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朗史講演錄 · 第一篇 魏晉統治者的社會階級(附論吳、蜀)

(一)魏晉統治者社會階級的區別 魏晉統治者的社會階級是不同的。不同處是:河內司馬氏為地方上的豪族,儒家的信徒;魏皇室譙縣曹氏則出身於非儒家的寒族。魏、晉的興亡遞嬗,不是司馬、曹兩姓的勝敗問題,而是儒家豪族與非儒家的寒族的勝敗問題。 按《晉書》一《宣帝紀》云: 「楚、漢間,司馬卬為趙將,與諸侯伐秦。秦亡,立為殷王,都河內。漢以其地為郡,子孫遂家焉。自卬八世生征西將軍鈞,字叔平。鈞生豫章太守量,字公度。量生潁川太守儁,字元異。儁生京兆尹防,字建公。帝即防之第二子也。……博學洽聞,伏膺儒教。」 據此可知河內司馬氏自東漢司馬鈞以來,世代為將軍、守、尹。司馬懿(追諡為晉宣帝)是司馬防的第二個兒子,信仰的是儒教。 司馬懿的高祖司馬鈞的事跡,略見於《後漢書•西羌傳》。祖父司馬儁、父司馬防的事跡,略見於《魏志•司馬朗傳》注引司馬彪《序傳》。茲引述如下,並略加銓釋。 《後漢書》一一七《西羌傳》略云: 「安帝永初元年,先零別種滇零與鍾羌諸種大為寇掠。明年冬,(鄧)騭使任尚及從事中郎司馬鈞率諸郡兵與滇零等數萬人戰於平襄(縣名,屬漢陽郡),尚軍大敗,死者八千餘人。於是滇零等自稱天子於北地。元初二年春,遣左馮翊司馬鈞行征西將軍,督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師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風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餘人,又龐參將羌胡兵七千餘人,與鈞分道並北擊零昌。參兵至勇士(縣名,屬天水郡)東,為杜季貢所敗,於是引退。鈞等獨進,攻拔丁奚城,大克獲。杜季貢率眾偽逃,鈞令光、恢、包等收羌禾稼,光等違鈞節度,散兵深入,羌乃設伏要擊之。鈞在城中,怒而不救,光並沒,死者三千餘人。鈞乃遁還,坐征,自殺。」 《三國志•魏志》一五《司馬朗傳》裴注引司馬彪《序傳》云: 「朗祖父儁,字元異,博學好古,……鄉黨宗族咸景附焉。位至潁川太守。父防,字建公,……雖閒居宴處,威儀不忒。雅好《漢書》名臣列傳,所諷誦數十萬言。少仕州郡,歷官洛陽令、京兆尹,……諸子雖冠成人,不命曰進不敢進,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問不敢言,父子之間肅如也。……有子八人,朗最長,次即晉宣帝也。」 然則,河內司馬氏起家於司馬鈞的征西羌。司馬鈞是武將,到司馬儁「博學好古」,司馬氏已成為士大夫階級了。司馬防「父子之間肅如」,是服膺儒教的一種表現。 服膺儒教的豪族的出現,在東漢時代,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非止河內司馬氏而已。例如汝南袁氏,《後漢書》七五《袁安傳》略云: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陽人也。祖父良,習《孟氏易》,平帝時,舉明經,為太子舍人。建武初,至成武令。安少傳良學,為人嚴重有威,見敬於州里。建初八年,遷太僕。(元和三年)代第五倫為司空。章和元年,代桓虞為司徒。」 汝南袁氏自袁良以來,世傳《孟氏易》,為東漢的名族。 再如弘農楊氏,《後漢書》五四《楊震傳》略云: 「楊展,字伯起,弘農華陰人也。父寶,習《歐陽尚書》。哀、平之世,隱居教授。震少好學,受《歐陽尚書》於太常桓郁,明經博覽,無不窮究。諸儒為之語曰:『關西孔子楊伯起。』 」 弘農楊氏自楊寶以來,世傳《歐陽尚書》,也是東漢的名族。 服膺儒教的河內司馬氏,與汝南袁氏、弘農楊氏屬於同一個階級,他們都是地方上的豪族。漢、魏主要的士大夫,其出身大抵為地方豪族。但也有出身於小族的,因為政治立場和思想信仰與豪族相同,可劃為一個階級。如山濤,《世說新語•政事類》「山公以器重朝望」條劉注引虞預《晉書》云: 「山濤,字巨源,河內懷人。祖,本郡孝廉。父曜,冤句令。濤早孤而貧,少有器量,宿士猶不慢之。年十七,宗人謂宣帝(司馬懿)曰:『濤當與景(司馬師),文(司馬昭)共綱紀天下者也。』帝戲曰:『卿小族,那得此快人邪!』 」 山氏是河內郡的小族。山濤原好老莊,後來在政治上依附司馬氏,改變了思想信仰。象山濤這樣的小族,可視為與司馬氏同一個階級。 服膺儒教即遵行名教(君臣、父子等)。其學為儒家之學,其行必須符合儒家用來維繫名教的道德標準與規範,即所謂孝友、禮法等等。《晉書》二〇《禮志中》略云: 「文帝之崩,國內服三日。武帝亦遵漢、魏之典,既葬除喪,然猶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太宰司馬孚等奏(請)敕御府易服,內者改坐,太官復膳,諸所施行,皆如舊制。