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朗史講演錄 · 第十三篇 南朝官制的變遷與社會階級轉變的關係
中國的君主專制制度要求集權於皇帝一身。至於如何集權,則視時代的不同而各有其方式。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即在一個系統或一個機構中,名實不符;在不同系統之間,此一系統的權力為旁一系統所侵奪。這是一個通則,非僅止是南朝如此。不然,皇帝便很難把大權都抓到自己手上。這個問題是容易理解的,如果各個部門、各個地方、各個官吏都有實權,名實相符,互不相妨,那皇帝還能有權?
六朝到劉裕為皇帝,階級已起變化,楚子代替世族做了皇帝。但九品中正制度還存在,貴族、高門誰都不想做職位低的官吏,九品中正制度多少還能起到保證他們做高官的作用。皇帝也不可能把他們從高級職位上都驅逐出去,無論哪個皇帝,還需要他們的支持。於是皇帝便從機構上想辦法。國家機構在古代,是保證君主專制的工具,如何設置,如何利用,權力都操於皇帝。
―般說在南朝,高門仍做大官,寒族做小官。君主為與貴族爭權,在同一個系統中,把重權寄給原系微不足道的小官。這種小官既為重權所寄,漸次變成真宰相大臣。例如
中書舍人,《南史》七七《恩倖傳》序云:
「至如中書所司,掌在機務。在晉中朝,常為重寄。於時舍人之任,位居九品。江左置通事郎,管司詔誥。其後郎還為侍郎,而舍人亦稱通事。元帝用琅邪劉超,以謹慎居職。宋文世,秋當、周赳並出寒門。孝武以來,士庶雜選,如東海鮑照以才學知名,又用魯郡巢尚之,江夏王義恭以為非選。及明帝世,胡母顥、阮佃夫之徒,專為佞倖矣。齊初亦用久勞及以親信,關讞表啟,發署詔敕。頻涉辭翰者,亦為詔文,侍郎之局復見侵矣。建武世,詔命始不關中書,專出舍人。省內舍人四人,所置四省,其下有主書、令、史,舊用武官,宋改文吏,人數無員,莫非左右要密。天下文簿板籍,入副其省,萬機嚴秘,有如尚書外司。」
同書同卷《呂文顯傳》略云:
「呂文顯,臨海人也。永明元年,為中書通事舍人。與茹法亮等迭出入為舍人,並見親幸。時中書舍人四人各住一省,世謂之『四戶』,既總重權,勢傾天下。」
同書同卷《茹法亮傳》略云:
「茹法亮,吳興武康人也。宋大明中,出身為小史。歷齋干扶侍。孝武末年,鞭罰過度,校獵江右,選白衣左右百八十人,皆面首富室,從至南州,得鞭者過半。法亮憂懼,因緣啟出家得為道人。武帝即位,仍為中書通事舍人。與會稽呂文度、臨海呂文顯並以奸佞諂事武帝。法亮、文度並勢傾天下,太尉王儉常謂人曰:『我雖有大位,權寄豈及茹公!』 」
中書監、令為魏文帝曹丕所置,用以分外朝尚書台閣之權。晉舍人在中書省中,位居九品,本是極小的官吏。東晉舍人亦稱通事,可以管司詔誥,權力有所上升。舍人之職品位既低,自可選用寒人。士族亦不屑於為此小官。南朝宋孝武帝時,舍人猶是「士庶雜選」,所用舍人魯郡巢尚之,為「人士之末」。(《南史·恩倖傳·戴法興傳》)到宋明帝時,舍人胡母顥、阮佃夫之徒,便「專為佞倖」了。也就是全由寒人中選出。齊初,舍人「亦為詔文」,中書侍郎之職被侵。齊明帝建武之時,「詔命始不關中書,專出舍人」,中書令之權又被侵奪。
