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史 · 第一節 北魏初期的社會性質

鮮卑拓跋氏的建國 拓跋氏是鮮卑族部落聯盟中的一個構成單位。拓跋族的原來居住地,是在今天的黑龍江省嫩江流域大興安嶺北部嘎仙洞附近。拓跋部的歷史序幕掀起是在成帝拓跋毛時期,《魏書·序紀》稱他為「遠近所推,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三十六國,大概是指三十六個部落而結成的部落聯盟,拓跋部是三十六個部落中的一個部落,可能拓跋毛曾經被推選擔任過部落聯盟的酋長。這三十六個部落,是由九十九個大氏族所構成的。三十六國也好,九十九姓也好,拓跋部離開嫩江流域以後,就和他們沒有多大聯繫了。《魏書·官氏志》所載的三十五部(加上拓跋部,為三十六部),是拓跋部南出以後重新組合;其餘七十六個姓氏,也很少是原來九十九姓的後人。《魏書·官氏志》也明白指出這七十六個姓氏,是在神元皇帝拓跋力微到了塞上以後,「餘部諸姓內入者」,加以接納,和嫩江流域時期的九十九姓,不見得有多大密切關係。 拓跋部到了宣帝拓跋推寅(第一個推寅)時期,正是東漢初年。這時北匈奴西遷,南匈奴保塞,草原上出現了真空狀態,鮮卑部在拓跋推寅的領導下,也開始「南遷大澤,方千餘里,厥土昏冥沮洳」(《魏書·序紀》)。這個大澤,可能是今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呼倫湖。 拓跋部在呼倫湖附近住了七代。到了獻帝拓跋鄰統部時期,「七分國人」,把拓跋部分為八個小部落——族,命這八個部放棄呼倫湖附近的牧地,繼續向南遷移。所有「遷徙策略」,多由拓跋鄰來決定,鮮卑語裡稱肯鑽研問題的人叫推寅,所以也呼拓跋鄰為推寅(第二個推寅)。這個推寅據近人研究,就是參加東漢桓帝時鮮卑檀石槐部落聯盟的西部大人推演,我個人是同意這一說法的。拓跋鄰的兒子聖武帝拓跋詰汾聽從了父親的話,開始「南移,山谷高深,九難八阻」,「歷年乃出,始居匈奴之故地」(《魏書·序紀》)。這一部落也就參加了檀石槐為首的部落聯盟。 拓跋部的一支,由拓跋詰汾的長子禿髮疋孤率領,從塞北遷居河西。疋孤的曾孫樹機能,在晉武帝時起兵抗晉,曾攻破涼州。十六國南涼的禿髮烏孤,就是這一支的後人,禿髮即拓跋之異譯。 拓跋氏的另一支,也就是拓跋族本支,從拓跋詰汾的次子拓跋力微時代起,就遊牧於雲中一帶(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北雲中古城)。因為鮮卑族、烏桓族都把頭髮剃去一部,而拓跋部還打著辮子,因此當時人稱作「索頭鮮卑」。 拓跋部在酋長拓跋詰汾遷居漠北時代,還是一個小部落。到拓跋力微時也只附屬在沒鹿回部大人紇豆陵氏之下。其後兼併了沒鹿回部,「諸部大人悉皆款服,控弦上馬二十餘萬」(《魏書·序紀》)。公元258年(魏曹髦甘露三年),遷居定襄之盛樂(今內蒙古和林格爾北),是年四月,舉行「祭天」大典,開了一個由部落貴族和扈從武士所操縱的部落大會,「諸部君長皆來助祭」(《魏書·序紀》)。在這一次大會中,拓跋部正式取得了部落聯盟的領導權,拓跋力微也鞏固了世襲的大酋長地位。部內有訴訟之事,由大酋長和四部大人(由部落聯盟中選出來的)商議判決,但還沒有法律和監獄,拓跋部這一階段還沒有形成正式的國家。力微死後,「諸部離叛,國內紛擾」。