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史論集 · 評介三部魏晉南北朝史著作
繼王仲犖同志的《魏晉南北朝史》和韓國磐同志的《魏晉南北朝史綱》兩部系統敘述這段歷史的著作之後,近幾年國內和日本又出版了三部論述本段歷史的新著。這四百年的歷史承前啟後,比較錯綜複雜,國內外對此感興趣的學者逐漸多起來,有關論文數量增加,專著不斷出現,是十分可喜的現象。現對三部新著加以介紹和評論,是我在歡喜讚嘆之餘,謬以識途自居,想給讀者盡一點指引之責。所言未必有當,尚待作者及專家教正。
一
《魏晉南北朝史論稿》,萬繩楠著。正文372頁,1983年8月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萬繩楠同志解放前畢業於清華大學歷史系研究院,曾受教於陳寅恪先生,現在安徽師範大學任教。
此書讀後的頭一個感想,是寫作體裁比較新穎。近幾十年以來的歷史著作,從體裁上看,主要不外乎三大類:一是劃分章節目進行系統敘述的教材;二是篇幅較小,不徵引原始材料的通俗讀物;三是引經據典的研究論文或專著。單就體裁而言,像胡繩同志的《帝國主義與中國政治》那樣,有線索又有重點(特別是打通近現代),史論結合,夾敘夾議,生動活潑的歷史著作,卻不多見。本書作者在前言中提出的第三條宗旨是:「各章各節概以論為主,提出個人的看法,力求言之有理、有據。不重複眾所熟知的東西,不作教材一類的敘述,並保持一個較為完整的系統,以窺全豹,故也不同於論集。這也可以說是體例上的一個『創新』吧。」我覺得作者確是本著這個精神,按照這個體例來寫的。當然,已有胡繩同志的著作在前,不一定算作創新,但本書讀起來確實多少給人以清新之感。文字也不像教材所要求的那樣凝鍊簡潔,論文所習見的那樣莊重嚴肅,所以比較容易讀下去。可惜有時似乎信手拈來,未免過於隨便一些,有不夠準確嚴謹的地方。
作者前言提出的第一條宗旨是:「努力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研究這段歷史,力求得到一個接近科學的解釋。」讀後的感想,覺得作者是努力實現這條宗旨的。在處理「五胡十六國」歷史時,作者認為,各民族要求和平、友好、融合,是歷史趨勢和規律。根據這個觀點,考察了五胡各國政權的政策。作者既指出早期有像匈奴劉氏、羯胡石氏那樣採取依靠「國人」武力,違反民族融合趨勢的措施,又闡明前燕鮮卑慕容氏依靠漢人和魏晉舊法,消除民族之間的紛擾隔閡,順應了融合的趨勢。對於苻堅,作者也從這個角度肯定他:「苻堅的和戎政策,是永嘉以來,在民族融合的道路上邁出的極可貴的一步。」他認為苻秦之亡並不是由於分散氐族於四方而聚鮮卑於畿甸,稱讚苻堅所說「黎元應撫,夷狄應和,方將混六合以一家,同有形於赤子」,以為這種氣魄在西晉、漢、趙、燕以及李成統治者身上,都看不到。(見第七章「民族矛盾的激化及其演進」第四節)在談後秦等政權時,也多從它們在民族融合道路上所起作用這個角度考察。第九章「淝水戰後北方各族的鬥爭、進步與融合」中大書特書道:「這一百三十六年〔指304—439〕是北方各個少數民族獲得進步之年,與漢族自然同化之年,各族大融合之年,我國這個多民族的國家獲得發展之年。」我想,作者這樣的估計是不為過分的。東晉視劉、石為夷狄,不與通交,南北之間民族矛盾顯占主導。劉宋以後,南朝對北方看法有所改變。到蕭梁以後,即使對於高氏控制下的東魏北齊那樣強調鮮卑化的政權,南方也主要作為封建敵國相對待,而並不以胡虜相輕。這當然有各種原因,而作者所指出的中原地區的民族日益融合,胡人政權之日益漢化亦即封建化,不能不算主要原因之一。在中原建立過政權的五胡,到隋唐時期無復蹤跡,因為都與漢族融合無間。兩晉南北朝時期的少數民族,到隋唐時期還在獨立活動的,主要是被迫僻居邊遠的如僚、俚諸族。兩晉南北朝時期,他們從未強大到建立地方政權以統治漢人,因而也不必順應融合趨勢而自然同化。這也是他們遲遲未走上融合道路的一個原因吧?
