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史論集 · 魏晉南北朝史學發展的特點
魏晉南北朝時期這四百年,雖然政治上分裂割據,紛爭擾攘,但並非漆黑一團的黑暗時代。經濟上,廣大南部中國得到開發,為唐宋以後南方的繁榮發展打下基礎。文化上,這個時期也有它光輝燦爛的貢獻。文學、哲學、藝術、科學等等,無不有其與前一時期相比是新的東西,而與以後各時期又迥然有別的特點,史學也不例外。魏晉南北朝史學的發展,可以概括出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一)
首先是史部著作的獨立。從典籍的分類來看,史學著作擺脫了隸屬於《春秋》、作為經部附屬品的地位而獨立了。這也就意味著,史學從而成為獨立的學科。
西漢末,劉向劉歆父子校訂皇家圖書,編纂總目錄,稱為《七略》。除包含總序總目的輯略之外,分為六藝、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共六略,亦即六大類,《春秋》是六藝略中的一家。東漢班固撰《漢書》,創立《藝文志》,著錄漢以前書籍。《藝文志》完全沿襲《七略》的體制,把《國語》、《世本》、《戰國策》、《太史公百三十篇》即《史記》、《漢著記》(顏師古註:若今之起居注)等,都列入《春秋》家,史書根本沒有獨立地位。我國第一部紀傳體史書《史記》,處於高據經書地位的《春秋》的卵翼之下。
曹魏時,鄭默(?—280)為秘書郎,整理皇室所藏圖書,編為《中經》。西晉秘書監荀勗(?—289)依據《中經》編成《中經新簿》,分群書為四部:甲部包括六藝及小學等書;乙部包括諸子、兵書、術數;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 【69】 ;丁部包括詩賦圖贊等,而新發現的《汲冢書》也附在丁部。史書這才獨立成為一個門類。東晉時,著作郎李充厘定四部,對荀勗的次序有所更動:五經為甲部,史記為乙部,諸子為丙部,詩賦為丁部。 【70】 從此史書在書籍的四部分類法中屬於第二大類即乙部,一直延續到近代,因而史學過去又稱「乙部之學」。
史書在書籍分類中獨立成為一個部門,起初並不一定出於認識這門學科的特點而予以重視。梁代阮孝緒(479—536)整理公私藏書,編成《七錄》,其中第二稱為記傳錄。阮孝緒說,自來把各種史書都與《春秋》合在一起。劉向劉歆父子時史書很少,附見於《春秋》之後是適當的。「今眾家記傳倍於經典,猶從此志,實為繁蕪。」 【71】 所以他在第一經典錄之後,立了第二記傳錄,包括國史、注歷、舊事、職官、儀典、法制、偽史、雜傳、鬼神、土地、譜狀、簿錄共十二個部門。可見魏晉以後史書數目的大量增加,是使編目者不得不另設獨立門類的主要原因。但到阮孝緒時,還只有乙部或記傳的名稱。唐修《隋書·經籍志》,說「班固以《史記》附《春秋》,今開其事類,凡三十種,別為史部」。以經史子集分類,來代替甲乙丙丁的代號,是從隋志開始的。
兩漢政府立學官,置博士以教授生徒的,主要內容都是儒家經典。私家教授的學術,其內容大致相同。《春秋》雖是魯國國史,但由於孔子筆削加工,灌注進了他的微言大義,通過關於史事的書法來體現政治倫理道德,表達孔子個人的否定與贊成,博士們並不把這部著作當作記傳史籍來講授。《公羊》、《穀梁》兩傳正是從筆法中的微言大義來解釋《春秋》的。所以,《春秋》之立博士,並不說明史學作為一門學科建立起和傳授下來。《隋書·經籍志》關於《春秋》家的說明,仍然是寓褒貶,別善惡,亂臣賊子懼之類的意思。而關於史部書的說明,則提出對史官的要求或者說史官的規格:「是故前言往行無不識也;天文地理無不察也;人事之紀無不達也。