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朗史講演錄 · 第十九篇 宇文氏之府兵及關隴集團(附鄉兵)
(一)北周統治者宇文氏之由來
《周書》一《文帝紀上》記宇文氏的由來及宇文泰的家世、經歷略云:
「太祖文皇帝姓宇文氏,諱泰,字黑獺,代武川人也。其先出自炎帝神農氏。九世至侯豆歸,為慕容晃所滅。其子陵率甲五百歸魏。天興初,徙豪傑於代都,陵隨例遷武川焉。陵生系,系生韜,韜生肱。正光末,沃野鎮人破六汗拔陵作亂,遠近多應之,其偽署王衛可孤徒黨最盛,肱乃召鄉里斬可孤。後避地中山。遂陷於鮮于修禮。修禮令肱還統其部眾,後為定州軍所破,歿於陣。太祖(宇文泰)少隨德皇帝(宇文肱)在鮮于修禮軍,及葛榮殺修禮,榮遂任以將帥。會爾朱榮擒葛榮,定河北,太祖隨例遷晉陽。榮遣賀拔岳討(元)顥,太祖與岳有舊,乃以別將從岳。万俟丑奴作亂關右,孝莊帝遣爾朱天光及(賀拔)岳等討之,太祖遂從岳入關。」
《元和姓纂》上聲九麋韻宇文下記宇文之所從出及其含義云:
「本出遼東南單于之後,或雲以系炎帝神農,有嘗草之功,俗呼草為俟汾,音轉為宇文。」
《隋書》六一《宇文述傳》記武川與宇文氏云:
「代郡武川人也。本姓破野頭,役屬鮮卑俟(侯)豆歸,後從其主為宇文氏。」
《周書》一一《晉盪公護傳》記有宇文護母(宇文泰嫂)給宇文護寫的一封信,信中提及六鎮起兵後,宇文氏經歷,所云與《周書·文帝紀上》一致。其言云:
「昔在武川鎮生汝兄弟。鮮于修禮起日,吾之閨家大小,先在博陵郡住。相將欲向左人城,行至唐河之北,被定州官軍打敗。汝祖(宇文肱)及二叔時俱戰亡。汝叔(宇文泰)將兵邀擊,吾及汝等,還得向營。汝時年十二,共吾並乘馬隨軍,可不記此事緣由也?於後,吾共汝在受陽住。(《魏書》一〇六上《地形志上》并州太原郡有受陽縣。)其後爾朱天柱亡歲,賀拔阿斗泥(賀拔岳,字阿斗泥)在關西,遣人迎家累。時汝叔(宇文泰)亦遣奴來富迎汝及(賀蘭)盛洛等。」
據此可知:一,宇文氏本遼東匈奴南單于之後,宇文為俟汾的音轉,有「草」意。然而宇文氏所居的遼東之地,乃鮮卑之地。宇文之先有葛烏菟者,「鮮卑慕之,奉以為主」。(《周書·文帝紀上》)後代鮮卑化了,故《隋書·宇文述傳》謂宇文俟(侯)豆歸為鮮卑。宇文俟豆歸為宇文泰的九世祖。二,宇文俟豆歸之子宇文陵「率甲騎五百歸魏」,道武帝天興初「徙豪傑於代郡,陵隨例遷武川」。從此以後,宇文氏即屢世在武川鎮居住,職業為軍人。三,六鎮起兵之初,宇文肱曾糾合鄉里,斬破六韓拔陵所署王衛可孤,後乃流移中山。從宇文護母親的信中,可知宇文氏家族都到了中山。由此追隨鮮于修禮與葛榮。葛榮失敗,宇文氏隨六鎮軍人一起,被遷往晉陽。宇文護的母親說她與宇文護在受陽住,受陽、晉陽均屬於太原邵。《文帝紀上》所謂「隨例遷晉陽」,當是以晉陽為重鎮,包舉旁縣而言。宇文泰之所以能到關中去,是由於賀拔岳的關係。孝莊帝派爾朱天光和賀拔岳西征万俟丑奴,宇文泰隨賀拔岳入關。以此,宇文泰得以在關中崛起。
(二)東西魏的形勢,府兵制的創立
六鎮軍人主要為高歡所得,宇文泰底下「軍士多是關西之人」(《周書·文帝紀上》)。從高歡與宇文泰之間的戰爭來看,西魏宇文泰弱於東魏高歡。對宇文泰來說,如果不建立一支新的軍隊,是難以與高歡爭衡於中原的。
《北齊書》二四《杜弼傳》記宇文泰曾招誘過六鎮軍人。其言云:
「弼以文武在位,罕有廉潔,言之於高祖(高歡)。高祖曰:『弼來,我語爾,天下濁亂,習俗已久,今督將家屬多在關西,黑獺常相招誘,人情去留未定,江東復有一吳兒老翁蕭衍者,專事衣冠禮樂,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為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網,不相饒借,恐督將盡投黑獺,士子悉奔蕭衍,則人物流散,何以為國?爾宜少待,吾不忘之。』 」
這確實是高歡面臨的問題。可是宇文泰利用家屬招誘高歡督將的計謀,並未奏效。在戰爭中,宇文泰雖有勝利之時,但基本上處於劣勢。《周書》二《文帝紀下》記沙苑等戰役云:
「大統三年冬十月壬辰,至沙苑,距神武(高歡)軍六十餘里,遂進軍至渭曲,背水東西為陣,大破之。齊神武夜遁,追至河上。前後虜其卒七萬,留其甲士二萬,還軍渭南。大統四年八月,太祖至谷城,莫多婁貸文、可朱渾元來逆,臨陣斬貸文,元單騎遁免,悉虜其眾送弘農。及旦,太祖率輕騎追之,至於河上。大捷,斬高敖曹,虜其甲士一萬五千。」
這可說是很大的勝利,可是《文帝紀下》續云:
「是日置陣既大,首尾懸遠。獨孤信、李遠居右,趙貴、恰峰居左,戰並不利。開府李虎、念賢等為後軍,遇信等退,即與俱還。由是乃班師,洛陽亦失守。」
此即芒山之役,先勝後敗。此役失利,影響不小。緊接「洛陽亦失守」,《文帝紀下》續云:
「大軍至弘農,守將皆已棄城西走,所虜降卒在弘農者,因相與閉門拒守。進攻,拔之。大軍之東伐也,關中留守兵少,而前後所虜東魏士卒,皆散在民間,乃謀為亂。及李虎等至長安,計無所出,乃與公卿輔魏太子出次渭北,關中大震恐,百姓相剽劫,於是沙苑所俘軍人趙青、雍州民於伏德等遂反。魏帝西止閿鄉,遣太祖討之,關中於是乃定。」
由此可見大統四年芒山之敗,對西魏震動之大。《文帝紀下》續云:
「大統九年,太祖以芒山之戰,諸將失律,上表請自貶。魏帝報曰:『宜抑此謙光,恤予一人。』於是廣募關隴豪右以增軍旅。」
這是大統九年的芒山之敗。大統九年是建立府兵制的後一年。從中可以看到建立府兵制及廣募關隴豪傑以增軍旅,與邙山之戰的關係。
關於府兵制的建立,《北史》五《魏本紀·文帝紀》云:
「(大統)八年三月,初置六軍。」
又《文獻通考》一五一《兵考三》云:
「周太祖輔西魏時,用蘇綽言,始仿周典,置六軍。」
《周書》一六傳末云:
「初,魏孝莊帝以爾朱榮有翊戴之功,拜榮柱國大將軍,位在丞相上。榮敗後,此官遂廢。大統三年,魏文帝復以太祖建中興之業,始命為之。其後功參佐命,望實俱重者,亦居此職。自大統十六年以前,任者凡有八人。太祖位總百揆,督中外軍。魏廣陵王欣,元氏懿戚,從容禁闈而已。此外六人,各督二大將軍,分掌禁旅,當爪牙禦侮之寄。當時榮盛,菓與為比。故今之稱門閥者,咸推八柱國家雲。」(柱國大將軍八人是:宇文泰、元欣、李虎、李弼、獨孤信、趙貴、于謹、侯莫陳崇。)
所謂「六軍」,即指六柱國大將軍所領之軍。在大統十六年以前,柱國大將軍名義上有八個,實際上為六個。宇文泰「位總百揆,督中外軍」;元欣以「元氏懿戚,從容禁闈而已」。始建府兵,所以設八柱國,是仿照鮮卑八部、八國之制。而六軍則是依據周官之文。
《北史》六十傳末寫到府兵的組織與性質。其言云:
「(柱國大將軍六人,各督二大將軍)每大將軍督二開府,凡為二十四員,分團統領,是二十四軍。每一團,儀同二人。自相督率,不編戶貫。都十二大將軍。十五日上,則門欄陛戟,警晝巡夜;十五下,則教旗習戰。無他賦役。每兵唯辦弓刀一具,月簡閱之。甲槊戈弩,並資官給。」