到了公元295年,力微少子祿官統部,拓跋部仿匈奴舊制,分國人為中、東、西三部。祿官自為大酋,居上谷之北、濡源之西(今河北沽源東南),為東部;力微長子沙漠汗之子猗,居代郡參合陂(今內蒙古涼城西北)北,為中部;猗弟猗盧居定襄之盛樂故城,為西部。其後猗、祿官先後病死,公元308年,猗盧總攝三部,「控弦騎士四十餘萬」,成為塞上一支強大的力量。時值西晉末年,中原大亂,西晉并州刺史劉琨要依靠拓跋部的幫助來和劉、石對抗,乃在公元310年,請求晉朝封猗盧為代公;公元314年,又進封為代王,並割陘嶺以北(今山西代縣西勾注山以北)馬邑、陰館、樓煩、繁峙、崞五縣之地與猗盧。猗盧得很多晉人的歸附,拓跋部的勢力,更為強盛。猗盧再傳至拓跋鬱律時期,拓跋部雖仍不得逞志於中原,而向草原上發展,於是「西兼烏孫故地,東吞勿吉以西,控弦上馬,將有百萬」。又數傳至什翼犍。拓跋什翼犍曾為質子於石趙歷十年之久,受漢文化浸潤較深。公元338年在繁峙(今山西渾源西)北即代王位後,「始置百官,分掌眾職」;用漢人燕鳳為長史,許謙為郎中令。始製法律,規定反逆、殺人、奸、盜等罪的刑罰。代國至此正式具有國家規模。什翼犍於公元340年定都於雲中的盛樂宮,公元341年又於盛樂故城南八里築盛樂新城,代國開始有了定居的政治中心。定居以後,種植穄(糜子)田,農業也開始發展起來了。公元376年,前秦苻堅出兵二十萬擊代,什翼犍大敗,逃往陰山之北,部落離散;又遭高車部落四面抄掠,「不得芻牧」。什翼犍不得已退回漠南,回到雲中就為其子寔君所殺,秦遂滅代。 代國滅後,什翼犍之孫拓跋,先後流寓於獨孤部與賀蘭部。淝水戰後,苻秦政權顛覆,慕容垂稱帝於中山,建立後燕。公元386年拓跋也糾合舊部,在牛川(今內蒙古錫拉木林河)召開部落大會,並即代王位,同年又改國號曰魏,稱登國元年。那時塞上鮮卑化的匈奴族獨孤部(即屠各部)的勢力頗為強大,拓跋是慕容垂的外孫,所以慕容垂支持拓跋,命其子慕容麟率兵會同拓跋消滅獨孤部和另一賀蘭部。拓跋氏在攻滅獨孤部時,虜獲到馬三十餘萬匹,牛、羊四百餘萬頭。二部消滅之後,拓跋魏遂成為塞外唯一的強國。慕容垂見拓跋的勢力日益雄厚,會威脅後燕的安全;同時慕容垂又想掠取拓跋的馬匹畜牲來充實他的軍隊配備,遂命太子慕容寶率兵八萬進攻拓跋。拓跋族那時還過著「逐水草」、「無城郭」的遊牧生活,聽到慕容垂來攻,拓跋就遠徙河南(今內蒙古鄂爾多斯)。慕容寶的出兵,是在公元395年的五月;拓跋的避到河南,是在這一年的七月。到了這一年的十月二十一日,慕容寶的遠征軍已出師五月之久,因為達不到與拓跋軍隊的主力決戰的目的,塞外嚴寒,只得撤兵。十一月九日,拓跋親率精銳二萬餘騎追擊慕容寶軍,到達參合陂(參合陘,今內蒙古涼城西北五十里石匣子溝)。十日晨合戰,慕容寶軍大敗,「人馬相騰躡,壓溺死者以萬數」。結果「燕兵四五萬人,一時放仗斂手就擒」;「文武將吏數千人,兵甲糧貨以巨萬計」,均落入拓跋手中。慕容寶單騎逃走,「其遺迸去者不過數千人」(《資治通鑑》晉孝武帝太元二十年)。拓跋把俘虜到的後燕軍士四五萬人全都坑殺,燕軍精銳至此已損失大半。公元396年,慕容垂親率大軍(這些新軍是從龍城調來的,是後燕僅有的補充隊伍),直撲雲中,拓跋時已退守善無(今山西左雲西北)。慕容垂攻破平城(今山西大同市),駐平城十日,拓跋退保陰山。慕容垂因病班師,歸途病死。慕容垂這次出兵,雖攻下平城,收拓跋氏部落三萬餘落,但始終未能搜索到拓跋軍隊的主力以進行決戰,旋因病重班師,平城終亦不能守,後燕在軍事方面的頹勢,迄未能有所挽回。