詔曰:『本諸生家,傳禮來久。何心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孚等重奏(請)敕有司改坐復常,率由舊典。又詔曰:『三年之喪,自古達禮。雖薄於情,食旨服美,所不堪也。不宜反覆,重傷其心,言用斷絕,奈何!奈何!」帝遂以此禮終三年,後居太后之喪亦如之。」 《抱朴子•外篇•譏惑篇》又云: 「吾聞晉之宣、景、文、武四帝,居親喪皆毀瘠逾制,又不用王氏二十五月之禮,皆行(二十)七月服。於時天下之在重哀者,咸以四帝為法。世人何獨不聞此,而虛誣高人,不亦惑乎?」 上引材料可以說明晉皇室自司馬懿(宣帝)至司馬炎(武帝)都重孝,重禮。「三年之喪,自古達禮」,而晉皇室自司馬懿以來,「居親喪皆毀瘠逾制」,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孝是道德標準,禮是行為規範。看一個人的行為合不合乎儒家的道德標準,首先便看他守不守禮。阮裕曾指責謝萬「在兄前欲起索便器」,為「篤而無禮」。(《世說新語·簡傲類》)他以為「人不須廣學,正應以禮讓為先」,(《晉書》四九《阮籍傳》附《阮裕傳》)便是這個意思。晉皇室「居親喪皆逾制」,超過了喪禮的規定,是重孝的表現。 西晉有三大孝:王祥、何曾、荀顗。《三國志•魏志》四《陳留王奐傳》云: 「咸熙元年三月丁丑,以司空王祥為太尉,征北將軍何曾為司徒,尚書左僕射荀顗為司空。己卯,進晉公(司馬昭)爵為王,封十郡,並前二十。」 這三大孝同日被拜為三公,位望之隆,僅次於晉王司馬昭。他們都出身於儒家豪族,都崇奉儒家名教,都是司馬氏的黨與,與司馬氏一起組成西晉的統治集團。 王祥。《三國志•魏志》四《陳留王奐傳》裴注引《漢晉春秋》云: 「晉公既進爵為王,太尉王祥、司徒何曾,司空荀顗並詣王。顗曰:『相王尊重,何侯與一朝之臣皆已盡敬,今便當相率而拜,無所疑也。』祥曰:『相國位勢,誠為尊貴,然要是魏之宰相,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階而已,班列大同,安有天子三公可輒拜人者!損魏朝之望,虧晉王之德。君子愛人以禮,吾不為也。』及入,顗遂拜,而祥獨長揖。王謂祥曰:『今日然後知君見顧之重!』 」 司馬昭雖已進爵為王,但還是魏朝的宰相。而王祥、何曾、荀顗是魏朝的三公,荀顗向司馬昭跪拜,不合於禮。王祥獨長揖,合於禮。「君子愛人以禮」,故司馬昭對王祥說:「今日然後知君見顧之重。」又《晉書》三三《王祥傳》略云: 「王祥,琅邪臨沂人。祖仁,青州刺史。祥性至孝,早喪親,繼母朱氏不慈,數譖之,由是失愛於父。每使掃除牛下,祥愈恭謹。父母有疾,衣不解帶,湯藥必親嘗。母常欲生魚。時天寒冰凍,祥解衣將剖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之而歸。母又思黃雀炙,復有黃雀數十飛入其幙,復以供母。鄉里驚嘆,以為孝感所致焉。有丹柰結實,母命守之,每風雨,祥輒抱樹而泣。其篤孝純至如此。」 王祥是二十四孝之一,不僅在守禮上是模範,在盡孝上也是模範。他出身於琅邪王氏,是儒家豪族的代表人物之一。 何曾。《晉書》三三《何曾傳》略云: 「何曾,陳國陽夏人也。父夔,魏太僕、陽武亭侯。曾進封潁昌鄉侯。咸寧四年薨,下禮官議諡,博士秦秀諡為『繆丑』,帝不從,策諡曰孝。曾性至孝,閨門整肅,自少及長,無聲樂嬖倖之好。年老之後,與妻相見,皆正衣冠,相待如賓。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畢便出。一歲如此者不過再三焉。初,司隸校尉傅玄著論稱曾及荀顗曰:『以文王之道事其親者,其潁昌何侯乎,其荀侯乎!古稱曾、閔,今曰荀、何。內盡其心以事其親,外崇禮讓以接天下。孝子,百世之宗;仁人,天下之命。有能行孝之道,君子之儀表也。』又曰:『荀、何,君子之宗也。』然性奢豪,務在華侈。帷帳車服,窮極綺麗,廚膳滋味,過於王者。曰食萬錢,猶曰『無下箸處』。劉毅等數劾奏曾侈汰無度,帝以其重臣,一無所問。都官從事劉享嘗奏曾華侈。後替曾享為掾,常因小事加享杖罰。其外寬內忌,亦此類也。時司空賈充權擬人主,曾卑充而附之。及充與庾純因酒相競,曾議黨充而抑純,以此為正直所非。」 何曾「性至孝,閨門整肅」,被傅玄稱之為「內盡其心以事其親,外崇禮讓以接天下」,為「君子之宗」。在重孝、重禮上,他與王祥無分別。這可說明重孝、重禮為儒家豪族共有的特徵。又何曾此人「性奢豪,務在華侈」。日食萬錢,還說「無下箸處」。且外寬而內忌,依附權臣,奴顏婢膝。這個特徵,我們從當時儒家豪族身上,也是可以找到的。王愷與石崇的鬥富,袁紹的「外寬內忌」(《三國志•魏志》一四《郭嘉傳》注引《傅子》),司馬懿的「內忌而外寬」(《晉書》一《宣帝紀》),這些例子便很足以說明問題。 