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學盲言 · 一九 政黨與選舉
文化乃指人生之總全體言,文化不同,其人生之各部分亦必不同。如言宗教信仰,學術體系,在不同文化下,自必各不相同。而政治為人生各部分中主要一部分,其不能相同亦可知。
中國文化重同、重和,西方文化重別、重爭,政治亦無例外。希臘時代,各城市分立,無國家組織。羅馬繼起,乃有國家,但由羅馬一市征服了義大利半島,及其外圍各地。環地中海歐、非、亞三洲,列入版圖者,疆境至遼闊。然皆征服地,乃一帝國,由武力爭奪而成。國家與征服者,仍有一大分別。
羅馬帝國崩潰,封建時代繼起,仍然無國家。及現代國家成立,各國疆土狹小,各自分裂,實仍是一希臘型。向外發展,非洲、美洲,殖民地林立,實仍是一羅馬型。西班牙、葡萄牙兩國,同在一半島上,壤地極促,但不能合成一國。而殖民勢力遠及全球,兩國劃一界線,某部分屬西,某部分屬葡,幾乎將盡歸其統治。
英、法繼起,殖民地遍五洲。但所統治,盡屬異色人種。歐洲白色人種,則依然各自獨立,不能相和組成一國。故使全球若盡歸白人統治,而全球仍必分裂相爭,斷不能有和平統一之希望。兩次世界大戰後,英、法帝國皆各崩潰。當前世界兩大強國,為美、為蘇,亦皆西方傳統,不能相和合,亦勢所必然。而歐西則降居此兩大強之下,但依然小國林立,不相和合。
中國自始即和合為一。黃帝、堯、舜五帝時,只是一部落酋長時代,然有一共主,有一中央政府,已儼然一國。夏、商、周為封建時代,然諸侯之上仍有一中央統一政府,絕非如西方所謂之封建。西周東遷,中央衰落,霸者繼起,而王朝名號,則綿延達八百年之久。
秦廢封建為郡縣,為中國政治一大變。但同一中央統一政府,則秦之繼周,亦只是改朝換代,中國之為中國則無變。抑且秦相李斯乃楚人,大將蒙恬乃齊人,其他東方人在政府者,不可勝計。秦代之中央政府,較之西周武王成王時,其統一性,已遠為進步。以較羅馬帝國,則相異不可以道里計。故秦代統一,斷不能與羅馬帝國相提並論。
漢興,亦僅一改朝易代,非以豐沛另創一中國。迄今兩千年,中國廣土眾民,以近代觀念言,乃一民族國家,即中國人之中國。偶有分裂,如南北朝,如五代十國,如宋遼金分峙,其元清兩代之異族入主,中國之為中國則自若。
唯中國中央政府之元首,為一皇帝。其位則一家一姓,或父子相傳,或兄弟相襲,長至三四百年綿延不絕。政府元首之為一皇帝,在中國已歷四千年之久。而自秦始皇帝以下,乃為近代中國人內心一大詬病。一若中國文化無足稱道,即此一節已足論定。
其實此種觀念,乃就西方文化來衡量。果就中國自己傳統言,則尚有別解,絕不如此之簡單。首先當指出者,中國人在國以上,尚有天下一觀念。大學言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其書成於先秦。其謂國,當指封建諸侯之列國言。其謂天下,當指周天子所轄中央統一政府之全體言。固亦可兼及於中國以外之四裔,但主要實為一中國。秦漢以下,封建改為郡縣,則一國即是一天下,治國實即是平天下。固亦仍可兼及邊塞之外,而主要則仍此一中國。天下一觀念,其重要性不在政治上層,更要在社會下層。如宋代范仲淹為秀才時,即以天下為己任,「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清初顧亭林謂:「國家興亡,肉食者謀之。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此天下乃指下層社會,不指上層政府。是則為士者之大責重任,可以不在治國,而更在平天下。亦可謂治國乃從政者之事,而平天下則為士者皆有其責。曾子謂:「仁以為己任。」仁道即平天下之大道。是則以天下為己任,此一義,孔門固早已言之。此即中國儒家教育與宗教之相近處。唯耶穌決不管凱撒事,而中國儒家則凱撒事亦所當管。孔子所謂「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是已。唯藏乃為退出政治,藏於大群中。其在大群中,則更無可退可藏之處。此乃儒家大義,不可不知。
