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 五劃

【四十一位】大乘菩薩修行,一般採用五十二是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以至等覺菩薩,妙覺菩薩。《大智度論》把十信攝入十住位的初發心住,成為四十二位,慈恩窺基大師、把等覺位攝入十地的法雲地,這樣就成為四十一位,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妙覺菩薩。 【四大】即地、水、火、風,這可稱之為四種元素——即構成一切物質的元素。此又名四大種,見四大種條。 【四大種】指構成色法(物質)的四種要素,即地大種、水大種、火大種、風大種。古代印度的哲學家,認為這是構成一切物質的原素,故稱為種。其實、這是依據日常實際經驗而得的。亦有如中國古人,將物質現象歸納入金、木、水、火、土五種物性之中。《大乘五蘊論》曰:『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云何地界?謂堅強性,云何水界?謂流濕性,云何火界,謂溫燥性,云何風界?謂輕動性。』以上四者,地大之性堅實,水大之性流濕,火大之性炎熱,風大之性輕動。故四大所指的並非地、水、火、風四種實物,而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稱其為『大』者,有下列四義:一、為所依故:四大種為一切所造色之所依處,故稱為大。二、體寬廣故:四大種遍及一切所造色,其體寬廣,故稱為大。三、形相大故:地大、水大、火大、風大四者,其相廣大,故稱為大。四、起大用故:四大種對世界成、住、壞空的作用最大,故稱為大。 四大種的『種』字,是『因』的意思,這是一切色法的能造之因,故稱為『能造四大』。能造四大有生、依、立、持、養五種特性,由此五種特性而生起各種色法,所以是色法之因。此五種特性,又稱為『五因』:一、生因:生因又名起因,謂四大種,能帶諸色同時生起,若離大種,色不得起。二、依因:依因又稱轉因,《瑜伽師地論》曰:『由造色生已,不離大種處而轉。』謂若舍開大種,諸所造色,無有轉於別處之功能。三、立因:此又稱隨轉因,大種若有變異,造色亦隨之變異。《唯識了義燈》曰:『安立因者,謂此造色與大種同安危,大種壞時,造色亦壞。』四、持因:持因又稱住因,謂由諸大種所造色,相似相續而生,由大種持令不絕故。五、養因:養因亦稱長因,謂由大種養其所造之色,令之增長。 作為能造的四大種,具備以上五種特性,故有『因』義,而四大種所造色則無此特性。四大種能造一切色法,然於不同色法中,其中某一大種增長而為其相。其他三大種雖顯現,但仍潛伏其中,待緣而現。如山石堅性的地大增長,而仍具有水、火、風三大之性;河溪濕性的水大增長,地、火、風三大雖未顯現,也仍潛在於其中,待緣而現。 【四大種所造色】指由地、水、火、風四種元素所造成的種種物質,此有內、外之分,內四大指我人的色身,即生理性的身體;外四大指器世間,即物質世界。四大種能造一切色法,然於不同色法中,其中某一大種較為增長。如山石堅性者地大增長,河溪濕性者水大增長,而其他三大,雖未顯現,但仍潛在於其中,待緣而顯現。 【四大種與極微】四大種之說,並不是佛教所創立的理論,印度古代哲學家,以地、水、火、風為宇宙的質料因。六派哲學之一的勝論派,其理論有謂:『其地、水、火、風,是極微性,若劫壞時此等不滅,散在各處,體無生滅,說為常住。』上文中說的地、水、火、風,並不是指地、水、火、風四種物,事實上指的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 極微舊譯鄰虛塵,新譯極微。就是把物質分析到極微小,小到不可再分的單位,就稱為極微(參閱極微條)。印度古代六派哲學之一的勝論派,認為極微實有,永久不滅,世界壞時,極微散布虛空中,作為建立新世界的質料。勝論師又主張,極微的集合體稱為『有分色』,有分色就是五識可緣的各種物質。說一切有部是多元的實在論者,認為極微實有,主張『法體恆有,三世實有。』眾多極微集合成為『聚色』。聚色是就是五識可緣的物質。經量部學者也承認極微為實有,眾多極微和合成為『粗色』,粗色就是五識可緣的物質。到大乘佛教瑜伽行學派興起,以無著、世親為中心的一派的學者,以『萬法唯識、識外無境』的立場,破斥極微非實,不能成立。如世親菩薩所造的《唯識二十論》,陳那菩薩所造的《觀所緣緣論》,都是針對小乘外道——如勝論派、小乘說一切有部、經量部、順正理師等的謬論而加以破斥的。 印度古代的這種極微學說,後世學者譬喻為原子理論。原子,英文Atom,其最初的原意是『不可分割者』。過去科學家以原子為最終的質點,這和小乘外道認極微為實有的理論相似。但是由於科學的進步,發現原子不是最終質點,原子是由帶有正電的質量比電子大的原子核,及圍繞原子核飛旋的電子所組成的。原子核的半徑為原子的十萬分之一,而質量卻占原子的百分之九十九。原子核是由質子和中子兩種粒子所組成,質子帶正電,中子不帶電,其質量與質子相等;而電子帶負電,其質量只有質子的一八三六分之一,以光速環繞原子核旋轉。每一原子的質子和電子數目相同,以維持平衡。這樣,就說明原子可以分析,不是最終質點。二十世紀以來,科學突飛猛晉,發現物質最基本的組成單位,是輕子、光子、夸克(Quark)。原子以下的次原子層,根本不是物質,只是『能』。 在愛因斯坦以前,科學家說世界上的一切,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物質,一是能。物質之間可以互相變換,譬如水可以變冰,冰也可變水;能之間也可以互相變化,如電可以變光、變熱,光、熱也可以變成電。可是物質和能是兩種基本元素,則不能互相變換。一直到愛因斯坦用數學計算,發現物質和能也可以互相變換,這就是著名的E=MC2方程式。最初很少有人相信這個說法,直到原子彈(物質)爆炸後,變成大量的熱和光,再也沒有人懷疑物質和能互變的理論了。如此一來,宇宙間的一切,都是『能』,在各種不同條件下變現出來的現象。 那麼,這種『能』存在於何處呢?佛經上說即存在於虛空之中。小乘、外道以極微為實有,為色法的基本質料;大乘唯識宗亟力破遣極微,以極微為假法,根本不能成立。如果極微不是色法的基本質料,色法的基本質料究竟是什麼呢?此在《楞嚴經》卷三中,佛陀對阿難說:『汝觀地性,粗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鄰虛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鄰虛,即實空性。阿難,若此鄰虛,析成虛空,當知虛空出生色相。……』在這一段經文中,佛陀告訴我們,把物質分析成極微,再分下去就成為『鄰虛塵』——鄰近虛空的微塵。鄰虛塵若再分析,『即實空性』——就成為虛空。最後告訴我們說:『當知虛空出生色相』。虛空可生出色相,當知此虛空不是一無所有的『頑空』,而是能夠生起妙有的『真空』——即所謂『非有之有,稱為妙有;非空之空,稱為真空。』 大乘佛教空、有二宗,都不承認極微有其實體。空宗以『緣起性空』立論,法性不生不滅、不常不斷,皆屬空性,何來實體?有宗以『萬法唯識、識外無境』立論,一切現象都是阿賴耶識種子變現,因緣假合,極微根本不能成立。故《成唯識論》卷二曰:『……為執粗色,有實體者。佛說極微,令彼除析;非謂諸色,實有極微。諸瑜伽師以假想慧,於粗色相,漸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說極微。雖此極微,猶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現,不明為色,故說極微為色邊際。』 《般若心經》云:『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繼而又謂:『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這正以說明,物質現象和虛空(正確應稱為『空性』),虛空和物質現象,是『不一不異』,現象是萬法之相,虛空是萬法之性。四大、極微全是假法,沒有實體可得,全是能量的轉變。 【四土】又稱四種佛土、四種淨土、四種國土。唯識宗所立的四種佛土,為:一、法性土,又稱自性身依法性土。法性土,即理土;自性身,即法身,以真如自性為身。謂此身土,體無差別,俱非色相所攝,譬如虛空,遍一切處。二、自受用土,又稱自受用身依自受用土。即實報土,謂佛以相應淨識所修成就,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三、他受用土,又稱他受用身依他受用土。亦即實報土,佛以大慈悲力,隨十地菩薩所宜,變為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他受用身依之而住。四、變化土,又稱變化身依變化土。佛以大慈悲力,隨諸有緣眾生所宜,化為佛土,或大或小,或淨或穢,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見《成唯識論》卷十。此外,天台宗智顗所立的四種佛土,為:一、凡聖同居土,又稱染淨同居土,指人、天兩道之凡夫,與聲聞、緣覺之聖者同居之國土。其中,又可分二種:一者凡居,其內亦有惡眾生所居之『四惡趣』與善眾生所居之『人天趣』之別。二者聖居,亦有實聖與權聖之分別。實聖即聲聞四果、辟支佛、通教之六地、別教之十住等人所居之處。權聖則有方便有餘土中之三乘人、實報無障礙土及常寂光土之法身菩薩、妙覺如來等,應有緣眾生之須而權化生於此土。此外,此凡聖同居土又有淨、穢二種,如娑婆世界是同居之穢土,西方極樂則是同居之淨土。二、方便有餘土,又稱方便土、有餘土。指阿羅漢、辟支佛、地前菩薩所居之土。此等之人,系修方便道,斷除見、思惑者,故稱方便;但尚余障覆中道實相之無明根本惑,故稱有餘。三、實報無障礙土,又稱實報土、果報土。為斷除一分無明之菩薩所生之處。系酬報真實之道的無礙自在土,故稱實報無障礙土;純屬菩薩之居,無有凡夫二乘,乃別教初地以上、圓教初住以上之菩薩所居之果報土。四、常寂光土,又稱理性土。