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 卷十四
樂五
氣質初分,聲形立矣。聖者因天然之有,為入用之物;緣喜怒之心,設哀樂之 器。蕢桴葦龠,其來自久。伏羲弦琴,農皇制瑟,垂鍾和磬,女媧之簧,隨感而作, 其用稍廣。軒轅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以成《咸池》之美,次以《六莖》、 《五英》、《大章》、《韶》、《夏》、《護》、《武》之屬,聖人所以移風易俗 也。故在《易》之《豫》,義明崇德。《書》云:「詩言志,歌詠言,聲依永,律 和聲,八音克諧,神人以和。」《周禮》圜鍾為宮,黃鐘為角,太蔟為徵,沽洗為 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奏之六變,天神可得而 降矣;函鍾為宮,太蔟為角,沽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 之琴瑟,《咸池》之舞,奏之八變,地示可得而禮矣;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太蔟 為徵,應鐘為羽,路鼓、路鞀,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召》 之舞,奏之九變,人鬼可得而禮矣。此所以協三才,寧萬國也。凡音,宮為君,商 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帖滯之音。宮亂則荒,其君驕;商 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奸 聲感人,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正氣感人,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 興焉。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 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樂在 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莫不和順; 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莫不和親。又有韎昧任禁之樂,以娛四夷之民。斯蓋 立樂之方也。
三代之衰,邪音間起,則有爛漫靡靡之樂興焉。周之衰也,諸侯力爭,澆偽萌 生,淫慝滋甚,競其邪,忘其正,廣其器,蔑其禮,或奏之而心疾,或撞之不令。 晉平公聞清角而顛隕,魏文侯聽古雅而眠睡,鄭、宋、齊、衛,流宕不反,於是正 樂虧矣。大樂感於風化,與世推移,治國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隨時隆替, 不常厥聲。延陵歷聽諸國,盛衰必舉,蓋所感者著,所識者深也。樂之崩矣,秦始 滅學,經亡義絕,莫采其真。人重協俗,世貴順耳,則雅聲古器幾將淪絕。漢興, 制氏但識其鏗鏘鼓舞,不傳其義,而於郊廟朝廷,皆協律新變,雜以趙、代、秦、 楚之曲,故王禹、宋曄上書切諫,丙強、景武顯著當時,通儒達士所共嘆息矣。後 漢東平王蒼總議樂事,頗有增加,大抵循前而已。及黃巾、董卓以後,天下喪亂, 諸樂亡缺。魏武即獲杜夔,令其考會古樂,而柴玉、左延年終以新聲寵愛。晉世荀 勖典樂,與郭夏宋識之徒共加研集,謂為合古,而阮咸譏之。金行不永,以至亡敗, 哀思之來,便為驗矣。夫大樂與天地同和,苟非達識至精,何以體其妙極。自漢以 後,舞稱歌名,代相改易,服章之用,亦有不同,斯則不襲之義也。
永嘉已下,海內分崩,伶官樂器,皆為劉聰、石勒所獲,慕容俊平冉閔,遂克 之。王猛平鄴,入於關右。苻堅既敗,,長安紛擾,慕容永之東也,禮樂器用多歸 長子,及垂平永,併入中山。自始祖內和魏晉,二代更致音伎;穆帝為代王,愍帝 又進以樂物;金石之器雖有未周,而弦管具矣。逮太祖定中山,獲其樂縣,既初撥 亂,未遑創改,因時所行而用之。世歷分崩,頗有遺失。
天興元年冬,詔尚書吏部郎鄧淵定律呂,協音樂。及追尊皇曾祖、皇祖、皇考 諸帝,樂用八佾,舞《皇始》之舞。《皇始舞》,太祖所作也,以明開大始祖之業。 後更制宗廟。皇帝入廟門,奏《王夏》太祝迎神於廟門,奏迎神曲,猶古降神之樂; 乾豆上奏登歌,猶古清廟之樂;曲終,下奏《神祚》,嘉神明之饗也;皇帝行禮七 廟,奏《陛步》,以為行止之節;皇帝出門,奏《總章》,次奏《八佾舞》,次奏 送神曲。又舊禮:孟秋祀天西郊,兆內壇西,備列金石,樂具,皇帝入兆內行禮, 咸奏舞《八佾》之舞;孟夏有事於東廟,用樂略與西郊同。太祖初,冬至祭天於南 郊圜丘,樂用《皇矣》,奏《雲和》之舞,事訖,奏《維皇》,將燎;夏至祭地祇 於北郊方澤,樂用《天祚》,奏《大武》之舞。正月上日,饗群臣,宣布政教,備 列宮懸正樂,兼奏燕、趙、秦、吳之音,五方殊俗之曲。四時饗會亦用焉。凡樂者 樂其所自生,禮不忘其本,掖庭中歌《真人代歌》,上敘祖宗開基所由,下及君臣 廢興之跡,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時與絲竹合奏。郊廟宴饗亦用之。