荀顗。《晉書》三九《荀顗傳》略云: 「荀顗,潁川人,魏太尉彧之第六子也。性至孝,與扶風王駿論仁孝孰先,見稱於世。咸熙中,遷司空,進爵鄉侯。以母憂去職,毀幾滅性,海內稱之。明三禮,知朝廷大儀,而無質直之操,唯阿意苟合於荀勖、賈充之間。初,皇太子將納妃,顗上言賈充女姿德淑茂,可以參選,以此獲譏於世。」 荀顗性至孝,明禮,與何曾相同。故傅玄以荀、何並列,同稱為「君子之宗」。但他依附賈充,也與何曾相同,這卻非君子。 儒家豪族服膺的是儒家的名教。之所以重孝,是因為根據儒家的教義,修身治家的道德方法,亦適用於治國平天下。所謂「國身通一」、「求忠臣於孝子之門」是也。名教之大者莫若君臣,孝於親才能忠於君。因此,以孝友禮法見稱於宗族鄉里,就成了儒家豪族人物的一個明顯的特點。 在兩漢的徵辟制度下,以仁孝禮讓著稱於鄉里,是入仕的途徑。取士與仁孝禮讓或者說與德的結合,遂使名教成為豪族屢世必須奉行的圭臬與賴以自豪的門第的標誌。豪族往往就是儒門。 再說魏統治者的社會階級。 魏統治者的社會階級與晉不同。魏統治者曹氏出身於寒族,且與閹宦有關。曹操的崇尚與政策即由他的階級出身決定。 《三國志•魏志》一《武帝紀》略云: 「太祖武皇帝,沛國譙人也。姓曹,諱操,字孟德。桓帝時,曹騰為中常侍、大長秋,封費亭侯。養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審其生出本末。(裴注云:「吳人作《曹瞞傳》及郭頒《世語》並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太祖於惇為從父兄弟。」)嵩生太祖。太祖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故世人未之奇也。」 又《三國志•魏志》六《袁紹傳》裴注引《魏氏春秋》載陳琳檄文略云: 「(曹)操贅閹遺丑,本無令德,僄狡鋒俠,好亂樂禍,加其細政苛慘,科防互設,繒繳充蹊,坑穽塞路,舉手掛網羅,動足蹈機陷。」 曹操的祖父曹騰是中常侍,閹宦。父親曹嵩是曹騰的養子,即所謂「乞匄攜養」之類(陳琳檄文)。就曹操的家庭出身來說,是寒族,閹宦階級。曹操「任俠放蕩,不治行業」;「細政苛慘,科防互設」,表明曹氏並不以儒學為務,與豪族的服膺儒教不同。 明白了曹操所代表的階級是非儒家的寒族,也就可以明白曹操實行的政策。 《三國志•魏志》一二《毛玠傳》云: 「務以儉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節自勵,雖貴寵之臣,輿服不敢過度。」 按曹操為司空、丞相,毛玠為東曹掾,掌選舉。毛玠「務以儉率人」,是曹操的政策。《三國志•魏志》一《武帝紀》裴注引《魏書》說曹操 「性節儉,不好華麗,後宮衣不錦銹,侍御履不二采,帷帳屏風壞則補納,茵蓐取溫,無有緣飾。」 又《三國志•魏志》一二《崔琰傳》引《世語》還說到: 「(曹)植妻衣繡,太祖登台見之,以違制命還家賜死。」 據此可知尚節儉不僅是曹氏的風尚,而且有制度規定。衣繡要處死,即使是曹植的妻子也不能赦免。曹操如此厲行節儉,與他出身於寒族及當時經濟的破壞雖有關係,但更重要的是要摧破豪族的奢侈之風。 儒家豪族尚奢侈,曹操尚節儉,只是曹操與儒家豪族對立的一個側面。曹操要在漢末取劉氏皇位而代之,最為重要的是要摧破儒家豪族的精神堡壘,即漢代傳統的儒家思想,然後才可以獲得成功。茲錄曹操求才三令並略加論釋於下。 《三國志》一《武帝紀》云: 「(建安)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君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於渭濱者乎?又得無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未令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 「(建安二十二年裴注引《魏書》曰:)秋八月,令曰:『昔伊摯、傅說出於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汙辱之名,有見笑之恥,卒能成就王業,聲著千載。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曹操三令,大旨以為有德者未必有才,而有才者,或負不仁不孝、貪詐的污名。這是明白宣示儒家豪族自來所遵奉的金科玉律並賴以安身立命的根據,漢徵辟制度的標準儒教已經完全破產,不可依據。三令標明了曹操政策之所在——標準是才,不是道德。三令的頒布,是政治社會道德思想上的一個大變革,並非僅止是為了求才於一時。