為全然斷除根本無明之佛之依處,即妙覺究竟果佛所居之土,乃常住(法身)、寂滅(解脫)、光明(般若)之佛土。 【四分三量】量是認識作用,量果是認識作用的結果。識體四分,亦有量證的作用。例如以尺量布為喻。以尺量布,尺是能量,布是所量,量後所知的尺寸,就是量果。以斗量米,斗是能量,米是所量,量出的斗數是量果。而四分之間,亦有互相量證的作用。四分的量證有下列四種情形:一、相分為所量,見分為能量,自證分為量果。二、見分為所量,自定證分為能量,證自證分為量果。三、自證分為所量,證自證分為能量,自證分為量果。四、證自證分為所量,自證分為能量,證自證分為量果。由上四種情形,可得如下結論:一、相分只可做『所量』,不能做『能量』及量果』。二、見分可做『能量』,不能做『量果』。且其能量有時謬誤,成為『非量』。三、自證分和證自證分可做『能量』及『量果』,因其都是內心的『現量』。四、自證分和證自證分可以互為『能量』,亦可以互為量果。 【四分三境】具足稱『四分三類境』,四分,即識體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三類境,即性境、獨影境、帶質境。前者是就主觀的識的一方面,而說它的體用;而後者是就客觀之境的一方面、來區別它的性質。因為在『識變』時,因能變,是由種子生現行(變現出八識識體)的變;果能變,是八識識體(含各各相應的心所)變現出相、見二分的變。有了相分、見分,則識體本身即成為自證分,而其另一種再度證知的功能就成證自證分,這即所謂識體四分。另一方面,所謂一切外境,其實就是是八識所變的相分,這相分分為三類,即性境、獨影境、帶質境,名之為三類境。 【四分家】識體四分之說為被視為唯識正義。此外尚有『安難陳護,一二三四』之說。十大論師的安慧僅立自證分,稱為一分家;難陀立見、相二分,稱為二分家;陳那立見、相、自證三分,稱為三分家;護法立見、相、自證、證自證四分,稱為四分家。另就四分薰習種子而論,七轉識於薰習第八識的種子時,見分熏能緣種子,稱為見分熏;相分熏所緣種子,稱為相分熏,二者總稱為能熏。自體分熏其種子,稱為自體熏、體能熏;證自證分則無能熏之勢用。見《成唯識論》卷二。 【四生】指三界六道有情出生的四種方式。《俱舍論》卷八載,四生為:一、胎生,從母胎而出生者,稱為胎生。如人、象、牛、馬,豬、羊、狗、貓等。二、卵生,由卵殼出生者,稱為卵生。如雞、鴨、孔雀、蛇、魚、蟻等。三、濕生,又作因緣生、寒熱和合生。即由糞聚、注道、穢廁、腐肉、叢草等潤濕地之濕氣所產生者,稱為濕生,如飛蛾、蚊蚰、蠓蚋、麻生蟲等。四、化生,無所託而忽有,稱為化生。如諸天、地獄、中有之有情,皆由其過去之業力而化生。 【四加行位】即加功用行之意,乃針對正行的預備行。《成唯識論》卷九載,接近見道的四善根位,特稱加行。四善根位,是唯識宗修暖、頂、忍、世第一法四種加行的階位。此四加行,暖是下品的尋思觀,頂是上品的尋思觀,忍是下品的如實智觀,頂是上品的如實智觀。這四種觀,是由明得、明增、印順、無間等四種定而發出的。即:一、暖位:《成唯識論》曰:『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暖位。』明得定中的明,指的是無漏慧。在此位中,始觀名、義、自性、分別四法,都是有情心識所變,假名施設,非有自性,離識即不可得,以此伏斷所取之境。二、頂位:《成唯識論》曰:『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明增,是智慧增長,增長後進一步觀察所取境空,修尋思觀至此達於絕頂,故稱頂位。三、忍位:《成唯識論》曰:『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亦順樂忍。』印順定的印,是印可決定。印順,是印前順後,就是印持前面四種尋思智觀,觀所取名、義、自性、差別四種所取之境,皆空無自體,即能取之心識亦不可得,『所取既無,能取亦空。』印前所取無,印後能取無,稱印順定。四、世第一位:《成唯識論》曰:『依無間定,發上品如實智,印持二空,立世第一位。在前面忍位中,唯印可能取空;在此世第一位中,印可能取、所取二空,此於異生法中,最為殊勝,曰世第一法。』 【四如實智】為『四尋思觀』的對稱。指唯識宗於其加行位中,由名、事、自性、差別等四尋思觀所引發的四種正智。即是於加行位中,繼四尋思觀後的觀行。即以前之四尋思所推求的假有實無為因,再加以印可決定的觀法。由此可知,『所取』的名、義、自性、差別等,固然是離識非有,即是『能取』之識也是了不可得,如此空掉能取所取,成為印可位,即名四如實智觀。此四觀是:一、名尋思觀所引生的如實智。二、義尋思觀所引生的如實智。三、自性尋思觀所引生的如實智。四、差別尋思觀所引生的如實智。修四尋思觀和四如實智觀,要歷經暖、頂、忍、世第一四位,前二位修四尋思觀,觀所取空;後二位修四如實智觀,觀能取、所取俱空。 【四有】有情的輪迴轉生,一般可分為中有、生有、本有、死有四期。即:一、死有,有情依於前世所造的惑業之力,招感現世果之際,他於前世臨終之一剎那,稱為死有。二、中有,指死有與生有中間所受之身,又作中陰身,據《俱舍論》卷九載,其體由極微細的物質構成,身形與其所趣本有之形狀相似,欲界中有之形量,如五、六歲小兒,然諸根明利;色界中有之形量,則圓滿如本有。且欲界中有以香為食,故又稱乾闥婆(香陰)。三、生有,系生緣成熟,脫離中有而托生於母胎之初剎那。四、本有,系生有以後漸漸長大,由出離母胎而嬰孩、童子、少年、壯年、老年,以至壽命將盡,接近死有之全部生命過程。有情自死有入中有,自中有至生有,再由生有轉本有;本有期間又有胎內與胎外之別,在胎外時,若又起惑造業,復從本有經死有、中有、生有而復返至本有,如此次第展轉生死,輪迴無窮。 【四地斷障證真】謂菩薩具修三十七品道法,發起慧焰,即斷微細煩惱現行(無明微細之惑現起)障,證無攝受真如,證此真如,則無所系屬。參閱『十地』條。 【四果】指小乘聲聞修行所得的四種證果。此四果依次為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參閱『四向四果』條。 【四取】取者執取之意。狹義而言,系指執著之煩惱;廣義而言,為煩惱之異名。即將三界中之百八煩惱,分為四種類別。煩惱能熾燃有情之業火,且其行相猛利,如毒刺能傷法身慧命,故稱取。《俱舍論》卷二十載,煩惱能取諸有之果,故稱為取。四取即: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參閱分釋條。 【四相】指顯示諸法生滅變遷的生、住、異、滅等四相,此又作四有為、四有為相。《成唯識論》卷二等記載,唯識宗主張『四相假立,過未無體』。就剎那而言,有為法依因緣之力,由本無而今有,乃屬暫有還無者,為表示異於無為而假立四相。以本無今有,故稱有位為『生』,暫停於生位即稱『住』,住位前後之變異即稱『異,以暫有還無,故稱滅時為『滅』。其中,生、住、異三者為『有』,同屬現在;滅為『無』,則屬過去。就一期分位而言,初有稱為生;後無稱為滅;已生而相似相續,稱為住;住之相續轉變,稱為異。又無論剎那或一期,皆以前三相為現在,滅相為過去。 【四食】食為長養有情生命之物,《成唯識論》卷四記載,食有四種:一、段食,欲界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分段而飲啖,故稱段食。二、觸食,又作細滑食、樂食。以觸心所為體,對所觸之境,生起喜樂之愛,而長養身者,此為有漏之根、境、識和合所生。三、思食,又作意念食。於第六意識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滋長相續諸根。《大乘義章》卷八曰:『過去業思,是其命根,令命不斷,說為思食。若如是者,一切眾生所有壽命,皆由往思,不應言無。或當應以彼現在思想而活命者,說為思食。』四、識食,有漏識由段、觸、思三食之勢力而增長,以第八阿賴耶識為體,支持有情身命不壞者,如無色界及地獄之眾生以識為食。 【四苦】一生苦,果報始起為生,生時有苦,故名生苦。二老苦,身體衰變為老,老時有苦,故名老苦。三病苦,四大增損為病,病時有苦,故名病苦。四死苦,五蘊壞離為死,死時有苦,故名死苦。見《大乘義章》三。 【四真實】真實,乃表里如一而了無虛妄的意思。《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列舉四種真實,即:一、世間真實,又作世間極成真實、世間所成真實。即一般世間所共同認定者,如自古以來見火則稱火,而不言水,此乃由名言決定而自他共同認定之真實。二、道理真實,又作道理極成真實、道理所成真實。即世間一切智者,以現量、比量、聖教量等隨宜方便造書論議,而建立之證成道理。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即一切聲聞、緣覺以無漏之方便智、正智、後得世間智所行之境界,能破除煩惱障,得智清淨,及證得無礙智。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即解脫所知障而顯發中道之理,此為真實智所行之境界。 另據《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本之解釋,世間真實即指世間共許之事,道理真實即指現、比、聖教之三量與觀待、作用、證成、法爾之四道理,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即指四聖諦之理,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即指真如。 有關四真實與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之相攝,依《成唯識論》卷八所說,世間、道理真實,攝於相、名、分別之三事;煩惱障淨智所行、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攝於正智、真如二事,故前二真實攝於依他起性,後二真實攝於圓成實性。 