 彝A1,B5 尊A3,B7 罍B1 壺A1 卣A1,B8 盉A1,B4 觚A3,B3 觶A4,B6 爵A2,B2 角A2,B2 盤B1 戈A1 共A29,B48 凡77器 以上徽識近600,合計在器上所見次數,不帶文字者(即A類)共915次,帶文字者(即B類)共1167次,總和共2082次。 據以上所列及統計,可得結論如下。 (一)徽識兼文字之器,較單有徽識不帶文字之器為多,知當徽識盛行時,文字亦已流行(雖徽識之起源不必與文字同時,或較文字為早)。但所帶文字,多為簡單之人名器名,長篇紀事文甚少。 (二)帶徽識之器,有鼎、甗、鬲、彝、簋、豆、尊、罍、壺、卣、斝、盉、觚、觶、爵、角、觥、瓿、勺、盤、匜、鑒、錡、鐃、鈴、車鑾、馬鑾、戈、矛、刀、斧、農器等30餘類。有時一種徽識見於十餘類器上(如徽識109、111、320、467、475、481)。由是可知徽識與器之形制無關,非某種徽識必在某類器上。 (三)以上所舉近600種徽識,其見於器上只一次者固甚多,而有數十見或百餘見者(如徽識21、109、111、156、250、320、467、475、481),此示族徽之意義。推而論之,則最常見之徽識,當為最大之一族,故其鑄器特多。 以上結論,是根據《三代吉金文存》一書分析統計而得。是書搜羅宏富,其材料來自不同之地,得於不同之時,足代表古代器銘之各方面。據之以為論斷,雖不敢謂絕對正確,然距事實當亦不至甚遠也。 關於徽識之時代問題,殊難斷言。徽識之起源果在何時,今日尚不可知。至其流行,則直至西周末葉或更後。計帶徽識之器,足據其銘辭斷定為周代物者,至少有28器,茲列舉其名於下(此等器銘辭,多為紀事文,其文在百名以上者,於後註明之)。 前所列帶近600種徽識之2082器中,除極少數可據銘辭推定為殷器或周器者外,余皆不知時代之器。高本漢於其《中國銅器中之殷與周》一文中,謂凡帶徽識109、467、474(即高氏文中所謂「析子孫」、「舉」、「亞形」三種)之器,皆為殷器,周代絕對無之,列舉百餘器以為是說之根據,自以為確切不移之論。然事實上帶此三種徽識之器,並非絕無屬於周代者。高氏亦自認帶徽識474之器,銘文有稱匽侯者,帶徽識109之器,銘文有稱庚姬者。匽即燕,為周之侯國,姬則周王室之姓也。又旂鼎銘文曰:「惟八月初吉,辰在乙卯,公錫旂仆,旂用作文父日乙寶彝。」員鼎銘文曰:「惟征月既望癸酉,王獸於昏,王命員執犬,休善,用作父甲彝。」二銘之末,皆有徽識109。「初吉」、「既望」,為周金文中常見之術語,則是二器皆周器也。僅據現存有限之材料,遽謂某種徽識只行於殷時,某種徽識只行於周時,其說終難免有失。然大致論之,諸帶有徽識之器不能據銘辭以推定其時代者,與其謂之為周,不如謂之為殷,蓋制銅藝術,殷時已臻絕境。安陽所出銅器,其紋飾之茂密,後世莫之能比,而大半無銘。其有銘者,亦多為徽識及簡單之文字,長篇紀事文,幾絕無之。周人尚文,開國之始,即有華美之銘辭,勒之鼎彝之上,大豐簋、令諸器,即其顯例。而普通帶徽識之器,多只有徽識,或加簡單之文字,其作風較殷代為近。故推其時代,亦以殷代之可能性為大。然此不過相對之推論,在新材料未發現以前,不能有何絕對之斷語也。 第三章 銘文 本章體例,初自器銘本身以求器之時代,然後就能定時代諸器,以推知前後書體及辭例之變遷。再以此為據,而推證其他不知時代之器,因書體與辭例並重,故本章所取材料,以拓本銘文為主,近代摹寫精確者,間附入焉。宋代著錄以及清代官書如《西清古鑒》等所錄之器銘,多摹刻失實,悉屏不取。又本章所引,多系彝器,兵器能確定其時代者,亦附一二。諸器銘凡見於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者,悉註明此書頁數,以便檢閱。其不見此書者,始引他書卷頁。 殷周二代之器,能就銘文本身以確切或大概推定其時代者,不下161器。綜合諸器而研究其書體辭例,所得結果,知兩代銅器銘文,可分為三期。第一期為殷與周初,第二期為西周中葉至末年,第三期為周室東遷後至秦統一前。因此,本章所舉器銘,分為三類。第一期器為甲類,又分為二種:殷器稱甲一,周初器稱甲二;第二期器為乙類;第三期器為丙類。茲分論之。 甲 第一期 銅器中能據銘文以推定其屬於殷代者,至少六器,舉之於下。 甲一1 後祖丁卣 《三》13:38 辛亥,王在廙,降命曰:「歸禋於我多高。」錫釐,用作後祖丁。末有徽識456。 後祖丁為殷先王,見於卜辭。 甲一2 戊辰彝 《三》6:52 戊辰,弜師錫卣橐貝,用作父乙寶彝。在十月一,隹王廿祀,曰,遘於妣戊武乙,彘一。末有徽識107。 此殷武乙以後器。 甲一3 邑斝 《三》13:53 癸巳,王錫小臣邑貝十朋,用作母癸彝。隹王六祀,肜日,在四月。末有徽識475b。 甲一4 艅尊 《三》11:34 丁巳,王省□且,王錫小臣艅□貝。隹王來正夷方。隹王十祀又五,肜日。 「錫貝」、「肜日」之語,常見於卜辭,系年月於篇末,尤屬殷代之習。夷方為東夷,於殷末大為殷患,征夷方之事,卜辭中屢載之。 甲一5 般甗 《三》5:11 王且夷方,無敄,咸。王賞作冊般貝,用作父己。來冊來冊(末四字為徽識)。 此亦征夷方之器。 甲一6 乙亥鼎 《三》4:10 乙亥,……隹各賞貝,用作父丁彝。隹王正井方。末有徽識456。 井方在殷末甚強大,與殷為敵,征井方事,亦見於卜辭。周初之器,能確切或大概定其年代者,舉之於下。 甲二1 大豐簋 《兩》1 乙亥,王有大豐,王凡三方。王祀於天室降,天亡右王。衣祀於王丕顯考文王,事喜上帝,文王監在上。丕顯王作相,丕肆王作,丕克三衣王祀,丁丑,王鄉,大宜,王降亡爵復觵。隹朕又慶,每揚王休於簋。 此器稱丕顯考文王,為武王時所作無疑。「衣祀」、「又慶」之語,均見於卜辭,蓋猶殷人舊習。是簋為周初重器,惜銘文似經剔損,不能藉窺周代第一朝書體之真面目。 甲二2 小臣單觶 《兩》1 王后克商,在成。周公錫小臣單貝十朋,用作寶彝。 郭沫若謂是器作於武王時,然克商之語,亦可用於周公平管蔡誅武庚之役。要之不出武成二代。 甲二3 沫司土簋 The Bur1ington Magazine,Apri1,1937. 王朿伐商邑,命康侯啚於衛,沫司土眔啚,作厥考彝。徽識136。 康侯即武王之弟康叔封,此周公平殷亂後封康叔於衛時所作也。 甲二4 沫伯尊 《三》11:31 徽識136。沫伯作厥考寶旅彝。 甲二4a 沫伯卣 《尊》2:14 銘文同甲二4。 甲二5 伯甗 《三》5:7 徽識136。伯司土地作旅彝。 甲二6 鼎 《三》3:5 徽識136。作寶彝。 以上四器(4~6)均為沫伯所作,即甲二3之沫司土二也。 甲二7 康侯鼎 《三》3:3 康侯豐作寶。 甲二8 甫鼎 《三》3:30 康侯在,錫作冊甫貝,用作寶彝。 上二器均與甲二3同時,康侯即康叔封。 甲二9 令簋 《兩》2 隹王於伐楚伯,在炎。隹九月既死霸丁丑,作冊令俎於王姜,姜賞令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令敢揚皇王休,丁公文報,……用作丁公寶簋。……後人永寶。徽識539。 甲二10 令彝 《兩》2、3 隹八月,辰在甲申,王命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命告於周公宮。……隹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於成周,……甲申,明公用牲於京宮,乙酉,用牲於康宮。……作冊令敢揚明公尹厥休,用作父丁寶彝。……徽識539。 甲二11 令尊 《兩》3 銘文同10。 甲二12 卣 《兩》4 隹明保殷成周年,公錫作冊鬯貝,揚公休,用作父乙寶彝。徽識540。 甲二13 明公簋 《兩》4 惟王命明公遣三族,伐東國,在。魯侯有工,用作旅彝。 甲二14 禽簋 《兩》4 王伐楚侯,周公謀禽祝,禽有祝。王錫金百孚,禽用作寶彝。 甲二15 禽鼎 《兩》4 銘文同14。 甲二16 大祝禽鼎 《尊》1:24 大祝禽鼎。 甲二17 睘卣 《兩》5 隹十又九年,王在厈。王姜命作冊睘安夷伯,夷伯賓睘貝布。揚王姜休,用作文考癸寶器。 甲二17a 睘尊 《三》11:33 在厈,尹命余作冊睘安夷伯,夷伯賞用貝布,用作朕文考日癸旅寶。徽識442。 甲二18 尊 《兩》5 隹十又三月辛卯,王在厈,錫采曰□,錫貝五朋,對王休,用作姞寶彝。 甲二19 卣 《兩》5 銘文同18。 甲二20 鼎 《兩》8 王命東反夷,肇從征,……用作寶彝,子子孫其永寶。 甲二21 小臣簋 《兩》9、10 東夷大反,伯懋父以殷八征東夷。……小臣蔑歷眔錫貝,用作寶彝。 甲二22 衛簋 《兩》11 五月初吉甲申,懋父賞御正衛馬匹,自王,用作父戊寶彝。 甲二23 小臣宅簋 《兩》12 隹五月壬辰,同公在豐,命宅事伯懋父。伯錫小臣宅畫戈九,錫金車,馬兩。揚公伯休,用作乙公彝,子子孫永寶,其萬年用鄉王出入。 甲二24 師旅鼎 《兩》12 隹三月丁卯,師旅眾仆不從王征於方,雷使厥友弘以告於伯懋父,……旅對厥概於彝。 甲二25 旅鼎 《兩》12 隹公大保來伐反夷年,在十又一月庚申,公在盩,公錫旅貝十朋,旅用作父彝。徽識541。 甲二26 大保簋 《兩》13 王伐錄子,……王降征命於大保。……用茲彝對命。 甲二27 鼎 《兩》14 隹王伐東夷,謙公命眔史曰:……用作公寶鼎。 甲二28 厚趠 《兩》又14 隹王來格於成周年,厚趠又于謙公。趠用作厥文考父辛寶,其子子孫永寶。徽識436。 以上廿一器(9~28)為一組,人名事跡,互相連貫,茲條列其關係於下。 (1)9、10、11同為令所作之器。 (2)10、11、12均有明保之名,13有明公一名,明公即明保也。 (3)10、11、14、15均有周公之名,疑即武王之弟周公旦。 (4)9、14、15同載伐楚事。 (5)14、15、16同為禽所作之器。禽與周公同見,當即伯禽。 (6)9、17同有王姜之名。 (7)17、18同稱王在厈,17、17a同為睘所作之器,亦稱在厈,蓋同時事。 (8)18、19、20均有之名。 (9)20、21同載伐東夷之事。 (10)21、22、23、24均有懋父之名。 (11)24、25同為旅所作之器。 (12)25、26同有大保之名,人保疑即召公奭。 (13)27亦載伐東夷事,與20、21同。 (14)27、28同有謙公之名。 以上廿一器,大概均作於成王之世。所謂伐楚、伐東夷、伐反夷者,即成王伐淮夷踐奄之事也。令諸器,吳其昌[14]、唐蘭[15]、劉節[16]等置之於昭王時,以其有康宮一名,謂為康王之廟。高本漢力信之,惟郭沫若不以為然[17]。郭氏謂若康宮、昭宮必為康王、昭王之廟,則金文中所見之京宮、新宮、華宮、般宮、剌宮等,又何所指;雖曶鼎有「王在周穆王大室」之言,知為穆王之廟,然此孤證,未足概定一切。按郭氏之說,實較吳等為勝。既知康王、昭王、穆王等均為生號而非死諡,又知宮非必為宗廟之稱,亦可以稱生人居處[18]。安知不先有康宮、昭宮等名,一王即位後,即以其所常居或其即位時所在之宮名為其尊號。此雖臆測,然非絕不可能,故今仍從郭氏之說,將令諸器,置之成王時。 甲二29 獻侯鼎 《兩》15 隹成王大在宗周,賞獻侯貝,用作丁侯彝。徽識111。 此為成王時器無疑。 甲二30 作冊大 《兩》17 公朿鑄武王成王異鼎。隹四月既生霸己丑,公賞作冊大白馬。大揚皇天尹大保休,作祖丁寶彝。徽識539。 甲二31 又 《兩》17 銘文同30。 此二器與令諸器同出於洛陽。作冊大即令之子也[19]。稱「鑄武王成王異鼎」,則是器當作於康王之世。 甲二32 大盂鼎 《兩》18 隹九月,王在宗周,命盂。王若曰:「盂,……。」盂用對王休,用作祖南公寶鼎。隹王廿又三祀。 甲二33 小盂鼎 《兩》19(此器董作賓、陳夢家二先生皆以為穆王時器,今仍從舊說)。 