《玉海》一三八《兵制三》引《鄴侯家傳》及《文獻通考》一五一《兵考三》寫到府兵的成分。《鄴侯家傳》云:「初置府兵,皆於六戶中等已上家有三丁者,選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調。」《通考》云:「籍六等之民,擇魁健材力之士以為之首,盡蠲租調。」所謂「六戶中等已上」、「六等之民」,即中下戶以上六等。在它們中間選擇府兵,與大統九年廣募關隴豪右以增軍旅一致。
尤可注意者,府兵並非只是一個軍事團體,《周書》三《孝閔帝紀》(《北史》九《周本紀上》同)云:
「今二十四軍宜舉賢良堪治民者,軍列九人。」
可見府兵二十四軍有選舉治民官吏之權。
概而言之,從仿照鮮卑八部(八國)之制設八柱國看,從分團統領,自相督率,不編戶貫看,從廣募關隴豪右,籍六等之民為府兵看,從府兵有選擇官吏之權看,府兵制初建,是鮮卑兵制,是部酋分屬制,是兵農分離制,是特殊貴族制。此制之創立,實以鮮卑舊俗為依歸,所以要比附周官之文,不過是籠絡他部下的漢人而已。
(三)關隴本位政策與關隴集團的形成
一、關隴物質本位政策(關於府兵與鄉兵)
宇文泰和高歡都是承六鎮鮮卑化集團反對魏孝文帝漢化政策而興起的人物。只是宇文泰所憑藉的人才、地利,遠在高歡之下。如果要與高歡抗爭,一則須隨順當時鮮卑反對漢化的潮流,二則要有異於高齊的鮮卑化、西胡化,採取漢化的政策。而這種漢化,又須有異於高氏治下洛陽、鄴都及蕭氏治下建康、江陵的二文化系統。宇文泰的辦法是:使蘇綽、盧辯之徒以周官之文比附鮮卑部落舊制,建立府兵制度;廣募關隴豪右、籍六等之民以增軍旅;改易西遷關隴地區的山東人的郡望為關內郡望;府兵將領(及其士卒)改從鮮卑姓,並使之與土地結合。宇文泰比附周官之文,是要把自己與鮮卑化的東魏和繼承漢、魏、晉的梁朝都區別開來;宇文泰以鮮卑部落舊制為依歸,建立有貴族性質的府兵制,改易府兵將領的郡望與姓氏,並使之與土地結合,是要建立起一個足以與東魏、梁朝相抗衡的強有力的關隴集團。
建立府兵,改易府兵將領的郡望與姓氏,並命府兵軍士改從其將領之姓,是宇文泰關中物質本位政策的重要表現之一,也是關隴集團得以形成的重要條件之一,下面加以申述。
關於改郡望。《隋書》三三《經籍志》史部譜系篇序云:
「後魏遷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則諸國之從魏者;九十九姓世為部落大人者,並為河南洛陽人。其中國士人,則第其門閥,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縣姓。及周太祖入關,諸姓子孫有功者,並令為其宗長,仍撰譜錄,紀其所承。又以關內諸州為其本望。」
又《周書》四《明帝紀》(《北史》九《明帝紀》同)云:
「二年三月庚申詔曰:『三十六國九十九姓,自魏氏南徙,咸稱河南之民。今周室既都關中,宜改稱京兆人。」
這是兩次更改郡望,第一次是以關內諸州為入關鮮卑及中國士人的本望,事在周文帝宇文泰時;第二次是改稱京兆人,事在周明帝時。
在這兩次更改郡望之間,在魏恭帝元年,宇文泰曾改府兵諸將的姓為鮮卑姓,諸將所統軍人也改從將領所改之姓。《周書》二《文帝紀下》魏恭帝元年記此事云:
「魏氏之初,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多絕滅。至是以諸將功高者為三十六國後,次功者為九十九姓後,所統軍人,亦改從其姓。」(《資治通鑑》一六五梁元帝承聖三年,「所統軍人」作「所將士卒」。)