內掌八柄,以詒王治;外執六典,以逆官政。書美以彰善,記惡以垂戒。」這些話可說也代表當時對於史學作為一門學科的規格要求,其實質依然與《春秋》之教無二致。歸根到底,史部著作或者史部之學的目的是要彰善罰惡,垂訓後世。從今天觀點看來,這就是從歷史吸取經驗教訓,古今中外的歷史都應當能夠起這個作用。但是,從更高的層次來講,只有司馬遷才道出了孔子所未能觸及的史學的終極作用;「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 【72】 太史公確實不愧為中國史學之父。天人之際的話,是在董仲舒影響下的說法,想在天道與人事之間求得對應關係,反映司馬遷的時代局限性,可以存而不論。通古今之變卻意味著宏觀上考察人類歷史,研究人類歷史的發展變化和前因後果,以至尋找出規律。只有在這樣的前提下,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歷史,從而更有效地吸取經驗教訓。可以認為,司馬遷通古今之變的提法,已經孕育著這些思想的萌芽,正是太史公偉大之處。《史記》在「通古今之變」方面也作了努力。只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史學著作中,能體現這個思想的還不多。
史學作為學科的獨立,還從制度上反映出來。從現有史料來看,最早把史學作為一門學科進行教授的,不是漢族而是少數民族政權。《晉書·石勒載記》稱,石勒曾立大學及十餘小學,簡選將佐豪右子弟教之。319年石勒稱趙王,任命了經學祭酒、律學祭酒、史學祭酒等,擔任史學祭酒者為任播、崔浚。祭酒教授的內容雖不可知,但史學與經學、律學並列,足見受到重視,大約與西晉史書開始獨立為門類,以及石勒本人性好歷史,喜歡讓人給他讀《漢書》聽有些關係。東晉南朝雖然玄學盛行,統治者也注意史學教育。《宋書·雷次宗傳》載,宋文帝重視學術與教育,國子學尚未立時,征雷次宗至京師,在雞籠山開館教授儒學,生徒百餘人。同時,「使丹陽尹何尚之立玄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370—447)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裴子野《宋略·總論》也說文帝時「庠序建於國都,四學聞乎家巷」。《南史·本紀》系此事於元嘉十六年(439),稱何承天官職為著作佐郎,「各聚門徒,多就業者,江左風俗,於斯為美」。據《宋書·何承天傳》,元嘉十六年除著作佐郎,撰國史。尋轉太子率更令,著作如故。本傳又說他「儒史百家,莫不該覽」,可見何承天史學有修養,又是現任史官,所以被任命主持史學講座,是有理由的。《宋書·禮志一》載,元嘉二十年文帝命何承天撰定親耕儀注,「史學生山謙之已私鳩集,因以奏聞」。山謙之後任學士、奉朝請,曾協助何承天修《宋史》,負責諸志,草封禪儀注,著有《吳興記》及集,見《宋書·自序、禮志三》、《隋書·經籍志》。說明史學生受訓練之後即從事國史撰述。
《南齊書·百官志》載,宋太始六年(470)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南史·王儉傳》記此事同。但《南史·宋明帝紀》記載設立總明觀,「征學士以充之。置東觀祭酒訪舉各一人,舉士二十人。分為儒道文史陰陽五部學。言陰陽者遂無其人。」所記制度及人數與《南齊書》及同書《王儉傳》不盡相合,但可以知道,總明觀是一個學術研究機構,各科學士是研究人員,而史學在這裡仍然是獨立的一門。《南齊書·百官志》記齊制只言總明觀祭酒一人,「建元中掌治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齊時似已無儒玄文史四科之設了。梁武帝時有裴子野等掌國史及起居注,武帝還曾命吳均撰《通史》,但沒有教授史學的記載。武帝建國學所開五館,主要是講授五經的。