隹八月既望,辰在甲申,昧爽,……用牲啻周王、□王、成王……白寶彝。隹王廿又五祀。 甲二34 盂爵 《兩》24 隹王初於成周,王命盂寧鄧伯,賓貝,用作父寶彝。 甲二35 孟卣 《兩》24 兮公休盂鬯束,貝十朋。盂對揚公休,用作父丁寶彝。徽識542。 以上四器均盂所作。小孟鼎有「用牲啻周王、□王、成王」語,疑諸器為康王時物。 甲二36 史彝 《兩》22 乙亥,王賞畢公,乃錫史貝十朋。占於彝,其於之朝夕監。 甲二37 獻彝 《兩》23 隹九月既望庚寅,……十枻不忘獻身在畢公家,受天子休。 郭沫若引《周本紀》「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里,成東郊,作畢命」,謂是二器均為康王時物[20],今從之。 上共39器,均作於西周初葉,以之與殷代六器相較,可知其異同。茲分為銘辭、書體二部而比較之。 一、銘辭 自殷至周,銘辭有顯著之變化。 (一)辭句 「揚某某休」、「子子孫孫永寶」二語,常見於周器中,殷器中未見。 (二)紀年法 殷器紀年法,與甲骨文相似,銘文之首系日,篇末系年與月,例如甲一2、3、4。西周初葉紀年法有四:(1)沿用殷代舊習,仍系年於篇末,而且略加變易,置月日於篇首,例如甲二32、33。(2)系月日或單系日於篇首而不系年,此法最通行,例如甲二1、9、10、11、18、19、22、23、24、30、31、36、37。(3)單系年於篇首而不著月日,例如甲二12、17、28。此中有以事紀年之法,如「隹明保殷成周年」、「隹王來格於成周年」,實開齊器稱「某某立事歲」之風。(4)年月日均繫於篇首,如甲二25,此器亦以事紀年。又「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四術語,在周器中常見,殷器中無有。 (三)篇幅 殷器銘文甚短,常在50字以下,周器則增長。武王時之大豐簋,已達78字。成王時之令彝,計185字。康王時之盂鼎,至291字。銘文之長者,皆文采煥然。古人謂殷尚質,周尚文,於此可見。 二、書體 殷及周初之書體,幾全然無別,凡周初書所有之特點,殷書皆有之,二者顯然為一系。 (一)用筆 所謂用筆者,筆畫之方圓、粗細、長短是也。殷及周初書之特點,起筆收筆多尖銳,轉筆處多方折。此種用筆法,書學中謂之方筆。至用筆之粗細、長短,則不一定。如衛簋(甲二22)、大盂鼎(甲二32)用筆粗,睘卣(甲二17)、小臣宅簋(甲二23)用筆細,大保簋(甲二26)用筆長,師旅鼎(甲二24)用筆短。 (二)結體 所謂結體者,字之疏密、縱橫、欹正是也。凡一字結構,疏放者謂之疏,緊縮者謂之密,長放者謂之縱,寬博者謂之橫,傾斜者謂之欹,平正者謂之正。字之縱橫欹正,亦稱為取勢。殷及周初書,結體之疏密欹正不一定。如禽簋(甲二14)結體疏,令尊(甲二11)結體密,大盂鼎(甲二32)取正勢,令簋(甲二9)微向左傾,睘卣(甲二17)微向右傾。至於縱橫,則縱者多而橫者少。以上所舉殷周兩代器中,惟師旅鼎(甲二24)、大盂鼎(甲二32)略帶橫勢。 (三)布白 白者,字裡行間之空處,布白者,行列之疏密整散也。殷及周初器,布白之疏密不一定。如令簋疏,彝及尊則密。整散者,整齊與不整齊之謂。殷及周初器銘,每一篇字大小不同,即一字之偏旁,大小亦常不相同,如此相間雜配合,故絕少有整齊之行列。此期器中,惟大盂鼎布白較為整齊。 以下15器,自其銘辭,知為西周之物,而不能推定其絕對年代。但以書體觀之,明屬第一期,茲列舉其名。 唐蘭以簋有「從王南征伐楚荊」之語,過伯簋有「從王伐反荊」之語。簋有「從王伐荊」之語,謂均昭王南征時器,引《左傳》「昭王南征而不復」、《古本竹書紀年》「昭王十六年伐楚荊」二語為證[21]。然伐楚之事,早見於成王時器銘中。楚荊之名,不必後起,南征尤為常語,楚固在周室之南也。以書體而論,此三器與令諸器極似,而去昭王時之宗周鐘絕遠。 三器與 令諸器同出土於洛陽,書體極相似,當系同時物。 列國之器,書體屬第一期者如下。 以上二國在陝西[22]。 以上五國在河南。 衛初在河南,後遷河北。 以上四國在山東。 燕在河北。 楚初在湖北,繼遷河南,繼遷安徽。 乙 第二期 西周中葉至末期之器,能確切或大概定其年代者,舉之於下。 乙1 宗周鐘 《兩》25 王肇遹省文武,勤疆土。南國服子敢臽虐我土。王伐其至,伐厥都。服子乃遣間來迎昭王,南夷東夷具見,廿又六邦。隹皇上帝百神,保余小子,朕猷有成亡競。我隹司配皇天王,對作宗周寶鍾。倉倉匆匆,,用昭格丕顯祖考先王。先王其嚴在上,,降余多福,福余順孫,參壽隹琍。其萬年,保四國。 此昭王南征時器。稱「遹省文武」,稱「作宗周寶鍾」,為周昭王無疑[23]。 乙2 遹簋 《兩》27 隹六月既生霸,穆穆王在蒡京,呼漁於大池。穆穆王親錫遹。遹拜首稽首,敢對揚穆穆王休,用作文考父乙彝,其孫孫子子永寶。 此銘中穆王凡三見,「穆」字均有重文。高本漢因謂「穆穆」二字,乃形容詞,非指周穆王[24]。然此處著形容詞,於文法不順。金文中重字,往往偶然加入,無甚意義,故此器仍以置於穆王時為是。 乙3 剌鼎 《兩》31 隹五月,王在□,辰在丁卯,王禘,用牡於大室,禘昭王。……剌對揚王休,用作黃公彝,其孫孫子子永寶用。 此稱「禘昭王」,當作於昭王以後,大概在穆王之世。 乙4 趞曹鼎 《兩》38 隹七年十月既生霸,王在周般宮。旦,王格大室,井伯入右趞曹立中廷,北鄉。……趞曹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休,用作寶鼎,用鄉朋友。 乙5 又 《兩》39 隹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龔王在周新宮。……趞曹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休,用作寶鼎,用鄉朋友。 郭沫若謂龔王即周恭王[25],甚是。 乙6 師虎簋 《兩》58 隹元年六月既望甲戌,王在杜居,格於大室。井伯入右師虎即位中廷,北鄉。王呼內史吳曰:「冊命虎。」……虎敢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朕剌考日庚簋,子子孫孫其永寶用。 此井伯與乙4之井伯,疑是一人。 乙7 吳彝 《兩》58 隹二月初吉丁亥,王在周成大室。旦,王格廟,宰朏右作冊吳入門立中廷,北鄉。王呼史戊冊命吳,……吳拜稽首,敢對揚王休,用作青尹寶彝,吳其世子孫永寶用。隹二王祀。 作冊吳當即乙6之內史吳。作冊即史官,名同官同。 乙8 豆閉簋 《兩》60 隹王二月即生霸,辰在戊寅,王格於師戲大室。井伯入右豆閉,王呼內史冊命豆閉。……閉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休命,用作朕文考釐叔寶簋,用錫壽壽,萬年永寶用於宗室。 乙9 師奎父鼎 《兩》61 隹六月既生霸庚寅,王格於大室。司馬井伯右師奎父,王呼內史冊命師奎父。……奎父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追考於剌仲,用作鼎,用匄眉壽黃吉康,師奎父其萬年子子孫永寶用。 乙10 利鼎 《兩》62 隹王九月丁亥,王格於般官,井伯入右利立中廷,北鄉。王呼作命內史冊命利,……利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皇休,用作朕文考伯鼎,利其萬年子孫永寶用。 上三器均有井伯之名,疑與乙4、乙6之井伯為一人。 乙11 匡卣 《兩》67、68 隹四月初吉甲午,王在射盧,……匡拜稽首,對揚天子丕顯休,用作文考日□寶彝,其孫孫子子永寶用。 從郭氏說,以王為懿王[26]。 乙12 曶鼎 《兩》83 隹王元年六月既望乙亥,王在周穆王大□。□若曰:曶,……。曶其萬□用祀,子子孫孫其永寶。 隹王四月既生霸,辰在丁酉,井叔……。昔饉歲,匡眔厥臣廿夫寇曶禾十秭。…… 乙13 曶壺 《兩》84 隹正月初吉丁亥,王格於成宮。井公入右曶,王呼尹氏冊命曶。……曶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命,用作朕文考釐公壺。曶用匄萬年眉壽,永命多福,子子孫孫其永寶用。 乙14 井叔鍾 《兩》72 鄭井叔作龠鍾,用妥賓。 乙15 井叔 《兩》71 鄭井叔康作旅,子子孫孫其永寶用。 乙16 康鼎 《兩》71 隹三月初吉甲戌,王在康宮,伯入右康。……康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休,用作朕文考釐伯寶鼎,子子孫孫其萬年永寶用。鄭井。 乙17 趩觶 《兩》85 隹三月初吉乙卯,王在周,格大室,咸。井叔入右趩,王呼內史冊命趩,……趩拜稽首,揚王休對,趩蔑歷,用作寶彝,世孫子毋敢墜,永寶。隹王二祀。 乙18 免觶 《兩》80 隹六月初吉,王在鄭。丁亥,王格大室。井叔右免,王蔑免歷,命史懋錫免……對揚王休,用作彝,免其萬年永寶用。 乙19 免簋 《兩》79 隹十又二月初吉,王在周。昧爽,王格於大廟。井叔右免即命。王授作冊尹書,俾冊命免,……免對揚王休,用作簋,免其萬年永寶用。 乙20 免簠 《兩》79 隹三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命免作司土,……對揚王休,用作旅彝,免其萬年永寶用。 乙21 免盤 《兩》80 隹五月初吉,王在周,命作冊內史錫免……用作盤盉,其萬年寶用。 乙22 史免簠 《兩》79 史免作旅匡,從王征行,用盛稻粱,其子子孫孫永寶用享。 乙23 卯簋 《兩》73 隹王十又一月既生霸丁亥,季入右卯立中廷。伯呼命卯曰:……卯拜手稽首,敢對揚伯休,用作寶簋,卯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24 同簋 《兩》73 隹十又二月初吉丁丑,王在宗周,格於大廟。伯右同立中廷,北鄉。王命同……對揚天子厥休,用作朕文考惠仲寶簋,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25 史懋壺 《兩》80 隹八月既死霸戊寅,王在蒡京官,親命史懋路算,咸。王呼伊伯錫懋貝。懋拜稽首,對王休,用作父丁寶壺。 以上14器(12~25)為一組,以曶、井叔、免、伯、史懋諸人名為之連繫。茲將諸器之關係列舉於下。 (1)12、13同為曶所作之器。 (2)12、14、15、17、18、19均有井叔之名,亦稱鄭井叔,鄭其采邑也。免觶(18):「王在鄭,……井叔右免」,故知鄭井叔與井叔為一人。 (3)15、16同為康所作之器,康乃井叔之名,故16末有鄭井二字。 (4)18、19、20、21、22同為免所作之器。 (5)16、23、24同有伯之名。 (6)18、25同有史懋之名。 曶鼎(12)有「王在周穆王大□」一語,知必作於穆王以後。又有匡一名,疑即匡卣(11)之匡。若然,則諸器當作於懿王時或去其時不遠。 乙26 克鍾 《兩》93~95 隹十又六年九月初吉庚寅,王在周康剌宮。王呼士曶召克。王親命克遹涇東至於京,……克敢對揚天子休,用作朕皇祖考伯寶林鐘,用匄純嘏永命,克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 乙27 又 《兩》95、96 銘文同26。 乙28 又 《兩》96 銘文同26。 乙29 大克鼎 《兩》110、111 克曰:「穆穆朕文祖師華父……肆克龔保厥辟龔王,……。」 王在宗周,旦,王格穆廟,即位。季右善夫克入門,立中廷,北鄉。王呼尹氏冊命善夫克。