如果深入一步,聯繫曹操的階級出身來考察,就可知曹操出身閹宦家庭,而閹宦之人,在儒家經典教義中不能占有政治上的地位,若不對此不兩立的儒家教義摧陷廓清,則本身無以立足,更無以與儒家豪族人物如袁紹之輩相競爭。從摧陷廓清儒家豪族的金科玉律來說,此三令可視為曹魏皇室大政方針的宣言。與之同者,便是曹黨;與之異者,便是與曹氏為敵的黨派。 《魏志•武帝紀》在記述了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未曹操所下達的求才令後,還記述了同日下達的一個關於掌管刑法的人選的命令。此令說: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軍中典獄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軍死生之事,吾甚懼之。其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 接著《魏志》寫了「於是置理曹掾屬」。按《魏志,武帝紀評》說曹操「擥申、商之法術」。《晉書•傅玄傳》記傅玄之言,又說「魏武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這說明要摧陷廓清豪族儒教教義的曹操,轉而求以法術為治。所以他重刑。陳琳檄文所說「細政苛慘,科防互設」,反映的是儒家豪族對曹操重法術的看法。好法術可以說是曹操鄙棄儒術的一種必然結果。 曹操為一代之梟傑,他不僅得到了眾多有才能的寒族人物的支持,而且得到了部分有才能的豪族士大夫的支持,如荀彧、荀攸。荀彧本從袁紹。袁紹是漢末儒家豪族的代表人物,其憑藉的深厚,遠非非儒家的寒族代表人物曹操所可比擬。然而袁紹「繁禮多儀」,「外寬內忌,用人而疑之,所任唯親戚子弟」,(《三國志•魏志》一四《郭嘉傳》裴注引《傅子》)荀彧認為袁紹不能有所作為,遂舍袁從曹。他還為曹操引進了不少士大夫階級的人物。然而,作為一個階級來說,儒家豪族是與寒族出身的曹氏對立的。官渡一戰,曹氏勝,袁氏敗,儒家豪族階級不得不暫時隱忍屈辱。但乘機恢復的想法,未嘗一刻拋棄。曹操死後,他們找到了司馬懿,支持司馬懿向曹氏展開了奪權鬥爭。袁紹是有後繼人的,他的繼承人就是司馬懿。袁紹的失敗只表明儒家豪族暫時受到了挫折。後來,他們通過司馬懿父子之手,終於把政權奪回到了自己的手上。 (二)司馬氏的奪權鬥爭 東漢末年與曹操合作的儒家豪族人物,在官渡戰後五十年間(官渡之戰在漢獻帝建安五年,即公元二〇〇年。司馬懿奪取曹爽權力在魏齊王曹芳正始十年,即公元二四九年)多已死亡,而司馬懿年少於曹操二十四歲,又後死三十一年,(曹操生於後漢桓帝永壽元年,即公元一五五年,死於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即公元二二〇年。司馬懿生於後漢靈帝光和二年,即公元一七九年,死於魏齊王曹芳嘉平三年,即公元二五一年。)乘曹氏子孫孱弱昏庸的時候,以垂死之年,奮起一擊,奪取曹爽手中權力。二子司馬師、司馬昭繼承他的遺業,終於顛覆了魏朝,盡復東漢時代儒家豪族階級統治全盛之局。這是曹操當時所未料及的。 司馬氏所以能夠奪取到曹氏的政權,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司馬懿的堅忍陰毒,遠非漢末同時儒家迂緩無能之士所能比。如《晉書》一《宣帝紀》所云: 「帝內忌而外寬,猜忌多權變。魏武察帝有雄豪志,聞有狼顧相,欲驗之,乃召使前行,令反顧,面正向後,而身不動。帝於是勤於吏職,夜以忘寢,至於芻牧之間,悉皆臨履,由是魏武意遂安。及平公孫懿(淵),大行殺戮。誅曹爽之際,支黨皆夷及三族,男女無少長,姑姊妹之適人者皆殺之,既而竟遷魏鼎雲。」 可見其本性之殘忍,手腕之毒辣。《世說新語•尤悔類》寫到東晉王導、溫嶠往見明帝,明帝問溫嶠「前世所以得天下之由」。 「溫未答,頃,王曰:『溫嶠年少未諳,臣為陛下陳之。』王乃具敘宣王創業之始。誅夷名族,寵樹同己,及文王(司馬昭)之末高貴鄉公事。(劉注云:宣王創業誅曹爽、任蔣濟之流者是也。)明帝聞之,覆面著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長?』」 司馬懿父子的堅忍陰毒,連子孫也感到羞恥,以至懷疑晉祚能不能長久保持下去。 二是司馬氏父子得到了豪族強民的支持。曹操對豪強是抑制的,《三國志•魏志》一《武帝紀》記建安九年「九月令曰:『河罹袁氏之難,其令無出今年租賦!』重豪強兼併之法,百姓喜悅。」裴注引《魏書》云: 「公令曰:『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強擅恣,親戚兼併,下民貧弱,代出租賦,衒鬻家財,不足應命。