垂死,拓跋遂挾其優越的騎兵,長驅進入中原。 拓跋乘慕容垂新死,進兵中原,攻取晉陽、中山、鄴等名都重鎮,盡有今山西、河北二省之地。公元398年,定都平城,即皇帝位,是為魏道武帝。到了其孫太武帝拓跋燾時,滅匈奴族夏赫連氏(公元431年)、北燕馮氏(公元436年)、盧水胡北涼沮渠氏(公元439年),統一了黃河流域,與南方的劉宋王朝對峙,成了南北朝的局面。公元450年,魏太武帝拓跋燾又進兵經略江淮,至瓜步,掠淮南五萬餘家而還。到這時候,北方的實力已經壓倒南方了。 北魏道武帝以前拓跋氏世系表 北魏的社會性質 從社會發展的階段來看,拓跋氏在拓跋入主中原以前,還停留在氏族公社組織繼續解體,奴隸使用制度發展極不成熟的階段。在道武帝入主中原之前,拓跋氏還長期保存著氏族關係,這點可以在穩固的貴族氏族聯繫上,在拓跋氏自拓跋詰汾以下酋長的氏族傳統中,例如兄弟輪替繼承王位的兄終弟及制方面,得到確切的證實。在拓跋詰汾之前,拓跋氏的世系除宣帝推寅一人之外,蓋不可盡信;而到了道武帝之後,兄終弟及制才為嚴格的嫡長子繼承制所代替。 因為拓跋氏在鮮卑族中是比較落後的一支,他們到了拓跋建國以前,還過著遊牧的生活,他們作戰的行伍,也還以部落組織方法為根據,即凡是有著血親關係的人,總是並肩作戰。所以拓跋氏於道武帝時代開始在塞上定居劃分新土地,如《魏書·外戚·賀訥傳》所稱「太祖(拓跋)平中原……其後離散諸部,分土定居,不聽遷徙,其君長大人,皆同編戶」,這時候也是受著這一部落中的氏族關係的組織方法所支配的,每一個部落占有一塊一定的土地定居下來。正如恩格斯在《馬克》一文中所說:「每一個部落都定居下來了,但他們的定居,決不是任意地或偶然地,而是……依據部落成員的血統關係住下來的。血緣關係較近的一個較大的集團,分配到一定的地區,在這個地區裡面,包括若干家庭的一個一個氏族,又按村落的形式定居下來」(恩格斯:《德國古代的歷史和語言》,第136頁)。鮮卑的分土定居,是在北魏登國九年(公元394年)開始的,由於那時的拓跋族還是採用軍事部落組織,因此,後來史官修史時,為了比附古制與漢族固有的制度起見,就把這種「分土定居」稱為「屯田」,以比附漢魏的屯田。如《魏書·太祖紀》:「登國九年三月,北巡,使東平公元儀屯田於河北五原(今內蒙古包頭市西北及烏拉特前旗東),至於陽塞(今內蒙古包頭市東)外。」又《北史·魏秦王翰傳》:子儀,「道武(拓跋)……命督屯田於河北,自五原至陽塞外,分農稼,大得人心。」事實上北魏登國中的屯田,除了帶有軍事性的一點和漢、魏屯田的性質有某種類似以外,關於屯田土地上耕作者的身份,一者是氏族成員,身份極高;一者是失去自由被強迫在屯田土地上耕作的隸屬農民,身份很低,在這一點上是應該嚴格地區別開來,不能等量齊觀的。 鮮卑族氏族成員「分土定居」以後,其居住地區,大概都在都城平城以及平城的四圍。因此,北魏王朝就在鮮卑族氏族成員居住的地區,「置八部帥」,也稱「八部大夫」。「八部大夫」的職責是「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魏書·食貨志》)。八部帥的監臨地區,當時也稱為「八國」[1]。 和鮮卑族氏族成員分土定居同時或稍後,拓跋氏由於軍事上的勝利,又從中原地區及當時蒙古草原上遷來大批被征服各族的人民,如《北史·魏道武帝紀》:「天興元年(公元398年)正月,徙山東六州人吏及徒何(鮮卑慕容氏)高麗雜夷、三十六署百工伎巧十餘萬口,以充京師。……詔給內徙新戶耕牛,計口授田。」