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形上學導論 · 前言 論一切形上學知識的特點
第一節 形上學的源泉
如果想要把一種知識建立成為科學 ,那就必須首先能夠準確地規定出沒有任何一種別的科學與之有共同之處的、它所特有的 不同之點;否則各種科學之間的界線就分不清楚,各種科學的任何一種就不能徹底地按其性質來對待了。
這些特點可以是對象 的不同,或者是知識源泉 的不同,或者是知識種類 的不同,或者是不止一種,甚至是全部的不同兼而有之。一種可能的科學和它的領域的概念,首先就根據這些特點。
先說形上學知識的源泉 。形上學知識這一概念本身就說明它不能是經驗的。形上學知識的原理(不僅包括公理,也包括基本概念)因而一定不是來自經驗的,因為它必須不是形而下的(物理學的)知識,而是形而上的知識,也就是經驗以外的知識。這樣一來,它就既不能根據作為真正物理學的源泉的外經驗,也不能根據作為經驗心理學的基礎的內經驗。所以它是先天的知識,或者說是出於純粹理智和純粹理性的知識。
不過,講到這裡,它同純粹數學仍然區別不開,因此就必須把它叫做純粹哲學知識 。至於這一術語的意義,請參看《批判》第712頁起 [1] ,在那裡,理性的這兩種使用上的區別解釋得很明白,很充分。關於形上學的源泉,就講到這裡為止。
第二節 唯一可以稱之為形上學的一種知識
甲、綜合判斷和分析判斷之間的一般區別
形上學知識只應包含先天判斷,這是它的源泉的特點所決定的。不過,各種判斷,無論其來源以及其邏輯形式如何,都按其內容而有所不同。按其內容,它們或者僅僅是解釋性的 ,對知識的內容毫無增加;或者是擴展性的 ,對已有的知識有所增加。前者可以稱之為分析 判斷,後者可以稱之為綜合 判斷。
分析判斷在謂項裡面所說到的實際上沒有不是在主項的概念裡面想到過的,雖然不是那麼清楚,也不是那麼有意識。當我說:「一切物體都是有廣延的」,我一點都沒有把我關於物體的概念加以擴大,而只是對它加以分析,因為在做出判斷之前,廣延已經在這個概念里被實際想到了,雖然並沒有明白說出來;所以這個判斷是分析判斷。相反,「某些物體是有重量的」這一命題卻在它的謂項裡面包含了物體的一般概念里所沒有實際想到的東西;它給我的概念增加了一點東西,從而擴大了我的知識,所以這個判斷就必須稱之為綜合判斷。
乙、一切分析判斷的共同原理是矛盾律
一切分析判斷完全根據矛盾律,而且就其性質來說,都是先天知識,不論給它們作為材料用的概念是不是經驗的。因為一個肯定的分析判斷的謂項既然事先已經在主項的概念里被想到了,那麼從主項里否定它就不能不陷於矛盾;同樣道理,在一個否定的分析判斷里,它的反面也必然要從主項而被否定,當然也是根據矛盾律。下面兩個命題就是這樣:一切物體都是有廣延的;沒有物體是沒有廣延的(單一的)。
就是由於這個道理,一切分析命題都是先天判斷,即使它們的概念是經驗的。比如,黃金是一種黃色金屬;因為,為了知道這個,我在我的黃金的概念(這個概念是:這個物體是黃色的,是金屬)以外,不需要更多的經驗:因為我的概念恰好就是這個,我只要對它加以分析就夠了,用不著在它以外再去找別的什麼東西。
丙、綜合判斷除矛盾律外,還要求另外一種原理
有後天綜合判斷,這是來自經驗的;但是也有確乎是先天的綜合判斷,是來自純粹理智和純粹理性的。二者有一點是一致的,即絕不能只根據分析原則,即矛盾律,還要求一種完全不同的原則,儘管永遠必須符合矛盾律,不論從什麼原則得出來的;因為無論什麼都不能違背矛盾律,儘管並非任何東西都是能從它推出來的。我先把綜合判斷歸類一下。
