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學盲言 · 四四 組織與生髮

錢穆 《晚學盲言》
西方社會重組織,中國社會重生髮,此又東西文化一大歧點。西方古希臘乃一商業社會,人生分為兩截。經商乃手段,贏利尋樂始是目的。故其工作必帶有一種功利觀。城邦林立,不易團結。海外活動,蹈履風波,妻離子別,死生莫卜,家庭觀念遂滋淡漠,易生一種個人主義。悲莫悲兮生別離,又易帶一種悲觀主義。 他鄉異國,投人所好,此乃一種揣摩心理。機械變詐,不以深厚之同情為基礎。還鄉享樂,如文學,如戲劇,如藝術,如跳舞運動之會集,都在大群中尋找個人樂趣。內外分隔,各重其己,不在於群。又轉瞬即變,貴能當前爭取,不計前,不計後,無長久之時間觀。但每一人終須在群中生活,此群則總是個人的,功利的,分散的,暫時的。如何來維持此群,則端賴於有組織,有法律。這又是外在的。人生須在此外在束縛中來謀求個人的功利與娛樂。 法律組織力量薄弱。馬其頓起,希臘即告崩潰。羅馬於商業外,注重軍人之武力結合,乃有帝國創興。而羅馬法亦為此下歐洲人所稱道。帝國崩潰,封建貴族堡壘紛峙,終不能組成一國家。其時宗教盛行,各求靈魂上天堂,亦屬個人主義。而凱撒事由凱撒管,宗教信仰,其勢單弱,乃有教會組織。故西方宗教,不如中國社會之禮樂。亦仍是西方社會一形態,一組織,乃必附帶有法律。苟非法律與組織,即不能維持此信仰之存在。 文藝復興,城市工商業又復起。現代國家建立,其組織又變。然個人主義之本源則仍無變,乃又產生出近代之民主政治。但仍必有政黨組織。要之,有組織必生有分裂,亦唯有分裂乃始有組織。西方社會,乃可謂實一分裂性之組織,亦可謂乃一組織性之分裂,如是而已。 現代科學興起,商業益盛。大企業大工廠大公司,各有其組織,而個人主義則亦日益猖狂。自由平等獨立之口號,乃舉世瀰漫。要之,則是個人與組織爭,組織與個人爭。宗教信仰,國家政治,社會經濟,莫不皆然。科學乃為其相爭之武器,其他各項學術思想則為之助陣。此誠近代西方世界不可避免之一大悲劇一大厄運。 其實人生分先後兩截,內外兩面,自原始人類已然。出離洞居,以漁以獵,圖果己腹,此為其生命之前一截。及其返洞閒暇,漫向洞壁繪畫雕刻,或月夜洞外,歌舞作樂,此為其生命之後一截。而其顯分內外,則人人易知,不煩論。漁獵轉為畜牧,此為人生一大進步。牛羊成群,同游如友朋之好,同時即是一種娛樂享受。人生之前後兩截,內外兩面,不啻融成一片,豈非一大進步而何。所憾者,逐水草而遷徙,穹廬流徙,無可寧居。及其轉為耕稼,而人生又獲一大進步。 農業人生之進步有兩端。一在其有定居。再則耕耘收穫,可免遊牧人群之日務宰殺,以成全其內性仁慈善良之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其於五穀,生之育之,若撫嬰孩。長之成之,若侍老人。而俯仰天地,一心同德。苟不與天地參,亦無以成其業。故農耕民族,一天人,合內外,亦辛勤,亦娛樂,其生命乃可無先後內外之分。水旱荒歉,則三年耕有一年之蓄,九年耕有三年之蓄。曰勤曰儉,有生產,又有積蓄。子孫百世,不盡顧其前,乃亦顧其後,而始有一種悠久之生命觀。鄰里鄉黨,率土之濱,亦莫不同此一生命。於是乃又有一廣大之生命觀。抑且業農不盡為己,亦以為人,故絕非個人主義。天地生五穀,不專為農人。業農亦不專為己。孔子曰「仁」,曰「知天命」,「罕言利,而與命與仁」,實已道盡農業人生之意義與價值。中國儒家思想,實本農業人生,一而二,二而一,非有他也。 農業之外,又輔以工業。蠶桑紡織,陶冶為器。一織家,一家陶,衣服居住,利及他家。自無而創有,為私亦為公,並在工作中帶娛樂性。工農性質同。百工繁興,乃日中為市。各以所有,易其所無。交易雙方,商得同意,故曰商。非由第三人居間為商。有登壟斷而望者,孟子譏之。此後乃有第三人居間為商,又有貨幣為媒介。商人乃可掌握貨幣以為生,不漁獵,不畜牧,不耕耘,不製造,而乃可獲大利,超漁獵畜牧耕稼製造之上。於是遂又回復到原始家庭生活截內外兩面之人生。唯商人重利輕離別,則其家庭生活,較洞居人為不如。此則又為人生一大變。雖在人生中若有大進步,而亦有大退步之另一面。