六年冬,詔太樂、總章、鼓吹增修雜伎,造五兵、角牴、麒麟、鳳皇、仙人、 長蛇、白象、白虎及諸畏獸、魚龍、辟邪、鹿馬仙車、高絙百尺、長橋、緣橦、跳 丸、五案以備百戲。大饗設之於殿庭,如漢晉之舊也。太宗初,又增修之,撰合大 曲,更為鐘鼓之節。
世祖破赫連昌,獲古雅樂,及平涼州,得其伶人、器服,並擇而存之。後通西 域,又以悅般國鼓舞設於樂署。
高宗、顯祖無所改作。諸帝意在經營,不以聲律為務,古樂音制,罕復傳習, 舊工更盡,聲曲多亡。
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務正音聲。時司樂上書,典章有闕,求集中秘群官議 定其事,並訪吏民,有能體解古樂者,與之修廣器數,甄立名品,以諧八音。詔 「可」。雖經眾議,於時卒無洞曉聲律者,樂部不能立,其事彌缺。然方樂之制及 四夷歌舞,稍增列於太樂。金石羽旄之飾,為壯麗於往時矣。
五年,文明太后、高祖並為歌章,戒勸上下,皆宣之管弦。
七年秋,中書監高允奏樂府歌詞,陳國家王業符瑞及祖宗德美,又隨時歌謠, 不准古舊,辨雅、鄭也。
十一年春,文明太后令曰:「先王作樂,所以和風改俗,非雅曲正聲不宜庭奏。 可集新舊樂章,參探音律,除去新聲不典之曲,裨增鍾縣鏗鏘之韻。」
十五年冬,高祖詔曰:「樂者所以動天地,感神祇,調陰陽,通人鬼。故能關 山川之風,以播德於無外。由此言之,治用大矣。逮乎末俗陵遲,正聲頓廢,多好 鄭衛之音以悅耳目,故使樂章散缺,伶官失守。今方釐革時弊,稽古復禮,庶令樂 正雅頌,各得其宜。今置樂官,實須任職,不得仍令濫吹也。」遂簡置焉。
十六年春,又詔曰:「禮樂之道,自古所先,故聖王作樂以和中,制禮以防外。 然音聲之用,其致遠矣,所以通感人神,移風易俗。至乃《簫韶》九奏,鳳皇來儀; 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有周之季,斯道崩缺,故夫子忘味於聞《韶》,正樂於返魯。 逮漢魏之間,樂章復闕,然博採音韻,粗有篇條。自魏室之興,太祖之世尊崇古式, 舊典無墜。但干戈仍用,文教未淳,故令司樂失治定之雅音,習不典之繁曲。比太 樂奏其職司,求與中書參議。覽其所請,愧感兼懷。然心喪在躬,未忍闕此。但禮 樂事大,乃為化之本,自非通博之才,莫能措意。中書監高閭器識詳富,志量明允, 每間陳奏樂典,頗體音律,可令與太樂詳采古今,以備茲典。其內外有堪此用者, 任其參議也。」閭歷年考度,粗以成立,遇遷洛不及精盡,未得施行。尋屬高祖崩, 未幾,閭卒。
先是,閭引給事中公孫崇共考音律,景明中,崇乃上言樂事。正始元年秋,詔 曰:「太樂令公孫崇更調金石,燮理音準,其書二卷並表悉付尚書。夫禮樂之事, 有國所重,可依其請,八座已下、四門博士以上此月下旬集太樂署,考論同異,博 采古今,以成一代之典也。」十月,尚書李崇奏:「前被旨敕,以兼太樂令公孫崇 更調金石,並具書表付外考試,登依旨敕以去。八月初,詣署集議。但六樂該深, 五聲妙遠。至如仲尼淵識,故將忘味;吳札善聽,方可論辨。自斯已降,莫有詳之。 今既草創,悉不窮解,雖微有詰論,略無究悉。方欲商榷淫濫,作范將來,寧容聊 爾一試,便垂竹帛。今請依前所召之官並博聞通學之士更申一集,考其中否,研窮 音律,辨括權衡。若可施用,別以聞請。」制「可」。時亦未能考定也。
四年春,公孫崇復表言:「伏惟皇魏龍躍鳳舉,配天光宅。世祖太武皇帝革靜 荒嵎,廓寧宇內,凶丑尚繁,戎軒仍動,制禮作樂,致有闕如。高祖孝文皇帝德鍾 後仁之期,道協先天之日,顧《雲門》以興言,感《簫韶》而忘味。以故中書監高 閭博識明敏,文思優洽,紹蹤成均,實允所寄。乃命閭廣程儒林,究論古樂,依據 《六經》,參諸國志,錯綜陰陽,以制聲律。鍾石管弦,略以完具,八音聲韻,事 別粗舉。值遷邑崧瀍,未獲周密,五權五量,竟不就果。自爾迄今,率多褫落,金 石虛懸,宮商未會。伏惟陛下至聖承天,纂戎鴻烈,以金石未協,詔臣緝理。謹即 廣搜秬黍,選其中形,又采梁山之竹,更裁律呂,制磬造鐘,依律並就。但權量差 謬,其來久矣,頃蒙付并州民王顯進所獻古銅權,稽之古范,考以今制,鐘律準度, 與權參合。昔造猶新,始創若舊,異世同符,如合規矩。樂府先正聲有《王夏》、 《肆夏》、登歌、《鹿鳴》之屬六十餘韻,又有《皇始》、《五行》、《勺舞》。 太祖初興,置《皇始》之舞,復有吳夷、東夷、西戎之舞。樂府之內,有此七舞。 太和初,郊廟但用《文始》、《五行》、《皇始》三舞而已。竊惟周之文武,頌聲 不同;漢之祖宗,廟樂又別。伏惟皇魏四祖、三宗,道邁隆周,功超鴻漢,頌聲廟 樂,宜有表章,或文或武,以旌功德。自非懿望茂親、雅量淵遠、博識洽聞者其孰 能識其得失。衛軍將軍、尚書右僕射臣高肇器度淹雅,神賞入微,淹贊大猷,聲光 海內,宜委之監就,以成皇代典謨之美。昔晉中書監荀勖前代名賢,受命成均,委 以樂務,崇述舊章,儀刑古典,事光前載,豈遠乎哉。又先帝明詔,內外儒林亦任 高閭申請。今之所須,求依前比。」世宗知肇非才,詔曰:「王者功成治定,制禮 作樂,以宣風化,以通明神,理萬品,贊陰陽,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詳之。可 令太常卿劉芳亦與主之。」