1 經驗判斷 [2] 永遠是綜合判斷。讓一個分析判斷以經驗為根據,那是不合情理的,因為我用不著超出我的概念去做這種判斷,也用不著從經驗去證明它。一個物體是有廣延的,這是一個先天確立了的命題,並不是一個經驗判斷。因為在藉助於經驗以前,我在概念里早已具有我的判斷的一切條件,我只要按照矛盾律從這個概念里抽出謂項來就夠了,這樣,判斷的必然性也就同時被意識到了,這種必然性 是經驗無從教導我的。
2 數學判斷 全都是綜合判斷。這一事實儘管是千真萬確的,並且在其後果上非常重要,卻似乎一向為人類理性的分析家們所完全忽視,甚至同他們所料想的恰恰相反。由於看到數學家們的推論都是按照矛盾律進行的(這是任何一種無可置疑的可靠性的本性所要求的),人們就以為〔數學的〕基本原理也是通過矛盾律來認識的。這是非常錯誤的。因為一個綜合命題固然要根據矛盾律才能被理解,但是必須有另外一個綜合命題做為前提,由那個命題才能推出這個命題來,而永遠不能只通過這個定律本身來理解。
首先必須注意的是:真正的數學命題永遠不是經驗的判斷,而是先天的判斷,因為帶有必然性,這種必然性不是從經驗中所能得到的。如果大家不同意我這種說法,那麼好吧,我就把我的命題限制在純粹數學上;純粹數學 這一概念本身就說明它包含的不是經驗的知識,而是純粹先天的知識。
大家可以把7+5=12這個命題先想成是一個分析命題,是按照矛盾律從「7」與「5」之和這一概念得來的。然而經過進一步檢查就可以看出,「7」與「5」之和這一概念所包含的只是兩個數目之合而為一,絕對想不出把二者合起來的那個數目是什麼。「12」這一概念是絕不能僅僅由於我想到「7」與「5」之和而能想出來的,不管我把我關於像這樣的一個可能的和數的概念分析多久,我也找不出「12」來。我們必須超出這些概念,藉助相當於這兩個數目之一的直觀,比如說,用5個指頭,或者(像塞格納在他的《算學》 [3] 里所用的那樣)用五個點,把直觀所給的「5」的各單位一個、一個地加到「7」的概念上去。這樣我們就通過7+5=12這個命題實際上擴大了我們的概念,並且在第一個概念上加上了一個新的概念,而這個新的概念是在第一個概念里所沒有想到過的。因此算學命題永遠是綜合的,而且隨著我們所採取的數字越大就越明顯,因為那樣我們就看得清楚,無論我們把我們的概念翻轉多少遍,如果不藉助於直觀而只是一個勁兒地把我們的概念分析來分析去,我們是一輩子也得不到和數的。
純粹幾何學的一切公理也同樣不是分析的。「直線是兩點之間最短的線」,這是一個綜合命題;因為我關於「直」的概念決不包含量,只包含質。所以「最短」這一概念完全是加上去的,用任何分析都不能從直線的概念里得出來,在這上面必須藉助於直觀,只有直觀能使綜合成為可能。
幾何學家們所訂立的其他一些原理雖然實際上是分析的,並且是根據矛盾律的,不過,作為同一命題,它們只做為在方法上連接之用,而不做為原理之用,比如a=a,全等於其自身,或者(a+b)>a,全大於分。而即使是這些命題,儘管單從概念上來說它們被認為是有效的,但在數學上它們之所以被承認,也僅僅是因為它們能夠在直觀里被表象出來。
我們平常相信,這樣無可置疑的判斷,其謂項已經包含在我們的概念里了,因而這種判斷是分析判斷。實際上這不過是同語反覆。我們是應該 把某一個謂項用思想加到已有的概念上去的,並且這種必然性就結合在概念上。然而問題並不在於我應該 把什麼東西思想 到已有的概念上去,而在於我們在這些概念里實際上 (雖然是模糊地)思想到 什麼東西;而且這樣就顯出是謂項必然地結合到那些概念上去,不過不是直接地,而是藉助於一種必須加進來的直觀。 [4]
純粹數學 知識的實質和它同其他一切先天知識相區分的特點,在於絕不是通過概念得出來的 ,而永遠只是通過構造概念得出來的(見《批判》,第713頁 [5] )。數學在命題里必須超出概念達到與這個概念相對應的直觀所包含的東西,因此,數學命題都是綜合的,永遠不能、也不應該通過概念的解析(也就是,通過分析)來得到。