作者力求做到運用階級分析方法。對於著名的孫恩起義,作者引用《晉書·司馬元顯傳》所記,他「發東土諸郡免奴為客者」去充兵役,於是「東土囂然,人不堪命,天下苦之矣,既而孫恩乘釁作亂」。又對照《晉書·何充傳》所記庾翼「悉發江荊二州編戶奴以充兵役,士庶嗷然」,作者認為,司馬元顯把士庶地主的主要勞動力——客徵發去「當兵」 【159】 ,「大大地影響到了士庶地主的利益。所謂『東土囂然』與騷動,十分明白,是士庶地主的不滿,與庾翼發奴為兵,引起『士庶嗷然』正同」。作者還分析了響應孫恩起兵的謝 、陸環、丘尪等人的族姓,都是八郡的豪族地主,被徵發的正是他們的客,因而加入孫恩起兵的行列。所以作者的結論說:「這不是農民起義,而是一次五斗米道上層士庶地主利用宗教發動的、維護本身利益的反晉暴動。」(見第十章「淝水戰後的東晉」第二節)
關於六鎮起義,作者也從領導人的階級分析出發,提出看法。他認為破六韓拔陵的起兵「是由地位降低了的鎮民發動的,且有鐵勒部人參加,有起義的意義」。而後期葛榮的鬥爭,性質便有變化,「葛榮部下將領概非鎮兵(包括由良家充當的地位降低的鎮兵),而全是北鎮上層人物」。作者認為,「六鎮降戶自轉到葛榮手上,鬥爭性質便轉化成為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轉化成為北鎮鮮卑化軍人集團反對洛陽漢化集團的鬥爭,轉化成為鮮卑化和漢化乃至鮮卑人和漢人的鬥爭」。(見第十三章「北朝晚期鮮卑化和漢化兩種力量的鬥爭」)當然,鬥爭領導人物的階級成分,不能決定鬥爭性質,但遇見反對政府的鬥爭即目為起義,卻是解放以來歷史學界易犯的毛病。作者關於孫恩起義和六鎮起義的論點,仍然是很值得傾聽的。
對事物進行具體分析,辯證地加以考察,發現其間的內在聯繫,如意識形態的不同傾向如何聯繫政治分野之區別,作者在這方面作了有益的嘗試。作者認為,在曹氏統治集團中,有兩個以地區相結合的派別。一為以汝潁地區士大夫為首的世族地主集團,是以門第與儒學相結合的政治集團,多任文職,如荀彧、鍾繇、陳群等。一為以譙沛地區人物為首的新的官僚地主集團,雖也有出身世族者,但更多的是鎮壓黃巾和歷次戰爭中起家的「功臣」,多任武職,如夏侯惇、曹洪、許褚、史渙等。由此聯繫到四本論才性問題的兩派,作者指出,主張才性同與合的傅嘏原由陳群引進,鍾會為鍾繇之子,政治上都屬於汝潁集團。他們出身於世族儒門,標榜才性同與合,認為性行和才能二者是一事,因而選舉根據性行是天經地義。主張才性異與離的李豐為夏侯玄一黨,王廣乃王凌之子,都屬於注意事功的譙沛集團。他們的主張則是反對九品中正制度的選舉標準及其理論根據,要求以才為先的。(見第五章「曹魏政局的變化與西晉的統一」第一、二節)這樣的分析與聯繫,也是頗具啟發性的。
解放以來,我們學習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來分析解釋歷史,注意經濟基礎,對於歷代土地所有制給予充分重視,這是非常必要的。但也由於這個原因,往往求之過深,因而容易陷於鑽牛角尖,反而違反常識,偏離了歷史事實。近些年來,有的學者誇大曹魏屯田,甚至認為屯田也是當時封建社會中的一種土地所有制。又如日本學者越智重明氏,從另一角度認為曹氏政權基礎不是州郡百姓,而是兵戶及屯田耕作者,二者合計起來當較自耕農的比重還要大。本書作者舉出具體史料說明,自由農民在曹魏時比屯田客比重更大,屯田客人數顯然要少得多,強調了曹操時期自耕農民生產的廣泛性和重要性。(見第二章「建安時期北方的變革」第二節)這樣的看法,我認為是比較近情理的。
近些年來,史學界似乎有一種傾向,在《三通》之中重視《通典》較多。杜君卿時代較早,又被認為識見卓越,而馬貴與的《通考》則不那麼受重視。其實,馬端臨的功力與見解也是很高超的,不宜忽略。作者在第十二章「北魏時期北方各族的進步」第二節論北魏均田制時,引用《通考》:「意桑田必是人戶世業,是以栽植桑榆其上,而露田不栽樹,則似所種者皆荒閒無主之田。必諸遠流配謫子孫及戶絕者,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供授受。則固非奪富者之田以予貧人也。又……盡令其從便買賣以合均給之數,則又非強奪之以為公田而授無田之人。」作者下文又概括起來說:「我們始終不能忘記:一、北魏均田根本不是從國有私有出發,而是著眼於生產。……二、封建社會的土地占有形態〔應說明在中國——周〕,總是以地主的土地占有形態為主要形態。」其他地方,作者還有引用《通考》之說來解釋的。我認為馬端臨的一些看法是通達之論,作者採用它,也可以說是學風平實的表現吧?
