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發現的自我 · 第四章 夢的解析中的類型問題

在所有其他學科里,先對客觀事物有一個假設是合理的程序。但是在心理學中,我們不可避免要面對兩個活生生的人之間的關係,其中哪個人都不可能沒有主觀性,也不可能以某種方式使哪一位失去個性。他們可能會一致同意以冷靜、客觀的方式去處理某個既定的主題,但是當他們要討論的是整體個性時,兩個不同的主題就衝撞了,也不可能遵循單向的規則。只有在這兩位達成一致意見時,才有可能取得進展。只有與個體所處的社會環境中大體有效的標準相比較,並且我們必須考慮個體本身的心靈平靜程度、或「心智健康」,才能確定最終的結果是客觀的。這並不意味著最終的結果必須完全是個體的集合,因為那樣是非常不自然的。相反,一個健康正常的社會應該是人們習慣性地相互反對。如果超出本能特性這個範疇,一致同意的情況是相對罕見的。分歧是社會精神生活的一種存在形式,但它並不是目標;一致意見也同樣重要。這是因為,心理活動是以各種對立面的平衡為基礎的。如果沒有考慮一件事情的反面,所做的判斷就不能說是最終的。之所以有這樣的特點,是因為不可能存在心理之上或之外的觀點能讓我們對心靈是什麼做出最終的判斷。我們所能想像的任何事情,都是處在心理狀態中的。也就是說,它們是處在意識表達當中。物理學的難題就是要擺脫這種狀態。 雖然個體是唯一真實的存在,但是概括總結也是必要的,因為需要對實驗觀察材料進行說明和分類。如果僅僅是描述個體,顯然是不可能提出或講授任何心理學理論。作為分類的原則,我們可以選擇相似性,也可以選擇差異性,只要它們具有充分的普遍性。不管這種相似或差異是什麼性質的,結構上的、生理的,還是心理的。我們的目的主要是心理學,因此我們的歸納主要是關於心理,也就是存在一個廣泛普遍的、容易觀察到的事實:許多人是外向的,除此之外的其他人是內向的。這些詞彙不需要特別的解釋,因為它們已經變成了日常用語的一部分。 這是諸多歸納中我們可以選擇的一種。如果我們的目的是要描述如何來理解夢作為自然象徵的主要來源,那樣的歸納就是很合適的。正如我在前文所言,解析夢的過程就是分析者和被分析者兩個心靈面對的過程,而非運用某個預設理論的過程。分析者的心有其作為個體獨有的許多特點,也許和被分析者一樣多。這些特點會造成偏見。我們不能假設說,因為某人是醫生並且掌握某個理論和相應的技巧,他就是超人。如果他自認為他的理論和技巧是絕對的真理,能夠含括心靈的全部,那他只是想像他自己高人一等而已。因為這種假設十分可疑,他真的不能對自己的臆測有把握。他採取這種態度的話,會遭遇很多秘密的質疑。這是因為他以理論和技巧(這種理論和技巧只不過是假設而已)去面對被分析者的全部人性,而非拿自己生命的全部去面對。只有他自己人性的全部,才能與被分析者的人格對等。對於分析者來說,心理學的經驗和知識只不過是一種有利的職業條件,不能令他免受這種質疑。他與被分析者一樣都要經過考驗。 因為對夢進行系統性分析需要兩個個體相互面對,因此他們的態度類型是否相同,對結果有重要影響。若是類型相同,二者可以愉快合作很長時間。但如果一位外向,另一位內向,他們有差異且相互矛盾的觀點可能立刻引發交鋒,尤其是當他們意識不到自身的類型,或確信只有自己正確的時候。很容易犯這樣的錯誤,因為對一方有價值的,就是對另一方的無價值的。一方會選擇大眾觀點,另一方則恰恰因為這是大眾口味而反對這種觀點。弗洛伊德自己把內向型解釋為病態地專注於自身。然而內省和自我了解也可以是極有價值的。 外向型強調外在,內向型強調自己處理境界的方式,二者顯然差別不大,但在分析夢的過程中會有很重要的影響。從一開始你就必須記住,一方欣賞的或許恰恰是另一方非常不喜歡的,一方的最高理想或許是另一方厭惡的。