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朗史講演錄 · 第十七篇 六鎮問題(附魏齊之兵)
(一)六鎮含義及北魏的設防問題
用「六鎮」這個名詞,應注意它的時代性,不然,便不能了解它的含義。六鎮原指懷朔、武川、撫冥、柔玄、懷荒、沃野,後來變為北方城鎮的總稱,「六鎮」應該是六鎮及其他。
關於六鎮的起源,前人每注重六鎮的設立,在北御柔然。吾人研究六鎮,不僅應注意防北,而且應注意防南;不僅應注意防邊,而且應注意六鎮對南北朝乃至隋、唐歷史的影響。六鎮起兵最大的現實問題,在改變了北朝的歷史。
北魏之初,設防的範圍,據《元和郡縣圖志》一四雲州條云:
「後魏道武帝又於此建都,東至上谷軍都關,西至河,南至中山隘門塞,北至五原。地方千里,以為甸服。」
甸服四面都在設防之列。北魏在尚未取得青徐的時候,南方威脅比之於北方柔然的威脅,似乎還要重一些,因此必須防南。《魏書》五八《楊播傳》附弟《椿傳》云:
「除定州刺史。自太祖平中山,多置軍府,以相威攝。凡有八軍,軍各配兵五千,食祿主帥軍各四十六人。自中原稍定,八軍之兵,漸割南戍,一軍兵才千餘,然主帥如故,費祿不少。椿表罷四軍,減其帥百八十四人。州有宗子稻田,屯兵八百戶,年常發夫三千,草三百車,修補畦堰。椿以屯兵惟輸此田課,更無徭役,乃至閒月,即應修治,不容復勞百姓。椿亦表罷,朝廷從之。」
傳中明言道武帝南平中山之後,「多置軍府,以相威攝」,「八軍之兵,漸割南戍」。可見當時南邊軍府之多,南防之重要。傳中還說到楊椿所在的定州有屯兵八百戶,這種屯兵從何而來呢?考《魏書》卷四下《世祖紀下》太平真君五年六月云:
「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莫孤,率五千餘落北走。追擊於漠南,殺其渠帥,余徙居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同書卷七上《高祖紀上》延興元年冬十月云:
「丁亥,沃野、統萬二鎮敕勒叛。詔太尉、隴西王源賀追擊,至枹罕,滅之,斬首三萬餘級,徙其遺迸於冀、定、相三州為營戶。」
延興二年三月又云:
「連川敕勒謀叛,徙配青、徐、齊、兗四州為營戶。」
同書七下《高祖紀下》太和二十一年六月云:
「壬戌,詔冀、定、瀛、相、濟五州發卒二十萬,將以南討。」
這說明配降人為營戶,是北魏的舊制。定州的屯兵便是這種營戶。營戶不限於哪一州或哪幾州,而是各州都有。州置營戶為北魏防守要害的政策。冀、定、相等州配置營戶,正是為了防南,且如《魏書》太和二十一年所云,有利於發卒南討。由此可以了解破六韓拔陵起兵失敗後,北魏何以置六鎮降附二十萬人於冀、定、瀛三州。《北史》一六《太武五王傳·廣陽王深(淵)傳》(參《魏書》五八《楊播傳》附《楊津傳》)云:
「先是別將李叔仁以(破六韓)拔陵來逼,請求迎援,深赴之,前後降附二十萬人。深與行台元纂表求恆州北別立郡縣,安置降戶,隨宜賑齎,息其亂心,不從。詔遣黃門侍郎楊昱分散之於冀、定、瀛三州就食。深謂纂曰:『此輩復為乞活矣,禍亂當由此而作。』既而鮮于修禮叛於定州,杜絡周反於幽州,其餘降戶猶在恆州,遂欲推深為主,深乃上書還京師,命左衛將軍楊津代深為都督。」
或謂北魏未採納元深之言,於恆州北部別立郡縣安置降戶,而將降戶分散處之於冀、定、瀛三州,實為失策。鮮于修禮之起即由於此。按此種論點未注意歷史情況與恆州以北現實情況。從歷史上說,配置降戶於冀、定、瀛等州為北魏的舊制,這些地方本有軍府,可以安插降戶。從現實情況說,當時爾朱榮勢力已在恆、代以北興起。這是一種半獨立的勢力,北魏自不能把降戶徙入爾朱氏所據之地。因此,我們不能說北魏未從元深之言為失策。