永平二年秋,尚書令高肇,尚書僕射、清河王懌等奏言:「案太樂令公孫崇所 造八音之器並五度五量,太常卿劉芳及朝之儒學,執諸經傳,考辨合否,尺寸度數 悉與《周禮》不同。問其所以,稱必依經文,聲則不協,以情增減,殊無準據。竊 惟樂者皇朝治定之盛事,光贊祖宗之茂功,垂之後王。不刊之制,宜憲章先聖,詳 依經史。且二漢、魏、晉歷諸儒哲,未聞器度依經,而聲調差謬。臣等參議,請使 臣芳准依《周禮》更造樂器,事訖之後,集議並呈,從其善者。」詔「可」。芳上 尚書言:「詞樂諧音,本非所曉,且國之大事,亦不可決於數人。今請更集朝彥, 眾辨是非,明取典據,資決元凱,然後營制。」肇及尚書邢巒等奏許,詔「可」。 於是芳主修營。時揚州民張陽子、義陽民兒鳳鳴、陳孝孫、戴當千、吳殿、陳文顯、 陳成等七人頗解雅樂正聲,《八佾》、文武二舞、鐘聲、管弦、登歌聲調,芳皆請 令教習,參取是非。
永平三年冬,芳上言:「觀古帝王,罔不據功象德而制舞名及諸樂章,今欲教 文武二舞,施之郊廟,請參制二舞之名。竊觀漢魏已來,鼓吹之曲亦不相緣,今亦 須制新曲,以揚皇家之德美。」詔芳與侍中崔光、郭祚,黃門游肇、孫惠蔚等四人 參定舞名並鼓吹諸曲。其年冬,芳又上言:「臣聞樂者,感物移風,諷氓變俗,先 王所以教化黎元,湯武所以闕一版
改章功德。晉氏失政,中原紛盪。劉石以一 時奸雄,跋扈魏趙;苻姚以部帥強豪,趑趄關輔。於是禮壞樂隳,廢而莫理。大魏 應期啟運,奄有萬方,雖日不暇給,常以禮樂為先。古樂虧闕,詢求靡所,故頃年 以來,創造非一,考之經史,每乖典制。遂使鏗鏘之禮,未備於效廟;鼓舞之式, 尚闕於庭陛。臣忝官宗伯,禮樂是司,所以仰慚俯愧,不遑寧處者矣。自獻春被旨, 賜令博採經傳,更制金石,並教文武二舞及登歌、鼓吹諸曲。今始校就,謹依前敕, 延集公卿並一時儒彥討論終始,莫之能異。謹以申聞,請與舊者參呈。若臣等所營 形合古制,擊拊會節,元日大饗,則須陳列。既歲聿云暮,三朝無遠,請共本曹尚 書及郎中部率呈試。如蒙允許,賜垂敕判。」詔曰:「舞可用新,余且仍舊。」鼓 吹雜曲遂寢焉。
初,御史中尉元匡與芳等競論鐘律。孝明帝熙平二年冬,匡復上言其事,太師、 高陽王雍等奏停之。
先是,有陳仲儒者自江南歸國,頗閒樂事,」請依京房,立准以調八音。神龜 二年夏,有司問狀。仲儒言:
前被符,問:「京房準定六十之律,後雖有存,曉之者鮮。至熹平末,張光等 猶不能定弦之急緩,聲之清濁。仲儒授自何師,出何典籍而雲能曉?」但仲儒在江 左之日,頗授琴,文嘗覽司馬彪所撰《續漢書》,見京房准術,成數昞然,而張光 等不能定。仲儒不量庸昧,竊有意焉。遂竭愚思,鑽研甚久。雖未能測其機妙,至 於聲韻,頗有所得。度量權歷,出自黃鐘,雖造管察氣,經史備有,但氣有盈虛, 黍有巨細,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自非管應時候,聲驗吉凶,則是非之原,諒亦難 定。此則非仲儒淺識所敢聞之。至於准者,本以代律,取其分數,調校樂器,則宮 商易辨。若尺寸小長,則六十宮商相與微濁;若分數加短,則六十徵羽類皆小清。 語其大本,居然微異。至於清濁相宣,諧會歌管,皆得應合。雖積黍驗氣,取聲之 本,清濁諧會,亦須有方。若閒准意,則辨五聲清濁之韻;若善琴術,則知五調調 音之體。參此二途,以均樂器,則自然應和,不相奪倫。如不練此,必有乖謬。
案後漢順帝陽嘉二年冬十月,行禮辟雍,奏應鐘,始復黃鐘作樂,器隨月律。 是為十二之律必須次第為宮,而商角徵羽以類從之。尋調聲之體,宮商宜濁,徵羽 用清。若公孫崇止以十二律聲,而雲還相為宮,清濁悉足,非唯未練五調調器之法, 至於五聲次第,自是不足。何者?黃鐘為聲氣之元,其管最長,故以黃鐘為宮,太 蔟為商,林鐘為徵,則宮徵相順。若均之八音,猶須錯采眾聲,配成其美。若以應 鍾為宮,大呂為商,蕤賓為徽,則徽濁而宮清,雖有其韻,不成音曲。若以夷則為 宮,則十二律中唯得取中呂為徵,其商角羽並無其韻。若以中呂為宮,則十二律內 全無所取。何者?中呂為十二之窮,變律之首。依京房書,中呂為宮,乃以去滅為 商,執始為徵,然後方韻。而崇乃以中呂,猶用林鐘為商,黃鐘為徵,何由可諧? 仲儒以調和樂器,文飾五聲,非准不妙。若如嚴嵩父子,心賞清濁,是則為難。若 依案見尺作準,調弦緩急,清濁可以意推耳。
但音聲精微,史傳簡略,舊《志》唯雲准形如瑟十三弦,隱間九尺,以應黃鐘 九寸,調中一弦,令與黃鐘相得。案盡以求其聲,遂不辨准須柱以不?柱有高下, 弦有粗細,餘十二弦復應若為?致令攬者望風拱手。又案房准九尺之內為一十七萬 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一尺之內為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又復十之,是為於准一寸之 內亦為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然則於准一分之內,乘為二十分,又為小分,以辨強 弱。中間至促,雖復離朱之明,猶不能窮而分之。雖然仲儒私曾考驗,但前卻中柱, 使入准常尺分之內,則相生之韻已自應合。分數既微,器宜精妙。其准面平直,須 如停水;其中弦一柱,高下須與二頭臨岳一等,移柱上下之時,不使離弦,不得舉 弦。又中弦粗細,須與琴宮相類。中弦須施軫如琴,以軫調聲,令與黃鐘一管相合。 中弦下依數盡出六十律清濁之節。其餘十二弦,須施柱如箏。又凡弦皆須豫張,使 臨時不動,即於中弦案盡一周之聲,度著十二弦上。然後依相生之法,以次運行, 取十二律之商徵。商徵既定,又依琴五調調聲之法,以均樂器。其瑟調以宮為主, 清調以商為主,平調以官為主。五調各以一聲為主,然後錯采眾聲以文飾之,方如 錦繡。