【四智心品】即是佛果四智,謂修唯行,至佛果轉舍有漏識蘊所依而得的四種無漏智。《成唯識論》卷十載,唯識宗立大菩提之智品為四種無漏智相應心品,即: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乃轉第八阿賴耶識所得之智。此智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鏡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如大圓鏡之光明,遍映萬象事理,纖毫不遺。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系轉第七末那識所得之智。此智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與大慈悲等恆共相應,平等普度一切眾生。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系轉第六意識所得之智。此智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依有情眾生不同根機,自在說法,教化眾生。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系轉眼、耳等前五識所得之智。此智欲利樂諸有情,故能於十方以身、口、意三業為眾生行善,成本願力所應作事。具此四智即可達於佛果。 【四尋思觀】此是唯識修行五位中、加行位所修的觀法。四尋思觀,是名、義、自性、差別四種。名是能詮的名言,義是所詮的義理,自性是名和義的體性,差別是體性上種類的差別。此四觀是一、名尋思觀:名者一切事物的名稱,在事物名稱上去推求觀察,則知所謂名者不過是假名施設,即『謂於相上有所增語』,然名者實之賓,僧肇法師曰:『以名求物,物無當名之實;以物求名,名無得物之功。』我人執名求實,徒生種種煩惱。由此推求名是假立,虛妄不實,此謂名尋思觀。二、義尋思觀:義者,依名而詮諸法之體相,如山河大地,人牛馬羊,十二處、十八界等,這些色心諸法,皆是因緣和合、一時假有,亦即是唯識所變,虛幻不實,由此推求尋思,謂之義尋思觀。三、自性尋思觀:自性者,諸法各自之體性。有為色心諸法,皆是仗因托緣,唯識所現,離識非有。由是尋思,悟知諸法名義,自性皆空,謂自性尋思觀。四、差別尋思觀:差別者,名與義上的差別相。名之差別,如一言多言;相之差別,如長短方圓,善惡美醜,一一法上各有差別,而此差別,皆假有實無。由此尋思,悟知諸法名、義、自性雲者,只是假有實空,曰差別尋思觀。 【四無色定】又作四空定、四空處定。指超離色法系縛的四種境界。即由思惟四無色界所得之定。若欲生於此四無色界,則必須修習四無色定;換言之,四無色定,乃對治色法之系縛,滅除一切對外境之感受與思想的修行,及藉此修行所達到的清淨無染、虛空靜寂的精神境界。此四無色定各有兩類情形,即:一、生於四無色界的『生無色』,於此之時,定心現前,故得定之名。二、非由生得,而系修證所得;蓋假令其身雖猶在欲界等下地,然若因修證而現起無色界之定心,則亦得無色之果,稱為『定無色』。此四無色定即: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參閱分釋條。 【四無色界】為脫離色法系縛的四種境界。又稱四無色天、四無色處、四空天。四無色界名稱配於四無色定,依次稱為空無邊處天、識無邊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又稱為有頂天。此四無色天,悉以無色為其特點,既無自然國土與居處宮室,亦無色礙肉身,僅以眾同分、命根等假和合為體。此外,將三界分為九地時,四無色界則稱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地,相當於九地中的後四地。 【四無畏】又名四無所畏,無畏是教化他人的心沒有懼怕。有佛四無畏與菩薩四無畏二種。參閱『佛四無畏』條。 【四無記】無記,為善性、惡性、無記性等三性之一,此又稱善、不善、非善非不善就是無記。唯識宗對色、心等五位法中之無記分為四種,如《成唯識論》卷三所載,一、能變無記,指無記之心、心所法。二、所變無記,又作所緣無記。指無記之色法及種子。三、分位無記,指名、句、文等無記性之不相應法。四、勝義無記,指虛空及非擇滅,即揀別真如、擇滅等之含攝勝義善。 【四無量心】這是四種廣大的利他心愿,即是慈、悲、喜、舍:一、慈心無量,慈者愛念,即能予樂之心,菩薩愛念一切眾生,常求樂事,隨彼所求而饒益之,名慈無量心。二、悲無量心:悲名愍傷,即能拔苦之心,菩薩愍念一切眾生受種種苦,常懷悲心,拯救濟拔,令其得脫,名悲無量心。三、喜無量心:菩薩慶他眾生離苦得樂,其心悅豫,欣慶無量,名喜無量心。四、舍無量心:菩薩於所緣眾生無愛憎心,名之為舍。拋開一切怨親差別之相,無量平等利益眾生,名舍無量心。 【四善根位】唯識宗將實踐修行的階位分為五位,其第二位為加行位,即四善根位;亦即是於資糧位之後,入十回向至滿位,為住於真唯識性而修之位。於此位,對名、義、自性、差別等四者,修四尋思觀與四如實智觀。即是,於暖位修明得定,尋求思察認識之對象,即名、義、自性、差別等四種為空無,故稱暖位之行者為明得薩埵。於頂位修明增定,又以更進一層之觀智同樣作觀,以上即為尋思觀。其次,於忍位修印順定,於世第一法位修無間定,確認決定所認識之對象及能觀之識皆為空無,即為如實智觀。以上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法位等四種善根,以能生見道無漏之善,而成為其根本,故稱善根;系以修慧為體,以四靜慮及未至、中間之六地為所依。參閱『四善位』別釋。 【四義平等】指心王與心所相應關係,有四種平等之義。此為唯識宗的主張。即一、時平等,謂心王心所同一剎那生起作用。二、所依平等,謂心王心所二者之所依相等。三、所緣平等,謂心王心所所緣之相分非同一,但卻相似。四、事平等,謂心王心所之自體分非同一而卻類似。《成唯識論》卷三稱︰『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四業】此指依受報時期,及其業之定與不定而分的:一、順現法受業,又作順現業,乃現生造業,現世受果報。二、順次生受業,又作順生業,即此生造業,於未來之次生受果報。三、順後次受業,又作順後業,此生作業,延長至第三生以後受報。四、順不定受業,現生造業,然受報之時期不定者。前三業統稱決定業或定受業,第四業則稱不定業或不定受業。見《俱舍論卷》十五。參閱『黑白四業』。 【四愛生】一衣服愛,二飲食愛,三臥具愛,四有無有愛。於有生愛於無有亦生愛也。見《俱舍論》卷二十二。 【四道】指斷除煩惱、證得真理的四種過程,依此可證得涅槃之果,為一切佛教修習方法之概括。此四道為:一、加行道,又稱方便道。即於無間道之前,為求斷除煩惱,而行準備之修行。二、無間道,又稱無礙道。即直接斷除煩惱之修行,由此可無間隔地進入解脫道。三、解脫道,即已自煩惱中解脫,證得真理,獲得解脫之修行。四、勝進道,又稱勝道、三餘道。即於解脫道之後,更進一步行其餘之殊勝行,而全然完成解脫;或滿足斷惑,而作觀察之修行。見《俱舍論》卷二十五。 【四煩惱】又作四惑、四根本煩惱。即我痴、我見、我慢、我愛。在唯識宗的理論上,此為與第七末那識相應而起的四種根本煩惱。我痴,即無明,謂愚於我之相而迷於無我之理。我見,即我執,謂對於非我之法妄計為我。我慢,即倨傲,謂恃所執之我,令心高舉。我愛,即我貪,謂對於所執之我深生耽著。見《成唯識論》卷四。 【四種不善】諸法之善與不善,可由勝義、自性、相應、等起四種因素以決定。其中之四種不善,即:一、勝義不善,謂由真諦之實義定不善之義,則知一切之有漏生死法,總為不善。蓋此中雖有善、有不善,但皆以苦為自性,猶如痼疾,極不安穩。二、自性不善,指無慚、無愧,及貪、嗔、痴三不善根。蓋有漏法中,此五法之自體不善,猶如毒藥。三、相應不善,指與無慚、無愧、貪嗔痴相應,而同時俱生之一切心、心所。蓋由相應方成不善之性,若不應,則不然,猶如摻雜毒藥之水。四、等起不善,為自性不善與相應不善所引起之身、語二業與不相應行法。蓋依善起善,依惡起惡,能起與所起同等,故稱等起不善,如飲毒藥汁而生之乳。見《俱舍論》卷十三。參閱『四種善』條。 【四種世俗諦】唯識宗把勝義、世俗二諦各分為四種。於勝義諦,即世間勝義、道理勝義、證得勝義、勝義勝義四種;於世俗諦,即世間世俗、道理世俗、證得世俗、勝義世俗。此即所謂四重二諦。《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載世俗四諦:一、世間世俗諦:又名有名無實諦,如瓶、缽、軍、林之假名,是隱覆真理的世俗之法,故名世間;又為凡夫認之為實有,故曰世俗。二、道理世俗諦:又名隨事差別諦,是指蘊、處、界等種種法門,一一法門,各順於道理,故曰道理;事相差別易見,故曰世俗。三、證得世俗諦;又名方便安立諦,這是以佛之方便,安立知斷證修的四諦法門,這是修行者的證悟之法,故曰證得;而因之相狀分明可知,故曰世俗。四、勝義世俗諦:又名假名非安立諦,這是二空真如:空我而得之我空真如,空法而得之法空真如。這是離諸相(非安立)而為聖者所覺,故曰勝義;唯尚以假相安立,體非離言(未離假名),故名世俗。 【四種涅槃】指唯識宗所立的四種涅槃。《成唯識論》卷十載: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指一切法之實性即為真如之理,一切法雖為客塵煩惱所覆障,然本來自性清淨,具有無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然如虛空,一切有情皆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又離一切相而無有分別,且言語、思慮皆泯絕,唯聖者始能自內證之。二、有餘依涅槃,指斷盡煩惱障所顯現之真如之理。煩惱障雖滅,然尚余欲界五陰之身而為所依,故稱有餘依涅槃。三、無餘依涅槃,指出離生死苦所顯現之真理。即煩惱斷盡,所餘五陰之身亦滅,失去一切有為法之所依,自然歸於滅盡,眾苦永寂。