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譯註 · 十二陵 第七
[說明] 本篇說明治軍處事的各種應注意的事項,意思是說要做到前十二條,避免後十二條。
威在於不變。惠在於因時。機在於應事①。戰在於治氣。攻在於意表②。守在於外飾③。無過在於度數④。無(因)[困]在於豫備⑤。慎在於畏小。智在於治大。除害在於敢斷⑥。得眾在於下人⑦。
悔在於任疑。孽在於屠戮⑧。偏在於多私。不祥在於惡聞己過。不度在於竭民財。不明在於受間。不實在於輕發。固陋在於離賢⑨。禍在於好利。害在於親小人。亡在於無所守。危在於無號令。
注 釋
① 機一機智謀略。
② 意表——意外。
③ 外飾——指偽裝、蔭蔽。
④ 度數——指處理事情掌握的分寸。
⑤ 困——原作因,從鄂局本改。豫——同預。
⑥ 斷——斬斷,斬決,誅殺。
⑦ 下人——指謙虛待人。
⑧ 戮(lù路)——殺。
⑨ 固陋——見識淺,孤陋寡聞。
譯 文
威嚴在於不輕易改變決定,給人恩惠在於適時。機謀在於適應事物的變化。打仗在於激勵士氣。進攻在於出敵意外。防守在於蔭蔽自己的力量。不犯錯誤在於掌握處理事物的分寸。不陷入困境在於事前有準備。謹慎在於警惕小事情上犯過失。智慧在於能治理大事。除奸害在於敢於斬決壞人。得人心在於謙虛待人。
後悔在於狐疑失機。罪孽在於肆意屠殺。辦事不公正在於私心重。不吉利在於厭惡聽到自己的過失。揮霍無度在於耗盡民財。不明事理在於受人離間。勞而無功在於輕舉妄動。見識淺在於脫離了賢能的人。惹禍在於貪圖財利。招害在於親近壞人。喪失土地在於沒有認真防守。危亂在於沒有嚴明的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