上來消息調準之方並史文所略,出仲儒所思。若事有乖此,聲則不和。仲儒尋 准之分數,精微如彼,定弦緩急,艱難若此。而張光等親掌其事,尚不知藏中有準。 既未識其器,又焉能施弦也?且燧人不師資而習火,延壽不束脩以變律,故云「知 之者欲教而無從,心達者體知而無師」。苟有一毫所得,皆關心抱,豈必要經師授 然後為奇哉!但仲儒自省膚淺,才非一足,正可粗識音韻,才言其理致耳。
時尚書蕭寶夤奏言:「金石律呂,制度調均,中古已來鮮或通曉。仲儒雖粗述 書文,頗有所說,而學不師授,雲出己心;又言舊器不任,必須更造,然後克諧。 上違成敕用舊之旨,輒持己心,輕欲製作。臣竊思量,不合依許。」詔曰:「禮樂 之事,蓋非常人所明,可如所奏。」
正光中,侍中、安豐王延明受詔監修金石,博探古今樂事,令其門生河間信都 芳考算之。屬天下多難,終無製造。芳後乃撰延明所集《樂說》並《諸器物准圖》 二十餘事而注之,不得在樂署考正聲律也。
普泰中,前廢帝詔錄尚書長孫稚、太常卿祖瑩營理金石。永熙二年春,稚、瑩 表曰:
臣聞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易》曰:「先王以作樂崇德, 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書》曰:「戛擊鳴球,拊搏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詩言志,律和聲,敦敘九族,平章百姓,天神於焉降歆,地祇可得而禮。故樂以象 德,舞以象功,干戚所以比其形容,金石所以發其歌頌,薦之宗廟則靈祇饗其和, 用之朝廷則君臣協其志,樂之時義大矣哉!雖復沿革異時,晦明殊位,周因殷禮, 百世可知也。
太祖道武皇帝應圖受命,光宅四海,義合天經,德符地緯,九戎薦舉,五禮未 詳。太宗、世祖重輝累耀,恭宗、顯祖誕隆丕基,而猶經營四方,匪遑製作。高祖 孝文皇帝承太平之緒,纂無為之運,帝圖既遠,王度惟新。太和中命故中書監高閭 草創古樂,閭尋去世,未就其功。閭亡之後,故太樂令公孫崇續修遺事,十有餘載, 崇敷奏其功。時太常卿劉芳以崇所作,體制差舛,不合古義,請更修營,被旨聽許。 芳又厘綜,久而申呈。時故東平王元匡共相論駁,各樹朋黨,爭競紛綸,竟無底定。 及孝昌已後,世屬艱虞,內難孔殷,外敵滋甚。永安之季,胡賊入京,燔燒樂庫, 所有之鐘悉畢賊手,其餘磬石,咸為灰燼。普泰元年,臣等奉敕營造樂器,責問太 樂前來郊丘懸設之方,宗廟施安之分。太樂令張乾龜答稱芳所造六格:北廂黃鐘之 均,實是夷則之調,其餘三廂,宮商不和,共用一笛,施之前殿,樂人尚存;又有 沽洗、太蔟二格,用之後宮,檢其聲韻,復是夷則,於今尚在。而芳一代碩儒,斯 文攸屬,討論之日,必應考古,深有明證。乾龜之辨,恐是歷歲稍遠,伶官失職。 芳久殂沒,遺文銷毀,無可遵訪。臣等謹詳《周禮》,分樂而序之。
凡樂:圜鍾為宮,黃鐘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若樂六變,天神可得而禮; 函鍾為宮,太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若樂八變,地示可得而禮;黃鐘為宮, 大呂為角,太蔟為徵,應鐘為羽,若樂九變,人鬼可得而禮。至於布置,不得相生 之次,兩均異宮,並無商聲,而同用一徵。《書》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八音克諧,神人以和。計五音不具,則聲豈成文;七律不備,則理無和韻。八音克 諧,莫曉其旨。聖道幽玄,微言已絕,漢魏已來,未能作者。案《春秋》魯昭公二 十年,晏子言於齊侯曰:「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 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服 子慎《注》云:「黃鐘之均,黃鐘為宮,太蔟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徵,南呂為 羽,應鐘為變宮,蕤賓為變徵。一懸十九鍾,十二懸二百二十八鍾,八十四律。」 即如此義,乃可尋究。今案《周禮》小胥之職,樂懸之法,鄭注云:「鐘磬編縣之, 二八十六枚。」漢成帝時,犍為郡於水濱得古磬十六枚獻呈,漢以為瑞,復依《禮 圖》編懸十六。去正始中,徐州薛城送玉磬十六枚,亦是一懸之器。檢太樂所用鍾、 磬,各一懸十四,不知何據。魏侍中繆襲云:《周禮》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 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今之樂官,徒知古有此制,莫有明者。又云:樂制既亡,漢 成謂《韶武》、《武德》、《武始》、《大鈞》可以備四代之樂。奏黃鐘,舞《文 始》,以祀天地;奏太蔟,舞《大武》,以祀五郊、明堂;奏姑洗,舞《武德》, 巡狩以祭四望山川;奏蕤賓,舞《武始》、《大鈞》以祀宗廟。祀圜丘、方澤,群 廟祫祭之時則可兼舞四代之樂。漢亦有《雲翹》、《育命》之舞,罔識其源,漢以 祭天。魏時又以《雲翹》兼祀圜丘天郊,《育命》兼祀方澤地郊。今二舞久亡,無 復知者。臣等謹依高祖所制尺,《周官》《考工記》鳧氏為鐘鼓之分、磬氏為磬倨 闕