四、無住處涅槃,謂斷所知障所顯現之真理。即斷智之障,則得生死、涅槃無差別之深智,於二者無有欣厭,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唯常與大智大悲相輔,窮未來際,利樂有情,然雖起悲智二用而體性恆寂。以上四種涅槃,其真如理體雖然有別,但其真正所顯得者,則為後三種涅槃,因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其性本寂,不由實相真如所顯,而後三種涅槃則為滅盡煩惱、依身、所知障後,方顯得者。 【四種勝義諦】唯識宗把勝義、世俗二諦各分為四種。於勝義諦,即世間勝義、道理勝義、證得勝義、勝義勝義四種;於世俗諦,即世間世俗、道理世俗、證得世俗、勝義世俗。此即所謂四重二諦。《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五載勝義四諦:一、世間勝義諦:又名體用顯見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二諦、道理世俗諦的三科等法,事相粗顯,猶可破壞,故曰世間,而為聖者所知,異於世間世俗諦,故名勝義。二、道理勝義諦:又名自果差別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三諦、證得世俗諦的四諦法門。這知證斷修因果的之差別,謂之道理;這是無漏智的境界,異於前第三俗,故名勝義。三、證得勝義諦:又名依門顯實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四諦二空真如,此依聖智詮空門觀而顯理,故曰證得;而凡愚不測,勝於前第三俗,故名勝義。四、勝義勝義諦:又名廢詮歸旨諦,此即是一真法界,妙體離言,超絕法相,故勝義。此為聖者之內智,勝於前第四俗,故曰勝義。 【四種無明】唯識宗立四種無明。即:一、隨眠無明,謂無明煩惱長時隨逐有情,而眠伏於第八阿賴耶識中。二、纏無明,謂無明纏縛有情心性,而使其不能出離生死界。三、相應無明,謂相應於根本煩惱貪、嗔、痴等而俱起之無明。因與不共無明相對,又稱共無明。四、不共無明,又作獨頭無明。此種無明乃獨行而起,不同於識與境相應而起之相應無明。見《成唯識論卷五》。 【四種善】諸法之善與不善,可由勝義、自性、相應、等起四種因素決定。四種善,即:一、勝義善,又作真實善。謂真解脫,即涅槃。涅槃為最極安穩,眾苦永滅。二、自性善,謂不藉余緣,其體性自善;指慚、愧,與無貪、無嗔、無痴三善根。此五法不待相應及等起而自為善。三、相應善,又作相雜善。指其他信、勤等善法,因其須與上述五法相應始為善,故稱相應善。四、等起善,又作發起善。謂身、語二業,因其由前述之自性善與相應善等起而為善,故稱等起善。見《俱舍論》卷十三。 【四種意識】唯識宗將有情的心識分為八種,復將其中的第六『意識』分為四種。即:一、明了意識,此識與眼等前五識同時俱起,緣慮分別而取境,故此識為前五識的分別依。二、定中意識,此識與一切定心相應,獨緣定境,而不與眼、耳等五識同緣,故無一切塵境作對境。三、獨散意識,為不與五識俱起的散亂意識,即不緣五塵之境,散亂紛雜而遍計諸法,或緣過去、現在、未來一切諸法,然其狀態,既非處禪定之中,亦非屬夢境。四、夢中意識,為不對諸塵而於夢中見種種境界的意識,此系由心王性境變現而產生諸相的精神作用。四種意識中,第一的明了意識與五識俱起,故又稱五俱意識,後三識則不與五識俱起,故皆稱為獨頭意識。 【四種資糧】資糧,為趨向菩提之資本,或謂長養資益菩提之因的諸善法。修唯識行,有四種善根功德以為資助。《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舉出修行之四種資糧,即:一、福德資糧:前世布施積集功德,現世則財寶豐盛,修得善法。二、智慧資糧:前世修得智慧,現世資性明敏,善解法義。三、先世資糧:前世積集善根,現世根身完全,財產豐裕。四、現法資糧:現世修習善法,善根成熟,護持戒律。 【四諦義理】苦、集、滅、道四聖諦,即是因果道理。此因果有染淨二門,苦、集是雜染因果,滅、道是清淨因果。苦、集是有漏法,滅、道是無漏法。所謂苦,即三界六道有漏果報的三苦八苦;所謂集,就是感此苦報的原因,就是因諸煩惱所造的善惡之業。集是感此苦報的原因,就是召集諸煩惱諸有漏的善惡之業。所謂滅,即是擇滅無為,由智慧簡擇之力滅諸雜染煩惱之法究竟證會,以為果也。所謂道,就是能證此滅果之因。換一方式來說,分段果報名為苦諦,煩惱妄業名為集諦,苦、集所滅名為滅諦,生空智品名為道諦,此為二乘所觀所謂安立四聖諦。 【四種道理】萬事萬物之存在或變化,皆有其依準的法則,大略別之,可分為觀待、作用、證成、法爾等四種。《解深密經》卷五,載此四種道理為:一、觀待道理,又稱相待道理。言諸行之所生要待眾緣,譬如發芽,須待種子、時節、水田等緣。二、作用道理,又稱因果道理。譬如眼等諸根為眼識等之所依而有作用,色等諸境為眼識等之所緣而有作用。三、證成道理,又稱成就道理。謂由現量、比量及聖教量而證明成立之道理。如『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等。四、法爾道理,又稱法然道理。指不論如來出世、或不出世,本來即存在於法界的自爾道理。譬如火之能燒、水之能潤。 【四種緣起】華嚴宗判釋釋尊一代教法,立『五教十宗』。所謂五教,是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大乘頓教,大乘圓教。其中除大乘頓教外,分別各說一緣起,即於小乘教說業感緣起,於大乘始教說賴耶緣起,於大乘終教說如來藏緣起,於大乘圓教說法界緣起。而唯以頓教是無相離言之宗,不涉及教相之教,而不立緣起。此四種緣起為:一、業感緣起:眾生之有生死轉回,由惑、業、苦而起。以惑、業、苦三者展轉因果相續,而有眾生的生死輪迴。此三者之中,以煩惱(惑)為緣,而造作身、語、意三方面惡業。以此惡業為因,召感未來生死的果報。這三者互為因果,展轉循環,即構成業感緣起。這是依十二緣生觀而建立的。二、賴耶緣起:這是唯識宗所說的緣起。本宗以阿賴耶識為一切有情之根本所依,一切千差萬別的現象,皆由此識所攝持的種子所生起,此即『種子起現行』,於此生起現行的同時,現行法具有強盛的勢用,剎那間薰習此起現行的種子,成為新種子,這就是『現行熏種子』。被熏的新種子仍儲藏於阿賴耶識中,遇緣再起現行。種子起現行時,種子是因,現行是果;現行熏種時,現行是因,受熏的新種子是果。這就是『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三法展轉,因果同時。』這種展轉生起萬法的作用,就是賴耶緣起。三、如來藏緣起:此又稱真如緣起,這是真常唯心系所說的緣起,此說以『真如之體』為因,以『因緣之用』為緣,而現生滅之相,生起萬法。本來真如為一味平等、不生不滅之實體,但以『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為染淨之緣所驅而生起萬法。這在前者稱真如門,後者稱生滅門。由如來藏之淨緣而出四聖,由如來藏之染緣而現六道。而此生滅之果,即是阿賴耶識。四、法界緣起:這是華嚴宗所說的緣起,又稱法界無盡緣起。此說是以現象界的一切法,都屬法界,法界之一切事法,無論有為無為,色心依正,過去未來等,盡為一大緣起,而無任何單獨存在者,故以一法成一切法,一切法成一法。就諸法之勢力而言,具有一多相入之義;就諸法之體性而言,具有一多相即之義。華嚴宗以此相入相即之義,闡釋法界萬有相融無礙之至理。 【四禪】又作四禪定、四靜慮。指用以治惑、生諸功德的四種根本禪定。亦即指色界中的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故又稱色界定。禪為禪那的略稱,意譯為靜慮,即由寂靜,善能審慮,而如實了知之意,故四禪又稱四靜慮。此四禪之體為『心一境性』,其用為『能審慮』,特點為已離欲界之感受,而與色界之觀想、感受相應。自初禪至第四禪,心理活動逐次發展,形成不同的精神世界。四禪能攝尋、伺,喜、樂等諸靜慮支,為止(定)與觀(慧)並行者;以其最能審慮,故其義最勝。四禪的差別,乃由所攝靜慮的不同而分為四種。《俱舍論》卷二十八所舉,將四禪總分為三類、十八支(十八禪支)。所謂三類,即指對治支、利益支、自性支。十八支則指初禪所攝之五支、二禪所攝之四支、三禪所攝之五支、四禪所攝之四支。對治支者,指能用以對治(斷除),及由對治所達到之心理活動或狀態;利益支者,則為進入相應境界之主觀感受。如初禪雖已離欲界之惡不善法,而感受到脫離欲界之喜、樂,但仍有尋、伺的粗細分別之心理活動,尚須加以對治;至二禪時,尋、伺已斷滅,形成信根,稱為內等淨,由此所得之喜、樂,乃對此禪定自身之感受,故稱定生喜樂;三禪捨去二禪之喜、樂,住於非苦非樂之『行舍』境地,以正念、正知繼續修習而產生離喜妙樂;四禪舍三禪之妙樂,稱為舍清淨,唯念修養功德,稱為念清淨,由此得非苦非樂之感受。上述一切之活動及感受,均於心一境性的禪定狀態中進行,故稱之為『自性支』。 【四禪天】又稱四靜慮天、四靜慮處。指修習四禪定所得報果的色界天,或指居於此界的眾生。即色界之初禪天、第二禪天、第三禪天、第四禪天。據《俱舍論》卷八、卷二十八載:一、初禪天,此處已不食人間煙火,故無鼻、舌二識,但有眼、耳、身、意四識生起之喜、樂二受和尋伺思惟能力。二、第二禪天,更無眼、耳、身三識,亦無尋、伺思惟,唯有意識及喜受、舍受(非苦非樂之感受)相應。三、第三禪天,唯有意識活動,與樂受、舍受相應。四、第四禪天,唯有與舍受相應之意識活動。 【四禪八定】又作四靜慮、色界定。即色界天的四禪。色界天的四禪與無色界天的四無色定,合稱八定,故知八定包含四禪。四與八並舉者,因為色界與無色界相對,則在色界為『禪』,在無色界為『定』;若以色界、無色界相對於欲界之『散』,則色及無色二界,皆稱為『定』。故合色界的四禪定與無色界的四無色定,而稱之為八定。又若區別色界及無色界的禪定,則色界之禪定為『定、慧均等』,無色界之禪定,其相微細而『定多慧少』。見《瑜伽師地論》卷十一。 【四緣】此為小乘佛教阿毗曇師的因緣論。即一切有為法生起所憑藉的四種緣。