作者在前言裡表示,書中主要提出個人看法,而書中有些看法是可以商榷的。作者認為,東晉王朝的王導、桓溫、謝安三人對內部是採取「鎮之以靜」的政策,對北方則三人都是以攻為守,亦即鎮之以靜方針的延續。(第八章「淝水戰前東晉的鎮之以靜政策」)這樣的概括,恐怕不符合歷史事實。王、桓、謝三人所面臨的內部政治社會形勢不同,北方敵人的情況不同,三人的主觀條件與意圖也不同,怎麼能說三人都主張「鎮之以靜」呢?王導在位時,東晉政權剛剛建立,內部矛盾很多,他確有努力安撫,鎮之以靜的思想。至於作者說王導支持北伐,以攻為守,是沒有依據,也不符合當時實際的。雖然王導在新亭反對楚囚對泣,大唱「戮力王室,克復神州」的高調,實際並無誠意北伐。他對北來而晚渡的流民首領如祖逖、郗鑒、蘇峻等,恐怕兼有歧視和畏懼心理,因為後者擁有王導所不具備的武裝。元帝對祖逖北伐規劃之全不支持,也正反映了王導的主張。到了桓溫時期,東晉內部已比較穩定。桓溫雄才大略,有所作為,採取了一些革新措施。 【160】 同時北方適值石趙末年,石虎的殘暴統治與冉閔的大屠殺,前燕初初建立,西北的苻生和西南的李勢都有可乘之機。這些是桓溫四次北伐時的客觀形勢。他的北伐,除最後一次有建立功勳以利篡位的意圖外,應該說是有志於恢復中原的。遠非諸葛亮那樣,以益州一隅抗擊統一強大的中原,才真正是以攻為守。至於謝安,淝水之役苻秦大軍壓境,進行抵抗是生死存亡的鬥爭,更非什麼以攻為守了。
本書在史料引用與解釋方面,有一些不妥之處,現按原書頁碼列舉於下:
第13頁《筆叢》嘗說云云,括號中注,據《浙江通志》卷一九八《仙釋一》引。案:《筆叢》書名似不完,不知是否指胡應麟的《少室山房筆叢》?此書現存,不宜從《浙江通志》轉引。
第32頁《魏志·高柔傳》說,在合肥逃亡的徵士鼓吹宋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給官」。表明士出征,家屬則服官役。案:據傳文明言「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舊法:軍徵士亡,考竟其妻子」。可見宋金家屬「給官」,是懲罰其逃亡,並非由於其出征,作者誤解。
第83頁曹丕雖為曹操長子,但地位一直是不穩定的。案:曹丕非長子。曹操長子曹昂在曹操與張繡作戰時被殺,見《三國志·魏志一·建安二年》及《魏志·張繡傳》。曹丕繼承地位之不穩定,部分原因正由於他不是長子。
第91頁王凌為司馬師所鎮壓。案:王凌起兵,為司馬懿親自鎮壓,非司馬師。
第119頁西晉一百七十二郡。案:據《晉書·地理志》當是一百七十三郡。
第132、140頁匈奴左部居於太原故泫氏縣,括號內注晉屬并州上黨郡。案:《晉書·劉元海載記》稱「左部居太原泫氏」。泫氏在晉南,今高平縣,屬上黨郡,不在汾水流域。載記泫字誤,當作茲氏,在今汾陽。
第158頁作者引《南史·王僧孺傳》所載沈約關於戶籍的議論。案:《通典·食貨三》載沈約的話更詳細,應一起徵引。
第161頁壬辰詔書一目下雲,成帝咸康二年(336)壬辰,東晉發布詔書禁止占山護澤。案:此據《宋書·羊希傳》中「咸康二年壬辰之科」之文,而誤以為壬辰指咸康二年。實則咸康二年(336)為丙申,此處壬辰指日而非指年。猶如有名的庚戌土斷不是指庚戌年,而是指興寧二年(394甲子)三月初一庚戌日。自東漢以後始以甲子名歲,但以甲子稱日的古風猶存,參看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古人不以甲子名歲」條。
第216頁文中引用謝靈運《山居賦》中一段:「山作水役,不以一牧。資待各徒,隨節〔引文誤作即〕競逐。」然後解釋說:這十六個字,反映了一個重要的變化。在南朝之初,在會稽始寧謝靈運的山莊中,實行的是一種剝削僱傭勞動的方式——「資待各徒」,而非「其佃谷與大家量分」。謝靈運山莊中的「徒」(門徒義附或客戶),已非漢魏田莊中的徒附,而是受「資待」的具有僱傭性質的農民了。「隨即競逐」四字,還表明了「資待」的出現,提高了客戶的勞動積極性。案:《華南師範大學學報》1982年第2期所載魏超俊、杜紹順兩同志的《試論門閥制度的基礎》,也引《山居賦》文,作了類似的解釋。南朝固然是有僱傭勞動,但《山居賦》這段話,卻不能作證。幾位作者以為「資待」即出資僱傭,近於望文生義,牽強附會。資待兩字的本義,從《山居賦》即可得到解決。上文雲,「供粒食與漿飲,謝工商與衡牧。生何待於多資,理取足於滿腹」。意思是說,吃的喝的都能自足自給,不必求之於工商或掌管物產的官府。生活何需太多的必需品,只要吃飽就夠了。自注云,「謂人生食足則歡有餘,何待多須耶」。正是用「多須」釋「多資」,知資有須義。《史記·天官書》「傳其人,不待告」。張守節《正義》雲,「待,須也」。可見資待二字都有須或需要之意。所以賦中下文又說「春秋有待,朝夕須資」,意即四季和早晚的需要。「山作水役,不以一牧」的作役,猶言功役,意思是在山上水中砍伐採摘的勞動,各有負責之人。「資待各徒,隨節〔作即則不可通〕競逐」兩句,是說山區和水域所需要的各色人手,隨著季節的變化競相努力從事勞動。下文所云「陟嶺刊木」,「摘蒻於谷」,「六月采蜜,八月撲栗」,即其具體內容。謝氏田莊中的勞動者,仍然是依附身分的部曲、客、義附之類,而不是什麼出資僱傭來的人。
第282頁據《魏書·咸陽王禧傳》所載「於時王國舍人應取八族及清修之門,禧取任城王隸戶為之,深為高祖所責」,說元禧與隸戶為婚,把自己降同北方人物看不起的庶人了。案:元禧是任命隸戶為王國的舍人,並非與隸戶為婚。本傳下文緊接詔曰云雲,是高祖指示為六個兄弟娶高門之女,才涉及婚姻問題。作者說「與隸戶為婚」,難道是把官位的王國舍人誤會為諸王妃嬪?