改姓完全根據功高與功低,並非一姓改一姓。如楊忠為普六茹氏,楊紹為叱利氏,楊纂為莫胡盧氏;李弼為徒何氏,李虎為大野氏;王雄為可頻氏,王勇為庫汗氏。也有原非同姓而改為同姓者,如改大野氏的,既有李虎,又有閻慶。這是給中原故家易賜蕃姓。
至於「所統軍人(所將士卒)亦改從其姓」,也可找到實例。《隋書》四一《高熲傳》云:
「自雲渤海蓚人也。父賓,背齊歸周,大司馬獨孤信引為僚佐,賜姓獨孤氏。」
同書五五《獨孤楷傳》云:
「本姓李氏,父屯,從齊神武帝與周師戰於沙苑,齊師敗績,因為柱國獨孤信所禽,配為士伍,給使信家,漸得親近,因賜姓獨孤氏。」
高賓為獨孤信僚佐,李屯為獨孤信士伍,均改姓獨孤氏,即改從主將之姓。
改姓包括鮮卑人與漢人。鮮卑人是改回去,如劉氏復為獨孤氏。漢人是將漢姓改為鮮卑姓。所改姓氏根據鮮卑「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一共應為一百三十五姓。據此來看周明帝二年更改「三十六國、九十九姓」的郡望,即一律改稱京兆人,就不僅止是鮮卑人,而且包括改為三十六國、九十九姓之後的漢人在內。
按:陳寅恪老師在《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上篇中,以為《隋志》改郡望之文,「自『其中國士人』至』又以關內諸州為其本望』止一節,實專指漢人而言」。《周書》、《北史》周明帝二年三月庚申詔「指胡人而言」。按《述論稿》出版於一九四四年,上述系據一九四七年聽課筆記。
宇文泰更改府兵將士的郡望與姓氏,是要使他所帶來的山東人與關內人混而為一,使漢人與鮮卑人混而為一,組成一支籍隸關中、職業為軍人、民族為胡人、組織為部落式的強大的軍隊,以與東魏、梁朝爭奪天下。這就在關中地區形成了一個集團——關隴集團。這個集團是一個統治集團。
然而,單是改郡望與姓氏,並不能使這個集團鞏固並持續下去。為使這個集團紮根於關中,宇文泰、蘇綽使府兵將領與關中土地發生了關係。府兵將領都有賜田與鄉兵,他們既是府兵將領,又是關中豪族。將領與關隴豪族的混而為一,使這個集團在關中生了根。下面談一下賜田與鄉兵的問題。
《周書》三六《裴果傳》略云:
「及齊神武敗於沙苑,果乃率其宗黨歸闕。太祖(宇文泰)嘉之,賜田宅、奴婢、牛馬、衣服、什物等。……以功加大都督。」
同書一八《王思政傳》略云:
「嘗被賜園地(《太平御覽》二七六,「地」作「池」),思政出征後,家人種桑果。」
同書一六傳末有云:
「自大統十六年以前,十二大將軍外,念賢及王思政亦作大將軍。然賢作牧隴右,思政出鎮河南,並不在領兵之限。」
這只是舉兩個例子,其實每一個府兵將領都有他的賜田。
鄉兵最初指部曲、奴隸。《周書》一九《宇文貴傳》寫到「元顥入洛,貴率鄉兵從爾朱榮焚河橋」。這裡所謂鄉兵,恐即宇文貴的佃戶、家奴。府兵將領既有賜田,也就一定有佃客、家奴。西魏每用奴婢來作賞賜,于謹征梁還,宇文泰「親至其第,宴語極歡,賞謹奴婢一千口」。(《周書》一五《于謹傳》)前引《裴果傳》,宇文泰除賞賜給他田宅之外,亦賞賜給他奴婢。用於耕田,是佃客奴隸;用於打仗,又是部曲。鄉兵的意義後來有擴大,但是鄉兵的最初含義、鄉兵的核心力暈,無疑是豪族私人的部曲家兵。
府兵為中央軍隊,鄉兵為豪族的私軍,府兵與鄉兵為兩個系統。
下舉《周書》有關鄉兵的史料,以明鄉兵與府兵二十四軍,實為兩個系統。