你越是深入細緻了解這兩種類型的差別,就越是了解這種反差。內向和外向只是人類行為諸多特點中的兩種,但它們通常比較明顯、容易辨認。如果我們去研究外向型的個體,我們會發現外向型的人之間有很多不同之處,外向只是一個表面的、過於泛泛的標準,不能真正算作特徵。這是為什麼我在很久以前就試圖進一步尋找一些基本的特徵,想要使表面看起來無限的人的個性變得有序些。 有一個事實一直讓我感到詫異。有大量的人,數量驚人,能不用腦子就不用腦子,但是他們不笨;有同樣多的人顯然是用腦子,但是驚人的笨。我還詫異地發現,很多聰明而且十分清醒的人,生存著(至少看起來是這樣的)但就像從來沒學會使用他們的感官。他們看不見眼前的事物,聽不見傳到耳朵里的話,注意不到觸碰過或嘗過的東西,生存但覺知不到自己的身體。還有的人似乎活在一種十分奇怪的意識狀態里,就好像他們今天所處的狀態就是最終的,不會預見到有變化。或者就像世界和心靈都是靜止的,永遠也不會變。他們好像完全沒有想像力,完全地依賴於感官知覺。在他們的世界裡不存在任何變化和可能,在他們的「今天」里不存在「明天」。未來就是過去的重複。 我在此試圖向讀者傳達的,是我開始觀察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給我的最初印象。很快我就明白,那些用腦子的人,是去「想」,去使用他們的思考功能以適應人和環境;那些同樣聰明但不動腦子的人,是通過感覺去尋找適應方式。在這裡需要對「感覺」做一些解釋。例如,在指情感(對應法語的sentiment)時,我們會說「感覺」。但是在表達觀點時,我們也會用這個詞;白宮發文可能這樣開頭:「總統覺得……」或者我們也會用它來表達直覺:「我感覺……」最後,我們常常混淆感覺與感受。 我所說的與「想」相對的「感覺」,是一種價值判斷:喜歡或不喜歡、好或壞等。這種「感覺」不是一種情緒或影響,而是一種無意識的表達,正如這個詞本身傳達的。我所說的「感覺」,是一種判斷,不像情緒那樣帶明顯的生理反應。像「想」那樣,這是一種理智的功能;而直覺則是像感受那樣,是一種不理智的功能。只要直覺是一種「預感」,那它就不是意識行為的結果;相反它是無意識的,依賴於不同的外在或內在情況,而不是主觀判斷。直覺更像感官覺知。感官覺知本質上是取決於外在或內在刺激,源自身體而非心理原因。 這四種類別的功能,對應意識獲得其方向的明顯的方式。「感受」(或感官覺知)告訴你事物的存在;「想」告訴你它是什麼;「感覺」告訴你它是你喜歡的還是不喜歡的;「直覺」告訴你它從哪裡來,到哪裡去。 讀者應該明白,這四個標準只是許多觀點中的四種,還有其他,例如:意志、性情、想像、記憶、道德、宗教信仰等等。它們完全不是教條的,也沒有自詡為心理學的終極真理;但是它們的基本性質使之成為適當的分類原則。如果分類不能起到導向的作用,也沒有實際的用語來表達,那麼意義就不大。我發現,當我需要向孩子解釋父母、向妻子解釋丈夫,或者反過來時,分類尤其有用。在了解我們自己的偏見時,分類也很有用。 因此,如果你想了解另外一個人的夢,你必須要犧牲自己的偏好、抑制自己的偏見,哪怕是暫時如此。這並不容易也不會令人覺得舒服,因為這需要道德的努力,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這麼做。但是如果你不有意識地去批判自己的立場,去承認自己的觀點是相對的,那麼對於被觀察者的心理,你就不會獲得正確的信息,也不會有足夠的洞察力。因為你期望患者至少願意來聽你講話,並且認真對待你所說的話,那麼患者也應該有同樣的權利。