第299頁引庾信《哀江南賦》中「河南有胡書之碣」一句及《顏氏家訓·省事篇》,說北齊時語言既重鮮卑,書寫亦貴胡書,似把胡書解釋為鮮卑語的文字。案:史書多處提到鮮卑語,但從未言鮮卑族自有文字。北魏墓葬及被懷疑為拓跋氏興起以前的鮮卑墓葬中,都從未發現過他們的文字。如果有自己的文字,嘎仙洞裡祭祖宗的祝文就應用鮮卑文,或漢文鮮卑文並用,而不應只有漢文。《顏氏家訓》雖把鮮卑語與胡書並列,而分別提,亦不意味胡書即鮮卑文字。顏氏所稱胡書,疑是粟特文,為當時西域商胡所使用,因而時髦。《廣弘明集》二十蕭繹所撰《簡文帝法寶聯壁序》中稱「大秦之籍,非符八體;康居之篆,有異六爻」。康居正是粟特人所居之地,「康居之篆」當亦指胡書。至於庾信賦中的胡書,疑另有其義。賦雲「新野有生祠之廟,河南有胡書之碣。況乃少微真人,天山逸民……」頭兩句敘述庾氏祖先所居之地的遺蹟,少微真人以下追敘祖先人物,所以這裡的胡書之碣不可能與粟特相關聯。倪璠注庾集雲,「胡書,科斗文也。任昉《述異記》,伏滔銘曰,胡書龜歷之之文」。解釋亦不切當。吳兆宜注亦引《述異記》,但說「新野河南廟碣必庾氏先世事,今無考」。這樣推測也許比較切近。
二
《魏晉南朝之貴族制》,越智重明著,正文395頁,1982年10月日本研文出版社出版。越智氏生於1923年,1947年九州大學文學部東洋史學科畢業,1968年任九州大學文學部教授。著作有《魏晉南北朝之政治與社會》,1963年吉川弘文館出版。
本書序言、結語之外共分八章:漢代的國家,曹氏政權與九品官人法,西晉政權與西晉貴族制,東晉政權與東晉貴族制,關於「身分族門制」,宋齊政權與宋齊貴族制,梁陳政權與梁陳貴族制。每章下分節,各節大都以作者過去發表的論文為基礎,各節之間不一定具有聯繫。序言中提出對魏晉南朝貴族制看法的要點,認為這個時期天子的統治權力有兩面性,一面為由古代國家的君主權力過渡到專制君主權力,另一方面是與鄉論具有相同性質,表現在用人制度是以鄉論為基礎的。貴族制的性質,應從它和具有上述兩面性的天子統治權力之間的聯繫去尋找。南朝天子對具有世襲性的貴族之存在無能為力,而貴族制也沒有發展到足以從中產生天子。妨礙其發展的有下列因素:天子擁有兵力而貴族特別是居於上層的北人貴族無兵力;南北貴族對內不能協同;貴族缺乏事務能力;所謂「三五門」的純粹庶民階層抬頭,貴族無法應付;天子通過官位對貴族階層實行個別支配。除妨礙發展之因素外,南朝貴族制之衰落原因還有:天子力求使統治權力凌駕於鄉論之上,使統治權力一元化;鄉論本身產生變化,出現新的有力的庶民階層的鄉論;梁末侯景之亂與西魏攻陷江陵。這些都動搖、打擊了貴族制。梁武帝重用次門人才,並使有功武人進入貴族階層。到梁末,舊有的貴族層幾乎滅亡,陳時出現了出身次門以下的新貴族,但未得充分發展而陳亡,所以魏晉南朝的貴族制迄梁而止。
作者指出東晉貴族的特點是:貴族層成員發生變化,即江東名族地位比西晉時上升;南北貴族皆受鄉論制約,州大中正為主持名教之最高權威;北人貴族層之優越地位日益鞏固,門閥趨於固定,逐漸變為無能;競相占奪山澤,影響國家稅收與力役。關於宋齊貴族制特點,作者舉出:士人內部上下階層的區分日益顯著;天子權力凌駕於鄉論之上;經濟富裕而被排於政治舞台之外的三五門抬頭;中書舍人地位增強,反映天子支配權力擴大。作者認為梁代貴族制特點為:梁武帝本著人才主義,從制度上使次門出身者任清官,從而擠進甲族行列;制定流外七班、三品蘊位以下的等級,以安插出身庶民階層的令史等;國家權力向地方分散的傾向加強;官雖分清濁,而清官經營商業,並得豁免關市之稅。作為陳代貴族特點,作者舉出:梁末的舊貴族,除與鄉土關係較密(作者稱為「在地性」)之南方大族如吳興沈氏、會稽虞氏外,大都已消亡殆盡。陳代出現新貴族,但至少形式上仍以鄉論及中正之品定為基礎。