審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為逋逃主。欲望百姓親附,甲兵強盛,豈可得邪!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強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 這是曹操在平定河北之後發布的、旨在抑制豪族,扶植弱民或寒族的命令。袁紹父子的失敗也就是豪族的失敗,但只是暫時的失敗。他們在找到了司馬懿父子之後,都支持司馬懿父子與曹氏鬥爭。《三國志•吳志》三《孫皓傳》「斬吳丞相張悌」下裴注引《襄陽記》云: 「魏伐蜀。吳人問悌曰:『司馬氏得政以來,大難屢作,智力雖豐,而百姓未服也!今已竭其資力,遠征巴蜀,兵勞民疲而不知恤,敗於不暇,何以能濟?』悌曰:『不然,曹操雖功蓋中夏,威震四海,崇詐仗術,征伐無已,民畏其威,而不懷其德也。丕、叡承之,系以慘虐,內興宮室,外懼雄豪,東西馳驅,無歲獲安。彼之失民,為日久矣。司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煩苛而布其平惠,為之謀主而救其疾,民心歸之,亦已久矣。故淮南三叛而腹心不擾,曹髦之死,四方不動,摧堅敵如折枯,盪異同如反掌,任賢使能,各盡其心,非智勇兼人,孰能如之?其威武張矣,本根固矣,群情服矣,奸計立矣。彼強弱不同,智算亦勝,因危而伐,殆其克乎!』」 悌說的「民」,指豪族強民。張梯說的「煩苛」,指曹操「重豪強兼併之法」。所以,「民畏其威,而不懷其德」。張悌說的「平惠」,指司馬氏承繼袁紹,「以寬濟寬」,「使豪強擅恣」。所以,曹氏「失民」,而對司馬氏說來,則「民心歸之」。自曹爽、夏侯玄及其黨羽被殺之後,魏都洛陽已無曹氏勢力,所以,「淮南三叛(王凌、毌丘檢、諸葛誕)而腹心不擾」。到淮南三叛先後被司馬氏父子平定,地方也無曹氏的勢力,所以,司馬昭殺離高貴鄉公曹髦,「四方不動」。 以司馬懿父子的堅忍陰毒而又有豪族強民的支持,奪取曹魏政權就具備了極大的可能性。 三是一些寒族出身的官吏,崇尚與曹氏相同,本屬曹氏一黨,但後來卻改變政治立場,站到司馬氏一邊。而司馬氏在奪權問題上,在某些方面,也很需要藉助於他們。象殺高貴鄉公曹髦,這對於服膺儒教,標榜君臣名分的儒家豪族的代表司馬昭來說,是一個棘手的問題。他在這個問題上,得到了非儒家的寒族出身的賈充全力支持。高貴鄉公是由賈充出面指使成濟殺掉的。賈充是司馬氏及豪族的大功臣,他既為司馬氏奪取君權除了最後一個障礙,又為司馬氏保全了儒家名教信徒的美稱。賈充是賈逵之子。關於賈逵,《三國志•魏志》一五《賈逵傳》略云: 「為豫州刺史。是時天下初復,州郡多不攝。逵曰:『州本以御史出監諸郡,以六條詔書察長吏二千石已下,故其狀皆言嚴能鷹揚有督察之才,不言安靜寬仁有愷悌之德也。今長吏慢法,盜賊公行,州知而不糾,天下復何取正乎?』兵曹從事受前刺史假,逵到官數月,乃還;考竟其二千石以下阿縱不如法者,皆舉奏免之。(文)帝曰:『逵真刺史矣。』布告天下,當以豫州為法。薨,子充嗣,咸熙中為中護軍。」(裴注引《晉諸公贊》曰:「高貴鄉公之難,司馬文王賴充及免。為晉室元功之臣。」) 可知賈逵為刺史,主張刺史考察長吏二千石以下,應具「嚴能鷹揚有督察之才」,而不主張刺史考察時有「安靜寬仁有愷悌之德」。他奏免過他所考察到的二千石以下「阿縱不如法者」。這是曹操的主張,曹操的政策。 《三國志•魏志》二八《王凌傳》注引干寶《晉紀》又云: 「凌到項,見賈逵祠在水側。凌呼曰:『賈梁道!王凌忠於魏之社稷者,唯爾有神知之。』其年(嘉平二年)八月,太傅(司馬懿)有疾。夢凌、逵為厲,甚惡之,遂甍。」 可知賈達忠於魏朝。王凌為淮南三叛之一,王凌之叛是司馬懿平定的。司馬懿「夢凌、逵為厲」,是因為這兩個人都忠於曹氏,反對司馬氏。可是王凌卻不知賈逵的兒子賈充將來竟會成為晉室元功之臣,魏室的叛徒。 賈氏出身,在《晉書》五〇《庾純傳》中有記載。此傳云: 「初,純以賈充奸佞,與任愷共舉充西鎮關中,充由是不平。充嘗宴朝士,而純後至。充謂曰:『君行常居人前,今何以在後?』純曰:『且有小巿井事不了,是以來後。』世言純之先嘗有伍伯者,充之先有市魁者,充、純以此相譏焉。充自以位隆望重,意殊不平。及純行酒,充不時飲。純曰:「長者為壽,何敢爾乎?』充日:『父老不歸供養,將何言也?』純因發怒曰:『賈充!天下凶凶,由爾一人。』充曰:『充輔佐二世,蕩平巴蜀,有何罪而天下為之凶凶?』純:『高貴鄉公何在?』眾坐因罷。充左右欲執純,中護軍羊琇、侍中王濟佑之,因得出。」 可見賈充的先人有做市魁的,出身為寒族,與曹操的出身一致。標榜名教的司馬昭假手於他殺了天子,庾純的「高貴鄉公何在」一語,可謂擊中了賈充的要害。賈充投靠司馬氏,殺魏朝天子,成就了司馬氏的奪權大業,在叛徒中具有典型的意義。司馬昭父子對他感恩戴德。 