舍人成了真宰相,「四戶」權傾天下。齊太尉王儉慨嘆:「我雖有大位,權寄豈及茹公(茹法亮)!」王儉出身於琅邪王氏,是王導之後,為一流士族,而茹法亮出身為小史、面首、道人(僧徒),王儉連他的權也不如了,可見士族權力降低到了什麼程度。所謂「高官」職位,不過是一個空名義或一種安慰而已。一個部門,首腦無權而下屬卻有大權,首腦為士族,下屬為寒門,首腦為傳統的舊的政治力量,下屬為皇帝的親信。這種格局,便在加強君主的專制。
制局監與外監。《資治通鑑》一四七梁武帝天監七年春正月云:
「乙亥,以南兗州刺史呂僧珍為領軍將軍。領軍掌內外兵要,宋孝建以來,制局用事,與領軍分兵權,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領軍拱手而已。及吳平侯昺在職峻切,官曹肅然。制局監皆近倖,頗不堪命,以是不得久留中,丙子,出為雍州刺史。(胡註:「先用僧珍,次日出昺。」)《南史》七七《恩倖傳·茹法亮傳》云:
「(呂)文度為外監,專制兵權,領軍將軍守虛位而已。」
同書同卷論曰:
「制局小司,專典兵力,雲陛天居,亘設蘭錡,羽林精卒,重屯廣衛。……若徵兵動眾,大興人役,優劇遠近,斷於外監之心,遣辱詆訶,恣於典事之口。」
《通鑑》之言說明制局小司本屬領軍。領軍掌內外兵要,今「制局小司,專典兵力」,「徵兵動眾,斷於外監之心」,「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領軍將軍也就變成拱手守虛位了。這一如中書令的權力為舍人所奪。從梁蕭昺為領軍,以「在職峻切」,遭到制局監的排擠,可看出制局勢力的牢固。
典簽。《南史》七七《恩倖傳·呂文顯傳》云:
「故事,府州部內論事,皆簽前直敘所論之事,後雲謹簽,日月下又雲某官某簽,故府州置典簽以典之。本五品吏,宋初改為七職。宋氏晚運,多以幼少皇子為方鎮,時主皆以親近左右領典簽,典簽之權稍重。大明、泰始,長王臨蕃,素族出鎮,莫不皆內出教命,刺史不得專其任也。宗慤為豫州,吳喜公為典簽。慤刑政所施,喜公每多違執。慤大怒曰:『宗慤年將六十,為國竭命,政得一州如斗大,不能復與典簽共臨!』喜公稽顙流血乃止。自此以後,權寄彌隆,典簽遞互還都,一歲數反,時主輒與間言,訪以方事。刺史行事之美惡,繫於典簽之口,莫不折節推奉,恆慮不及。於是威行州郡,權重蕃君。」
同書四四《齊武帝諸子傳·巴陵王子倫傳》云:
「先是高帝、武帝為諸王置典簽帥,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每至覲接,輒留心顧問,刺史行事之美惡,繫於典簽之口,莫不折節推奉,恆慮弗及,於是威行州部,權重蕃君。武陵王曄為江州,性烈直不可忤,典簽趙渥之曰:『今出都易刺史。』及見武帝相誣,曄遂免還。南海王子罕戌琅邪,欲暫游東堂,典簽姜秀不許而止。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言行舉動,不得自專,征衣求食,必須咨訪。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行事劉寅等,武帝聞之,謂群臣曰:『子響遂反。』戴僧靜大言曰:『諸王輾自應反,豈唯巴東!』武帝問其故,答曰:『天王無罪,而一時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漿,皆咨簽帥,不在則竟日忍渴。諸州唯聞有簽帥,不聞有刺史。』竟陵王子良嘗問眾曰:『士大夫何意詣簽帥?』參軍范雲答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簽帥便有倍本之價,不詣謂何?!』子良有愧色。及明帝誅異己者,諸王見害,悉典簽所殺,竟無一人相抗。」