(二)
魏晉南北朝時期史學的第二個特點,是繼承先秦以來太史記錄當代史事的傳統而加以改革,設立專職史官,不再兼管天文曆法,四百年間沒有中斷。
中華民族不像印度民族那樣,自古以來耽於玄想,長於思辨,而是更注重實際的。在文化方面的表現,是道德倫理之學和歷史之學特別發達,在幾大文明古國中,中國古代遺留下來的歷史資料和著述特別豐富。早在商代,已有問卜以後在龜甲獸骨上刻詞作記錄的習慣。商周都尊重祖先,當作神看待。儒家思想信仰及其指導下的社會體制中,祖先崇拜是核心,這一點對於歷代注重記錄舊事,力避數典忘祖亦不無影響。東漢時,徵調擔任各種官職的名儒碩學,入直東觀亦即國家圖書館,從事撰述國史。魏太和(227—232)中始置專職的著作郎一人,下距史部書籍自成獨立部門不過幾十年。(孫吳有左國史、右國史之職) 【73】 協助著作郎的有佐著作郎,宋以後改名著作佐郎。南北朝皆沿魏制,而名稱和人數各代略有出入。齊梁陳又另設置修史(一作撰史)學士。晉制佐著作郎到職,必須先撰寫一篇名臣傳,含有測試之意。宋初因王朝新建,沒有適當對象,其制遂廢。《史通·史官建置篇》雲,「著作郎一人,謂之大著作,專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宋齊以來,以佐名施於作下,舊事佐郎職知博採,正郎資以草傳」。然《宋書·何承天傳》稱其元嘉十六年「除著作佐郎,撰國史」。又《荀伯子傳》稱其為佐郎,「助撰《晉史》及著桓玄等傳」。《王韶之傳》言韶之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善敘事,詞論可觀,為後代佳史」。可見佐郎任務不僅搜集資料,亦執筆撰寫。承天傳又言,「承天已老,而諸佐併名家年少」。蓋「上車不落」者多此輩「名家年少」(年少猶今言少年),雖搜集資料亦未必勝任耳。
值得注意的是,不僅北魏、北齊、北周等比較穩定的北方政權設有修國史的著作郎之職,(北周稱為著作上士、中士)而且十六國中一些歷時不久的少數民族政權,也意識到歷史為自己政權服務的重要性,而設置史官修史。據《史通·史官建置·正史篇》所列,十六國中修本國歷史的少數民族政權有前趙、後趙、前燕、後燕、南燕、北燕、後涼、南涼、北涼、前秦、後秦、西秦、夏、成漢,漢族建立的前涼、西涼當然不例外,所以十六國全都撰修了自己的歷史。修史官的名稱,除著作郎外,又有左國史、國紀祭酒等,而以他官兼領史職的也不少。所修國史稱記、書、錄、志、紀等,各不相同。十六國所修國史多已亡佚,現在從《隋書·經籍志》得知眾多的書名,從清代學者所輯各書殘本窺見片段。北魏崔鴻能夠寫成一百卷之多的《十六國春秋》,正是依據了這些國的國史。魏晉南北朝包括十六國割據局面下修史事業的興旺發達,給後世留下了深刻印象。
(三)
這個時期史學的第三個特點,表現在史書的種類與數目。比起前一時期,史部著作數目驟增,性質複雜多樣,門類異彩紛呈。