不定居,此其一。心多機巧,投人所好,斫人性,傷人德,有所不顧。獲大利而求娛樂,亦以斫己性,傷己德,此其二。商業之有害人生者在此。 中國古代,早有商業。然始終以農工為本,商業為末,本末分明,故商業乃未見其大害。後代中國人則言信義通商,講信則不務欺騙,尚義則不重私利,商業乃亦不以個人功利為本。凡屬公利,則不許私營。商人並受政治統制,不許進入仕途。選舉考試,商人皆擯不在其列。祖先曾有經商者,乃謂之家世不清白。故商人之在中國社會,乃為四民之末。中國人之輕商有如此。中國人僅重謀生,不重營利,此為中國社會一特色,亦即中國文化一特色。 中國人又言,利者義之和。大群人生必主和,即個人人生亦主和。夫婦為人倫之始。禽獸之生命延續,乃一自然。人類之生命延續,則屬人文。西方重男女戀愛,為夫婦之始,仍屬個人主義。中國主夫婦和合,融成一體,為成家之本。禮者體也。故夫婦和合,有禮有樂,成為人生一新體,但非如西方人所謂之組織。父子易代,亦有禮,先後亦合成一體,而樂亦寓其中。此皆從生命言。個人乃一小生命,夫婦父子各相為倫,乃成大生命。生命則必有一種生髮作用。夫婦生育子女,乃由夫婦一倫生髮出父子一倫,由已有生髮出未有,從舊有生髮出新有。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五穀一年一新,人生則可以日新月新。成群為國,亦可常新。此乃一民族之大生命,推而至於天下並世各民族亦無不然。 故中國人言,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皆從生命內部生髮來,不從外部組織來。中國乃一宗法社會,群體日擴,主要在其內部生命之生髮,不重在外部之組織。自部落社會進至於諸侯封建,又進而至於郡縣一統,政制體制之日益擴大,亦由內部生髮,不由外部組織。近人亦知中國人群乃由禮治,非法治。此言甚允。中國人僅稱君位,不言君權。位以禮言,權則以法言。居君位,當盡君職。為君者而求擁有權,必先掌有軍。但中國秦漢以下,中央衛兵額數少,邊陲戍卒多。戰事平,統帥回朝,有爵而無位,乃絕無軍權可言。唐代府兵,分布全國,而關內占少數。宋代傭兵制,亦多在地方。明代衙所,略如唐代之府兵,同亦分在地方,不集在中央。唐宋明三代之兵部尚書,乃文職,並不由帝王直轄。皇帝既不擁兵,又何得而有專制全國之權。元清兩代,外族入主,乃特有蒙古滿洲之部族兵,以防漢人之動亂。但其他制度,則一承中國,無可改動,仍依前朝。要之,中國自秦以下兩千年,絕非一軍人政府。亦無帝王專制制度之存在。一讀通典通考諸書自知。 再言法律。歷代律文,皆可詳考。制定法律,亦政府專職,而皇室無其權。律文大意,親親尚賢。君位自當尊,君權則有限。君位世襲,可免爭端,而亦無傷於一國治平政治之大體。中西法律用意大不同,乃由其社會與政府之不同來,此篇不詳論。 唐以下,有禮戶吏兵刑工六部尚書,迄於清,千年未有變。禮戶吏乃為政之體,兵刑工則為政之用。六部之上,則尚有相位總其成。王室則與政府分,政府內部和合成體。職位之別,則如一身之有五官四肢。故政治實同人類一生命體,乃由其生命生髮出組織,非由組織可以產生出生命。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立法、司法、行政三權鼎立。國會代表民意,與政府相對立。而司法院則評定其兩敵體之爭。行政則美國由總統英國由首相一人掌握。三權之分,乃由組織。而此組織,則非生命。則可謂西方民主政治乃無生命的。若謂其生命在民眾,則民眾與民眾,又必分黨以爭,則仍是組織,非生命。生命乃一和,豈有一內部分裂相爭之體,而得成為一生命體。 美國總統之下有國務院,實即外交部。中國外交屬禮部。孟子曰:「仁之於父子,義之於君臣,禮之於賓主。」中國國際關係亦尚禮,禮則與仁義相配合,則國與國,亦當如父子君臣之融合為一體。此乃見生命之大。故一國一政府之在天下,亦如一身之有五官四肢,同在一大生命中。又豈當分權以相爭。近代世界各國皆由組織來,而國際則獨無組織。天下無一大生命,則列國生命又烏得相安而長存。 中山先生之五權憲法,參酌中西,主要乃主權在民,而能在政。