王若曰:「克……。」克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朕文祖師華父寶彝,克其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30 克 《兩》112 隹十又八年十又二月初吉庚寅,王在周康穆宮。王命尹氏友史趛典善夫克田人。克拜稽首,敢對天子丕顯魯休揚,用作旅。隹用獻於師尹、朋友、婚媾。克其用朝夕享於皇祖考,皇祖考其,降克多福,眉壽永命,臣天子。克其日錫休無疆,克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31 小克鼎 《兩》113 隹王廿又三年九月,王在宗周,王命善夫克捨命於成周遹正八之年。克作朕皇祖釐季寶宗彝。克其日用朕辟魯休,用匄康樂純佑,眉壽永命終,萬年無疆,克其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32 又 《兩》113 銘文同31。 乙33 又 《兩》114 銘文同31。 乙34 又 《兩》114 銘文同31。 乙35 又 《兩》115 銘文同31。 乙36 又 《兩》115 銘文同31。 乙37 又 《兩》又115 銘文同31 乙38 鬲從 《兩》116 隹王廿又五年七月既……厥右鬲從、善夫克。鬲從作朕皇祖丁公、文考惠公,其子子孫孫永寶用。徽識444。 乙39 鬲攸從鼎 《兩》118 隹卅又二年三月初吉壬辰,王在周康宮大室。鬲從以攸衛牧告於王曰:……史南以即虢旅。虢旅乃使攸衛牧誓曰:……從作朕皇祖丁公、皇考惠公鼎,鬲攸從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40 人盤 《兩》127 用散邑,乃即散用田。……人有司……散人……攸從鬲…… 乙41 虢叔旅鍾 《兩》118、119 虢叔旅曰:丕顯皇考惠叔,穆穆秉元明德,……旅對天子魯休揚,用作朕皇考惠叔大林龢鍾。皇考嚴在上,異在下,,降旅多福,旅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享。 乙42 又 《兩》119、120 銘文同41。 乙43 又 《兩》120、121 銘文同41。 乙44 又 《兩》121、122 銘文同41。 乙45 又 《兩》123 銘文同41。 乙46 伊簋 《兩》116 隹王廿又七年正月既望丁亥,王在周康宮。旦,王格穆大室,即位。季入右伊立中廷,北鄉。王呼命尹封冊命伊……伊拜手稽首,對揚天子休。伊用作朕丕顯文祖皇考叔寶彝。伊其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享。 以上廿一器(26~46)為一組,以克、鬲從、虢叔旅、季等人名為之連繫。茲列舉諸器下關係於下。 (1)26~37同為克所作之器,38有善夫克之名。 (2)38、39同為鬲從所作之器,鬲從亦稱鬲攸從或焂從鬲,焂從鬲之名見於40。 (3)39有虢旅一名,虢旅亦稱虢叔旅,41~45同為虢叔旅所作之器。 (4)29、46同有季一名,職亦同,當是一人。 本組之器,從王國維說,定為厲王時物[27]。 乙47 皇父簋 《兩》128 皇父作琱盤盉,……琱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48 皇父匜 《兩》128 皇父作周匜,其子孫孫永寶用。 從王國維說,皇父即《小雅·十月》「皇父卿士」之皇父,厲王時人[28]。 乙49 毛公鼎 《兩》131 王若曰,「父,……愍天疾畏,司余小子,弗彶邦庸,害吉,四方,大從不靜。烏乎,余小子,家湛於,永先王。」……毛公對揚天子皇休,用作鼎,子子孫孫永寶用。 此鼎為宣王時器,郭沫若有專文論之[29]。 乙50 召伯虎簋 《兩》135 隹五年正月己丑,琱生又使召來合事,……召伯虎曰:……琱生則堇圭。 乙51 召伯虎簋 《兩》135 隹六年四月甲子,王在蒡。召伯虎告曰:……伯氏則報璧琱生。對揚朕宗君其休,用作朕烈祖召公嘗簋,其萬年子孫寶用,享於宗。 乙52 師簋 《兩》又137、138 師龢父段,叔市告於王。隹十又一年九月初吉丁亥,王在周,格於大室,即位。宰琱生入右師。……師拜手稽首,敢對揚天子休,用作朕皇考輔伯簋,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53 又 《兩》139、140 銘文同520。 乙54 師兌簋 《兩》146 隹元年五月初吉甲寅,王在周,格康廟,即位。同仲右師兌入門,立中廷。王呼內史尹冊命師兌足師龢父司左右走馬,……兌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皇祖公簋,師兌其萬年子子孫永寶用。 乙55 又 《兩》147 銘文同54。 乙56 又 《兩》150、151 隹三年二月初吉丁亥,王在周,格大廟,即位。□伯右師兌入門,立中廷。王呼內史尹冊命師兌。「余既命女足師龢父司左右走馬,……」師兌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朕皇考釐公簋,師兌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以上7器(50~56)為一組,以召伯虎、琱生、師龢父、師兌諸人名為之連繫,其關係如下。 (1)50、51同為召伯虎所作之器。 (2)50、51、52、53均有琱生之名。 (3)52、53、54、55、56均有師龢父之名。 (4)54、55、56同為師兌所作之器。 召伯虎即召穆公,當厲王流於彘時免宣王於難者,後佐宣王,平淮夷,事具見《史記·周本紀》及《大雅·江漢》篇。本組諸器之作,當在宣王之世或相去不遠。 乙57 無專鼎 《兩》又143 隹九月既望甲戌,王格於周廟,□於圖室,司徒南仲右無專入門,立中廷。王呼史冊命無專曰:……無專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用作鼎,用享於朕烈考,用割眉壽,萬年子孫永寶用。 南仲為宣王時人,見《漢書·古今人表》。 乙58 虢季子白盤 《兩》88(此器近人以為平王時器,今仍從舊說。) 隹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寶盤。丕顯子白,庸武於戎工,經四方。伐狁,於洛之陽。折首五百,執訊五十,是以先行。子白,獻馘於王。王孔加子白義,王格周廟宣,爰鄉。王曰:「伯父,孔有光。王賜乘馬,是用佐王。賜用弓,彤矢其央,賜用戉,用政蠻方。」子子孫孫,萬年無疆。 乙59 兮甲盤 《兩》134 隹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王初格伐狁於。兮甲從王,折首執訊,休,亡敃。王錫兮甲馬四匹,駒車。王命甲政司成周四方積至於南淮夷。……兮伯吉父作盤,其眉壽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60 不簋 《兩》89 隹九月初吉戊申,伯氏曰:「不馭方,狁廣伐西俞,王命我羞追於西。余來歸獻禽,余命女御追於。女以我車宕伐狁於高陵,女多折首執訊。……不拜稽首,休,用作朕皇祖公伯孟姬簋。用匄多福,眉壽無疆,永純終,子子孫孫其永寶用享。 乙61 噩侯鼎 《兩》90 王南征,伐角。惟還自征,在壞。噩侯馭方內豊於王,乃裸之。馭方王。……馭方拜手稽首,敢□□天子丕顯休。□作鼎,其萬年子孫永寶用。 乙62 噩侯簋 《兩》90 噩侯作王姞媵簋,王姞其萬年子子孫永寶。 乙63 又 《兩》90 銘文同62。 乙64 虢仲 《兩》105 虢仲以王南征,伐南淮夷,在成周,作旅。茲友十又二。 乙64a 仲偁父鼎 《奇》16:20 隹王五月初吉丁亥,微伯邊及仲偁父伐南淮夷,孚金,用作寶鼎,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乙65 無簋 《兩》107 隹十又三年正月初吉壬寅,王征南夷。王錫無馬四匹。無拜手稽首,曰:「敢對揚天子魯休命。」無用作朕皇祖釐季簋,無其萬年子孫永寶用。 乙66 又 《兩》108 銘文同65。 乙67 又 《兩》109 銘文同65。 乙68 師簋 《兩》135、136 王若曰:「師,淮夷……今余肇命女……左右虎臣征淮夷,……」師虔不墜,夙夜厥將事,休,既有功,折首執訊……余用作朕後男巤簋,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享。 乙69 又 《兩》136、137 銘文同68。 乙70 盤 《兩》117 隹廿又八年五月既望庚寅,王在周康穆宮。旦,王格大室,即位。宰右入門,立中廷,北鄉。史□受王命書,王呼史淢冊錫……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休命,用作朕皇考鄭伯鄭姬寶盤,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以上14器(58~70)為一組,其關係如下。 (1)58、59、60均記伐狁事。 (2)60、61、62、63同為噩侯馭方所作之器,噩侯其爵,馭方其名。60中之不,及馭方之別名也。 (3)61、64、64a、65、66、67、68、69均記南征事。 (4)68、69、70同為所作之器。 諸銘所記伐狁征淮夷事,與《詩》之《六月》、《采芑》、《江漢》諸篇合,文辭亦有相似者(如58)。故本組之器,大概作於宣王時。 乙71 虢文公子鼎 《兩》282 虢文公子作叔妃鼎,其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享。 乙72 又 《兩》283 銘文同71。 據《史記·周本紀》,虢文公,宣王時人。此雖列國器,而時代確屬西周,故附於此。 上共73器,均作於西周中葉到其末年。以之與周初之器相較,可知其異同。茲分為銘辭、書體二部而比較之。 一、銘辭 (一)辭句 周初器所常見之「揚某某休」、「子子孫孫永寶」二語,此期仍常用。此期辭句與周初器不同者,有以下數點。 (1)詳記受命之禮。如稱「某年某月某日,王在周,格於某處,某人右某入門,立中廷,北鄉,王呼某人冊命某……某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丕顯魯休」等等。此種套語,幾成為受冊命銘器之定式。 (2)好記器之專名,如「作鼎」、「作簋」、「作旅」、「作龠鍾」等。周初器多隻通言「作寶彝」。 (3)好作頌禱語,如「黃吉康」、「純嘏永命」、「眉壽無疆」等。 (4)好用疊字形容詞,如「倉倉匆匆」、「」等。 (5)韻文之成立。第一期器有韻者甚少[30],至第二期最初之「宗周鐘」(乙1),即為華美之韻文;虢季子白盤(乙58),直與《詩》之《江漢》、《采芑》諸篇無異。 (二)紀年法 本期紀年法,視第一期無大變更。 (1)系月日於篇首系年於篇末之制尚存,年仍稱祀,如7,但此種絕少。 (2)系月日於篇首而不系年之法仍盛行,如2、3、8、9、10、11、13、16、17、18、19、20、21、23、24、25、57、60、64a。 (3)單系年者在上所舉器中不見,有系年兼系月者,如31、32、33、34、35、36、37。 (4)年月日均繫於篇首者最多,如4、5、6、12、26、27、28、30、38、39、46、50、51、52、53、54、55、56、58、59、65、66、67、70。 