《周書》二三《蘇綽傳》附弟《椿傳》云:
「(大統)十四年,置當州鄉帥。自非鄉望,允當眾心,不得預焉。(太祖)乃令驛追椿,領鄉兵。其年,加大都督。」
大統十四年是建立府兵制(大統八年)後的第六年,此年「置當州鄉帥」,領鄉兵,可表明鄉兵為府兵之外的一個軍事系統。即在十四年,蘇椿因破槃頭氐有功,加大都督。表明他既是鄉帥,又是一個府兵將領。
同書三二《柳敏傳》云:
「加帥都督,領本鄉兵。俄進大都督。」
柳敏是以府兵將領帥都督的身分為鄉帥,領本鄉兵。
同書三三《王悅傳》略云:
「太祖初定關隴,悅率募鄉里從軍。東魏將侯景攻圍洛陽,太祖赴援,悅又率鄉里千餘人從軍。又領所部兵從達奚武征梁、漢。及梁州平,太祖即以悅行刺史事。魏廢帝二年征還本任,屬改行台為中外府,以儀同領兵還鄉里。」
由此傳可看出鄉兵的私有性質。王悅「率募鄉里從軍」,打侯景,征梁、漢,所率都是本部鄉兵。後來「以儀同領兵還鄉里」。儀同是府兵將領名稱,所謂「領兵還鄉里」,是說此兵本為王悅率募的鄉兵,不屬於府兵範圍,故可以還鄉里。這種兵實際上是王悅的私人的軍隊。
同書三五《裴俠傳》云:
「大統三年,領鄉兵從戰沙苑,先鋒陷陣。」
這是裴俠的私軍。
同書三七《郭彥傳》云:
「大統十二年,初選當州首望,統領鄉兵,除帥都督。」
同書三九《韋瑱傳》云:
「征拜鴻臚卿,以望族兼領鄉兵,加帥都督。」
這裡說得很明白,鄉兵是「兼領」。之所以兼領,是因為韋瑱、郭彥皆為望族或州望。加帥都督是別領府兵。
同書四三《魏玄傳》云:
「及魏孝武西遷,東魏北徙,人情騷動,各懷去就。玄遂率募鄉曲,立義於關南。……每率鄉兵,抗拒東魏。」
魏玄所率抗拒東魏的兵,是他自己的鄉曲,非府兵。
同書四四《泉企傳》略云:
「泉企,上洛豐陽人也。世雄商洛。蕭寶夤反,遣其黨郭子恢襲據潼關,企率鄉兵三千人拒之。齊神武率眾至潼關,企遣其子元禮督鄉里五千人,北出大谷以御之。(後)元禮遂率鄉人襲(洛)州城,斬(東魏刺史杜)窋。」
泉企、泉元禮兩代人率鄉兵、鄉里、鄉人打仗,表明鄉兵可以世襲。之所以能夠世襲,是由鄉兵的私有性質決定。
同書四四《任果傳》云:
「太祖以益州未下,復令果乘傳歸南安,率鄉兵二千人,從(尉遲)迥征蜀。」
任果已作府兵大都督,宇文泰以益州未下,叫他回南安領鄉兵從尉遲迥征蜀。南安為任果的故鄉,叫他去率南安鄉兵從征,也就是叫他去率私軍從征。
凡此皆可說明鄉兵和府兵的不同。鄉兵是地方豪族的部曲。宇文泰使府兵將領與土地發生聯繫,把府兵將領都變成了關隴地區的豪族。府兵將領豪族化,有土地,有部曲(鄉兵〉,是關隴集團變得牢不可去的關鍵所在。
《舊唐書》五八《柴紹傳》附《平陽公主傳》略云:
「高祖第三女也。義兵將起,公主與紹並在長安,遣使密召之。紹即間行赴太原。公主乃歸鄠縣莊所,遂散家資,招引山中亡命,得數百人,起兵以應高祖。時有胡賊何潘仁聚眾於司竹園,自稱總管,未有所屬。公主遣家僮馬三寶說以利害,潘仁攻鄠縣,陷之。三寶又說群盜李沖文、向善志、丘師利等,各率眾數千人來會。及義軍渡河,公主引精兵萬餘與太宗軍會於渭北。」
同書二《太宗紀上》略云:
「高祖第二子也。隋開皇十八年十二月戊午,生於武功之別館。」
平陽公主在鄠縣既有莊所,也就有佃戶、奴婢(如馬三寶)。此種佃奴也就是她的部曲。她所招引的何潘仁等人,都是她的鄉曲。唐取關中,進展迅速,平陽公主的接應,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須知李氏從西魏大將軍李虎起,已變成關中豪族,擁有自己的田莊與部曲。平陽公主在鄠縣的莊所與家僮反映了這個情況。唐太宗李世民的出生地武功似為唐室所依託之地。武功在渭北,渭北為李世民與平陽公主會師之地。唐室為關隴集團最後一個代表,宇文泰將帶來的人與新地區發生密切關係,變成豪族,形成集團,至唐可以看得很清楚。