之法,《禮運》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之義,以律呂為之劑量,奏請制度,經 紀營造。依魏晉所用四廂宮懸,鍾、磬各十六懸,塤、篪、箏、築聲韻區別。蓋理 三稔,於茲始就,五聲有節,八音無爽,笙鏞和合,不相奪倫,元日備設,百僚允 矚。雖未極萬古之徽蹤,實是一時之盛事。
竊惟古先哲王制禮作樂,各有所稱:黃帝有《咸池》之樂,顓頊作《承雲》之 舞,《大章》、《大韶》堯舜之異名,《大夏》、《大濩》禹湯之殊稱,周言《大 武》,秦曰《壽人》。及焚書絕學之後,舊章淪滅,無可準據。漢高祖時,叔孫通 因秦樂人制宗廟樂,迎神廟門奏《嘉至》,皇帝入廟門奏《永至》,登歌再終,下 奏《休成》之樂,通所作也。高祖六年,有《昭容樂》、《禮容樂》,又有《房中 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更名《安世 樂》。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廟奏《昭德》、《文始》、 《四時》、《五行》之舞。孝武廟奏《盛德》、《文始》、《四時》、《五行》之 舞。《武德》者,高祖四年作也,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文始舞》者,舜 《韶舞》,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襲也;《五行舞》者,本周舞,秦 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四時舞》者,孝文所作,以明天下之安和也。 孝景以《武德舞》為《昭德》,孝宣以《昭德舞》為《盛德》。光武廟奏《大武》, 諸帝廟並奏《文始》、《五行》、《四時》之舞。及卯金不祀,當塗勃興,魏武廟 樂改雲《韶武》,用虞之《大韶》、周之《大武》,總號《大鈞》也。曹失其鹿, 典午乘時,晉氏之樂更名《正德》。自昔帝王,莫不損益相緣,徽號殊別者也。而 皇魏統天百三十載,至於樂舞,迄未立名,非所以聿宣皇風,章明功德,讚揚懋軌, 垂範無窮者矣。
案今後宮饗會及五郊之祭,皆用兩懸之樂,詳攬先誥,大為紕繆。古禮,天子 宮懸,諸侯軒懸,大夫判懸,士特懸。皇后禮數,德合王者,名器所資,豈同於大 夫哉。《孝經》言:「嚴父莫大於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即五精之 帝也。《禮記王制》「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論語》「禹卑宮室,盡力 於溝洫」,「惡衣食致美於黻冕」。何有殿庭之樂過於天地乎!失禮之差,遠於千 里。莫漢孝武帝東巡狩封禪,還祀泰一於甘泉,祭后土於汾陰,皆盡用,明其無減。 普泰元年,前侍中臣孚及臣瑩等奏求造十二懸,六懸裁訖,續復營造,尋蒙旨判。 今六懸既成,臣等思鐘磬各四,鈑鐏相從,十六格宮懸已足,今請更營二懸,通前 為八,宮懸兩具矣。一具備於太極,一具列於顯陽。若圜丘、方澤、上辛、四時五 郊、社稷諸祀雖時日相礙,用之無闕。孔子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傳》曰: 「魯有禘樂,賓祭用之。」然則天地宗廟同樂之明證也。其升斗權量,當時未定, 請即刊校,以為長准。
周存六代之樂,《雲門》、《咸池》、《韶》、《夏》、《濩》、《武》用於 郊廟,各有所施,但世運遙緬,隨時亡缺。漢世唯有虞《韶》、周《武》,魏為 《武始》、《咸熙》,錯綜風聲,為一代之禮。晉無改造,易名《正德》。今聖朝 樂舞未名,舞人冠服無准,稱之文、武舞而已。依魏景初三年以來衣服制,其祭天 地宗廟:武舞執干戚,著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褲 襪、黑韋鞮;文舞執羽龠,冠委貌,其服同上。其奏於廟庭:武舞,武弁、赤介幘、 生絳袍、單衣練領袖、皁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褲、白布襪、黑韋鞮;文舞者進賢 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合幅褲,服同上。其魏晉相因,承用不改。古之神室, 方各別所,故聲歌各異。今之太廟,連基接棟,樂舞同奏,於義得通。
自中煩喪亂,晉室播盪,永嘉已後,舊章湮沒。太武皇帝破平統萬,得古雅樂 一部,正聲歌五十曲,工伎相傳,間有施用。自高祖遷居,世宗晏駕,內外多事, 禮物未周。今日所有《王夏》、《肆夏》之屬二十三曲,猶得擊奏,足以闡累聖之 休風,宣重光之盛美。伏惟陛下仁格上皇,義光下武,道契玄機,業隆寶祚,思服 典章,留心軌物,反堯舜之淳風,復文武之境土,飾宇宙之儀刑,納生人於福地, 道德熙泰,樂載新聲,天成地平,於是乎在。樂舞之名,乞垂旨判。臣等以愚昧參 廁問道,呈御之日,伏增惶懼。