從數字看,東漢班固(32—92)《漢書·藝文志》中《春秋》項下所收史部著作,只《國語》、《世本》、《戰國策》及《史記》等十一種三百五十餘篇(卷)。到梁阮孝緒《七錄》記傳錄所收,四百餘年間,驟增至一千二十種,一萬四千八百八十八卷。即種類增加了一千倍;卷數增加四十餘倍。但稍晚的《隋書·經籍志》史部總計只有八百一十七部,一萬三千二百六十四卷。注稱「通計亡書合八百七十四部,一萬六千五百五十卷」。所謂亡書,即指志中多處所載「梁有某某書,亡」。梁代文運極盛,皇家及諸王藏書至為繁富。王僧辯平侯景,自建康將圖書八萬卷歸江陵。梁元帝《金樓子·聚書篇》稱,「吾今年四十六歲,自聚書來四十年,得書八萬卷」。至魏軍逼江陵時,元帝聚圖書十餘萬卷盡燒之。所以隋志著錄反不如阮孝緒所列梁時史籍為多。徐崇所輯《補南北史藝文志》中的南北朝著作,也有十之六七不見於隋志。魏晉南北朝史書的撰述,可以說在梁朝達到了高峰。
《七錄》的記傳錄分為十二個門類,隋志史部則分為正史、古史(即編年體史書)、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十三個門類,與《七錄》基本相同。《七錄》的國史隋志作正史,正史之名從此沿用。《廣弘明集》只收《七錄》序言,無從窺見全部書目。但分析隋志所列目錄,可更進一步看出魏晉南北朝時期史部著作確有風起雲湧之勢。隋志每一門類除開頭一種或少數幾種為三國以前著述外,全部都是魏晉南北朝時期著作。如古史(即編年)類三十四部,《竹書紀年》之下即荀悅《漢紀》等;雜史類七十二部,《汲冢書》兩種之後,即何承天《春秋前傳》等。霸史類二十七部,全是十六國史書。起居注類四十四部,在《穆天子傳》及《漢獻帝起居注》之後,都是晉以後書。雜傳類為各類中最多的,計二百十七部。有專記某一地方人物的,如《徐州先賢傳》、《陳留耆舊傳》等;有專記性質相同人物的,如《高士傳》、《孝子傳》、《正始名士傳》等;有專記某一家族人物的所謂家記、家傳等,如《太原王氏家傳》、《崔氏五門家傳》、裴松之撰《裴氏家傳》、范汪撰《范氏家傳》、《虞氏家記》等;有各種列女傳、高僧傳、真人傳等;最後是各種志怪之書如《異苑》、《搜神記》等。這一類中,只有開頭的《三輔決錄》為漢趙岐撰,此外皆曹魏以後著作。這種現象,與魏晉以來士大夫注重人倫鑑識,盛行人物品評,以及社會上以門閥郡望相炫耀,都有密切關係。《文心雕龍·史傳篇》說,「夫左氏綴事,附經間出。於文為約,而氏族難明。及史遷各傳,人始區分(據楊明照《校注拾遺》補)。詳而易覽,述者宗焉」。申述氏族及人物靠立傳才能「詳而易覽」,也說明這時期雜傳類著作蜂起的原因。隋志地理類一百三十九部,加上章宗源《隋書經籍志考證》卷六所搜集隋志未著錄的魏晉南北朝時地理書,共有二百五十餘種。地誌之中,有以州為對象記述的;有以郡為對象的,個別郡還不止一部;甚至有以一縣一城作為主題的。 【74】
魏晉南北朝史籍種類之多,劉知幾也特別注意到。《史通·雜述篇》談到正史以外著作時說:「爰及近古,斯道漸煩。史氏流別,殊途並鶩。榷而為論,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紀,二曰小錄,三曰逸事,四曰瑣事,五曰郡書,六曰家史,七曰別傳,八曰雜記,九曰地理書,十曰都邑簿。」所謂近古,當指魏晉。 【75】 劉知幾的分類與《七錄》、隋志沒有大的出入,而篇中每類舉書四部為例,基本皆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著作,確如劉知幾所謂「門千戶萬,波委雲集」了。這種興盛情況,與上述第一、第二兩個特點有關。同時也由於割據局面下各地方社會經濟各有不同程度的發展,為史書的湧現提供條件,而紙的逐漸普遍應用,更使撰寫和流通大量書籍成為可能。
(四)
魏晉南北朝時期史學的第四個特點,與後代相比有所不同的,是編年體與紀傳體兩者並重,相輔而行。唐以後所謂正史皆是紀傳體,遂被目為史書體裁的正宗。魏晉南北朝時,文人心目中編年體與紀傳體還是不分軒輊,相輔相成的。