二、關隴文化本位政府(關於行周禮)
宇文泰的關隴本位政策的另一個表現,是關隴文化本位政策。宇文泰為了對抗高氏與蕭梁,必應別有一個精神上獨立的、自成系統的文化政策,以維繫關隴地區胡漢諸族的人心,使之成為一家,從思想文化上鞏固關隴集團。
宇文泰的關隴文化本位政策,要言之,即陽傅《周禮》經典制度之文,陰適關隴胡漢現狀之實。內容是上擬周官的古制。但終是出於一時的權宜之計,以故創製未久,子孫已不能奉行。茲略作銓釋。
《周書》二《文帝紀》(《北史》九《周本紀》同)略云:
「魏恭帝三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禮,建六官。初,太祖以漢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統中,乃命蘇綽、盧辯依周制改創其事,尋亦置六卿官,然為撰次未成,眾務猶歸台閣,至是始畢,乃命行之。」
《北史》五《魏本紀》云:
「大統十四年五月以安定公宇文泰為太師,廣陵王欣為太傅,太尉李弼為大宗伯,前太尉趙貴為大司寇,以司空于謹為大司空。」
《通鑑》一六一梁太清二年五月載此事,胡注云:
「宇文相魏,仿成周之制建官。」
按《北史》、《通鑑》所云,即《周書》二《文帝紀》所謂大統中置六卿官。
《周書》二四《盧辯傳》(《北史》三〇《盧同傳》附《辯傳》略同)又云:
「盧辯,范陽涿人,累世儒學。……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幾而綽卒,乃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並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依古禮,革漢魏之法,事並施行。辯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茲厥後,世有損益。於時雖行周禮,其內外眾職又兼用秦漢等官,今略舉其名號及命數附之於左:
柱國大將軍、大將軍。
右正九命。
驃騎、車騎等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牧。
右九命。
驃騎、車騎等將軍、左右光祿大夫、戶三萬以上州刺史。
右正八命。
(下略)」
《隋書》二七《百官志》略云:
「周太祖初據關內,官名未改魏號,乃方隅粗定,命尚書盧辯遠師周之建職,置三公、三孤以為論道之官,次置六卿以分司庶務。制度既畢,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
觀上所引,可知宇文泰摹仿成周,創建官制的梗概始末。《周禮》一書的真偽及著作年代,古今論者甚多,大致為儒家依據舊資料加以系統理想化,欲行托古改制之作。自西漢以來,模仿《周禮》建設制度的,有王莽、周文帝、武則天、宋神宗四人。王莽、武則天、宋神宗受到後人譏笑,獨宇文泰之制,則甚為前代史家所稱道,至今日論史者尚復如此。其原因在於宇文泰、蘇綽等人並非拘泥於周官的舊文,而為利用周官的名號,以適應鼎立時期關隴胡漢的特殊需要。故能收到模仿的功效,少見滯格不通的弊病。