朝廷上,皇帝把將相之權交給制局小司、外監、舍人。地方上,皇帝把刺史之權交給典簽,但將相刺史之職均不廢,制局監、外監、舍人、典簽品級均不提。象中書通事舍人,《隋書》二六《百官志上》記「陳承梁,皆循其制官」,中書通事舍人為八品。位高者無權(多為士族),有權者位很低(多為寒人),誰都反不了皇帝。這是南朝皇帝加強君主專制的妙方。
這就派生出了另一種現象,正官不重要,兼差反而重要。特別是對皇帝的親信來說,如果不兼一個地位低但有實權的官,則他的正官無論做得多大,也不起作用。梁朝的朱異,自遷尚書儀曹郎後,便「入兼中書通事舍人」。其後,遷鴻臚卿、太子右衛率,加員外常侍,遷散騎常侍,遷右衛將軍,改加侍中,遷左衛將軍,領步兵,直到太清二年遷中領軍,都是「舍人如故」。如果不兼一個舍人,就不能做宰相的事。
再者,不是一個系統,甲系統可以管乙系統的事,乙系統也可以管甲系統的事。如在文官系統與武官系統之間,皇帝便用武將來奪文官的權力。象領軍將軍,《宋書》四〇《百官志下》稱領軍將軍「掌內軍」,即統禁省之兵。領軍可預問政治,實際也是宰相。《宋書》四《少帝紀》謂少帝即位,「以尚書僕射傅亮為中書監,司空徐羨之、領軍將軍謝晦及亮輔政」。同書八《明帝紀》謂明帝死時,「袁粲、禇淵、劉勔、蔡興宗、沈攸之同被顧命」。按袁粲為尚書令,禇淵為護軍將軍(宋時護軍掌外軍),劉勔為領軍將軍。所諝「輔政」,「受顧命」,即都是宰相。《宋書》六三《沈演之傳》記沈演之於元嘉二十年「遷侍中,右衛將軍如故」。宋文帝曾對沈演之說:
「侍中、領、衛,望實優顯,此蓋宰相便坐,卿其勉之。」
這是武官如領軍將軍為宰相,預問政治之證。
領軍權力移於制局監及外監,這二監的參預政治,就更容易看出了。《南史》七七《恩倖傳·茹法珍傳》等傳謂齊東昏侯時,茹法珍、梅蟲兒「並為制局監」,他們與東昏侯的「左右應敕捉刀之徒並專國命」。後來他們又「並為外監,口稱詔敕。中書舍人王咺之與相唇齒」。同中書舍人一樣,他們都是真宰相。
《文獻通考》四九《職官考三·宰相》有一段話寫到魏晉南北朝時期,什麼叫宰相。其言云:「……按此則或掌機密,或錄尚書,或綜機權,或管朝政,或單侍中,或給事中,或受顧命,皆為宰相也。「
只要戴上這些桂冠,不管是哪一個系統的官,便是宰相,便可管別一個系統或幾個系統的事。《通考》云:
「魏文帝以劉放、孫資為中書監、令,並掌機密。晉武帝詔以荀勖為中書監、侍中,葉贊朝政。張華為中書令、侍中,劉卞謂華曰:『公居阿衡之地。』東晉庾亮、庾冰相次為中書監。至冰經綸時務,升擢後進,朝野注心,咸曰賢相。殷浩為揚州刺史,參綜朝權。王敦為大將軍、侍中,上表曰:『臣備位宰輔。』謝安為中書監、錄尚書省事。」
這是魏晉時期中書監、中書令、侍中、揚州刺史、大將軍、錄尚書省事之為宰相者。之所以為宰相,是因為或掌機密,或贊朝政,或為中書令、中書監、侍中、錄尚書省事,或參綜朝權。中書監、令屬中書省,侍中屬門下省,揚州刺史為地方官,大將軍為武職,錄尚書省事應屬尚書省。它們都可以是宰相,可見宰相之雜。這使得事權不可能分明。
《通考》續云:
「宋文帝初,徐羨之為司空、錄尚書事。後以江湛、王僧綽俱為侍中,任以機密。後又以殷景仁為侍中左衛將軍,與侍中右衛將軍王華、侍中左衛將軍王曇首、侍中劉湛四人俱居門下。初王弘為江州刺史,加侍中,後征輔政,以為侍中、司徒、錄尚書事。而弘弟曇首為文帝所任,與華相持。華常謂己力用不盡,每嘆息云:『宰相頓有數人,天下何由得理!』(劉)湛母憂去職,後征為太子詹事,加給事中,與殷景仁並被任遇。湛常云:『今代宰相何難,此正可當我南陽郡漢代功曹耳。』沈演之為侍中、衛將軍,文帝謂之曰:『侍中、領、衛俱為優重,此蓋宰相便坐,卿其勉之。』 」
同吋幾個人做侍中,也就都是宰相。王華說:「宰相頓有數人,天下何由得理!」(「理」,《宋書》六三《王華傳》作「治」。)殊不知宋文帝正是要使宰相人多,事權分散,大家的力量都用不盡,以便皇帝集中權力於一身。劉湛說:「今代宰相何難,此正可當我南陽郡漢代功曹耳。」(「代」,《宋書》六九《劉湛傳》作「世」。)是說當時做宰相正象做南陽郡功曹那樣容易。他是太子詹事,被加上一個「給事中」的官名,便成了宰相。文帝說侍中、領軍將軍、衛軍將軍都是「宰相便坐」,實際並不止此。
《通考》續云:
「齊王儉為侍中、尚書令,常謂人曰:『江左風流宰相,惟有謝安。』蓋自況也。明帝顧命,江柘兄弟及始安王遙光、尚書令徐孝嗣、領軍蕭坦之,更日貼敕,時呼為『六貴』。(《南史》六《梁本紀上·武帝》:「時揚州刺史始安王遙光、尚書令徐孝嗣、右僕射江柘、右將軍蕭坦之、侍中江祀、衛尉劉暄更直內省,分日帖敕,世所謂『六貴』。)皆宰相也。」
這六個在齊東昏侯之初,同時擔任宰相職責的人,他們的本官是:揚州刺史、尚書令、右僕射、右將軍、侍中、衛尉。雍州刺史蕭衍說:
「政出多門,亂其階矣。詩云:『一國三公,吾誰適從?』況今有六,而可得乎!嫌隙若成,方相誅滅。」(《梁書》一《武帝紀上》)
政出多門就等於誰都沒有實際的宰相的權力,不論誰都難管事,不論何事都互相牽扯。到頭來一個個都要被皇帝誅滅。「六貴」的命運便是如此。真正有權的,唯皇帝一人。中書舍人、制局監、外監之所以有權,也不過是因為他們唯皇帝的意志是從,得到皇帝的寵信。
概括言之,南朝官制名實不符,高官如宰相、領軍,有名而無實權,低官如舍人、制局監無名而有重權。文官如中書監、令的宰相權,從歷史來看,是層層下降的。東晉猶有通事郎管司詔誥,後卻將通事的職務交給舍人,稱通事舍人,郎還為侍郎。舍人由此取得了管司詔誥的權力。有點文化的,後又代寫詔文,侍郎之職於是被侵奪。到齊明帝之時,詔命專出舍人,中書令也等於虛設了。宰相不做宰相事,正官即使如朱異大到做了散騎常侍、侍中、左右衛將軍、領軍,也要兼一個舍人。兼差比正官重要,是因為正官無實權,所兼之差才有實權。至於各個系統的人都可以做宰相,在皇帝看來,是無關痛癢的,因為宰相本來有名無實。人多了,反而可收牽制之效。權力由高級官吏移於低級官吏,實質上即由最高貴族移於最低階級。這是由於當時的皇帝不想由高階層的人做高階層的事,而倚之以另一階層造成。南朝官制名實不符,包含了社會變動的意義。而有權者作為恩幸,對皇帝必俯首貼耳。無權者職責不明,本為刺史,如參綜朝權,也可管到別一個系統的事。大家互相牽扯,對於唯予一人的君主專制政治制度的加強,卻有莫大的好處。這是南朝職官制度的特點。
看南朝的官制只有從階級的變動去看,才能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