投靠司馬氏的非儒家出身的寒族,非止賈充一人。象陳騫、石苞,對司馬氏的奪權,支持也是有力的。陳騫是陳矯之子。《三國志•魏志》二二《陳矯傳》裴注引《世語》略云: 「(魏明)帝憂社稷,問矯:『司馬公(懿)忠正,可謂社稷之臣乎?』矯曰:『朝廷之望,社稷未知也。』 」 可見陳矯站在曹氏一邊,反對司馬氏。陳矯的出身,據《陳矯傳》引《魏氏春秋》: 「矯本劉氏子,出嗣舅氏,而婚於本族,徐宣每非之,庭議其闕。太祖(曹操)惜矯才量,欲擁全之,乃下令曰:『喪亂以來,風教凋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自建安五年已前,一切勿論。其以斷前誹議者,以其罪罪之。』 」 陳矯本姓劉,出嗣舅氏陳姓,因而姓陳。可他卻與本族劉姓之女結婚,故為徐宣所非。他出嗣陳氏與曹操之父曹嵩本為夏侯氏之子,出嗣曹騰,有類似之處。他婚於本族,在曹操看來,無足為異。「喪亂已來,風教凋薄」,不僅陳氏、劉氏沾染此風,曹氏、夏侯氏也沾染上了。《三國志•魏志》九《夏侯惇傳》云: 「子楙素自封列侯。初,太祖以女妻楙,即清河公主也。」 又《三國志•魏志》九《夏侯淵傳》云: 「淵妻,太祖內妹。長子衡,尚太祖弟海陽哀侯女。」 又《三國志•魏志》九《夏侯尚傳》云: 「尚有愛妾嬖倖,寵奪適室。適室,曹氏女也。故文帝遣人絞殺之。」 又《三國志•魏志》九《夏侯尚傳》附子《玄傳》云: 「正始初,曹爽輔政。玄,爽之姑子也。」 可見曹氏與夏侯氏也通婚,且習以為常。這實際上是非儒家的寒族不講禮法的表現,何況曹操的政策又是不以儒家的道德標準取人。 再看陳騫。《晉書》三五《陳騫傳》略云: 「陳騫,臨淮東陽人也。父矯,魏司徒。武帝受禪,(騫)以佐命之勛,封高平郡公,與賈充、石苞、裴秀等俱為心膂,而騫智度過之,充等亦自以為不及也。弟稚與其子輿忿爭,遂說騫子女穢行,騫表徙弟,以此獲譏於世。」 陳騫在司馬炎亡魏成晉上,有佐命之功,政治上完全倒到了司馬氏一邊。他是西晉最高統治階層的人物之一,「子女穢行」是西晉統治階級風俗淫僻的表現,已不能用寒族不講禮法來解釋。賈充的兩個女兒也是如此。《晉書》三一《惠賈皇后傳》略云: 「惠賈皇后,父充。荒淫放恣,與太醫令程據等亂,彰內外。」 又《晉書》四〇《賈充傳》略云: 「以外孫韓謐為(充子)黎民子,奉充後。謐母賈午,充少女也。父韓壽,美姿貌,賈充闢為司空掾,女見壽而悅焉,呼壽夕入。充知女與壽通,遂以女妻壽。」 賈充的長女賈南風是晉惠帝司馬衷的皇后,她的「荒淫放恣」,己不是非儒家的寒族不講禮法的問題,而是西晉豪族世家生活腐朽在最高統治階層的反映。 石苞。《晉書》三三《石苞傳》略云: 「苞,勒海南皮人也。縣為吏,給農司馬。會謁者陽翟郭玄信奉使,求人為御,司馬以苞及鄧艾給之。行十餘里,玄信謂二人曰:『子後並當至卿相。』苞曰:『御隸也,何卿相乎?』文帝崩,賈充、荀勖議葬禮未定,苞時奔喪,慟哭曰:『基業如此,而以人臣終乎?』葬禮乃定。每與陳騫諷魏帝,以歷數已終,天命有在。及禪位,苞有力焉。(苞子)崇穎悟有才氣,而任俠無行檢。在荊州劫遠使商客,致苗不貲。復拜衛尉,與潘岳諂事賈謐。財產豐積,室宇宏麗,後房百數,皆曳紈繡,珥金翠,絲竹盡當時之選,庖膳窮水陸之珍。與貴戚王愷、羊琇之徒以奢靡相尚。(崇被害後,)有司簿閱崇水碓三十餘區,倉頭八百餘人,他珍寶貨賄田宅稱是。」 可知石苞也是一個出身寒族,而政治上站在司馬氏一方的人物。在亡魏成晉上,與陳騫同有佐命之功。如僅就石苞的出身立論,其子石崇應當崇尚節儉。可是石崇生活的時代,同賈充、陳騫的子女一樣,是豪族世家掌握政權的西晉時代,他的父親也是西晉最高統治階層的人物之一,他已不再屬於寒族而屬於豪族。他的奢靡,是西晉豪族世家風俗淫僻的極端的表現。性質與何曾的「務在華侈」相同。 以上所說是司馬氏的奪權鬥爭。司馬氏所以能從曹氏手中奪得政權,原因不外上面說的三個。 (三)西晉政治社會的特徵 西晉政權的出現,表明儒家貴族最終戰勝了非儒家的寒族。西晉政權是儒家豪族的政權,政治社會道德思想與曹操時期不一樣了,與曹操以前的東漢,則有相通之處。西晉統治者標榜儒家名教,中正以「品」取人,品指「行性」,即指儒家用來維繫名教秩序的道德標準。而豪族與儒門是同義詞,因此選舉變成「門選」。門選起著鞏固豪族統治的作用。唯才是舉的時期過去了。又西晉豪族以奢靡相高,崇尚節儉的時期也過去了。司馬晉與曹魏的統治是很不相同的,原因就在統治者社會階級的不同。 錢(貨幣)是財富的標誌。西晉統治者是奢侈的,但有的也很吝嗇。無論奢侈與吝嗇,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貪鄙與愛錢。如王戎,《晉書》四三《王戎傳》云: 「性好興利,廣收八方園田水碓,周遍天下。積實聚錢,不知紀極,每自執牙籌晝夜算計,恆若不足,而又儉嗇,不自奉養,天下人謂之膏肓之疾。