全書最有特色使人感興趣的,但也是最值得商榷討論的,是第五章第一節提出的所謂「身份——族門制」。作者認為,西晉末社會上已形成士人上層、士人下層、庶人上層(鄉品第六至九品,擔任下級官員者)、庶人下層四個等級,與之相對應的政治身份即甲族、次門、後門、三五門。這就是作者所稱「族門制」。作者據《梁書·武帝紀》中「甲族二十任官,後門三十試吏」之文,和《梁書·朱異傳》中「尚書令沈約面試朱異。當時異二十一歲,舊制二十五歲方起家」之語,推定甲族起家為二十至二十四歲,朱異所屬當為次門,其起家年齡為二十五至二十九歲,後門則為三十歲以上。作者認為,《宋書·宗越傳》的役門即三五門,亦即《宋書·索虜傳》所稱發南兗州三五民丁的庶人下層。所謂舊姓,通常當為次門,即士人下層。建立軍功的,稱為勛門。勛門的人授官之後,即可編進次門、後門等族門。作者還說,族門一般世襲,沒有變化。但父親的族門如下降,則其子須按與新族門相應之官起家。即使有名的家族,一族之中族門也有高下,不一定完全屬於甲族。如琅玡王氏中,王僧虔一度淪為後門以下,王奐諸兄曾列入次門。甲族犯罪,如謝靈運,其孫超宗、曾孫幾卿都只按次門起家,為奉朝請或王國常侍,而沒有任秘書郎或著作佐郎。屬於同一族門之同一家族各支,經濟狀況可以有很大差別。南朝地方長官州刺史有權審定族門,而天子掌握最後決定權。
第五章第三節標題為「宋齊時代的寒士、布衣、寒素、大選、小選、大官、小官、清官、濁官」,是對第一節的補充。一、作者根據宮崎市定氏說,以為鄉品三至五品者,為寒士、寒門,宋齊時寒士任官最高到第五品。徐羨之被目為「中才寒士」,據《宋書》本傳,羨之東晉末經歷琅玡內史(第五品)至太尉左司馬,他當時自稱「吾位至二品,官為二千石,志願久充」。二千石指琅玡內史,而「位至二品」當指以鄉品二品而官為太尉左司馬。所以寒士是指第五品官。二、關於布衣,據《宋書》稱徐羨之、傅亮、劉穆之等為出身布衣,推定南朝布衣亦可指出身次門之寒士。三、引《南史·袁燦傳》,袁燦以顏師伯寒素而凌之,謂寒素亦指次門。四、作者認為,吏部尚書掌管甲族的人事,吏部郎掌次門、後門的人事;前者稱大選,後者稱小選。但吏部郎有時亦參預大選,而寒士的選舉吏部尚書有時也過問。五、南朝有大官小官的區別,一般第四品以上為大官,第五品以下為小官,但甲族亦就任第五、六品官。六、作者斷言,宋齊時代甲族所任多為清官,次門以下所任多為濁官。
兩晉南北朝的門閥社會,史書中從未作為制度全面系統加以記述。南北朝以後,出現許多屬於不成文法或約定俗成的習慣。貴族在政治社會等各方面的作用,幾百年間前後也大有變化。作者根據有限的零散的史料,把所謂「身份——族門制」描述成整齊劃一的制度,是很有意思的嘗試,但也可能把不同時期的現象混到一起。把這些論點較詳細地介紹給我國讀者,也許可以引起進一步的討論、研究。
本書史料翻譯有不妥之處,現按頁碼列舉如下:
第37頁《南齊書·巴陵王子倫傳》,茹法亮銜命殺子倫,子倫對法亮雲,「君是身家舊人」。身為第一人稱,身家猶言吾家。誤譯為「你身為我家人」。
第135頁《南史·蔡興宗傳》「陛下自殺賊,臣自葬周旋」。案:周旋義為朋友,是名詞。譯文誤為與葬字相併列的動詞,義不可通。下面介紹的川勝氏書(第282頁)引這段話,譯作「舊友」,是正確的。
第221頁《晉書·范寧傳》,「今宜正其封疆,以土斷人戶,明考課之科,修閭伍之法」。案:考課一般指考核官吏而言,但課有課稅之意,此處考課疑指征納賦稅,謂土斷之後,原屬僑州郡縣不納賦稅的人,一律與編戶同其負擔。作者釋為「人物考課之法」,說是由僑州所在的南土州大中正來給予鄉品,恐非原意。
第250頁《南史·袁燦傳》,「袁濯兒不逢朕,員外郎未可得也,而敢寒士遇物!」作者解釋為袁燦不顧自己是寒素出身,而欺凌顏師伯,是忘記自己身份來對待別人。案:這樣說明是不正確的。首先陳郡袁氏不是寒門。「以寒士遇物」意思是目他人即顏師伯為寒士,不是自居為寒士。物常用以指人,如宋文帝告誡劉義恭,「以貴凌物物不服」。沈文秀勸說沈慶之:「而一門受其寵任,萬物皆謂與之〔指廢帝〕同心。」《通鑑》一三○胡注,「人亦物也,此萬物謂人」。物訓為人之例甚多。
第267頁《南史·到溉傳》載何敬容譏祖父彥之曾以擔糞自給,故譏諷「到溉尚有餘臭,遂學作貴人」。案:作者譯為致力學問,遂成貴人,誤。此處語含譏諷,學作乃仿效之意。