記日之法,或單稱「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或於諸名之後加日名,如甲子、丁亥等。 (三)篇幅 篇幅更增長,如毛公鼎(乙49)達497字,曶鼎(乙12)達409字。 二、書體 (一)用筆 第二期書與第一期書最顯著之分別,在於用筆。殷及周初書起筆收筆多尖銳,轉筆處多方折,前已言之。西周中葉至末期之書,則起收轉折處多圓潤光勻,不露鋒芒。此種用筆法,書學家謂之圓筆。茲舉「王」、「公」、「父」、「休」、「寶」五字為例(圖二),兩期用筆之不同,皎然可見。 圖二 第一期與第二期書體用筆之比較 (二)結體 第二期書之結體,顯然有兩大派。一派取縱勢,如毛公鼎(乙49)是;一派取橫勢,如令盤(乙40)是。 (三)布白 第二期書之布白,亦有整齊與不整齊兩種。最不整齊者,如不簋(乙60)是;最整齊者至有陽文界格,如大克鼎(乙29)是。 西周中葉至末期之銅器銘文,猶如東漢之碑刻,面目最多。茲根據其用筆、結體、布白之不同,約略論之,分為11系。 (一)遹簋系(乙2)。雖為圓筆,而轉折起收處,頗有方銳之意,觀遹簋中之「王」字、「寶」字,可以知之。結體取縱勢,布白有直行橫列,然不甚整齊。屬於此系者,有以下三器:乙1、3、25。 (二)趞曹鼎系(乙4)。純用圓筆,結體略帶縱勢,布白不整齊。屬於此系者有以下15器:乙5、8、10、11、15、16、24、38、39、46、52、53、55、56、57。 (三)師虎簋系(乙6)。用筆圓而細,結體謹飭,取縱勢,字頗長,布白頗整齊。屬於此系者有以下14器:乙7、9、13、14、17、18、19、21、22、30、54、65、66、67。 (四)曶鼎系(乙12)。用筆圓而粗,結體密,略帶縱勢,布白密,頗整齊。屬於此系者有以下4器:乙20、23、59、61。 (五)克鍾系(乙26)。用筆圓而細,結體疏,取縱勢,開張而不謹飭,布白不均勻。屬於此系者有以下12器:乙27、28、31、32、33、36、37、41、42、43、44、45。 (六)大克鼎系(乙29)。用筆圓,較克鍾略粗。結體頗疏,取縱勢,開張而不放縱,與克鍾略異。布白均勻,有陽文界格,直行橫列井然。屬於此系者有以下二器:乙34、35。 (七)人盤系(乙40)。用筆圓而粗,結體純取橫勢,向右傾斜,布白有直行橫列,但不甚整齊。此為周代彝器中書體之特出者,上所列73器中,除人盤本身外,無一屬於此系者。 (八)毛公鼎系(乙49)。用筆圓,粗細適中,結體長放,純取縱勢,隨式布白,有直行,無橫列,直行亦不整齊。屬於此系者有以下7器:乙50、51、60、64a、68、69、70。 (九)虢季子白盤系(乙58)。用筆圓,粗細適中,結體取縱勢,而頗寬博,雄勁開張,啟秦器之風。布白疏,直行橫列井然,然於整齊之中寓不整齊,觀其字大小偏正不一律可知。此亦西周器書體之特出者,上所列73器中,除虢盤本身外,無一屬於此系者。 (十)噩侯簋系(乙62)。近虢季子白盤,雖取縱勢而頗寬博,然不及虢盤之雄勁,布白不整齊,屬於此系者有以下4器:乙47、48、63、64。 (十一)虢文公子段鼎系(乙71、72)。此噩侯簋更寬博,帶橫勢,近於人盤,然用筆不及人盤之粗,布白不整齊。上所舉73器中,除71、72外,無屬此系者。 以上11系書體之不同,試比較原銘,自然可見。至其附屬諸器,則非界限劃然分明,往往一器介乎二系之間。例如68、69、70可附入毛公鼎系,亦可附入趞曹鼎系;47、48可附入噩侯簋系,亦可附入克鍾系。嚴格而論,則每器銘文,幾各自有其面目。蓋書銘者各自為政,並非有何師法相承,今之分系,不過就書學立場,舉其大略而已。 以下65器,自其銘辭知為西周之物,而不能定其年代,但以辭例及書體觀之,明屬第二期。茲列舉其名,並按其書體分系。 (一)遹簋系 (二)趞曹鼎系 (三)師虎簋系 (四)曶鼎系 (五)克鍾系 (六)大克鼎系 (七) 人盤系 (八)毛公鼎系 (九)噩侯簋系 (十)虢文公子段鼎系 列國之器,書體屬第二期者甚多,詳見下節。 丙 第三期 周室東遷以後,王室之器少見,銅器能確切或大概定其年代者,皆為列國所鑄,茲舉之於下。 丙1 曾伯簠 《兩》207 隹王九月初吉庚午,曾伯悊聖元武,元武孔常。克狄淮夷,印燮湯,金道錫行,具既卑方。余擇其吉金黃,余用自作旅簠,以征以行,用盛稻粱,用孝用享於我皇祖文考。天賜之福,曾伯不黃萬年,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之享。 丙2 又 《兩》207 銘文同1。 是二器與宋人著錄之晉姜鼎同時,約在春秋初葉。 丙3 國差 《兩》239 國差立事歲,咸,丁亥,攻師鑄西郭寶四秉。用實旨酒,侯氏受福眉壽。卑旨卑瀞。侯氏毋毋荒,齊邦鼏靜安寧。子子孫孫永保用之。 國差即國佐,見《左氏》成二年經、傳(前589年)。 丙4 秦公簋 《兩》288 秦公曰:「丕顯朕皇祖,受天命,鼏宅禹跡。十又二公,在帝之壞。嚴龔寅天命,保業厥秦,事蠻夏。余雖小子,穆穆帥秉明德,剌剌,萬民是敕,咸畜胤士,文武,鎮靜不廷。虔敬朕祀,作□宗彝,以昭皇祖,其嚴御格。以受屯魯多釐,眉壽無疆,在天,高弘又慶,奄有四方。」宜。 從郭氏說,定為秦景公時物[31],景公在位時為公元前576~前537年。 丙5 邾公鍾 《兩》213 隹王正月初吉,辰在乙亥,邾公擇厥吉金,玄鏐膚呂,自作龢鍾。曰:「余冀龔威忌,鑄辝龢鍾二鍺。以樂其身,以宴大夫,以喜諸士,至於萬年,分器是寺。」 丙6 又 《兩》214 銘文同5。 丙7 又 《兩》215 銘文同5。 邾公即邾宣公,見《春秋》襄十七年(前556年)。 丙8 邾公華鍾 《兩》216 隹王正月初吉乙亥,邾公華擇厥吉金,玄鏐赤,用鑄厥龢鍾,台作其皇祖皇考。曰:「余翼龔威忌,淑穆不豕於厥身。鑄其龢鍾,台卹其祭祀盟祀,台樂大夫,台宴士庶子。慎為之名,元器其舊,哉公眉壽,邾邦是保。其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保用享。」 邾公華即邾悼公,見《春秋》昭元年(前541年)。 丙9 王義楚 《兩》170 隹正月吉日丁酉,王義楚擇余吉金,自作祭。用享於皇天,及我文考,永保予身,子孫□寶。 丙10 義楚耑 《兩》170 義楚之祭耑。 丙11 仆兒鍾 《兩》171、172 隹正九月初吉丁亥,曾孫仆兒,余迭斯於之孫,余幾路之元子。曰:「於乎,敬哉,余義之良臣,而之字父。余□兒吉金鎛鋁,台鑄龢鍾,台追孝先祖。樂我父兄,飲食歌舞。孫孫用之,後民是語。」 丙12 又 《兩》173 銘文同11。 上四器均有義楚之名,義楚即《左傳》昭六年聘於楚之徐儀楚(前536年)。 丙13 宋公戍鍾 《兩》206 宋公戍之歌鐘。 宋公戍即宋平公,《公羊》作戍,《左傳》作成,卒於公元前532年。 丙14 王子申盞 《兩》182 王子申作嘉妳盞盂,其眉壽無期,永保用之。 從阮元說,王子申為楚平王長庶子,字子西,遜楚國,立昭王而為令尹者[32]。昭王元年為公元前515年。 丙15 晉公 《兩》268 隹王正月初吉丁亥,晉公曰:「我皇祖唐公,□受大命,左右武王。……余小子,敢帥刑先王,……小子,整辪爾容,宗婦楚邦。烏昭萬年,晉邦隹翰,永康寶。」 從唐蘭說,晉公即晉定公午[33],其在位時為公元前511~前475年。 丙16 吳王夫差鑒 《兩》155 攻吳王夫差擇厥吉金,自作御鑒。 吳王夫差在位時間為公元前495~前473年。 丙17 黃池壺 《克》61 禺邗王於黃池為趙孟。邗王之錫金,以為祠器。 此記哀公十三年黃池之會事(前482年)。 丙18 陳逆簠 《兩》257 隹王正月初吉丁亥,少子陳逆曰:「余陳子之裔孫。余寅事齊侯,歡宗家。擇厥吉金,台作厥元配季姜之祥器。鑄茲寶簠。台享台孝於大宗皇祖皇妣,皇考皇母。作匄永命,須壽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 丙19 陳逆簋 《兩》257 冰月丁亥,陳氏裔孫逆作為皇祖大宗簋,以匄永命眉壽,子孫是保。 陳逆見《左氏》哀十四年《傳》(前481年)。 丙20 姑馮句 《兩》158 隹王正月初吉丁亥,姑馮同之子擇厥吉金,自作商句。以樂賓客,及我父兄,子子孫孫永寶用之。 從郭氏說,姑馮同即越王勾踐時之大夫馮同[34],越王勾踐卒於公元前465年。 丙21 楚王酓章鍾 《兩》179、180 隹王五十又六祀,徙自西殤。楚王酓章作曾侯乙宗彝,置之於西殤,其永時用享。穆商商。 酓章即楚惠王,其五十六年為公元前433年。 丙22 羌鍾 《兩》277 惟廿又再祀,羌作戎。厥辟韓宗,征秦迮齊,入長城,先會於平陰。武侄寺力,敚楚京。賞於韓宗,命於晉公,邵於天子,用明則之於銘。武文咸烈,永世毋忘。 丙23 又 《兩》又277 銘文同22。 丙24 又 《兩》又277 銘文同22。 丙25 又 《兩》278 銘文同22。 丙26 又 《兩》278 銘文同22。 從溫廷敬說[35],廿又再祀,指周威烈王廿二年(前404年)。 丙27 陳侯午 《兩》258 隹十又四年,陳侯午台群諸侯獻金,作皇妣孝大妃器。台登台嘗,保有齊邦,永枼毋忘。 丙28 陳侯午 《兩》259 銘文同27。 陳侯午即田齊桓公,其十四年約當公元前362年。 丙29 陳侯因 《兩》260 隹正六月癸未,陳侯因曰:「皇考孝武公,……諸侯寅薦吉金,用作孝武公祭器。台登台嘗,保有齊邦,萬子孫,永為典尚。」 因即齊威王因齊,其元年約當公元前357年。 丙30 曾姬無壺 《兩》181 隹王廿又六年,聖之夫人曾姬無,望安茲漾陲蒿間之無匹,用作宗彝尊壺,後嗣用之,職在王室。 丙31 又 《兩》181 銘文同30。 從劉節說[36],是器作於楚宣王廿六年(前344年)。 丙32 商鞅量 《兩》292 十八年,齊遣卿大夫眾來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積十六尊五分尊一為升。重泉。 丙33 大良造鞅戟 《貞》12:6 □大良造鞅之造戟。 商鞅為秦孝公臣,孝公十八年當公元前344年。 丙34 燕王職戈 《奇》10:21 郾王作□牧鋸。 丙35 燕王職矛 《奇》10:37 銘文同34。 郾王即燕昭王職,其在位時為公元前311~前279年。 丙36 相邦呂不韋戟 《奇》10:29 五年,相邦呂不韋造,詔史圖、丞蕺、工寅。 呂不韋於秦莊襄王元年為相國,莊襄王立三年而卒,王政繼立,其五年當公元前242年。 丙37 楚王酓肯鼎 《兩》184 楚王酓肯作鑄鼎,以共胾。 丙38 楚王酓肯鼎 《兩》補遺 楚王酓肯作鑄鼎,以共胾。 丙39 楚王酓肯簠 《兩》補遺 楚王盦肯作鑄金。以共胾。 從唐蘭說[37],酓肯即考烈王,其在位時為公元前262~前238年。 丙40 楚王酓鼎 《兩》183 楚王酓戰獲兵銅。正月吉日,鑄鼎,以共胾。 丙41 楚王酓盤 《兩》補遺 楚王酓戰獲兵銅。正月吉日,鑄少盤,以共胾。 酓即幽王熊悍,其在位時為公元前237~前228年。 丙42 燕王喜矛 《貞》12:15 郾王喜□□□。 丙43 燕王喜劍 《貞》12:19 郾王喜□□□□。 燕王喜在位時為公元前254~前222年。 上共43器,作於春秋戰國之世,以之與西周器相較,可知其異同。茲分為銘辭、書體二部比較之。 一、銘辭 (一)辭句 (1)西周器紀受命冊禮等套語,幾於絕跡。 (2)好自稱述其先祖,如稱「某某之孫」、「某某之子」等。 (3)稱述器之用途,成為套語,如稱「擇其吉金」、「以為某器」、「用追孝先祖」、「以樂其身」等等。 (4)仍好作頌禱語,如「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享」等。 (5)韻文大為盛行,上所舉43器中,計有韻者凡20器(1、2、3、4、5、6、7、8、9、11、12、14、15、19、21、27、28、29、30、31)。 (二)紀年法 (1)系年於篇末之習已廢除,但年仍有稱祀者,如21、22、23、24、25、26。 (2)最通行者為系月日或系年於篇者,前者如1、2、5、6、7、8、9、11、12、15、18、19、20、29,後者如21、22、23、24、25、26、27、28、30、32。 (3)「初吉」一名常見,其下日名多為丁亥。疑「初吉丁亥」一語,成為鑄器常用之辭,非真確示鑄器之日。至「既生霸」、「既望」、「既死霸」三名,在上所舉43器中不見。 (4)齊器紀年,間有特殊之法,如稱「某某立事歲」(3)。月名亦特異,如「咸」(3)、「冰月」(19)等。 (5)晚期之器所紀之年,多系其國君在位之年(例如21、27、28、30、31、32、36)。又列國之器,有稱其國之某年或某月日者,如者鍾稱「越十又九年」,鄀公敄人簋稱「隹鄀正二月初吉丁丑」,鄀公平侯稱「隹鄀八月初吉癸未」,鄧伯氏鼎稱「隹鄧八月初吉」,鄧公簋稱「隹鄧九月初吉」[38]。可見春秋戰國之世,列國多有不奉周正朔者。 (三)篇幅 篇幅有長者,如宋人著錄之齊叔夷鍾。然大致言之,較之西周晚期器,有縮短之趨向。 二、書體 是期書體,可分為八系。 (一)曾伯簠系(丙1、2)。用筆短,頗粗,結體略帶橫勢,頗似人盤,布白有直行橫列。 (二)國差系(丙3)。用筆纖長,結體寬博,隨式布白。屬於此系者有以下三器:丙15、18、19。 (三)秦公簋系(丙4)。此繫結體布白皆自虢季子白盤出,隹用筆略細。屬於此系者有以下三器:丙32、33、36。 (四)邾公華鍾系(丙8)。似國差,但結體稍謹飭,不及國差之開張。屬於此系者有以下六器:丙5、6、7、27、28、29。 (五)王義楚系(丙9)。用筆頗纖長流麗,結體取縱勢,布白不整齊。屬於此系者有以下六器:丙10、11、12、14、16、17。 (六)姑馮句系(丙20)。似王義楚,惟用筆更纖長,布白趨於整齊一途。屬於此系者有以下七器:丙13、21、37、38、39、40、41。 (七)曾姬無壺系(丙30、31)。用筆纖勁,結體頗寬博。此為楚書中之特出者,近於齊書。 (八)羌鍾系(丙22~26)。用筆纖勁,結體平直,布白整齊,有陽文界格。屬於此系者有以下四器:丙34、35、42、43。 以上八系,合而論之,可分為四派。一、周派,第一系屬之。二、齊晉派(簡稱齊派),第二系、第四系、第八系屬之。三、徐楚派(簡稱楚派),第五系、第六系、第七系屬之。四、秦派,第三系屬之。各派最顯著之分別,在於用筆結體之不同。周書厚重,用筆結體均不長。齊楚書用筆均纖勁,其不同者,齊書寬博,流為平直,楚書流麗,漸成詭曲。秦書用筆頗纖勁,有齊楚之風,然其結體布白,極似西周晚期之器,蓋周書之苗裔也。茲取曾伯簠、秦公簋、陳侯午三銘,各影寫其一段,並影寫王子申盞全文(圖三),以示四派書體之不同。 圖三 周、齊、楚、秦四派書體例 1. 曾伯簠 2. 陳侯午 3. 楚王子申盞 4. 秦公簋 列國之器,不能自其銘辭推定其年代者,茲按書體分派,列舉之於下。 (一)周派 此所謂周派,非專指曾伯簠一系而言。凡似西周中葉以降之書體者,皆謂之周派。 以上四國在陝西。 國名虢者凡三,西虢在陝西,東虢在河南,北虢在山西。 以上12國在河南。 衛初在河南,後遷河北。 以上九國在山東。 春秋時有鄫國,在山東,但金文之曾,疑係別一曾國,處於江漢之間[39]。 以上二國在山西。 燕在河北。 徐在安徽。 楚初在湖北,繼遷河南,繼遷安徽。 鄧在湖北。 鄀分上鄀、下鄀,上鄀在湖北,下鄀在陝西[40]。 (二)齊派 (三)楚派 許在河南。 吳在江蘇。 越在浙江。 (四)秦派 以上193器(丙44~236),自其銘辭觀之,大半為東周之物。其中當亦有屬西周時者,然能確定其為西周器者絕少,故悉歸之於丙類。自其書體觀之,周派之器特多。然嚴格而論,書體真正與第二期各派書相同者,不過一部分。其他一部分,視第二期書頗有異同。其用筆圓轉均勻,純為西周遺風,而筆畫頗纖勁,則又與第二期書之厚重有別。齊楚二派之器,除特殊平直或流麗者外,與周派之器筆畫纖勁者,實少顯著之分別,蓋同時或時代相近之物,作風亦相似,固難劃然為之分界也。 第三期更有一重要之事實,即鳥書之出見。容庚曾作三文述之[41],所錄器凡三十有三,除倢伃妾娋印、熊得玉印、升仙太子碑額三件屬秦以後而外,余似皆先秦物(其中玄婦壺一,非鳥書,吳季子之子劍一,疑偽)。計能確定其地域者,有宋公欒戈一,楚王酓璋戈一,攻敔工光戈一,越王鍾一,越王矛一,越王劍七。能確定其時代者,為宋楚二代戈(宋公欒為宋景公,其在位時為公元前516~前469年。楚王酓璋為楚惠王,其在位時為公元前488~前432年)。此種書體,似起於南方,由流麗之楚派書演變而出(宋書亦有屬楚派者),而以鳥首形或鳥形為字之裝飾。其流行亦以南方為中心。其起源之時,最遲不得晚於春秋末年,盛行之時,則當在春秋末葉至戰國之世[42]。秦書八體中之蟲書,新莽六書中之鳥蟲書,皆鳥書之遺存也。 茲綜合三期銘文而論之。殷代器銘,簡短樸質,周器則篇幅加長,文辭茂美。至東周時,復有簡短之趨勢,然其中仍有極華美之文。至於書體,殷書雄健,用筆方折,西周初葉,仍襲殷之舊。此種方筆書之器,不徒見於王朝及王畿附近之陝西、河南諸侯國,亦見於山東之齊、紀、薛、魯,河北之燕,湖北之楚。此較遠諸國書體同於周書作風,與其謂受周影響,無寧謂直接自殷代傳來(燕國或除外)。蓋殷代文代,本遠及於東南,亡國以後,其遺民之一部分,復東徙或南徙也。宗周中葉,書體忽然有一巨大之改變,即由方筆變為圓筆。此中似有一過渡時代,如遹簋、剌鼎等器,圓筆而帶有方銳之意。然大致言之,此種變化,實出驟然。試比較康王時之大盂鼎及昭王時之宗周鐘,其差異之巨,一見即知。此變化之前因為何,今日尚難解答。此種圓筆書勢力之大,視前期書體,有過之無不及。以時間而論,不特盛行於西周后期,直至春秋初葉或更後,猶尚存留。以空間而論,則南北東西各國之書,無不受其影響。雖各國之書,一部分用筆纖勁,與西周溫和厚重之風不同,而基本之條件——圓筆,則實自西周出者。第三期之齊、楚、秦三派,齊書初與周書相似,後變為平直,此周書未有之特點。與之同風者,有邾、燕、韓、蘇諸國書,其地望皆與齊相近。楚書乃華飾之圓筆書,其結體特長,用筆詭曲,為周書未有之特點。與之同風者,有徐、鄧、曾、黃、蔡、宋、許、吳、越諸國書,其地望亦皆與楚相近。若宋、楚、吳、越之鳥書,則又從流麗之楚派書演變而出者,故其用筆結體皆相似。秦派保持西周作風最多,蓋秦處岐雍,本宗周舊都,不特有其土地人民,亦復襲其文化。然至末葉,亦流於平直,而成小篆。始皇並天下,罷天下書之不與秦文合者,小篆遂成為舉國通用之書,六國書體,不複流行矣。 第四章 花紋 所謂花紋者,指器身之花紋而言。凡增加之裝飾,如鳥形、獸形或龍形之頂、蓋、柱、耳、柄、足等,以及突出之獸首形、棱節、華蓋等,概不在內。 本章重要部分,在將高本漢前後二文關於銅器花紋之部,摘要譯述。蓋以高氏論銅器花紋,較他人為詳,而所得結果,適足與本書前二章相印證,故特取之。 高氏於其《中國銅器中之殷與周》一文中,將殷周銅器,分為四式。謂每式之花紋,各有其特點。茲列舉之於下。 (一)殷式 是式之花紋[43]:1.饕餮紋;2.鳥紋;3.張口龍紋;4.直立龍紋;5.長鼻龍紋;6.有翼龍紋;7.有羽毛龍紋;8.蛇紋;9.蟬紋;10.上舉葉紋;11.下垂葉紋;12.器足上葉紋;13.獸形三格紋;14.有鱗獸紋;15.內填雷紋;16.成形雷紋;17.成帶雷紋;18.組成菱形紋;19.連結T字紋;20.圈帶紋;21.圓渦紋;22.直寬凸條紋;23.T字形鑿紋;24.四半月形紋。 (二)殷周式 是式有殷式花紋之第1、2、5、7、8、9、10、13、14、15、16、18、19、20、21、22、24十七種,尚有一種新出者:25.舉尾鳥紋。 (三)中周式 是式之花紋:26.橫條紋;27.直窄凸條紋;28.鱗帶紋;29.直鱗紋;30.波紋;31.寬形帶紋;32.相背龍紋。 (四)淮式 是式有殷式花紋之第1、8、9、10、11、14、15、19、21九種,尚有八種新出者:33.交織紋;34.鉤紋;35.編條紋;36.綯紋;37.癭紋;38.點紋;39.雷圈紋;40.圖案紋。 高氏繼作《中國銅器之新研究》一文,將殷式及殷周式併合成一期,謂之上古期。復將是期花紋重為分析,謂可分為A、B、C三組,茲列舉其名於下。 A組花紋 C組花紋 B組花紋 1. 面具饕餮紋 1. 變形饕餮紋 1. 解形饕餮紋 2. 有身饕餮紋 2. 龍形饕餮紋 2. 獸形三格紋 3. 牛類饕餮紋 3. 長鼻龍紋 3. 帶華飾尾鳥紋 4. 蟬紋 4. 有喙龍紋 4. 有眼雷帶紋 5. 直立龍紋 5. 有顎龍紋 5. 帶斜線眼帶紋 6. 整片花紋 6. 轉身龍紋 6. 圈帶紋 7. 有羽毛龍紋 7. 四半月形紋 8. 有翼龍紋 8. 成組菱形紋 9. S形龍紋 9. 乳丁 10. 變形龍紋 10. 連結T字紋 11. 鳥紋 11. 直寬凸條紋 12. 蛇紋 13. 圓渦紋 14. 葉紋 15. 有眼葉紋 16. 雷帶紋 將C組列於中者,因C組常與A組或B組相結合,而A、B二組,甚少同見於一器上之故。又本期內填雷紋,極為普遍,幾乎無器不有,未列為花紋種類之一,讀者記之於心可也。 茲將高氏所列三期(或三式)花紋,每種略述其含義,並各為一圖(圖四)。中周式、淮式之種類名稱,皆從高氏第一文所定者,上古期則從第二文。又一種花紋,常因繁簡之不同而有數形,難以具舉,只取其中一形,為圖以代表之。 圖四 三期銅器花紋 以圖一之例凡原為陰紋者皆作黑色,原為陽紋者皆作白色,恰與拓片相反,又原有之內填雷紋圖中概省去。 圖四 (續) 圖四 (續) 圖四 (續) 甲 上古期 A1 面具饕餮紋(圖四A1) 面之條件,大致備具,無身。 A2 有身饕餮紋(圖四A2) 面之兩旁有紋,以代表饕餮之身,或頗具體,或簡為數線條,其線條或與饕餮之面相連,以表示身之意義,或與面完全脫離,蟠曲於面之兩旁。 以上兩種紋,饕餮之面,大致相似。面之正中,或有一直棱,著於鼻所在處,或無之。其額或為一有鉤之盾形,或為他形。其角多作C字形,或圓或銳,間作S形或「瓶形」。 A3 牛類饕餮紋(圖四A3) 饕餮之角,直而銳末,有時突出器面,代表具體之角形。 A4 蟬紋(圖四A4) 具體蟬形,多半無足。 A5 直立龍紋(圖四A5) 與有顎龍紋(C5)極似,所不同者,直立龍紋,龍首必向下。此種紋常與饕餮紋有關,往往二龍相對,豎立於饕餮之兩旁,或二龍結合,成為一饕餮之面。 A6 整片花紋 指一器自足以上,花紋成整片,不分圈帶。此為花紋之排列,非花紋之種類,故未為作圖。此種排列法,專指大器如鼎、鬲、簋、卣等而言,觚、尊、爵等,不在此內。 C1 變形饕餮紋(圖四C1) 饕餮之耳、目、角仍存,但其口部改變。A組饕餮,唇多突出,至簡亦有數線條,分明表示唇狀,此則代以一群瑣碎奇異之線條。有時饕餮之半面,重複見於器之全身,頗似變形龍紋。 C2 龍形饕餮紋(圖四C2) 由有身饕餮紋演變而成。其初以饕餮為主,二龍身附其兩旁,以成饕餮之身,初看時,只見饕餮而不見龍,稍進而龍形較為顯著,更進而成為真正之龍形饕餮。初看時,只見二龍相對,其首合而為一,細看乃見成為饕餮之形。最後龍形又加華飾,成為有翼龍或有羽毛之龍。 C3 長鼻龍紋(圖四C3) 有長鼻,異形頗多。 C4 有喙龍紋(圖四C4) 下顎與前爪連而為一,惟上顎存,成鉤喙形。 C5 有顎龍紋(圖四C5) 下顎可見,有時身曲。 C6 轉身龍紋(圖四C6) 種類頗多,有極圖案化者。 