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一歸治權,不屬民權。唯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始屬民權。而選舉人被選舉人其資格皆須經考試院衡定,此不失為中國傳統尚賢政治之用心。漢代有御史大夫,唐代有門下省,宋代有諫院,明代有六科給事中,皆司監察之職。有考試,有監察,而政體仍屬合一。何待於競選與司法之必分權以相爭。 故知中國傳統政治自有其一套內在精神。換言之,此亦一種生命性能之表現,不斷綿延,不斷發展,此可謂之乃代表民心民意,而始有此一種生髮。如父母教子義方,子女幼稚無知,其生命前程正由父母代表作主。學術生命亦有其傳統。後生無知,正待為師者之督促領導,代表作主。政治亦然。蚩蚩者氓,正待聖君賢相之代為作主。父子一體,師生一體,君民一體。中國人稱天地君親師,每一人之小生命,皆有一大生命為之代表作主。人文生命亦當由自然生命為之作主。今則因果顛倒,乃由各個人之小生命自我作主,爭派代表,監督指揮,則為之君為之師者,轉為之仆為之從,又何政治學術之理想可言。為父母者,又豈能先征胎兒同意,乃始生男育女。為師者,又豈能先聽學生意見,以教以誨。為君者,乃必得聽從民眾決奪遵以為政,意見分歧,則必服從多數。則一身之頭腦,必尊重於五官四肢互相分裂中之大部分,而定其趨向,又何以為頭腦。人之處群必相爭,其處宇宙萬物亦必爭。今謂征服自然,戰勝自然,乃有人生之前途。則人生本出自然,亦即自然。戰勝征服自然,人生豈不亦將被征服而敗下陣來。當知個人小生命,終不得與大群乃至宇宙之大生命爭。故生命終由生髮而來,非由組織而成。尚德不尚力,此誠人生最主要一大原則。 撒克遜人遠涉重洋,開闢新大陸,此本撒克遜人生命體之一大發展。北美十三州獨立,自創新國,則乃由發展而分裂,由分裂而敵對,從此英美兩國再不能和合成為一體。又如加拿大、澳洲,亦皆由撒克遜人分散發展而各成國。此皆分裂乃有組織,組織即成分裂之一證。其他西歐各國之海外殖民莫不然。即西歐本土亦各國分裂。今則大敵在前,各國仍不能和合。只從外面組織,即斷絕其內部生髮之機。苟能從內部生髮,則自無另加以組織之必要。其病害則仍從商業來。故其開展中即有限制,成功中即寓失敗。其實商必以農為本,古希臘之經商,亦即以農奴為之本。近代資本主義之帝國,亦仍以殖民地之農業為之本。生命之寄託,在外不在內,在人不在己,則何得有此生命之常存。 農業民族,生生世世,永在生命親接中乃知生命之深義。孔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人生大道必以生命所天賦之德性為根據,即仁心為依歸。德與仁,即在其生命之內部。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人倫政治,禮樂工商,人生各業,皆屬藝。唯從內部生命根基上出發,則生生不已。可以游泳自在,濟其深而達於遠。人生百藝本屬相通,亦得和合成體。長江大河,達于海洋,實皆水滴之集合和會,流動不居。不待組織,而自成為江河。中國傳統文化,即依此形象而前進。五千年來一部廣大眾民之大歷史,又誰與倫比。 學術思想方面,亦可用組織與生髮兩觀念來作東西雙方之分別。西方重向外,注重純理性之客觀探求,人生情感擯而不論,謂是主觀。哲學如是,科學亦然。皆摒去人事,而向外面自然界求。其實即宗教亦外於塵世而求之天堂。則宗教哲學科學,此三者,皆同一向外,非有內在生髮,均不能善盡其指導人生之功能。既不能單從一方面來指導,又不能把此三者組織為一。而實際則取決於人生當前之利用,乃為一種純功利的,至少是以當前功利為主,其距客觀之純理性則甚遠。 中國人則認為人生真理應從人生內部生髮,不從人生外部求。再進一步言,人生真理應向自己求,不向他人求。親切真實,易於從事。人生有此身,更有此心。身屬物質,心屬精神。物質乃一自然,精神則發於人文。自然人文,本屬一體。有其分別性,但亦有其和合性。西方人認精神物質為二,雙方應有一組織。中國人則主精神從物質來,仍然和合。再言心,西方人分作智情意三面。