《北史·魏明元帝紀》:「永興五年(公元413年)七月,前軍奚斤等破越勒倍泥部落於跋那山西,徙二萬餘家而旋。……八月甲寅,帝臨白登山,觀降人,數軍實,置新人於大寧(在今河北懷安東南),給農器,計口授田。」《北史·魏明元帝紀》:「泰常三年(公元418年)三月己巳,徙冀定幽三州徒何於京師。」《北史·魏太武帝紀》:「神二年(公元429年)四月,車駕北伐……蠕蠕(柔然)……絕跡西走。冬十月,振旅凱旋於京師。……列置新人於漠南,東至濡源(今河北沽源東南灤河),西暨五原陰山,竟三千里。」除了「高車以類粗獷,不任役使,故得別為部落」(《魏書·高車傳》),仍過著遊牧生活,沒有「分土定居」以外,大部分漢族和其他各族的移民,被強制徙居於東起濡源,經大寧,越代郡、陰館(今山西山陰西南),西至五原、陰山、陽塞(今內蒙古包頭市東)的塞上。他們除了需要供給六鎮的屯戍軍隊以足夠糧食以外,還須補充六鎮一定的兵源。 自從「分土定居」下來之後,鮮卑族在它的村落里居住越久,他們與被他們所征服的漢族和其他各族移民也越來越融合的話,則誠如恩格斯所說:「聯繫的血族性質就愈消失,而地域的性質便愈鞏固。」過去鮮卑族氏族成員在他們新劃分的土地上定居下來後,還是以「姓族」來分別的;到了道武帝天賜元年(公元404年),已經因為「八國姓族難分,故國立大師小師,令辨其宗黨,品舉人才」(《魏書·官氏志》)。「宗」固然還含有血族的性質,「黨」已經是地域的性質了。也就是說,氏族組織到這時已經不知不覺地變為地域組織了。 拓跋氏氏族組織變為地域組織的過程,也就是他們由遊牧經濟生活轉入農業經濟生活的過程。 拓跋部在道武帝時代,還滯留在家長奴隸制階段。隨著拓跋氏軍事上的勝利,奴隸的數字大為增加,在每次戰役勝利以後獲得戰俘,自道武帝開始,就用來賞賜部落氏族貴族和扈從武士。如《魏書·官氏志》載:「天賜元年十二月,詔始賜王公侯子國臣吏:大郡王二百人,次郡王、上郡公百人,次郡公五十人,侯二十五人,子十二人。皆立典師,職比家丞,總統群隸。」「典師」就是奴隸總管的別名。賞賜的奴隸,有的以戶計[2],有的以口數[3],總的說來,奴隸的數字是在直線上升。但是拓跋氏所統臨的是封建制度已經確立的中原地區,因此,形成奴隸占有制社會的客觀條件就不能存在。奴隸主不能使自己成為一個統治階級,只得被迫而退讓給封建主。本來沒有土地的奴隸主就不多,而拓跋氏所統治地區內的奴隸主,又大都是從部落貴族和最顯貴的扈從武士們轉化來的,他們早已由圈占土地等等手段,奪取到大量土地,變成隸屬農民的剝削者,以封建貴族的身份,打進封建剝削階級的人群里去了。由於他們身份的轉化,他們所擁有的奴隸,自然也就會逐漸變成束縛在土地上的農奴,所以到了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9年)魏孝文帝元宏定官制時,就沒有設立管理奴隸的「典師」,卻在王公侯伯子男等爵的封地上,設置「大農」之官。《魏書·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高祖(元宏)複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元恪)初班行之,以為永制。……王公國大農……從第七品上階;……侯伯國大農……從第八品;……子男國大農……從第九品。」這裡的「大農」也就是為封建貴族管理其土地上耕作者的官吏,這不是說明北魏政權到了太和末年,一部分奴隸勞動的形態,是已經在開始逐漸地改變了嗎? 