四緣常與『六因』同時論述,『四緣』系從『果』的產生而考察各種『因』的起源,『六因』則側重說明業報得以產生的條件。阿毗曇師以為:一、因緣,即產生自果的直接內在原因,例如由種子而生芽,種子即是芽之因緣。二、等無間緣,又稱次第緣,即心、心所之相續中,由前一剎那讓路而開引後一剎那生起的原因。亦即心、心所於『過去』之前一剎那滅謝,復給予『現在』的後一剎那生起之力用。三、所緣緣,略稱緣緣,指心、心所所攀緣外境,一切外在事物對內心所產生之間接、直接之緣。例如眼識必以一切色為所緣緣,耳識必以一切聲為所緣緣,乃至意識必以過、現、未等一切法為所緣緣。四、增上緣,指上述三緣以外一切有助於或無礙於現象發生之原因條件。 大乘之說,則以一、因緣,指一切有為法中能親生自果者,如麥種生麥,稻種生稻。此因緣之體性有二:一為種子,指第八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善、染、無記等一切法;此種子於異時能引生自類之種子(稱為種生種),於同時能生起自類之現行(稱為種生現)。二為現行,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等七轉識之現行能熏成本識(即第八識)中之自類種子(稱為現熏種)。二、等無間緣,謂心、心所之生起系由前念引生後念,念念相續,無有間隔,此說與小乘大致相同,惟唯識宗主張八識之體各自有別,故各自產生前後無間之相續關係;小乘則認為異識之間亦可互相形成等同無間之相續關係。三、所緣緣,凡心、心所之對象成為原因,而令心、心所產生結果之時,心、心所之對象即稱為所緣緣。此又有親所緣緣、疏所緣緣之分。如《成唯識論》卷七所說:『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此乃小乘未談及之深義。四、增上緣,亦如小乘所說,指上記三緣以外的一切法生起之原因條件。惟此緣範圍甚為寬廣,如小乘所說之六因,悉得攝入此中。 【四斷】斷為斷舍之義。《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載,四斷為:一、自性斷,謂斷除根本煩惱與隨煩惱及諸不善業等,其性染污而應斷者。二、相應斷,指斷除與諸煩惱俱起的有漏八識等。有漏八識及五遍行心所等,其性雖非染污,然由與惑俱起之故,而有染污之性。故斷其相應之惑時,心等亦得解脫而離染污之系縛,故稱為相應斷。三、緣縛斷,即斷除一切有漏善、無覆無記之法,及與煩惱間雜而成有漏性者。四、不生斷,即斷除生於三惡趣、無想天等之因。以上四斷之中,自性斷、相應斷通於見道位與修道位,緣縛斷僅為修道位所斷;不生斷僅為見道位所斷。 【四雙八輩】即聲聞乘的四向四果。聲聞依其修行之淺深,而分四階之果位及其向道。即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等四對八種。向與果合則為四雙,分則為八輩。見《大智度論》卷二十二。 【四攝】即菩薩攝受眾生,令其生起親愛心而引入佛道,以至開悟之四種方法。四攝法又作四攝事、四事攝法,簡稱四攝、四事,四攝即一、布施攝,又作布施攝事、布施隨攝方便,即以無所施之心施受真理(法施)與施捨財物(財施)。謂若有眾生樂財,則布施財;若樂法,則布施法,令起親愛之心而依附菩薩受道。二、愛語攝,又作能攝方便愛語攝事、愛語攝方便,謂依眾生之根性而善言慰喻,令起親愛之心而依附菩薩受道。三、利行攝,又作利行攝事、利益攝、令入方便,謂行身、口、意善行,利益眾生,令生親愛之心而受道。四、同事攝,又作同事攝事、同事隨順方便,謂親近眾生同其苦樂,並以法眼見眾生根性而隨其所樂分形示現,令其同沾利益,因而入道。見《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等。 【四變句】唯識宗認為,世間一切法,皆由阿賴耶識之所變現,可概分為共中共、共中不共、不共中不共、不共中共四種,稱為四變。成唯識論卷二載,阿賴耶識以自種子為因緣,變現根、塵、器世間等相,依共業、不共業之所感,可大別為共相、不共相二種。共相,謂由多人共業所感,如山河大地等,雖是人人所變不一,然同在一處而不相障礙;如眾多之燈明,共在一室而不相障礙,一一各別而處所無異。不共相,謂由自己所變現而僅為一己所用者,如吾人眼、耳、鼻、舌等五根。共與不共二相又可各分為二:一、共中共,如山河、大地等,一切有情皆可共同受用。二、共中不共,如自己之田宅、器物等,不與人共用者;又若非同一趣之有情,則受用亦不同,如同樣之水,人見是水,而餓鬼見之則為猛火、膿血等物。三、不共中不共,如五根之勝義根(神經,如眼神經),僅由自識變現而自身受用,不與他人共用;又於諸根諸識之間不相混雜,如眼識僅依眼根,乃至身識僅依身根,歷歷分明,毫不混同,故為不共。四、不共中共,如五根之扶塵根(器官,如眼球),自己扶塵根能見之境,他人亦得緣他根而見之,以受用相同而稱為共。 【生】生有多種解釋,略舉三例如下:一、為十二緣起的第十一支,又稱生支。二、為生、住、異、滅四相之一,即生相。三、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指色心諸法,本無今有』曰生,也就是事物的生起與形成。《百法直解》曰:『生者,依於色心仗緣顯現假立。』而《百法纂釋》中謂:『言生者,先無今有。』也就是事物的產生、出現。 【生支】十二因緣的第十一支。以現世的業力,報盡命終之後,復引輪迴主體、即業識的受生。若以現代觀念詮釋生支,生是人生的開始,但何以會有生呢?誠如經上所說:『非無緣生,從因緣生』。生的因緣雖然不一,但主要的條件是『有』。此處所說的有,是含有宗教概念的特定含義,即所謂業——前生思想行為的總和,即所謂『業有』。因此,有(業)為生之緣。於此可知,有了業因,必然受果,此果即是業識受生。 【生死】謂依業因而於天、人、阿修羅、餓鬼、畜生、地獄等六道迷界中生死相續、永無窮盡之意。與『涅槃』相對稱。又生死無盡,以海為喻,故稱為生死海。生死乃苦惱之世界,故亦稱生死苦海;渡越生死苦海,而到達涅槃之彼岸,此事極為困難,故又稱難渡海。《成唯識論》卷八,舉出二種生死:一、分段生死,以有漏的善惡業為因、煩惱障為緣,將受三界內之粗報;其果報對於壽命之長短、肉體之大小等有一定限制,故稱為分段身。受此分段身而輪迴者,稱為分段生死。二、變易生死,又稱不思議變易生死。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等雖不受分段生死的輪迴,但以無漏之有分別業為因、所知障為緣,於三界以外受殊勝微妙果報之身,即受意生身,再以此身來三界內修菩薩行,以至成佛果。其所受之身,因悲願力之故,壽命、肉體皆可自由變化改易,而無一定之限制,故稱為變易身。受變易身者,稱為變易生死。此外,《顯識論》有四種生死之說,《摩訶止觀》有七種生死之說,此處從略。 【生死長夜】謂眾生沉溺於生死之苦,如長暗之夜。生死如夢,於夢中未能覺知為夢,須至覺醒時,始能追憶夢中之境為虛幻;眾生輪迴於生死亦如夢境一般,故以長夜譬喻之。《成唯識論》卷七:『未得真覺,恆處夢中,故佛說為生死長夜。』。 【生有】《俱舍論》卷九曰:『二者、生有。謂於諸趣結生剎那。』《發智論》卷十九云:『云何生有?答:生分諸蘊。』 【生因】五因之一,謂地、水、火、風四大種,為生起色法的原因。參閱『五因』條。 【生我見相應位】這是末那識緣阿賴見分,所生起的我執位。此位有我執,一切凡夫、二乘有學、七地以前菩薩的有漏心位,都是此位所攝。 【生命】指自生至死的生命持續期間,有體溫(暖)與意識(及潛在的阿賴耶識)同時存在,此即是一期生命的持續。此在佛教中,壽、暖、與識三者同時存在,互相支持,稱為命根。換言之,暖與識維持一期壽命,二者之間有相互依存。報盡命終時,第八阿賴耶識離開身體,體溫即不存在;反之,體溫消失(如大出血致心臟停止,或因病使心臟停止),壽與識亦不存在。有情壽命的長短,由於三界六道的差別,其量有所限定,此即稱為壽量。所謂命根,即親生第八心王的名言種子,由先世業種所引之持身差別功能,今色、心等現在住時決定,依此住識的功能,稱為命根。第八識自種有兩種作用,一為生識之用,一為住識之用,此處所取的是住識作用。如果命根中識種無此功能,五根身將爛壞。或有問曰:由於有現行識任持根身,故身不爛壞。所以持身功能在現行識。為何不以現行識為命根,而以種子為命根呢?因為現行本識,是由種子之力方能生起。由種子力故緣三種境、任持根身,所以現行不能叫做命根,以其非根本也。 【生空無漏種子】參閱『無漏種子』條。 【生法二空】指生空、法空二種空,又作我法二空、人法二空。以身為五蘊和合,實無常一主宰之我體,稱為人空,觀此真理,則稱人空觀。無我法之執,以色等諸法亦歸於空而無實性,稱為法空。 【生苦】為八苦之一,《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一載,謂生苦有五種相,即:一、為眾苦所隨,謂生於那落迦(地獄)及餓鬼道中,或於胎生、卵生之生時,為種種憂苦所隨逐,故為苦。二、為粗重所隨,謂為煩惱所隨逐,性不調柔而不得自在,故為苦。三、為眾苦所依,謂為衰老等眾苦之所依,故為苦。四、為煩惱所依,謂受生之後,乃為貪、嗔、痴等煩惱之所依,身心不能安住,故為苦。五、為不隨所欲離別法,謂有生必有死,不能如己意,故為苦。參閱『八苦』條。 【生起因】唯識宗所立十因之一。又作生因。指依現世善、惡之業而起未來的苦、樂果報。亦即內外種子至成熟位,能在現在的自果。亦即此與『牽引因』皆指種子能生自果的作用而言。參閱『十因』條。 【生無性】唯識宗所立三無性之一。又作生無自性性,生為緣生之義。即一切諸法,由於仗因托緣而生起,謂之依他起性。此依他起之法既由因緣和合而有,則『緣起性空』,其無實性可知,當然也沒有實體,故名曰生無性。『解深密經』曰:『云何諸法生無自性,謂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成唯識論》卷九載:『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托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參閱『三無性』條。 