還有某些史料的解釋,以及根據作者解釋所作的推論,如曹操屯田、異姓養子、土斷與黃白籍等問題,多有待商榷。限於篇幅,這裡不一一涉及。有興趣的讀者,請看原書。
三
《六朝貴族制社會之研究》,川勝義雄著,正文435頁,1982年12月岩波書店出版。川勝教授生於1922年,1948年京都大學文學部東洋史學科畢業,1973年任京大人文科學研究所東方部教授,次年兼任東方部部長,多次赴法國研究和講學。主要著作有《魏晉南北朝史》,1970年岩波書店出版;《中國中世史研究》(合著),1973年東海大學出版會出版;《魏晉南北朝》,1974年講談社出版。
川勝教授熱心於中日人民友好和學術交流工作,1977年參加日本大學教師友好訪華團,訪問我國。1978年參加發起京都日中學術交流座談會,擔任理事。其著作中,多次徵引陳寅恪先生及唐長孺、何茲全等同志有關論著,頗致推挹。
評者1973年參觀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受到川勝教授熱情接待。1982年秋由美返國,途經京都,想去拜訪他,聽說因病住院,未獲晤面。當時用日本「色紙」以隸書寫了「將無同」三個大字,並題雲川勝教授喜談魏晉南北朝史,因寫此三字相贈,托人轉送並致意,祝其早日康復。年余以來,時以為念。今年六月初,谷川道雄教授來京訪問,才驚悉川勝教授竟於四月間以癌症逝世,為之悲愴無已。日本學者多享高齡,慶還歷、古稀之論集不斷出版,而祝喜壽(七十七)、米壽(八十八)以至白壽(九十九)者亦不乏其人。獨川勝教授才過花甲遽而謝世,實堪痛惜!回憶評者幾年前開始重理舊業,曾將小文《崔浩國史之獄》及《從北魏幾郡的戶口變化看三長制的作用》兩篇寄請川勝教授教正。1981年1月7日復函略雲,「自來曖昧不明之北魏初期皇帝世系,可謂從此最後解決。三長制實施之效果,可以從人口統計如此明顯看出,亦非意想所及。《三國志札記》諸條中該博之知識與精密之考證,至為嘆服。要之,實疼感我輩外國人終難與本國學者相匹敵耳」。川勝教授為人長厚,對我國同行虛懷若谷,寥寥數語可以想見。今執筆介紹其著作,不僅志個人沉痛悼念之忱,更為中日兩國史學界深切惋惜共同之損失!
《六朝貴族制社會之研究》分為三編,第一編「貴族制社會的形成」。第一章「貴族政治之成立」,認為後漢末政治上清流濁流兩種勢力對立,構成清流的士大夫,有以潁川荀氏、鍾氏、陳氏為中心的潁川集團,和以北海相孔融、大儒鄭玄為中心的北海集團。他們結成師友或門生故吏關係,根據儒家的國家與道德觀念,評議政治,月旦人物,形成不依賴國家、政府而為輿論所支持的集團。各地軍閥需要這些士大夫,他們所形成的清流勢力遂成為魏晉貴族的母胎。第二章「漢末的抵抗運動」,認為後漢末反對外戚宦官等濁流所把持政府的「抵抗運動」,包括三種勢力:清流、逸民、黃巾。他們有共同的基礎,即鄉里社會共同體。鄉村豪族擁有財力武力,周圍小農沒落而受其支配,破壞舊共同體,加速領主化傾向。豪族勾結宦官,成為清流與逸民的反對對象。黨錮之禍以後,被鎮壓的清流之殘餘與逸民轉而與黃巾農民有所聯繫,共同反抗政府。這種反抗帶有要求重新建立鄉里共同體,阻止豪族走上武人領主化的性質。同時,士這一階層發展起來,形成了與領主化方向相反的文人貴族制。第三章「魏西晉的貴族階層與鄉論」。作者認為,鄉論的構造是理解魏晉貴族制社會的鑰匙。當時社會的基本矛盾,是豪強領主化傾向及社會的階層分化,與阻止它併力圖再建共同體的傾向之間的矛盾。鄉論與清議為同義語,指地方有德望者的人物評價。九品中正制度就是忠實繼承漢代鄉舉里選精神,建立在鄉論之上的。這個制度促成了文人貴族制。