我不能不指出:忽視了這種很自然的、看起來是微不足道的意見,這給哲學帶來了什麼樣的危害。休謨感到,作為一個哲學家的本分,應該把目光放在全部純粹的先天知識的領域上,人類理智就是在這個領域裡要求這樣巨大的產業的;這時,但恰恰這時他卻毫不在意地從這塊國土上割下全部而且是最重要的一個省份——純粹數學,因為他想:數學的性質,姑且說數學的憲法,是以完全不同的原則為根據的,即單獨根據矛盾律。並且,即使他沒有像我現在這樣把命題正式地、普遍地區分開來,或者使用同樣的名稱,但是他等於說:純粹數學只包含分析命題,而形上學則包含先天綜合命題。在這上面他就大錯而特錯了,而且對他的整個觀點來說,這個錯誤有著決定性的不良結果。假如不是犯了這個錯誤,他本來可以把他關於我們的綜合判斷的來源問題遠遠擴展到他的形上學因果性概念以外去,甚至擴展到數學的先天可能性上,因為他一定會把數學也看做是綜合判斷。那樣一來,他就絕不能把他的形上學命題僅僅以經驗為根據,免得把純粹數學公理也歸之於經驗,而像他這樣的高明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同形上學結伴,會使數學不致冒受虐待的風險,因為對形上學的打擊也一定會落到數學身上,而這並不是,也不可能是他的意圖。這樣一來,這位高明人就必然會考慮我們目前所考慮的,而他的不可模擬的漂亮文筆,會使這些考慮得到無窮收益。
3 [6] 真正的形上學判斷 全都是綜合判斷。必須把屬於形上學的 判斷同真正的形上學 判斷區分開來。很多屬於形上學的判斷是分析判斷,這些判斷對形上學判斷來說只是一些工具,而形上學判斷才是這門科學的唯一目的,它們永遠是綜合判斷。因為,如果概念是屬於形上學的,比如「實體」這一概念,那麼單單從分析這些概念而做出來的判斷也必然是屬於形上學的,比如「實體僅僅是做為主體而存在的東西」,等等;我們通過幾個這樣的分析判斷來探討概念的定義。但是,分析形上學所包含的純粹理智概念,同分析任何別的、不屬於形上學的、甚至是經驗的概念(比如:空氣是一種有彈性的流體,其彈性不因任何已知的冷度而消失),在方法上是一樣的。由此可見,是不是真正形上學的東西,決定於概念,而不決定於分析判斷;因為這門科學在產生先天知識上是有某種特殊的東西,這個特點使之能同其他理性知識區分開來。這樣,「在事物中的一切實體都是常住不變的」這一命題就是一個綜合的、真正的形上學命題。
如果人們把構成形上學的材料和工具的先天概念,事先按照既定的原則聚到一起,那麼對這些概念的分析就有很大的價值;人們因此就可以把它當做一個特殊部分,當做一種philosophia definitiva〔解說哲學〕來講解,它只包含屬於形上學的一些分析命題,應該同構成形上學本身的一切綜合命題分別對待。實際上,這些分析只有在形上學上,也就是在有關綜合命題時,才有很大用處。這些綜合命題應該是由原先分析了的那些概念產生的。
總結本節:形上學只管先天綜合命題,而且只有先天綜合命題才是形上學的目的。為此,形上學固然需要對它的概念,從而對分析判斷,進行多次的分析,但是所用的方法和在其他任何一個知識種類里所用的方法沒有什麼不同,即只求通過分析來使概念明晰起來。不過,不單純根據概念,同時也根據直觀,來產生 先天知識,以及最後,當然是在哲學知識上,產生 先天綜合命題,這才做成形上學的基本內容。
第三節 附釋——關於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的一般區分