《史通·二體篇》說,「既而邱明傳《春秋》,子長著《史記》,載筆之體,於斯備矣」。在討論兩種體裁得失之後,結論說:「然則班荀二體,角力爭先,欲廢其一,固亦難矣。後來作者不出二途。故晉史有王虞,而副以干紀;《宋書》有徐沈,而分為裴略。各有其美,並行於世。」這雖是劉子玄的論斷,實際是沿襲了兩晉以來對史書體裁的傳統看法。魏晉南北朝時期,不少時代相同或相近的史學家們,為同一朝代,有人著紀傳體的史書,有人撰編年體的史書,彼此並不認為工作重複無意義,更沒認為二者可以互相代替。劉節先生《中國史學史稿》第七章「魏晉南北朝史學概觀」中編年與紀傳節論述甚為詳盡。程千帆先生《史通箋記》關於《二體篇》亦有論列。如王隱、虞預等十多家《晉書》是紀傳體,而陸機、干寶、鄧粲的《晉紀》和孫盛的《晉陽秋》都屬編年體。徐爰、何承天、沈約等的《宋書》為紀傳體,而裴子野《宋略》、王智深《宋紀》為編年體。 【76】 蕭子顯《南齊書》為紀傳體而吳均《齊春秋》為編年體。梁代則有謝昊、許亨等人的紀傳體史書,和劉璠、何之元的編年體《梁典》。經北齊北周而入隋的王劭,既撰編年體的《齊志》二十卷又撰紀傳體的《齊書》一百卷。同樣記述北齊史事,紀傳體與編年體篇幅如此懸殊,說明正如劉勰所論,後者「於文為約」,前者「詳而易覽」。王劭必然是感到兩種體裁各有優缺點,才兼采兩種方式處理了同一對象。陳隋以後,兩體並重的傳統衰落,正史都採用紀傳體裁。到宋代司馬光修《資治通鑑》,編年體的優越性才又顯現出來。以後宋朝幾部當代史的大書,都採用了編年體。
最早的歷史記載,大約都是依年代順序來敘述。這符合於人類思想的脈絡。東西方史學著作的發展,也與此相適應。中國最早的歷史《春秋》是編年體。孟子說,「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這個「一也」可能包含其他內容,但不妨推斷,在體裁上,晉國楚國的國史大概也是和魯國史一樣的編年體。汲冢發現的魏國國史《紀年》,也是編年體。西方最早的歷史著作,如公元前五世紀號稱「歷史之父」的希羅多德的《歷史》和修昔底德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基本上都是按年代順序撰寫的。羅馬著名史學家李維(公元前59一公元17年)的《羅馬史》,更是明確的編年體史書。中國在編年體流行了約五百年之後,到公元前一世紀末,才出現紀傳體的司馬遷《史記》。在西方,普魯塔克(約46—120)的列傳體的《希臘羅馬名人合傳》,則是在希羅多德之後約六百年才出現的。
編年體易於省覽,便於了解歷史發展的大略與趨勢,所以漢獻帝命令荀悅根據班固《漢書》另編更為簡要的編年體史書《漢紀》。但也有人對編年體有偏見,如東晉袁宏。當時有關後漢的編年體史書有謝承、司馬彪、華嶠、謝忱、張潘諸家,而袁宏說他讀這些書「煩穢雜亂,睡而不能盡也。聊以暇日,撰集為《後漢紀》(三十卷)。」他所參考的,除上述諸書外,還有《漢山陽公記》、《漢靈獻起居注》、《漢名臣奏》以及諸郡耆舊先賢傳等,凡數百卷。(見《後漢紀·序》)袁宏時代在范曄之前,而其書所載史事,據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三八《後漢紀》條,基本皆見於范氏《後漢書》。這說明兩家所依據的史料大致相同。袁宏之書的特點,是編年體而兼采紀傳體之長。如楊彪事屢見,但到建安二十五年記彪以壽終時,又較詳細追敘其平生及其子楊修事,類似以簡單傳記插入編年體中。吐魯番出土《晉史》殘卷,陳國燦、李征二同志考訂為孫盛所著《晉陽秋》。其書編年體,而敘事中夾有人物傳記。如敘述張華被害,同時記其為人與歷任官職,並載其所著《鷦鷯賦》,其體例與袁宏《後漢紀》如出一轍。袁宏與孫盛是同時代人,這種寓傳記於編年的辦法,可能是當時習用的。