女適裴頠,貸錢數萬,久而未還,女後歸寧,戎色不悅,女遽還直,然後乃歡。從子將婚,戎遺其一單衣,婚訖,而更責取。家有好李,常出貨之,恐人得種,恆鑽其核。以此獲譏於世。」 又如和嶠,《晉書》四五《和嶠傳》云: 「嶠家產豐富,擬於王者,然性至吝,以是獲譏於世。杜預以為嶠有錢癖。」 錢可以通神,有錢就有了一切。西晉統治者愛錢不是個別的現象,而是帶有普遍意義的社會問題。《晉書》九四《隱逸傳•魯褒傳》略云: 「元康之後,綱紀大壞,褒傷時之貪鄙,乃隱姓名,而著《錢神論》以刺之。其略云:『親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則貧弱,得之則富昌。京邑衣冠,疲勞講肆,厭聞清談,對之睡寐,見我家兄,莫不驚視。洛中朱衣,當途之士,愛我家兄,皆無已已。諺曰:錢無耳,可使鬼。凡今之人,惟錢而己。』 」 洛中朱衣當途之士愛錢何以愛到如此程度?這與他們出身於豪族儒門,新取得政權是有關係的。另外,當時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也可以研究。石崇在荊州「劫遠使、商客,致富不貲」,商客是個很活躍的階層。 朱衣當途之士都是官吏。做官的目的便是「為身擇利」,而官吏的為身擇利,遂使西晉的政治和社會風氣,敗壞到了極點。《晉書》五《孝愍帝紀論》所引干寶之言,說到了豪族儒門統治下的西晉政治和社會風氣的敗壞情況,錄之以見。 「加以朝寡純德之人,鄉乏不二之老,風俗淫僻,恥尚失所。學者以老莊為宗而黜六經,談者以虛盪為辨而賤名檢,行身者以放濁為通而狹節信,進仕者以苟得為貴而鄙居正,當官者以望空為高而笑勤恪。是以劉頌屢言治道,傅咸每糾邪正,皆謂之俗吏,其倚杖虛曠,依阿無心者皆名重海內。若夫文王日旰不暇食,仲山甫夙夜匪懈者,蓋共咄黜以為灰塵矣。由是毀譽亂於善惡之實,情慝奔於貨欲之途。選者為人擇官,官者為身擇利,而執鈞當軸之士,身兼官以十數。大極其尊,小錄其要,而世族貴戚之子弟,陵適超越,不拘資次。悠悠風塵,皆奔競之士,列官千百,無讓賢之舉。其婦女莊櫛織紝皆取成於婢僕,未嘗知女工絲枲之業,中饋酒食之事也。先時而婚,任情而動,故皆不恥淫泆之過,不拘妒忌之惡,父兄不之罪也,天下莫之非也。禮法刑政於此大壞,如水斯積而決其堤防,如火斯畜而離其薪燎者。國之將亡,本必先顛,其此之謂乎!故觀阮籍之行,而覺禮教崩弛之所由也;察庾純、賈充之爭,而見師尹之多僻;考平吳之功,而知將帥之不讓;思郭欽之謀,而寤戎狄有釁;覽傅玄、劉毅之言,而得百官之邪;核傅咸之奏、錢神之論,而睹寵賂之彰。民風國勢如此,雖以中庸之才,守文之主治之,辛有必見之於祭祀,季札必得之於聲樂,范燮必為之請死,賈誼必為之痛哭,又況我惠帝以放蕩之德臨之哉!」 這說明西晉整個官場都已潰爛。西晉的門選制度或者說九品中正制度,使世族貴戚子弟做官得到了保證。而他們做官,目的只在攫取經濟利益。他們「情願奔於貨欲之途」,清談不過是為了獵取「名士」的美名,感興趣的實際上只有「孔方兄」。瀰漫於社會上的,是貪鄙、淫僻之風。在這種風氣中,如果有誰要講治道,要糾邪正,便都被譏為俗吏。惠帝以後的西晉,政治大壞,危機四伏,何況武帝的繼承者惠帝又是個被人們看作白痴式的人物。戰亂由此發生了。 (四)附論吳、蜀 吳、蜀兩國統治者的階級性不同。蜀漢與曹魏固然是死敵,但曹操出身於寒族,以法術為治。劉備雖自雲漢朝的宗室,可是淵源既遠,又不能記其世代之數,實亦等於寒族。諸葛亮為諸葛豐的後代,是世家相傳的法家。以故蜀漢與曹魏施政之道正復相同。蜀漢境內無強宗大族的漢人組織。吳國的情勢則大大不然,孫吳政權是由漢末江東地區的強宗大族擁戴江東地區具有戰鬥力之豪族,即當時不以文化見稱的次等士族孫氏,借其武力,以求保全,從而組織起來的政權。故孫吳政治社會的勢力完全操在地方豪族之手。以故孫吳與西晉施政之道又有類似之處。按《三國志•蜀志》二《先主傳》略云: 「先主少孤,與母販履織席為業,事故九江太守同郡盧植。先主不甚樂讀書,好交結豪俠,年少爭附之。」 劉備與母販履織席為業,即使真是漢朝宗室,也跌落為寒族了。而好交結豪俠與曹操的任俠放蕩也有相同處。 真正出身於漢朝宗室的,是最初做益州牧的劉焉。《三國志•蜀志》一《劉焉傳》說他「少仕州郡,以宗室拜中郎。以師祝公(司徒祝恬)喪去官,居陽城山,積學教授。舉賢良方正,辟司徒府。」劉焉與當時的儒家豪族是一個階級,劉備與劉焉不同。劉焉少仕州郡,劉備則少與母販履織席;劉焉積學教授,劉備則不甚樂讀書。這種不同,也說明劉備不能是宗室而只能是寒族中的人物。 關於諸葛亮,《三國志•蜀志》二《先主傳》裴注引《諸葛亮集》載先主遺詔敕後主略云: 「聞丞相為寫申、韓、管子、六接一通已畢。」 這與曹操「擎申、商之法術,該韓、白之奇策」(《魏志•武帝紀評》正相類似。 