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福州府志 · 卷之十五
祀典二
壇壝
社稷壇
在郡城北天王山下。舊在城南七里,唐觀察使楊發,遷於南澗寺東,偽閩時遷於烏石山之陰,元初遷法海寺北,國朝洪武六年,知府楊士英移建今所,七年,定禮制,刻石於壇。其壇北向,四方各二丈五尺,高二丈,東西南北陛各三級,立石主一於壇之南,又置木主二,曰府社之神、府稷之神。七縣雲其縣。其傍有神庫、庫廚、宰牲房、洗牲池、齋房。歲以春秋二仲上戊日,郡太守蒞祭,禮畢藏玉於庫。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郡城南釣龍基故址。洪武三年建惠澤山,六年移今所。國初,令府州縣得祀境內山川,其後又令風雲雷雨並城隍合祭,壇一而設位四。中祀風雲雷雨之神,左祀府境內山川之神,右祀府城隍之神,悉向南,日本琉球、浮泥山川之神,祀西隅,東向。歲春秋二仲上巳日,布政使率諸司蒞祭如社稷禮。
郡厲壇
在郡西北寶福山,立石刻祭文,洪武間所頒也。歲以清明、中元、十月朔日三祭,先期牒告城隍,祭日迎神主之。洪武三年,建於馬鞍山之後,八年,移今所。
閩縣、侯官縣以上三壇俱附府,不別建。
古田縣
社稷壇在縣治西七里。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東南。
厲壇在縣治北二里許。
長樂縣
社稷壇在西分司後。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西南,三峰塔下。
厲壇在縣治西三里許。
閩清縣
社稷壇在城隍廟前,舊在縣北,今圮。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懷德廟前。
厲壇在縣治北七里。
連江縣
社稷壇在玉泉山麓,舊在縣治前,慶政街西。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新安里。
厲壇在縣治北,欽平上里。
羅源縣。
社稷壇在西隅棣華坊。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治東隅,沈尉橋之西。
厲壇在縣治東一里。
永福縣
社稷壇在一十三都橋溪北。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南,沙灣橋之南。
厲壇在縣治北,十二都。
福清縣
社稷壇在南隅龍門江之右。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縣北隅玉,屏山之北。
厲壇在縣治北,鰲峰山下。
以上各壇,七縣祭期、祭品、俱與府同,又各里都有社稷廟、壇,里人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