第四章「貴族制社會的成立」。矢野主稅氏反對作者六朝貴族出於漢末清流勢力之說。他統計《後漢書·黨錮傳》,認為清流人物之子孫西晉時代無任顯宦者。矢野氏主張西晉門閥貴族淵源於漢末三國以來與三國政權關係密切的人們。作者反駁,認為應從社會構造的變化這樣一個更深刻的根源去尋找原因。他認為貴族製成立的第一個社會條件,是漢代各地鄉里共同體中成長起來的豪族。隨著生產力發展,鄉里共同體階級分化,出現富裕的豪族與貧農。前者擴大對後者的支配,可能走上武人領主化道路。但漢以後沒有出現武人領主社會,而是出現了具備知識、教養的文人貴族制。這是由於有第二個社會條件——廣大社會從知識階層到貧農長期有力地堅持抗拒豪族領主化的運動,反對支持豪族的宦官外戚政府。知識階層和由於生產力提高而加強獨立性的自耕農,都要求抑制豪族領主化,維護原有鄉里共同體的秩序,清流文人從而形成文人貴族制。本章實際是重新申述了前兩章的內容。
第二編「趨向封建制的傾向與貴族制」。第一章「曹操軍團的構成」,作者指出曹操軍隊有三個來源:一、招募及徵發逃亡戶;二、自動歸附的武力集團;三、改編投降部隊。第二類有李典、李通、臧霸、呂虔、許褚集團。作者認為這些集團成員多是少年輕俠之輩,曹操和他們是以信義為基礎,以質任為紐帶的。第二章「孫吳政權與江南開發領主制」,認為孫吳政權下的江南還沒有形成貴族社會,因而北方亡命南來的司馬氏能在江南建立統治體制。孫吳實行世兵制,其經濟基礎為奉邑制,將軍任命奉邑之長官,收取租賦。受奉邑者,孫氏之外,一般皆江北出身。作者認為這是由於江南原有家族擁有多數佃客及土地,如顧氏、陸氏等,多任武將,有武人領主性質,無須再給奉邑。奉邑制廢后,軍團給養轉而依賴屯田,開發土地的兵士仍不免於將軍所領私兵性質,其主將也已開發領主化。作者概括說,古代(當是指奴隸制)帝國崩潰後,封建領主制的出現,多在帝國周圍邊境的後進地帶,江南亦是此例。
第三章「從孫吳政權的崩潰到江南貴族制」,意在說明江南開發領主制的解體,和北來貴族如何在江南建立統治。孫權死後,作為開發領主的各個將軍分立傾向加強,中央權威衰落,豪門地主「開立占募」。屯田兵民苦於負擔過重,或棄田經商,或「逋逃入占」,投附豪門。屯田體制削弱,屯田民流動,開發領主制的基礎從而崩潰。到4世紀初,江南大土地所有的現象加強,豪族雖有經濟實力,但有三方面弱點:一、在北來農民的衝擊下尋求安定。二、內部彼此不協調,有的更多關心個人田產或家鄉之安寧,如賀循、周札等;有的更多從政治上關心江東全面的安定,如顧榮、周勰等。三、對北方的先進文化、鄉論力量等,多少有自卑感。北方亂後,江南豪族雖有意推出自己領袖而割據獨立,未能成功,遂擁戴、利用實力尚弱的司馬睿。由於王導的手腕,北來勢力終於形成駕馭吳人的局面。第四章「東晉貴族制確立的過程」,主要論述東晉建立後江南各個武力集團的作用。晉元帝最初倚賴義興周氏等江南土著豪族,討伐江州刺史華軼。雖然依靠他們,卻任命代表北來勢力的王敦為統帥。王敦一面對土著豪族如甘卓、周訪、陶侃等利用以後又加排擠,一面在江荊逐漸培植自己的軍事力量。王敦起兵不可能從被排擠的周訪(梁州)和陶侃(廣州)取得支持,所以與吳興沈氏、義興周氏這樣的土著豪族(可能他們的利益由於元帝取奴客供征役而受到損害)結成聯盟,反抗吳會第一流名門所支持的政府。建康政府則倚靠郗鑒、蘇峻、祖約等北來流人兵團,平定了王敦。儒雅之士郗鑒被吸收進建康政府,而其他流民首領如蘇峻、祖約則受到歧視。蘇峻叛亂,是對建康政府文人貴族等級制的強烈反抗。在郗鑒北人兵團和陶侃南人兵團聯合打擊下,蘇峻失敗。郗鑒所統北人定居京口廣陵一帶,成為以後北府兵基礎。 【161】 來自譙城的桓宣所率流民集團進入江州,歸附陶侃,以後為庾氏、桓氏所繼承。作者認為,東晉政府駕馭這些武力集團的支柱,是所謂以「鄉論主義」為原則的意識形態的支配,這就是江南貴族制的本質。他們所發展的軍事力量與經濟基礎,都由此派生出來。這種意識形態所以成為統治力量,是在於它具有先進性和江南社會的落後性。第五章「門生故吏關係」指出,門生故吏地位有高低,但其身份是自由的,與主人之間是私人的個人間的主從關係,不是受支配的隸屬關係。