大學言天下在國之上,以今語說之,不啻言社會當在政府上。古語云:「天生民而立之君」,又曰:「君者,群也。」此言君乃為民而立。故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必為民群所歸,乃始成其為君。故君之在政府中,職位愈高,責任愈重,非以權力提高其身份。故為君必有君道,乃能盡其君職。絕非西方人君權觀念可相倫比。
故中國人言君位,必兼及君之人格君之品德。堯、舜禪讓,湯、武征誅,皆是。周公制禮作樂,武王不得為開國之君,必推以歸之文王。又定諡法,如成、康、幽、厲,各就其生前在位成績,死後由群臣定其諡。直至東周,平王赧王,始終皆有諡。諡即褒貶,而豈帝王一尊之謂。
孔子稱管仲:「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又曰:「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管仲在齊,僅是東周王室一陪臣,言其功在天下,即言其功在社會。國家政府,均重政治方面。言天下言社會,則更重文化方面。孔子又曰:「天下有道,丘不與易。」則從政仍重在天下之道。能負責天下之道,其人即屬聖賢,非經學養不可。學之優者,不容不出仕,孔子所謂「不仕無義」是也。從政優,仍須學,以求無愧厥職。中國人常以仕學兼言,其政治觀念亦由此可想。
孔子前,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皆以聖人登天子位,故政與學出於一。孔子以大聖而不得位。自孔子以下,社會重學尤在政之上。孔子門人曰:「夫子賢於堯舜遠矣。」為君者亦知重學,如齊威宣泯諸王,廣招天下學者,謂稷下先生,自由講學,可議政,而不為臣。亦欲以此待孟子,孟子拒之。其意謂道可行則仕,不可行則去,不受虛廩。此即孔子用行舍藏之義。稷下先生並非皆齊人。孟子不為,齊君亦不之強。孟子僅一平民,見禮於時君有如此。
秦始皇曾為質於趙,備聞東方之風。及其返,呂不韋為相,方廣招三晉諸士,著為呂氏春秋,詳論治道。始皇帝即位,用前楚國一小吏李斯為相,則始皇亦有意為中國傳統一聖賢之君。中庸言:「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觀始皇巡狩所立諸碑,亦可謂有志於天下之風教。亦豈願為一專制暴君。
秦廷廣立博士官,即承齊稷下先生制,是始皇亦重學可知。博士中或主恢復封建,始皇詢之丞相李斯。李斯從學於荀卿,亦一儒者,主張不復封建,乃求整頓博士官位,根據古經籍主張封建皆罷免。並禁社會傳習其書,下焚書令。又依古非今者族。其意當承其師荀卿來,荀卿主法後王,置政統於道統上,其意異於孔孟。始皇遭後世詬厲,荀卿亦終不得為儒學之正統,而李斯更無以為人。又何人尊秦始皇為中國帝王專制之先導?
漢高祖本一泗水亭長,初不讀詩書,見人冠儒冠,必取而溺之。但其後過魯,使人祠孔林。及登基,愛戚夫人,欲廢太子。及見太子有商山四皓相隨,遂罷廢立意。是高祖亦受社會影響,知聖賢尚尊於帝皇。此即中國傳統,國以上尚有天下之觀念。此下歷代太子,必受教育。賈誼治安策,暢申此意。漢文帝重視賈誼,以一帝皇而敬禮一年輕書生,一如庶俗之交友。此下君臣關係,亦常有超政治地位之外者。政治亦在人事中,超人事,何以為政。帝皇亦一政治人物,異於為人,何以為帝皇。此一觀念,在中國,深入人心。漢文帝外,例不勝舉。
漢武帝表彰五經,一尊儒術,創建士人政府。政府用人,先博士弟子。而博士得自由為教,政府不加干涉。漢宣帝幼年,學公羊春秋。當時朝廷春秋博士為榖梁,無公羊。宣帝召開大會,由朝廷公卿與諸博士共議,公羊春秋始得立為博士,當時公卿亦全由博士弟子出身。朝廷尊學術,而政治亦統一於學術,由此可見。