(二)北魏的兵
北魏的兵有兩種,一種是鮮卑兵,一種是非鮮卑兵。《文獻通考》一五一《兵三》有云:
「愚嘗考之,拓跋氏起自雲朔,據有中原,兵戎乃其所以為國也。羽林、虎賁,則宿衛之兵,六鎮將卒,則禦侮之兵,往往皆代北部落之苗裔,其初藉之以橫行中國者。(自註:孝文詔軍士自代來者皆以為羽林、虎賁。)」
「代北部落」指三十六大部落,九十九小部落。《魏書》一《序紀》所謂「積六十七世,至成皇帝諱毛立,聰明武略,遠近所推,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是也。同書一一三《官氏志》亦謂:「初,安帝統國,諸部有九十九姓。」代北部落之苗裔,即指此九十九姓之後。北魏的禁旅與六鎮將卒,多由他們擔當。這是鮮卑兵。這種兵帶貴族性,地位頗高,「不但不廢仕宦,至乃偏得復除」。(《魏書·廣陽王深傳》)不過到孝文帝遷都洛陽,實行漢化之後,地位有改變。
非鮮卑兵中,最重要的是高車兵。在北魏的禁軍和六鎮兵中,高車人頗為不少。《魏書》一一三《官氏志》有高車羽林郎將,從第四品上;高車虎賁將軍,從第四品下;高車虎賁將,從第五品下。此為禁軍中有高車軍之證。雖然,羽林、虎賁之名到孝文帝才有,但禁軍與禁軍中有高車兵,則魏初以來,已是如此。
六鎮兵中,主要者似為高車人。北魏很早即配高車為營戶。高車有東西二部,六鎮以西部高車居多數。西即恆州代郡之西,沃野、懷朔、武川等鎮均在代西。上引《魏書·高祖紀上》沃野、統萬二鎮敕勒高車,即西部高車。《魏書》八〇《叱列延慶傳》,謂叱列延慶「代西部人也,世為酋帥」。《通鑑》一五二梁武帝大通二年記有:「(爾朱)榮先遣并州人郭羅剎、西部高車叱列殺鬼侍帝側。」可知叱列氏為西部高車。《魏書》九《肅宗紀》孝昌二年有「西部敕勒斛律洛陽」。《北齊書》一七《斛律金傳》謂斛律金為「朔州(原懷朔鎮)敕勒部人」,高祖斛律倍俟利「道武時率戶內屬」。父斛律那瓌為光祿大夫、第一領民酋長,可知斛律氏亦為西部高車。《魏書·高祖紀上》延興三年有「柔玄鎮二部敕勒」。此二部敕勒即高車東西二部。
《魏書》一〇三《高車傳》(《北史》九八《高車傳》同)略云:
「高車初號狄歷,北方以為敕勒,諸夏以為高車、丁零。其語略與匈奴同,而時有小異。或雲其先匈奴之甥也。太祖時分散諸部,唯高車以類粗獷,不任使役,故得別為部落。」
按北魏解散部落,高車為一例外。孝文帝所改漢姓,大致說是部落已經解散的。當然,也有部落已經解散而仍保持胡姓者,如慕容氏。但此為少數。未改姓的,多是部落未解散的,且多是未遷至洛陽而仍留在邊鎮的人。此種人以高車為多,但不限於高車。如斛律氏、賀拔氏、厙狄氏等都是。斛律氏未見改姓,賀拔氏據《魏書·官氏志》後改為何氏,然在邊鎮的如賀拔允、賀拔勝、賀拔岳仍姓賀拔。厙狄氏據《魏書·官氏志》後改為狄氏,然在邊鎮的如厙狄干、厙狄迥洛、厙狄盛、厙狄昌、厙狄豐樂仍姓厙狄。六鎮兵保持部落性質,特別善戰,原因即在高車人多,部落未解散。
在北魏的兵中,鮮卑(就純血統言)之次,恐即高車。此外還有其他少數民族及漢人的軍隊。《宋書》七四《臧質傳》記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南征,與宋盱眙守將臧質書云:
「燾與質書曰:『吾今所遣斗兵,盡非我國人,城東北是丁零與胡,南是三秦氐、羌,設使丁零死者,正可減常山、趙郡賊,胡死正減并州賊,氐,羌死正減關中賊。卿若殺丁零、胡,無不利。』 」