在日本,除去記載神話傳說的《古事記》之外,第一部歷史《日本書紀》出現於八世紀初,也是編年體。《日本書紀》是用漢文寫的,也在編年體中吸取了紀傳體的做法。在每個重要人物死去時,比較詳細地總括敘述其生平,有似列傳。可以說綜合了編年體和紀傳體的優點。公元891年左右,藤原佐世把當時日本存在的中國書籍編了一部書目——《日本國見在書目》,是研究中日文化關係史上很寶貴的史料。此書在古史家中收有荀悅《漢紀》、袁彥伯(袁宏的字,未詳何以不稱其名)《後漢紀》和孫盛《晉陽秋》。這三部書可能早在編書目以前已傳入日本。《日本書紀》名稱的書紀二字,可能源於中國,書表示紀傳,紀表示編年;而其兼采編年紀傳體制之長,可能也是受袁宏和孫盛之書的影響。
(五)
魏晉南北朝時期史學與以前以後都不相同的又一個特點,是出現一個分支——譜牒之學。這幾百年中,家譜、族譜大為興盛,數目驟增,種類繁多,譜學成為世代相傳的專門之學。
《隋書·經籍志》譜系類載,漢初得《世本》敘黃帝以來祖世所出。西漢有帝王年譜,東漢有鄧氏家譜,晉摯虞有《族姓昭穆記》。隋志所錄四十一部(包括《竹譜》、《錢譜》、《錢圖》各一卷,性質不同,實系附錄),通計亡書合五十三部,幾乎全部為魏晉南北朝時著作。實際上當時譜系之書還遠不止此。《世說新語》劉孝標註中所引用家譜即達四十種左右,而據楊殿珣氏統計的各書所見可以知名的譜系著作,計家譜六十二種,總譜二十三種,以州郡標題者十三種,皇室譜十五種,當然還遠遠非這個時期全部譜系著作。 【77】 據隋志宋劉湛、齊王儉、王逡之、梁王僧孺、賈執、傅昭等都編有《百家譜》或《百家譜》的拾遺、抄、集抄等。顏之推的《觀我生賦》自注說,「中原冠帶隨晉渡江者百家,故江東有百家譜」。可見百家之稱主要指南渡僑姓大族,百家譜是他們的家譜,也不一定限於百家。東南諸族另有《東南譜集抄》之類,不在百家之數。族譜之編集,早在東晉末年已盛行。《南史·王僧孺傳》載,「始晉太元中(376—396),員外散騎侍郎平陽賈弼篤好譜狀,乃廣集眾家,大搜群族,所撰十八州,一百一十六郡,合七百一十二卷」。《南齊書·賈淵傳》還說,「朝廷給弼之令史書吏,撰定繕寫,藏秘閣」。 【78】 以後王僧孺亦集《十八州譜》。晉太元時有實州僑州各九,合十八之數,但郡則實郡八十四,僑郡四十餘,或僑郡之數有出入。隋志不載,止在注中提到梁武帝「總境內十八州譜,六百九十卷,亡」。疑此十八州譜乃合北來僑姓與南土高門,兼包士族與庶族在內,故而卷帙如此龐大。隋志除宋、齊、北魏、北齊等皇室宗譜和大族如京兆韋氏譜、謝氏譜之外,還有以一州或一郡氏族為對象的譜錄,如《冀州姓族譜》、《江州諸姓譜》等。
隋志所載北朝譜牒很少。《北齊書·魏收傳》載,楊愔說《魏書》中「論及諸家枝葉親姻,過為繁碎」。魏收回答說:「往因中原喪亂,人士譜牒遺逸略盡。是以具書其支派。望公觀過知仁,以免尤責。」《史通·古今正史篇》也說魏收「大征百家譜狀,斟酌以成《魏書》」。說明當時譜牒流傳不多,所以需要大征,而魏收之修《魏書》是充分利用了這些史料的。《史通·書志篇》說,「譜牒之作,盛於中古。漢有趙岐《三輔決錄》,晉有摯虞《族姓記》。江左有兩王《百家譜》,中原有《方思殿格》。蓋氏族之事盡在是矣。」 【79】 《新唐書·藝文志》譜牒類有《後魏方司格》一卷。《柳沖傳》在列舉漢鄧氏《官譜》、應劭《氏族》一篇、王符《潛夫論》姓氏一篇、宋何承天《姓苑》二篇之後,說「魏太和時,詔諸郡中正各列本土姓族次第,為選舉格,名曰方司格,人到於今稱之」。方思與方司未詳孰是,但從卷帙之少可以推知,這是把天下各郡士族按門第高下排列成為表格,以便一目了然,類似唐代的氏族志,而不是具有全部氏族的世系和人名的家譜族譜。