【生貴住】修唯識行歷經四十一階位,此為初十位的第四位,謂由先前的妙行,冥契妙理,將生於佛家為法王子;即行與佛同,受佛之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參閱『十住』條。 【生雜染】三雜染之一,生雜染又作苦雜染。因煩惱及業而有生,由此生苦,更有老、病、死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等,皆能染污真性,令不清淨。參閱『三雜染』條。 【生變】變為轉變之義。生變即是因能變,為『因緣變』的對稱。變又作轉,唯識家就諸識變現諸法,分別為『因能變』與『果能變』二種。因能變之『變』,系謂由第八識中的種子轉變而產生諸法;故知『生變』之『生』字,實即為『變』之意,重疊二字,稱為生變。見《成唯識論》卷一、卷二。 【世事乖宗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二難。外人問曰:如果唯有內識,無心外之境,何以現見世間,有芸芸眾生和無情的東西呢?並且有一定的處所、時間,大家同見,還有境界作用,決定轉起?論主答曰:好像夢境一樣,夢境中也有定處、定時、作用,好像餓鬼一樣,因為共報的多身餓鬼,還有別業妄見,他們雖在同一處、時,有的見是膿河,有的見是糞便,總不得食。用不定轉,也好像夢境一樣。因為夢中有時也有男女失精的作用,有時沒有。這如夢等的解釋,你應該沒有疑惑了吧?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 【世俗】即世間通俗之義,與『勝義』相對。為施設安立虛妄假有之法。又『世』有隱覆真理、可毀壞之義;『俗』有顯現流世、顯現順於人情之義。世事,即俗法;舉凡三界之事法,皆具此二義。『成唯識論』卷一:『境依內識而假立,故唯世俗有。』此言我法等非真實有,唯隨世情而假設其名,故稱世俗。 【世俗諦】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世俗諦,是世間一般所見的真理、道理,為真俗二諦之一,也是『勝義諦』(真諦)的對稱。略稱世諦、俗諦。由於絕對最高真理之第一義諦,不易為一般人所理解,故先為說世俗之道理與事實,再次第導向最高境地。如指月之指、渡彼岸之船,皆為到達真實第一義諦的必要手段。《成唯識論》卷一載︰『境依內識而假立,故唯世俗有。』參閱『二諦』條。 【世間】世間即世界,間為間隔之義,與界義同。《名義集》卷三曰:『間之與界,名異義同,間是間別間差,界是界畔分齊。』世間指被煩惱纏縛的三界及有為有漏諸法的一切現象。包含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此外,《佛性論》卷二,列舉出世的三義,即:一、對治,以可滅盡故。二、不靜住,以念念生滅不住故。三、有倒見,以虛妄故。關於世間之分類,有二種、三種之別。《俱舍論》卷八舉出二種,即:一、有情世間,又作眾生世間、有情界。指一切有情眾生。二、器世間,又作物器世間、器世界、器界、器。指有情居住之山河大地、國土等。 【世間世俗諦】四種世俗諦之一,又名有名無實諦,如瓶、缽、軍、林之假名,是隱覆真理的世俗之法,故名世間;又為凡夫認之為實有,故曰世俗。參閱『四種世俗諦』。 【世間因果】四聖諦可為二種因果,即世間因果與出世間因果。世間因果以苦諦為果,集諦為因;出世間因果以滅諦為果,道諦為因。參閱『二種因果』條。 【世間勝義諦】四種勝義諦之一,又名體用顯見諦,此即是世俗四諦中的第二諦、道理世俗諦的三科等法,事相粗顯,猶可破壞,故曰世間,而為聖者所知,異於世間世俗諦,故名勝義。參閱『四種勝義諦』。 【世第一法】此為修唯識行的四加行位之一,《成唯識論》曰『依無間定,發上品如實智,印持二空,立世第一位。』在前面忍位中,唯印可能取空;在此世第一位中,印可能取、所取二空,此於異生法中,最為殊勝,曰世第一法。參閱『四加行位』條。 【世親】世親又名天親,梵名Vasabandhu,音譯婆藪槃豆,是無著的異母弟,生卒年代約在公元三八Ο至四八Ο年間。陳代真諦譯婆藪槃豆法師傳,稱他:『於薩婆多部出家,博學多聞,遍通墳典,師才俊朗,無可為儔,戒行清高,難以相匹。』據說世親為了取捨阿毗達摩一系理論,他曾匿名化裝,到有部的學術中心迦濕彌羅城,學習有部教理四年,後來回到富婁沙富城,用經量部教義,批判有部,集眾宣說。且隨講隨寫,著為《阿毗達磨俱舍論》。此論一出,頗有爭論,而無能破之者,時人稱此論為聰明論。世親在北印度宣揚小乘,隱蔽大乘,其兄無著憫之,托以疾病,誘其來見,命弟子於鄰室宣讀《華嚴經·十地品》,世親聞之,方知其兄苦心。他深悔以往弘揚小乘誹謗大乘的錯誤,要割舌以謝過。無著對他說:『你先前既用舌頭誹謗大乘,現在何不用舌頭來讚揚大乘呢?』這樣世親乃舍小入大,廣造論釋,宣揚大乘,而大成了唯識宗。世親約於八十歲的時候,在阿瑜遮那國逝世,時其兄無著逝世已二十餘年。他遺留的著作很多,與唯識學有關的,計有《攝大乘論釋》十卷,《辨中邊論釋》一卷,《唯識二十論》一卷,《唯識三十論頌》一卷,《大乘五蘊論》一卷,《百法明門論》一卷等。 【本有】為有情轉生的四有之一,生有為出生以後漸漸長大,歷經嬰孩、童子、少年、壯年、老年,以至壽命將盡,接近死有的全部生命過程。有情眾生自死有入中有,自中有至生有,再由生有轉本有;本有期間又有胎內與胎外之別,在胎外時,若又起惑造業,復從本有經死有、中有、生有而復返至本有,如此次第展轉生死,輪迴無窮。參閱『四有』條。 【本地分十七地】這是《瑜伽師地論》全書五分中的第一分,『本地分』。本地分是《瑜伽師地論》前五十卷的內容,此分廣說瑜伽禪觀境界十七地之義,以境、行、果三相攝十七地,這十七地是:一、五識身相應地:此地依前五識立論,建立此地,雖然此地中分別多法,而以前五識為主。二、意地:此地以六、七、八識,同依意根,乃以此立論。三、有尋有伺地。四、無尋唯伺地。五、無尋無伺地:尋謂尋求,何謂伺察,或思於心所,或慧心所,於境推求,粗位名尋;於境審察,細位名伺,依有無尋伺,建立三地。六、三摩泗多地:三摩泗多,意為等引,此指殊勝定境,離昏沉掉舉,由平等所引發,故立此等引地。七、非三摩泗多地:與上境相反,即非等引之境。八、有心地。九、無心地:以上二地,就五門立論:一者就地總說門,二者心亂不亂門,三者心生不生門,四者分位建立門,五者真實義門。十、聞所成地:謂從聞所生之解文義慧,及與慧相應的心及心所等。十一、思所成慧地:謂從思所生之解法相慧,及與慧相應的心及心所等。十二、修所成慧地:謂從修所生之解理事慧,及與慧相應的心及心所等。十三、聲聞地。十四、獨覺地。十五、菩薩地:以上三地,為三乘種性,發心修行所得之果。十六有餘依地:此系以證得有餘涅槃立論。十七、無餘依地:此系以證得無餘依涅槃立論。 以上十七地,由境、行、果三相所攝,境攝九地,行攝六地,果攝二地。此論名地論者,取譬喻於所行所依所攝,有類於地。此本地分,詳談法相,五性齊被,而無一法不攝。參閱『瑜伽師地論大綱』。 【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為『四種涅槃』之一。又稱自性清淨涅槃、本來清淨涅槃。謂一切法之實性即為真如之理。一切諸法雖為客塵煩惱所覆障,然本來自性清淨,具有無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然如虛空,一切有情皆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又離一切相而無有分別,且言語、思慮皆泯絕,唯聖者始能自內證之。參閱『四種涅槃』之一。 【本性住種】為二類種子之一。與『習所成種』對稱,又稱本有種子,為無始以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有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為法的功能,稱為本有種子。 【本惑】即根本煩惱,與隨惑相對而言,稱本惑。根本煩惱有貪、嗔、痴、慢、疑、惡見等六種,其中惡見又開為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合稱為十種煩惱。 【本際外道】為古代印度十三種外道之一。主張過去之初有本際,從此而衍生萬物。本際,即是最初的邊際。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一。 【本質】此為唯識宗教義。是『影像』的對稱,為影像之所依。心及心所認識對境時,在內心中變現認識對象的相狀,為直接的認識對象,此稱為影像。反之,影像的實質根據及所依物的自體,即稱為本質。乃間接的認識對象。故相分可分二種,即本質相分與影像相分。如眼識攀緣色境,除眼識所現的影像外,別有阿賴耶識種子所生的實質色法,此即本質,是影像所依託者,稱為帶質境;再如第六意識浮現空花兔角之相,唯有影像而無所依託的本質,則稱獨影境。見《成唯識論述記》卷六。 【本識】阿賴耶識異名之一。以此識是萬法的根本,故曰本識。 【本識八義】本識,指第八阿賴耶識,指第八識為出生一切善惡諸法的根本。《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以八種意義證明此第八識之相,即:一、依止執受,指此識能為染淨諸法之所依止,執持不失。二、最初生起,指此識最初於母腹托胎之時,如磁石吸鐵,磁石喻識,鐵喻父精母血)。三、有明了性,指此識於一切善、惡、無記三性諸法,皆悉明了分別,無有暗昧。四、有種子性,指此識能任持世間出世間諸法種子,令不散失。五、業用差別,指此識隨染緣而造惡業,隨淨緣而造善業,差別不同。六、身受差別,身以積聚為義。指此識能含藏一切諸法,故稱為身。由能領受第七末那識染淨之緣所熏,而於善惡諸法不相混濫,故稱身受差別。七、處無心定,指入無想定或滅盡定,雖滅受想心,斷出入息,而此識不滅。八、命終時識,指命將終時,冷觸漸起,唯有此識,能執持身,此識若舍,則四大分散。 【外取他心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八難。