博士官所教典籍,既明白規定在上,而在野經師,仍得自由施教,學徒群集,政府亦不加以限制。則學術自由,不由政府規定。全部二十五史,天下高於國,社會高於君,學術高於政治,例證明顯,舉不勝舉。故秦下兩千年,朝代屢易,而政治法制則一線相承,無大變動。杜佑通典以下,乃有三通九通諸書。近代國人一意以西方歷史來衡量中國,乃謂中國秦後盡屬帝皇專制。不知帝皇乃中國傳統政治中一職位。君統即以代表治統。即如近代英國,豈不仍有一世襲之王室,但於帝國實政無關。然則又何必保留此皇室不廢。在中國人觀念中,則無說以通。政治不能長治而無亂。近代西方民主政治亦不能無亂,亦不能無失職之總統。中國要為四千年長治久安,朝代更易,無傷國家之血脈,無傷社會之大體,此實大有研究之價值。豈得以帝皇專制四字盡置不論。
時變世易,民國以來,已不能再有一世襲之帝皇。國家元首亦當常變。此處乃另生一問題。西方政黨分立,至今未臻穩定健全之境,唯英美始有兩大黨之傳統。中國則從來不重黨,故曰:「君子群而不黨。」學術界亦不貴有黨。社會亦無宗教組織。結黨而爭,為中國人情所不喜。東漢黨錮之獄,北宋新舊黨爭,明末東林黨,此皆不如西方真有組黨活動。中國傳統崇德尊賢,不尚多數,故曰:「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又曰:「善鈞從眾。」遇大政,集會群議,擇善而從,但不聞舉手投票論多少數。稍讀中國書,稍知自己傳統,當知禮讓,虛己自謙,決不赴街頭向群眾作自我宣傳,自誇才能,而又誹刺對方,認為國家重任非我莫屬。如此行誼,識者齒冷。然則當今而求慕效西方民治結黨競選,其第一任務,自非推翻自己文化傳統,徹底改變舊有觀念不可。
抑且英美分黨,黨與黨之持論,非有甚大區別,故黨爭有勝負,而政局則安定。西方後起如義大利之法西斯,德國之納粹,乃始以一黨來號召全國,與普通政黨不同。此皆主一黨專政。唯意、德新黨,意向重在國內。蘇俄共產黨,則以世界性國際為號召。黨乃超於國之上,同一黨而勢力兼及異國。
中國此下成立政黨,此性質何去何從,亦值討論。孫中山先生主張三民主義,組織國民黨。試問為中國一國民,豈能不尊民族、民權、民生三主義。此三者,尊重中國傳統,而又提綱挈領囊括了一切政治活動之重大意義。其他號召,難與對立。
中山先生生平,於政黨一事,頗少明白指示。嘗言國民黨乃一革命黨,此語涵義,宜加發揮。政治乃國家民族經久不斷一事業,革命則倏起倏落,於短時期內必當完成。中山先生於民元退讓其臨時大總統職位,推袁世凱出任第一任正式大總統為條件,完成南北和約。此為中國傳統所特有之一種政治風格,堯舜禪讓,為其他民族所少有。宣統退位,革命已達成功。乃不虞南北重趨分裂,洪憲稱帝,軍閥割據,接踵繼起。中山先生謂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乃不得不再赴廣州,黃埔建軍。中山先生親晤段祺瑞、張作霖言和,終於北平一病不起。是則革命仍未成功。中山先生又分革命為軍政、訓政、憲政三時期,軍政以武力統一全國後,尚須訓政,使國民到達某一程度時,乃可實施憲政。殺身成仁,捨生取義,革命僅乃一犧牲時期。逮及訓政黨政開始,全國和平,出仕已屬榮顯,與參加革命大不同。中山先生意中,似謂屆時國民黨已可解散。故五權憲法中,有考試權代替選舉。不僅對被選人有限制,即對選舉人亦有限制。又不詳言結黨競選事。中山先生意中之民主政治,與西方相異者,大體在是。
西方民主政治初建,選舉人資格亦多限制。西方乃一工商社會,民眾對政府所爭,主要在租稅額一項。選舉人資格,亦以其向政府之納稅額為標準。此下逐步改變,始達於普選之階段。中國傳統政治意義,與西方大不同。自漢武以下,已創建一士人政府。有察舉考試種種措施,皆求選賢與能,納全國人才於同一政府之下,以達成其政治之任務與理想。西方近代亦已採用中國考試制度,以輔助其政黨制度之所不及。中山先生之重視考試,可謂亦得其啟示。
監察權亦中國政府自古有之,自秦以下,御史大夫為副丞相,即負監察之權。上自宮廷,下至全社會,皆受監察。後世又分立諫院,主要以諫天子為職。官位卑,而責任重。果以忤天子去職,失一卑位,而得眾望,可為其私人將來之政治資本。中國人之政治用心有如此。中山先生之五權分立,誠使各得盡職,則總統雖位居五院之上,其職權亦有限。唯五院之上有一總統,政府則融合一體。西方三權分立,政府仍然是相互敵對,而不見為一體。唯今日我國憲法則摻雜各方意見,復以附合美國體制為原則,違背國情,在所不計。是否一國政治必當抄襲外國,則為此下一大試驗,利害禍福,非可預知。