C7 有羽毛龍紋(圖四C7) 帶直立之線紋,如羽毛狀。 C8 有翼龍紋(圖四C8) 與有喙龍紋極似,但其身由兩橫條組成,下條代表龍身,上條代表龍翼。 C9 S形龍紋(圖四C9) 龍身轉折成S形。 C10 變形龍紋(圖四C10) 線條結合,略見龍形。 C11 鳥紋(圖四C11) 具體鳥形。 C12 蛇紋(圖四B12) 二身共一首。 C13 圓渦紋(圖四B13) 形狀亦非一種。 C14 葉紋(圖四B14) 或下垂,或上舉。 C15 有眼葉紋(圖四B15) 蟬紋與葉紋結合而成。 C16 雷帶紋(圖四B16) 雷紋橫列成帶形。 B1 解形饕餮紋(圖四B1) 惟饕餮之目存,其餘面及身各部,解化入於一片雷紋與鉤形紋之中,其輪廓只約略可見。 B2 獸形三格紋(圖四B2) 由有身饕餮紋變為龍形饕餮紋,再演變而成獸形三格紋。其紋計分三橫列,皆為龍形饕餮之遺留。下列為龍足,中列為龍身,上列為龍之羽毛。有時羽毛不見,解化入於圖案化線條中。 B3 帶華飾尾鳥紋(圖四B3) 增飾具體鳥形之尾而成,有時尾與身不相連。 B4 有眼雷帶紋(圖四B4) 將解形饕餮紋更加簡改,納入一窄帶之中而成。 B5 帶斜線眼帶紋(圖四B5) 由S形龍紋解變而成。 B6 圈帶紋(圖四B6) 小圓圈橫列成帶。 B7 四半月形紋(圖四B7) 方形物,四角垂芒,其角略成半月形。 B8 成組菱形紋(圖四B8) 有時惟有菱形,有時菱形與乳丁結合。 B9 乳丁(圖四B9) 有時突出器面頗高,有時略浮起,有時惟有一圈,示乳丁之跡。 B10 連結T字紋(圖四B10) T字形橫直連結。 B11 直凸寬條紋(圖四B11) 寬而高凸或略低平之直條。 乙 中周式 26 橫條紋(圖四26) 橫行之凹槽等皆屬此類。 27 直窄凸條紋(圖四27) 此與B11不同。B11為寬凸條,二條之間,惟留小隙。此為甚細之浮起條紋,二條之間,隙處頗大。此紋惟見於鬲上。 28 鱗帶紋(圖四28) 鱗橫行成帶,單層或雙層,間填以他種紋飾。每二鱗緊相接,有時每二鱗為一組,一長一短。此種紋大半繞器之頸,次則飾器之近底處。 29 直鱗紋(圖四29) 將鱗紋(28)換其位置,使鱗較小之端向下。再將此式之鱗,橫列成數層,周蓋器之全身,或只一層成帶,繞器之近底處。或使鱗較小之端向上,亦橫列成一層,繞器之近底處。 30 波紋(圖四30) 此紋或連續不斷,成波浪形,或中斷,成山丘及其他形。用以飾器之全身,或近緣,或在腹,或近底。 31 寬形帶紋(圖四31) 此種紋異形甚多,皆為寬條蟠曲而成。其中最常見者,為C形或S形,或類似二者之形。一形重出成寬帶,即為此種紋。大半繞器之頸,有時亦飾器身。 32 相背龍紋(圖四32) 二龍相背之形。 丙 淮式 33 交織紋(圖四33) 異形甚多。或僅為交織之線條,或作龍蛇之狀,其身蟠曲成紋,蛇有帶鳥首形者。 34 鉤紋(圖四34) 紋甚縝密,由小鉤形組成。 35 編條紋(圖四35) 雙條交織之紋。 36 綯紋(圖四36) 單條繩紋。 37 癭紋(圖四37) 隆起之小丁,代表龍蛇之目。 38 點紋(圖四38) 填入空白處之點紋或成行之點紋。 39 雷圈紋(圖四39) 一圓圈或一略微隆起之圓紐,內填一單螺旋圈。 40 圖案紋(圖四40) 各種淮式圖案紋。 三期(或三式)花紋,高氏各有論斷,茲分述之。 甲 上古期 高氏所論,以此期為最詳,自近代之影印書、少數附有精緻畫圖之書以及所搜集之照片中,擇1294器,將其花紋,詳為分析,所得結果如下: 在此1294器中,A組花紋,或一種獨見,或數種同見,或與C組花紋相結合,凡517器。B組花紋,或一種獨見,或數種同見,或與C組花紋相結合,凡549器。A組花紋與B組花紋相結合者,僅14器。以是知A、B二組不相結合。其理由何在,殊值討論。 先以器之形制而論。A組花紋見於各類器上,B組亦然(惟B11不見於鼎、鬲、爵上,而只見於簋、卣、觶上,理由詳後)。是則A、B二組之不相結合,並不因器形之故。 次以花紋之排列而論。凡器上花紋,如分為三部,器腹為主要之部,其上有一頸圈,其下有一足圈。如主要之部為A組花紋,其頸圈、足圈,必為A組或C組花紋,而非B組花紋。如主要之部為B組花紋,其頸圈、足圈,必為B組或C組花紋,而非A組花紋。如一器腹部無紋,而惟有頸圈或足圈,二圈必為B組花紋或B組與C組結合之花紋,未嘗有A組花紋。以是知A、B二組不相結合,亦非因花紋排列有一定之故。 因是得一結論。在殷時已有兩式花紋存在,第一式為A組花紋或A組與C組結合之花紋,第二式為B組花紋或B組與C組結合之花紋。 至中立之C組花紋,在1294器中,或一種獨見,或數種同見,不與A組或B組相結合者,凡214器。其所占地位,多為腹部無紋之器之頸圈、足圈。此種排列法,第一式花紋極少,而第二式常見。因是疑純帶C組花紋之器,與第二式花紋關係較深。 在1294器中,僅14器A組與B組花紋相結合,余皆不然。二組之關係果何在?以形式及增加之裝飾論之,二組之器,實無分別。且二組花紋,皆與C組相結合。有一極重要之點,即第二式花紋,一部分由第一式演變而來。如A組之面具饕餮紋(A1),略為省改,而成變形饕餮紋(C1)。再溶化入於雷紋與鉤形線之中,而成解形饕餮紋(B1)。大概再簡改而為有眼雷帶紋(B4)。又如有身饕餮紋(A2)之身,延長而為龍形,則成龍形饕餮紋(C2)。再加解化,則為獸形三格紋(B2)。此三種從第一式演變而出之第二式花紋(B1、B2、B4),在549第二式器中,凡見於323器上。 在第二式中,惟直寬凸條紋(B11)最為原始,似自木器或竹器出者。又連結T字紋(B10),亦似從竹器之編織紋出。依平常之推論,紋愈原始,時代愈早。然此別有故,不能一概而論。直寬凸條紋不見於鼎、鬲,而惟見於簋、卣。鼎、鬲有足,為炊器。在原始時,炊器為土製,後為銅製,未嘗用竹木。故竹木器之花紋,亦不見其上。簋、卣無足,為盛器,不置於火上,原可用竹木製。後用銅製,而竹木器之花紋,仍為保存。連結T字紋亦少見於炊器上而多見於盛器上,同是一理。且在第一式中,常見整片花紋。而在第二式中,即原始之直寬凸條紋與連結T字紋,亦非整片,而只在器之腹部,其上下常有他種花紋之頸圈及足圈,表示一種成熟之藝術。 據上各點,可得一結論:第一式為「原始殷式」花紋,第二式為「次生殷式」花紋。茲將兩式比較之。 一、第一式 第一式花紋之排列法,凡分五種: (1)一圈者——一整片花紋蓋全身; (2)一圈者——惟一頸圈花紋; (3)二圈者——整片花紋+足圈; (4)二圈者——頸圈+腹圈; (5)三圈者——頸圈+腹圈+足圈。 有少數器,腹圈又分為數圈,或頸圈以上有葉紋(C14)。 在以上五種中,第二種最少見,餘四種均常見,此示第一式有全身滿蓋花紋不留空地之趨向。 第一式花紋,可分二大類: (一)動物類——饕餮、蟬、龍、鳥、蛇等,有時見象紋。 (二)其他三種——(1)圓渦紋;(2)葉紋;(3)雷帶紋與內填雷紋——惟一之真正幾何圖案式紋飾。 花紋主要之部(即腹圈),常為動物類紋。且多為A組之紋,如饕餮紋(A1~A3)、直立龍紋(A5)、蟬紋(A4)等。有時為C組之紋,如有顎龍紋(C5)、葉紋(C14)等,但後者為數甚少。A組紋中,有時附加C組紋,如轉身龍紋(C6),為數亦少。至頸圈、足圈,則或為A組之動物紋,或為C組之動物紋,以至圓渦紋、雷帶紋等均有之,但雷帶紋為數較少。 自各方面觀之,第一式花紋,並未曾經歷數世紀之久而無變更。就花紋本身之演變而論。如饕餮形、龍形,或繁或簡,嬗遞之跡,至為分明。內填雷紋,或密或疏,亦似非同時者。 二、第二式 第二式花紋之排列法,有第一式之三種: (1)整片花紋——無; (2)頸圈紋——有; (3)整片花紋+足圈——無; (4)頸圈+腹圈——有; (5)頸圈+腹圈+足圈——有。 尚有一種新出之排列法: (6)頸圈+足圈,中空。 此式腹圈紋,有時亦分為數圈。 此式之新趨向,在多留空地,減少花紋所占之面積。故整片花紋,完全不見,花紋收縮入於一圈或數圈之內,而有第六種排列法之產生。此種趨向,與第一式器身滿蓋花紋之作風,完全相反。 第二式花紋,一部分由第一式演變而來,前已言之。大概第一式具體生動之動物形,至第二式,乃解變減少,而代以幾何圖案化之花紋。此外更加新產生之花紋,第一式未曾見者。約而言之,得以下數點。 (1)第一式之原始饕餮紋(A1~A3),在第二式中,完全不見,即改變而成之變形饕餮(C1)與龍形饕餮(C2)亦少。然饕餮之母題尚存在,不過使之圖案化,而成解形饕餮(B1)、獸形三格紋(B2)與有眼雷帶紋(B4)。 (2)第一式之蟬紋(A4)與直立龍紋(A5),在第二式中,完全不見。蟬紋之遺留,為有眼葉紋(C15)。此種花紋,在第一式中已有之,至第二式中仍存。 (3)鳥紋(C11)在第一式、第二式中均有之,然在第二式中,帶華飾尾鳥紋(B3)較為普遍。後者亦由前者解變而出,近於圖案化。 (4)龍紋(C3~C10)、蛇紋(C12)等,在第一式、第二式中均有之,其形象無大改變。此數種花紋,在兩式中,均不占主要地位,多在頸圈或足圈內。然以數目而論,見於第一式器者數較多,見於第二式器者數較少。 (5)圈帶紋(B6)、四半月形紋(B7)、成組菱形紋(B8)、乳丁(B9)、連結T字紋(B10)、直寬凸條紋(B11)六種,均為幾何圖案式花紋,為第二式中新出之產品,第一式所未見者。 多數之器,如主要之部(即腹圈)非空白,而有第二式花紋,其紋常為B組之幾何圖案式紋或圖案化之動物形紋(B8、B10、B11、B1等),惟少數器腹圈分為數圈者,有鳥紋及龍紋。至頸圈、足圈,則或為B組與C組之幾何圖案式紋(C16、B8、B2、B4、B5等),或為B組與C組動物形紋(B3、C3~C10、C11、C12等)。 總之,第二式之要點,乃將第一式之動物形紋減少,或置於附屬之地位,而於器身主要之部,飾以幾何圖案式紋或圖案化之動物形紋,或留為空白。此種改革,系將第一式生動、古茂、嚴重之作風,化為精美、細緻之趨向。 兩式之比較,既如上述。明知第二式乃繼第一式而起者,第二式初起之時,第一式已成熟,則第一式之起,必早於第二式數世紀之久。茲自銘文與器物出土地而求其時代。 在已分析過之1294器中,有銘文者,近200器,其中155器為殷代銘文[44]。此155器中,有第一式花紋者凡77器,有第二式花紋者凡78器。此可證明在殷商之時,第一式與第二式花紋,均已發達成熟。 以出土地而論,安陽所出之器,有第一式花紋,亦有第二式花紋。固然,安陽出土之器,不一定作於安陽。或於殷都安陽以前,一部分銅器,即已鑄就,為宗廟祭祀之用。及殷遷都安陽,宗廟重器,隨以俱來。然尚有一重要之事實,即安陽出土之范模為鑄銅之用者,亦有第一、第二兩式花紋。是可證明兩式銅器,均曾在安陽鑄造。然據此不能即謂兩式花紋同時流行,因第一式范模或屬安陽早期,第二式范模或屬安陽晚期也。 兩式之時代關係,有二種可能。 (一)兩式未嘗同時,在第一式衰滅以後,第二式方突起。 (二)兩式同時存在,第一式於第二式產生以後,仍繼續流行,為時甚久。兩式並存於安陽,或直至殷末。 在以上二者中,第二種可能性遠較第一種為大。蓋中國古代銅器,多為祭祀之用,因信仰及習慣之故,製造銅器,自多遵守舊風。且下至周時,銅器製造,猶系少數專門家所為,殷代亦必如此。大概鑄銅技術,父子相傳,某家制器,其形制紋飾,皆有定式,守之不變。別一家出,故與此家立異,將此家之紋飾式樣,加以改革,並增入新樣於其中,而成第二式。然此新式雖流行於時,而製造舊式器之家,仍固守成法。此第一、第二兩式所以同時並行也。 銅器藝術,至殷而造其極。花紋式樣之繁多,已如上述。論其製造紋飾之技術,則有細條、低平及隆起之浮雕,以及細緻之刻鏤,精美絕倫。後世能略與殷式抗衡者,惟淮式而已。 殷亡以後,周室繼之。在宗周初葉150年中,銅器藝術,不過襲前朝之舊,無大改革。此期花紋,計分二類。