外人問難:外界的色等五境,實無自體,因為它是內識所變,不是內識所緣之境。但是他人的心識,在自心之外實有,怎麼說它不是自識所緣呢?論主答曰:誰說他人之心不是自識所緣之境呢?只是不說他心是自心的親所緣緣。也就是說,自識生起的時候,沒有真實的作用,不能像手那樣親自去執持身外物,也不能像日光那樣直照外境,心緣外境時像鏡子照物一樣,好似有外境顯現在自心的鏡子上,但並不是自心親緣。親所了者,是托本質自識上所變的影像,才是親所緣緣。所以《解深密經》上說:沒有少實法能夠緣取心外的實法。可見能取的見分,和所取的相分,都是自識自證分所變,但是自己識體生起的時候,變起了相似的影相,這樣叫做『取彼物』,緣他人的心是這樣,緣一切色境也是這樣的。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條。 【外道】指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古印度時代,佛教指外道為神聖而應受尊敬之隱遁者,意思為正說者、苦行者;相對的佛教自稱內道,佛教經典自稱內典,稱佛教以外的經典為外典。到了後世,漸漸附加上異見、邪說的意義,外道遂成為侮蔑排斥的貶稱,意為真理以外之邪法者。外道種類至多,如六師外道,六苦行外道,十六外道,二十外道,六十二見,九十六種外道等等。 【外道四見】是外道就諸法的一、異、常、無常等所執的妄見,可由三方面說明:一、妄執『法』之一、異。二、妄執世間之常、無常。三、妄執因果的有、無。四、無因無果論,如否定因果道理的外道之說。 【外道四執】古代印度的外道,就有關因果論點的四類執著,佛教稱之為外道四執,或簡稱四執:一、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生起的原因,歸之於大自在天的能力。二、無因有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果,但以此果之因難以探究,故否定此果之起因。三、有因無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為因,但以此因之結果難以探究,故否定此因之結果。四、無因無果,即否定因果二者。 【外種】為『內種』的對稱。指世間米、麥等植物的種子,即世間一般所通稱為『種子』,唯識家稱此為外種。『種子』一詞,為大乘唯識學重要術語之一。唯識宗之要旨,即是將有情眾生的心識分為八識,其第八識稱為阿賴耶識,具有攝藏諸法的種子,為其餘諸識的根本。而於此阿賴耶識中蘊含『種子』,其功能猶如植物的種子,具有產生一切現象的可能性,故以『種子』稱之;所不同者,植物的種子為一種實體,而吾人第八識中之種子則為一種功能——一種有功用的能量。 唯識學以『三法二重』為因果,確立其宇宙形成與種子的關係。即主張:當心、色二法諸緣具足時,種子必令當前之外界產生某種作用或現象,稱為『現行』;此現行之法,一旦形成,即能薰習種子。如是乃構成『三法』,即:『能生的種子』(本來的種子)、『所生的現行』、『所熏的新種』等三種要素,此三者具有『二重』的因果關係,即於『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之下,同時展轉互為因果,且由之變現出世間萬物。故知宇宙森羅萬象、苦樂榮枯等一切有為無為之萬法,皆由吾人第八識內的種子所生成映現者,此即唯識宗『萬法唯識』的基本論旨。准此而言,唯識家乃稱阿賴耶識內的種子為『內種』,而謂米、麥等之種子並非真實自存之物,而系由內有之種子發為現行所變現者;以其相對於心識內之『內種』,並假借世間之名,而稱之為『外種』。 外種的種子亦如內種,可分為本有與新熏兩種,然內外種的種子,其薰習情況有別。據《成唯識論》卷二說,以外種而言,其種子具有本質者,即有薰習,而為其生長之『增上緣』;若無本質者,即無薰習,而必須以內種為其『生因』之緣。 【外塵】又稱外境。自認識作用而言,為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所攝取的對象,即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又稱六境。凡夫以為六塵皆在於內心之外,故稱外塵。 【外緣起】參閱『內緣起與外緣起』條。 【末那三位】唯識宗依修行階段的淺深,而在末那識中立有三階段,稱為末那三位,一、人我見相應位:如凡夫、二乘有學、七地以前的菩薩等有漏心位。二、法我見相應位,為末那識緣第八異熟識起法我見之位。此乃指凡夫、二乘及未得法空智果的菩薩位而言。三、平等性智相應位,乃起無漏平等性智之位,即菩薩以法空觀入見道,又於修道位起法空智果及佛果。以上三位之中,前二位屬有漏之位,第三位則屬無漏之位。 【末那三位無有】此指修唯識行的菩薩,修至何位方能斷除我執,舍末那之名?此有三位,即:一、阿羅漢位:二乘阿羅漢位,大乘八地菩薩,第八識舍阿賴耶識之名(此時名異熟識),故末那亦不成執。二、滅盡定位:此位前六識心、心所皆滅,染位末那及心所亦滅。三、出世道位:謂得真無我解脫及得後得無漏智,末那識已轉識成智。《唯識三十頌》曰:『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即指此三位而言。 【末那王所相應】此指與末那識相應的心所。《八識規矩頌》曰:『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痴我見慢相隨。』即指與此識相應的心所,有八大隨煩惱心所——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五遍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及別境中的慧心所,和四個根本煩惱心所——貪、痴、慢、見。一共十八個心所。 【末那所依】凡心識生起,必有所依。如前五識依於五根,第六識依於第七識,而第七末那識所依的,是第八阿賴耶識。唯識三十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頌中『依彼轉』的『彼』,指的就是第八阿賴耶識。《瑜伽師地論》曰:『由有阿賴耶故,得有末那。』 【末那所緣】心識生起,必具四緣,即親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而所緣緣,即心識所緣之境。第七末那識所緣之境是什麼呢?即是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且執此見分為『常、一、主宰』的自內之我,故《唯識三十頌》曰:『依彼轉緣彼』,即是依於第八識轉起,同時也緣此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 【末那識】梵語manas,意譯為意,思量之義。唯識宗所立『八識心王』的第七種。《大乘廣五蘊論》載曰:『最勝意者,謂緣藏識為境之識,恆與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相應,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聖道,滅定現在前位。』末那識恆執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為『我』,而『恆審思量』之。末那為第六意識所依之根,恆與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等四煩惱相應,其性質為『有覆無記』。又此識為我執的根本,若執著迷妄則造諸惡業,反之,則斷滅煩惱惡業,徹悟人法二空之真理,故稱染淨識,又稱思量識、思量能變識。見《成唯識論》卷四。 【加行】是加功用行的意思。乃針對正行的預備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載,接近見道的四善根之位,特稱加行,然亦廣通資糧位。《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一,於白品與黑品中,各舉出相應、串習、無倒、不緩、應時、解了、無厭足、不舍軛、正等九種加行之法,即為其意。又,加行道,即指修行者達到涅槃四道中的第一道,亦即修戒、定、慧的階位。 【加行位】指加功力進修之位。此乃唯識五位修行的第二位,又作加行道、方便道。修唯識行的菩薩,在資糧位十回向終,將入見道,而為暖、頂、忍、世第一法,四善根方便加行之位。此加行位,跡近見道,故稱『順抉擇分』,即隨順真如境界,生起抉擇的智慧。原來在資糧位時,修行者偏於修福,而於加行位,是重於修慧。所以在此位修四尋思觀,四如實智觀,以伏斷分別起的二障、和俱生起的現行二障。此位菩薩,雖較資糧位行者觀智殊勝,但因尚未起無漏智,在唯識三性觀中,難免錯觀所變的相分為圓成實性。因此不能住於無相真如的唯識實性中。此即《唯識三十頌》所稱:『現前立小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成唯識論》解釋此頌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抉擇分,順趣真實抉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又謂:『菩薩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在資糧位中,由於二取隨眠未能伏滅,故未能安住於唯識實性。在加行位,以修四觀四智故,印可二取皆空,似乎真如境界已現於前,但此時還有一點障礙,就是現前立有少物,謂此少物即是唯識實性。然唯識實性,非空非有,雖得而無所得。因此,以有所得之故,猶未能實住於唯識也。見《成唯識論》卷九。 【加行道】乃加功力進修之道。為四道之一。又作方便道。即為斷除煩惱而預備加功用行的修行之道,修此方便加行,能引後無間道而趣向涅槃之道。與唯識五位中的加行位相同,即『見道』之前的四善根(暖、頂、忍、世第一法)之位。