宇文泰、蘇綽不拘泥於周官的舊制,從西魏的地方官制和官吏的選舉制可看得非常清楚。宇文泰雖然仿效周禮以建六官,可是地方政治仍然採用郡縣之制,不搞成周的封建制度。特別是選舉制,據《周書》二三《蘇綽傳》(《北史》六三《蘇綽傳》同)云:
「又為六條詔書奏施行之。其四曰擢賢良,曰:『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則命於天朝,其州吏以下並牧守自置,自昔以來,州郡大吏但取門資,夫門資者乃先世之爵祿,無妨子孫之愚瞽;今之選舉者當不限資蔭,唯在得人。苟得其人,自可起廝養而為卿相,伊尹、傅說是也,而況州郡之職乎?苟非其人,則丹朱、商均雖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況公卿之胄乎?』 」
北朝自北魏孝文帝以來,選舉只據門資。蘇綽的不尚門資之論,不僅與成周的封建制度毫無共同之處,而且與魏晉以來的九品中正制度也大相逕庭。
至於蘇綽作《大誥》,據《周書》二三《蘇綽傳》(《北史》六三《蘇綽傳》同)云:
「自有晉之季,文章競為浮華,太擔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廟,群臣畢至,乃命綽為大誥,奏行之。自是之後,文筆皆依此體。」
但一檢《周書》四《明帝紀》所載武成元年後的詔書,就不是皆依蘇綽《大誥》之體,而是漸同晉後之文。可知《大誥》不過是一種模仿《周誥》,矯枉過正的偽體。一傳之後,周室君臣即已不復遵用。《明帝紀》載有明帝「幸同州,過故宅」,所賦的詩一首,詩云:
「玉燭調秋氣,金輿歷舊宮。還如過白水,更似入新豐。霜潭漬晚菊,寒井落疏桐。舉杯延故老,令聞歌大風。」
這種體裁與南朝羈旅之臣庾信、王褒的詩歌相似,與《大誥》則相距何止十萬八千里。
總之,除推行關隴物質本位政策如府兵制之外,宇文泰還需要一種獨立於東魏及蕭梁之外的關隴文化本位政策,以維繫胡漢各族的人心。關中為姬周的舊土,宇文泰自然想到周官。他採用周官古制,用心只在維繫人心,鞏固關隴集團,而不是象王莽一樣,事事仿古,擬古。就整個關隴本位政策而言,物質是主要的,文化是配合的。
(四)周武帝、隋文帝對府兵制度的改革
周武帝對府兵制度作過一些改變。《周書》五《武帝紀上》云:
「建德三年十二月戊子,大會衛官及軍人以上,賜錢帛各有差。辛卯,詔荊、襄、安、延、夏五州總管內,有能率其從軍者,授官各有差。其貧下戶給復三年。丙申,改諸軍軍士並為侍官。」
《隋書》二四《食貨志》又云:
「建德二年,應依(《周書》五《武帝紀》作」三年」)改軍士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縣籍,是後夏人半為兵矣。」
周武帝改軍士為侍官,即變更府兵的部屬觀念,使府兵直隸於君主。這是湔洗鮮卑部落思想最有意義的措施,不可以為只是改易空名而加以忽視。又最初府兵制下的將卒都是胡姓,即同胡人。有軍籍為胡人,有州縣籍為夏人。周武帝「募百姓充之,除其縣籍」,即募夏人充之,變夏人為軍人,亦即變為胡人。「是後夏人半為兵矣」,反映了府兵的擴大化,即平民化。然而,經過周武帝作了改變以後的府兵,仍然是兵農分離的。兵是兵,民是民。兵屬軍府,籍在軍府;民屬州縣,籍在州縣。兵為職業軍人,民則從事農桑。又因兵從胡姓,兵民或兵農之分,仍然是胡漢之分。