第一類為殷式花紋,一仍其舊而不變。所謂殷式者,或為第一式,或為第二式。計前所分析之1294器中,有43器,上有周代銘文,復有純粹之殷式花紋。其中有第一式花紋者凡10器,有第二式花紋者凡33器。除此43器外,必尚有他器,鑄於周代初年含純粹殷式花紋者,特無銘文顯示其時代而已。第二類為殷式花紋而略加變易,可謂之殷周式[45]。此類又可分為四種: (1)含純粹A組花紋或A組與C組結合之花紋者(23例); (2)含純粹B組花紋或B組與C組結合之花紋者(16例); (3)含純粹C組花紋者(31例); (4)含A組與B組結合之花紋或加C組花紋者(3例)。 由是而觀,知殷周式花紋,仍不能出A、B、C三組之外,特形象略有改變而已。 總之,周代初期人鑄器,仍以殷式花紋為其紋飾,或完全抄襲,或略加變易。殷代之第一、第二兩式花紋,既並行於周時,則在殷之後期,亦必並行於安陽,非第一式衰滅後方有第二式突起也。 據以上各種事實,關於上古期銅器花紋之演變,可得結論如下: 殷代花紋第一式,即所謂「原始式」者,其來源不可知。在殷代早期,即已盛行,繼續存留,直至殷之末世猶然,間有省改。其晚期時,為第二式勢力所侵,流行不如以前之盛。 殷代花紋第二式,即所謂「次生式」者,直接由第一式演變而出,更加以新產之花樣。其起源在第一式成熟以後,當在殷之中葉或叔世。此式與第一式同流行於安陽,至其末期,勢力侵第一式而上之。 周既克殷,在初葉之150年中,於銅器藝術,未曾有何大創造,惟襲殷之舊,或略加變易,此變易之新式,全自殷式出,不足稱為早周式,惟稱為殷周式,乃為名副其實耳。 殷式及殷周式花紋,流行於周代,歷初葉五王之世(武、成、康、昭、穆)。其流行地域,似只限於王畿以內及其附近。是二式之器,除屬於王朝者外,惟見於附近諸侯之國,如召(在陝西)、鄭、鄀、虢、曼、邶、蔡、衛、應、雝(均在河南)、鑄、滕(在山東西部與河南接壤處)等。惟有二器,見於稍遠之紀、齊二國(均在山東)。蓋武、成、康三王之世,天下初集,方從事國基之奠定,未遑及他。是以藝術仍承殷代之緒,未能有大改革,亦無暇將周室文化,推及遠方。逮昭、穆二王,始勤遠略。待其成功以後,周室疆土拓展,方有中周式新藝術之產生。 乙 中周式 宗周中葉,銅器藝術,突然有一根本之改革。上古期之花紋,幾乎一掃而空,而代以新式花樣(圖四26~32),其中多有在以前中國藝術中從未曾見者。最顯著之事,即多數動物形紋之廢除。盛行上古期之饕餮紋,忽然不見,雖偶有饕餮之痕跡,而具體之饕餮形,全然絕跡。上古期之龍紋,惟S形龍紋尚有存者,其直立龍紋、長鼻龍紋、有翼龍紋、有羽毛龍紋等,皆已絕跡。惟中周式中有一流行之龍紋,曰相背龍紋(圖四32),為上古期所稀見者。上古期之蟬紋、蛇紋、鳥紋,亦完全絕跡,惟偶有一二舉尾鳥紋。因蟬紋之廢除,葉紋亦隨之而廢。即圖案化之獸形三格紋,亦不復見。 上古期之幾何圖案式紋,亦與動物形紋一同廢除。成組菱形紋、連結T字紋、圈帶紋、圓渦紋、直寬凸條紋、四半月形紋等,皆絕跡不見。最重要者,為雷紋之驟減。在上古期中,幾於無器不有雷紋。在中周式中,雷紋雖未絕跡,而甚少見,於紋飾中僅有附庸之地位。 此式廢除舊式花紋,而創造新式花紋。新式花紋中,一部分與舊式全無關係,一部分由舊式變化而出。後者以鱗紋為例。上古期獸形有帶鱗者,此式不見,而將鱗化為圖案式之紋,或列為橫帶(圖四28),或懸為直條(圖四29)。寬形帶紋(圖四31)亦似從上古期花紋變化而出者。至橫條紋(圖四26)、直窄凸條紋(圖四27)、波紋(圖四30)等,則為此式之新花樣。 製造花紋之技術,亦與上古期大不同。最顯著者,上古期多高凸之浮雕,圓角。中周式為低平之浮雕,方角。上古期隆起之乳丁,此式不見。 何以周代中葉,銅器藝術,突然有此根本之改變?其理由何在,可以政治情形解釋之。自昭王南征,穆王西征,周室勢力,遠及邊裔,遠處諸侯之邦,與周室文化關係,較前密切。同時王室臣工,巡行天下,見聞一新,因而影響及於藝術。此種影響,系將從外面所受者吸入,並非異族入主,舊時文物,掃除淨盡,是以舊式花紋猶有存者。改革舊式,加入新式,遂成為宗周中葉之銅器藝術,所謂中周式者。此式之來源,既由周室文化擴展至大江以北之故,是以此式之流行,亦較早期之殷式及殷周式為廣。計中周式銅器[46]見於周代列邦者,凡廿九國,其國名及所在地列下。 寒、齊、紀、、鄫、薛、魯、郜、鑄——以上9國在山東。 晉、虞——以上2國在山西。 召、昆夷、西虢、畢、芮——以上5國在陝西。 周[47]、毛、單、衛、蘇、東虢、應、戲、鄭、杞、陳——以上11國在河南。 鄧、楚——以上2國在湖北。 尚有一事宜注意者,中周式銅器,不見於以下5國: 邾——山東南部, 宋——河南東部, 蔡——河南東南部, 徐——安徽北部, 吳——江蘇南部。 此五國均有淮式之器。疑周代東部諸侯國,其地域包含江蘇、安徽、河南東部、山東南部,未嘗受中周式之影響。其後乃為淮式藝術發達最盛之一地,淮河流域,即此地域之中心也。自消極之證據以為論斷,不必正確,姑就所見而及之。至前所舉有中周式銅器之廿九國,並不能確示中周式藝術所達之範圍,因諸國所有中周式銅器,多少不一。且畿外諸大邦,如齊、楚、晉等,其受中周式影響之程度果若何,僅自今存之少數有銘文之銅器而觀,實難得一正確之解答。然至少可知中周式之流行,及於遠方,不限於王畿以內及其附近,即此亦足以自得矣。 中周式所及之地域,自上文略得一概念。至其時代,則在昭、穆二王遠征以後,即恭王之世,直至西周之末,流行凡百七十餘年。逮東周之世,乃日漸衰微,而有淮式之產生。 丙 淮式 與殷式媲美之淮式藝術,由三種原質合成。第一為中周式原質,第二為殷式原質,第三為淮式之特徵。 淮式所承襲於中周式者,幾全為器之形制而非花紋。流行中周時之花紋,如鱗帶紋、直鱗紋、波紋、寬形帶紋等,於淮式中幾蕩然無存。反之,淮式所承襲於殷式者,全為花紋而非形制。大部分殷式花紋,不見於中周時者,至是而重新生長繁榮,組成燦爛之淮式藝術。 盛行上古期之饕餮紋,在淮式中復生,惟略有變易。蛇紋、有鱗獸紋均複流行。葉紋亦復興,惟形狀略變,成「心」形或三角形。圓渦紋亦常見,其狀略易。連結T字紋特別流行,為淮式中重要之圖案。上古期最普遍之內填雷紋,至是亦復生,惟變為極緊束縝密之紋,成為方形,以填器之方形空白處(此種花紋飾鍾最多)。 淮式特有之花樣,亦復不少。盛行此式中之交織紋(圖四33),即使在上古期花紋中,不為全無根據(其觀念或自早期龍紋或蛇紋之有交織形者得來)。而鉤紋(圖四34)、編條紋(圖四35)、綯紋(圖四36)、點紋(圖四38)四種,在殷式、殷周式或中周式中,全無痕跡。癭紋(圖四37)似由將龍或鳥之目增高成為柱形生出。雷圈紋(圖四39)似與上古期之圓渦紋有關。各種圖案式紋(圖四40),為淮式所特有者,至為複雜,茲不具論。 真正淮式之器,上有銘辭載其國別者,為數甚少。故不能作何確定之論斷,謂是式起源於何地,其發達之中心在何處。然就存世材料而觀,至少可知淮式之器[48],見於以下各國: 燕——在河北; 齊、邾——均在山東; 郘——在山西; 秦——在陝西; 韓、許、陳、宋、蔡——均在河南; 楚——初在湖北,繼遷河南,繼遷安徽; 徐——在安徽; 吳——在江蘇。 此外有中周式與淮式混合之器,見於魯、鄫(均在山東)、衛、蘇、鄭、鄀(均在河南)諸國。 尚有二處為淮式藝術發達之地。一為山西北邊之李峪,一為河南中部之新鄭。李峪出淮式銅器甚多,其時代不詳,然自其所出之劍上銘文觀之,可知為周時物。新鄭出土之器,有中周式及淮式二種。 因此知淮式流行之地域,不僅限於江淮流域以內,華北各部,皆為此式勢力範圍所及。 茲有一問題,即淮式如何取中周式而代之。 自前文已知,中周式取殷式(及殷周式)而代之,出於驟然。舊式中最重要之原質,完全廢除,而代以新者。其變化如此突然而徹底,二式混合之器,幾絕不見。故在殷式(及殷周式)期與中周式期之間,無所謂過渡時代,亦無所謂逐漸新陳代謝之演變。此劇烈之變動,將時代劃分為二,以前為殷式(及殷周式)時期,以後為中周式時期,二者絕不相混。 至於淮式藝術,在公元前6~前5世紀初葉,即已流行。是式之器,於是時不徒見於江淮流域之吳、楚、徐諸國,亦見於山東之邾、齊,河南之宋、陳,陝西之秦及密邇王室之韓(在鞏縣)。蓋在公元前6世紀中葉,此式即已風行於中國各部矣。 由中周式至淮式之變化,是否突如其來,如自殷式(及殷周式)至中周式者,是當從各方面觀之。 中周式之器,未有能確定其時代在公元前6世紀以後者。或可謂在公元前6世紀時,淮式驟然取中周式而代之。然器帶銘文載其確定時代者,為數過少,不能據之即下斷語。自形制及花紋而觀,自中周式以至於淮式,其變化並不突如其來。在中周式器中,有時略含淮式紋飾之意義,在淮式器中,亦常見中周式之痕跡。甚至有中周式及淮式之混合物,殊難歸於何式之中,此等器惟可稱為過渡時代之產品。 然猶尚有疑者。淮式一部分既自殷式出,安知淮式不與中周式同時並起。中周式發達於中原,淮式發達於江淮流域,其後二者相遇,互相影響,而成混合之物,最後淮式乃盛行,取中周式而代之。此種假設,不為無理,而事實不然。在淮式藝術最發達之楚國,亦有純粹之中周式器。齊國亦為淮式藝術發達之地,在公元前6世紀時,淮式已流行,然至公元前4世紀之陳侯午簋,又為中周式與淮式之混合物,表示在淮式盛行時中周式遺存之痕跡。最重要之事實,即淮式花紋一部分雖出於殷,而器之形制實襲中周之遺。此明示淮式非與中周式同時並起,乃承殷式與中周式之後,各采其一部分原質加以新有特徵而產生者。 至此可得一結論。盛行於西周后半期之中周式,至東周時,受某種影響,漸有變更,經過一過渡時代,兼含殷式與中周式原質並加新樣之淮式藝術成立,但中周式仍繼續苟延其命脈,有時與淮式並行於一地,最後乃全為淮式所代。中周式完全衰滅之時代,不能據銘辭以定,然要當在公元前400年至前350年之間也。 尚有一極重要之事實,即淮式花紋,一部分系受鄂爾多斯藝術之影響而產生。二式之關係,自其花紋之相似,可以見之。如編條紋、綯紋、點紋等,同流行於二式之中,已經前人指出。最顯著者,為獸身上特殊奇異之紋飾,計三種:(1)桃形;(2)逗點形;(3)圈形。此三種在鄂爾多斯藝術中極為普遍之獸身飾紋,從未見於殷式、殷周式或中周式中,而在淮式中忽然出見,其為自西方傳來無疑[49]。 因此更涉及與中國藝術有重要關係之一問題。中國銅器中,有帶狩獵圖像者,徐中舒曾作一文論之[50],謂狩獵圖像,系受西亞影響而生。徐所根據者,為普通裝飾之物,如帶翼人、飛獸等,未曾注意其細處。今觀狩獵圖像之獸,常帶以上所舉三種奇異特殊之紋飾,則其受外來影響,昭然可見。此為中國銅器藝術之一大改革,前所未有也。 動物圖像,殷代銅器上已有之。此等圖像,有時雖頗現實,有時則成為形式化之花紋,如饕餮紋、龍紋、鳥紋、蛇紋、蟬紋、象紋等皆然。其列於銅器上,多成板滯之圖案,未嘗表現一生動景象。中周之世,動物形花紋,廢除殆盡,更無足言。直至淮式中之狩獵圖像,始真表現人獸搏鬥劇烈生動之戲場景物。此種藝術,繼續流傳,直至於今,而推其起源,實得自鄂爾多斯,真一有趣之事實矣。 高氏前後二文論銅器花紋者,略加上述[51]。迄今為止,論中國銅器花紋之著述,無有能出高氏右者。然不當之處,在所難免,如殷器與周初器。原少分別,定欲分為二式,未免失之牽強。又花紋分類,繁簡亦未必盡宜。近陳夢家作《中國銅器概說》,其花紋一節,分期分類,亦極詳盡。以與高氏相較,增省之處,皆自有理,足補高氏之不逮。然於花紋之演變及各式之分布作細密之研究者,仍推高氏。本書作者亦曾將三期花紋,分析綜合而研究之,其結果於高氏不能大有逾越,故寧舍己而從之。 第五章 結論 上三章論徽識、銘文與花紋,茲綜合三者而研究之,以求其關係。下表(表一)所列,計357器。前166器,系取近代影印之書,擇其中著錄之器有徽識兼花紋者記述之,以下則為本書第三章所曾提及並編號之器兼有花紋見於著錄者。