南北朝家譜族譜今天都已亡佚。據陳直先生《南北朝譜牒形式的發現和索隱》 【80】 ,北魏太昌元年(532)薛道衡之父薛孝通有石刻貽後券,敘其五世祖強至祖父聰的世次,可藉以想見家譜的大概。宋太始六年(470)臨津侯劉襲墓誌(見陶宗儀《古刻叢抄》)及正光五年(524)魏彭城王元勰妃李媛華墓誌,皆刻有直系親屬及兄弟姊妹等姓名官位。隋志唐志列有《中表簿》、《親表譜》,《北齊書·盧潛附懷仁傳》有《中表實錄》,其格式或即與墓誌所列者近似。《新唐書》的《宰相世系表》和宋汪藻《世說人名譜》,也可以使我們約略窺見南北朝家譜的原型。
東晉後期,賈弼開創了譜學。他的子孫賈匪之(宋)、賈淵字希鏡(齊)、賈執(梁)、賈冠(隋)世傳其學,綿延近二百年。 【81】 《新唐書·柳沖傳》說,「王氏之學本於賈氏」。王氏當指宋王僧綽、齊王儉父子一家,王僧綽在元兇劭時被殺,僧綽門客太學博士賈匪之株連而死,說明賈王兩家密切關係。劉知幾所說江左兩王,則是指琅玡王儉、東海王僧孺兩家。這一情況,正符合隋志譜系篇所謂「齊梁之間,其書轉廣」。除這些專精譜學的人之外,熟悉各族譜系,「諳練百氏」,是宋齊以後士大夫學識修養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梁傅昭「尤善人物。魏晉以來,官宦簿伐,姻通內外,舉而論之,無所遺失」。(《梁書》本傳)梁元帝《金樓子·戒子篇》也說,「譜牒所以別貴賤,明是非,尤宜留意。或復中表親疏,或復通塞升降,百世衣冠,不可不悉」。宋齊以後譜學趨於極盛,是有其社會政治原因的。
劉宋以後改變了東晉「朝權國命,遞歸台輔」的局面,高門世族已由東晉時政治上的極盛逐漸走向反面。因而他們更要通過種種途徑鞏固其士族特權地位,而家族譜起了維護士族集團在社會上封閉性的作用。士族雖然缺乏實權,但某些官職仍要從他們中間選任,而一族之中又有區別,如琅玡王氏中有王僧虔所指名位稍次的「烏衣諸郎」,這就需要仔細了解各氏族譜系。熟悉譜系與否,成為擔任吏部的主要條件之一。據各史本傳記載,宋王僧綽「徙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諳悉人物,拔才舉能,鹹得其分」。陳姚察官吏部尚書,「尤喜人物,至於姓氏所起,枝葉所分,官職姻娶,興衰高下,舉而論之,無所遺失」。孔奐任吏部尚書,「鑑識人物,詳練百氏,凡所甄拔,衣冠搢紳,莫不悅服」。宋劉湛「為選曹,撰百家譜,以助銓敘。文傷寡省,王儉又廣之」(《新唐書·柳沖傳》,這裡所謂撰,疑是刪節之意)齊蕭鸞因為「不諳百氏」,王晏不同意讓他擔任吏部尚書。北朝類似之例較少,但任吏部的人也須具備這個條件。所以「朝廷舊章及人倫氏族多所諳記」的李神俊擔任了吏部尚書。
從政府看,除作為任官參考或依據之外,譜牒還有一個重要作用,就要用以辨別士庶,使應當服役的庶族不能冒充士族,逃避差役。這種逃避情況,到南齊愈益嚴重,「改注籍狀,詐入仕(同士)流。昔為人役者,今反役人」。政府卻籍,引起了唐寓之起兵。梁武帝時,這種情況仍然繼續。《通典·食貨》載,天監初尚書令沈約上書,建議用比較可靠的晉宋時舊黃籍,來核對當時黃籍。然後書中說,「臣又以為」云云,又提出應當檢查那些根據偽造家譜而妄稱祖先屬於士族的「巧偽」,防止他們「百役不及,高臥私門,致令公私缺乏,是事不舉」。例如南齊時,荒傖人王泰寶就從譜學專家賈淵那裡「買襲琅玡譜」,賈淵差一點被處死(見《南齊書》本傳)。為此沈約建議:「宜選史傳學士,諳究流品者,為左人(《通典》避諱改民為人)郎、左人尚書,專供校勘所貴卑姓雜譜,以晉籍及宋永初景平籍在下省者,對共仇校。若譜注通,籍有卑雜,則條其巧謬,下在所科罰」。