拓跋氏以滯留在家長奴隸制階段的部落,君臨了封建關係已經確立的中原地區,所建國家成為一種複雜的結合體,它包含著一些經濟發展不同的地區,但是無論如何,從拓跋氏君臨中原地區起,拓跋部內封建的階層正在戰勝其他社會階層,而逐漸取得主宰的地位。道武帝入主中原以後,一開始就採取田租戶調的方式,向中原地區小農農村的小生產者進行剝削[4];同時,中原所盛行的「部曲」、「佃客」與世家大族之間所建立起來的依附關係,也還正在發展,這說明中原的封建經濟關係,是原封不動地保留了下來,並沒有因拓跋氏進入中原所帶進來的一些落後因素的攙入而逆轉。而拓跋部的內部自從「分土定居」之後,由於封建化程度的加深,部落內的階級分化更為急遽。如拓跋族中丘穆陵氏、步六孤氏、賀賴氏、獨孤氏、賀樓氏、勿忸于氏、太洛稽氏、尉遲氏等八姓子弟,多半是「勛著當世,位盡王公」(《魏書·官氏志》),受賜到大量隸戶,以後又逐漸轉變為封建貴族。這一轉變,到了孝文帝遷都洛陽之後,尤其顯著。至於拓跋部的一部分貧困的氏族成員,開初固然還被稱為「八國良家」(《魏書·官氏志》),「國之肺腑」(《北齊書·魏蘭根傳》),而且他們還曾共同成為北魏軍事力量的主要構成部分的,現在由於隨著封建化程度的加深,他們過去向政府繳納的貢稅[5],也逐漸變成了田租戶調的剝削形式;而且繁重的力役,又大都壓在他們的肩上。如《魏書·太祖紀》所載:天賜三年六月,「發五百里內男丁築南宮,門闕高十餘丈,引溝穿池,廣苑囿,規立外城,方二十里,分置市里,徑塗洞達。三十日罷。」同時,由於他們戍防「六鎮」,兵役已經成為他們破產的主要因素。這樣,他們的身份地位日益低落,因而他們都淪落到封建隸屬的人群里去了。這些人,以後在北魏末年都參加了起義,那就是六鎮與河北人民大起義。 由此可見,拓跋部在孝文帝遷都洛陽以前,在歷史發展上還是處於一種特殊階段而出現的先封建社會。孝文帝的變法,就是想洗刷先封建因素而向封建制過渡的一種改革。 * * * [1] 《魏書·官氏志》:初,安帝(拓跋越,按《序紀》作成帝毛,是。)統國,諸部有九十九姓。至獻帝(拓跋鄰)時,七分國人,使諸兄弟各攝領之,乃分其氏。……七族之興,自此始也。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又命疏屬曰車氏……凡與帝室為十姓。 《魏書·食貨志》:天興初,制定京邑。東至代郡(今山西大同市),西及善無(今山西左雲西),南極陰館(今山西山陰西南),北盡參合(今山西陽高東北),為畿內之田。其外四方四維,置八部帥以監之,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 《元和郡縣圖志》:河東道雲州:後魏道武帝又於此建都,東至上谷軍都關(今居庸關),西至河,南至中山隘門塞(今山西靈丘東南隘門山,《水經注》:「水自縣南流入峽,謂之隘門,設隘於峽,以譏禁行旅。」),北至五原(今內蒙古烏拉特前旗東,包頭市西),地方千里,以為甸服。 《魏書·官氏志》:天興元年(公元398年)十二月,置八部大夫。……其八部大夫於皇城四方四維,面置一人,以擬八座,謂之八國。 《魏書·官氏志》:天賜元年十一月,以八國姓族難分,故國立大師小師,令辨其宗黨,品舉人才。自八國以外,郡各自立師,職分如八國,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師,亦如州郡八國之儀。 