又《三國志•蜀志》五《諸葛亮傳》張飛卒後領司隸校尉條裴注引《蜀記》所載郭沖條亮五事,其一事略云: 「亮刑法峻急,刻剝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懷怨嘆。法正諫曰:『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亮答曰:『劉璋闇弱,自焉以來,有累世之恩,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蜀土人士,專權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則慢。所以致弊,實由於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榮恩並濟,上下有節。為治之要,於斯而著。」 劉焉、劉璋遵行儒家教義,對益州的統治,類似袁紹對冀州、司馬氏對西晉的統治。他們「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官吏因而「專權自恣」。諸葛亮認為只有」威之以法」,「限之以爵」,才能改變這種情況。所以,在他治下,「刑法峻急」。這與曹操以法術為治也是相似的。 因此,我們可以說魏、蜀兩國施政之道相同。 再看孫吳。按《三國志•吳志》一《孫堅傳》裴注引《吳書》略云: 「堅世仕吳,家於富春。母懷妊堅,夢腸出繞吳昌門,寤而懼之,以告鄰母。鄰母曰:『安知非吉徵也。』 」 可知孫氏為江東地區不以文化見稱的次等士族。孫堅十七,與父共乘船至錢唐,遇海盜胡玉等,孫堅認為海盜可擊,即「操刀上岸,以手東西指麾,若分部人兵以羅遮賊狀」。胡玉等拋棄財物散走,孫堅斬得一人以還。會稽許昌起兵於句章,自稱陽明皇帝,眾達萬人。孫堅以吳郡司馬召募精勇,得千餘人,與州郡一起,攻破許昌。(《吳志•孫堅傳)由此又可知孫氏雖不以文化見稱,但有武力。 又《世說新語》四《賞譽》云: 「吳四姓舊目云:張文,朱武,陸忠,顧厚。(劉注引《吳錄•士林》曰:「吳郡有顧、陸、朱、張,為四姓。三國之間,四姓盛焉。」) 《六臣注文選》二八《樂府下》陸機《吳趨行》云: 「屬城咸有士,吳邑最為多。八族未促侈,(注引張勃《吳錄》,八族:陳、桓、呂、竇、公孫、司馬、徐、傅。)四姓實名家。」 《三國志•吳志》一六《陸凱傳》云: 「先帝外仗顧、陸、朱、張,內近胡綜、薛綜,是以庶績雍熙,邦內清肅。」 概言之,江東有文化的名家顧、陸、朱、張等姓和不以文化見稱的次等士族孫氏的結合,便形成孫吳政權。 《抱朴子•外篇》三四《吳失篇》寫了孫吳晚世的政治社會情況。孫吳晚世之失是從初年發展而來,基礎是或者說導因於江東強宗大族或豪族的統治。其言略云: 「吳之晚世,尤劇之病,賢者不用,滓穢充序,紀綱弛紊,吞舟多漏。貢舉以厚貨者在前,官人以黨強者為右,匪富匪勢,窮年無冀。秉維之佐,牧民之吏,非母后之親,則阿諛之人也。車服則光可以鑒,豐屋則群烏愛止。勢利傾於邦郡,儲積富乎公室。僮僕成軍,閉門為市,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雖造賓不沐嘉旨之待,飢士不蒙升合之救,而金玉滿堂,妓妾滋房,商販千艘,腐谷萬庾,園囿擬上林,館第僭太極,粱肉余於犬馬,積珍陷於帑藏。屢為奔北之辱將,而不失前鋒之顯號;不別菽麥之同異,而忝司顧問之近任。」 所云孫吳「紀綱弛紊,吞舟多漏,貢舉以厚貨者在前,官人以黨強者為右」,與魏、蜀的施政之道不同,而與西晉的施政之道近似。所云孫吳豪族「牛羊掩原陽,田池布千里」,「金玉滿堂,妓妾溢房」,與曹魏的尚節儉不同,而與西晉豪族「廣收園田水碓,周遍天下」,奢侈之費,盛於天災近似。究其原因,便在孫吳統治者的社會階級與魏、蜀不同,而與西晉相同。 蜀、吳社會階級的不同,影響到兩國滅亡以後的歷史。由於蜀漢境內無強宗大族的漢人組織,故地方反抗力量薄弱,洛陽征服者易於統治。晉武帝謂之為「蜀人服化,無攜貳之心」。西晉戰亂發生之後,在蜀漢境內能夠恢復獨立的,也不是蜀漢舊境的漢人,而是自漢中北徙,因亂南返的巴賨。吳則不然,西晉滅吳之後,吳境強宗大族勢力並未因之消滅。因為未消滅,所以能反抗洛陽的統治。洛陽政府採取籠絡吳地統治階級的綏靖政策,然而未收大效而中州已亂。 綜上所述,可知魏晉統治者分屬於兩個不同的階級。魏統治者的社會階級為寒族,非儒家。與之相同的是蜀國的統治者的社會階級。晉統治者的社會階級為服膺儒教的豪族,與之相同的是東漢、孫吳統治者的社會階級。另有袁紹。東漢、袁紹、孫吳、西晉統治者的社會階級是相承的。魏、蜀的出現與滅亡,反映了豪族儒門統治的動搖與穩定。社會階級的不同,決定了魏、蜀與東漢、袁紹、孫吳、西晉不同的政治特徵。從利弊來看,魏與蜀國的政治勝過東漢、袁紹、孫吳、西晉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