詔:「其樂名付尚書博議以聞。」
其年夏,集群官議之。瑩複議曰:「夫樂所以乘靈通化,舞所以象物昭功,金 石播其風聲,絲竹申其歌詠。郊天祠地之道,雖百世而可知;奉神育民之理,經千 載而不昧。是以黃帝作《咸池》之樂,顓頊有《承雲》之舞,堯為《大章》,舜則 《大韶》,禹為《大夏》、湯為《大濩》,周曰《大武》,秦曰《壽人》,漢為 《大予》,魏名《大鈞》,晉曰《正德》。雖三統互變,五運代降,莫不述作相因, 徽號殊別者也。皇魏道格三才,化清四宇,奕世載德,累葉重光,或以文教興邦, 或以武功平亂,功成治定,於是乎在。及主上龍飛載造,景命惟新,書軌自同,典 刑罔二,復載均於兩儀,仁澤被於四海,五聲有序,八音克諧,樂舞之名,宜以詳 定。案周兼六代之樂,聲律所施,咸有次第。滅學以後,經禮散亡,漢來所存,二 舞而已。請以《韶舞》為《崇德》,《武舞》為《章烈》,總名曰《嘉成》。漢樂 章云:『高張四縣,神來燕饗。』宗廟所設,宮懸明矣。計五郊天神,尊於人鬼; 六宮陰極,體同至尊。理無減降,宜皆用宮懸。其舞人冠服制裁咸同舊式。庶得以 光贊鴻功,敷揚大業。」錄尚書事長孫稚已下六十人同議申奏,詔曰:「王者功成 作樂,治定製禮,以『成』為號,良無間然。又六代之舞者,以大為名,今可准古 為《大成》也。凡音樂以舞為主,故干戈羽龠,禮亦無別,但依舊為文舞、武舞而 已。余如議。」
初,侍中崔光、臨淮王彧並為郊廟歌詞而迄不施用,樂人傳習舊曲,加以訛失, 了無章句。後太樂令崔九龍言於太常卿祖瑩曰:「聲有七聲,調有七調,以今七調 合之七律,起於黃鐘,終於中呂。今古雜曲,隨調舉之,將五百曲。恐諸曲名,後 致亡失,今輒條記,存之於樂府。」瑩依而上之。九龍所錄,或雅或鄭,至於謠俗、 四夷雜歌,但記其聲折而已,不能知其本意。又名多謬舛,莫識所由,隨其淫正而 取之。樂署今見傳習,其中復有所遺,至於古雅,尤多亡矣。
初,高祖討淮、漢,世宗定壽春,收其聲役。江左所傳中原舊曲,《明君》、 《聖主》、《公莫》、《白鳩》之屬,及江南吳歌、荊楚四聲,總謂《清商》。至 於殿庭饗宴兼奏之。其圜丘、方澤、上辛、地祗、五郊、四時拜廟、三元、冬至、 社稷、馬射、籍田,樂人之數,各有差等焉。
譯文
漢朝初年,魏無知被封為高良侯,他的兒子名均,魏均的兒子名恢,魏恢的兒子名彥。魏彥的兒子魏歆,字子胡,幼年時就死去了父親,頗有志氣和節操,對經傳史籍有廣博的知識。漢成帝的時候,官職做到了巨鹿太守,退休後家居在巨鹿。魏歆的兒子魏悅,字處德,性格深沉厚重而大度有氣量,宣城公趙人李孝伯對他非常器重,就把自己的女兒許配給他為妻。魏悅官任濟陰太守,因為他有很好的政績而受到世人的稱頌。
魏悅之子魏子建,字敬忠。他脫去布衣而赴朝廷做官,官職接連升遷而任太尉從事中郎。起初,本朝世宗時平定氐人,就在武興這個地方設立鎮,不久改為東益州。後來這裡的鎮將、刺史施政違背民意,失去人心,當地氐人由此而作亂,於是成為邊患,朝廷就任命魏子建為東益州刺史。魏子建到任之後,對當地百姓廣施恩德,示以誠信,大力推行感化教育,於是這一帶遠近安寧清靜。正光五年(524),南北兩秦城的莫折念生、韓祖香、張長命等人相繼叛逆,大家都認為秦州城的人個個都強悍勇敢,因為同類的緣故,他們全都會反叛,應當首先收繳他們的武器。魏子建卻認為這些人屢次效力疆場,都是驍勇頑強之輩,對他們進行安撫就可以為我效力,如果對他們逼之太急就會使我們腹背受敵,於是就召集居住城中的男女老幼,用道理來說服他們;並且向朝廷上書說這些人本來沒有犯什麼罪,而且來這裡的人都要求朝廷赦免。肅宗就聽從他的意見下令寬厚地對待他們。魏子建把他們的父兄子弟分散到外地的郡縣或戍地居住,使他們內外互相照顧,終於得以保全。後來氐人乘勝騷擾,在黑水屯營,魏子建就派兵暗中偷襲,前後斬殺和俘獲的人非常多,威名赫赫,原先反叛的氐人到這時全部投降。魏子建就派人上報朝廷,肅宗對他予以嘉獎,詔令他兼任尚書作為代表朝廷的行台,仍任東益州刺史。於是,魏子建的威名震懾蜀地,梁州、巴州、益州、秦州等數州的軍事,全都歸他總攬。梁州刺史傅豎眼之子傅敬和對此心中不服,在洛陽用錢財大行賄賂,想替父親謀求行台這個職位。早先,魏子建也曾屢次向朝廷請求回到京師,到這時,朝廷就派唐永代替魏子建任東益州刺史,傅豎眼因此而得以充任行台之職。魏子建將要回京的時候,氐人對他十分仰慕眷戀,相互跟隨著阻斷了道路。主簿楊僧覆走在前面對他們加以勸喻,氐人們憤怒地說:「我們要挽留刺史,而你卻要把他送走!」把楊僧覆砍了數刀,幾乎將他砍死。魏子建對他們慢慢加以勸慰誘導,過了上十天才得以成行,對當地官吏們贈送的禮物,一概都不接受。不久,東益州一帶的氐人和蜀人相率反叛,攻逼刺史唐永,唐永只得棄城而逃,於是又喪失了一處藩城。當初唐永逃走時,魏子建的賓客和尚曇璨和巨鹿人耿顯都落入氐人之手,氐人得知他們是魏子建的貴賓之後,就流著眼淚把他們的衣物追回來送還他們,並把他們送出白馬城。氐人就是這樣把對魏子建的敬愛加之於他的賓客。自從國家開闢華陽等郡以後,梁州的邢巒、益州的傅豎眼和魏子建,都是最早的刺史。當初,魏子建任前軍將軍之職,整整十年沒有調任其他官職,在洛陽閒暇的時候,與吏部尚書李韶、李韶的堂弟李延實經常在一起下棋,當時的人都說他們沉溺於這種嗜好。子建常常說:「下棋對於機巧靈活、方正勇敢,可以得到很好的領悟。況且我沒有被時代所重用,正好可以下棋玩耍。」到了他後來去邊地任事,共有五年之久,都沒有與人對局。