拓跋燾所謂「盡非我國人」,即盡非代北鮮卑。丁零來自常山、趙郡,胡來自并州,氐、羌來自關中。非國人的少數民族兵除了用於打仗,也用於戍守。《魏書》五〇《尉元傳》云:
「(太和十六年),元表曰:『今計彼(徐州)戍兵,多是胡人。臣前鎮徐州之日,胡人子都將呼延籠達因於負罪,便爾叛亂,鳩引相類,一時煽動。賴威靈遐被,罪人斯戮。又團城子都將胡人王敕懃負釁南叛,每懼奸圖,狡誘同黨。(闕)誠所見,宜以彭城胡軍換取南豫州徙民之兵轉戍彭城,又以中州鮮卑增實兵數,於事為宜。』 」
此種兵地位甚低。又《宋書》七七《柳元景傳》寫到漢兵,云:
「虜眾大潰,面縛軍門者二千餘人,多河內人。元景詰之曰:『汝等怨王澤不浹,請命無所,今井為虜盡力,便是本無善心。順附者存拯,從惡者誅滅,欲知王師正如此爾。』皆曰:『虐虜見驅,後出赤族,以騎蹙步,未戰先死,此親將軍所見,非敢背中國也。』 」
這是河內郡人被迫當兵。所謂「以騎蹙步」,是北魏以鮮卑本部人為騎兵,以非國人為步兵,打仗以鮮卑騎兵壓迫非鮮卑步兵先出的反映。還有吳人被迫當兵。《魏書》四三《毛修之傳》略云:
「劉裕之擒姚泓,留子義真鎮長安,以修之為司馬。及赫連屈丐破義真於青泥,修之被俘,遂沒統萬。世祖平赫連昌,獲修之。神䴥中,以修之領吳兵討蠕蠕大檀,以功拜吳兵將軍,領歩兵校尉。」
此即吳兵。吳兵也是漢人為兵者。漢人為兵在北魏不占重要地位,重要的是鮮卑與高車軍。
北魏的兵民是分開的,兵用於防守和打仗,民從事耕桑。《魏書》二八《劉潔傳》有云:
「郡國之民雖不征討,服勤農桑,以供軍國,實經世之大本,府庫之所資。」
說得很清楚,郡國之民,不用於征討,而用於農桑,以供軍國。
又《魏書》一〇六上《地形志上》寫到恆州、朔州、雲州、蔚州、顯州、廓州、武州、西夏州、寧州、靈州等十州,而後有云:
「前自恆州已下十州,永安已後,禁旅所出,戶口之數,並不得知。」
這些州的戶口數之所以不可得知,是因為它們都是軍事重鎮,是軍府所在地,軍人眾多。所謂戶口數,指的是民戶之數,不是軍人之數。戶口之數不可得知,也表明在這些州中,兵是兵,民是民,兵民分離。
北魏的兵主要由鮮卑及其他少數民族充當,農業主要由漢人擔負。兵民之分在這個意義上,也就是胡漢之分。《魏書》一一三《官氏志》記道武帝天賜元年「又制諸州各置都尉以領兵」。文成帝太安三年五月,「以諸部護軍各為太守」。這是兵民胡漢分治的反映。(參見第七篇(二))
(三)六鎮起兵的原因
在研究六鎮起兵原因的時候,要注意元深、魏蘭根及明帝正光五年八月丙申詔所說的話。《魏書》一八《廣王深傳》云:
「沃野鎮人破六韓拔陵反叛,詔深為北道大都督,受尚書令李崇節度。深上書曰:『昔皇始以移防為重,盛簡親賢,擁麾作鎮,配以高門子弟,以死防遏,不但不廢仕宦,至乃偏得復除,當時人物忻慕為之。及太和在歷,僕射李沖當官任事,涼州土人悉免廝役,豐沛舊門仍防邊戍,自非得罪當世,莫肯與之為伍,征鎮驅使,但為虞候、白直,一生推遷,不過軍主。然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鎮者便為清途所隔,或投彼有北,以御魑魅。多復逃胡鄉,乃峻邊兵之格,鎮人浮游在外,皆聽流兵捉之。於是少年不得從師,長者不得遊宦,獨為匪人,言之流涕。自定鼎伊洛,邊任益輕,唯底滯凡才,出為鎮將,轉相模習,專事聚斂。或有諸方奸吏,犯罪配邊,為之指蹤,過弄官府,政以賄立,莫能自改。咸言奸吏為此,無不切齒憎怒……尚書令臣(李)崇時即申聞,求改鎮為州,將允其願,抑亦先覺。朝廷未許。而高闕戍主率下失和,拔陵殺之,敢為逆命,攻城掠地,所見必誅。』 」