這種關係對於獲得任何理解來說都必不可少,因此其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要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心理治療的過程中更重要的是讓患者有所了解,而不是實現分析者理論上的預設。患者對分析者的牴觸不一定就是錯的,這是一個跡象,說明哪裡不對勁。要麼患者還沒有到他能理解的時候,要麼就是分析者的分析不合適。 我們在解析別人的夢的象徵之時,尤其容易被一種難以控制的習性所阻礙,那就是通過投射去填滿理解上的空缺——也就是說,我們假定自己的想法也是同伴的想法。這種錯誤的根源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要完全了解夢境並且排除一切理論假設——只除了一個啟發性的假設:夢是合理的。 夢的解析沒有規則,更沒有定律,雖然說夢看起來確實總體來說是一種彌補。至少,彌補原則是一種最有希望的、最豐富的假設。有時候,明顯的夢會從一開始就顯示它的彌補性。例如,一個自我感覺很好、道德優越感很強的人夢到一個喝醉的流浪漢在路旁的溝里打滾。做夢的人(在夢中)說:「人居然能墮落到這個地步,多可怕啊!」很明顯這個夢是試圖降低他高舉的自我,但是又不止於此。後來發現他家有敗類,他有個弟弟是墮落的酒鬼。 在另外一個案例里,一個女士以她自己對心理學的理解能力為驕傲,經常夢到她在社交場合偶爾會遇到的一個女人。在現實生活中她不喜歡那個女人,認為她虛榮、不誠實而且愛耍陰謀。她覺得疑惑,為什麼會夢到一個這麼不像自己的人,但在夢裡這個人又如此友好親密,就像姐妹一樣。很顯然,這個夢想要向她傳達一個信息,那就是她潛意識的性格就像夢中的女人,她受自己的潛意識影響。因為她主觀上對自己有一個非常明確的看法,所以就意識不到自己的權力情結,也看不到自己可疑的動機。這種情結和動機已經不止一次引發不愉快的場景,但對此她總是歸咎於別人,從來沒有想過這是自己的模式導致。 不僅是陰影的一面容易被忽視、不予理會、壓抑,正面的東西也會遭受同樣的對待。一個例子就是表面上很謙虛、低調的人,別人都對他有好感,總是充滿歉意和懇求,雖然看起來都非常禮貌地坐後排但從不放棄任何一個在場的機會。他見多識廣、有能力,做出的判斷有價值。然而,他處理問題的方式總是顯得遠低於問題應有的層次。在夢裡他常常遇見像亞歷山大大帝和拿破崙這樣的偉人。很清楚,他明顯的自卑情結由夢裡這樣重要的人物來彌補。但是與此同時,這個夢提出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如果我見的都是這樣卓越的人,那我自己得是什麼樣的人?從這點來說,這些夢表明做夢的人其實是個隱秘的妄想自大狂,這樣才能矯正他的自卑情結。在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偉大這個念頭使他免受周圍任何環境的影響,什麼也刺穿不了他的皮膚,因此他能夠避開一些讓他自己被他人所束縛的義務。他一點都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向同伴們證明,他高明的決策是有相應根據的。他不僅是一個單身漢,而且精神上也是不育的。他只善於散布暗示和低聲地說自己有多重要,但是沒有紀念碑見證他的事跡。他一直是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玩這種瘋狂的遊戲。通過一種奇怪而模糊不清的方式,他的夢試圖讓他了解一句拉丁諺語所言:願意的人,命運領著走;不願意的人,命運拖著走。與拿破崙過從甚密,或者能與亞歷山大對話恰恰是有自卑情結的人會希望的事情——一種對深藏不露的偉大的宏大確認。這真的是如願以償,期望成功而不必有獲得成功的必要條件。但是我們會問:為什麼夢不能公開直接?