魏子建回洛陽後,即被授予常侍、衛尉卿之職。當初,北海王元顥威逼朝廷,莊帝逃到北方,魏子建對他的親信盧義僖說道:「北海王自絕於國家,甘稱蕭衍的藩屬,我年紀已老,怎麼能夠做一個陪臣?」於是就攜帶全家到洛陽南邊居住,直到元顥之亂被平定以後才又回來。他原先就患有風疒卑症,到這時病情加劇,因為職任在身事務繁忙,就多次向朝廷上書請求退職,皇帝特授予他右光祿大夫之職。邢杲被平定後,太傅李延實之子侍中李..充任大使,前往撫慰東邊屬地,當時外戚十分顯貴,前來送行的人非常之多,魏子建也去送別。李延實對他說:「小兒今日要啟程,你有什麼話勉勵他?」魏子建說道:「富貴者應當以盈滿為戒。」李延實聽了這話之後,久久地悵然有所思。到了莊帝殺掉..朱榮後,在河陰遭到..朱榮禍害的人的家屬都為此率相吊賀。太尉李虔的第二個兒子李仁曜,是魏子建的女婿,往日也被..朱榮所害。子建對他的姨弟盧道虔說:「朝廷誅殺翦滅了強權,但元兇的黨徒還在作梗,我沒有聽說朝廷對此有什麼奇謀異略,恐怕事情不會就此罷休。這是李家禍害的開始,現在就吊賀不是太過於匆忙嗎?」永安以後,李氏家族流離失散,有的遭到誅殺夷滅,正像魏子建原先所憂慮的那樣。後來,魏子建任左光祿大夫,加封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
魏子建自從出任州郡刺史,管轄太行山南廣大地區,身處非常富裕的地方,又遇上天下多事之秋,但他能夠潔身自好,清廉奉公,從不貪圖財利中飽私囊。及至他回歸京師,一家人連衣食都常常感到不充裕,他的清廉樸素的事跡,自始至終著稱於世。他為人謹慎自重,從不隨便交朋結友,只是同尚書盧義僖、姨弟涇州刺史盧道裕平素相互間親密相處。他病重的時候,告誡他的兩個兒子說:「生死壽命有限,而人都是有生命的,現今有的人死後加以厚葬,這是我平生所不取的;但赤身裸體用竹蓆裹著埋葬,也不是我意願所求。我氣絕之後,只須用尋常的服飾加以裝殮就行。我生平聚散離合,前後曾三次娶妻,夫妻合葬之事,或許不合古訓。況且你們的兩位母親早先已葬有舊塋,墳地久經修固,已有固定的處所。只是你們的次母墳墓在外地,可以遷入我家墓地之內,依照名分次序而定,葬在我的墳墓後邊。像這樣做就可以了,不須合葬。你們應當順從我的心意,不要使我死後感到遺恨。」永熙二年(533)春,魏子建死於洛陽孝義里家中,時年六十三歲,朝廷封贈儀同三司、定州刺史,諡號定為文靜。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名收,一個名祚。
魏收字伯起,小字佛助。十五歲的時候就能夠寫文章。後來跟隨父親到邊疆,正值四方多難之時,喜愛練習騎馬射箭,想要憑藉武藝實現自己的抱負。滎陽人鄭伯調侃他說:「魏郎耍弄了多久的兵器?」魏收聽了感到羞慚,於是就改變平日的志向而刻苦讀書。夏天月夜,他坐在板床上伴著樹蔭誦讀詩文,久而久之,床板都被他磨損不少,但精力始終沒有廢弛。終於因文章富於華采而嶄露頭角。起初憑藉父親的功績而任太學博士,到..朱榮在河陰濫殺朝中士人時,魏收也在其中,只因天晚而得以倖免。
吏部尚書李神俊器重魏收的才學,奏請朝廷授予他司徒記室參軍之職。永安三年(530),任北主客郎中。前廢帝即位後,精心選擇近侍,詔令魏收試作《封禪書》,魏收下筆立就,不打草稿,全文將近千字,寫成之後改動的地方沒有幾處。當時,黃門郎賈思同在皇帝身旁侍立,對魏收的文才深感驚異。對皇帝說道:「即使以曹植七步能詩的才華,也不能超過這個人。」於是把他升為散騎侍郎,不久又令他掌管撰寫起居注,並且編修國史。不多時又兼任中書侍郎,時年二十六歲。出帝初年,又詔令魏收任中書侍郎,為朝廷起草的文誥積案盈箱,但都很稱皇帝的心意。黃門郎崔..跟從齊獻武王入朝,氣焰逼人,不可一世,魏收當初就是不上他的家門。崔..為皇帝撰寫《登祚赦》,文中說「朕托體孝文」,魏收譏笑其文過於平直。正員郎李慎將此事告知崔..,崔..深感氣憤和忌恨。當時前廢帝死,令魏收起草詔書,崔..就揚言說:「魏收在北魏普泰年間出入宮廷,有一次替皇帝起草詔書,文詞意旨都顯得非常好,但是那些舉旗起義的人,全都是叛逆之徒;再者,魏收的父親年歲已老,他理當解除官職回家侍養。」御史台將要對魏收加以彈劾,幸虧尚書辛雄出來為他在中尉綦俊面前說話,此事才得以消解。魏收有個出身低微的弟弟魏仲同早先沒有被敘用,為此感到恐懼,就將他登記入籍,遣送還鄉去服侍他的父親。出帝曾經出動大批士卒,在嵩少山之南狩獵,前後十六天,當時已經是寒冬臘月,朝廷和百姓對此都嗟怨不已。皇帝和隨從官員全都是穿著胡服騎著馬,宮女和眾妃不分主僕混雜其間,還有奇裝異飾的歌妓舞女,種種情形多不符合禮度。對此,魏收想要進言又感到畏懼,想要保持沉默卻又不能自已,於是就作了一篇《南狩賦》加以諷諭,時年二十七歲,文章雖然辭藻繁富華麗,但畢竟是雅正之作。皇帝讀了之後親手寫下詔書給予回答,對它十分褒揚讚美。鄭伯知道後對魏收說:「你要是沒有遇上我,現在還只能去張弓逐兔哩。」當初,齊獻武王堅決推辭天柱大將軍的職位,皇帝令魏收起草詔書,答應他的請求,並且想要升任其為相國,就問魏收相國屬於哪個等級,魏收照實回答,皇帝才沒有這樣做。魏收既然沒有猜度出皇上要任用其為相國的本意,就因為先前的事而惴惴不安,因而請求免去官職,皇帝詔令准許。過了一段時間,又授予魏收為其兄之子廣平王元贊的開府從事中郎,魏收不敢推辭,就寫了一篇《庭竹賦》以表達自己的心意。不久兼任中書舍人,才氣聲譽與濟陰人溫子升、河間人邢子才並列,世人稱之為三才。當時出帝猜忌獻武王,兩人之間有較深的隔閡,於是魏收就託病堅決推辭而被免去職位。他的舅父崔孝芬對此感到奇怪,問魏收為什麼要這樣做,魏收回答說:「我害怕獻武王會興晉陽之兵。」不久,獻武王自南而上,出帝向西入關。