《魏書·官氏志》:天賜四年五月,增置侍官,侍直左右,出內詔命,取八國良家,代郡、上谷、廣寧、雁門四郡民中年長有器望者充之。 [2] 《魏書·王建傳》:登國(公元386—396年)初……從征伐諸國,破二十餘部,以功賜奴婢數十口、雜畜數千。從征衛辰,破之,賜僮隸五千(「千」是「十」之訛,自宋本已然)戶。 《魏書·安同傳》:登國初,太祖……賜以妻妾及隸戶三十、馬二匹、羊二十口。 以上魏道武帝時。 《魏書·李先傳》:太宗……賜隸戶二十二。 《魏書·王洛兒傳》:太宗……賜僮隸五十戶。 《魏書·外戚·姚黃眉傳》:太宗……賜隸戶二百。 以上魏明元帝時。 《魏書·宿石傳》:父沓干,世祖時……從駕討和龍,以功賜奴婢十七戶。 《魏書·奚斤傳》:涼州平,以戰功賜僮隸七十戶。 《魏書·司馬楚之傳》:從征涼州,以功賜隸戶一百。 《魏書·陳建傳》:世祖……賜戶二十。 《魏書·李順傳》:世祖賜奴婢十五戶。 以上魏太武帝時。 《魏書·劉尼傳》:顯祖即位……賜別戶三十。 以上魏獻文帝時。 拓跋氏又把被征服的部落有時整個罰充營戶,如: 《魏書·世祖紀》:太平真君五年(公元444年)六月,北部民殺立義將軍衡陽公莫孤,率五千餘落北走。追擊於漠南,殺其渠帥,余徙居冀、相、定三州為營戶。 《魏書·高祖紀》:延興元年(公元471年)十月丁亥,沃野、統萬二鎮敕勒叛。詔太尉、隴西王源賀追擊,至枹罕,滅之,斬首三萬餘級,徙其遺迸於冀、定、相三州為營戶。 《魏書·高祖紀》:延興二年三月,連川敕勒謀叛,徙配青、徐、齊、兗四州為營戶。 [3] 《魏書·王建傳》:登國初……從征伐諸國,破二十餘部,以功賜奴婢數十口,雜畜數千。 《魏書·太祖紀》:登國五年三月……帝西征……高車袁紇部,大破之,虜獲生口馬牛羊二十餘萬。 《魏書·宿石傳》:赫連屈孑弟文陳之曾孫也。天興二年(公元399年),文陳父子歸闕,太祖嘉之,以宗女妻焉,賜奴婢數十口。 《魏書·長孫肥傳》:肥前後征討……南平中原,西摧羌寇,肥功居多,賞賜奴婢數百口,畜物以千計。 《魏書·張濟傳》:太祖……賞賜奴婢百口、馬牛數百、羊二十(「十」是「千」之訛)口。 《魏書·李先傳》:太祖……大破蠕蠕,賞先奴婢三口、牛羊五十頭。 以上魏道武帝時。 《魏書·世祖紀》:始光四年(公元427年),車駕西討赫連昌……以昌宮人及牲口、金銀、珍玩、布帛,班齎將士各有差。 《魏書·世祖紀》:神三年(公元430年)……獲……〔赫連〕定車旗,簿其牲口財畜,班賜將士各有差。 《魏書·世祖紀》:延和三年(公元434年),命諸軍討山胡白龍於西河……九月……屠其城……同惡斬數千人,虜其妻子,班賜將士。 《魏書·盧魯元傳》:賞賜僮隸前後數百人,布帛以萬計。 《魏書·廣平王連傳》:子潭,世祖……賜馬百匹、僮僕數十人。 《魏書·豆代田傳》:世祖……賜奴婢十五口。 《魏書·世祖紀》:正平元年(公元451年)三月,車駕至自南伐……賜留台文武所獲軍資牲口各有差。 《宋書·索虜傳》:虜又破邵陵縣,殘殺二千餘家,盡殺其男丁,驅略婦女一萬二千口。 以上魏太武帝時。 《魏書·高宗紀》:興安二年(公元453年),誅河間民為盜賊者,男十五以下為生口,班賜從臣各有差。 以上魏文成帝時。 《魏書·慕容白曜傳》:〔皇興〕二年(公元468年),〔宋冀州刺史〕崔道固及兗州刺史梁鄒守將劉休賓,並面縛而降。白曜……後乃徙二城民望於下館,朝廷置平齊郡懷寧、歸安二縣以居之。自余悉為奴婢,分賜百官。 