為什麼不清楚地說出來,而是總是用最使人困惑的花招呢? 我頻繁地被問到這個問題,我自己也在問同樣的問題。我經常對夢的這種含蓄的方式感到驚奇,它似乎避免給出確定的信息,或者會漏掉一些決定性的要點。弗洛伊德設想這是因為存在一種特別的因素,叫做「潛意識壓抑力」。他認為這個因素就是要扭曲夢境,使之難以識別或者有誤導性,從而蒙蔽做夢的意識,不讓它發現夢的真正主題:不匹配的期望。他認為,通過隱藏關鍵點,做夢者的睡眠就不會被不愉快的回憶擾亂。然而,夢是睡眠的守護者這個假設是不能成立的,因為夢照樣常常干擾睡眠。 實際上這似乎並不是「潛意識壓抑力」,反而是意識、或者做夢的人對待意識的方式壓抑了潛意識內容。潛意識對應的是珍妮特所說的「心神的喪失」。做夢時顯意識活動失去活力,降到臨界點之下,失去了其作為顯意識活動所具有的特質。它們不再具體和清晰,聯繫也變得模糊相似,不再理性、易懂。這是一種在與夢相似的情境中能觀察到的現象,不論是因為疲累、發燒,還是中毒而出現這樣的情境。不過一旦意識活力增強,這種潛意識狀態就會減輕,會變得更加清晰,更加顯意識。我們沒有理由相信是「心神的喪失」屏蔽了不匹配的期望,儘管有時候這樣的願望會隨著顯意識的消失而消失。夢在本質上是一個潛意識的過程,不會產生明確的想法,除非它突然轉變成顯意識而不再是個夢。對顯意識至關重要的點,夢都不得不跳過去。它表達的是「邊緣意識」,就像日全食時微弱的星光。 夢的象徵在很大程度上是心靈的表達,超出意識控制的範圍。意義和目的並非顯意識的特權,而是在整體的生命本質中起作用。身體的構造與心靈的構造,並沒有什麼原則上的差別。就像一株植物會開花一樣,心靈會創造象徵。每個夢都是這種過程的一個證據。因此,通過夢、直覺、衝動以及其他無意識的心理活動,直覺的力量影響顯意識活動。這種力量是好還是壞,取決於潛意識活動的具體內容。如果包含了太多一般來說本應屬於顯意識的內容,那麼它的功能就會被扭曲,偏見就會產生;產生的動機就不是基於真正的直覺,而是由於它因為壓抑或忽視而被扔棄到潛意識。可以說,它們與正常的潛意識心理有很多重合的地方,並且扭曲了自然的產生象徵的功能。 因此對於注重干擾產生的原因的心理治療來說,通常開始是讓患者主動承認所有他不喜歡的、感到羞愧的或害怕的東西。這就像教堂舊時的懺悔,這種懺悔在很多方面與後來的心理學技巧是一樣的。但是在實踐中,這個程序經常是倒過來,因為嚴重的自卑和脆弱可能會使得患者很難,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話,面對內心更深的黑暗和無用的感覺。我常常發現,先給患者一個積極的前景比較有效,這樣他能有立足之地,然後才去面對痛苦的、令人覺得虛弱的發現。 一個簡單的例子是「抬高自我」的夢,夢見自己與英國女王喝茶,或與教皇私交甚好。如果做夢的人沒有精神分裂症,那麼對於這個夢的象徵的解讀,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的顯意識狀態。如果他很明顯深信自己很偉大,那麼需要給他泄泄氣;但是如果這人像一隻小蟲已經被自卑的重壓所壓垮,你再去貶低他,就很殘忍了。在前一種情況下,我們很自然會發現需要貶低治療。而且聯繫的材料也能很容易說明,做夢的人動機是多麼幼稚和不當,他們有多模仿嬰兒夢,希望與父母平等或超過父母。但是在後一種情況下,壓倒一切的喪失自我價值感已經降低了所有光明面的價值。在此之上如果要告訴做夢的人,他有多幼稚可笑,乃至於錯誤,都是不合適的。這樣的治療只會增長他的自卑,並且讓他變得不喜歡,或者牴觸治療,這都是不必要的。 不存在一種普遍適用的治療技巧或原則,因為尋求治療的每一個病例都是獨特的,有其具體情況。我記得我給一名患者治療的時間長達九年。