這段話中,專供校勘云云以下幾句文義較難理解,我想意思是:專門核對那些門第不高(卑姓)而自列為高門(所貴)的各類譜牒(雜譜)。方法是用保存的晉宋舊戶籍冊來糾正後來偽造的家譜。如果譜牒中記錄為士族(若譜注通),而按晉宋戶籍上卻是寒門庶姓(籍有卑雜),那就根據保存下來可靠的戶籍,對假造譜牒者處罰治罪。 【82】 可見譜牒記錄也是區分士庶、確定從役與否的依據,所以必須慎重對待。《通典》在沈約奏文之下寫道:「(梁武)帝是以留意譜籍,詔御史中丞王僧孺改定百家譜。由是有令史書吏之職,譜局因此而置。」蓋梁時政府開始設機構掌管氏族譜牒,譜學由私家世代傳授而變為國家過問了。 【83】
南北朝時期,士大夫對於避家諱一事很嚴格。《通典》載宋王弘好賈弼之書,「日對千客,而不犯一人諱」,正是由於熟悉各人家譜的緣故。《梁書·徐勉傳》稱其「又該綜百氏,皆為避諱」。百氏當指百家譜,亦即僑姓高門的代稱,是說徐勉熟悉這些氏族的家諱。至於譜牒在締結婚姻時的重要參考作用,更不待言了。
(六)
魏晉南北朝時期史學發展的最後一個特點,為以前所未有的,是佛教與道教史書在紀傳體史籍中正式占一席地,有關僧人與道士的傳記開始出現。由於大量佛經譯為漢文,僧人感到有必要編制目錄,作為史學分支之一的佛經目錄之學,也建立起來。
魏收(506—572)的《魏書》立《釋老志》,敘述佛教與道教歷史,在中國史學史上為創舉。梁慧皎(?—554)著《高僧傳》,記述自後漢至梁初的中國和外國僧人共二百五十七人,附見者二百餘人。全書分十門:一譯經,二義解,三神異,四習禪,五明律,六亡身,七誦經,八興福,九經師,十唱導。以後唐代宋代僧人撰著《高僧傳》,大體都沿襲這樣的體制。
齊王儉的《七志》和梁阮孝緒的《七錄》,都著錄了佛經與道經。在儒家典籍目錄如《漢書·藝文志》的影響下,不少僧人先後自己編制了各種「經錄」。這些目錄都已亡佚,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東晉道安(312—385)於孝武帝寧康二年(374)在襄陽寫定的《綜理眾經目錄》。據梁僧祐所說,道安的目錄不只是臚列經名,而且「詮品譯才,標列歲月」。即依年代先後,逐家匯列,以經名為目,下注異名及譯出歲月,並略述譯經始末及譯筆優劣。這種方法,比當時流行的各種儒家典籍目錄,要細緻得多,也確切有用得多。梁僧祐(445—517)在道安之書的基礎上,撰《出三藏記集》,在體例上又有發展。全書分四大部分:一撰緣記,敘佛經及譯經的起源;二銓名錄,即歷代出經名目,按時代及譯者分類;三總經序,收錄諸經序文與後記;四述列傳,即譯經人的傳記。這樣的佛經總目,其詳盡又在道安目錄之上,在魏晉南北朝史學發展的歷史上,作為分支之一,是應當大書特書的。 【84】
道家史籍有東晉葛洪撰《神仙傳》。梁陶弘景《真誥》中亦保存道士傳記,但所述事跡不盡真實。葛洪《抱朴子·遐覽篇》列舉道書多種,類似總目。宋元嘉十四年(437)道士陸修靜撰成《靈寶經目》,是當時道經的正式總目錄。書已佚,分類方法亦不詳。東晉以後,道士競制新經,有的有目無書。 【85】 陸修靜經目所列經的卷數也不可信。其學術價值與道安、僧祐的佛經目錄不可同日而語了。
1985年12月改訂完
附記:
1986年1月,檢得1984年10月魏晉南北朝史討論會上遼寧大學顧奎相同志論文《魏晉南北朝史學繁榮探源》(列印本)。文中所注意問題與本文略同,而考察角度及論述詳略有異。其中論紀傳編年兩體相輔相成之義,頗為詳盡。均希讀者參看。
(《中國文化與中國哲學》第2輯,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