銘辭一項下,因辭例過繁,不能遍舉,故從略。書體一項下,惟註明方筆、圓筆、周派、齊派、楚派或秦派,以其最能代表時代性及地域性也。花紋一項下,於上古期之各種饕餮紋、龍紋、鳥紋,不復加以區別,因同屬一時代之紋飾,形態略易,不足影響其與徽識、銘文之關係及器本身之時代問題。時代一項下,惟就在第三章中所曾論述者記之。 根據表一,可得以下事實: (一)在帶徽識之166器中(1~166),凡帶銘文者,書體皆為方筆。花紋除第86器為中周式之鱗帶紋外,餘165器,均為殷式花紋[52]。 (二)能確定為西周初葉之11器(166~177),書體皆為方筆,花紋皆為殷式。 (三)在不能確定時代但自其書體知屬西周初葉之19器中(178~196),惟「楚公為鍾」一器(195),有中周式之寬形帶紋,余皆殷式花紋。 (四)能確定為西周中葉至末年之32器(197~228),書體皆為圓筆,惟少數器圓筆而有方銳之意。此32器中,帶殷式花紋者凡5器(201、202、203、205、212),餘27器均為中周式花紋。 (五)在不能確定時代但自其辭例、書體知為西周中葉至末年之27器中(229~255),帶殷式花紋者凡9器(229~237),其中有8器書體為圓筆而有方意者;帶殷式與中周式之混合花紋者凡2器(238、239),皆有徽識;餘16器均為中周式花紋。 (六)在能確定為東周初年至戰國末之13器中(256~268),惟春秋初葉之曾伯簠(256),書體為周派,花紋為中周式,但略有淮式之趨向。公元前6世紀中葉之秦公簋(257)、5世紀初葉之黃池壺(263),書體為秦派及楚派,花紋以淮式為主,而以中周式為其附庸。餘10器,屬於邾、宋、晉、楚、吳諸國,書體為齊派或楚派,花紋皆為淮式。 (七)在不能確定時代而書體屬於周派之69器中(269~337),帶殷式花紋者只蔡1器(306)。帶淮式花紋者,計陳2器(301、303),齊1器(309),邾1器(326),晉1器(333),燕1器(334),共6器。帶中周式與淮式混合之花紋者,計鄭1器(294),衛1器(307),魯1器(318),鄀1器(337),共4器,餘58器,屬於召、畢、芮、虢、單、毛、蘇、戲、鄭、杞、陳、黃、衛、齊、紀、郜、薛、鑄、魯、、曾、虞、鄧諸國,花紋皆為中周式。 (八)在不能確定時代而書體屬於齊派或楚派之18器中(338~355),帶中周式花紋者,計齊2器(339、340),楚1器(345),鄧1器(349),共4器。帶中周式與淮式混合之花紋者,計蘇1器(344),宋1器(350),共2器。帶狩獵圖像者計燕1器(343)。餘11器,屬於齊、邾、楚、徐、許、吳、越諸國,花紋皆為淮式。 (九)不能確定時代而書體屬於秦派之2器(356、357),花紋皆為中周式。 根據以上事實,可得一結論,即書體與花紋相應。凡方筆書之器,其花紋多為殷式;凡圓筆書周派之器,其花紋多為中周式;凡齊派或楚派書之器,其花紋多為淮式(秦派器過少,不能定)。換言之,即當書體由方筆變為圓筆時,花紋亦由殷式變為中周式;書體由周派流衍至於齊、楚二派時,花紋亦由中周式入於淮式,茲進而討論此數步變遷之過程及其時代。 中國銅器製造,始於何時,今日尚不可知,所能知者,在殷代中葉,銅器藝術已發達至最高之境界。殷器花紋最為茂密,種類極多。其器之有銘者,多為徽識或簡單之文字,或二者兼有之,書體皆為方筆。殷亡以後,周初之器,花紋書體,咸襲殷之舊,惟銘文加長,辭采華美,此較殷器為進步者。此種方筆書與殷式花紋之器,不特見於王朝及密邇王畿之侯國,較遠之東南諸邦,亦間有之,蓋直接承襲殷代文化而出者也。 表一 西周中葉,銅器藝術,突然有一劇烈之改變。即書體雄健之方筆變為溫厚之圓筆,花紋由繁縟之殷式變為疏朗之中周式。此改變之起因為何,出於自然演進抑受外來影響,均難臆斷。然有一可注意之事實,即楚公為鍾,書體為方筆,而花紋為中周式,蓋第一期與第二期之混合物。此可有三種解釋。(1)是鍾為過渡時代之器。(2)是鍾之作,在圓筆書及中周式花紋正式成立以後,因楚國距周較遠,其接受周室文化影響,不如密邇王室諸國之速而徹底,故花紋雖采新式,而書體仍存舊觀。(3)是鍾之作,在宗周初葉,因中周式花紋起源於楚,當方筆書盛行時,楚器已有新式花紋,周室之中周式器,乃受楚之影響而生者。僅據此一器,不能有確定之斷語,然三者必居其一也。 關於此改變之絕對年代,高本漢謂在恭王時。蓋高氏篤信令諸器為昭王時物,故不得不為是說。令諸器屬成王時,前已論之。試以之與昭王時之宗周鐘及穆王時之遹簋相較,書體花紋,迥然有別,則此改變當在昭王之世矣(高氏謂遹簋非穆王時器,但仍列宗周鐘於昭王時)。昭王始勤遠略,宗周鐘作於其南征之時,安知鐘上之紋飾,不受南方影響,若然,則中周式花紋,一部分固起源於南方也。此雖揣測之辭,然有可能性存在,異日有新發現,當可證其得失。 圓筆書與中周式花紋正式成立後,舊時方筆書與殷式花紋,並未消滅淨盡。穆王時之遹簋,即圓筆書而略帶方銳之意。約當懿王時之趩觶、免觶、免盤、卯簋及厲王時之人盤,其花紋皆為殷式之遺留。而格伯二簋,書體雖為圓筆,花紋則為殷式與中周式之混合物。 圓筆者與中周式花紋之器,以地域而論,不特屢見於王朝,亦見於陝西、河南、山東、山西、湖北諸侯國。換言之,即此種作風,似以周室為中心,南北東西諸國,咸為其勢力所及。以時代而論,此種作風,起於昭王之世,盛行於西周后期,東周以降,始逐漸衰微,然至公元前4世紀時,中周式花紋猶有存者,陳侯午簋即其一例。 齊楚二派書,一部分從周書演變而出,其用筆特長,則似受殷書影響。此種變化之起始,當在東周之時,至遲不得後於公元前6世紀,國差、王義楚,其明證也。淮式花紋之來源及其起始之年代,今均不可確知。但可斷言者,在公元前6世紀中葉,淮式花紋即已流行,若邾公鍾、宋公戍鍾,其紋飾皆為正式淮式。此種齊派或楚派書與淮式花紋之器,以地域而論,北至燕齊,南至楚鄧,西至秦晉,東至吳越,無不有之。換言之,即此作風被於中國全境。以時代而論,則自公元前6世紀中葉迄於公元前3世紀晚期,計300餘年之久,此種作風,特為盛行。且所謂淮式銅器,其製作之精美,紋飾之繁密,駕中周式而上之,足與殷式抗衡。蓋當是式成立之時,銅器藝術又入一新紀元矣。 由第一期至第二期,書體與紋飾之變化,皆突如而徹底(紋飾尤甚),故兩期混合之器甚少。若由周書流衍成齊、楚二派,由中周式花紋改變為淮式花紋,則系逐漸而來,其中經過一過渡時代,故混合之器為數較多。如春秋初葉之曾伯簠,雖書體為周派,花紋為中周式,而其中已含淮式之意。公元前6世紀中葉之秦公簋,則為中周式花紋與淮式花紋之混合物。又在不能確定時代之列國器中,往往有周派書之器,而帶淮式或淮式與中周式混合之花紋,或齊派楚派書之器,而帶中周式或中周式與淮式混合之花紋。蓋數派書體,兩式花紋,並行頗久,故不能似第一期與第二期之器,界限劃然分明也。 在春秋之末至戰國時,南北二方,銅器藝術,各有異軍突起。在南為書體,在北為紋飾,即鳥書與狩獵圖像是也。狩獵圖像,系受外來影響,鳥書則自流麗奇詭之楚書演變而出,以文字而帶裝飾之意。秦並天下,六國文物,摧滅殆盡,銅器藝術,自是一蹶不起。然鳥書以別體存官,於漢時為書幡信之用,亦有用以摹印者。狩獵圖像亦傳於世,漢代藝術,受其影響甚巨,則其流風遠矣。 (此文是曾昭燏1937年在英國倫敦大學研究院攻讀碩士研究生的碩士論文。) * * * [1]甲骨文字與金文相同者甚多,而殷墟所出白陶,其紋飾與銅器上之花紋極似,足證此二語。 [2]見《呂氏春秋》第四覽《先識篇》,第五覽《慎勢篇》,第六覽《離謂篇》,第七覽《適威篇》,第八覽《達郁篇》。 [3]見《漢書·武帝紀》。 [4]見《漢書·郊祀志下》。 [5]方氏之書,世人注意者甚少,然其中特多精警處;其《彝器說》中論書體之變遷,實為不刊之論。 [6]見中央大學《文藝叢刊》,民國廿二年(1933年)出版。 [7]原名見本章末。 [8]B.Kar1gren,New Studies on Chinese Bronzes,Bu11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No.9,Stockho1m 1937. [9]例如王國維:《古禮器略說》,見《雪堂叢刊》;容庚:《殷周禮樂器考略》,見《燕京學報》第一期。 [10]見《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刊》第六卷第五、六兩號。 [11]見《殷周青銅器銘文之研究》第十二頁。 [12]參看陳夢家:《中國銅器概述》。 [13]一種徽識,往往有數異形,或形狀略變,或位置改換。遇此種情形,多隻擇其一形作圖,其他異形所見器上次數,悉記於此圖之下。惟少數徽識(如70、109、475、523),錄數異形以示例。 [14]見《燕京學報》第九期。 [15]見《武》93。 [16]見《北平圖書館館刊》第六卷第六號。 [17]見《兩釋》8。 [18]庚贏卣:「隹王十月既望,辰在己丑,王於庚贏宮。王蔑庚贏歷,錫貝十朋,又丹一柝。庚贏對揚王休,用作厥文姑寶彝,其子子孫孫萬年永寶用。」此生人居室稱宮之證。 [19]見《兩釋》33。 [20]見《兩釋》45。 [21]見《兩釋》54。 [22]所謂在某處者,指其國都所在而言。 [23]詳《兩釋》51、52。 [24]見《中》54。 [25]見《兩釋》69。 [26]見《兩釋》82。 [27]見《觀堂集林》卷十八《散氏盤跋》、《克鼎跋》。 [28]見《觀堂集林》卷廿三《玉溪生詩年譜會箋序注》。 [29]《金文叢考》卷二《毛公鼎之年代》。 [30]本章所舉第一期器惟大豐簋似有韻。 [31]見《兩釋》248。 [32]見《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卷七第二十六頁。 [33]見北京大學《國學季刊》第四卷第一期《晉公考釋》。 [34]見《兩釋》157。 [35]見《史學專刊》一卷一期《羌鍾銘釋》。 [36]見《楚器圖釋》。 [37]見《壽縣所出銅器考略》。 [38]各器所見書卷頁詳後。 [39]說詳劉節:《楚器圖釋》。 [40]說詳《兩釋》174、175。 [41]《燕京學報》第十六期《鳥書考》,第十七期《鳥書考補正》,第廿三期《鳥書三考》。 [42]陳夢家作《越王諸咎粵滑考》(見《學燈》第七十七期),謂越王鍾、越王矛及越王二劍之越王者旨於即越王諸咎粵滑,勾踐後第五世主,其在位時為公元前375~前363年,以古音學論之,其說可信。 [43]下1、2、3、4等數字,非高氏原文之舊。 [44]高氏以帶圖一109、467、474者為殷代銘文,見第二章。 [45]此所謂殷周式,較前分四式中之殷周式含義稍狹。前所謂殷周式,指一切有花紋之周初器而言,含純粹殷式花紋者亦在內。此則專指周初器於殷式花紋略加改革者。以後凡稱殷周式,皆為此較狹之含義。 [46]高氏所謂中周式,兼含器之形制在內,非專指花紋而言。 [47]周非列國,然有數器,其銘辭只言「周某作某器」,不知當歸入西周抑東周,故別為一類,列入侯國中。 [48]高氏所謂淮式,亦兼指花紋形制而言。 [49]高氏於淮式與鄂爾多斯藝術之關係,討論甚詳,因非本書所需要,故此從略。 [50]徐中舒:《古代狩獵圖像考》,見《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 [51]以上系綜合高氏二文,摘其重要處而譯述之,其次序辭句,不必全依高氏之舊,間因需要,自加數語,然於高氏原意,並無更改,讀者幸勿忽。 [52]是章凡稱殷式,皆包含殷周式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