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怪惡的藝術 · 三、自由與熱情的表現
「思想自由」的要求有三方面:(一)對於自己的心靈,(二)對於文字,(三)對於法律。
爛熳派最重要的解放,是心靈的自由。古典派的思想不自由:凡前人所未言的,後人則不敢言。後人只可重說前人話,以是陳陳相因,臭之又臭。一切既如機械的傳出,毫無自造的心靈,終於使人討厭,吐棄而後已。至於爛熳派乃重個人主義的,故他只說自己所喜歡的話。這樣任憑各人去主張,所以新思想的勃發有如春雨後的新筍。而且這樣新新不已,新到上天入地,震鬼驚神,將人類的心靈充分發展出去。這是思想自由所得到的第一種好處。
其次,古典派對於現世事,只是安分守己,所謂「君子居其邦,不非其大夫」,但求於世無忤就好了。這是鄉愿的存心而養成了社會上不生不死的「中庸性」。人莫哀於心死,而身死次之,古典派的社會,人心全死,毫無一點生氣呢。在爛熳派,則認思想自由與政治自由為二個天經地義,而非別人所能侵犯的。以是他們對於政治及道德等主張,總具萬分勇氣,雖至因此而得罪也所不懼。囂俄曾因政治的意見與拿破崙第三相忤,至於被逐十九年之久。但他並不因此而灰心,卒之能推翻帝政而恢復共和,這是由思想自由而能同時得到政治自由的第二種好處。
由思想自由,對於科學的發明、道德的建設,尤其是藝術的創造,均有極端的助力。藝術之創造,全靠個人的心靈。前時一切人言之未必是,而天才家一人言之未必非。雖則前人言之而是,而後人也不必依樣葫蘆,應當別出心裁,別求上進。至於道德的建設,初始時代,常起舊勢力的反動,若非予個人以自由,誰人又敢去創始。昔在十五六世紀時,有說地動者則招禁錮或火刑之禍,以是而知要科學的進化,思想自由尤屬必要。
心靈自由之外,文字自由為促成思想自由極重要的事。爛熳派的文字,乃一種天籟與心聲,一種自然的反映。心、口、文字一樣相符,故爛熳派的文字當然是「白話式的文言」,不是如古典派仿效前人的古文體。爛熳派的文字,全由作者的天才去發揮。並無所謂體例,他自己創造體例。並無所謂習慣,由他自己去創造習慣。自由的文字,當然不是一定的格式所能拘束。藝術的文字——美的文字,全由個人的聰明將字句體裁組織得完善,使人看得神醉心賞就是了。《紅樓夢》不足法,《水滸傳》不足學,今日的白話文更不足取。自由的文字,是他自己的天籟與心聲,我想必是一種「混合的文字」,即在白話式中含有詩意的字句,在極正體的國語中又雜有方言,在極共同的表現中而有其作者個人特別的性格,在極優美的典故中夾有不少的怪惡與粗陋在內。
末了,思想在法律上的自由,也當如在心靈與文字上同樣的要求。所謂思想自由,若非政治許以自由,其勢也難得到好成績。在此層上,我國憲法雖有規定,但無異等於空文。彼有勢力者,固然忌他人的敢言,但防口甚於防川,遲早必有潰決的一日。且思想不自由,則人民必成愚蠢,僅為敵人的資助而已,其於有勢力者,徒見國勢衰弱,終也同歸於盡了。故以勢力阻止思想自由,禁者也不見有利,反不如任其開放,較為彼此有得。
總之,自爛熳派出,政治自由與思想自由均見爭得,這些成績,應該歸功於他們的熱情。他們一切成功,均靠其熱情為主。有熱情,而後其詩文、小說、美術等均有吸引人的力量。有熱情,而後其情感與行為均能跳出俗人之圈套。故要為文藝家,尤其是要為爛熳派的藝術家,第一,當先有熱情。
到自然去,到高山、窮谷、巉岩、大林與那無邊的大海去,聽那潮聲、風聲、雨聲、鳥聲、泉聲,見那花之顏色、太陽、月亮、雲霓、星光,憑弔那偉人的名勝、荒野的丘墟、殘敗的古蹟,探求那大人物的德行,多愛小孩、美人、老人,多與世離而常與大自然相接近。誠能如是,除非是生來便是枯燥無味的古典派,凡屬少年,只要有一點情趣與一點血性的少年,如此常與偉大的自然相接近,則未有不生出熱烈的情感者;有了熱烈的情感,則又未有不成為爛熳派、新文學家與藝術家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