第三編「貴族制社會的變質與崩壞」。第一章「劉宋政權的建立與寒門武人」,認為劉裕是寒人, 【162】 寒門武人掌握軍權,表示貴族對軍隊支配力量的減弱,在南朝貴族制衰落過程中不可忽視。作者指出,協助劉裕起兵者多居京口,當與北府有關,推斷即郗鑒集團中的徐州兗州人。北府兵一度被桓玄打散,又在劉裕領導下討伐桓玄,貴族不再能控制。劉宋時軍府長官皆任諸王或寒門武將,貴族被排斥;而東晉以來為貴族壓抑的土著吳興沈氏,入宋以後卻以武功飛黃騰達起來。劉宋時代是貴族制在制度上趨於穩固完備的時期,士庶區別雖皇帝也不能改變。但強調維護制度,正由於顧慮如果不堅持則貴族制就會崩潰。貴族制固定化的反面,就是貴族喪失生氣,居於被動防禦地位。貴族在五世紀前半失去軍事上支配權力,5世紀後半又失去了經濟力量。
第二章「《世說新語》的編纂」,副題為「元嘉之治的一面」。作者認為,「元嘉之治」是貴族社會最後的黃金時代,描述生氣勃勃的貴族社會的《世說新語》,正產生於此時。書中人物下限涉及劉宋時人者五處,但只有謝靈運是作者抱有同情作為故事主人正面來敘述的。謝靈運於433年以反對劉宋被殺,宋宗室劉義慶不可能再讚揚他,因而推斷此書當成於433年以前。但劉義慶纂輯《世說新語》又不能早於任荊州刺史(432—439)時。作者同意魯迅說法,認為此書出於劉義慶幕下文人,而且推論是對謝靈運反宋態度明顯同情的文人之手。東海何長瑜為靈運至友,喜月旦人物,對劉宋有不滿情緒,《世說新語》的主要編者可能是他。書中時時流露蔑視或反對武人傾向,而被劉宋推翻的桓玄,因出於名門,具有貴族文化教養,反得到較高評價。所以此書反映文人貴族日趨沒落,懷想舊時代的情緒。
第三章「貨幣經濟的進展與侯景之亂」。作者據何茲全同志《東晉南朝的錢幣使用與錢幣問題》一文的論證,指出南朝生產力提高,剩餘產品商品化,商品價格總額增加,需要貨幣。貨幣經濟發達,農民負擔加重,流亡日多,而商人得利。皇帝恩幸多來自商人,地方商人又勾結各地軍府府主,隨之進入中央,政治上取得勢力。侯景渡江後部眾達十萬,即由於流民、半失業者應募為兵。侯景亂後貴族衰落,而商人及地方土豪將帥勢力抬頭。第四章「南朝貴族之崩潰」。商品貨幣經濟發達後,田莊不再停留在自給自足,開始以生產產品換取貨幣。貴族不屑從事商業,因而託付商人處理,或由門生經營。以錢支付的俸祿成為貴族主要生活來源,也反映貴族經濟力量衰落。侯景亂後,建康貴族備遭摧殘,多西赴江陵,又成西魏俘虜。南朝貴族從此全面崩潰,陳時謝安墳墓公然被掘,是一個象徵。王謝等貴族在陳朝,成為點綴朝廷的文化人而已。
以上較詳細地介紹了川勝教授書中要點,供我國同行參考。川勝教授的業績,對我們研究魏晉南朝歷史很有啟發作用。如本書注意宏觀地考察歷史,圍繞著魏晉南朝貴族制的發生、發展、衰亡過程進行探討,研究工作有一條中心線索,同時也試圖闡明歷史發展的中心線索。如認為貴族制之成立不能只局限於從政治史、制度史的角度去研究,而應當更深地從社會構造的變化去發掘探討。如認為南朝貴族制趨於完備和穩定的階段,也就是它衰落、崩潰的開始,等等。這樣的方法和觀點,都是很有意義的。作者熟悉史料,對於材料的理解與闡釋,也很確切。如「羸民」的「羸」字不從濱口重國氏解為貧困,而解為羸弱(第169頁);「周旋」解作朋友(第282、299頁);「告裒求屬令」解為請求王裒去囑託縣令,辨五井直弘氏讀令為命,把屬命作為一詞之誤(第298頁);都足見漢文修養之深厚。
本書讀後也有感到不滿足之處。如對貴族制從外國考察較多,貴族制本身有關問題涉及太少。從意識形態方向(鄉論主義)論證較多,從人與人關係方面論證較少。書中一再提及的「鄉論主義」、「鄉論體制」的含義未有具體闡述,不易理解。關於東晉政權之能在江南立足,強調北方意識形態的先進性太多,其他因素相對而言遠嫌太少。史料方面,如說南朝貴族家世來源於後漢的清流人士,但並未能舉出足夠的、確鑿的證據,以駁倒矢野氏說。有些問題,根據單文孤證進行推論過多過遠。如第419—420頁根據《南史·謝僑傳》「嘗一朝無食,其子啟欲以班史質錢」之文,推論以為謝氏沒落,莊園無用,及貨幣作用之重要等等,似欠說服力。可惜這些問題都沒有機會再與川勝教授討論,寫到這裡,只有憮然擲筆。
1984年8月17日寫完於北京大學燕東園
(《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