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映霞自傳 · 囹圄生活二十天
一九四九年,我四十一歲,中共到了上海。
賢道以很高的熱情參加了新的工作,他擔任了航聯保險公司的副處長。有一次參加遊行,一連走了五個鐘頭,回到家裡,已覺極度疲勞,但他仍非常興奮。原來他的工資每月有幾百元,幾次裁減工資,他都沒有怨言。他對當時抱有非常的好感。
這時,我們的家庭生活比較安定。我仍在家操持家務,兩個孩子已經六七歲了。我家住處離孩子的學校、菜場、大光明電影院、卡爾頓戲院、又一村菜館、福利公司,都只有五分鐘到十分鐘的路程,十分方便。祥康里三號的房子,一樓和二樓讓給別人住,我們住在三樓和四樓,大大小小的房間共六間,住得很寬敞。在上海定居之後,我是非常滿意的。
我與世無爭,對政治不感興趣。因為對政治不感興趣,所以當初不想在特檢處再工作下去,我在保育院、特檢處、外交部總共做了十四個月的事情,在口頭上加入過國民黨,但從未拿到過黨證,也沒有交過黨費。賢道也加入過國民黨。我們的這種經歷,在政治氣氛很濃的五十年代初期,使我們慢慢地感到無形中有一種壓力來了。
大張旗鼓的「鎮反」運動剛過去,「三反」運動即將開始了。賢道開始受審查,他被懷疑為有嚴重貪污問題。先是每晚很遲才能回家,後來被要求留在辦公室寫交代。懷疑者認為,他做過招商局萬縣分局、宜昌分局、蕪湖分局的經理,怎麼可能沒有問題?單位里開小組會,虹口公園開大會,對他進行批鬥。他對「三反」工作隊說:「我沒有貪污,請你們去調查。如果我貪污過一分錢,可以殺我的頭。」
在嚴峻的「三反」運動中,接受批鬥,交代檢查,普通人在精神上是絕對受不了的,賢道卻支持了下來。
經過幾個月的調查證明,賢道沒有貪污分文。他又回到家中。組織上對他甄別之後,宣布他無罪,為他恢復名譽。名譽是恢復了,人卻留下了病根:高血壓、心臟病,從這時起,纏了他二十多年。一波剛平,一波又起,我也意外地受到了嚴重的衝擊,竟進了一次班房。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天氣開始冷起來了。一天早上,我同平時一樣,拿著菜籃子去附近的菜場買菜。突然迎面來了一個人,問我:「你叫王映霞嗎?」我說:「是的。」他馬上拿出了逮捕證給我看,我發愣了一陣子,我就跟他上汽車。開車前,我拿出了身邊的鑰匙對來人講:「我先生有高血壓病,而且他沒有鑰匙。請你們把情況告訴他,把鑰匙交給他。」他們說:「可以。」就把我帶走了。
汽車一直向南行駛,經過新成區公安分局,到了車站路看守所,走進了一個房間,一看,連我在內一共有八個人都是女的。後來我才知道,全是「政治犯」。我想,到這裡來要吃些苦,是必然的,但心中倒很篤定,我相信自己是無辜的。
隔不多時,有人來帶我出去。問了姓名、年齡、籍貫之後說:「你過去做什麼事?」
「我做了十二年家庭主婦,後來離了婚。為了要生活,經人介紹,進了婦女指導委員會、保育院、軍事委員會特檢處、外交部文書科一共做了一年多的事,結婚以後就辭了職,做家庭婦女。」
「那麼你為什麼不來向政府登記?」
「因為我的朋友姚蓬子告訴我,他聽副市長潘漢年說過:『王映霞的社會關係很複雜,但政治問題倒是沒有的。』我想副市長講我沒有什麼問題,我認為沒有必要來登記。」
姚蓬子是我和郁達夫的老朋友,我同郁達夫結婚之後就認識了他。他來我家一坐就是半天,離婚後,他繼續來看我。抗戰勝利後,他夫人帶著兒子姚文元要從四川到上海,輪船票就是請賢道想辦法弄到的。五十年代初,我常常同他見面。
潘漢年之所以知道我,是因為他在二十年代做過創造社的職員,同郁達夫比較熟。但我同他一直沒有見過面。我向看守所提出,請派人去我家中,把我的大衣和棉被拿來。他們答應了。
晚上,睡在地板上。第二天早飯後,我就寫交代材料,從八歲寫起,到晚上已經寫了一萬多字。有人來把我寫的材料收了去,過了十幾天,我估計他們要分析我寫的內容,還要調查,需要一段時間。
我所在的這一個房間編成一個小組,早晚要組織學習,晚上九時熄燈,早上五時起床,一日三餐。八個人中,那七個都比我年輕,有幾個是從國外才回來的。大家都有文化,學習時還談到了魯迅。
有一天,叫我的號碼。我走到一個小房間,一個穿軍大衣的人說:「冷不冷?家裡給你送來了衣服。你先生患高血壓,病休在家,我們會很快給你結案,不會妨礙你們的家庭生活。」
又過了兩天,通知我把鋪蓋卷好帶出去,我走到大廳,猛一抬頭,看見賢道在門口接我,我被釋放了,無罪釋放。在裡面,我沒有流淚,這時見了賢道,我悲喜交集,涔涔地掉了眼淚。
前後大約二十天。這二十天倒把賢道急壞了,他先是到處打聽我是關在什麼地方,後來又想方設法給我送東西,還要照顧家中兩個孩子和我的母親。
我回家那天,是陰曆十二月初八。賢道是很會體貼人的,他在國際飯店開了一個房間,讓我安安心心地休息休息。之後,為了陪我散散心,他和我沿滬寧鐵路遊了半個月,到過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京、揚州。在青山綠水之間,我感到這真像一次蜜月旅行。
自這以後,相對平靜了十幾年。