見《成唯識論》卷九。 【正心住】修唯識行歷經四十一階位,此為初十位的第六位,又作行登住。謂成就第六般若,故非僅相貌,且心亦與佛同。參閱『十住』條。 【正念】八正道之一,一、指真正之念。即如實憶念諸法之性相而不忘失。可分為二:世俗有漏正念,即與有漏作意相應的善念。二、出世間無漏正念,即依無漏之正見能思惟諦境,而與無漏作意相應的明記不忘之念。 【平等性智】唯識宗所立四智心品之一。修唯識行者,在十地的初地入心,斷分別起的我法二執,此時第六識轉為下品的妙觀察智;第七識亦同時轉為下品平等性智。至第七遠行地,第六識轉為中品的妙觀察智,第七識亦同轉為中品平等性智。到第十法雲地滿心,金剛喻定現前時,第六識轉為上品的妙觀察智,第七識亦同轉為上品平等性智。《心地觀經》卷二曰:『平等性智,轉我見智,得此智慧,是以能證自他平等二無我性,如是名為平等性智。』《成唯識論》卷十曰:『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恆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相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參閱『四智心品』條。 【平等性智相應位】末那三位之一,即生起無漏平等性智之位,菩薩修法空觀入見道位,又於修道位起法空智果及證得佛果,轉第七識為平等智,稱平等性智相應位。 【印順】當代佛學大師。浙江寧海人,清光緒三十二年(一九○六)生。二十五歲於普陀山福泉庵,依清念老和尚出家,法名印順,號盛正,旋受具戒於天童寺,曾就學於閩南佛學院、及武昌佛學院研究部。中日戰爭期間,任教於重慶漢藏教理院。民國三十七年,在奉化雪竇寺主編『太虛大師全書』。民國四十二年由香港來台港,先後任善導寺住持,海潮音雜誌社社長。繼而在新竹青草湖畔創建福嚴學舍,在台北創建慧日講堂,時人尊為導師。導師著作等身,輯為『妙雲集』,其中《唯識學探源》一書,探討原始佛教及部派佛教時代的唯識思想,為研究唯識者必讀的重要著作。 【印順定】唯識家於四善根位之忍位中,發下品如實智,觀所取之境為空無,而決定印持之;由此印持而觀能取之識,亦如境之為空,而順樂忍可之,如此印前順後之定,稱為印順定。其修行之次第如下:即先於下忍發如實智,觀所取之境為空無而印持之;次於中忍觀能取之識為空無而忍可之;後於上忍,則對能取之空無加以印持之。見《成唯識論》卷九。 【白黑二業】即善惡二業,白業可感淨妙清淨的樂果,黑業可感穢惡不淨的苦果。此又可開為四種:一、白白業:善業而感樂果者,因果皆為淨白,故名白白業。二、黑黑業:惡業而感苦果者,因果皆為黑穢,故名黑黑業。三、白黑業:善惡交參者,名白黑業。四、不白不黑業:離白黑之相者,即無漏業。 【功能】功能,指有功用的能力,以能生結果而名。《成唯識論演秘》卷二曰:『能生果法,名為功能。(中略)功能即是種子異名。』熊十力《唯識名相新釋》卷下有雲︰『攝論始立功能,而未詳所由。世親以後,十師迭起,遂以此為興諍之事。……』事實上,『功能』二字不自《攝論》始,早在《大毗婆沙論》中即有此一名詞的出現。《婆沙論》卷三十九有云: 『謂有為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得力時生,失力時滅。得士用時生,失士用時滅。得增上時生,失增上時滅。得功能時生,失功能時滅。熾然時生,萎歇時滅。增進時生,衰退時滅。與舉時生,墮落時滅。猛利時生,遲鈍時滅。滋茂時生,枯萃時滅。和合時生,離散時滅。故有轉變。複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作用轉變。(中略)若依功能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未來世有生等功能,現在世有滅等功能,過去世有與果功能。故有轉變。』 《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十四亦云︰『謂有為法,若能為因,引攝自果,名為作用,若能為緣,攝助異類,是謂功能。如前已辯。一切現在,皆能為因,引攝自果,非諸現在,皆能為緣,攝助異類。謂闇中眼,或有功能被損害者,便於眼識不能為緣攝助令起。然其作用非闇所損,定能為因引當眼故。由斯作用、功能有別。然於同類相續果生有定不定,攝引勢力名為作用,亦名功能。若於異類相續果生,但能為緣攝助令起。此非作用,但是功能。』 此謂能引生自果的力用稱為作用,此種作用,也是引生自果的因。能攝助異類的勢力稱為功能,此種作用是緣,不是因。經部及唯識家將生種子之果的力用稱為功能。有部所說與此大致相同,也是將生果的一種力用稱為功能。 【立因】為五因之一。指任持地、水、火、風等四大種所造之諸色法,任持四大種所造之色法,譬如大地之任持萬物。參閱『五因』條。 【句身】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這是表達完整意義的句子,用以詮釋諸法的差別意義。《百法直解》曰:『句身者,句詮諸法差別,如眼無常耳無常等種種道理。』而《百法纂釋》中則謂:『言句身者,單句為句,如菩薩等。二句為句身,如大菩薩等。三句以上為多句身,如文殊菩薩普賢菩薩等。以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故。』這是為說明事物之間的關係,而假名施設的語言名詞。 【失念心所】唯識宗立五位百法,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大隨煩惱心所之一。失念即是遺忘,心意散亂,對於所修善法不能明記。《成唯識論》曰:『云何失念?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謂失念者心散亂故。』見《成唯識論》卷六。 【可見有對色】可見,指肉眼可見者;有對,指由極微細物質組成而具有障礙之性者。可見有對色,即指色境。又作有見有對色。蓋色法有眼等五根、色等五境及無表色等十一種,其中,色境為可見有對色,眼等五根與聲等四境為不可見有對色,無表色為不可見無對色。如山河大地、草木器物等,具有色彩、形體,而能障礙其他物質者,皆為可見有對色。 【布施波羅蜜多】布施為六念之一,四攝法之一,六波羅蜜及十波羅蜜之一。此處僅就十波羅蜜多而言。修唯識行,入修道位,修十種勝行,十勝行即是十波羅蜜多。其中第一即是布施波羅蜜多,布施有三種:一財施,以金錢財物給濟貧困,以資益其身。二無畏施,以大無畏精神救人脫離險難,解除其恐怖心理,以資益其心。三法施,隨宜說法,以資益其善根。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十波羅蜜』條。 【他受用土】唯識宗所立的四種佛土之一,又稱他受用身依他受用土。亦即實報土,佛以大慈悲力,隨十地菩薩所宜,變為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他受用身依之而住。住。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四土』條。 【玄奘】玄奘大師,是我國的四大譯經家之一,也是唯識宗的開創人。他俗家姓陳、名禕,河南偃師人,隋文帝開皇二十年出生。有兄長捷,早年在洛陽淨土寺出家,玄奘亦於十三歲時隨兄出家。唐高祖武德元年,與兄同入長安,尋赴成都參訪。武德五年受具戒後重回長安,依法常、僧辯二大德聽《攝大乘論》,他以諸師所說,各異宗途,聖典亦有隱晦,不知所從,乃欲西行天竺以明之。表請不許,奘師不為所屈,乃就番人學書語,唐太宗貞觀三年,私髮長安,途中歷經險阻,歷時四年,始抵中天竺,於那爛陀寺,依戒賢論師學《瑜伽師地論》及『十支論』奧義五年。復從勝軍居士學《唯識抉擇論》及《莊嚴經論等論典》二年,於貞觀十九年回國,由天竺回國之時,攜回梵典六百五十餘部,歸國後廣譯經論,先後譯出七十五部,一千三百餘卷,其中關於法相唯識一系的,有:《解深密經》五卷、《瑜伽師地論》一百卷、《辨中邊論》三卷、《攝大乘論》三卷、《顯揚聖教論》二十卷、《大乘五蘊論》、《大乘百法明門論》、《瑜伽師地論釋》、《觀所緣緣論》、《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頌》等各一卷,及以十大論師的《唯識三十頌釋論》百卷,糅集而成成唯識論十卷。同時他也譯出了小乘說一切有部的論典,如《阿毗達磨發智論》及六足論,《大毗婆娑論》、《俱舍論》等。玄奘於唐高宗麟德元年示寂,享年六十五歲。由於他廣譯法相唯識一系的經論,他的上座弟子窺基復加以弘揚,由此開創了我國的唯識宗。 【功用地】指初地至七地的菩薩階位。菩薩於各種修行階段中,初地以上,到第七地之菩薩,雖然已證得真如,然猶須加行用功,故稱為功用地;而八地以上菩薩,無須再藉加功用行,自然功德增進,則稱為無功用地。《成唯識論》卷九載:『八地以上,純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惱,永不現行。』 【尼乾子外道】印度古代六師外道之一,此外道因以修苦行,離世間之衣食束縛,而期遠離煩惱之結與三界之系縛,故有離系、不系等譯名。又此外道不以露形為恥,故世人貶稱為無慚外道、裸形外道。開祖為勒沙婆,至尼乾陀若提子時,為中興之祖。後世則稱之為耆那教。尼乾陀若提子入寂後,此外道分成空衣、白衣二派。空衣派主倡不著衣而裸體生活,一般稱為裸形外道、露形外道。白衣派則流行於北印度之僧訶補羅國一帶,為避寒氣而著白衣,此或即其分裂為二派之原因。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一。 【出離】出離是超出、脫離之意。即出離迷界出生死輪迴之苦,而成辦佛道,以達於解脫之境,亦即出離三界之牢獄,了脫惑業之系縛,故一般有『出離三界』、『出離生死』的慣用語。《瑜伽師地論》卷七十載,出離有二種,即:一、出離三惡趣而趣向人天的善趣,二、出離生死輪迴而趣向三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