《資治通鑑》一六八陳文帝天嘉二年(周武帝保定元年)胡三省注釋「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謂「八丁兵者,凡境內民丁分為八番,遞上就役。十二兵丁者,分為十二番,月上就役,周而復始」,絕不及一「兵」字。胡意大概以為其時兵民全無區別。但既稱「丁兵」,當為丁、兵兩類,否則,自可依隋制,但云役丁為八番或十二番。《隋書·食貨志》稱保定元年後的周制為「十二丁兵」,稱隋制為「役丁為十二番」,便已作了區別。周是丁、兵各役十二番,隋則但役丁為十二番。周所以要提丁兵,原因即在兵民的分離。
關於隋文帝對府兵制度的改革,《隋書》二《高祖紀下》有云:
「開皇十年五月己未詔:『魏末喪亂,宇縣瓜分,役車歲動,未遑休息,兵士軍人,權置坊府,(《通鑑》一七七隋文帝開皇十年胡注云:「元魏之季,兵制有六坊,後齊因之,亦日六府。」)南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包桑,恆為流寓之人,竟無鄉里之號。朕甚愍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六月辛酉,制人年五十免役收庸。」
按《隋書》二四《食貨志》雲隋文帝代周,「其丁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之制」。前篇語及北齊武成帝河清三年定令「率以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調」,其制已開兵民或兵農合一之端。今隋朝丁男、中男、永業、露田既皆遵北齊之制,則兵民至隋事實上已無可別。故在服役問題上,《食貨志》但云「仍依周制役丁為十二番」,而不再雲「丁兵」。開皇十年的五月乙未詔,只是給予事實上已經出現的兵民合一或兵農合一制,以法令上的承認而已。此令使軍人悉屬州縣,已大反西魏初創府兵時,「自相督率,不編戶貫」即兵民分立之制。「墾田籍帳一與民同」之語,與《北史》所載府兵初起之制,兵士絕對無暇業農,也迥然有異。唐代府兵的基本條件,即兵民合一,實已完成於隋文帝之世。
隋文帝對府兵的另一個改變是:當他尚未代周但已掌握政權的時候,下令恢復府兵的漢姓。《周書》八《靜帝紀》大象二年十二月癸亥詔略云:
「《詩》稱『不如同姓』,《傳》曰『異姓為後』。蓋明辯親疏,皎然不雜。太祖受命,多所改作,文武群官,賜姓者眾,本殊國邑,實乖胙土。故君臨區㝢,累世於茲,不可仍遵謙挹之旨,久行權宜之制。諸改姓者,悉宜復舊。」
府兵將卒改從胡姓,便變成胡人;恢復漢姓,便仍為漢人。複姓,表明漢化的主流,終究戰勝了鮮卑化的逆流。複姓,表明府兵不再是一支胡人的軍隊,而是一支名實相符的漢人或夏人的軍隊。軍與民的胡漢之分,至此消除。
但隋文帝只改了府兵的姓氏,而未恢復府兵軍將原來的郡望。故隋、唐皇室楊、李二氏的郡望,仍為關內郡望。楊為弘農楊氏,李為隴西李氏。
無論是周武帝或隋文帝的改革,都未影響到關隴集團的存在,只是這個集團原來所帶的鮮卑化色彩,經周武及隋文的改革,已經退色。隋文的改姓,表明這個集團事實上、名義上都是關隴地區的漢人的一個集團。
由胡化而漢化,由西部而東部化(如隋遵後齊之制),由北朝而南朝化,變異大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