唯純理性乃屬真理。中國人則認智情意三者合一,即心即理。毋寧由情感生髮出理性,而純思辨即非真理。故西方必分知行為二,中國則主知行合一。而行為實即是智情意三者之和合而產生。孔子仁智兼言,仁偏情感,智偏理性,由有理性,而情感始得表現到恰好處。故真理不在哲學之思辨組織上,而在人生之行為上。此種行為,乃由人之德性。德本於性,而性則是人生行為不斷生髮之真來源。 西方又有經驗主義,仍重人生外面種種經驗,組織成為一真理。此種真理,仍是一種認識性,仍待一種純理性之智慧來探求。孟子曰:「盡心知性,即知天。」由知性透到知天,則仍是一種生命性之生髮。盡心知性知天,一貫相承,只是一種生髮,絕不是一種組織。而盡心工夫則已兼行為,亦非一種純理性之探索。 西方哲學、宗教、科學,此三者既相分別,此外又如文學、政治學、法學、社會學等,亦分門別類,各有專家。大學中分院分系,盡向廣大外面分別探求。大學則亦如一組織,而實無組織。倘能有組織,則院系分別上,當更有一會通所在。故組織亦只是外面一形式,不能成為內在一生命。 中國各項學術思想,則多自人生實際行為及其生命中生髮而來。如文學,古詩三百首,豈不即生髮於當時之實際人生。風雅頌皆然。不了解於當時之政治與社會,即無從了解此三百首。屈原離騷,亦自屈原之實際人生及當時楚國之政治情況來。近代國人又認文學應具獨立性。則如樂毅報燕惠王書之類,皆因事而發,豈不得稱之為文學?而中國傳統文學,其原有地位乃可一掃而空。 又如莊周書,內篇七篇,斷然為中國文學之無上妙品,此豈莊周有意為一哲學家,又兼為一文學家,乃得有此成就。又如司馬遷太史公書,其文學之美,有口皆碑,亦豈司馬遷有意為一史學家,又兼為一文學家,乃得有此成就。實則莊、馬之哲學、史學、文學,皆從二人之內心來,亦即二人之生命來。故知人當知心,而知人論世,如屈原、莊周、司馬遷,皆當就其時代與其生平,而識其為人,深體其性情內蘊,及其真生命之所在,而始得了解其所表現。此真近人所慕拜之所謂創造,唯乃一種生命創造而已。但正其名,則應稱生髮,不曰創造。 東漢以下,中國始正式有文學一名目。此下凡為一文學家,莫不從中國人文精神之長期生命中栽根立腳。故文中必有作者其人,無其人則亦無其文。但中國人又稱,一為文人,便無足道。此乃求以文為人,而非有意於以人為文。中國人在一切學問背後有一人,故其學問皆乃其人之生命生髮,即由其生命發出學問來。西方一切學問,則皆可超離於學者其人而存在。從事學問,即所以成其人。無此學問,即亦無此人。故其學問皆從外面知識組織來,非由內部生命生髮來。 西方學人之成就,可謂乃其人生命中之一番事業,不得即謂是其人之生命。如是則事業乃以功利為目標,而生命轉成為手段與工具。中國則生命乃目的,事業則為朝向此目的前進過程中之生髮。組織則即是手段,亦為功利。生命自身之生髮則為道義,非為功利,甚至亦不稱為事業。西方重事業,乃有組織觀、功利觀,而生命地位則為之退失。中國則重道義,輕事業,而生命之意義與價值乃益顯。此為中西文化相異絕大一要端。 西方醫學重解剖,亦即重人體組織。而此人體之全生命,則轉所忽視。重解剖乃重斬割。人體可斬割一部分,換進一部分,以革新其組織。如最新之機器人、電腦等,乃皆以組織代替生命。中國人則重人體中之生命,更過於其組織。精、氣、神皆對全體生命言,不對部分組織言。有生命乃始有組織,重衛生尤過於治病。其治病亦通全體以為治。 隨生命而自然生髮者,有兩要項:一曰病,一曰死。但生生不已,乃為生命之真生髮。其病其死,則為其生髮中之一附帶現象。生命之附帶,則為病為死,而無害其生生不已之真生命。中國社會乃一生命生髮之社會,故有治亦有亂,有盛亦有衰,有升亦有降,有進亦有退。通讀中國一部二十五史,在其大生命中,不少病死之象。然病必復健,死必再生,無害其生命體之繼續發展而前進。 西方重組織,非生命,則病而死,乃不再健,不復活。故中國好言常,而西方好言變。中國則變而不失其為常,西方則即變以為常。中國又好言同,西方好言異。中國乃於同中見異,而仍不失其同。西方則求異中得同,其所重則仍在異。此亦其相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