元深提及的李崇「求改鎮為州」事,見《魏書》六六《李崇傳》。其言云:
「詔曰:崇乃上表求改鎮為州,罷削舊貫,朕於時以舊典難革,不許其請。」
所謂改鎮為州,罷削舊貫,意即將有軍貫的兵改之為民,將特殊情形改為普通情形。李崇求改鎮為州,在於聽了魏蘭根的話。《北齊書》二三《魏蘭根傳》云:
「正光末,尚書令李崇為本郡都督,以蘭根為長史,因說崇曰:『緣邊諸鎮,控攝長遠,昔時初置,地廣人稀,或徵發中原強宗子弟,或國之肺腑,寄以爪牙。中年以來,有司乖實,號曰府戶,役同廝養,官婚班齒,致失清流。而本宗舊類,各各榮顯,顧瞻彼此,理當憤怨。更張琴瑟,今也其時,靜境寧邊,事之大者。宜改鎮立州,分置郡縣,凡是府戶,悉免為民,入仕次敘,一準其舊,文武兼用,威恩並施。此計若行,國家庶無北顧之慮矣。」
元深說的北鎮軍人情況與魏蘭根所說一致。從魏蘭根說的「或徵發中原強宗子弟,或國之肺腑,寄以爪牙」;元深說的「配以高門子弟,以死防遏,不但不廢仕宦,至乃偏得復除」來看,可知沿邊諸鎮軍人有貴族性。元深說的「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鎮者便為清途所隔」;魏蘭根說的「官婚班齒,致失清流,而本宗舊類各各榮顯」,是指一個姓的人有的去邊鎮當兵,有的留在京師當官,此之謂「房分」。本來當兵的不廢仕宦,並可享受復除的特權,可是在孝文帝太和以後,特別是在「定鼎伊洛」以後,留居平城的遷到洛陽,受到漢化的洗禮,各各榮顯;到邊鎮當兵的,卻被「有司乖實,號曰府戶,役同廝養」。六鎮一帶,無法漢化,在六鎮,軍人仍是軍人,胡化仍是胡化,可社會地位在孝文帝太和以後,則被降為府戶。
總之,從魏蘭根、元深所說,可以了解六鎮鎮人原來具有職業為軍人,社會階級為貴族,種族文化為鮮卑三種特性。孝文帝遷都之後,職業軍人、鮮卑文化這二者未變,但社會階級則被降低,以前的仕宦、復除權利也沒有了。
魏蘭根、元深講的「官婚班齒,致失清流」,「便為清途所隔」的現象,不僅可以在邊鎮看到,而且可以在北魏的新都洛陽看到。《魏書》六四《張彝傳》略云:
「(征西將軍彝)第二子仲瑀上封事,求銓別選格,排抑武人,不使預在清品。由是眾口喧喧,謗讟盈路,立榜大巷,剋期會集,屠害其家。神龜二年二月,羽林、虎賁幾將千人,相率至尚書省詬罵,求其長子尚書郎始均不獲,以瓦石擊打公門,上下畏懼,莫敢討抑。遂便持火擄掠道中薪蒿,以杖石為兵器,直造其第,曳彝堂下,捶辱極意,唱呼嗷嗷,焚其屋宇。始均、仲瑀當時逾北垣而走,始均回救其父,拜伏群小,以請父命。羽林等就加毆擊,生投之煙火中,及得屍骸,不復可識,唯以髻中小釵為驗。仲瑀傷重走免,彝僅有餘命,沙門寺與其比鄰,輿致於寺。遠近聞見,莫不惋駭。葬遂卒,官為收掩羽林凶強者八人斬之。」
排斥武人,「不使預在清品」,在洛陽猶如此,在邊鎮就更加可想而知了。須知北魏的禁軍和六鎮將卒,「往往皆代北部落之苗裔,其初藉之以橫行中國者」。自孝文帝遷都洛陽,推行漢化,「以夏變夷」,遂至崇文鄙武,把武人排斥在清途之外。洛陽羽林虎賁起來發難,實際是六鎮起兵的前奏。
沃野鎮人破六韓拔陵起於明帝正光五年三月,八月丙申,明帝下了一道詔書。其言云:
「賞貴宿勞,明主恆德;恩沾舊績,哲後常范。太祖道武皇帝應期撥亂,大造區夏;世祖太武皇帝篡戎丕緒,光闡王業,躬率六師,掃清逋穢;諸州鎮城人,本充爪牙,服勤征旅,契闊行間,備嘗勞劇。逮顯祖獻文皇帝,自北被南,淮海思乂,便差割強族,分衛方鎮。高祖孝文皇帝,遠遵盤庚,將遷嵩洛,規遏北疆,盪辟南境,選良家酋胕,增戍朔垂,戎捍所寄,實惟斯等。先帝以其誠效既亮,方加酬錫,會宛郢馳烽,朐泗告警,軍旗頻動,兵連積歲,茲恩仍寢,用迄於今,怨叛之興,頗由於此。朕叨承乾歷,撫馭宇宙,調風布政,思廣惠液,宜追述前恩,敷茲後施。諸州鎮軍貫,元非犯配者,悉免為民,鎮改為州,依舊立稱。此等世習干戈,率多勁勇,今既甄拔,應思報效。可三五簡發,討彼沙隴。當使人齊其力,奮擊先驅,妖黨狂丑,必可蕩滌。衝鋒斬級,自依恆賞。」
此詔有兩個地方值得注意。一是從道武帝到孝文帝遷都以前,北魏一直實行「差割強族,分衛方鎮」,「選良家酋胕,增戍朔垂」的政策。二,此詔把州鎮凡是有軍貫或軍籍的人,都看作了低下階級——府戶。這與魏蘭根所說「有司乖實,號曰府戶」不同。雖然「悉免為民,鎮改為州」,可是仍要「三五簡發,討彼沙隴」。而自魏初起,六鎮軍人的貴族成分是一直保持下來的。直到孝文帝,仍是「選良家酋胕,增戍朔垂」。明帝的丙申詔使邊鎮軍卒中那些強宗子弟、良家酋胕徹底失望了,他們震驚自己真的成為府戶了,不僅仕宦、復除從此絕望,而且將永遠被人賤視。因此,丙申詔絲毫也未起到平息叛亂的作用,而只能是火上加油。
六鎮之叛也有其他的原因,但魏蘭根等所說軍卒中的強宗子弟、國之肺腑、高門子弟、良家酋胕在孝文帝遷都洛陽後,被當作棄兒,社會地位降低,變成低下階級府戶,卻是最重要的原因。這種人在六鎮軍卒中最占勢力。
六鎮之叛,就基本性質來說,是對孝文帝漢化政策的一大反動。
(四)六鎮兵的轉手,北齊的建立六鎮
六鎮兵經過三次轉手。第一次由破六韓拔陵轉到葛榮手上,葛榮賴之以繼續與洛陽統治者作鬥爭。第二次從葛榮轉到葛榮的鎮壓者爾朱榮手上,爾朱榮欲倚之以壯大自己的勢力。第三次從爾朱氏手上轉到高歡手上,高氏賴之以建立東魏與北齊。
爾朱榮為北秀容羯人,保持部落組織,未改姓氏。《魏書》七四《爾朱榮傳》記爾朱榮家世出身云:
「北秀容人也。其先居於爾朱川,因為氏焉。常領部落,世為酋帥。高祖羽健,登國初為領民酋長,率契(羯)胡武士千七百人,從駕平晉陽,定中山,論功拜散騎常侍,以居秀容川,詔割方三百里封之,長為世業。太祖初以南秀容川原沃衍,欲令居之,羽健曰:『臣家世奉國,給侍左右,北秀容既在剗內,差近京師,豈以沃塉,更遷遠地。』 」
「契胡」即羯胡,為魏收所改。這支北邊的羯人是一支落後的羯人,爾朱氏世為這支羯人的部落酋帥。魏初爾朱羽健為領民酋長,從征有功,受封居於北秀容。魏初解散部落,《魏書·官氏志》只記高車部落未解散,其實這支羯人部落也未解散。
《魏書》卷七十四《爾朱榮傳》記爾朱榮之起云:
「加使持節、安北將軍、都督恆朔討虜諸軍。榮率眾至肆州,刺史尉慶賓畏惡之,閉城不納。榮怒,攻拔之,乃署其從叔羽生為刺史,執慶賓於秀容。自是榮兵威漸盛,朝廷亦不能罪責也。」
由此爾朱氏興起為恆朔一大勢力。然而爾朱氏成為左右北魏政局的力量,卻在起兵赴洛,大殺朝士及打敗葛榮以後。《爾朱榮傳》續云:
「武泰元年四月十三日,榮惑武衛將軍費穆之說,乃引迎駕百官於行宮西北,雲欲祭天。朝士既集,列騎圍繞,責天下喪亂、明帝卒崩之由,雲皆緣此等貪虐,不相匡弼所致。因縱兵亂害,王公卿士皆斂手就戮,死者千三百餘人,皇弟、皇兄並亦見害,靈太后、少主其日暴崩。十四日,輿駕入宮。於時或雲榮欲遷都晉陽,或雲欲肆兵大掠,迭相驚恐,人情駭震,京邑士子不一存,率皆逃竄,無敢出者。」
殺洛陽朝士,逐京邑士子,是六鎮鮮卑化軍人的目的,爾朱榮代替他們辦到了。爾朱榮發動河陰之變,是「惑武衛將軍費穆之說」。費穆是禁軍將領,禁軍已經發動過一次反張仲瑀求銓別選格的暴亂,殺朝士可以說是費穆假手羯胡武士完成的。《爾朱榮傳》續云:
「葛榮為賊既久,橫行河北,時眾寡非敵,議者謂無制賊之理。葛榮自鄴以北列陣數十里,箕張而進。(爾朱)榮大破之,於陣禽葛榮,餘眾悉降。(爾朱)榮以賊徒既眾,若即分割,恐其疑懼,或更結聚,乃普告勒各從所樂,親屬相隨,任所居止。於是群情喜悅,登即四散,數十萬眾一朝散盡。待出百里之外,乃始分道押領,隨便安置,鹹得其宜。擢其渠帥,量力授用,新附者咸安。時人服其處分機速。乃檻車送葛榮赴闕。」
這段記載詳細說明了六鎮數十萬軍人是怎樣從葛榮手上轉到爾朱榮手上的。這幾十萬人爾朱榮交給了他的侄子爾朱兆率領。
自殺朝士,禽葛榮,爾朱氏的勢力不可一世。但是後來卻敗在高歡手上。這是什麼原因呢?最重要的原因是爾朱氏所得六鎮軍人又轉入了高歡之手。《隋書》二四《食貨志》曾云:
「尋而六鎮擾亂,相率內徙,寓食於齊晉之郊,齊神武(高歡)因之,以成大業。」
《隋書》指明了高歡的興起,依賴六鎮降卒。《隋書》所說的齊,指武州齊郡(見《魏書》一〇六《地形志上》)。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二九云:
「武州,武定元年置,治雁門川。武定三年始立州城。按《隋志》,雁門郡繁畤縣後魏置,並置繁畤郡。
有東魏武川及吐京、齊、新安三郡,寄在城中。此志之雁門川即繁畤郡,且寄治郡城,非別立州城也。」
由此可知《隋書》所謂「齊晉之郊」,即六鎮鎮人寓食之地,是爾朱氏的勢力範圍。六鎮降卒是怎樣落到高歡手上來的呢?《北齊書》一《神武紀上》云:
「葛榮眾流人並、肆(齊晉之郊)者二十餘萬,為契胡陵暴,皆不聊生,大小二十六反,誅夷者半,猶草竊不止。(爾朱)兆患之,問計於神武,神武曰:『六鎮反殘,不可盡殺,宜選王素腹心者,私使統焉,若有犯者,直罪其帥,則所罪者寡。』兆曰:『善!誰可行也?』賀拔允時在座,請神武。神武拳毆之,折其齒,曰:『生平天柱時,奴輩伏處分如鷹犬,今日天下安置在王,而阿鞠泥敢誣下罔上,請殺之。』兆以神武為誠,遂以委焉。」
「六鎮反殘」二十餘萬就是這祥轉到高歡手上來的,高歡「因之以成大業」。
《北齊書》一三《趙郡王琛傳》有「六州大都督」、「領六州九酋長大都督」。一八《孫騰傳》有「六州流民大都督」。一七《斛律金傳》記斛律金曾「領恆、雲、燕、朔、顯六州大都督」。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三一《北齊書斛律金傳考異》云:
「 『留金守信都,領恆、雲、燕、朔、顯六州大都督。』此六州即神武所領六州兵。《趙郡王琛傳》所云『六州大都督』、『六州九酋長大都督』,《孫騰傳》『六州流民大都督』,皆此六州也。但六州之名,尚少其一,史有脫文,蓋脫蔚州也。」
錢說是對的,《北齊書》二四《孫搴傳》有云:
「又大括燕、恆、雲、朔、顯、蔚、二夏州、高平、平涼之民以為軍士,所獲甚眾,搴之計也。」
此處蔚州與上五州燕、恆、雲、朔、顯連稱,可知《斛律金傳》脫蔚州。這六州都是北魏以北邊軍鎮改置的州。關於北魏改鎮為州,錢氏《廿二史考異》二九言及:
「《魏書》(一〇六上)地形志》:蔚州,永安中改懷荒、御夷二鎮置。按改鎮為州,魏收史言之不詳,惟懷朔鎮改為朔州,懷荒、御夷改為蔚州,薄骨律鎮改為靈州,見於本志。」
概言之,六州即六鎮及其他。錢氏謂恆、雲、燕、朔、顯、蔚六州「即神武所領六鎮兵」,也是對的,此六州既為六鎮兵所出之地,又是六鎮流人聚居之處。
宇文泰是武川鎮人,西魏北周的出現也與六鎮軍人有關。