《魏書·陸俟傳》:子馥,顯祖……賜絹五百匹、奴婢十口。 以上魏獻文帝時。 《魏書·恩幸·王叡傳》:子椿,僮僕千餘。 《魏書·閹官·王遇傳》:遇與抱嶷,並為文明太后所寵,前後賜以奴婢數百人,馬牛羊他物稱是,二人俱號富室。 《魏書·閹官·抱嶷傳》:嶷前後賜賞奴婢牛馬數百千,他物稱是。……老壽(嶷先以從弟老壽為後)死後……奴婢尚六七百人。 《魏書·閹官·張宗之傳》:諸中官皆世衰,唯趙黑及宗之後,家僮數百,通於士流。 以上魏孝文帝變法前。 [4] 《魏書·太祖紀》:天興元年正月,克鄴,詔大軍所經州郡,復貲租一年,除山東民租賦之半。二年八月,除州郡民租賦之半。 《魏書·太宗紀》:神瑞二年(公元415年)三月,詔曰:「刺史守宰,率多逋慢……今年貲調懸違者,謫出家財充之,不聽徵發於民。」……四月……車駕北巡。……六月丁卯,幸赤城……復租一年;南次石亭,幸上谷……復田租之半。……秋七月,還宮,復所過田租之半。……泰常二年(公元417年)十有一月……復諸州租稅。……三年三月……以范陽去年水,復其租稅。……八月,雁門河內大雨水,復其租稅。九月甲寅,詔諸州調民租,戶五十石,積於定、相、冀三州。……四年四月……南巡,幸雁門,賜所過無出今年租賦。五月己亥,車駕還宮,復所過一年租賦。……八月辛未,東巡。……甲申,車駕還宮,所過復一年田租。……七年秋九月……東幸幽州……十月,車駕還宮,復所過田租之半。 《魏書·世祖紀》:始光四年十有二月,行幸中山……癸卯,車駕還宮,復所過田租之半。神三年十有一月……安慰初附,赦秦雍之民,賜復七年。延和三年二月……詔令州郡縣隱括貧富,以為三級,其富者租賦如常,中者復二年,下窮者復三年。太延元年(公元435年)十有二月甲申,詔曰:「……若有發調,縣宰集鄉邑三老,計資定課,裒多益寡,九品混通,不得縱富督貧,避強侵弱。……」三年二月,行幸幽州……還幸上谷,遂至代,所過復田租之半。太平真君四年六月,詔復民貲賦三年,其田租歲輸如常。 《魏書·高宗紀》:和平四年(公元463年)十月,以定、相二州霜殺稼,免民田租。 《魏書·顯祖紀》:和平六年六月,詔曰:「……今兵革不起,畜積有餘,諸有雜調,一以與民。」 《魏書·食貨志》:天安、皇興(公元466—470年)間……劉(宋明帝)淮北青、冀、徐、兗、司五州告亂請降。……山東之民咸勤於徵戍轉運……遂因民貧富為租輸三等九品之制,千里內納粟,千里外納米;上三品戶入京師,中三品入他州要倉,下三品入本州。 《魏書·高祖紀》:延興二年九月,詔以州鎮十一水,丐民田租,開倉賑恤。……三年秋七月,詔河南六州之民,戶收絹一匹,綿一斤,租三十石。……是歲,州鎮十一水旱,丐民田租,開倉賑恤。……四年……州鎮十三大飢,丐民田租,開倉賑之。……承明元年(公元476年)八月,以長安二蠶多死,丐民歲賦之半。 《魏書·食貨志》:先是(太和八年以前)天下戶以九品混通,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粟二十石。 [5] 《魏書·食貨志》:世祖即位,開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納其方貢以充倉廩,收其貨物以實庫藏,又於歲時取鳥獸之登於俎用者以膳府。 《北史·魏明元帝紀》:泰常六年(公元421年)三月乙亥,制六部人羊滿百口者,調戎馬一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