對於批判人類理智來說,這一區分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在這方面值得被稱做是典範的 ,雖然我不知道它會在別的方面有什麼大用處。而且我就是在這裡看出了為什麼教條主義哲學家們(他們一向在形上學本身里,而不是在它以外,一般是在純粹理性的法則里,尋找形上學判斷的源泉)忽視了這一顯而易見的區分,以及為什麼傑出的伏爾夫和他的英明的追隨者包姆葛爾頓 [7] 能夠在矛盾律里尋找充足理由律的證明,而充足理由律顯然是綜合的。相反,在洛克的《人類理解論》里我碰到了這種區分的跡象。因為在該書第四卷第三章第九節及其次各節,他談到了表象在判斷里各種連結與其源泉,他把其中一种放在同一或矛盾里(分析判斷),把另外一种放在觀念在一個主體中的並存里(綜合判斷),在這以後,他在第十節里承認我們對後者的(先天)知識是非常狹窄的,幾乎沒有什麼。不過在他關於這一類知識所說的話里,準確的、可以做成規律的東西太少了,以致人們——連休謨也在內——對這一類命題不加考慮,那是毫不為奇的。因為這樣一些一般的然而是確定的原理,是不容易從別人那裡學到的,那些人,他們對於這些原理連自己也還僅僅是模模糊糊地意識到一點。
人們必須首先用自己的思考來達到這些原理,然後在別處,在他們當初確實沒有遇到的地方也就遇到了它們,因為當初連著者們自己都還不知道像這樣的一種想法曾經是他們的意見的根據。自己從來不做獨立思考的人們,當別人在早已被說過的、雖然在一向沒有人看出過的地方把這一切事情給他們指出來以後,他們卻具有足夠的英明去發現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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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純粹理性批判》德文第二版第740頁起,二、先驗方法論第一章,第一節。康德在那裡講哲學知識和數學知識二者之間的區別,其中主要的是:「哲學知識是從概念得來的理性知識,數學知識是從概念的構造得來的理性知識。」「哲學知識只是在一般中看個別,數學知識是在個別中看一般。」——譯者
[2] 「經驗判斷」和「經驗的判斷」在康德看來是有區別的。參看第十八節。——譯者
[3] Segner:《數學入門》,1773年(第二版)。——譯者
[4] 德國哲學家法伊欣格爾(Vaihinger,1852—1933)曾指出:「印刷者把『純粹數學知識的實質……』一直到『這才做成形上學的基本內容』為止的這幾段錯誤地排在第四節里,而這幾段是同第二節的結尾『而是藉助於一種必須加進來的直觀』在邏輯上是緊密相接的。」這個意見是正確的。德文施密特版就是根據法伊欣格爾的意見把這五段提到這裡。——譯者
[5] 《純粹理性批判》德文第二版,第741頁,二、先驗方法論,第一章,第一節。「數學知識是從概念的構造得出來的理性知識。構造一個概念,意即先天地提供出與概念相對應的直觀來。」——譯者
[6] 德文施密特版和卡勒斯(P.Carus)的英譯本、巴克斯(E.B.Bax)的英譯本里沒有「3.」,但是德文舒爾茨(Schulz)版和吉布蘭(Gibelin)的法文譯本在這裡卻保留了這個「3.」。按照內容,這裡應該有「3.」。——譯者
[7] Christian Wolff(1679—1754),Alexander Baumgarten(1714—1762),德國萊布尼茨—伏爾夫學派的唯心主義哲學家。——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