六鎮軍人是北齊、北周的統治者。從這個意義上說,六鎮起兵提高了六鎮軍人的地位。
(五)北齊的兵
東魏及北齊之初,兵制繼承北魏,兵民(兵農)分離,兵由鮮卑充當,漢人主要是從事耕織。《資治通鑑》一五七梁武帝大同三年九月條云:
「(高)歡每號令軍士,常令丞相屬代郡張華宣旨。其語鮮卑則曰:『漢民是汝奴,夫為汝耕,婦為汝織,輸汝粟帛,令汝溫飽,汝何為陵之?』其語華人則曰:『鮮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絹,為汝擊賊,令汝安寧,汝何為疾之?』時鮮卑共輕華人,唯憚高敖曹。歡號令將士,常鮮卑語,敖曹在列,則為華語。(《隋書》三二《經籍志》經部小學類有《鮮卑號令》一卷,周武帝撰。)」
這與前引《魏書·劉潔傳》所云「郡國之民雖不征討,服勤農桑,以供軍國」,征討由鮮卑及其他少數民族擔任,是一致的。東魏兵制無疑是北魏兵制的承襲。
到北齊文宣帝時,有所謂「百保鮮卑」與「勇夫」。《隋書》二四《食貨志》云:
「魏武西遷,連年戰爭,河洛之間,又並空竭。天平元年,遷都於鄴,出粟一百三十萬擔,以振貧人。是時六坊之眾從武帝而西者,不能萬人,余皆北徙,並給常廩,春秋二時賜帛,以供衣服之費。(齊)文宣受禪,多所創革。六坊之內徙者,更加簡練,每一人必當百人,任其臨陣必死,然後取之,謂之『百保鮮卑』。又簡華人之勇力絕倫者,謂之『勇夫』,以備邊要。」
禁衛軍中「百保鮮卑」和邊防軍中華人「勇夫」的出現,說明北齊文宣帝對兵制確有所創革,但並未改變兵民(兵農)、八胡漢之分的性質。
武成帝河清三年,實現了一種新的制度。《隋書》二四《食貨志》續云:
「到河清三年定令,乃命鄰居十家為比鄰,五十家為閭里,百家為族黨。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已下為丁;十六已上,十七以下為中;六十六以上為老;十五已下為小。率以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
同書二七《百官志中》尚書省五兵尚書條又云:
「五兵統左中兵,掌諸郡督告身、諸宿衛官等事;右中兵,掌畿內丁帳、事力、蕃兵等事;左外兵,掌河南及潼關已東諸州丁帳,及發召徵兵等事;右外兵,掌河北及潼關已西諸州,所典與左外同;都兵,掌鼓吹、太樂、雜戶等事。五曹。」
按北魏在實行均田制與三長制之後,就胡漢職業而言,胡人雖同為編戶並被圈給土地,但仍不耕織,專講騎射。耕織交給奴婢,狀如清兵入關圈地之制。農業與紡織主要仍在漢人之手。河清三年,北齊規定男子「率以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調」,如果結合北齊五兵尚書的職責:掌幾內及諸州丁帳、發召徵兵等事來看,就知這是一種新法。在河清三年以前,軍鎮與州縣、當兵與種田、胡人與漢人是分離的。河清三年十八受田,二十充兵的法令,把軍鎮與州縣、當兵與種田結合起來了,即兵由州縣受田農民充當,兵民、兵農不再各成一個系統。胡人當兵、漢人耕織的時代,軍鎮與州縣分治的時代過去了,這是北朝兵制上的一個很大的變化。
(六)楊隋、李唐非出自六鎮
北齊高氏出自懷朔鎮,六鎮軍人為高氏所得,高齊由此建立。北周宇文氏出自武川鎮。凡此舊史均有明文,無庸置疑。或謂楊隋、李唐亦出自六鎮,此種看法難於成立。先說楊隋。
《周書》一九《楊忠傳》略云:
「楊忠,弘農華陰人也,小名奴奴。高祖元壽,魏初為武川鎮司馬,因家於神武樹頹焉。父禎,以軍功除建遠將軍。屬魏末喪亂,避地中山。結義徒以討鮮于修禮,遂死之。忠年十八,客游泰山,會梁兵攻郡陷之,遂被執,至江左。在梁五年,從北海王顥入洛。顥敗,爾朱度律召為帳下統軍。及爾朱兆以輕騎自并州入洛陽,忠特預焉。從獨孤信破梁下溠戍,平南陽,並有功。(後)忠出武川,過故宅,祭先人。」
楊忠之父死於中山,何以楊忠本人客游泰山?此疑與邢杲之亂有關。《魏書》一四《高涼王孤傳》附《上黨王天穆傳》云:
「初,杜絡周、鮮于修禮為寇,瀛、冀諸州人多避亂南向。幽州前北平府主簿河間邢杲擁率部曲,屯據鄚城,以拒洛周、葛榮,垂將三載。及廣陽王深(淵)等敗後,杲南度居青州北海界。靈太后詔流人所在皆置命屬郡縣,選豪右為守令以撫鎮之。時青州刺史元世雋表置新安郡,以杲為太守,未報。會台申汰簡所授郡縣,以杲從子子瑤資蔭居前,乃授河間太守。杲深恥恨,於是遂反。所在流人先為土人凌忽,聞杲起逆,率來從之,旬朔之間,眾逾十萬。劫掠村塢,毒害民人,齊人號之為『榆賊』。先是河南人常笑河北人好食榆葉,故因以號之。」
疑楊忠在鮮于修禮破滅之後,隨河北流民入青州,追隨邢杲,因而得以「客游泰山」。《隋書》七九《外戚傳·高祖外家呂氏傳》謂呂氏為齊人。其言略云:
「高祖(文帝)外家呂氏,其族蓋微,平齊之後,求訪不知所在。至開皇初,濟南郡上言有男子呂永吉,自稱姑字苦桃,為楊諱妻。勘驗知是舅子,始追贈外祖雙周為齊郡公,外祖母姚氏為齊敬公夫人。詔並改葬,於齊州立廟,置守冢十家。」
呂苦桃為楊忠之妻,文帝之母。呂雙周為楊忠的岳父,文帝的外祖父。從文帝母系來看,疑楊家本系山東楊氏。《楊忠傳》謂楊忠「出武川,過故宅,祭先人」,是因為他的高祖楊元壽,魏初曾作武川鎮司馬,因家於神武樹頹。吾人不能據此謂楊氏出於武川。
李唐曾自稱其李氏源出隴西,曾家於武川。《冊府元龜》一《帝王部·帝系門》有云:
「唐高祖神堯帝姓李氏,隴西狄道人。其先出自李暠,是為涼武昭王。子歆,歆子重耳,生熙,起家金門鎮將,後以良家子鎮於武川,都督軍戎百姓之務,終於位,因遂家焉。生天賜,(天賜)生太祖景皇帝虎,(虎)生世祖元皇帝昺,高祖(李淵)即元皇帝之世子。」
李氏是否出自隴西,始且不論。李氏如出自武川,則從李熙起,應葬武川。然而,《唐會要》一《帝號上》云:
「獻祖宣皇帝諱熙,武德元年六月二十二日追尊為宣簡公,咸亨五年八月十五日追尊為宣皇帝,廟號獻祖,葬建初陵。(在趙州昭陵(慶)縣界,儀鳳二年五(?)月一日追封為建昌陵,開元二十八年七月十八日詔改為建初陵。
懿祖光皇帝諱天賜,武德元年六月二十二日追尊懿王,咸亨五年八月十五日追尊光皇帝,廟號懿祖,葬啟運陵。(在趙州昭慶縣界,儀鳳二年三(?)月一日追封為延光陵,開元二十八年七月十八日詔改為啟運陵。)」
按《元和郡縣圖志》一七趙州昭慶縣條說到昭慶二陵,其言略云:
「本漢廣阿縣,屬鉅鹿都。皇十三代祖宣皇帝建六(初)陵,高四丈,周回八十步。皇十二代祖先皇帝啟運陵,高四丈,周回六十步。二陵共塋,周回一百五十六步,在縣西南二十里。」
又河北省隆平縣唐光業寺碑略云:
「皇祖瀛州刺史宣簡公謹追上尊號,諡宣皇帝,皇祖妣夫人張氏謹追上尊號,諡宣莊皇后。皇祖懿王謹追上尊號,諡光皇帝,皇祖妣妃賈氏謹追上尊號,諡光懿皇后。詞曰:維王桑梓,本際城池。」
李熙、李天錫父子共塋而葬,光業寺碑頌詞有「維王桑梓」之語,則李氏累代所葬之地,即其家世居住之地,絕無疑義。謂李唐出自武川,與李熙父子墓在昭慶及隆平光業寺碑「維王桑梓」之言均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