唯中國傳統,政府與社會為一體。史傳人物,有政治的,亦有不屬政治的。政治人物賢奸互見,而奸人唯見於政治之上層。政治下層及社會人物,則唯賢得列,奸者不得見。統計全部中國歷史人物,賢人當遠超於奸人之上。此為中國人觀念,天下高於國家,教化重過政治一絕大明證。故中國傳統,政府、社會本屬一體。而西方則政府、社會常為敵對之兩體。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則由社會向政府爭權而來。故選舉權必掌於社會。然如今日之美國,猶太人擁有資本權,黑人擁有生殖權,均對選舉有利。最近黑人已競選副總統。再此以往,美國政治寧得不變。中國傳統政治選賢與能,考試制度利弊得失,可以隨時改定。土廣民稠,普及教育已難,普選更不易。蚩蚩者氓,豈勝選任一國家元首。即美國開國以來,歷屆總統已歷五十任,其真得為一理想政治人物者有幾。此非美國不出政治人物,實乃限於體制。孔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中人以下,不可與語上。」民眾普選,都在中人以下,烏得所選必上乘之望。此為近代西方民主政治一大缺點。
又西方國家既多分立,而每一國家之內又然。如英國有英格蘭,有蘇格蘭,有愛爾蘭,一國三分,迄莫能改。美國則為聯邦制,自十三州增至五十州,各州自有憲法,自有州長、議會選舉。互相平等,故欲再添新州其事甚難。美國之獨不效歐西國家之無限擴張,其端在此。中國自秦以下,為郡縣統一。既非帝國,亦非聯邦。一國有一國之傳統,不讀中國書,何能談中國事。近日國人又好言地方自治,不知中國重合不重分,重通不重別。民國以來之軍閥割據姑不論,即各省有大學,亦必爭本省人為校長。中國往例,一名學者,可為全國各書院院長,何得以地域為限。如此則國立不論,即一省立大學,亦可延聘全國名學人為校長,何得限於本省。而中國傳統,一地方政治首長,必限用外地人。而今日則模效西例,必限用本地人。又中國一地方政治首長必經中央政府遴任,而今日則必限於地方民眾選舉。如由中山先生任中國大總統,由中央政府選派一廣東省長,一中山縣長,較之由廣東省中山縣之民眾選舉,孰得孰失,孰高孰下,豈不可推想以知。中國重人治,西方重法治。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中國人向不信死法可以治活人。西方重法不重人。以法治國,中國唯韓非法家主之。秦始皇帝讀其書而好之,此下中國人向不看重韓非,而秦始皇帝亦常受詬病。今日國人,慕效西化,乃必競推韓非,而秦始皇帝則仍受深斥,則真不知其所可矣。
陳炯明主張聯省自治,明為中山先生所不許。今「中央政府」播遷來台,台灣只中國一小省,而在「中央政府」下仍自有省、市、縣、鄉、鎮、里各等級各首長,而其各首長多由民眾選舉。各地域各部門皆得自治,而猶有人起而主張台灣獨立。其病何在,在於中國人之不自信,而必信美國人。縱如中山先生言論文字昭彰在目,而國人仍亦不信。在中國既無一人足信,則一不識字老婦,投一票,何得遽認為其是神聖之一票。國家前途豈得寄望於此等風氣之下。
倘使中山先生復生,再言訓政,恐將不為國人所接受。倘言憲政,則五權中之考試、監察兩權已形同虛設。倘言政黨與選舉兩項,則不知中山先生又將何言。再論大陸,人口則已達十億之多。不識一字者何限,又不知所受是何等教育。依近代國人所認識所想望之西方民主政治,則大陸全國又將何以開展其新政首要之選舉一項。換言之,將何由結為政黨,何由普行選舉,何由言自治,何由言統一。千頭萬緒。而中國自己傳統,國人已群加忽棄,真不知將何途之從矣。國人非無有心人,其亦置慮及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