每年我只能見他幾個禮拜,而且他住在國外。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他真正的問題在哪裡,但我同時也看到,當我試圖靠近真相的時候,就遇到他激烈的反應和自我防護,幾乎要讓我和他完全決裂了。不論我喜歡與否,我都盡最大的努力維持我和他之間的和諧。我順著他的心意,並從他的夢裡面找東西支持他。儘管這麼做使得討論偏離了問題的核心,那些本應該討論的合理的東西,都沒有進行。我們已經偏離得太遠,以至於我常常指責自己引導患者誤入歧途。只是他的狀態漸漸地又明顯地有好轉,我才沒有殘忍地把真相告訴他。 但是到了第十年,病人自己聲稱治癒了,說自己已經什麼症狀都沒有了。我覺得很驚訝,正準備懷疑他的話,因為從理論上說他不可能已經治癒了。他看到我驚訝,微笑著說:「現在我要特別感謝你無窮的機智和耐心,幫助我迴避我這個神經症的成因,這個原因對我來說很痛苦。我現在準備好了,可以告訴你一切。如果我當時有現在這個能力,從諮詢的一開始就已經對你說了。但那樣的話就會破壞你我之間的和諧,那我現在會怎樣呢?我就會精神崩潰,失去支撐,腳下沒有立足之地。在這些年裡我已經學會信任你,隨著我對你的信心增長,我的狀態也有好轉。我的狀態有改善,是因為我的自信心恢復了。我現在足夠強壯,能和你討論打擊我的問題了。」 然後他做了一個極為直率的坦白,讓我明白了我們的治療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過程。一開始的震驚太大,使得他無力獨自面對,需要我們兩個一起去面對。而這恰恰是治療的任務之所在。治療不是為了證實某種理論。 從類似案例中我學會了隨順患者及其性情所呈現的情況,而不是堅持運用某種可能不適用於具體案例的理論。六十年來積累起對人性的真實了解,教會我把每一個案例都當作新的,對每個案例都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有時候我毫不猶豫地扎入對嬰兒事件和嬰兒情結的仔細研究;其他時候我是從上往下,哪怕這意味著飆升到最離譜的形上學思維的迷霧之中。這完全取決於我是否能夠聽懂患者所說的話,是否能順著他走向光明的探索。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處理方法。這是在個體之間存在的差別。 這點對於解析象徵來說也尤其如此。兩個不同的人做了同一個夢,一個是老人,另一個是年輕人,擾亂他們的問題也會相應地不同,因此如果對他們的夢做同樣的理解是很荒謬的。我想到一個例子,一群年輕人騎馬穿過一塊開闊地。做夢者本人跳過一條水溝,剛剛好跨過,別的人都掉進溝里了。告訴我這個夢的年輕人,是個小心謹慎、內向型的人,害怕冒險。但是同樣做了這個夢的一位老者,則大膽無畏,其生活主動熱情。在他做這個夢的時候,正在生病,安不下心來,給他的醫生和護士製造了很多麻煩。他的不聽話和不安分還讓自己受傷了。很明顯,同樣一個夢,告訴年輕人的是他該做什麼,但告訴老人的是他正在做什麼。這個夢對年輕人來說會起到鼓勵的作用,而對老人來說他簡直太樂意冒這個險了。但這種蠢蠢欲動的冒險精神,正是他最大的麻煩。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為什麼夢和象徵的解析,很大程度上要看做夢的人他的個性。象徵不只有一種含義,它有許多內涵,而且通常會包含相互矛盾的特點。例如,曉明之星,既是眾所周知的基督教象徵,同時也象徵者魔鬼(Lucifer)。正確的解析取決於語境,也就是關於意象的聯繫以及做夢者心智的實際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