魏收兼任通直散騎常侍幫助王昕出使梁朝,王昕人品風流而長於文辯,魏收辭藻富麗而超逸,蕭衍及其群臣都對他們倍加敬重。先前,南北剛剛和好,李諧、盧元明首先充當使者,兩人的才幹,都受到鄰國的尊重。到了這一次,蕭衍稱讚說:「盧元明、李諧著稱於當世,王昕、魏收重新興盛於現時,不知今後又將是怎樣啊?」文襄王啟奏皇帝授魏收兼散騎常侍,修國史。武定二年(544),升任正常侍,領兼中書侍郎,仍然編修國史。有一次,皇帝宴請朝廷百官,問眾人是什麼原因叫「人日」,大家都不知道。魏收說道:「晉代議郎董勛所撰《答問》一文中,說民間習俗稱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當時邢邵也在旁邊,感到非常慚愧。自從南北和好,往來書信中常常說「想彼境內寧靜,此率土安和」。蕭衍後來派使者,書信上就去掉了「彼」字,稱自己一方還是用「此」,這是要表示沒有外心的意思。魏收撰寫的回信中說:「想境內清晏,今萬國安和。」此後南人覆信,都依此為本。後來齊獻武王入朝,靜帝授予他相國之職,獻武王堅決推讓,就令魏收給他寫一封書函。寫成之後呈上審閱,當時文襄王在一旁侍立,獻武王指著魏收說:「這人是又一個崔光。」武定四年(546),獻武王在西門豹祠設宴集會,他對司馬子如說:「魏收做史官,在史書里寫了我的善與惡。聽說在北伐的時候,許多朝中權貴經常用酒食款待史官,司馬僕射你是不是也曾款待他呢?」在座的人都一齊大笑。獻武王又對魏收說:「你不要因為看到元康等人在我眼下往來趨奉,就說我認為他們勤勉辛勞,我後世的身名全在你的筆下,不要說我這個人不明智。」不久,魏收被授任兼著作郎。
靜帝曾經在秋末之時舉行大射禮,令參加的人都賦詩,魏收在他的詩篇結尾說:「尺書征建鄴,折簡召長安。」文襄王認為詩意壯偉,對在場的人說:「朝廷今天有魏收,是國家的光采。他的文筆高雅而通俗,文辭通達,縱橫捭闔,我也叫邢子才、溫子升經常寫詩作文,但他們在文辭氣勢方面卻趕不上魏收。我有時候心中蘊藏著某種思想感情,卻往往容易忘懷而未能表達出來,說出來又言不盡意,意思總是表達得不清楚。到了魏收把他起草的文稿呈給我看時,我都認為把我的意思表達得十分周密完備。這也真是難得。」後來又授予魏收兼主客郎之職,接待蕭衍派來的使者謝..和徐陵。侯景攻陷台城的時候,蕭衍屬下鄱陽王蕭范當時任合州刺史,文襄王令魏收寫了一封信去曉之以理。鄱陽王蕭范接到書信之後,就帶領他的部下西上,某州刺史崔聖念就進入並占據了合州城。文襄王對魏收說:「現在又平定了一個州,你出了大力,但遺憾的是『尺書征建鄴』的意願還未能得以實現。」
文襄王死後,文宣王到了晉陽,令魏收與黃門郎崔季舒、高德正、吏部郎中尉瑾一道在北第參掌機密。又轉授秘書監之職,兼著作郎,又授任定州大中正。當時北齊皇帝將要受禪,楊忄音奏請將魏收安置在別館,令他撰寫禪代詔冊等各種文件,派徐之才把守館門不讓他出去。天保元年(550),魏收升任中書令,仍兼著作郎,並封為富平縣子。
天保二年(551),魏收奉詔撰寫魏史,被授予魏尹,享受優厚的俸祿,專門在史閣任事,不管州郡的政事。當初,皇帝令朝中群臣一個個談論自己的志向,魏收說道:「臣願聘直詞於東觀,早日寫出《魏書》。」因此,皇帝就讓魏收專心從事《魏書》的編撰工作。又詔令平原王高隆之總監修史之事,高隆之僅僅是掛名而已。皇帝敕令魏收說:「你儘管秉筆直書,我決不會像魏太武帝那樣誅殺史官。」先前,北魏初年鄧淵撰寫《代紀》十餘卷,其後崔浩掌管編修國史,游雅、高允、程駿、李彪、崔光、李琰之等人相繼從事這項工作。崔浩採用編年體,到李彪才開始分為紀、表、志、傳,史書還不曾問世。世宗時,命邢巒追憶撰寫了《高祖起居注》,編寫到了太和十四年(490),又命崔鴻、王遵業補充續寫。往下截止於肅宗,所積累的史料非常齊全。濟陰王元暉業又撰寫了《辨宗室錄》三十卷。於是,魏收就與通直常侍房延..,司空司馬辛元植,國子博士刁柔、裴昂之,尚書郎高孝干對史實進行廣泛收集,反覆斟酌,從而寫成《魏書》。辨別確定各種名稱,甄別選用各種史料,又搜集亡佚、遺漏的史實,綴補續寫後來的事實,終於完整地撰寫出一代史籍,具表呈上皇帝審閱。撰成一個朝代的堪稱典範的歷史巨著,共有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共計一百一十卷,於天保五年(554)三月上奏朝廷。這一年秋天,朝廷授予魏收梁州刺史之職,魏收因為其修史的志向還沒有完全實現,就上奏皇帝請求讓他成就未竟之業,皇帝依允了他的請求。同年十一月,又寫成十志上奏朝廷,計有:《天象志》四卷,《地形志》三卷,《律曆志》二卷,《禮志》、《樂志》四卷,《食貨志》一卷,《刑罰志》一卷,《靈征志》二卷,《官氏志》二卷,《釋老志》一卷,共二十卷,續在紀傳之後,合成一百三十卷,分為十二冊。這部史書有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